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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掌之花

仙人掌之花

山本禾太郎

  • 偵探推理

    類別
  • 1970-01-01發表
  • 106215

    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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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窗

仙人掌之花 山本禾太郎 21449 2018-03-16
我在記敘這起案件的時候,不想加入絲毫創作性的虛構成分,因為這起事件中的偶然性,已經遠遠超出了我的想像能力。 因此,我想在記敘這起案件的時候,盡量止於將調查取證書、審訊記錄以及鑑定書等,各種記錄羅列出來,請各位讀者根據這些材料,自行揣摩事件的經過。因此,為了記敘上的方便,附上了一個“前言”。而這個“前言”,是已經知道事件結果的我,為了記敘上的方便而加的,希望各位讀者在閱讀之前,能夠明白這一點。 在神戶的上筒井乘坐阪急電車,駛離夙川車站兩、三分鐘之際,若從北側的車窗往外看出去,便會見到一片拼木工藝品似的“文化住宅區”。那裡有一條白色的公路,蜿蜒鋪進了碧綠的田野,一直消失在夙川提防的松林裡面。在離那片文化住宅區四、五個街口遠的地方,只有一棟別墅般的建築,而且,幾乎被髙高的扇軸籬笆完全遮蔽。那是在神戶經營進出口貿易的、野口無限責任合夥公司的社長——野口甚市的別墅。事情正是發生在這棟別墅裡面。

大正六年(1917年)七月九日星期六的晚上,暮色濃厚,天空陰沉沉的,讓人忍不住覺得就會有一場大雨。事情發生的時間,是十日的凌晨一點左右,當時駛離的到大阪去的阪急電車末班電車,經過二十分鐘之後,面對正房院子的八個榻榻米大的客廳裡,燈已熄滅,迴廊外面代替防雨門的玻璃拉門的凹凸面,不時閃過可怕的幽暗的光,那光是由於有人從迴廊走過,帶起微弱震動而引起的。 終於,玻璃門上模糊地映出了一個人影,穿過迴廊向廁所的方向走去。然而,那身影經過廁所,卻沒有進去,而是下台階來到院內,藏進了洗手盆旁邊矮籬笆的陰影之中,透過依稀的光線,向屋裡看了一看,又繼續開始前進。時值深夜,面目難辨,黑暗中,只隱約看得清楚此人身上那粗豎條紋的浴衣。

那身影小心而快速地在院中走著,似乎還抽著煙——有一團豆大的火光,正隨著他的身影飄忽不定! 此人明明是一副戰戰兢兢、避人耳目的樣子,為何卻又公然吐著煙圈,完全不怕被火光暴露身形?這一點真是無論如何都想不明白。興許是他成竹在胸,因而從容不迫了吧。 身影來到離正房七、八間遠的廂房前面,丟掉了叼著的煙,細小的火星“啪”地散開,掉在地上。身影來到廂房的防雨門旁,又停下來回頭看了看身後,終於,輕輕地打開了一扇門。室內微弱的光線,隱隱約約地透出來,那身影迅速地、輕輕地溜了進去,消失在了廂房裡。 然後,防雨門又像原來那樣關上了。白色粗豎條紋浴衣的身影,消失在廂房的防雨門中之後,還沒過十分鐘,另一個穿白色粗豎條紋浴衣的身影,就突然出現在了院內。因為之前的身影消失在廂房裡面,就沒有再出來過,因此,後來出現在院子裡的身影,肯定是另一個人。而且,這身影又是邁著不安的、戰戰兢兢的步子靠近廂房,而且,這次是將廂房的門,悄悄地打開了一尺寬的縫隙。而後,這個身影也消失在了廂房裡面。

兩個身影相繼消失之後,院子裡面便又恢復了黑暗和寂靜。 然而,黑暗和寂靜只持續了不到一小時。後面那身影消失後四十分鐘左右,又一個白色粗豎條紋的身影,從廂房的外廊下返回院子,再向正房走來,步子比去時多了幾分鎮定,但仍然左顧右盼、小心翼翼地通過正房的西側,繞到南側,在和洋房相接的地方走上迴廊,轉眼便消失了。 院子裡再度恢復了黑暗和寂靜。 大約過了三、四十分鐘之後,又一個穿著白色粗豎條紋浴衣的身影,從廂房的迴廊跳到院子裡來,連身後的門也沒有關,就步履匆忙地穿過院子,在八張榻榻米大的客廳的洗手盆的地方,悄悄走上了迴廊,消失了。 就這樣,兩個白色粗豎條紋的身影,在院子裡出現又消失了四次。通過接下來我所記錄的這些文件,各位讀者可能會明白,這個夜晚對野口家的別墅來說,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一個夜晚。

這天夜里三點鐘左右,也就是第二個身影消失在正房一小時後,一個黑色身影,突然出現在了院子裡。黑影朝著廂房,偷偷地前進,從開著的防雨門處,悄悄地爬上了迴廊,眨眼間就看不見了。 就這樣,在七月九日夜裡,而且是在短時間內,白色身影出現了四次、黑色身影出現了兩次。十日,朝陽的照耀沒有任何變化,廂房裡卻發生了一起重大事件。 昨天(七月九日)夜裡,夙川村五甲野口甚市先生的別墅,遭遇強盜闖入,寄宿在甚市家的主人的侄女清子被殺害,金錢財物被洗劫,夙川派出所巡警接到電話報案後,立即上報了某某地方法院。 “明上檢察官、時原書記員,出差!” 在某某警察署的報案記錄裡,關於這起案件的記錄裡面,是這樣記載著:

七月十日凌晨四點半左右,一名二十五、六歲、穿著白色豎條紋浴衣的男子,氣喘吁籲地跑進夙川巡查派出所,說道:“昨天晚上,野口家的別墅裡發生命案了,快……快去啊。” 執勤巡警工藤立即致電縣警察總署,同男子一起趕往野口別墅,保護案發現場——廂房,別說進出,連有人接近都嚴格禁止,他們極力維持原狀,等待檢察官一行的到來。 上午九點鐘,明上檢察官率領時原書記員,總算到達了案發現場。檢察官到達後,立即開始現場查證。以下就是調查取證書。 調査取證書 一、查證地點為,兵庫縣武庫郡夙川村,五甲野口別墅。 二、該別墅是位於文化住宅區“五甲立”北方,大約五町的街道旁邊的獨立門戶,東南兩側都圍著高約五尺的扇軸籬笆,西北兩側圍著高約六尺的木板籬笆。這是三棟和洋折中風格的木質平頂建築,各棟的結構及佈局,另行附圖紙說明。

