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小笛事件

第5章 第二章遺書之謎

小笛事件 山本禾太郎 5646 2018-03-16
本來應該接著說,警察羽立是怎樣在小笛家裡,進行勘察現場的,但是如果在這裡說了,就會跟預審法官的勘驗報告發生重複。以下介紹一下勘驗報告。 勘驗開始於當天下午六點,預審法官的勘驗報告的第一項是“勘驗場所”,內容如下: “現場是京都市上京區白川西町八十五番地九號的平松小笛家,位於同市上京區,通向京都帝國大學農學院正門的,寬約十米的出町路東側。這是一排西向二層木造瓦頂小樓,一共是五套房子,平松小笛家是從南邊數第二套。房產權屬於同市下京區西洞院,松原下西側的山口X次郎。” 那個三疊的房間裡面,隻掛著一頂空蚊帳。緊挨著三疊房間的,是一個四疊半房間。這個房間裡躺著小笛的養女千歲,是年十七歲。千歲的脖子上,勒著一條印有“XX儲蓄銀行”字樣的布手巾,手巾上還勒著一條繩子,分明是被人勒死的。千歲的屍體在房間中央,仰臥在一條由東北稍稍向西南歪斜的褥子上。屍體上蓋著一條大花被面的棉被,被頭是黑天鵝絨的。右手和右腳露在棉被外邊,腳邊有一件平紋細布女式單衣,有一部分露在棉被外邊。

千歲的隔壁是一個六疊的房間。榻榻米上到處都是棉被、坐墊、脫下來隨便一扔的衣服,簡直沒有下腳的地方。這個房間的西南角的棉被下面,蓋著茂野太太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的喜美代和田鶴子。姐妹倆都已經被人用日本式手巾勒死了。
更讓前來勘驗的人們感到吃驚的是,在通向廊子的門楣上,吊著這個家的女主人——平松小笛的屍體。 勘驗是從那個三疊的房間開始的。在這個房間裡,引起了勘驗法官注意的是:剛才提到過的空蚊帳,和夾在窗戶外面的木欄杆裡的、沒有人動過的報紙,有六月三十日的《XX晚報》,有同月二十九日和三十日的《XX晨報》,沒有二十九日的晚報。 接下來勘驗的,是茂野太太她們從南邊那所空房子,可以看到的那個躺著千歲的屍體的、四疊半的房間。

把棉被掀開,看見的是穿著白地藍花棉布睡衣的千歲的屍體。睡衣胸前的細帶子是繫著的,但下擺被捲了上去,(以下刪去一百一十九字涉淫穢描述)全都露了出來。千歲是一個十七歲的少女,睡相也許不太好,但睡相再怎麼不好,這也是極其不自然的。 千歲不可能是自己睡成這個樣子的,一定有人擺佈過。褥子上的屍體的左大腿旁邊,散亂著五張名片。兩張是廣川條太郎的,另外三張分別是X田X郎、X本X次郎、X形X鬆的。 腳邊那件露在棉被外一角的平紋細布女式單衣,裡邊還套著一件半袖汗衫。單衣左邊的袖子的腋窩處被扯破,前面有一個二寸大的豁口,後面也有一個五六分大的豁口。 被扯破的部分是新碴還是舊碴,勘驗報告上沒有寫。不過,考慮到千歲出事之前,一直是穿的這件衣服,不可能那樣破破爛爛地穿著出門,可以認定是被兇手扯破的。這樣分析的結果,千歲的衣服是什麼時候被扯破的,就成了引人注目的焦點之一。

千歲屍體下面的褥子是怎麼舖的,蓋在她屍體上的棉被,又有哪些應該注意的異常狀態呢?勘驗報告上是這樣說的: “褥子東側邊緣南端附近,有一個拱形的凸起,此凸起部分至屍體腹部左側(即褥子中央),有一長條形皺褶。棉被之東北角略呈尖狀,西側邊緣向內側彎曲。” 褥子和棉被如上述形狀,而大門旁邊那個三疊的房間裡面,只有蚊帳沒有被褥,綜合以上兩點加以考慮,可以認為:千歲最初睡在掛著蚊帳的那個三疊的房間裡,死後被人連同被褥拖出,拖到了那個四疊半的房間裡。 褥子的凸起和皺褶,以及棉被的形狀告訴我們:此人拉開房間之間的隔扇之後,先是拽著褥子往東拖,然後拽住東北角往東北方向拖,最後,抓住褥子的東南角往東拽。

