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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小笛事件》之謎——山本禾太郎論

小笛事件 山本禾太郎 32685 2018-03-16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前,我住在東京牛込區的矢來町。那時候的我還是個少年,常在柳町和若松町一帶的舊書店裡,獵取舊書。當時,我也就是十四、五歲。由於戰爭的影響,像樣的舊書已經杳無踪跡,以書易書等買賣方式,也還沒有流行起來,不過,偶然也能找到一兩本好書。當然,作為一個中學生的我,還缺乏舊書方面的專門知識,就是買的話,也不過是利用剩在口袋裡的幾個零錢,去買自己喜歡的書。 柳町的十字路口,有一家鈴木書店,這個書店的書架上,經常擺放著偵探小說之類的讀物。鈴木書店前邊的一個胡同里,有一個很小的舊書店。有一天,我在那裡看到一本很有意思的舊書。作者的名字我不知道,首先吸引我的是那本書的裝幀。封面用紅、黑兩種顏色印刷,中央是一個很奇怪的假面的側面像。這很符合我這個喜歡獵奇的少年的口味,就把它買了下來。這本書就是以寫“犯罪事實小說”而聞名的作家山本禾太郎先生的代表作,昭和十一年(1936年)由出版社出版。遺憾的是,昭和二十年(1945年)五月二十五日天亮之前,美國空襲東京的時候,我的兩千冊藏書,全部化為烏有。經過戰後混亂等漫長的歲月,我再次得到這本書,是將近三十年之後的事情了。

現在這本書的封底襯頁上,用鉛筆寫著購入日期: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記得我是通過早稻田的二朗書房,買到這本書的,價格大概是一千日元,便宜得簡直讓我吃驚。若是現在,少說也得那個價格的十倍吧。而且,那本書是帶護封的,非常漂亮。這麼舊的書,還帶著原裝護封,簡直是個奇蹟。現在就連沒有護封的都很難買到了。 山本禾太郎戰前出版的單行本,只有這一冊,戰後也只出版過一個短篇集,和一部長篇《消逝的女人》。打那以後,正如人們所知道的,山本禾太郎先生極其寡作。自從大正十五年(1926年)六月在《新青年》發表的短篇小說獲得二等獎之後,空白較多,直至昭和二十六年(1951年)三月十六日,在神戶市長田區家中逝世,只發表長、短篇小說十餘篇。

尤其是好不容易登上了《新青年》這個大舞台以後,於昭和四年(1929年)在《新青年》發表了《針鋒相對》便沉默了,後來發表作品的陣地轉到了《Profile》雜誌,該過程著實讓人費解。 如果硬要我找出理由的話,主要因為這個作家,把寫小說作為業餘愛好。山本禾太郎從事過多種職業,青年時代曾經以顧問身份,參加過“浪花曲”的一個劇團,在各地流浪。跟《Profile》的關係,是因為他的好朋友,職業畫家加納哲是《Profile》雜誌的發行人——熊谷晃一的智囊團成員。但是,他在《Profile》雜誌上,也只發表過等少數幾篇小說,表現並不踴躍。對此,九鬼紫郎認為:“禾太郎對那種現實性不強,只注重用詭計,欺騙讀者的偵探小說不感興趣。”這是否就是唯一的理由,我們不能不表示懷疑。當然,作為理由之一,還是可以被人接受的。

山本禾太郎充分發揮了他的創作才能的作品——根據實際發生在京都的殺人事件的審判記錄寫成的長篇小說,正是這一理由的鮮明註腳。同時,自江戶川亂步《讀獲獎作品有感》對禾太郎的處女作發表評論以來,“不是對偵探小說感興趣,而是對偵探感興趣,注重犯罪事件解決的過程”、“屬於具有現實家氣質的一派”,已經成了偵探小說界對山本禾太郎的定評。這一派受到矚目的原因,被認為是“跟法官和警察有關的偵探小說愛好者”非常之多,而首屈一指的作家,則是檢察官出身的濱尾四郎先生。 順便說一句,江戶川亂步屬於“喜歡刺激性強的小說,注重小說的妙趣和寫法的巧妙”、“具有藝術家氣質”的一派,但他認為“全部都是記錄,也能寫出具有藝術家氣質的作品”。山本禾太郎使出渾身力氣、拉滿弓弦射出的長篇小說,正是這樣一部作品,此事無需贅言。

無疑是當時四十七歲的山本禾太郎成熟期的作品,長期的醞酸、縝密的構思、稿紙的頁數,都無愧于代表作的稱號。事實上,直到發表為止,在《新青年》這個舞台上,大顯身手的山本禾太郎,只發表了八個短篇小說就沉默了。總算在《Profile》雜誌創刊號上重新露面之後,在經常投稿的同人中,存在感也是很弱的。 昭和八年五月創刊的《Profile》雜誌,於昭和十二年四月休刊,整整四年間堅持純偵探小說雜誌的特色,幾乎所有新老偵探小說作家,都在這本雜誌上發表過作品。試圖向純商業性雜誌方向轉換,改名為,打算再出發的時候,由於發行人股票投資失敗,被迫休刊,實在是太可惜了。昭和十二年,編輯二月號的時候,編輯部搬到了東京。決定每個月請一個特邀主編,在澀谷白十字召開“東京Profile大會”等等,紮紮實實地開始佈局。第一個特邀主編是木木髙太郎,第二個特邀主編是海野十三。為了達到別開生面的效果,第三個特邀主編,就是法醫學專家高田義一郎,預告都打了出去,結果還是休刊了。戰後的昭和二十一年(1946年)七月,《Profile》雜誌易名為《假面》,發行人也轉到了神田的八千代書房麾下,出版十六開本的季刊,結果很短命,只出了五期。

《Profile》雜誌最早的發行人熊谷晃一,是一個商人家的少爺,一個地地道道的偵探小說迷。他把住在京都大阪神戶的西田政治、山本禾太郎、山下利三郎、戶田巽等人召集起來,經過長達兩年的準備,開始發行具有強烈的同人雜誌色彩的《Profile》。當初只是一種愛好,並沒有發展成商業性雜誌的打算。加納哲來找山本禾太郎的時候,當時山本禾太郎並沒有表現出很大的興趣,因為他認為:這種雜誌的壽命是不會長久的,他在《偵探小說懷舊談》一文曾云: “加納哲對我說,熊谷先生說了,這個雜誌至少要堅持一年,於是我就跟關西地區的偵探小說作家,一起支援這個雜誌。出創刊號的時候,在京都市四條的八尾政,召開了創刊紀念會。我記得到會的有西田政治、山下利三郎等幾個人。雖然加納哲作為主編,出了創刊號,但每期都是赤字發行,什麼時候休刊都有可能,大家多少都有些提心吊膽。誰知過去了一年又一年,雜誌出了一期又一期,竟然一直堅持了下來。

