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一個人的京劇史·張正芳評傳

第12章 第二章生活苦難

作為一個優秀的學生,張正芳為什麼沒有拿到戲校的畢業證書,就離開了校園? 這是一段不那麼愉快的回憶。 顧正秋在1960年代口述、1980年代出版的《顧正秋的舞台回顧》中說: 她(張正芳)是個早熟的姑娘,在我們畢業的前兩年,她就和在蘭心戲院演話劇的黃宗英、王微、蔣天流等熟識了……我知道她交了男朋友,又交了新的女朋友,心裡很不是味兒。大概沒多久,她就離開學校,聽說和一個姓黃的商人走了……她走之前,沒和我談過,走之後,也沒給我片紙隻字,我以為這個好朋友就此斷絕音訊,沒料到後來我在南京中央大舞台公演的時候,她忽然跑到後來來看我…… 到了1990年代,隨著年齡的增長,閱歷了人間的滄桑坎坷,顧正秋在《休戀逝水》中又是這樣回憶的:

大概是1945年初吧,還不足17歲,正芳突然悄悄失踪了……這個消息使我很傷心——我倆不是最好的嗎?怎麼這麼重要的事情都沒跟我說一聲就走了?但轉念一想,她這麼做,一定有她的苦衷吧?何必怪她呢?只是從此見不到她,心裡難免若有所失;以為一輩子再也見不到了! 幾十年後,張正芳在北京的寓所向我們平靜地道來。 “七七事變”,她的父親失去工作,生活就一點一點落魄了:先是把一樓客廳租了出去;接著,二樓男女主人的主臥也租了出去;最後,亭子間也有了租客。不僅如此,家中原來的紅木家具也盡數變賣。就這樣,張正芳和她的父母及三個哥哥,一個曾經富庶的小康之家,就住進了原來那幢房子的“假三層”。尖頂棚的兩邊斜下來,狹窄的牆壁上有一扇窗,窗下就是張正芳棲身的小床,甚至伸不開腳。父母睡在屋中的一個大床上,旁邊再放一張大哥睡的小床,二哥、三哥則每晚打地舖。那時的家裡,已經困難到連吃飯都吃不飽了。雪上加霜的是,1943年,44歲的父親患上了肺結核,由於無錢醫治,貧病交迫,最終,在一個冬天的晚上丟下一家子離世了。

大概隨著年齡的增長,人就越來越能體會別人生命的苦和選擇的無奈。對比這兩段文字,能看出顧正秋的心境。但一個更大的問題是,是什麼原因讓張正芳做出這個“破天荒”的決定? 父親一走,一個風雨飄搖的家終於散了架,兄妹四人也只能各自尋找生活門路了。 張正芳的大哥從小喜歡吹口琴,便經人介紹到王慶隆口琴學校去教習,順便抄寫譜子掙點錢。此後,又被生活所迫,到一家舞廳去吹口琴,當起了那時人們口中的“洋琴鬼子”。在舞廳,大哥認識了一個舞女,二人結婚後,便離開了家庭。她的二哥失學後,到蘇州一個親戚開的錢莊當學徒,便離開了家。三哥輟學後選擇了學皮鞋匠,也離開了家。 那時的張正芳才14周歲,已是上海灘小名角兒了。但仍在戲校學習的她,只能靠在學校領點伙食費。 “大概相當於現在100斤秈米吧。”張正芳說,這些收入也只能勉強維持她和母親兩人的生活,吃飽飯都很困難。萬般無奈之下,母親改嫁給了日偽政府的一個副官。當時的張正芳雖然年紀小,但也尋摸出了其中的“滋味”:“這個人很惡毒,他和我媽結婚,很可能是奔著我來的,一心要拿我做搖錢樹……送到小廣寒,或者送到什麼長那裡去。我知道,家裡不能待了,簡直是狼窩了。”於是,她只能藉宿在同學家裡,左思右想之下,和母親攤了牌:“這個人要害我,你要他就沒有女兒了。”無奈的母親也說了真話:“你要是能養活我,我就跟你走。”

離家的哥哥們聽說了母親改嫁的消息,便也逐漸和媽媽脫離了關係。 回憶這段往事,張正芳難以平靜。她端起水杯,像是喝水,又像是思索:“在戲校的時候,這個長,那個長,還有大資本家,一請吃飯,必然是校董、校長帶著我和顧正秋出去應酬,這樣的場合太多了。有時,他們喝多了就說,'差不多了吧?'老師們說,'慢慢來,再等兩年嘛'。起先我們不懂這些話的意思,可到了十二三歲上,也就逐漸逐漸理解了。” 張正芳感慨,到了那個時候,才真正體會到為什麼當年父親不讓她學戲! “社會上的'下九流',那些剃頭的、修腳的、妓女、戲子……任何人都可以侵犯你,彷彿理所當然。在學校時學校要維護威信,還有校長、老師保護我們。可畢業後,離開了戲校你到哪兒唱戲去?要唱戲就要有人來捧你,捧你的人有多少是不懷好意的。你想有一個完整的身體嗎?這不可能。老宋家書香門第,我的祖父是前清的秀才,民國之後還在《申報》當過編輯,都是有文化的人,對我來說,怎麼可能?”