三、屍體所在的廂房東南角的門口處,雖然兩扇防雨門都關著,但沒有鎖;面朝南的客廳走廊,有四扇防雨門,前三扇都關著,最後一扇則開了僅一尺寬的縫隙。 屍體所在的廂房東側,高出地面約五尺的地方,有一個寬近兩尺、高近三尺的、鑲著玻璃的鐵窗,窗戶下面有散亂的腳印。這些腳印歪斜著朝南方延伸,一直斷斷續續地延伸到籬笆那裡,出了門口之後,便只剩下了些許痕迷,再難辨認清楚。 屍體所在的廂房的出口,南面一間半的地方,沒有風吹雨打和被踩踏過的痕跡,卻躺著一根被拋棄的“朝日”牌香煙的煙蒂。除此之外,周圍沒有發現異常。 四、屍體頭朝西躺著,蓋著白底紅色鹿點花紋的被子,頭部端正地躺在弓形枕頭上,臉朝南面,頭髮尚算整齊,但弓形枕頭的底部,有兩根頭髮纏繞在一起。揭開被子一看,只見屍體頸部,有疑似勒扼和擦傷的痕跡。屍體穿著淺粉色西洋睡衣,繫著白底紅色花紋腰帶。 (下略)

五、屍體枕頭邊,放有一個玻璃製菸灰缸,旁邊有一盒只剩兩根的“敷島”牌香煙,煙灰缸裡有兩根“敷島”牌香煙的煙蒂。 屍體後方——也就是距離屍體所蓋被子,大約兩尺遠(房間西北角)的衣櫃前,有一個蓋子打開的籃子,和一個旅行用的化妝包。 衣櫃挨著西北角牆壁,整個衣櫃一半都是小抽屜,其中只有一個抽屜打開著。 屍體所在的房間,和隔壁房間之間的拉門敞開著,被子亦散亂在地。被子東側——也就是這間房子的東側,牆壁上的窗戶下面,有一面高約三尺、寬約三尺的隔扇屏風,屏風斜著朝向西南方。 (下略) 查證結束以後,明上檢察官來到死者家屬等人聚集的正房——有八榻榻米大的房間小憩。 他一邊品著傭人端上來的茶,一邊聲音和藹地問道:“你家主人回信了嗎?什麼時候回來?”

“今早給主人發電報了,還沒回信,但今晚肯定會回來的啦。”一位六十歲左右、貌似看門人的老爺爺答道。 “哦,是這樣啊。今早嚇壞了吧?”明上檢察官說著,掃視了一下在場各位的臉說道,“但是不必擔心,我們會很快逮捕犯人的……死者是什麼身份,是主人的侄女?” “是的,真是個命苦的孩子……”回答的還是剛剛說話的老爺爺。 “這樣啊,真是不幸啊,還正值青春年華,可惜……”明上檢察官看了一眼站在老爺爺身邊、像是要躲到他後面的女傭,問道,“那位女傭不能說話是嗎?” “是的,這個可憐的孩子不能說話,耳朵也聽不見。” “哦,真是可憐。” 明上檢察官說完,又看了看那個女傭,大家的視線都向她望去,她更加往老爺爺身後躲了起來。

明上檢察官似乎突然改變了想法,叫站在一邊的警部補道:“下田先生!你先回到警察署,用警察電話致電某某警察署,請大沼先生立即開車來某某警察署,然後,再致電某某警察署,請某某醫院的小島醫生來。” “是,知道了!”警部補嚴肅地答應一聲。 “要快,請他們立即來。” “是,知道了!”警部補敬了個禮,坐上門外等著的汽車,立即就離開了。 一度撤回某某警察署的明上檢察官一行人,再次驅車抵達野口別墅的門口時,已經是下午一點多了。 下田警部補和刑警、助手、護士等人,從一輛警車上下來;明上檢察官、時原書記員和兩位先生,則從另一輛車上下來。其中沒有鬍子、穿著簡樸的先生,是目前正在須磨海濱靜養的、著名的指紋研究專家——大沼代一,另一位蓄著鬍鬚的,則是關西法醫界的大家、某某醫院副院長小島大洋。