“東京方面甚至有人說:熊谷到底是個什麼人物啊,這樣一本雜誌,競然連續發行這麼多年,真是個奇蹟。我們也沒想到,這本雜誌會連續發行這麼多年。當時,出現了以《Profile》雜誌為中心,在神戶、名古屋、京都、大阪、仙台、札幌,甚至於中國的大連,都成立了偵探小說俱樂部,每月都有例會的盛況。《Profile》由九鬼澹擔任主編以來,跟首都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原來在京都的編輯部,也搬到了東京。但是,堅持了多年的《Profile》還是終於休刊,改名為。” 對山本禾太郎來說,《Profile》跟《新青年》一樣,給他留下了很多值得回憶的東西。但是,作為最早通過加納哲參加了《Profile》雜誌的創作活動的中堅作家,在將近五年的時間裡,只在這個雜誌上,發表了四個短篇小說,一個接力小說,一個小故事,兩篇隨筆,一篇書評,一篇評論,一篇座談會紀要,上陣次數很少。此前在《神戶新聞》和《京都日日新聞》上連載的,可以說是一部讓他揚眉吐氣的作品,但後來的山本禾太郎,還是一個典型的業餘作者的姿態,沒有什麼大的動作。

雖然山本禾太郎在《Profile》上,發表過一篇非常出色的短篇小說,但這是一部怪異氣氛很濃的作品,跟人們所標榜的“犯罪事實小說”相去甚遠。不過,他寫出這種類似夢野久作的《貼畫的奇蹟》、橫溝正史的《鬼火》的夢幻式、民俗性很強的偵探小說,並不叫人感到意外。在山本禾太郎那裡,怪異趣味與寫實作風,是同居一處的。一極是《從二樓墜落的人》《被封鎖的鬼屋》《幽靈照片》等,這些小說與其說是偵探小說,倒不如說是表現因緣命運的作品;另一極則是《小坂町事件》《八月十一日夜》等等大量抄錄審判記錄、描寫法庭審判場面的、具有佩里·梅森風格的寫實作品。 寫的是一對美麗的雙胞胎姐妹,為了一個姐妹倆都愛的男人,明爭暗鬥,鬥敗了的妹妹遠嫁他方。但是,姐姐仍然不能原諒妹妹,假扮朝聖者,追到喜歡接待朝聖者的妹夫家裡,設計毒殺妹妹,不料卻把妹夫毒死。姐姐仍然不肯罷休,其後還是將生活窘困,帶著幼小的女兒君子、回到娘家的妹妹,絞殺後扔進水池,並讓君子背著一個很大的人偶回祖母家。君子長大成人以後,偶然脫掉人偶的衣服,發現人偶的後背上,寫著“抱茗荷之說”幾個字。君子想起自己小時候,跟母親一起去過的那個有抱茗荷家徽的城堡似的豪宅,她還想起那天母親的屍體,漂浮在那座豪宅的庭園中,一個很大的池塘里,於是,她就開始憑藉這點記憶,到處尋找那個池塘。後來,她終於找到了那個叫做“孿生子池”的池塘,並在池塘邊上的一戶人家當了女傭。據說以前這裡世襲的村長家,生了一對雙胞胎兄弟,長大以後,兄弟二人成為不共戴天的仇敵,弟弟放火燒房子,致使整個村鎮化為灰燼,因此引起人們極度厭惡。誰知那以後村長家又生了一對雙胞胎兄弟。村長家的媳婦苦惱之餘,競然抱著雙胞胎兄弟,跳入池塘自盡,因此這個池塘,至今被稱為“孿生子池”。叫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池塘周圍的田里長出來的茗荷,全都是兩個一對抱在一起的。小說接下來寫道:

君子在池塘邊上的那戶人家當了女傭之後,沉睡在她的身體裡的記憶,就開始一個一個地複甦了。侯爵豪宅似的大門,大門一側吊著的黑漆轎子,古老的滅火水箱。所有這些,都蒙上了厚厚的灰塵,破敗不堪,猶如事實總比想像醜陋。但這些毫無疑問,就是如夢境一樣,沉澱在君子記憶深處的那些景象。尤其是當君子仰望著那個鑲嵌著抱茗荷家徽的、黑漆油成的轎子時,心中濃霧瞬時消散,立刻回憶起當時看到的抱茗荷圖案。那是君子在目送母親走進大門的時候,所看到的圖案,那個圖案就印在母親戴著的頭巾後面的下擺處。 君子還去了記憶中,漂浮著母親屍體的池塘的池畔。池水並不深,開滿了山茶花的枝條,遮蓋在水面上方。落下的山茶花的花辦是暗紫色的,沉在好像是融化了的琥珀一樣的、清澉的水底。也有些花瓣漂浮在水面上。君子呆呆地盯著水面,似乎看到了戴著頭巾的、容貌端麗的母親的屍體。君子不禁想道:“這麼淺的水池,能淹死人嗎?”而且她唯一的女兒,還在門外等著,她怎麼會去自殺呢?

另外,戴著頭巾的朝聖者,肯定是想讓母親喝下用金色符簽泡的符水,而不是想讓父親喝下它。母親會不會是被人殺害的呢?母親肯定是被人殺害的!想到這裡,那些彷彿夢境的謎團,似乎漸漸地解開了。 飄散著妖氣的古色古香的敘事方式,江戶時代的通俗繪圖小說似的文體,跟山本禾太郎出道以來的寫實性風格,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在這裡,我們看到的完全是江戶川亂步、夢野久作、橫溝正史的世界。山本禾太郎有意識地在說唱故事的世界裡漫遊。具有時代特色的土牆倉房,鑲嵌著抱茗荷徽記的侯爵風的塗漆轎子,一次旅行接著一次旅行,沒有目的地,到處流浪的貧困的朝聖者,少女的母親圍著的高僧頭巾……這些江戶川亂步式的奇異世界,吸引著人們不進去看看,就不肯罷休的淫靡魅力,脫離現實世界的傾向,都是非常明顯的。

當時的評論中,有人認為山本禾太郎採用了“徹底拋開主觀”的手法,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誠然,禾太郎排除了通過少女的眼睛,用第一人稱來講故事的陳腐的敘事法,但實際上,在山本禾太郎的全部作品中,是最具有主觀色彩的。民間傳說與風土人情巧妙搭配,脫離現實的傾向,猶如縷縷煙靄,從每一個角落冉冉升起,可以說是一篇夢幻般的小說。這樣的小說,作者自己如果不能化作小說中的人物,是不可能成功的。甚至可以說,只要作者離開了小說中人物一步,成為旁觀者,小說就寫不下去了。這裡的山本禾太郎,跟寫作“犯罪事實小說”的山本禾太郎判若兩人。 當然,這是發表了以後的新境界,在到達這個新境界之前,山本禾太郎首先重視的,還是現實中實際發生的事件。從“犯罪事實小說”這個點出發,到寫作時,寫實主義風格達到頂點,有一個發展過程。因此,在論及他的代表作和之前,亂用偵探小說的倒敘法,立刻做出結論,是很不妥當的。 毋庸贅言,山本禾太郎在文學上的出發點,是他的短篇小說。這篇小說寫的是實際發生於神戶的一起殺人事件,作者運用的是把調查記錄、審訊記錄、鑑定報告等排列起來,最終推斷出真正的兇手的寫法,給偵探小說界吹進了一股新風。當然,這類形式的作品,還有甲賀三郎的《支倉事件》、浜尾四郞的《他是殺人兇手嗎? 》等作品。特別是浜尾四郎,有在法律界工作的經歷,對於法律的無力,以及他本人對法律的懷疑,通過偵探小說這種形式表現了出來,其最髙傑作是《被殺害的天一坊》。 山本禾太郎當然沒有浜尾四郎那麼深刻的寫作動機,但他以“事實小說”的方法,彌補了他作為一個作家的天分之不足。他借助審訊記錄和鑑定報告,來完成他的小說。他有在神戶地方法院當書記員的經歷,看過很多審判記錄。這對他幫助很大。 他把自己的優勢,毫無遺憾地發揮了出來,諸多“偶然”發生的事件,成就了一個作家。