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欺人太甚

第4章 第四章

整個下午,我都在跑腿。 我找到巴士經過這個站的時刻表。我找到哪些人是這幾輛巴士的駕駛員,我一個一個去拜訪,請問有沒有見到位小巧的女人,廿三到廿六歲的年紀,紅頭髮、藍眼珠、五呎二吋高,一百一十磅,拿了個箱子,在星期五深夜或星期六一早搭巴士離開,我知道箱子可能是唯一容易引人注目的線索。 沒有結果。 我去查人口移動登記,找不到韋君來和韋馬亦鳳結婚的數據,但是我找到一項紀錄。八年前韋君來和一位叫白莉莉的結過婚。 我打電話到辦公室,請她們接上柯白莎。 “白莎,是我唐諾。”聽到白莎的聲音,我說。 “哈囉,衰死鬼,有什麼消息?” “和林太太談過了。”我說:“她認為韋亦鳳上星期五被韋君來謀殺死了。另外一面的鄰居什麼也不知道,而且不想淌渾水。我查過所有經過的巴士,看有沒有人見到她帶著箱子離開,都說沒有。我查人口移動登記,沒有他們結婚資料。”

“老天。”她說:“你真聰明,這是什麼偵探工作?” “這是,”我說:“一百五十元的偵探工作,我們當然要賺一點才劃得來。” “即使拿一百五十元來說,”她批評說:“這些還不值得。” “我們的客戶,也不值我們拚命呀。”我告訴她。 “他第一次來的時候不是這樣的,他很熱衷地在吹牛。他準備給我們大把鈔票的,我相信他甚至會答允我們出油後一個固定百分比……假如你找得到她。” 我說:“我所知道的他,只是十點三十分以後的他,他要一件便宜工作,我就給他一件便宜工作。” “不要那麼吝嗇,”她說:“研究研究還有什麼可做的,再做一點什麼工作。” “我認為不會有什麼好處。” “沒錯,也不會有什麼壞處。”白莎說:“我覺得多做點,可能會把這個客戶贏回來。”

“好吧。”我說:“我再放點時間上去。” “開支要小心。”白莎警告我說:“照這個數目看來,這件案子最好不要再有什麼開支。” “我會省省用。”我告訴她。 我繼續又做了些跑腿工作,那天下午及第二天就如此過去,我只支付了一些長途電話的開支。 我查了韋君來的汽車車號,他買的是中古車。在他之前已換過四五個車主了,我查韋君來那塊地產,有點奇怪的發現。韋君來遷入之前,屋子裡一切都是現成的。房東和房客約定好,韋君來付兩個月租金,假如兩個月後他喜歡這個地方,他可以用分期付款買下這地方。不喜歡,隨時可以搬,辦成這件交易的經紀人認為韋太太“極漂亮”。對這種小兒科交易他都懶得立合約,只是在收據上把這些條件寫上,他自己以經紀人身分簽了個字。

經紀人為了信用調查,韋君來提了兩個人名作對象。經紀人已有寫信去詢問,還沒有回信。 第二天,已是星期二,下午五點三十分我決定停止對本案再花力氣。我什麼也沒有得到,我本來也沒期望會得到什麼。 我回辦公室,用錄音機把報告錄下來,明天秘書可以打字交給客戶,我說想找韋太太有如大海撈針,除非通知警方,否則不可能找得到,只有警察才能搜查韋先生的車子看有沒有血跡。只有警察才能逼問他在什麼時間、地點結的婚,只有警察才能清理她衣服有沒有帶走。否則可能我們連她娘家姓什麼也查不出來,更不要說親戚了。 結論是這件案子應該交由警方處理,硬要由私家偵探進行非但所費不貲,而且時間將無限期延長下去。 我留下張條子要愛茜多打一份報告,副本放白莎桌子上交白莎閱。

我出去吃飯,回家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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