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巨款的誘惑

第11章 第十一章

我到達辦公室的時候,卜愛茜已經把那封信打字打妥了。 “唐諾,”她問:“葛達芬是什麼人?我們辦公室沒有她的檔案呀。” “我知道,她在外面和我聯絡的,白莎知道這件事。” “喔。” “我替她要回五千元錢。也替她要到了三百元現鈔。這些都要放進信封經郵局寄給她。” 我說:“明天一早,你去郵局留交窗口,就說你是葛達芬。留一個地址給他們。” “留什麼地址給他們好?”我拿出一張卡片,卡片上我已經用鋼筆正楷寫上我那租來作偽裝公寓的地址。 “那位葛小姐在這個地址有一間公寓?” 我點點頭。 “用她自己的名義?” “這個嘛……”我說:“她也許用的是別人名義。她目前不方便公開見人……這當然是據我看……但是這封信又必須交給她。我告訴你,我們該怎麼辦:我們不用普通信給她寄去。我們利用限時專送,把這封信寫上這個地址寄出去。不過,你加上由賴唐諾轉交葛達芬小姐收。然後,把信的副本仍舊寫郵局留交,仍舊是普通郵寄的,留存在檔案裡。要寄出去的信,你現在就下去投郵,投到郵局去。”

“不投在大樓郵箱裡?” “不,投到郵局去直接快速。” “我知道大樓郵箱十點鐘準有人來收件。” “你絕對有把握?” “當然,這是我的習慣,記住每一批郵件收郵時間。” “好極了,愛茜,我正在擔心去郵局太容易刺眼了,萬一宓善樓跟上我們更不妙了。” “宓善樓警官?他和這件事也有關係嗎?” “凡是我做的事沒有一件他不在註意的。”我說:“凡是有什麼案子他不順手的話,總是偷偷摸摸想從我這裡弄點線索去。” “現在他有不順手的案子了?” 我點點頭。 “唐諾,是不是那費律師謀殺案?” “可能吧,”我說:“天知道他又什麼案子不順手了。反正有出什麼事的時候,宓警官第一件想到的是,當時我在哪裡?”

“這一下子我們可以出他意外了,我們把信投在郵箱裡,以限時專送送出。然後你可以帶我出去消夜。萬一有人跟踪,看起來我們不過是在辦公室幽會之後再出去了。” “不錯。”我告訴她。 “你不會以為我強迫你帶我出去消夜吧?” “我對你有長期邀請。”我說:“你只要隨時說什麼時候有空,就得了。” “唐諾,你真好。” “我們把信封好,外面蓋了一個限時專送的橡皮章。我們看準這一樓沒有人的時候把它投入了大樓信箱。我們出去消夜。” 消夜之後,我把卜愛茜送回公寓。 “唐諾,想進來坐一下嗎?” 我看一下表,我說:“看來不要了,明天一天工作不會太少的。” “答允我,不要把自己搞進麻煩裡去。”

“盡量小心好了。” 她把嘴噘起等我吻她晚安。我把車開到漢密街四處看看。 費律師住的地方是漢密街一七七一號。我就沿了大街前後一條一條街的步行。 一三六九號有些像達芬形容的那幢房子。這是一幢大的二層樓房子。建築的時期人們尚不難找到幫傭的人,所以房間都很大。 房前草地有一塊'出售'的牌子豎在那裡。 整幢房子黑暗無燈。 我爬上門階試一下門鎖,門是鎖著的。 我走向前窗,看看四面無人,用一支強力的手電筒經過玻璃光線射向室內。 我看到客廳裡並沒有家具。我走回汽車,背下'出售'牌子上的聯絡電話號。 幸運的是牌子上寫著業主親自出售,掮客請免。 我打電話給業主。

