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五條紅鯡魚

第12章 第11章巡官麥克弗森

在達爾齊爾警官展開調查的同時,總部的調查取證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是就像溫西對警察局局長描述的那樣,還沒有全面進展。 第一個令人興奮的證據是由一位年輕農民提供的,他費了很大勁才來到科爾庫布里郡警察局,求見麥克弗森巡官。 據陳述,他週一晚上九點鐘在門城的默里·阿姆斯酒吧喝酒,就在這時,法倫先生忽然闖進酒吧,看起來非常野蠻非常奇怪,他用巨雷般蠻橫的聲音問道:“那個禽——坎貝爾在哪裡?”大家告訴他坎貝爾不在這里之後,他看起來稍微平靜了一點。坐下來接連喝了兩三杯威士忌。目擊證人們試圖問明是什麼情況,但是除了些模糊的威脅話語,什麼也沒有問出來。之後,法倫又開始詢問坎貝爾在哪裡,有一個目擊證人很晚從科爾庫布里郡過來,他知道坎貝爾在麥克萊倫·阿姆斯酒吧,但他看到法倫現在的情緒很危險,為了避免他們兩個發生衝突,他就撒了謊,說他好像看到坎貝爾先生開車去克里鎮了。法倫咕噥著“要去堵住他”,然後又嘟囔了些污言穢語,從他的話中證人得知他們的爭吵應該是因為法倫夫人。法倫匆忙出了酒吧,證人看到他騎上車就走了,然而卻不是前往克里鎮的方向,而是通向科爾庫布里郡。證人怕出什麼危險,所以跟著他跑了出來。但是,當法倫走到戰爭紀念碑的時候,他向左拐到高爾夫球場那條路上去了。證人聳聳肩,就離開了。

因為警察們的行動,到了周三,事件已經傳開,人們大體推測出坎貝爾是被謀殺的,證人想那晚的事情或許有某些不祥的意味。他詢問了酒吧服務員和兩三個在默里·阿姆斯酒吧見過法倫的人,他們都覺得有必要將這件事情報告給警察局。目擊證人們推舉他做發言人,所以他就過來了。證人很不願意法倫先生陷入麻煩當中,但謀殺就是謀殺,這可不是兒戲。 麥克弗森謝過這位農民,然後立刻在克里鎮展開了調查,查證法倫是否沿著被告知的錯誤方向前行。但是,讓人迷惑的是他又轉向了高爾夫球場的方向。法倫是三個小時前在科爾庫布里郡離開坎貝爾的,從時間上看,很有可能是他在門城尋找坎貝爾未果,便在返回科爾庫布里郡的路上沿途尋找他。但為什麼是高爾夫球場呢?除非——

除非他是要去找斯特羅恩。眾所周知,斯特羅恩和法倫是特別要好的朋友。難道他們是同謀嗎?週一晚上九點到十點之間斯特羅恩在家嗎?這一點比較容易確認。巡官致電門城調查並等待著結果。 這一天第二個讓人興奮的線索——更加明確和鼓舞人心。證人是一個矮小膽怯的十歲小女孩,被她下定了決心的母親強拖過來的。 “我很明白,”母親說,“她肯定是看見了可怕的事情,我聽她一說就坐不住了。(擤擤鼻涕,把那些告訴警察,否則他就會把你關起來。)她是個淘氣鬼,應該上床睡覺的時候,她卻和一群小孩子滿村子亂跑。現在的孩子都不聽家長的話,你簡直拿他們沒轍。” 巡官表達了自己的同情之意,然後詢問這位夫人的名字。 “麥格雷戈。我們的房子位於門城和科爾庫布里郡之間——你應該知道那個地方——靠近奧琛海耶。上週一晚上我和我男人去科爾庫布里郡有點事情,海倫獨自在家。我們離開不久她就跑出去了,而且敞著大門,好像任何人都不會進來——”

“明白了。”巡官打斷她,“我想這位小女孩就是海倫。” “是的,她就是海倫,我想最好帶她過來,郵遞員說可憐的坎貝爾是被謀殺的,她看到了那個過程。我對喬治說,如果週一晚上坎貝爾在路邊打架,那麼警察應該要知道這件事情,而喬治說——” 警官不得不再一次打斷她。 “如果你的小海倫願意告訴我們一些有關坎貝爾的事情,我們將會非常樂意。現在,麥格雷戈夫人,你能讓小女孩從頭講述一遍事情的經過嗎?過來,海倫,不要害怕,告訴我們。” 受到鼓勵的海倫開始講述她的故事。她不時會感到不安,母親還會不時地干擾她,搞得一團糟。但是,經過耐心的哄勸——一位治安官還給了小女孩一袋糖果——巡官終於把這一團亂麻解開了。