一行八人來到廂房前面,在門口站崗的巡警,向他們敬了個禮。 “辛苦了,請快開始吧。”明上檢察官說道。大沼輕輕頷首,脫掉鞋子進了房間。 以明上檢察官為首的眾人,都佇立在院子中,目不轉睛地註視著大沼的一舉一動。 不知是不是和檢察官商量過了,大沼一進入房間,就檢查了死者枕著的糖稀色弓形枕頭。 他先俯下身子,靠近屍體,頭髮都快接觸到屍體的頭髮了,似乎在用肉眼尋找著什麼。片刻之後,他又從口袋裡,掏出了放大鏡,仔仔細細地觀察了一番,並用粉筆在枕頭的兩、三個地方都做了記號。 然後他來到白木衣櫃旁邊,目光停留在拉開的小抽屜的拉手上,從上下左右各個角度,觀察其中一點,在把放大鏡對準黑色的拉手後,又用粉筆做了個記號。 接下來,大沼進入了旁邊四個半榻榻米大小的房間,用放大鏡觀察窗戶下面的隔扇屏風黑框裡面的內容,也在其中一角,用白色的粉筆做了個記號。 然後,他又依次檢查了籃子、皮質化妝包、以及屍體枕邊的煙灰虹,最後從房間裡出來,回到迴廊,穿上鞋子,繞到廂房東側,仔細檢查了那裡的玻璃窗、鐵棒及周圍的東西。這樣,指紋查證就結束了。 明上檢察官等大沼結束査證、回到迴廊以後,問道:“辛苦了,情況如何?” “有些地方不太好取證,但應該能夠查出來。” “那太好了,那就拜託你盡力查出來了。鑑定材料一會兒就給你,檢查的事情就拜託你了。” “是,那麼在檢查實驗過程中,這份材料就由我負責保管吧。那好,我這就開車回去了。” “好……對了,且慢。”明上檢察官點了點頭,忽然回頭衝著小島醫生問道,“醫生,準備怎樣了?” 大沼先生檢查指紋的時候,一直在準備屍體解剖的小島醫生答道:“準備好了。” 只見院子的一角,擺放著從正房抬出來的三腳桌子,上面鋪著一層油紙,作為臨時的解剖台,只待助手們把屍體抬到桌上。 大沼小心翼翼地把枕頭、衣櫃的小抽屜、屏風等一一搬到車裡,然後向檢察官點了點頭。後者見狀,便帶著檢查材料,乘車離開了。 除去解剖台上屍體的衣服後,小島醫生鎮定地先拿白布,遮蓋住屍體的臉和局部,然後看了看法院書記員,遞過來的檢察官的《查案命令書》。 《查案命令書》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一、屍體上創傷部位 二、形狀 三、使用凶器種類及方法 四、死因 五、死亡時間 六、有無發生性關係 小島醫生沒有一一細看,因為只是形式上的過程,他只是瀏覽了一下,就遞給了助手,然後從手術服下面,拿出手錶放在解剖台旁,看了一下時間。 “兩點十五分。” “外表檢查……” “身髙一百四十三厘米,體格、營養均良好……” 小島醫生語氣嚴謹地,將所見陳述給記錄員。解剖結束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五點鐘了。 “您辛苦了,”待小島醫生洗過手,並給手指消過毒之後,明上檢察官說道,“我想回到所裡,先大致了解一下鑑定結果,具體情況,希望你能提出一份書面材料。” 明上檢察官又向站在身邊的下田警部補,小聲命令著什麼。 “大家辛苦了,我們回去吧。” 調査取證書 貿易商——野口甚市 時年四十七歲 一、我從二十年前開始,就在神戶的榮町經營進出口貿易。五、六年前買下這棟別墅,平時我的侄女野口清子、和看門人林房造,以及女傭林福住著。 本來,當初是因為公司那邊的房子比較狹窄,才買下這棟別墅居住的,但是後來我又在須磨買了房子,就搬到那邊去了,幾乎沒再回過這裡。我也知道公司裡的職員,經常到別墅來玩。 二、野口清子是我的亡兄松太郎的女兒,清子十四歲時被我收養。因為清子的父母——松太郎夫婦,在她十四歲時相繼去世,於是,我就收養了他們的獨生女兒清子。 清子畢業於某某女子高級中學,二十一歲時嫁給了在某某銀行大連支行工作的大里,卻由於種種原因,於去年二月離婚後,又回到了我這裡。我也曾讓她搬到須磨的家,來和我們一起住,但她希望住進那棟別墅。 清子從女子高中的少女時代開始,就喜歡文學、戲劇、音樂等,從大連回來以後,又對唱歌、跳舞感興趣,每個月要去兩次小西的能樂舞台。性格當算溫順、膽小、愛哭,可以說比較多愁善感。但是另一方面,她又愛憎分明,有著強烈的叛逆心理。 清子離了婚,從大連回來以後,就和大里沒有任何關係了,大里現任職於大阪總行,好像也趕回來了,但我相信此事和他無關。 因為清子的亡父松太郎,留下的遺產微乎其微,我每個月給她二十日元零花錢,她去學習跳舞的費用,也都是伸手向我要。 三、我公司的經理山下誠一,是我母親的妹妹的兒子,也就是我的表弟,在我公司工作己經九年了。他的性格十分穩重,是個富有同情心的、正直的人。作為商人來說,有些過於老實,因此,我也經常給他一些意見,他也確實談成了一些可靠的交易,深得人們的信賴。月薪是兩百日元,加上分紅,每月一共三百五十日元。 山下有妻子,但她體弱多病,和孩子一起回老家去了。 四、安田敏雄從商業大學畢業後,就進入了我的公司,至今已經有五年。此人和山下性格正好相反,喜歡運動竟技等,現在在打棒球,柔道也取得了一級證書。雖然有些粗暴,但也是個耿直、正直的人。現在月薪七十日元。 五、山口要吉和安田,是同時進入我公司的,山口這個人,性格中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是個很普通的人,既抽煙、喝酒又好女色,擅長交際,因此,我就讓他負責公司裡這方面的事情。月薪和安田一樣是七十日元。 六、別墅的看門人林房造,已經在我家工作了二十餘年,聾啞女傭林福是房造的遠房親戚,五、六年前開始來我家工作,她雖然身有殘疾,但非常懂事,深得大家喜愛。清子也很喜歡她。 七、我和清子雖然一直沒有在一處住,但絕不是有什麼矛盾,而且,我也不認為她和公司的員工,有什麼稀奇古怪的關係。 八、我本月五日去東京談生意,十一日早晨才回來,所以什麼都不知道。據說那天晚上,住在別墅的有經理山下誠一、和職員安田敏雄、山口要吉三人,以及清子、看門人房造和女傭林福。 (下略) 調査取證書 野口家別墅女傭——林福 時年十九歲 一、九月九日晚上,我和小姐(指清子)兩人,從客廳回來不久就睡了。我什麼也不知道。 二、我睜開眼睛的時候,猛然看到一名黑衣男子,正站在小姐的衣櫃前,當時就嚇壞了,也沒有看清楚那男子的臉。具體時間不太清楚,大概是三點半吧。男子出去以後,我被嚇得不敢動彈,而且越來越怕,最後總算奔出了廂房,去叫爺爺。 