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在他為寫的序文裡看到這樣的文字。 我對這個事件的記述,不想加上一點我自己的創作因素。因為這個事件的偶然性,大大超過了我的想像。於是,我記錄這個事件的時候,盡可能把跟這個事件有關的調查記錄、審訊記錄、鑑定報告等等排列起來,希望讀者通過這些記錄和報告,去了解事件的真相。但是為了記述上的方便,我寫了一個“序幕”。之所以能寫出這個“序幕”,是因為我知道這個事件的結果。 正如作者所說,是用大正六年(1917年)七月九日夜晚,發生在神戶市郊外的殺人事件的調查記錄、審訊記錄、鑑定報告等構成的偵探小說。進入正題之前,小說寫了一章“楔子”,那天夜裡的主要人物的行動,猶如皮影戲般展示在讀者面前。這是一種嶄新的手法。由於是在暗夜裡上演的默劇,無法判斷到底誰是真正的兇手,因此具有引起讀者好奇心的作用,並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排列在一起的審訊記錄和鑑定報告的單調。 小說描寫的“事件”梗概如下:貿易公司老闆的侄女被人絞殺,負責審理這個事件的檢察官,根據對事件發生那天夜裡,闖進去的盜竊犯,以及有關人員的調查報告和審訊記錄,最終將兇手推斷出來。 為了貫徹“忠實於現實中實際發生的事件”這個創作原則,山本禾太郎創作的方法,是重視“偶然”的作用。禾太郎的寫作手法,跟創造和歇洛克·福爾摩斯這樣的名偵探的創作理念,並不是背道而馳的。解開事件之謎的鑰匙,是一個接一個堆積起來的“偶然”,最後真相大白,靠的也是“偶然”。發生殺人案的那個夜晚,潛入貿易公司老闆的別墅盜竊的小偷,偶然掌握了解開事件之謎的鑰匙。小偷選定那個晚上,潛入別墅偷東西是偶然,兩個偷情的職員,撞上了殺人現場也是偶然。從殺人案發生之夜的狀況的證據,和審訊記錄可以知道,住在別墅上房的兩個職員中的一個,是殺害住在偏房裡的貿易公司老闆的侄女的兇手,卻不能斷定,到底是哪一個。但是,根據以盜竊為目的、從偏房窗戶看見了裡邊情景的小偷的供詞,這個曾經被各大報紙大肆渲染的“五甲美女殺人事件進入迷宮”的事件,終於得到了解決。 小偷最初的供詞說,是站在圍著別墅的矮樹牆外邊,往裡看的,然而經現場勘驗,站在那裡什麼都看不見,同時在亮窗下邊,發現了小偷的膠底鞋印,負責這個事件的檢察官,在小偷面前表演啞劇,將那天夜裡小偷的行動逐一再現,結果,使其交代了八個有前科的盜竊犯的重大罪行。這篇小說的主角,簡直就可以說,是當不了時間的守護神的“偶然”。 到了中,“偶然”就更可怕了。在裡,“偶然”就像一架精密的機器挖的陷阱,準確無誤地把繩索,套在了被懷疑者的脖子上。這個事件非常“偶然”地沒有目擊者,如果不能洗雪冤罪,就只能被送上絞刑架了。日本全國六所大學的法醫學權威總動員,就這樣到結審,還用了兩年多的時間。把這麼難以解決的事件寫成小說,也只有法律通山本禾太郎能夠做到。在昭和四年(1929年)八月號的《新青年》上發表《針鋒相對》以來,已經沉默了很久的山本禾太郎,借助該事件,終於得到了可以寫一部驚世力作的好素材。決心挽回名譽的他,是不會輕易放過的。 “小笛事件”的辯護律師高山義三,在《犯罪史上的重要文獻》一文中寫道:“在我擔任辨護律師的事件中,最感興趣的就是'小笛事件'。當山本禾太郎前來,向我借關於這個事件的捲帙浩繁的記錄的時候,我毫不猶豫地借給了他。在我辨護過的案子裡面,能夠讓我廢寢忘食、全力以赴的案子,'小笛事件'恐怕應該排在第一位。這個事件驚動了日本全國六所大學的法匼學權威,他們圍繞著小笛的死因,各抒己見,互不相讓,從一個單純的殺人嫌疑事件,一躍成為法醫學界的論證,只能說是稀有而壯現。我是一個希望把犯罪跟法醫學密切聯繫起來的律師,而且跟'小笛事件'關係密切。山本禾太郎把我借給他的記錄,吹進文學的生命,成為一部優秀的犯罪史文獻,我除了感謝以外,還能說什麼呢?” 從高山律師那裡,借到卷帙浩繁的記錄以後,山本禾太郎興奮得眼睛發亮,這是不難想像的。雖然他早就熟知這個事件,但是在閱讀的過程中,其中記錄的事實,引起的不是偵探小說“猜兇手”的興趣,而是血淋淋的人間實錄。在禾太郎體內,沉睡了很久的偵探小說之鬼,終於又再次瞪起了血紅的眼睛,這個稀有的、獵奇性很強的事件,瀲起了他的創作慾望。對於山本禾太郎所所標榜的“犯罪事實小說”來說,沒有比這更好的素材了。 果然,昭和七年(1932年)七月六日,在《神戶新聞》和《京都日日新聞》上,開始同時連載山本禾太郎的長篇小說《頸上勒痕》,意外地受到讀者廣泛的好評。出版單行本的時候改名為,事件發生以後,圍繞著死者小笛脖頸上的兩道勒痕,日本六所大學的法醫學者反复鑑定,在我國審判史上,是空前絕後的。所以,小說最初連載的時候使用了《頸上勒痕》這個名字。 至於從髙山義三律師那裡,把捲帙浩繁的記錄借來閱讀之後,引起了山本禾太郎極大興趣的原因,是他已經厭倦了那些淺薄而煽情的所謂“實話小說”。 “滿洲事變”(九一八事變)後,日本進入了所謂“非常時期”,軍事當局說話的分量越來越大,街頭巷尾追求剎那間快感的色情、怪誕、荒謬趣味的作品氾濫,書店裡擺滿了“實話雜誌”、“實話時代”、“犯罪科學”、“犯罪公論”、“犯罪實話”等類似的雜誌和書籍。實際上,沉默了很久的山本禾太郎,也在這股風潮中,給《周刊朝日》的有獎徵文投過稿並且得了獎。但是,那篇作品也屬於當時流行的所謂實話小說,跟他一貫提倡的、以寫實主義為主體的偵探小說相比較,似是而非,只不過是一個以很有人氣的女藝人,為模特的藝界內幕故事。 當山本禾太郎閱讀了從髙山律師那裡借來的記錄之後,忽然意識到,同為“事實小說”,如果以殺人事件的一系列記錄為中心,構成作品的骨架,就能寫出跟那些只重視詭計,而沒有現實意義的偵探小說不同的作品,實現自己一貫主張的“犯罪事件的小說化”。 由“小笛被殺”引起了很大騷亂的這個事件,從大正十五年(1926年)六月三十日,大月茂野到位於京都帝國大學農學院正門前的一條路邊的平松小笛家去的時候起,徐徐拉開了序幕。茂野於六月二十八日,讓自己的大女兒喜美代(五歲)和小女兒田鶴子(三歲),跟著平松小笛去玩兒,並在小笛家過夜,到現在還沒回家。二十九號她就來過一趟,門上掛著一把鎖,裡邊好像沒有人。 大月茂野跟小笛五年前就認識了,當時小笛從大月夫婦租賃的房子的房東手上,把房子買了下來,小笛成了大月夫婦的新房東,兩家的關係很好。小笛特別喜歡孩子,經常把大月家的孩子帶回家玩兒,也經常讓孩子們,在她家住上一夜、兩夜的。不過,這次茂野覺得有些反常,心裡感到一陣慌亂,就叫上一個她認識的鄰居家的太太,進入緊挨著小笛家的、沒有人住的空房子,往小笛家看。她們看見小笛家中間,那個四疊半的房子裡,從一床大花棉被下面,伸出來一隻腳。