麥格雷戈夫婦週一晚上乘坐鄰居家的汽車前往科爾庫布里郡拜訪朋友,走前嚴厲地告訴小海倫要把門窗鎖好,上床睡覺。被遺棄在家的小女孩去找附近農合的小孩們一起出去玩。他們在野地裡亂跑了大約有半英里路,然後男孩們就在那裡設置捕野兔的陷阱。 巡官聽到這裡輕輕搖起頭來,但他向小海倫保證不會懲罰這些小違法者們。她似乎認為這樣的保證比媽媽的威脅要好得多,因此接下來的故事講得更連貫了。 他們捕野兔的地方大約是在門城和科爾庫布里郡的中間位置,正好是兩道石牆間陡急而危險的s形路段。那是一個很清爽的晚上,月朗星稀,天空不是很黑,只是有些昏暗,一層薄薄的水霧籠罩著四周的山野。男孩子玩得起興,似乎想玩到很晚,但在大約九點四十五分的時候,海倫想父母應該快要回來了,就離開他們,沿路回家。她知道當時是九點四十五分,因為其中一個小男孩戴了一隻新表,是祖父送給他的。

她穿越田野,準備爬過矮牆,進入主路。就在這時,她看到一個男人坐在汽車裡,車子停在路邊,車頭朝向門城,引擎還在轟鳴。就在這時,司機將車橫過馬路,似乎想要掉頭。與此同時,她聽到從門城方向開來一輛速度很快的車子。 她非常準確地描述了出事地點:不是S形路段最陡最危險的地方,那裡兩邊的牆都很高,事情發生在S形路段的低彎處,靠近科爾庫布里郡。這裡的彎度相對比較小,路面很寬,小姑娘站立的地方是一處凹陷的牆面,牆底佈滿金雀花叢和荊棘灌木。那輛駛近的車子很快就到了S形路段的上拐彎,而第一輛車正要掉轉方向,完全擋住了路面。伴隨著急促刺耳的剎車聲,第二輛車停了下來,車子猛烈地歪向右側,奇蹟般地避免了一場撞擊。司機罵了句什麼,第一個人回了一句,然後第二輛車的司機惱怒地大聲喊道:“坎貝爾!當然!我就知道!除了坎貝爾還會是誰!”——或者其他類似的話。

然後就是相互對罵,接著坎貝爾熄掉引擎,下了車。她看到他猛地一踹就跳上了另一輛車的腳踏板,隨後就是一場爭鬥,接著,兩個人來到路邊,相互扭打在一起。他們拳腳相擊,嘴裡還充滿了污言穢語。她不能很淸楚地看到發生了什麼事,因為兩個人在車子對面,然後他們滾到地上。她描述不出車子的具體模樣,只知道坎貝爾的車子是四座的,而另外一輛是大型兩座車,晃著明亮的車燈。 小女孩被嚇壞了。打鬥持續一小段時間之後,一把大扳手飛過來, 緊擦著她的腦袋落在她身旁。她爬下來趴在牆根,嚇得一動都不敢動, 但是又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她聽到一陣恐怖的聲音,好像是某個人被重擊再被勒死的聲音。過了一小會兒,她又偷偷站起來,看到了更令她害怕的一幕。一個男人從路邊站起來,肩膀上扛著另一個人的屍體。從那個被扛者四肢垂掛的樣子來者,她想那個男人肯定已經死了,她沒有喊出來,因為她害怕如果自己喊出來的話,那個可怕的男人會聽到然後把她也殺死。他槓著那個人的屍體走向兩座車,將他塞進副駕駛座。這輛車靠近門城方向,她沒有看到那活人的臉,因為他肩負重擔,始終彎著腰。當他經過四座車走向另外一輛車的時候,在車燈的照耀下,她瞥了一眼死者的臉,看起來蒼白而恐怖。她沒法描述,只知道那個人沒有鬍子,雙眼緊閉,那個可怕的男人坐進駕駛座,把雙座車倒擋駛回門城的方向。她聽到引擎的變換聲,而且車燈前後移動,好像在轉向。然後她聽到車子再一次被開走了,引擎的咆哮聲也漸漸消逝。