三、我倆回到廂房以後,沒見到有人從正房裡出來過。 (下略。該供述人是聾啞人,本文件係由某某聾啞學校的校長花房忍負責翻譯。) 調査取證書 野口無限責任合夥公司經理——山下誠一 時年三十三歲 一、我從二十四歲開始,成為野口公司的職員,現任經理。妻子和孩子一年多前,回到了老家鳥取縣倉吉地區。和她分居兩地,沒有什麼特別理由,只是妻子平時體弱多病,生產時回了一趟老家,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一直住在那邊。我每個月都給家裡寄錢,孩子出生後回去過兩、三次。 二、七月九日星期六,下午五點下班後,我和安田、山口三人,去了五甲別墅。因為事先已經打電話,說過要去吃飯,他們就準備好了等著我們。 別墅里平時就只有看門人房造爺爺、聾啞女傭阿福和清子三人,比較冷清,他們也願意很多職員去玩兒,去住。 那天晚上六點左右,我們到達別墅後,在四個半榻榻米大的房間,六個人一起吃了晚飯,然後又去了八個榻榻米大的客廳。在餐桌上、以及到了八個榻榻米大的房間之後,大家一直都言談歡笑,都是些玩笑話,沒有什麼特定的話題,至於具體說了些什麼,我己經完全不記得了。 我們這些職員,除了周日以外,也經常來別墅住。我之前已經說過,因為別墅裡的人很寂寞,有時也會打電話來叫我們過去。對我們來說,去別墅的話,既能吃到好吃的飯菜,又能睡得比較舒服,總比在公司的二樓上,無所事事睡懶覺要有意思得多,於是,後來變得只要有時間,就會去別墅。 三、九日晚上,吃過晚飯以後,我們在八個榻榻米大的房間玩了一陣,大概十一點剛過,清子就和阿福回廂房了。當時誰也沒有去送她們。 四、我們三個人中間,我住在六個榻榻米大的房間,安田和山口兩人,則睡在八個榻榻米大的房間。我睡得很熟,什麼也不知道。 早上(大概凌晨四點左右),聽說清子小姐死了,很吃驚,我被房造老爺爺叫醒,匆忙趕到了廂房。 (下略) 調査取證書 野口無限責任合夥公司職員——安田敏雄 時年二十七歲 一、我在家裡兄弟中排行第三,父母都健在,和我哥哥儀一共同生活。我家經營著一家小玩具店,現在哥哥成家後,繼承了家業,雖然沒有多少資產,但日子過得還不錯。 我平時不回家,都在公司住。 二、我從某某商業大學畢業後,就進入了野口公司,現在在做銷售業務,月薪七十日元。 三、七月九日(星期六)我和山下、山口三人,去了五甲別墅。 (這一段和山下誠一的供述大同小異,從略。) 四、清子小姐帶阿福回廂房的時間,大概是夜間十一點剛過。十二點左右,我和山口在八個榻榻米大的房間、山下在六個榻榻米大的房間就寢。 調查取證書 別墅看門人——林房造 時年六十歲 一、我於二十年前,開始承蒙野口先生的照顧,我的遠房親威阿福,五、六年前也開始為野口先生工作。 二、七月九日晚上,吃飯的時候,以及大家聚集到八個榻榻米大的客廳之後,一直都很熱鬧。雖然平時也是這樣,但小姐(清子)那天晚上特別活躍,還開了些小玩笑,山下唱歌時,小姐曾站起來伴舞。大家自然拍手起哄,很是熱鬧。 小姐從阿福端來的蘋果盤子裡面,拿了一個蘋果削了皮,最先給了安田,大家又拍手起哄。然後小姐就說了一句“我最喜歡的……”,說的好像是英語,我不懂那是什麼意思。 接著,山下伸長脖子說:“這可不像話,我怎麼辦啊?”小姐答道:“雖然我也喜歡你……”旁邊的山口插嘴道:“你不是有老婆孩子嗎?”大家都笑了。 當時我看了一眼坐在旁邊的阿福,先前一直和大家一樣笑著的她,忽然露出寂寞的神情,我覺得她很可憐,就拿了一個放在前面的蘋果想給她,但蘋果還沒削皮,阿福以前吃蘋果就不削皮,所以我沒太在意。 小姐見了,做了兩個我不太懂的手勢,讓把削了皮的蘋果遞給阿福,阿福接過來就笑著咬了下去,大家又都笑了。 (中略) 三、第二天早晨(十日早晨),具體時間不太清楚,大概是四點鐘,我還在熟睡中,忽然有人拼命地搖我,我嚇了一大跳,睜開眼睛一看,是阿福。她一副十分驚恐的樣子,胡亂把我拽起來。我跟她過去一看,發現小姐已經死了。 我嚇了一跳,就去把安田、山口、山下等人都叫了起來,然後安田去報的警。 四、小姐住進別墅之後,沒有別的男人來訪,公司的年輕人們,開玩笑的時候什麼都說,但我覺得,沒有人和小姐有曖昧關係。 (下略) 第一回的調査取證書到此結束,本來還有山口要吉的供述,因與山下和安田的供述大同小異,故而略去。 那好,各位讀者朋友們:看完了上面的幾份調查取證書,我想各位讀者,一定是有些雲裡霧裡,心中沒個定論。雖然別墅看門人房造的供述之中,有那麼兩、三句,似乎頗有玄機,但檢察官他們將會如何置評,可就不是我輩所能夠猜知的了。 所以呢,且容我按照個人的感覺,把此事中有待注意的幾點,稍微列舉一下,以供大家斟酌。 一、屍體的頭部端正地躲在枕上。 二、枕頭下面貼著兩根長頭髮。 三、屍體的枕邊,有一盒只剩兩根的“敷島”牌香煙,煙灰缸裡有兩根“敷島”煙蒂。 四、屏風歪斜著。 五、衣櫃只有一個小抽屜半拉開著,籃子的蓋子打開著,皮質化妝包散落一旁。 六、被害人清子曾開玩笑說“最喜歡”安田,“雖然喜歡”山下。 七、聾啞女傭阿福,在眾人的言談歡笑中,顯得尤其落寞。 八、就算是聾啞人,阿福竟然不知道睡在旁邊的清子被殺。 九、院子裡的“朝日”煙蒂和拖鞋腳印。 第二次調査取證書 安田敏雄 問:這浴衣是你的? (出示白色粗條紋浴衣) 答:對,是去年中元節時,主人統一發的。 問:看上去似乎洗後,沒有怎麼穿過,九日晚上是第一次穿? 答:是的。 問:這樣的話,這件浴衣是七月九日晚上,從神戶帶來的嗎? 答:不是,原來就一直放在別墅裡。 問:衣服還是硬邦邦的,是誰幫你洗的啊? 答:是阿福洗的。 問:聽說你不管多冷的天,睡覺的時候,都只穿一件睡衣睡,是嗎? 答:是的,我是有這個習慣。 問:你是朝右邊睡嗎? 答:是的,也不是非要朝右邊睡,只是我習慣了這樣。 問:七月九日的晚上,你睡覺的時候,蓋被子了嗎? 答:睡覺的時候蓋了。 問:那天到別墅之後,你立即就換上這件浴衣了嗎? 答:是的,從公司去的時候是穿著西裝,到別墅以後,就換上了這件浴衣。 問:你穿著這件浴衣,和別人練過相樸或者打鬧過嗎? 答:沒有。 問:這件浴衣的左肩處,為何會有用手使勁擰絞過的褶皺? 答: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褶皺。 問:你平時抽什麼煙啊? 