下面來看最裡邊那個六疊的房間。田鶴子的頸部,被日本式手巾勒了三圈,手巾沒有打結,兩端壓在頭下面。手巾是一條新手巾,貼在手巾上的“X條烏丸XX屋製作”的標籤還沒被揭掉,上面印著“X常酒店”幾個字。 喜美代的頸部的手巾,是從後脖領子往前纏,緊緊地勒了兩圈。手巾在頜下打了一個死結。死結的打法,跟勒在千歲頸部那條手巾一樣,而且,手巾上也印著“XX儲蓄銀行”的字樣。 用這麼大的篇幅來介紹勘驗報告,諸位讀者也許已經看得麻煩了吧?不過,這個勘驗報吿,跟以後登場的小南又一郎博士的鑑定,將成為這個事件的根本,在這裡,無論如何,也要把勘驗報告的重要部分講一下。我相信,了解了勘驗報告的主要內容,一定能最大限度地滿足諸位讀者的獵奇心理及偵探興趣。

現在該說說吊在門楣上的小笛的屍體了:小笛的屍體,樣子非常奇妙。她的雙臂奇怪地伸展著,臀部向後方凸出,兩腿分開,雙膝彎曲成L形。右腳的腳底呈水平狀態,前半部踩在門檻上,後半部踩在榻榻米上,腳址是蹺起來的。左腳腳尖著地,腳底板朝西,腳趾略向腳底彎曲,抵在門檻和榻榻米之間。 在小笛屍體兩腿下邊的門檻上,放著一個直徑七八寸的火盆,火盆正好夾在小笛的兩腳之間,她的兩腳均離開火盆一至二寸。 小笛的左腳北側,幾乎挨著左腳的地方,橫立著一個長二,寬七寸,厚一寸的帶腿的案板。其衣服的下擺,則有一部分搭在了案板上。 勘驗報告稱:“兩手拇指向掌心彎曲,被另外四指覆蓋,從手指的彎曲狀態可認為曾經用力。兩臂未挨著身體,亦非垂直,而是稍稍向前方和左右彎曲。其手臂與身體間的空隙,有手臂自然下垂時那麼大,這一點尤其值得注意……”

吊著小笛的和服腰帶的下邊,也就是喉頭部位,有一道伴有嚴重的皮下淤血的勒痕。勒痕略呈V字形,V字底部遠遠大於直角。咽喉為V字形勒痕的底部,勒痕呈直線,分別向左右兩側延伸,跟衣領平行。 紙糊的隔扇,離吊在門楣上的小笛的屍體,只有六、七寸,但隔扇上糊的紙,沒有一處破損的。 “還有,小笛屍體上穿的衣服不太自然。例如在和服裡邊,還穿著一件法蘭絨的淺黃色襯裙,襯裙前擺捲了上去。可以推斷為是有人把屍體吊上去的時候捲起來的。 “歸納:上述那道V字形的勒痕,要比被吊著小笛的和服腰帶勒出的勒痕低得多;V字形勒痕跟衣領平行,並伴有嚴重的皮下淤血。腰部以下呈彎曲狀態:和服腰帶下端到門檻的間隔,大大短於屍體頌部到腳底的長度。

“綜上所述,可以認為,小笛是在被人用繩子勒死以後,再把屍體掛上去,偽裝成上吊自殺的。兇手可能是先用和服腰帶,做一個繩套綁在門楣上,再把死後的小笛的脖子塞進繩套裡的。” 勘驗報告如是說。 總之,小笛吊在只有三尺二寸的髙度上。頸部的V字形勒痕,跟這個事件關係重大。既然小笛的屍體,疑點如此之多,屍體周圍的狀況,我們就不能等閒視之了。 廊子外側的防雨窗,只有靠北邊的一扇開著,其餘全都關著。廊子內側紙糊的隔扇也開著一扇,小笛的屍體就吊在那裡。 在開著的那扇防雨窗下邊,丟著兩雙粉色帶子的短齒木屐。 後院裡沒有什麼異常現象。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勘驗報告上,關於大門是怎麼寫的。 “此大門的南端是合葉,以合葉為軸開關大門。大門的北半邊,開了一個四尺髙的便門,該便門為推拉式,往南推為開。”