當一切都結束之後,她翻過牆面,想要看一下那輛半堵住路面的四座車,車頭面向門城,車燈斜照著路面。還沒等她仔細研究一下,就听到來自門城方向的腳步聲。她希望是某個來找她並帶她回家的人,但是,忽然,毫無緣由地,她又想可能是那個壞蛋要回來殺她。她十分驚恐,拔腿便向家裡狂奔。然後她又聽到引擎發動的聲音。她藏在灌木叢中,以為那個壞蛋要開車追趕自己,但什麼事也沒有發生。又過了一會,她冒險鑽出灌木叢,狂奔回家。就在她跨進自己家門的時候,一輛車以迅猛的速度風似的奔向科爾庫布里郡的方向。她鑽進屋子的時候,廚房裡的鍾正好敲響十下。小姑娘衝進臥室,跳上床,抓起衣服整個蓋在頭上。 接下來的故事由麥格雷戈夫人講述。她和丈夫十點半回到家裡,發現他們的孩子穿著衣服趴在床上哭喊發抖,她是那麼害怕,因此他們什麼都問不出來,他們只能大聲斥責她,給她脫下衣服,把她塞進被窩裡,然後給了她一杯熱牛奶,守在她旁邊直到她筋疲力盡之後慢慢人睡。第二天女兒仍然拒絕告訴他們發生了什麼事情,當天晚上她在睡夢中驚醒了三次,大聲哭喊著有個壞蛋要來殺她,直到週三晚上,父親親切地愛撫著女兒,才終於成功地套出了整個事情的經過,他們聽到費坎貝爾的名字時,就決定要將這件事吿訴警察,麥格雷戈夫人回答巡官的提問,並說明她家廚房的鐘慢五六分鐘。

巡官對她們母女致以誠摯的謝意——而且他也認為實在有理由對她們表示感謝。他吿訴海倫她是個勇敢的小女孩,要求她的母親不要再責備她,鑑於她的故事的重要性,警官再三叮囑她們不要將這個事情再講給任何人聽。 她們離開之後,巡官將整個事情從頭再想了一遍。這個事件與醫生報告的時間非常吻合,只不過比預期的案發時間提前了一點,按照他的想法,坎貝爾和另外一個男人不期而遇,並且發生爭吵,在爭鬥中坎貝爾被殺死。兇手將他的屍體塞進兩座車中,藏在路邊某個地方,然後他又返回案發現場,取得坎貝爾的車,再驅車返回門城,當然他要在那裡偽裝案發現場。隨後某個時間,他又必須返回取走自已的車和車裡的屍體——那麼,然後呢?驅車返回門城?

巡官惱怒地嘟嚷起來,這裡有一些疑點,兇手為什麼不將屍體直接裝在坎貝爾的莫里斯中開走呢?在他開著坎貝爾的莫里斯返回門城的這段時間裡,裝有屍體的車子就放在路邊,他為什麼要冒這樣大的風險呢?如果他想盡快將自己的車開走,那麼他必須要騎車或者走路返回案發地點,很明顯,他使用的應該是自行車,並且將它藏在了兩座車駕駛座的後面。但問題是:他為什麼要將屍體留在身後呢? 有可能,麥克弗森想——事實上,很有可能——兇手當時並沒有想好如何建立不在場證明和如何偽裝事故現場的一系列計劃。或許這能很好地解釋他的行為——他當時只是簡單地想當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那樣離開,只是後來建立了詳細的計劃,才又返回將屍體取走。但是不對!這樣是解釋不通的。他開回門城的是坎貝爾的車。唯一的解釋就是當時他腦海中已經想好了要偽裝成意外事故現場。但這樣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小孩的描述正確,那麼很明顯,坎貝爾與另外那個人之間的爭吵完全是偶然。一個人在謀殺之後的幾分鐘時間裡,怎麼會策劃出這樣一個詳細周密的逃脫計劃?