一個男人聲音來接聽。 “對不起,我這麼晚給你打電話,”我說:“但是我知道漢密街一三六九號你有一幢房子要賣。能告訴我什麼價格嗎?” “請問你是什麼人?” “極可能我是你買主。” “能告訴我你的名字嗎?” “暫時不想。” “那我也暫時不便報價。” “別傻了,你插了牌子,目的是把房子賣出去。我正想買這樣一幢房,當然價格太高就談不成的。” “你準備最高花多少錢買房子?”他問。 “價格這還不是大問題。這房子有四個睡房吧?” “四個睡房,三套半衛生設備。” “多少錢?” “我準備要四萬一千元現鈔價。地皮很大呀。” “有家具在內嗎?” “沒有,完全是空屋。”

“抱歉,我那麼晚打電話給你。”我說:“但是我很感興趣。我能看房子嗎?給我鑰匙,我自己看也可以。” “今晚不行。你怎麼會這麼晚打電話的呢?” “白天我要工作呀。工作之餘,我也只有一點點時間可以出來找房子。這個地段及房子都對我很合適。我也喜歡直接和房主交易,如此雙方可以省掉不少的佣金。” “當然。這是絕對的。”那人說:“不過,這次交易我希望全都是現鈔,所以我自己出面。地產經紀人對我說,現在這個世界沒有人用現鈔買房子的。” “我要看中房子我還希望一次付清,用現鈔。”我說:“事實上我最喜歡付現……不過價格一定要合宜……這你了解的。” “那你放心,這房子價格絕對沒問題。分期的話,可以賣到四萬八以上。”

我說:“明天晚上我要看另一幢房子,有什麼辦法今天晚上可以看你的房子嗎?” “這樣好了。”他說:“我姓韓。韓奧能。假如真有意這房子,我現在過來,我們見面。” “我是真有意的。” “你現在在房子附近嗎?” “我在不遠,加油站的公用電話亭。” “我這就下來。我們房子前面見。” “好極了。”我說。 我開車回到屋子去,把車停在車道上,才三四分鐘,韓先生就開著車來了。 他是一位塌肩膀很誠實的人,滿臉皺紋,有不消化的樣子。 “我姓賴。”我告訴他:“你既然肯告訴我名字,又肯自己送鑰匙下來,我們應該可以做很好的朋友的。” 他拿出鑰匙,送向前門的匙孔。 “你會喜歡這房子的。”他說。

“沒有家具嗎?” “沒有。”過了一下,他又說:“這個價錢怎麼可能還有家具呢?” “水電如何?”我問。 “水電齊全,都沒有停。”他說:“我也時常在天黑之後帶人來看房子。我也有你相同的困難。我也在白天工作。通常我不會那麼晚出來的。” 他把門打開,走進去,把燈打開。 我們經過有迴聲的門庭,進入客廳。又進入飯廳。我突然在門口停下。 “這是什麼東西?”我問。 他的眉頭蹙起來了,“說好那個人今天白天以前要把這些都搬掉的呀!”他說。 “這些到底是什麼玩意兒呀?”我問。 “一個人要一個臨時的辦公室,目的是做一些文件的影印本。他臨時向我租這個地方二十四小時,說好二十四小時內,他會把所有東西遷走的。”

“老天,”我說:“這些都是最好的複印機呀。而且好多台。奇怪,有人怎麼會選中這住宅區來影印大批東西。” “我不知道。”他說:“來找我的人叫賀龍。他在辦公區也有一個辦公室,他說有批文件要在這裡印,他付了我很好的短期租金。” “很好呀,”我說:“不過聽起來有點奇奇怪怪。” “不知道。”韓奧能說:“這附近沒別的地方空著。這個人要一間完全空的房間。你看這裡是廚房,在樓下有兩個臥室。我告訴你屋子有四個房間,其實是五間。有一間傭人房在地下室,那間小房間也有浴廁的。” “另外兩間臥室是在樓上?”我問。 “兩間臥室和一個大的起居室,起居室也可以變為臥室的。以前住這裡的人有個父親住在一起,父親佔樓上臥室和起居室,兩夫婦住樓下。父親後來過世了。這房子就大大了。……賴先生,你有家室嗎?”