兩人商量了一下,認為應該報警。茂野到百萬遍派出所報警的時間,是六月三十日下午一點。警察來到小笛家之後,見到的是令人大吃一驚的情景。 那個三張榻榻米麵積的房間內,隻掛著一頂空蚊帳。緊挨著三張榻榻米麵積房間的,是一個面積為四張半榻榻米的房間。這個房間裡躺著小笛的養女千歲,是年十七歲。千歲的脖子上,勒著一條印有“XX儲蓄銀行”字樣的布手巾,手巾上還勒著一條繩子,分明是被人勒死的。千歲的屍體在房間中央,仰臥在一條由東北稍稍向西南歪斜的褥子上。屍體上蓋著一條大花被面的棉被,被頭是黑天鵝絨的。右手和右腳,露在棉被外邊,腳邊有一件平紋細布女式單衣,有一部分露在棉被外邊。 千歲的隔壁是一個六張榻榻米麵積的房間。榻榻米上到處都是棉被、坐墊、脫下來隨便一扔的衣服,簡直沒有下腳的地方。這個房間的西南角的棉被下面,蓋著茂野太太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的喜美代和田鶴子。姐妹佛都已經被人用日本式手巾勒死了。 更讓前來勘驗的人們感到吃驚的是,在通向廊子的門楣上,吊著這個家的女主人——平松小笛的屍體。 此後現場勘驗的情況寫得很長,山本禾太郎也許意識到這一點了,遂這樣寫道:“用這麼大的篇幅來介紹勘驗報告,諸位讀者也許已經看得麻煩了吧?不過,這個勘驗報吿,跟以後登場的小南又一郎博士的鑑定,將成為這個事件的根本,在這裡,無論如何,也要把勘驗報告的重要部分講一下。我相信,了解了勘驗報告的主要內容,一定能最大限度地滿足諸位讀者的獵奇心理及偵探興趣。”他勸告讀者耐心讀下去,因為這次勘驗,跟京都帝國大學的小南又一郎博士,長達八十六項的浩瀚的鑑定報告,都是判斷嫌疑人有罪還是無罪的關鍵,日後將就這次勘驗,和小南博士的鑑定報告,展開激烈的法庭辯論。 現在有必要談談這個家的主人——平松小笛的品行。平松小笛在山口縣都濃郡下松町(今下松市)當女傭的時候,跟一個鞋匠私通,後成家。十八歲那年生下一男孩,才兩個多月,就把孩子扔下離家出走。多情的她後來跟過很多男人,流浪各地甚至到過朝鮮,最後定居京都。並不懂得經營的她,籌錢買了房子,開始當房東。期間跟寄宿在她家的京大學生廣川條太郎發生肉體關係,廣川畢業到神戶工作後,這種關係還一直保持著。廣川跟小笛的養女千歲,也發生過肉體關係。住在老家的父親為廣川提親,廣川打算斷掉跟小笛母女的關係,但一時又斷不掉,感到很為難。 事件發生前一天晚上,廣川條太郎就住在小笛家。小笛家的桌子上,放著小笛寫的三封遺書,遺書中寫有“你就把千歲殺了吧”等字句。 小笛經濟上極為窘迫,養女千歲患有嚴重的心髒病,沒有治好的希望,唯一可以依靠的廣川條太郎,又要離開她,處於走投無路的狀態。上述這些因素加起來,就使廣川成為最值得懷疑的人,廣川陷入了非常不利的境地。因此,警方和檢察院認為,廣川是在被小笛逼著,一起殉情而死的情況下,殺害了小笛等四人的。 廣川說,他是六月二十八日早晨五點半,離開小笛家的,小笛還把他送到了大門口,但是驗屍以後,根據小笛腸胃裡食物的消化程度,小笛的死亡時間為六月二十八日零點到四點之間,這也對廣川不利。另外,關於小笛脖子上的勒痕的鑑定結果,一直到最後,都在法庭上展開著撖烈的辯論。若是他殺,知道了前一天吃晚飯的時間,就可以推定出行凶的時間。因此,如果像廣川的供詞中說的那樣,二十七日“五點半到六點開始吃晚飯,七點左右吃完,飯吃到一半的時候,開了電燈”,就等於說“小笛等人死的時候我在場”。當然,若是自殺則另當別論。 除了廣川條太郎,還有可疑的人嗎?有一個姓八木的,以前是小笛的情夫,但正在監獄裡服刑。據說,跟小笛關係很不好的小笛的親生兒子森田友一,是一個非常孝順的孩子,周圍人對他評價很髙。對小笛這樣一個見異思遷,而且動不動就歇斯底里大發作的母親,友一給予了多方面的關照。儘管小笛那麼無情地扔下才兩個多月的友一,就離家出走了,飽嚐了人間辛酸的友一,還是非常想跟母親生活在一起。當他經過千辛萬苦,終於打聽到母親小笛的下落以後,就跟自己的妻子一起來到京都,跟母親在一起生活。後來小笛嫌友一太認真,跟他在一起生活太憋屈得慌,就不跟他在一起住了。但是,友一隻要有機會,就勸母親跟廣川分手,小笛卻說什麼“能找一個年輕的情夫,說明這個女人有本事”,並對友一大發脾氣。最近母子關係雖疏遠了,但很難就此推斷,是友一殺了親生母親。 自暴自棄的人是小笛,要不就是覺得對付不了小笛的廣川。這兩個人不管誰下手,都不是不可思議的。小笛的屍體被發現以後,就使廣川陷於非常不利的境地。如果不能證明,是小笛勒死另外三個人以後自殺的,廣川就理所當然地成了犯罪嫌疑人。但是,廣川供詞中說,他聽小笛對千歲說過“什麼時候我要把你殺了再自殺”這樣的話,所以有一天晚上,小笛去千歲睡覺的那個三張榻榻米的房間裡去的時候,千歲嚇得跳了起來。還有,小笛多次對廣川說過“跟我一起死了吧”之類的話。二十六日晚上,小笛也說過“我要是死的話,也不一個人死”。二十八日早晨,廣川離開小笛家的時候,小笛的樣子叫他感到有些不安。 但是,已經死去的人不能開口說話。如果小笛不能死而復生,說出真相,檢察官就很難做出不起訴廣川的決定,廣川太可疑了。於是,廣川以殺人罪被起訴,作為未判決囚犯,被關進了監獄的單人牢房。檢察官小西寫的起訴書主文如下: “被告人廣川條太郎,於大正十三年春,與京都市上京區北白川西町八十五番地,九號之平松小笛發生肉體關係,同年秋,更與平松小笛之長女千歲發生肉體關係,持續至近日。廣川之友人及父母,勸其擇偶成婚,而平松小笛執拗糾纏,不許廣川與其他女人結婚,廣川遂決意將其殺害。大正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夜,廣川在小笛家中,將小笛、千歲以及偶然在小笛家玩要過夜的大月多三郎之長女喜美代、次女田鶴子一併殺害。” 這部小說,從開始一直到小西檢察官起訴書的主文,作者山本禾太郎都是淡淡地做著客觀性敘述。作品的後半部分,髙山律師登場以後,作者筆鋒一轉,開始熱情洋溢地描寫為了洗雪廣川的冤罪,廢寢忘食日夜奔走的髙山義三律師的形象。也正是從這時候起,這部作品的偵探小說趣味陡然增強。 受到廣川所在的神戶X信託銀行(小說中為神戶信X公司)總經理的委託,高山律師接了廣川這個案子。從那天開始,髙山律師的事務所,簡直就成了偵探事務所。小笛平素的行動,情愛關係,借貸數額,怨恨情仇,都列入了髙山律師的調查範圍。調查的結果,所有的材料,都被髙山律師認為,是小笛自殺說的證據。 首先,這個事件的焦點是:(一)小笛是自縊,還是被人絞殺? (二)小笛等四人,是否為晚飯後七八個小時,即二十八日凌晨三點左右死亡? 