那麼——這場相遇真的是偶然的嗎?仔細想想坎貝爾的行為,情況完全是相反的。他將自己的車正好停在兩輛車難以同時通過的路段,而且當他聽到另外一輛車來的時候,還進一步用車子橫堵住整個路口。這樣瘋狂的行為,明顯是想要引發一場致命的車禍而不僅僅是爭鬥。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坎貝爾當時喝醉了,有可能是酒精麻醉了他對車禍危險的判斷能力。 但是,如果證人是可信的(當然,他不能挑挑揀揀,選擇相信一些證據或反對另一些證據來契合自己的理論),那麼很明顯的是,期待這場會面的人,不是兇手。如果兇手沒有預期到這場相遇,他就不可能事先籌劃這場謀殺,那麼他也不可能事先策劃好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 “是的,”巡官自言自語道,“但這並不意味著完全不可能。他可能很早就謀劃好了,只不過是在其他的時間或地點下手。然後,他和坎貝爾又在這個合適的地方相遇了,他就將原來設計好的方案付諸實施。” 汽車仍然有一個疑點。案發之後不久就有人快速開著車前往科爾庫布里郡。這個人是兇手嗎?如果兇手開著坎貝爾的車去了門城,那麼不可能是他。如果是其他的人,那麼是誰呢?他肯定在路上遇到了兇手——所以必須要找到他,但是……仔細考慮之後,巡官決定放棄這個目前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轉而考慮事情的另一方面。 這件事情是否與法倫的情況吻合?巡官忽然拍案而起。當然!時間上完全吻合,而且這也解釋了法倫為什麼要轉向高爾夫球場。很明顯,他看穿了那個農民關於克里鎮的善意謊言。他在門城搜索坎貝爾,沒有找到,然後得出結論,坎貝爾肯定還在科爾庫布里郡。他匆忙趕去找斯特羅恩,希望能藉到斯特羅恩的車。斯特羅恩是不是從犯還未可知。有可能不是。不。巡官又興奮地拍了一下桌子。這樣整件事情就能解釋得通了——被開錯的車,被遺棄的屍體以及所有的事情。法倫原來的想法是嫁禍給斯特羅恩。如果屍體在斯特羅恩的車裡被發現,那麼大家就會很自然地認為是斯特羅恩誘騙坎貝爾出來並殺死了他。 當然,這是一個糟糕透頂的計劃。斯特羅恩立刻就會告訴大家他是如何把車借給法倫的。或許他還能提供人證物證。事實本身也不可信,誰會把屍體放在自己的車裡呢?事實上,這一點巡官馬上就能想到,而法倫呢,事後一想,也不難想到自己的第一設計是行不通的。在開著坎貝爾的車回門城的時候,他有時間將整件事情考慮清楚。於是他想出了一個完美的計劃——在米諾奇偽裝意外事故現場。那麼,然後呢?接下來他應該干什麼? 當然,首先他要將坎貝爾的車開回去,把它放在車庫裡。然後他從斯特羅恩的房中取回自己的自行車。到了深夜,他就可以在悄無人知的黑暗中進行所有的活動。假設,他將車子就近停在某個地方——例如,就在花園門內。 巡官難抑興奮激動之情,列出了一張簡單的時間表,並標註了粗體標題:“休·法倫案件” 巡官滿意地看著這張時間表。當然,其中有些時間是估算的,但是關鍵點都很契合。而且,即使法倫走路很慢,時間也足夠,即使他在執行過程中有某些貽誤,也肯定有充裕的時間在周二早晨之前完成整個計劃。 受這個想法的鼓舞,巡官繼續推理案件接下來的情節,只不過假設的成分更多了。 根據勃崗“小喬克”的證詞,他看到偽裝的坎貝爾在周二早上十點十分的時候在米諾奇作畫。因此,這就是法倫到達那裡的最晚時間。事實上,巡官想,時間必須要更早一些。法倫肯定不能冒險早上在坎貝爾屋子裡逗留太久。他應該在八點之前格林夫人到達的時候就已經起床出門了。另一方面,如果弗格森恰好聽到坎貝爾的車開出去,那麼他應該能提供一個合理的時間。據此,巡官試驗性地列出另一張表—— 在這裡,巡官不確定地停頓了一下。用兩個半小時畫那幅畫會不會太長了?他對藝術家們了解很少,對繪畫也只是略懂皮毛。這樣的事情必須詢問很了解的人。 等一下!真是一個木頭腦袋——當然,法倫必須要等到光線充足的時候才能作畫。巡官可能懂得不多,不過這一點他還是知道的。