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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輪迴中等你

我在輪迴中等你

鄢晓丹

  • 言情小說

    類別
  • 1970-01-01發表
  • 311195

    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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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節

我在輪迴中等你 鄢晓丹 3065 2018-03-16
吳啟明最近倒了邪黴。 事情出在他剛買麵包車那會兒,新車上路把人撞了,近兩年過去還在這樁事故里糾纏不清。傷者至今臥床靜養,其家屬三天兩頭找上門來討要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等等所能想到的一切費用,搞得吳啟明連家都不敢回。 “有一次我想看個究竟,他老婆把我攔在外面,好半天才讓進屋。進去後的確見他躺在床上哼唧,但面色紅潤精神飽滿,哪像長期有病的樣子?肯定有鬼!”坐在小餐館裡,吳啟明這樣對羅揚訴苦。 羅揚很了解,吳啟明不是賴賬的主。但這起事故法院早判了,他時隔兩年再翻舊賬,將一堆亂麻推到羅揚跟前,大概是錢在作祟。沒有錢,無論怎樣辯白也顯得人窮志短。所以昨天吳啟明請吃飯,羅揚推不掉,就近選了一家經營排檔菜的小餐館,想給他省幾個。吳啟明也不爭執——可見他果真缺錢。

今天一大早羅揚來到辦公室,把自己埋沒在一堆文件之中。他與吳啟明約好,要詳細麵談車禍情況,於是一邊看相關文件一邊等他。 吳啟明原是地質勘探隊的職工,由於單位不景氣,兩年前他買斷工齡,買了輛麵包車,想靠跑出租自謀生路。但錢還沒掙到他就出了車禍,撞倒一輛摩托車。據他說摩托車是酒後駕駛,交警提供的筆錄上卻寫著吳啟明由於超速行駛而導致剎車失靈,負全部責任。出於某種原因,當時吳啟明拿不出車輛審查時交納某些費用的發票,交警認為他跑出租不合法,又按他跑黑車做了處理。吳啟明一審敗訴,被判賠付摩托車主八萬三千多元人民幣。更重要的是,傷者至今仍在治療,事情不能算完全了結,他還有被追加賠付醫藥費和誤工費的可能。

吳啟明說自己沒超速,出車禍的地方是下坡,剎車失靈應該是設計缺陷。如果情況屬實,汽車廠家應負連帶責任。羅揚建議吳啟明上訴時追訴麵包車生產廠家為第二被告,他願意提供法律援助。 窗外突然飄起雪花,水晶般的雪片在灰暗的城市上空輕盈翻飛,撲朔迷離。遠處,天幕低垂,昏暗、密實而厚重的鉛灰色雲層像一個巨大的蓋子將砂城罩住。氣溫持續下降。嚴冬將冰冷的觸角伸向每一個角落,威嚴而冷酷地把城市攥在它的手心。但這寒冷並沒有破壞市民們暖融融的心情。剛過十點鐘,陽光律師事務所樓下的街道上已人聲鼎沸。 羅揚摘下高度近視鏡,將頭枕在轉椅靠背上,用手掌揉揉被各中嘈雜聲撞痛的太陽穴,重新戴好眼鏡,起身走到窗戶前。窗戶是落地式大飄窗,辦公室又處於四樓,站在窗前,樓下的一切盡收眼底。

大朵大朵的雪花扭結在一起,像絮團一樣往下撲,城市如籠罩了白霧。人行道上有個打扮怪異的人在兜售塑料製的聖誕樹和其他小飾品。他頭戴大紅帽,帽子頂端繫著白色絨球,看樣子是扮演了聖誕老人。再過兩天是聖誕節,這個洋節日不可思議地受到砂城男女的追捧,儘管有的人對耶穌並不了解。 羅揚任由思緒像雪片一樣漫無邊際,重重疊疊,甚至混雜不清。突然,他的目光落在馬路對面一位老太太身上。老太太拄著拐杖正在橫穿馬路。她走一走停一停,顫巍巍地躲避各種車輛和行人,好像隨時會被撞倒。但是,她躲過了一切可能撞向她的物體,至少說明一點,老太太是耳聰目明的。羅揚這樣想著。終於,老太太順利穿過馬路。吳啟明還沒有出現。 羅揚回到辦公桌前,把案件重新梳理一遍:重點一,吳啟明是否超速駕駛?事隔兩年後如何到交警部門取證?重點二,吳啟明進行車輛審查為什麼缺失收費發票?車輛審查與一審判決有什麼必然聯繫?重點三,傷者是否需要長期臥床?醫院的診斷證明是否有合理的依據?重點四,摩托車主是否酒後駕駛?如果是,一審時為什麼沒有提到? ……像這樣的案子,如果當時有規範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很好處理的。但吳啟明發生車禍時砂城還沒有執行責任認定制度,處理交通事故以執勤民警的經驗判斷和所做的詢問筆錄為依據。這樣的判斷和筆錄有時會在人為因素下產生出入。而且,事隔兩年後,處理事故的一些相關人員離開了原崗位,要重新了解當時的情況以及獲取證據存在很多困難……所有的難點都集中在舉證。要找到有說服力的證據來推翻已形成的審判結論,其阻力可想而知;而且案件本身還存在上訴時效問題,自己又有多少勝訴的把握?羅揚被一個又一個問號攪得頭昏腦漲。他將記事本丟在桌子上,打開電腦,對著厚厚一疊稿紙逐字逐句在鍵盤上敲擊。手稿是羅揚撰寫的法學著作《民事訴訟舉證原則的適用》初稿,他要處理成電子文檔再進行修改。雖然電腦的普及迎來了無紙化辦公時代,但羅揚基本上還是電腦盲。他不僅不會處理電腦操作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即使打字對他而言也是一道難關。他一直學不會五筆輸入法,用拼音打字遠遠跟不上鋼筆書寫的速度。現在的出版社為了便於排版,都青睞於電子版的文稿,何況洋洋幾十萬字,修改起來也成問題,這就迫使他在空閒時間裡必須坐到電腦前打書稿。他為此耗費了很大的精力。