最早走進小笛家的警察推大門的時候,大門頂部咔嗒咔嗒地響著,可以活動,底部卻紋絲不動。警察見大門推不開,就去拽掛在便門上的鎖。拽開以後想推開便門,卻怎麼也推不開。推拉式便門的溝槽裡面,好像頂著什麼東西。警察只好把推拉門往上搬,使其底部脫離溝槽,然後往裡推,把便門卸了下來。 進去以後觀察大門內側。大門上下雖然都有插銷,但是下面的插孔完好無損,上面的插孔沒有了,插銷不起作用。 推拉式便門推不開的原因,是由於內側釘著一塊三寸左右的木片。這木片看上去是以前釘上去的,目的也許是為了防止刮大風的時候門板被刮倒。 總之,出事以後,大門的狀況是:只能從裡邊才能打開,這一點請讀者不要忘記。 接下來說說京都大學的勤雜工畑野,和另外三個女人利用過的,從鄰居家可以進去的那塊門板。從一定意義上來說,這個門板也是只能從小笛家這邊才能打開,因為門板後面,頂著兩個大蒸籠和兩個大竹簾子。預審法官勘驗的時候,曾開關那塊門板,門板關上以後,蒸籠和竹簾照舊倒在了門板上。

在這塊隔開兩家的門板上,小笛家這邊沒有插銷,空房子那邊有插銷。但是,最初勘驗的時候,插銷沒有插著。也就是說,小笛家的出入口,只有大門和這塊隔開兩家的門板。後院裡的板牆經過勘驗,沒有發現有人翻越的痕跡。 小笛家的二樓,夾著走廊,有兩個六疊的房間,走廊裡面有厚厚的一層灰,可見已經有很長時間沒人上過樓了,可以說,跟事件沒什麼關係。 小笛的屍體,離紙糊的隔扇很近,大門內側插上了插銷,外側上了鎖,而且,那把鎖是無需鑰匙就能鎖上的,開鎖的時候,才需要鑰匙的那種鎖。凡此種種,完全可以引起我們足夠的興趣了吧? 不只是這個事件,所有事件的勘驗報告,都寫得非常明了,看了勘驗報告,就如同身臨現場。但是,像“小笛事件”這麼詳細的勘驗報告,還是很少見的。這也從一個方面,證明了這個事件的複雜性。散見於現場的一絲一線,都包含著解不開的謎。