一切的一切,都集中在這兩點上。如果絕對相信小南博士的鑑定結果,死因確定為他殺,死亡時間確定為晚飯後七、八個小時,不管費多少唇舌,也無法洗雪被告廣川的冤罪。現場留下了好幾張本來帶在廣川身上的名片,小笛的遺書上,也蓋著廣川的印章,對廣川不利的證據很多。 但是,如果推翻了小南博士的鑑定結果,一切都能捆過來。因此,確信廣川無辜的高山律師,首先對小南博士的鑑定產生了疑問,並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增加三田定則(東京帝國大學教授)、髙山正雄(九州大學教授)、中田篤郎(大阪醫科大學教授)三位博士為新的鑑定人。此為當然之舉。 但是,如果法庭重視小南博士的鑑定報告,對髙山律師提出的申請,說一句“沒有必要”,那就是萬事皆休。高山律師想到了這一點,於是在開庭數日之前,先下了一個先手。他請草苅春逸博士做了一個鑑定報告,這個鑑定報告認為,小笛頸的上勒痕,不是被他人絞殺形成的,而是自縊形成的。這個鑑定報告,雖然不是接受法庭指示做出的,但是在“死刑還是無罪”這個重大分歧點上,確定了審判的走向,是在我國法醫學界,引起波紋的最初的一粒石子。法庭接受了高山律師增加三個新的鑑定人的申請。如果再把小南博士關於小笛等人的死亡時間的鑑定推翻,廣川的冤案就可以徹底昭雪了。 在三個新鑑定人中間,三田博士主張“自殺說”,中田和高山兩位博士,雖然傾向於“他殺說”,但也有幾分伸縮餘地。在這種形勢下,辯護方進一步提出申請,希望增加在警察醫院幹過三十多年,處理過一百四十多次自縊事件的矢野利春醫師為鑑定人。矢野醫師認為,從吊在門楣下的小笛的屍體的狀態來看,小笛為自縊。 死刑還是無罪? “小笛事件”成了從未有過的難事件。審判的走向,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全社會沸沸揚揚,各大報紙更是大肆炒作,把“龍野六人被殺事件”、“堺市麵館殺人事件”和“小笛事件”並稱為三大怪異事件,進行連篇累牘的報導。 十一月四日開始的,在九州大學召開的全國法醫學研討會上,把“小笛事件”作為一個重要議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而在檢察官和辯護人之間,展開了激烈辯論的審判,也於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點正式開庭。身穿紅色法官服的小西檢察官正襟危坐,揭開了戰幕。他做了長達兩個半小時的發言以後,請求法庭處以被告廣川死刑。山本禾太郎的筆寫到這裡,開始從淡淡地客觀敘述,轉向昂揚的激情描寫。髙山律師充滿自信的話語,使法庭辯論頓時推向白熱化。 “我接手這個案子,是在事件剛明發生的時候,到現在己經一年有半。一年半以來,這個事件沒有一天,離開過我的大腦。我被這個事件苦惱著,我不斷地思考著,我的不肖之身,猶如一匹被鞭打的駑馬,奮蹄前行,沒有一刻停止過。而且,在這一年半的時間裡,我沒有一次,哪怕是一次,曾經想到過'廣川條太郎先生也可能是兇手'。作為本案的辨護律師,還有比這更叫人感到欣慰的事情嗎?” 確信廣川無罪的高山律師,那鏗鏘有力的聲音,鎮住了整個法庭。他首先指出,檢察官的發言中所說,廣川殺害小笛等四人的證據,是非常薄弱的。對於檢察官把散落在現場的廣川的名片,作為廣川的殺人證據這一點,高山律師揶揄道:“世界上有為了告訴別人'我就是殺人兇手',而把自己的名片扔在現場的傻瓜嗎?”引起旁聽席一陣哄笑。接下來,髙山律師談到廣川殺害年幼的大月姐妹的,所謂“證據”時指出,根據廣川所在公司經理的證詞,廣川心地善良,特別喜歡孩子,不可能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有此殘忍之舉。髙山律師認為,這個事件是“自私地病態愛戀著廣川的小笛,在決意自殺的非常時期,製造的一個偶發性事件”,兩個幼女不幸被捲入了這個偶發事件。而且千歲也跟同學說過,“我要是死的話,一定要拉上兩個孩子一起死”。 高山律師的結論是:“把以上各點綜合起來,可以做出以下結論:真正的罪犯是平松小笛,三個女孩子悲慘地死於小笛之手。這是自然而明了的事實。” 髙山律師調整了一下呼吸,進一步把“關於事件的一切證據,都是雙刃劍、兩面盾”的性質揭示出來。檢察官力主有罪的證據,都變成了無罪的證據。一件又一件,具有諷刺意味地暴露出來。 “為什麼呢?因為上述議論,都是以平松小笛為他殺,死於二十八日凌晨三點為前提的! “如果現在把小笛之死認定為自殺,把她的死亡時間,認定為早晨五點半以後,即廣川條太郎先生離開小笛家以後,不僅檢察官的發言是沒有必要的,我的辯護是沒有必要的,就連開庭審判都是沒有必要的! “小笛之死絕對不是他殺!小笛是自殺!……而殺死三個女孩子的兇手,就是平松小笛!…… “小笛等人的死亡時間,是凌晨五點半以後!—— “這個事件斷送了無辜的、前途無量的好青年廣川條太郎的一生!…… “不但已經被關了一年半的監獄,甚至還要被送上斷頭台!這是一個多麼可悲、可咒的惡魔劇本啊!…… “國家應該在廣川條太郎先生面前跪下,叩頭謝罪!” 白熱化的辯論告一段落,法庭上的氣氛緊張到極點,人們連輕輕咳嗽一聲都不敢。高山律師打破沉寂,繼續說道: “預審法官和檢察官認為:平松小笛與廣川條太郎相約殉情,小笛請求廣川先把她勒死。我從一開始就懷疑這種看法。小笛是一個老奸巨猾的、很難對付的女人,相約殉情的時候,在不能確認對方是否真的會自殺的情況下,請求對方把她勒死,這可能嗎?” “對於自己的將來,平松小笛已經看不到任何希望了,可是廣川還是一個很有前途的青年。不過,廣川可能很快就要找一個年輕的姑娘結婚了。在這種情況下,雖然相約殉情,平松小笛肯定會想:如果自己自殺了,廣川條太郎卻不自殺,那自己不是白死了嗎?總之,小笛是絕對不會輕易地先死的。只因為遺書上寫了一句'我先死',就認為小笛先死了,這絕對是錯誤的。 “為什麼這樣說呢?請看:'說好了死就得死,不能騙我。你就把千歲殺了吧。我先死。'作為遺書,這些話到底是說給誰聽的呢?當然是說給廣川條太郎先生聽的。 “可是,既然要跟廣川條太郎先生殉情,這些話直接跟廣川先生說不行嗎?廣川條太郎先生又不是聾啞人。應該當面說出來的話,為什麼要寫在紙上呢?……為什麼要像告訴其他人那樣,在遺書裡寫上這些話呢? “這裡邊必定有其原因和意義。也就是說,平松小笛寫這些話的時候,廣川條太郎先生不在她的身邊,所以,她才這樣寫,而且是為了表明說過這些話…… “還有,第十六號物證,即蓋著廣川條太郎先生的印章的那封遺書,是非常有意思的,不,應該說是非常奇怪的。'