答:“朝日”牌。 問:你們每次去別墅玩,都要到廂房去玩嗎? 答:我們去別墅玩,一般都是傍晚,早晨還要上班,即使第二天是周末,也不會整天都在別墅裡面,有時偶爾會在廂房的迴廊那裡坐一會兒,基本上不會進到房間裡面去。 問:在這之前,你們什麼時候進到廂房裡面去過? 答:這個啊,今年五月進去過一次。 問:從那以來,就再也沒去過是嗎? 答:是的。 問:那天晚上你去廁所了嗎? 答:去了。 問:是上床睡覺之前嗎? 答:不是,我上床之後,有看報紙雜誌的習慣,那天晚上十一點半左右,上床後看了一會兒舊報紙,看困了,就想解個手,然後睡覺,於是就去了廁所。 問:當時是幾點鐘? 答:我從廁所回來,看了下手錶是十二點十五分。 問:當時山口睡著了嗎? 答:睡得很熟。 問:關了燈睡的嗎? 答:關了。 問:你去廁所的時候,碰見誰了嗎? 答:碰見山下了。 問:在走廊嗎? 答:不是,我解完手從廁所出來,迎面放上了山下。山下當時正從院子裡,悄悄地往迴廊上走。 問:那時候,你們沒有說什麼話嗎? 答:我沒有開口,山下說了句:“廁所有人在用,我就在院子裡解決了。” 問:你在廁所裡的時候,山下和你說話了嗎? 答:我解手的時候,一直看著前面,沒有聽到後面有誰說話,也不知道山下去了院子裡,從廁所出來的時候,忽然碰到他,嚇了我一跳。 問:廁所的門是關著的嗎? 答:關了,但是因為廁所的門很矮,即使關著,從外面也能看見上半身。 第二次調査取證書 山下誠一 問:九日夜裡,睡覺前你去廁所了嗎? 答:去了。 問:那是上床之前,還是上床之後呢? 答:上床之後。 問:大概是幾點鐘呢? 答:不是十分清楚,大概是十二點吧。 問:在廁所碰到誰了嗎? 答:沒有,沒碰到任何人。 問:安田沒去廁所嗎? 答:沒有,廁所裡沒有人。 問:你在院子裡解的手嗎? 答:沒有,我去了廁所裡。 問:當時那間八張榻榻米大的房間裡,燈還亮著嗎? 答:亮著。 問:安田有關燈睡覺的習慣嗎? 答:在公司的時候,別人總是七嘴八舌地說話,總是開著燈睡,但是他經常說“妨礙睡眠”給關撣。 問:九日到了別墅後,你去過院子裡嗎? 答:去過,我和安田、山口三人去過泉水旁。 問:當時穿著什麼鞋? 答:穿著草拖鞋出去的。 問:你說的拖鞋,就是這個嗎? (說著出示沒收的拖鞋) 答:是的。 問:你平時抽什麼牌子的香煙? 答:我抽“敷島”牌的。 問:你們每次去別墅玩,都要到廂房去玩嗎? 答:我們很少到廂房去玩。 問:在這之前,你們在什麼時候,進到廂房裡面去過? 答:今年五月去過一次,就再也沒去過。 問:這件浴衣是你的嗎? (出示白色粗豎條紋浴衣) 答:是的。 問:九日夜裡,你是穿著這個睡的嗎? 答:是的。 第二次調査取證書 林福 問:聽說你和野口清子關係很好? 答:小姐一直很疼愛我。 問:經常給你零花錢和衣服之類的嗎? 答:是的。 問:你們之間談過相互的身世之類的嗎? 答:談過。 問:那麼你聽清子說過,她喜歡山下或者安田之類的話嗎? 答:經常談論這些話,小姐似乎是喜歡山下。 問:關於山下,你從清子那裡,聽說過什麼嗎? 答:沒有。 問:你是要嫁給安田嗎? 答:沒有這回事。 問:你和清子,一直到最近,關係仍然很好嗎? 答:沒有什麼變化,只是從三個月前開始,好像和以前有些不同,變得有些冷淡,不過,也可能是我的心理作用吧。 問:七月九日晚上,你和清子回到廂房到就寢之前,說了些什麼? 答:也沒說什麼,只是很興奮,一直吵吵鬧鬧的。回到廂房之後,她和我玩笑了一番。此外就沒什麼了。 問:這種情況是第一次嗎? 答:不,經常的。 問:清子上床之後,很快就睡著了嗎? 答:很快就睡著了,我去廁所的時候,她己經睡熟了。 問:然後醒來的時候是幾點? 答:具體時間不太清楚,大概是凌晨三點半。 問:你看見盜賊的時候,清子是什麼狀況啊? 答:我當時十分害怕,都沒有意識到,要去看看小姐的情況。 問:那她當時是睡著還是醒著,你也不知道嗎? 答:我也不太確定,但是覺得應該是睡著的。 問:知道被盜物品都有什麼嗎? 答:事後檢查了一下,小姐的錢包被偷了。 問:那個錢包原來在哪裡,裡面大概有多少錢? 答:確切的數目我也不知道,大概有三十日元,應該放在衣櫃上的籃子裡。 問:還有別的物品被盜了嗎? 答:應該沒有了。 問:窗子下面的屏風,一直都放在那裡嗎? 答:很久以前就在那裡了。 問:那個屏風,平時都是緊挨著牆壁,擺放得很端正嗎? 答:是的。 問:九日晚睡覺前,還是很端正嗎? 答:沒注意看,不太確定,但我覺得是的。 問:次日早晨,沒有移動過展風吧? 答:沒有。 問:你很久以前,就和清子在廂房住了嗎? 答:以前正房的六個榻榻米大的房間,是小姐的房間,今年四月開始,擻到廂房裡去的。 (下略。注:因為該供述者是聾啞人,故由某某聾吸學校校長花房忍負責翻譯。) 第二次取證書到此結束。 讀了以上記述,各位讀者大概可以猜測到,檢察官的策略了吧,究竟他的策略是否正確呢? 在第一次調查取證書的結尾處,我所列舉的值得注意的九點,還沒有一點得到解決。然而,我此時不得不再加上以下幾點: ―、安田所穿睡衣的左肩處,有被人用力擰絞過的痕跡。 二、山下平時抽“敷島” 牌香煙,安田抽“朝日”牌香煙。 三、山下和安田今年五月以來,一次都沒有去過廂房。 四、山下和安田幾乎同時去過廁所,可是,安田說碰到山下了,山下卻說沒有碰到安田。 五、三個月前,清子開始對阿福變得有些冷淡,九日晚上回廂房之後,清子很興奮,以及她為什麼今年四月,搬到離正房七、八間遠的,孤零零的廂房去住呢? 如此看來,事件不啻是處在一片迷霧之中。 鑑定書 受害人野口清子 時年二十六歲 大正六年(1917年)七月十日,下午二時十五分至五時,於武庫郡夙川村五甲野口別墅,在某某地方檢察院明上檢察官的監督下,對上述屍體進行解剖,並作如下鑑定: 甲(外表檢查):頸郜環狀軟骨處,約水平方向右側5.0屋米、左側3.0屋米、寬約2.0屋米範圍內,有點狀或線狀不規則的,帶紫褐色輕微皮下出血。 乙(內景檢查):膀胱無明顯異常,內有少量澄清尿液。子宮無明顯異常。 丙(顯微镋檢查):用顯擻銳觀察陰道分泌物,發現了完整的精子。 丁(說明):造成外表檢查所現創傷的凶器,應為鈍器,如手指壓迫頸部所致。推測死者是由於頸部被施與暴力,呼吸道受到壓迫閉塞,窒息而死。屍體陰道分泌物內,發現精子,可判定死前數小時內,發生過性行為。 特此鑑定。 