“我正想成家。”我說。 他看向我,我說:“我快和一個離了婚的女人結婚,她一起有五個孩子。” “喔,喔……”他說。 我趕快跟下來說:“我和她認識很久了,她離了婚,我決心照顧她。” “那這幢房子的大小正好適合你。”他說。 我說:“當然我還好好裝修一下。” “這房子裝修可以不花太多錢。樓上房間可以做一個孩子們的大起居室。” “房子到底多少年分了?” “三九年的房子,那時候建材實在,人工好找,不景氣使工人工作實在。有這塊土地的人正好有錢。他決定造幢好房子。” 我點頭同意。 我們上樓來到樓上。又再走樓梯到閣樓。 我說,“我要請代書仔細看一下地權。” “這是應該的,賴先生。”

“我也要請我未來的太太看一下可能的新居。” “當然,這是一定的。” “她也有工作。”我說:“能不能把鑰匙交給我……” 他搖頭道:“不付定洋,我是不會把鑰匙交出去的。” “好吧,”我說:“我付一百元定洋,假如你肯把房子三萬八千五賣給我。你把鑰匙交給我二十四小時,到時候如果我不要房子,一百元是你的,要是我要房子,扣除一百元定洋後,我應該立即給你三萬八千四佰元現鈔。” 他想了一下,他說:“三萬八千五百元是絕對不行的,怎麼說也不能賣,這個房子它絕對值……” “我知道。”我說:“房子市價多少和我沒有關係。我要組織一個家,我只有多少錢,我自己知道。” “這是你最理想的房子。”他說。 “可能。”我說。 “四萬一千元怎麼樣?現鈔。我不會討價還價的。” “我也不會討價還價。”我說:“市價我不清楚,你心中的價格我也不清楚。我只湊得出三萬八千五百元,而且要看我愛的小婦人是不是同意,孩子們是不是同意。” “你還沒有看草地吧?”他問。 “你還沒有來之前,我前後都看過了。”我告訴他。 他猶豫了一下。他說:“三萬九千五百元如何?” 我搖搖頭走向門口。 “三萬九千元。”他說。 “抱歉,韓先生,三萬八千五百元確是我極限。” “我沒有意思這樣便宜把這房子賣掉。我假如交房地產公司賣,可能賣得更好。” “我付現鈔,全部現鈔。” “什麼時候?”他問。 “明天晚上十二點鐘,要不是一百元沒收,再不然你會得到一張支票,三萬八千四百元,在背後背書著過戶成功後可以兌現。加上先給你的一百元,正好是三萬八千五百元。” “那一百元在哪裡?”我把皮夾自口袋中取出,交給他一百元。 韓奧能回到飯廳。飯廳裡不少複印機仍舊在,他湊在一架複印機上,用筆給我寫收據。 我接過收據,看了一下,伸手向他拿鑰匙。 他把鑰匙放在我手掌中。 “明晚十二點。”他說。 “明晚十二點。”我說。 “當然十二點不過是說說的。也不必真那麼準時。”他說:“看來,不到十二點你就應該先會知道要不要。一知道,還是請先告訴我。我不喜歡半夜十二點被別人吵醒的。” “不會的。”我說:“我說十二點,不過說久一點,可以時間寬裕一點而已。女孩子決定事情比較慢。” “我懂,我懂。”他說。過了一下又含糊地說:“這也是大事呀。” 我把鑰匙和收據放入口袋。 “我對你實在認識也不多,是不是?”他突然想起問。 我告訴他,我銀行戶頭在哪一家。我又說:“這些廢物垃圾怎麼處理?有人會搬走嗎?” “事實上是應該已經搬走了的。” “我必需要聲明,對這些玩意兒,我可不負責任的噢。” “當然你不必負責任。他們搬來用,現在是應該已經搬走了的。” “你說那個人叫什麼……賀龍來著?” “是的,賀龍。” “有他資料嗎?”我問。 “有個什麼辦公室在蒙那鐸大廈。我有他電話號碼在……在家中。