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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3、靠誠信贏得企業美名

十大華人企業家財富傳 李鹏 2244 2018-03-16
人無信不立,商無信不發,商人做生意首先要講究誠信。 陳嘉庚之所以聲名卓著,就在於它遵循“一諾千金”的商業道德。他的良好口碑是源自他早年信守誠信,替父還債一事上。 1904年,陳嘉庚父親所營企業破產,欠印度債主哈利20多萬元巨款。按照新加坡的法律“父債子免還”,況且陳父當年便因破產而抑鬱成疾不幸去世。 以信譽為重的陳嘉庚雖然經濟拮据,卻宣布“立志不計久暫,力能做到者,決代還清以免遺憾也”。 白手創業的陳嘉庚艱苦奮鬥了4年時間,終於有些盈利,他便不顧親友反對,花了許多時間和精力找到債主,連本帶利還清了父親所欠的債務。 當時曾有人說他“傻”,但他說:“中國人取信於世界,決不能把臉丟在外國人面前!”“我們中國人一向言必信,行必果。”為此,陳嘉庚“一諾萬金”的信譽迅速傳遍了東南亞。

此後,人們十分相信陳嘉庚的商業道德和信譽,都願意與他做生意。可以說,陳嘉庚之所以能在家業衰敗後艱苦創業10年左右成為百萬富翁,與他“一諾萬金”的誠信商譽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君子必誠其意”,嘉庚先生無論經商還是做其他事,歷來鐵骨錚錚,永不毀諾。 1918年,先生和胞弟陳敬賢親自將“誠毅”二字定為集美學校的校訓;如今,集美的不少商舖都在講求誠信,集美的學堂也在講授誠信,陳嘉庚先生一生崇尚的誠信美德,正在集美薪火相傳、發揚光大。 陳嘉庚除了自己遵守誠信外,也常常教誨身旁的人要誠實守信。 1958年,當時集美各校要籌辦農場,但校區土地有限,學校有人建議,把幾年前贈給農業廳的天馬農場的大片土地收回一部分。負責人張其華認為有道理,便請示陳嘉庚,結果受到嘉庚先生的嚴厲批評。

先生說,已經贈送給別人的東西又要討回,出爾反爾,是不誠實之舉,並責怪張其華沒有當場批評學校的這種錯誤主張,還要照搬來提什麼建議。 誠信是一種自律行為,誠信者生意昌盛。要做生意先做人,一個為人誠信,講求信譽的人在經商上面才能卓有成就。 陳嘉庚守誠信的作風已經家喻戶曉。在集美中學道南樓裡,曾有幾名初中女生正在出一期關於紀念嘉庚誕辰130週年的黑板報。 “知道陳嘉庚是什麼人嗎?”記者問道。 “知道,老師上課說過。”女孩們回答。 “知道他的哪些故事?”記者又問。 一名女孩歪著頭想了想,回答說:“我記得他替自己的爸爸把欠人的錢還了。” 小女孩們或許還不能理解嘉庚先生愛國愛鄉的偉大情懷,嘉庚先生的故事給她們留下的最直觀的感受就是,做人要誠實,要信守諾言。

在集美穿街走巷,我們不時能看到一些以“誠”命名的庭院或店鋪,如誠園、謙誠書屋等等,還有不少商家打出“誠實經營”、“誠信是金”等標語。 一個企業的開始就意味著一個良好信譽的開始,有了信譽,自然就會有財路,這是必須具備的商業道德,就像做人一樣,忠誠,有義氣,對於自己說出的每一句話,做出的每一個承諾,一定要牢牢記在心裡,並且要能夠做到。縱觀現代商業市場,信譽之戰已成為企業生存的關鍵。取信於民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凡是應承的,都要做到”,這是作為當代商人所必須遵守的信條。 俗話說,誠信二字值千金。一個人如果打造出了自己誠信的品牌,那麼他到哪裡都能如魚得水。誠信度需要個人平時的積累,時時處處都要注意給自己樹立良好的信譽,到危難關頭才會有人幫一把、扶一把、拉一把,渡過難關。

我們都知道,商業活動重買賣雙方的關係,就是一種交換關係。這種關係應當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大家在商務運作中,應當以自願為原則,以互利為目的,只有如此,這種關係才能長期保持,生意才能長久興隆下去。一個商人以信義來經營自己的事業,他就一定會成功。 為人,經商,辦企業,最講一個“誠”字,一個“信”字。 “誠”,具有坦蕩待人待事,真實無欺的意思;“信”主要包括相互聯繫的兩個方面:首先強調本人自身的信實,同時也強調別人對你的信任。這兩方面是相輔相成的。誠信為修身養性立業之根基,處世待人之根本。 在商界,誰違背了信義就會遭到合作者和消費者的遺棄,一個真正成功的商人,往往都是一個重諾言、守信用的人。

一個沒有商德的商人,是不可能受到別人尊敬的,當然獲得生意上的成功也就難上加難了。做人和做生意之間的關係是相輔相成的。 首先,做人與做生意是絕對統一的關係,不分先後。我們說“先做人後做生意”,並不是要求先把人做好後再來做生意,而是強調在做生意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講人格、講道德、講精神。買賣公平、文明競爭、守法經營、勤勞致富等,都是先做人後做生意的基本要求。在中國商業發展史上,已經積累起不少良好的商業道德,當為我們後來生意人引為典範。 經商與為人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信義對於商人來說絕不是無足輕重的。商人重信義,歸根結底是為了自己的生意,說白了,就是為了賺更多的利潤,所以真正精明的商人,不會把信義和利益看成是矛盾的一對,他們往往能在這其中找到一個較準確的度。

也許有人認為,誠實會令生意受損,如果將貨物的缺點完全據實以告,對方會因此而拒絕交易。所以,一些“精明”的經營者在做生意時,往往隱瞞己方貨物的不足以次充好,甚至會採取一些欺詐的手段以假充真,從而使他人受損而自己獲利。 這些看似“精明”的商人其實很愚蠢,他們對於經商之道理解得很膚淺,他們雖得到一時之利,卻失去了長久之利,因為他們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資產——商譽。 “誠實”是維持良好商譽的關鍵因素。人們常說“買賣不成情義在”,情義的建立與維持,一個“誠”字尤為重要。對交易對方要開誠佈公,坦誠相待,才能贏得對方的信任與長期的支持,即使一時不能達成交易,眼前一些即得利益受到損失,可在長期經營中一定會得到更大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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