某某醫院 小島大洋 各位讀者讀罷以上鑑定書,應該又發現了兩個新的事實吧。那就是清子的死因,竟然是被人掐死的;以及死前曾和異性,發生過性行為。雖然新的事實不斷出現,但是通過我目前為止,所記錄下來的取證書,前面列出的問題,還沒有一個得到解決。 案子從一團迷霧裡,又要進入另一個迷宮。這時某某警察署的行為,的確很了不起。就是為了逮捕當晚,潛入廂房的盜竊犯所做的努力。所有人都期待著,只要能逮捕盜竊犯,整個案件就水落石出了。因此,某某警察署也做了相當大的努力,終於抓到了犯人。 某某警察們抓到犯人之前,所費的苦心,可以寫成一篇十分精彩的偵探小說,只是埋沒在記錄上的一篇《逮捕報告書》裡實在是太遺憾了,但是因為和本案沒有直接關係,我只得忍痛割愛了。 逮捕報告書 中島莊吉 時年三十七歲 根據上級命令,在搜查中逮捕上述犯人,以下為逮捕報告: 追踪犯人到大阪後,一直未能找到其行踪。七月二十日,在大阪市西區某街一帶,發現犯人行踪,並進一步得知:犯人在松島煙花巷某某樓尋歡作樂。 當晚,在某某樓附近埋伏時,果然發現,該犯人又來該樓作樂,於是立即對其實行逮捕。犯人企圖逃跑,追踪其至千代田橋頭,武力將其製伏,逮捕歸案。 調査取證書 中島莊吉 時年三十七歲 問:你曾經有過六次前科,是吧? 答:是的。 問:七月九日夜,你何時抵達欲潛入的野口家別墅附近? 答:確切時間不知道,應該是夜裡一點左右。 問:當時為了潛入他家,你窺視裡面的樣子了嗎? 答:我從外面的籬笆處,略微窺視了一下,但什麼也看不見,就繞到西邊的水田,從西面的木板籬笆處,稍微現察了一下院內。 問:你窺視院內的時間有多久? 答:五分鐘左右。 問:當時院子裡有人嗎? 答:當時太黑了,看不清楚有沒有人。只是廂房的防雨門半開著,我就立即翻過木板籬笆,進入了院子。 問:你平時抽什麼牌子的煙? 答:我抽“Bat”牌。 問:你潛入野口別墅那天晚上,抽的是“敷島”牌香菸吧? 答:不記得了,我有時候也會抽“敷島”,也有可能那天晚上,帶著的是“敷島”牌。 問:你進入院子里之後抽煙了嗎? 答:沒有,一次都沒有抽過。 問:詳細說明一下,你進了院子之後,都做了些什麼。 答:我先藏身在廂房的防雨窗套的後面,窺視了一下里面,好像睡得都很熟,於是我就上了迴廊,看了看房間裡的樣子,兩個女人都在熟睡之中。我走到衣櫃前,打開小抽屜,看見裡面有一個錢包,打開一看,裡面有兩張十日元紙幣,就拿了出來,然後拿下衣櫃上的籃子和化妝包看了看,化妝包裡面什麼也沒有,籃子裡的小零錢包裡有些零錢,也就拿走了。然後等我想去旁邊那間,睡著一個女人的房間時,那女人忽然醒了,於是我趕緊逃跑了。 問:錢包裡面有多少錢? 答:兩張十日元紙幣。 問:除此之外呢? 答:有一封信和電車的月票,另外,零錢包里大概有二十錢,別的就沒什麼了。然後,我就把錢和電車月票拿走了,把信放間錢包裡,把小零錢包掏空之後,扔在阪急電車夙川大橋附近了。 問:睡在六個榻榻米大的房間的女人醒了,你是不是用手去掐她的喉嚨了? 答:沒有,我雖然有過六次前科,但從來不做強盜。 問:當時這個女人,是面朝右邊還是左邊? 答:臉朝著外面,應該是左邊。 問:打鼾了嗎? 答:沒有聽到打鼾。 (下略) “只要能逮捕當夜潛入野口別墅廂房的犯人,案件就會水落石出!”各位讀者的這個願望,隨著這份取證書的出現,徹底落空了吧? 然而,檢察官一直想要從中島身上有所突破,堅持搜査中島所謂丟棄的錢包和小零錢包,但在他所說的夙川大橋下面,沒能找到。再三審問中島,他堅稱肯定扔在那裡了,遂命某某警察署,在附近一帶進行大規模搜查,終於在夙川車站的臨時站台下,發現了錢包和小零錢包。 正如中島所說,小零錢包是空的,在錢包裡發現了一封沒有封口的信,寄信人和收信人都被斯掉了,這是誰寫給誰的信,以及日期等都無從判斷。從內容來看,很明顯是清子寫給她的情人的,但收信人和錢包的主人不得而知。 經某某警察署努力,發現了一封信和一個錢包,隨之又產生了新的疑問。就是: (―)信是寫給誰的? (二)清子寄出的信,為何仍在其衣櫃裡? 鑑定書 大正六年(1917年)七月十日,受某某地方檢察院明上檢察官的命令,對野口清子被殺事件的受害者進行鑑定,鑑定內容如下: 甲(鑑定事項) 一、下列物品能否檢測出指紋。 二、若能檢測出指紋,是山下誠一、安田敏雄、山口要吉、中島莊吉之中何者的? 三、若檢測出數個指紋,各指紋的時間先後。 乙(待檢測物品,共三點) 暗黃色弓形枕頭一個 塗黑的屏風邊緣一處 白桐衣櫃抽屜一個 丙(指紋調查及結果) 按以下順序,對前項所列物品,進行了是否沾有指紋的檢測,結果發現了四個有效指紋。 一、肉眼觀察。 二、根採指紋顯現法進行檢查。 三、依據斜光線和放大鏡進行調查。在指紋上投射斜光線,用放大鏡進行細緻檢查後,發現四個有效指紋: 暗黃色弓形枕頭二個(A、B) 塗黑的屏風邊緣一個(C) 白桐衣櫃抽屜一個(D) 四、發現的指紋是否有價值 根據如下理由,和其他指紋作了充分的對照比較,有斷定其異同的價值。發現的四個指紋,均係案發當時留下,但時間先後無法判斷。 五、所發現指紋的表現 指紋的對照。收集的各人大拇指指紋,和上述待檢測物品上,臨摹下來的指紋,在放大鏡下對照比較。 丁(鑑定結果) 弓形枕頭附著指紋——山下誠一、安田敏雄 塗黑的屏風邊緣附著指紋——安田敏雄 衣櫃抽屜上附著指紋——中島莊吉。 特此鑑定。 鑑定人大沼代一 第三次調査取證書 山下誠一 問:七月九日夜裡,你去廂房了嗎? 答:沒有,我上次己經說過,今年五月以來,一次也沒有去過那裡。 問:這件浴衣上的痕跡是什麼? 答:不知道。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沾上那東西的。 問:據鑑定,這痕跡是精液,你有印象嗎? 答:那件浴衣只有那天穿了一晚,不應該有那種東西啊。 問:七月三日,你和清子一起,去了寶塚吧? 答:是的。 問:是寫信約好,七月三日一起,去寶塚的嗎? 答:不是,是清子打電話來說的。 問:你們後來又約了七月十日,星期日再次同去寶塚? 答:不,沒有過這種約定。 問:這封信是清子寫給你的嗎? 答:的確是清子寫的,但是我完全不知道,這是我第一次見到這封信。 問:你對這個錢包有印象嗎? 答:完全不知道。 第三次調査取證書 安田敏雄 問:你七月九日去過廂房嗎? 答:沒去過。 問:對這封信有印象嗎? 