那電話由一個女人回答說賀龍沒有問題……百分之百……老實說,這些機器看來值好幾千元錢在那裡。” “至少吧,那賀龍也有一套鑰匙吧?”我問。 “喔,是的。他說他要把文件搬來影印,所以我給了他一套鑰匙。” “你說你有他的資料?” “當然,辦公室在蒙那鐸大廈還不夠嗎?” 我說:“一定是做大生意的。” “據我看,他的辦公室不小。”韓說。 “那是一定的。”我說:“假如這些機器本來是在他辦公室裡的,那辦公室絕對小不了。韓先生,為了安全起見,我看我們應該清點一下現在機器的廠牌、數量,以免以後會有糾紛。” 韓奧能說:“我不會有糾紛的。收他短期臨時租金的收據上,我寫得明明白白。清點對你更沒有用處了。” “萬一那賀龍將來說我偷了他一些機器,就不好了。” “他得先有證明呀。” “他可以說機器不見了。” “不見有什麼用。必需證明是你拿的才行。” 我說:“無論怎麼說,我來做張清單絕錯不了。” “你管你做,”韓說:“我可不會等你那麼久。這事與我無關,時間又那麼晚了。假如賀龍明天不再來取回機器,我會另外再要他一百元一天,也許找人估價把機器賤賣了。” “好吧,”我說:“我就明天來寫清單。” “沒有證人,清單沒有用。”韓說:“賀龍會說你拿了他一兩台機器之後才做的清單。” “那倒也是真的。有沒有希望請你等一下下,幫我點這些東西……真的對我倆都有好處的,韓先生。” “好吧,好吧!”他說:“你也真會纏,這樣,我們只點大件的數目,我們不看型號。你看,左邊這裡有兩台,當中有一台,這裡一起共有五台,這都是複印機。” “沒錯。”我說:“不管型號,這裡一起共有五台複印機。” “好了,我記住了,”他說:“其實這已經足夠了。這些東西,反正一早有人會來搬走的。” “我希望我未婚妻來的時候,這些怪東西已經搬走了。”我說:“這些東西在飯廳裡太不相稱了。” “OK,OK,隨你怎麼告訴她,我要回家了。” “這些東西他們怎麼搬過來的,貨車嗎?”我問。 “應該吧,這種東西又不能放在汽車裡的。” 韓先生領頭,我們走出房子,前門有彈簧鎖自動會把門關上。他走到馬路角上,上車走了。 我回進屋去,把燈全部開了,仔細搜索這房子。 房子裡什麼也沒有,只有五台複印機,每台複印機架在一個架座上,每個架座都有櫃門,門裡裝滿了影印紙。我把五台機器的型號、出廠機號,都記在小本子裡。 我才把這些事辦妥,就听到警車警笛號,警車很快在接近。 我快快把燈熄了,溜出屋來。 我才到大門口,一輛車子快速經過我前面。車行太快了,我只有一個印像那是輛深色轎車,其它什麼也不知道。 在那車後,四、五十碼左右,跟著輛警車,紅色燈號在閃動,警笛嗚嗚地叫。 前面的車子突然地轉入橫街。它幾乎翻車,車胎擦著人行道邊上;兩個輪胎離開地面,著地時左胎又擦向對面的人行道,一個左轉上了另一條巷子。它轉進那巷子時我看不到,從車子擦向左邊去,想像中該是如此的。 駕警車的是個老手,他右轉,轉得更急,輪胎叫得更兇,但是車子平穩得多,我急急向前兩步,看它有沒有左轉。 沒有聽到再度左轉的輪胎聲,但是我聽到三聲槍聲。 我的車子停在路旁。我把車移到半條街的距離,坐在沒有燈的車子裡,看會發生什麼事。 過不多久,更多的警車來了。他們在附近巡視。 更多的各色各樣車子出現在附近。突然,一道光線照向我臉部,一部警車開到我旁邊。 “你在這里幹什麼?”一位警官問。 “我在等。”我說。 “等什麼?” “等什麼?你們問等什麼?”我說:“我好好在開車,一輛警車迫得我靠邊站,之後又來了那麼多警車,我在等你們把公事辦完,我可以開車回家,免得波及在你們的公事裡面。” “我要先看看你的駕照。”