條太郎'這個名字,是小笛用片假名寫上去的。廣川條太郎先生不是不會寫字,怎麼會讓連漢字都不會寫,只會寫片假名的小笛替自己署名,自己只按一個印章呢?……這不是很奇怪嗎?就平松小笛的性格而言,廣川條太郎先生如果在場,不簽字的話,小笛能放過他嗎? “平松小笛前往神戶廣川條太郎先生的住處的時候,在廣川條太郎先生的房間裡亂翻,廣川條太郎先生的白色西服坎肩,一直掛在他自己的房間裡,這些都有房東的證詞。小笛從坎肩裡面發現了廣川條太郎先生的印章,又翻出廣川條太郎先生放在房間裡的稿紙,在稿紙上偷偷蓋上了印章,這是非常容易判斷的事情。 “如果三封遺書,都是小笛臨死之前寫的,不會又是用稿紙,又是用從筆記本上撕下來的紙。我看到這種情況的第一印象,就是很不自然。 “作為本案重要證據之一的第十六號物證,即蓋著廣川條太郎先生的印章的遺書,是用稿紙寫的。搜查住宅的時候,在廣川條太郎先生的住處,發現了很多同樣的稿紙,在平松小笛家裡,卻一張都沒有發現。這種稿紙小笛家不用,廣川條太郎先生也沒有把這種稿紙,帶到平松小笛家裡來的必要。 “如果說廣川條太郎先生在事件發生之前,只帶到平松小笛家一張稿紙,也太不合常理了吧? “我認為,第十六號物證,即蓋著廣川條太郎先生的印章的遺書,除了背面的文字,其余文字,都不是小笛臨死之前、或數小時之前寫的,而是小笛開始想到死的時候,就事先寫好放在家裡的。當她下決心自殺的時候,就把早就寫好的遺書,拿出來放在了桌子上。 “這種主張的根據是什麼呢?根據田村武雄老師的鑑定:'第十六號物證所用紙張,由於摩擦等原因,多處紙質脆弱。''寫正面的文字時,所用鉛筆的鉛筆芯較硬,跟寫反面的文字時,所用鉛筆不是一種鉛筆'根據弘末直誠先生的鑑定:'小笛的三封遺書,並非寫於同一時間,至少第十六號物證背面的文字,寫於臨死之前。' “還有,廣川條太郎先生的署名,和印章以下的'說好了死就得死,不能騙我。你就把千歲殺了吧。我先死'等字句,是臨死之前加上去的。在第十五號物證裡,即寫給福田芳的遺書裡面,寫了'把野獺的東西拿來交給千歲'這樣的話,可是在第十六號物證裡,又再次叮囑'你就把千歲殺了吧'。這種矛盾證明,三封遺書不是同時寫的。如果認為是同時寫的,就無法解開這個事件之謎。 “另外,遺書如果是平松小笛跟廣川條太郎先生一起寫的,廣川先生甚至蓋了印章,那麼把遺書擺放在桌子上的時候,廣川條太郎先生不應該不知道。如果像預審法官和檢察官所認為的那樣,廣川條太郎先生是應平松小笛的要求,把小笛勒死的,然後為了掩蓋罪行,又殺死了三個女孩子的話,唯一活下來的廣川條太郎先生,是不可能把遺書留在那裡的。 “也許,這也被認為是廣川條太郎先生為了偽裝小笛自殺,施用的計謀的話,那不等於直接承認'人是我殺的'嗎?這算什麼計謀啊?…… “因此我認為:這恰恰證明,廣川條太郎先生根本就不知道小笛寫了遺書。 “總之,如果以平松小笛在遺書裡寫了'我先死',小笛果然先死了這個事實為依據,那麼,平松小笛在遺書裡寫了'說好了死就得死,不能騙我',就認為廣川條太郎先生跟小笛相約殉情;平松小笛在遺書裡寫了'你就把千歲殺了吧',就認為廣川條太郎先生殺了千歲,只能叫人感到可笑,稍微有思考能力的人,都不會接受的。(中略) “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平松小笛的遺書的話,那就是:非常明顯,小笛的本意,跟寫在遺書上的文字是相反的!” 高山律師認為,只因為遺書上寫了一句“我先死吧”,就認為小笛是被廣川勒死的,這是一個極大的誤判。遺書只不過是小笛陷害廣川的詭計。小笛的遺書中還有“說好了死就得死,不能騙我,你就把千歲殺了吧”等語句,也是為了陷害廣川。 既然要跟廣川一起殉情,而且廣川就在面前,有什麼必要像跟聾啞人筆談似的,在遺書上寫這些話呢?這只能證明廣川不在場,小笛打算通過這些語句,誤導人們認為廣川在場。按照高山律師的說法,這一點可以充分證明,小笛不是他殺,不是死於凌晨三點左右。 關於法醫學鑑定,高山律師問道:如果把小南博士的鑑定,從正在審理的這個案件裡撤出去,剩下的還有什麼呢?小南博士的驗屍鑑定,是屍體在盛夏時節被放置了幾十個小時以後,屍體腐敗非常嚴重的情況下進行的,所以得到的結果是不准確的,就連小南教授,都在鑑定報告的第七十六條指出:“一般而言,平松小笛等人的屍體,腐敗情況嚴重(中略),判斷實情幾乎是不可能的。”提醒審判長,小南博士的鑑定作為證據是很無力的。 “然而,預審法官和檢察官,把小南博士的所謂'進食後九個小時死亡'的獨斷的假想,作為不可撼動的科學依椐,先把小笛等人吃晚飯的時間,定為晚上七點,再認定小笛等人死於次日凌晨三點,而凌晨三點,廣川條太郎先生還在小笛家裡,然後得出廣川條太郎先生跟這個事件,就不可能沒有關係的結論,最後,作為給廣川條太郎先生定罪的重要根據。這樣做實在叫人感到遺憾之至。法醫學的鑑定,是一種間接的證據,如果作為有罪或者無罪的根據,必須採用在科學上有定論的、不能有任何誤差的鑑定!” 髙山律師充滿激情的辯護,抓住了法庭上所有人的心,人們緊張得連大氣都不敢出。審判長深深地陷在椅子裡,兩個陪審法官向前探著身子,整個法庭好像被髙山律師一個人獨占了。洋洋灑灑三個小時,人們被他征服了。 午休之後,關西地區刑事犯罪研究專家、老律師足立進三郎,開始了輕妙灑脫的辯護。他首先嘲諷了檢察官關於廣川殺害千歲等三個孩子,是為了掩蓋殺害小笛的罪行的說法,然後,嚴肅地指出把小南博士的鑑定,當做廣川有罪的證據,是非常危險的。足立律師用下面一段話,結束了他的辯護。 “我直接跟被告接觸過,這個人不會是製造了這場慘劇的人。還有,進食後九小時死亡的鑑定,不能成為本案的證據。法醫學的鑑定,只能作為參考資料,而不能作為證據。既然是參考資料,就應該有所取捨,該取的取,該舍的捨。懇請各位法官根據事實,把受了很多苦的被告的冤罪洗清。應該接受堺市麵館殺人事件的教訓。如果以小南博士的、所謂'進食後九小時死亡'的鑑定,判處被告死刑的話,就等於是小南博士判處了被告的死刑,這將令人感到萬分遺憾。懇請各位法官明察,不要給一個無罪之人判罪。公平審判,不傷害任何一個無辜的人,維護我國法律的尊嚴。” 足立律師的思路非常清晰,不愧是一個老練的律師。時而幽默,時而諷剌,時而嚴肅,將近一個半小時的辯護,讓法庭上的人們,聽得如醉如痴。足立律師的辯護中,“如果以小南博士的,所謂'進食後九個小時死亡'的鑑定,判處被告死刑的話,就等於是小南博士判處了被告死刑”這句極具諷刺意味的話,展現了一個久經沙場的老律師的強者風采。至此,我們幾乎可以確信,廣川將被判無罪。 昭和二年(1927年)二月十二日,身穿囚服,姿勢端正地站在審判長面前的廣川條太郎,聽到了對他的無罪判決。