答:完全沒有印象。 問:那這個錢包呢? 答:見都沒見過。 問:你說七月九日夜裡,去廁所時碰到過山下,沒錯吧? 答:山下是經理,我是下屬,因為不想給他添麻煩,所以我一直保持沉默。事實上,九日夜裡我去廁所時,曾看見山下從廂房往正房走,我覺得半夜三更的,很不可思議,站在那裡不太好,就又進了廁所。再次出來的時候,迎面撞到了山下。 問:你確定? 答:確定。 問:你和林福之間,有什麼關係嗎? 答:不,絕對沒有。 (下略) 第三次審訊記錄到此結束,除了這份,還有山口和林房造等人的記錄,重要內容,以上部分都已涵蓋。然後,明上檢察官進行了新一輪的取證調査。 當日,明上檢察官到達野口別墅後說道:“今天要再進行一次調査,因為是實地調查,可能會有些麻煩,希望大家配合。首先請安田配合一下,其他人請先到洋房那邊等候。” 就這樣留下了安田一人。其他人都退到了洋房之後,明上檢察官說道:“安田先生,請跟我來,注意看我的動作。” 說著,明上檢察官帶著安田,進了正房的面積八個榻榻米大的房間,穿上擺放在迴廊處的拖鞋,從洗手盆那裡,下到院子裡,然後從右邊繞過泉水,在廂房門口前面,一間半左右的地方,把叼著的“朝日”牌香煙扔在地上,轉身微笑著,看了看跟在後面的安田的臉。 接著很快把廂房的門打開一尺左右,進了院子裡面,觀察了一會兒六個榻榻米大的房間的方向,終於進了房間,在阿福睡覺的枕邊位置蹲下來,做出仔細看睡覺人的臉的樣子,緊接著又變成在傾聽什麼的樣子。 然後,又瞬間變得神色慌張,躲到了推拉門的陰影后面,又好像是怕被人看見一般,慢慢沿著玻璃拉門,來到了房間東部的牆腳,像是在那裡等待什麼機會。 忽然,他伸手拉過窗下的屏風,擋住身影,從屏風後面悄悄出來,這次是沿著北面牆壁,往六個榻榻米大的房間的方向走,走到清子屍體躺著的地方,輕輕地躺下來,做出睡覺的樣子。 安田臉色蒼白、哆哆嗦嗦地抖著嘴唇,看著明上檢察官的一舉一動,大叫道:“我不知道,我什麼都不知道!”說著,突然從迴廊衝了出去。在外面站崗的巡警立即制止了他。 明上檢察官笑著走出來,在迴廊彎下腰,從上衣口袋裡拿出“敷島”牌香煙盒子,往裡看了一眼,抽出一根點了火。 “安田先生,辛苦了!……我看安田先生似乎有點興奮,你保護他好好休息一下。” 巡警敬了個禮,帶安田去了正房。 接下來,明上檢察官帶著山下誠一,繞到正房的南側,在其和洋房的拉門處,進了六個榻榻米大的房間,同樣換上了草拖鞋。又沿著正房的西側,從左邊繞過泉水,把事先系上防雨套的門打開一尺寬,進入了廂房六個榻榻米大的房間,然後在清子屍體所躺地方的枕邊位置坐下來,掏出“敷島”牌香煙的盒子,俯下身子開始抽煙。 一直盯著明上檢察官的山下,不知道在想些什麼,眼淚撲簌簌地落了下來,終於伏在迴廊上開始抽泣。讀了《指紋鑑定書》的讀者們,一定贊同明上檢察官的這些行為,自有他的根據吧。 調査取證書 山下誠一 一、我之前說了謊話,今天,我決定把一切都說出來。 其實,我和清子自今年四月,就發生關係了,那是四月三日,公司的職員們一起去寶塚玩,在大劇場看歌劇。 當時,我和清子的座位挨著,看完歌刷出來的時候很擁擠,我就很自然地保護她出來,好不容易出來之後,我們發現和大家走散了,就一起在餐廳吃了晚飯,然後去了……後來,就成了這種地下關係。 二、然而,無論如何,我是個有妻有子的人,還在公司擔任經理。從年齡上來說,如果這件事被人知道了,既沒有面子,也不可能繼續在公司工作。所以我們就約好盡量保密,直到今天也沒人知道。 三、七月九日夜裡,和我上次說的那樣,吃過晚飯之後,和大家閒聊到十一點半左右就睡了,等大家都入睡了之後,我又從床上爬起來,去了廂房。 阿福睡得很熟,我和清子發生關係之後,大約過了三十分鐘,就回正房去睡了。之前我說了謊,給你們添麻煩了,真是抱歉。 問:那麼,這盒向6煙是你的嗎? (出示沒收來的只剩兩根的“敷島”派4向6煙盒) 答:是的,當晚和清子發生關係時,我抽煙了,回來時忘在那裡的。 問:你去廂房時,有別人在嗎? 答:沒有。 問:阿福睡得熟嗎? 答:睡得很熟。 問:你去廂房的時候,清子還是醒著嗎? 答:沒有,已經入睡了,是我把她搖醒的。 問:那你回正房的時候,清子是怎樣的呢? 答:她出來送我到迴廊。 問:那天晚上,清子的樣子有什麼異常嗎? 答:沒有什麼異常之處。 問:發生關係時,都說了些什麼? 答:清子催促我說,最近不想再維持這樣的關係了,讓我想辦法。但我有老婆孩子,一時也想不出什麼辦法。我以前就曾安慰她,說明年春天開始,我要自己當老闆做生意,那時一定會有辦法的,那天晚上也是這麼說的。 問:清子沒和你說過,任何關於安田的事情嗎? 答:也沒說什麼,只是,聽她說過兩次“安田提出一些過分的要求,真讓人為難”之類的。 問:你認為她和安田也有關係嗎? 答:我認為沒有。 (下略) 第四次調査取證書 安田敏雄 一、之前我說了謊,昨天看了您的實地調查,實在不敢再隱瞞下去了,今天我要把一切都如實說出來。 二、我是從今年正月開始,和清子發生關係的。 (中略)之後,我們一直保持著那種關係。因為我也是單身,就想著近期內,正式向野口先生提親,迎娶清子為妻。 三、七月九日晚上,和我上次說的一樣,晚飯後閒談至夜深後,就先上床睡覺了。等到旁邊的山口睡熟了,我又爬起來,穿上革拖鞋,從廁所的洗手盆那裡下到了院子裡,去了廂房耶邊。 當時我叼著“朝日”牌香煙,在假山後面把它扔拌了。然後打開門,進了院子,看了看房間裡的情況,阿福看上去除得很熟,於是我就立刻上了清子的床。 四、可是我上了清子的床,還不到五分鐘,就听到有人向廂房走來的腳步聲,我慌忙躲到了和隔壁房間之間的拉門後面,然後就有人進來了。 我藏身的地方,看不清楚來人的樣子。我一邊躲在屏風的陰影后面,以免被發現,一邊小心地觀察著,隔壁六個榻榻米大的房間的動靜。 我看見那個在清子枕邊,坐下來抽煙的人居然是山下,不禁吃了一驚,更加屏息凝視。只見山下把假裝睡著的清子搖醒,在她耳邊小聲說了些什麼,就冷不防地要上清子的床! 清子用手推開他,激烈地反抗著。就這樣僵持了一會兒,山下大概是放棄了,又在清子的耳邊說了些什麼,就無精打采地回去了。於是我從屏風後面出來,再次和清子同床共枕,大概三十分鐘之後,回正房去睡了。 問:你去廂房的時候,清子睡熟了嗎? 答:沒有,還醒著。 問:女傭阿福呢? 答:睡得很熟。 問:你和清子發生關係的時候,相互都說了些什麼? 