羅揚看看表,近十一點鐘。吳啟明大概不會來了。 “這個老吳,還和從前一樣凡事模棱兩可,拖泥帶水。”羅揚眼前浮現出吳啟明瘦長的、有些佝僂的身影。很早以前,羅揚還沒有從事律師這一行,在地礦局工作,和吳啟明認識,現在吳啟明面臨法律問題來找他是很自然的。也許,這根本不是出於對律師的威望和才能的認可,羅揚想。這是普遍存在的狀況,公眾對律師並非完全信任,認為律師在案件審判中起不了多大作用,他們充其量陪著不懂訴訟程序的當事人按法定程序參加訴訟,充當訴訟過程的見證人或文書。很多遭遇官司的人,當他們不得不抱最後一線希望為自己請律師或者法庭給他們指定辯護人時,他們才會和律師打交道;一旦遇到阻力,他們會輕而易舉地主動妥協,而妥協對當事人最實際的好處是省下一筆訴訟費。依照吳啟明慣有的處事方法,他屬於容易妥協的當事人。他今天失約,或許是想要撤訴,又不好意思張口,只能用不了了之的方式來結束糾紛吧。羅揚決定有機會找他談一談,儘管對羅揚而言,代理小小的交通案算不了什麼。

此時,羅揚面對《民事訴訟舉證原則的適用》手稿思緒萬千。他已從業近二十年,在砂城贏得了很高的知名度,一些不起眼的案件曾一度不願接手。在他看來,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他不想讓自己一直處於忙碌狀態;而且和各部門要員打打撲克、吃吃飯,再陪他們洗腳、泡桑拿什麼的很有必要,有時甚至比勝訴一個案件更為重要。司法是連枝帶葉的整體,某種情況下,訴訟的勝敗有時不僅僅決定於代理律師的才幹。比如,有些重要信息的獲取就是在酒喝到半酣或者泡桑拿的過程中完成的。很多人把這種狀況定義為“司法體制不健全”。但法律條文逐年增多,一部部法律文書像壘城牆的磚頭一樣延伸著它的厚度,至於那座“城牆”要壘多高才算司法健全或者說達到司法健全的水準,就沒有人能說清楚了。壘“城牆”的過程中,法律工作者,尤其是身處砂城這樣的欠發達地區的律師們,從心底渴望能往“城牆”上加一塊自己的磚頭,在職業生涯中有所建樹,這就不是雞毛蒜皮的小案子所能企及的。羅揚以多年的辦案經驗為藍本撰寫的《民事訴訟舉證原則的適用》,正是他為自己增加的一個砝碼。另外,這本書如順利出版,將為那些想尋求法律幫助的普通民眾提供一點行之有效的借鑒,也是他願意放棄一些案件的代理,投入大部分精力去做這件事的重要原因。

但這些僅僅是羅揚個人的想法,個人的一相情願。砂城有砂城的具體情況。這里地域偏僻,人們思想保守,連商業領域基本都是外地人的天下,何況訴訟,很少有人願意耗財費力為了雞毛蒜皮的事情鬧上法庭。相對來說律師的案源比較少,也直接影響到他們的收入。但這種原因他們不屑於啟齒,或者說不願啟齒。偶爾有特例,比如當其他律師忙得暈頭轉向,他自己卻閒散得像是被拋棄了;或者某天沒有飯局,他又不想回家……這時,就有可能積極過問不起眼的小案子。 羅揚今天就碰到了這樣的特例,給因吳啟明失約而多少有些憂心忡忡的他帶來一絲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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