法庭上的報社記者蜂擁而出,過了不到二十分鐘,“廣川無罪”的號外,就隨著悅耳的鈴聲,撒遍了大街小巷。 但是,無罪判決之後,由於檢察官提出上訴,廣川的保釋申請沒有被批准。檢察官上訴以後,廣川的案子被移送到大阪中級帝國法院,廣川依然被作為囚徒押送到大阪,囚服上的號碼變成了“一〇五號”。對於廣川當時的心情,山本禾太郎是這樣描寫的: 雖然是無罪判決,但廣川條太郎還是不能離開監獄一步。判決那天,聽審判長宣讀完無罪判決理由,廣川非常激動:法律是公平的,國家的審判是不會冒犯真理的! 然而,明明無罪的人,為何要繼續蹲監獄呢? “這是為什麼?為什麼?”早已心平氣和的廣川,雖然沒有產生自暴自棄的想法,也不由得詛咒起自己的命運來。 “我還得在監獄裡蹲多長時間呢?”從內心深處陣陣襲來的,是說不清、道不明的寂寞感,以及無邊的大霧一般的憂愁。 每當這種時候,廣川條太郎的眼前,都會交替出現兩種情景:釘著基督耶穌的十字架,以及釋迦牟尼及其身後的佛光。他不會自暴自棄,不能埋怨神,也不能埋怨佛。雨果在他的不朽名作的結尾處寫道:冉阿讓在生命的最後一息,拉著馬呂斯和珂賽特的手,對他們說:“這種事使人感到不偷快,不能成為自己對上帝不公正的一種藉口。” 冉阿讓不是吃盡了各種各樣的苦頭,才接近了上帝的心嗎?我雖然不能跟冉阿讓相提並論,也要努力達到他的境界的十分之一。達不到十分之一的話,哪怕百分之一呢。 想到這裡,廣川條太郎的內心,就像那無限寬廣的藍天一樣清澄。他凝視著牢房的牆壁,眼圈發熱。發自心靈深處的祈禱,伴隨著眼淚自然地湧出。 “冤罪之囚的祈禱,滲入牢房的牆壁。” 廣川條太郎小聲吟誦著,一邊吟誦,一邊鼓勵自己,一定要堅持到最後,一定要等到那個公平的審判。廣川每天都在牢房裡祈禱。 第二年,也就是昭和三年(1928年)五月十八日,大阪中級帝國法院舉行了第一次公判。緊接著於六月十一日,舉行了第二次公判。在第二次公判的時候,檢察官申請增加石川哲郎(東北醫科大學)、淺田一(長崎醫科大學)兩位教授,作為鑑定人員並得到了批准。就這樣,我國法醫學界的權威人士,全部被動員起來。六所大學各出一位法醫學專家,為一個事件做鑑定,是沒有先例的。 這時,獄中的廣川條太郎,得到了母親病逝的消息,他在日記中寫道:“我是連梅雨期過後的陽光,都照不到的一片落葉。” 昭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距離大阪中級帝國法院的第一次公判,過去六個月之後,舉行了第三次公判。公判首先按照慣例,確認被告身份,然後由審判長,把石川、淺田兩博士的鑑定主文念給被告聽,接下來是聽取辯護人意見。中間休息之後,下午一點半再次開庭。只經過了大約一個小時的中間休息,判決趨向就決定了下來。 因為新增加的石川、淺田兩位鑑定人員一致認為,小笛的死因是自縊。而且這兩位鑑定人員,都是在法庭拒絕了辯護方提出增加的新鑑定人以後,批准了檢察官的申請而增加的。越調查廣川被冤枉的事實就越明朗,在這種形勢下,檢察官究競採取什麼樣的態度,非常引人注目。於是,“小笛事件”的審判達到了最髙潮。 再次開庭後,角谷檢察官在審判長的催促之下站起來,法庭上所有人的視線,都集中在他的身上。角谷檢察官平靜地說道:“這個事件,是發生在京都帝國大學附近的,喪失了四條生命的重大而悲慘的事件。” 接下來,角谷檢察官敘述了事件發生以來的經緯,指出淺田、石川兩位鑑定人的鑑定,改變了他一貫認為被告有罪的看法,因此——“被告雖被懷疑為自殺幫助罪,但缺乏有力的證據。因此,依據'罪疑從輕'的刑法原則,我認為應該判被告無罪。” 剎那間,法庭捲起一陣唧唧喳喳的風暴。禾太郎在他的小說中寫道:“如果這裡不是法庭的話,肯定會是一陣暴風雨般的掌聲,甚至會有人大喊大叫,手舞足蹈。”檢察官提出公訴的事件,檢察官竟然主張被告無罪。這在日本的審判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 正式宣判廣川條太郎無罪的日子,是同年十二月五日。廣川的保釋申請,當天就被批准,被關了八百五十多天的他,終於從監獄大門裡走出來,獲得了自由。但是,宣判廣川無罪的理由,只不過是“犯罪證據不足”。 山本禾太郎的《頸上勒痕》(單行本出版時定名)在報紙上連載後,引起了許多有意思的話題。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偵探小說界的前輩甲賀三郎的意見。他首先指出,可以批評“把小南博士的鑑定,作為唯一的證據來審理案件的一審審判長”,但“小南博士並不是先有了'讓法庭判處被告死刑'以後,才進行鑑定的”,小南博士“只不過接受了上邊的命令,基於一個學者的良心進行鑑定”,所以,“作者把非難的矛頭,指向小南博士的寫法,是值得商榷的”。甲賀三郎對作者的態度,提出了一些質疑。也就是說,不管小南博士的鑑定正確與否,“作為一個作家,隨時都應該保持絕對的中立和冷靜,從一開始就偏袒一方”是欠公正的。當然,小南博士的鑑定,確實是讓被告廣川條太郎陷於痛苦境地的原因,在讀者心中,留下了作者非難小南鑑定的印象,也是沒辦法的事情。除了這一點以外,甲賀三郎對的讚美之詞,還是毫不吝惜的。 在甲賀三郎的意見中,比上述意見重要得多的是,他從一個完全不同的角度,來觀察這個事件,否定“小笛惡女說”。其解釋非常有意義。 遺憾的是,甲賀三郎沒有拿出具體的證據。如果他的說法正確,則該事件從一開始,就是一個簡單的自殺事件,根本不會引起這麼大的騷亂。廣川在慶祝雪冤成功的那個小型宴會上,所說的“用卑劣的計劃和奸惡的手段,陷害了我的人”這句話,也只不過是對過去的情人小笛的猜疑和誤解。這樣一來,小笛遺書中寫的“你就把千歲殺了吧”等字句、散亂在現場的廣川條太郎的名片、遺書上蓋的廣川的印章等重要證據,若非小笛為了陷害廣川,而特意所做,又是誰、為了什麼目的,而這樣做呢?在甲賀三郎的意見裡,找不到答案。 說起找不到答案的問題,山本禾太郎也留給我們一個。那就是關於殺害年幼的大月姐妹的理由,這本書,到最後也沒有給讀者一個明確的答案,只在結尾處,這樣輕描淡寫地說了以下幾句話: 當初,高山律師把這個問題,作為解決小笛事件的重點問題,進行了不懈的探索。高山律師是知道小笛殺死大月家的兩個孩子的理由的,可是,這個理由一點兒都沒有浮出水面。 高山義三律師為什麼對這個理由,保持了沉默呢?那是因為,高山律師有充分的自信:即使不把這個理由說出來,也能為廣川昭雪冤案。筆者認為,還有一個更大的原因,跟律師這個職業無關,是高山律師的個人道德觀念,不允許他將那個理由說出來。 讀到這裡,恐怕哪位讀者都不會釋然吧?