答:她說被山下那樣糾纏很煩,要儘早和叔叔說明情況,成為名正言順的夫妻。我也害怕在那種情況下,萬一我們的關係被山下知道了,我就有麻煩了,所以,要盡快請求野口先生,允許我們在一起。我們就商量了一下這件事。 問:你在第二次取證書中說:當晚去廁所時“碰到山下了”,第三次取證書中說“看到從廂房回來的山下了”,這次又與前兩次所供證詞完全不同,為什麼會有這麼大差別呢? 答:十分抱歉,今天所說的事實,我實在是一直很難說出口。上次我已經說過了,我是山下的下屬,讓山下蒙差的事情,我實在是難以啟齒,所以考慮再三,到上次之前,一直都在說謊,給你們添庥煩了,實在對不起。 問:那麼今天所說的,你確定沒有錯誤嗎? 答:是的,我確定。 根據指紋鑑定,可以證明,當晚有三個人曾到過廂房。衣櫃小抽屜上的一個指紋,很明確是中島的,中島本人也承認,潛入廂房的目的是盜竊。剩下的兩個指紋,分別是山下和安田的,在第四次取證書中,二人都承認於當晚去過廂房。讀到這裡,大家一定會覺得,案子的範圍一下子變得非常狹小了吧。 然而,以上我所記錄下來的長篇大論的取證書、鑑定書等,只能證明這三個男人,當晚都曾在廂房出現過,而對解決“清子是誰殺害的”這個根本問題,卻一點作用也沒有。同時,如果當晚確實只有山下、安田和中島三人,而再無其他人出現在廂房,那麼殺害清子的兇手,一定就在他們三個之中。那麼上面的記述,也就成為了相應的證據。把要點摘錄出來的話,就是以下幾點。 山下誠一 供認曾和清子發生性關係;供認當晚發生過性關係;死因鑑定書及附著精液的浴衣;清子所枕弓形枕頭上的指紋;清子枕邊玻璃煙灰缸裡的兩根“敷島”煙蒂和旁邊的“敷島”煙盒。 安田敏雄 供認曾和清子發生過關係;供認當晚發生過性關係;死因鑑定書;弓形枕頭上留下的指紋。 中島莊吉 橡膠草鞋腳印;衣櫃小抽屜上留下的指紋。 多麼豐富的證據啊,同時又是多麼沒有說服力的證據啊!這樣的證據,就是有一百個,也不如死因鑑定書上的一句“屍體頸部指紋,與某某指紋相符”有用,如果真的能檢測到這一項的話,那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但是,對醫生來說,這種鑑定是不可能的。這樣看來,科學的力量在犯罪調查中,也不是全能的。科學解決不了的問題,就必須得由檢察官來解決。 這起案件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是共犯或者共犯關係作案,而且目前也不能證明,三個人就是一場獨立犯罪的罪犯。 如果三人中只有一人當晚去過廂房,那很容易就可認定,此人是被告。以上這些證據,如此逐條分析一番,就算不夠充分,也基本可以認定犯罪事實。然而,三人不可能是共犯,卻留下了同等程度的證據,各位讀者已充分了解這起案件,該有多麼棘手了吧。 到了某月某日,被拘留在未審判拘留所的山下和安田終於獲釋。報紙上《五甲美女被殺事件陷入迷宮》被廣泛報導。 第二次調査取證書 某某監獄在押人員 中島莊吉 問:你在上次取證書中說:“在野口家籬笆處向內偷窺,因為看不清楚,就繞到西邊的水田,從木板籬笆的縫隙裡,窺視院內。”這些供述你確定沒錯嗎? 答:沒錯。 問:當時你穿著橡膠皮鞋嗎? 答:是的。 問:那我問你,你是從扇軸籬笆的哪邊,窺視院內的? 答:是從大門往北走,大約六、七間遠處,籬笆稍微有點稀疏的地方。 問:從那裡稍微看了一下,然後,又繞到西側的木板籬笆那邊去的是嗎? 答:是的。 問:從那裡,怎麼走到西側的木板籬笆去的呢? 答:從籬笆的北角,沿著廂房背面的圍欄,走到西側的。 問:你從木板籬笆的哪一邊窺視的呢? 答:是從離北角三、四間遠的南面的圍欄縫隙裡。 問:那裡的木板籬笆,剛好有個到你眼晴那麼高的縫隙嗎? 答:比我的眼晴稍微低一點,我是彎著腰看的。 問:那裡可以看得很清楚嗎? 答:籬笆裡面好像有什麼東西擋著,不是很清楚。 問:然後第三次,你是在哪兒窺視的呢? 答:從那裡往南走五、六步的地方。 問:也是木板籬笆的縫隙嗎? 答:是木板的節孔。 問:節孔的高度是多少? 答:比我的眼睛稍微低些。我和之前一樣彎著腰看的。 問:看清楚院子裡面的情況了嗎? 答:畢竟是漆黑的夜裡,不是很清楚,只是看見廂房的門,開著一尺寬左右,光線從裡面露出來。 問:然後你立刻就從那兒翻進去了嗎? 答:是的。 問:你是穿著鞋子,踩著籬笆爬上去的嗎? 答:是的。 問:院子裡你跳下來的地方,有什麼嗎? 答:什麼都沒有。 問:然後,就是按照上次,你所說的那樣,行動的是嗎? 答:是的。 問:你確定沒有錯嗎? 答:沒錯。 接下來,是明上檢察官的第三次現場查證。當日,兩輛汽車停在了野口別墅的門前,明上檢察官、時原書記員和某某警察署的下田警部補三人,一起從一輛車上下來,一名穿著制服的巡警和穿著囚衣的中島莊吉,在看守的帶領下,從後面一輛車裡下來。 明上檢察官把車留在門外,沒有進門,而是沿著扇軸籬笆向北走,走到七、八間遠的地方,停了下來,把中島莊吉叫過來問道:“你最開始,是從這兒往院裡窺視的嗎?” “是的。” “你重複一下當時的情形,再看一次。” 中島聽到這樣的命令,就做出彎腰向院內偷窺的樣子,然後,明上檢察官也站到他的位置,學著他的樣子往裡面看,同時問中島:“從這兒看的話,只能看見假山對面的木扳籬笆,看不見旁邊,以及其他建築物啊?” “是的。” 然後,明上檢察官又隨著中島,沿著籬笆向北走,走了五、六步稍微停了一下,又繼續向前,一直到籬笆盡頭的北角後左轉,沿著木板籬笆向西走到水田裡。一行人都跟在後面。 “你當晚是從這裡穿過的對嗎?”明上檢察官回頭問被看守押著,跟在後面的中島。 “是的。” 到了西角之後又左轉,沿著木板籬笆向南,走了三、四間遠,明上檢察官停下了腳步。 “第二次是在這裡看的對嗎?” “是的。” “按照那天晚上的情形,你再重複一次。”明上檢察官命令小偷。 收到命令的中島湊近木扳籬笆,然而不可思議的是,不論他怎麼拼命地找,都沒找到能窺視院子裡的縫隙。木板高約六尺,像是最近新換上去的,既沒有裂縫,各個模板之間的接縫處,也都釘著木板,怎麼找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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