他小心地甩了甩鋼筆,繼續寫。 現在看來法倫很有可能就是格文的那個乘客。時間表應該這樣繼續: 到了這裡,巡官的推斷就進入了尾聲。他知道,達爾齊爾正在追踪自行車的線索。最好等待他的報告,然後再將時間表繼續進行下去。但是到目前為止,進行得還不壞。他最終將兇犯確定在某個人身上,而且建立了一張看起來很有道理的時間表。幸運的是,幾個疑點也能提出可以接受的解釋。 他又看了一遍這張表。 如果八點到九點十五分之間,法倫在門城尋找坎貝爾,那麼除了默里·阿姆斯酒吧的人,應該還有其他目擊證人,這就需要在安吉爾和安沃斯展開調查。可以確信的是,在公眾場合尋找坎貝爾之前,法倫肯定去過坎貝爾的房子。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定會被看到。首先,他必須過橋兩次,而每天每個時刻,橋上都會有一些遊手好閒的人。橋是一個公共俱樂部,門城人的聚集地,人們經常在那裡閒話家常,不是閒聊過往車輛和跳出水面的鱒魚,就是討論當地政策。就算真有就那麼一天,大橋上面空空如也,什麼人都沒有,那麼還有安沃斯旅館外面的長椅子,經常有漁夫坐在那裡編漁網,或者輕拍小狗博斯的腦袋,或者詢問小貓費利克斯抓了幾隻老鼠。最後,就算法倫逃過了所有這些的目光,那麼還有弗格森在屋裡的可能性,他會看到法倫來到坎貝爾的屋子。 再然後,如果斯特羅恩的車被取出,那麼肯定會有人知道這件事。斯特羅恩為了保護他的朋友可能會選擇拒不合作或者乾脆說謊,但是還有斯特羅恩夫人、孩子和女傭。他們不可能都參與密謀。根據這個理論,法倫去過斯特羅恩家里三次——九點十五分左右,去借車;十點四十分左右,去取回自行車;十一點三十分左右,去還車。至少第一次和最後一次拜訪應該會留下某些踪跡。 接下來,他還去過坎貝爾屋里三次——第一次,將坎貝爾的車停在車庫;第二次,將屍體搬回來;第三次,徒步,偽裝現場。不,這不一定是必要的。也有可能只有兩次。很有可能,一開始他只是將車藏在某個地方,最後再將車開回,這樣可以降低危險陛。事實上,坎貝爾的屍體有可能在某個偏僻的地方被換到了坎貝爾的車上,這樣就可以避免開著不同的車進出坎貝爾的屋子——這樣很容易被人懷疑。屍體轉移自然不是發生在門城——只有瘋子才會那麼幹。它有可能發生在科爾庫布里郡和門城之間的任何一個地方,或者在戰爭紀念碑和斯特羅恩家中間某個偏僻的地方。更或者,如果斯特羅恩也參與了的話,那麼它有可能發生在斯特羅恩自己家中,那樣更加隱蔽和安全。 巡官將他的時間表作了一兩處改動以適合新的推理,並做筆記註明,需要登廣告調查是否有人在這一路段的任何地方見到坎貝爾的莫里斯。 最後,兇手週二早上的行程現在就可以大致確定。如果推算準確的話,坎貝爾的車應該在七點三十分就駛過門城;八點鐘的時候駛過克里鎮,大約八點十五分駛過牛頓一斯圖爾特。毫無疑問,肯定會有人看到。事實上,牛頓一斯圖爾特的警察已經開始調查這一點,但是,現在他可以把大致時間告訴他們,調查會容易一些。 麥克弗森巡官給牛頓一斯圖爾特和門城各打了一個電話,然後又精神抖擻地開始琢磨這個問題。 就在這時,他忽然意識到,就在他馬不停蹄地推算作案時間表的時候,還有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證據就在他眼前。多麼幸運,他明確了凶器! 那把大扳手,那把從空中飛來,差點擊中小海倫的大扳手——這件鈍器除了敲碎坎貝爾的頭還能做什麼?很奇怪沒有打出血,但那應該取決於扳手的類型。不管怎樣,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它。醫生會告訴他這是否就是凶器。多麼幸運屍體還沒有被埋!明天就會下葬。他必須立刻找到那把扳手。興奮心急的巡官戴上帽子,匆忙開車出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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