那警官說。 我無可奈何地把駕照給他看。 突然,那警官警覺起來。 “賴!”他說:“你是賴唐諾!這件案子本來就有你混在裡面,不是嗎?” “哪件案子呀?” “你是宓警官老朋友,是不是?” “我認識他,沒有錯。” “你,你別動,你等在這裡,不要走。” 警官回到自己車上,使用他的無線電通話。四五分鐘之後,他走過來,態度完全改變了。 “你在這附近幹什麼?”他問。 “辦一件案子。” “這件案子使你有必要到這一帶來?” “是的。” “是什麼案子?” “宓警官他知道的。我要收一筆補償金。” “善樓說你補償金已經到手了。” “那隻是工作的一半,我還有另一半工作。” 警官說:“抱歉,賴,我要搜查一下。” “查什麼?” “你,給我出來,面對車子。把兩隻手放在車頂上。” “你是要搜我身?” “沒錯,要搜你身。” “你沒有權呀!” “我非搜不可。你在這件案子中鬼混鬼混的。” “到底哪件案子?” “你知道的,謀殺案。” “我只不過代表我的客戶,”我說:“而我被你們警方牽東牽西的。你反正沒有權可以搜我身。” 那警官道:“告訴你無妨,有人破門而入費律師的家。把地檢官的封條撕掉,這是很大的刑事罪,還搜索了房子裡面。有一位鄰居向警方報了案。屋裡的人在警車到達一步前開車就逃。要不是後來警車一隻車胎爆胎,否則我們已經捉到他了。 “警官先開了一槍警告,然後向他輪胎,向他油箱各開了一槍。” “沒有人向我開過槍呀。”我說。 “那是你的話。我們看到的你是好像無辜的停車在這裡。老朋友,你在這件案子中出現的次數,也太多了吧?” 那警官還是搜了我的身,只是沒有查我皮夾裡面,也沒查我口袋裡的小本子。不過他找到了漢密街一三六九號房子的鑰匙。那些鑰匙上並沒有註明它是哪幢房子的鑰匙。 “你小子的鑰匙真不少。”他說。 “門多,沒有辦法。” “你右褲袋裡有一隻鑰匙袋,裡面不少鑰匙;你左褲袋裡又有一串鑰匙;右上裝口袋又有一把單獨的鑰匙。” “有罪嗎?” “這些都是那些門的鑰匙?” 我說:“我有一幢公寓;我有一個大辦公室;我有很多各色各樣地方可以接見客戶。我沒有理由告訴你哪把鑰匙是配哪扇門的。假如你想把這些鑰匙帶去配配費律師的大門,你儘管帶去,我不反對。” “我們本意也是如此。”那警官道:“你跟我車子一道去,不要想溜。” 我跟了他的車子來到費律師宏偉的住宅。那警官仔細地用我的每把鑰匙,試費律師住宅前門後門的鎖,最後他放棄了。 “好吧,”他說:“你可以離開了。不過多半善樓自己還會來找你。善樓一直認為,這件案子你是混在裡面的。” “你也替我告訴善樓,他的才能對這一類設計好的謀殺案,還是差一點點。” 警官生氣了。 我說:“好,我這就走,好嗎?” “等一下,”他說:“我再聯絡一下總部,也許他們對你尚有意見,我說好要和他們聯絡的。” “要我等多久?” “十分鐘吧!”我懂了,他是派個人跟踪我。 那個跟踪我的人是怎麼樣向警官回報他已經就位了的,我不知道。反正十二分鐘之後那警官說:“你現在可以走了,我們不希望你再在這件案子裡出現。” 我知道他們至少會有兩組人在跟踪我,所以我直接回公寓,不出來。 事實上也無事可做,除非去看達芬,不知她混得如何了。但是我不能去,一去警察就會知道了。 我知道,善樓目前最喜歡約談的,就是葛達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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