就像最靠裡邊的牙縫裡面塞上了東西,怎麼也弄不出來,氣得想大喊大叫。這一點就連作者都認為是很重要的,怎麼能這麼不負責任地,扔下就不管了呢?關於這一點,偵探小說界最吹毛求疵的甲賀三郎,竟然沒有給他指出來,真叫人覺得不可思議。不僅如此,當時的報紙雜誌,發表的評論裡,沒有一篇談到這個問題。對此,我只能說一句很奇怪。 小笛非常喜歡大月姐妹,尤其喜歡姐姐喜美代,“就像喜歡自己的親孫女那樣”,這是事實,所以,我們很難說,跟廣川有著糜爛的性愛生活的小笛,有“戀童癖”,戀到了自己死的時候,非要拉上兩個孩子一起死的程度。千歲雖然跟同學說過:“我要是死的話,一定要拉上兩個孩子一起死”這樣的話,但作為這個事件的被害者,我們也很難設想,是千歲殺害了兩個孩子。 在這裡我要提醒讀者註意的是,在地方法院十一月十九日,舉行的第二次公判中,小西檢察官與高山律師,圍繞兩個幼女之死,展開了激烈的論戰。檢察官認為,如果是小笛下的手,在下手之前,至少要給孩子的父母留下一封遺書,而且,也不會以叫人不忍目睹的狀態,把她們扔在被子裡。針對“小笛拉上兩個無辜孩子,一同赴死的理由”,高山律師是這樣說明的:“小笛極度的歇斯底里”、“對孩子有一種病態的愛戀”、“這種病態的愛戀,是極端利己主義的”,兩個幼兒之死“是小笛在決意自殺的非常時期,偶然發生的悲劇”。 如果殺害兩個幼女的兇手真是小笛,只有上述那些說明,不是太不充分了呢?高山律師堅信廣川條太郎無辜,按照他的一貫主張,在法庭辯論的時候應該指出,小笛的真正動機,不是拉上千歲和兩個幼女,跟自己一起去死,而是要讓人們把廣川當成兇手,才故意採取這種殘酷手段,殺害三個女孩。但是,那麼堅信廣川是無辜的髙山律師,沒有這樣說,自能叫人覺得不可思議。當時,角谷檢察官已經說過,根據“千歲的衣服卷上來露出腹部”的狀況來看,很可能是廣川在夜間摸到千歲的房間,假意向其求歡,趁其不備將其絞殺的。這到底是小笛寫的“惡魔劇本”,還是廣川犯下的罪行?我們只能說,在事件過去六十多年的今天,已經永遠失去了判明真相的手段。 可以確定,廣川是否有罪的關鍵,是法醫學鑑定,而實際操刀驗屍的,只有小南博士一人,何況驗屍是小笛等人死後三天,屍體嚴重腐敗的情況下進行的,小南鑑定的可信度到底有多大,高山律師當然不會忽視。他抓住這一點,強調小南博士對屍體的腐敗情況也很遺憾,不敢說鑑定得絕對準確。對此,公訴方的檢察官認為:“小南博士是唯一、直接對屍體做了檢查,並提出了意見的專家,他的鑑定,可信度最高。” 雙方各執一詞,各有各的道理。但是,在淺田、石川兩位教授的鑑定報告面前,檢察官屈服了,同意判被告無罪。 數年後,小南博士的弟子香川卓二先生,揣度著恩師的懊悔之情,在他的一本書裡,表達了自己的憤懣: 大正九年以來,香川卓二一邊在廣島警察學校,教授法醫學,一邊從事了三十多年的法醫鑑定,是一位篤學之士,由於他的活動範圍,局限於中國地區和四國地區,在首都少有人知,但是他經手的檢驗和鑑定,多達四千件以上,跟警察科學研究所的古畑種基博士等人,一起研究應用法醫學,也算是有名的專家。他在京都帝國大學讀書的時候,師從小南又一郎教授、遠藤中節教授攻讀法醫學,同時於大正八年,聽了小南教授一年講座。時間雖然不長,但是一直沒有忘記恩師,所以才會寫出上述那段文字。 最應該引起我們注意的是,香川卓二先生舉了一個酷似“小笛事件”的“脖頸上有兩道勒痕的縊死屍體”例子,即昭和二十一年(1946年)一月二十八日,發生在廣島縣的一個五十六歲的男人,上吊自殺的事件。這具縊死屍體跟小笛的屍體一樣,脖頸上也有兩道勒痕。當驗屍官和醫生看到那個男人的死屍,脖子上的兩道勒痕以後,都懷疑是有人將其勒死以後,再偽裝成自殺的,於是移交給司法驗屍機關。這具男屍跟一般上吊自殺的屍體有所不同,他是跪坐在裝木炭的稻草包上吊死的,這種姿勢,很難被懷疑是上吊自殺。然而驗屍結果證明,“喉頭下邊的勒痕(即下部勒痕),有皮下出血,彈力纖維組織凌亂,跟上部那條勒痕,同樣為生前形成”,他殺嫌疑被否定。但是,關於死者是“坐在稻草包上,把開放式繩套套在脖子上吊死”的判定,還是叫人感到有些奇怪。 讓我感到新鮮的是,香川卓二在論述到“縊死時發生的痙攣現象”的時候認為,“此時發生的痙攣,是幅度很小的抽搐,大幅度的痙攣是極少的”。在這裡,他暗指淺田一教授的鑑定,是有缺陷的。淺田一的鑑定報告中說:“必須考慮到窒息死,經常伴有的痙攣現象。”他認為小笛縊死之前發生的疫攣,使她的腳把搭在火盆上的案板踏翻,吊在門楣下的屍體稍有轉動,形成手腳不垂直的狀態。順便說一句,《醫文學》雜誌昭和三年(1928年)十一月號上,田中香涯在論及“小笛事件”的一篇文章中說:小笛把案板搭在火盆上,當做踏台,非常符合一個熟悉廚房用具的女人的心理,僅此一點,就可以判定自殺說一方獲勝。淺田教授還認為,造成小笛身上的碰傷的,是她背後的,離她只有五、六寸的紙糊推拉門,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最初的鑑定人(小南)沒有註意到”。淺田教授的鑑定報告中說:平松小笛吊在門楣上,臨死之前發生痙攣,撞在紙糊的推拉門上,造成了左手背和左小腿內側的兩處碰傷。淺田教授總結道:“鑑定自殺抑或他殺,比解剖屍體重要得多的是,仔細觀察現場的狀態。此乃至關緊要之事。” 不用說,這是對最初的鑑定人小南教授的批評。事情發展到這一步,讀者自然想知道,小南教授是如何反擊的。可是,小南教授奇怪地保持了沉默,只在其著作《實例法醫學與犯罪偵查實話》中有兩處提到,而且隱去了“小笛事件”幾個字。一處是論及“自殺還是他殺?沒有自殺的反證”的時候,舉了這個案例。在這個例子裡,雖看不見“小笛事件”的字樣,但我們從下文可以知道,他指的就是那個事件: “這個案例中,關於某婦人是自己上吊自殺的,還是被人絞殺之後,偽裝成上吊自殺的問題,由疑問發展成為轟動社會的大事件。當時去現場勘驗的人(我也在場),不管是誰,一眼就能看出是他殺,因此,我們就為蒐集他殺的證據,四處奔走,而應該作為反證的,也可能是自殺的證據,我們沒有去蒐集。不料開庭之後,該婦人也許是自殺的疑問被提起。雖然有他殺的證據,卻沒有不是自殺的證據,致使他殺的判斷也解釋不清,最終因證據不足造成公訴方崩潰,只好宣布被告無罪。” 這段文字雖然不長,但我們可以從中了解到,小南博士由於現場勘驗的時候在場,很可能是在有了先入之見的情況下,對小笛等四人進行驗屍檢查的。在這裡,先後順序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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