幾十年後,張正芳的眼中,依舊是深深的無奈。在那個時代裡,一個十多歲的少女,僅僅是希望能過上普通人平靜的生活,希望能有尊嚴地活著,卻無法僅憑自己的努力就實現這平凡的願望。她掙扎著,試圖在左右為難的夾縫中為自己尋找一種可能。 就在這時,張正芳遇到了顧正秋口中的這個“丈夫”。 那時,十幾歲的張正芳在台上光彩,可每每回到家中,走進弄堂,總被鄰里說成是“拖油瓶”(上海方言,媽媽改嫁了,她原來的孩子就是拖油瓶),這讓好勝要強的她覺得丟人。經歷家變的張正芳早已比同齡人更成熟,改嫁了的母親無法細緻地顧及她的前途,周遭那些非親非故的同行、朋友也沒幾個能真正替她考慮和著想,她只能自己為自己的命運謀劃著、爭取著——女孩子早晚要嫁人,也許嫁得一個好人家,清清白白,會比待在梨園行里好吧。

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的想法被周圍人觀察到、揣測到了。正好就在此時,一位朋友無意間提起,一位姓黃的商人家中夫人亡故,想續弦。 朋友口中的黃先生,是南京錢莊的一位襄裡(副經理),一表人才,每次來上海,必然請校長、張正芳和顧正秋一起吃飯,還給張正芳帶一些玩具。 1945年的春天,張正芳16歲。二八少女風華正茂,對社會上的事情沒有太多戒備。她當時只是覺得黃先生人挺好,溫文爾雅、知書達理,雖然比她大12歲,但看上去卻是真心對待自己,而且能把自己從苦海中解救出來,保持清白。就這樣,張正芳選擇了相信和託付,她那時提出的唯一要求是,希望黃先生在婚後能贍養她的媽媽,而那位黃先生自然也是一口答應。 於是,張正芳還沒畢業,就跟著她新婚的丈夫到了南京。

她說:“我一心只想著離開蓀吉里那個臭窩,離開上海,離開是非之地,不再唱戲,做個清清白白、普普通通的家庭婦女,去過一種正常的、全新的生活,並把我的母親也帶進幸福里。就是這麼簡單。” 1940年代的戲劇名角,面臨著一個選擇的困境,是要舞台,還是要清白?似乎這樣的問題,在今天都沒有過時。 張正芳的選擇,讓她此後的人生,與其他傳統戲曲演員不盡相同。 婚後的生活也算得上美滿,夫妻二人相敬如賓,日常生活井井有條。他們南京的家安在了青石街十五號。獨門獨院、樓上樓下還算寬敞。張正芳的母親也跟著到了南京。只是丈夫為了賺錢養家,應酬頗多,有時會很晚才回家。 然而,媽媽很不適應這裡的生活,一個月後,就丟下張正芳回了上海。母親說:“吃姑爺的飯我不習慣,你既然找到合適的對象,就在南京吧,我走了。”而在張正芳的理解中,母親之所以回上海,是因為“她還是留戀上海那個家”。

此後,不到半年的時間,張正芳懷孕了。那時,她只想著做個賢妻良母,安此一生。後來顧正秋曾回憶,自己1946年帶團在南京演出,時居南京的張正芳不僅把團裡的“正”字輩同學都請去家中吃飯,而且還特地做了好多肉鬆讓同學們帶回團中改善生活。家宴中一道紅燒蹄,顧正秋一生未忘。 “正芳已是一個能幹的婦人,我還是一個未解世事的姑娘呢。” 1945年,日本投降,這對全中國人來說是個天大的好消息。然而,卻又成為了張正芳人生的一個轉折。那一年,錢莊倒了,丈夫失業了,做生意又賠了很多錢。對於沉浸在小日子中的張正芳,這無疑是個晴天霹靂。然而,更讓她沒有想到的是,1946年年初,丈夫的弟弟從天津來到南京,帶來一個讓她無法接受的消息——丈夫並非喪偶,家中那位由父母包辦婚姻的妻子當時仍然健在,他們還養育有三個孩子。

那位黃先生沒有做過多的辯駁。張正芳相信,從日常他們夫妻的感情來看,這至少是一段自由選擇、努力經營的感情和婚姻。如果不是時局的變動,丈夫肯定也是希望小兩口能在南方從此安穩度日的。至於丈夫家中那位“夫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本也沒有什麼感情基礎。只是在那個年代裡,能一力抗爭、休妻再娶、追求新式婚姻、成為時代先鋒的人,畢竟需要太大的勇氣。無論是張正芳,還是丈夫黃先生,其實都只是巨大時代變動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而已,兩人都只是在當時特殊的社會環境下,盡個人最大的努力,在找尋幸福而已。 舊時代女性一次為改變命運所做的努力,卻走到了這樣的結局。難道僅僅“不諳世事”這樣個人的原因,或是“遭人算計”這樣一推了之的概括能解釋的嗎?也許,不身處在當時的境況中,我們誰也沒有能力回答如此復雜的問題。

“這時你說我怎麼辦?我回不得家鄉,見不得爹娘,只有委曲求全。把孩子帶好,認命吧。”這是張正芳最後的決定。 但是,一家子如何生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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