本想把勘驗報告的內容,介紹得更加詳細一些,但那樣一來就沒完沒了了,畢竟這份勘驗報吿,寫了一百二十多頁呢。這裡只把跟事件有關係的內容介紹一下。 說到“跟事件有關係的內容”,除了上述那些之外,再有就是那些很有問題的“遺書”了。不過,在介紹那些“遺書”之前,我無論如何,也得把廚房勘驗的結果說一下。 為什麼一定要說說廚房的情況呢?這是因為,二十七日的晚飯,二十八日的早飯,都跟事件有非常重大的關係。特別是他們都吃了些什麼,尤為重要。 廚房裡擺著個帶金屬網的三層架子。上層是仍然裝在平底淺鍋裡的,已經腐爛變質的素燒雞肉和洋蔥,平底淺鍋旁邊有個小盆,裡面裝著煮南瓜,也餿了。中間那層有兩個裝筷子的盒子,還有一小碗什錦醬菜,一盤醬油拌碎,鰹魚上面還有烤好了的潤目,都是吃剩下的東西。下層有個四角小碗,裡邊裝的是芥末拌黃瓜,還有一小碗煮葫蘆幹。 這個架子東邊,是一個有三個火眼的灶台,中間的火眼上,放著一個可以煮二升米飯的鋁鍋。這個鋁鍋裡有半升米飯被泡在水里,水已經變得非常渾濁,米粒被泡得軟軟的,用手指一捏就成了碎末。 離開灶台三尺的地方,是洗碗池和台子,台子上放著一個水桶,水桶裡的水有八分滿,裡面泡著一個男人吃飯用的、比較大的飯碗,一個四角小碟子,一雙筷子。大飯碗、小碟子和筷子上面,都沒有沾著飯粒。水桶裡的水不渾濁,但水面上漂著飯粒。 另外,台子上方的牆上,釘著一個架子,架子框上的釘子上,掛著一個鋁茶瓶,一個陶瓷茶瓶。鋁茶瓶是空的,陶瓷茶瓶裡有三分之一茶瓶的茶水。 現場的東西,有一百好幾十件,但是,預審法官作為證據收走的東西,除了吊著小笛的和服腰帶以外,就只有二十四件,例如死者身上穿的衣服,名片,信件,賬本,鎖,錢包等等…… 看了我所介紹的勘驗報告的主要內容,諸位該知道,此事件有何等複雜了吧?在預審法官收走的物證裡,最有用的物證應該是名片、遺書和黃瓜根。按下名片和遺書不表,單說從小笛家廚房裡面,發現的一截黃瓜根,對這個事件的解決,就是相當重要的物證。 下面該說說那些很有問題的遺書了。人類使用各種各樣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情感。言語,表情,動作,書信等,是主要的表達方式。用這些方式表達感情的時候,只有在沒有對象的情況下,所表達出來的情感才是真實的。如果有對象呢,表達者就會考慮自己的利害得失,說一些跟真實相反的話,做一些跟真實相反的表情和動作。 遺書是一個人做好了死的思想準備以後寫的東西,應該是沒有任何虛偽的,完全是真實的東西。但是,遺書也是有對象的,要對活著的人表達自己的意思,如果馬上就斷定:遺書所表達的,完全是死者的真情實感,那就太操之過急了。 那麼,我們就來說說小笛和千歲的遺書。預審法官在裡邊那個六張榻榻米的房間,也就是發現了田鶴子和喜美代、以及小笛的屍體的那個房間東北角的桌子上,看到一堆雜亂無章的東西。 在這裡,我要首先強調一下,那張桌子上鋪著桌布,而且,還放了一個織毛衣用的架子。 接下來我們首先要說的是,桌子的東北角,有一些被書擋夾著的課本之類的書和筆記本,在那些書和筆記本中間,夾著兩個信封。由於那兩個信封髙出書本很多,誰都可以立刻注意到,它們的存在,顯然是有意而為。 其中一個信封上寫著(為保護個人隱私,以下人名之中的某些字用〇代替): 另一個信封上寫著: 從夾在書擋裡的一個筆記本里,還找出一封遺書模樣的信,是千歲寫給蜂〇〇的。這封遺書,用從筆記本上撕下來的一頁紙寫成,沒有裝入信封,而是用從同一個筆記本上,撕下來的橫格紙包起來,夾在了筆記本里面。現在,分別介紹以上兩封信和遺書。 千歲寫給蜂〇〇的信: 千歲寫給堀〇〇〇子的信: 在從筆記本上撕下來的一頁紙上,千歲用鉛筆寫給蜂〇〇的遺書如下: 以上兩封信和一封遺書,都沒有寫信日期,究竟是什麼時候寫的,不是很明確,但由於最後這封,用鉛筆寫在撕下來的筆記本之一頁上的遺書,跟前兩封信放的地方不一樣,再把信的內容等綜合起來分析,可以認為,寫最後這封遺書的日期,跟前兩封不一樣。 不用說,前兩封只是一般的信件。最後這一封呢,從字面上來看,一個帶有感傷情調的女子髙中四年級的學生,平時沒有什麼事情,也有可能寫這樣一封信,很難一口咬定就是遺書。 不過,這封遺書沒裝信封,只用從同一個筆記本上,撕下來的橫格紙包了起來。把各種情況綜合起來分析,可以說是一封形式完整的遺書。但是,作為一封已經做好了死的思想準備的遺書,情緒是非常消極的。再綜合千歲死後,屍體的狀況來考慮,還有很多疑點。 在發現了這些遺書的桌子上,還有裝明信片的盒子,墨水瓶,空糖罐,漆盤,裝著線香的小紙盒,以前用來裝玩具飛船的空罐,茶碗一個,玻璃杯兩個……東西擺放得很凌亂。除上述物品外,還有電燈的燈罩一個,橘子一個,被扯破的信封一個,這些東西都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 小笛寫的遺書也是三封,也是在這個桌子上被發現的。一封是寫給儍瓜警察的。內容如下: ―封是寫給福田太太的: 上述兩封信,都是寫在從筆記本上撕下來的橫格紙上面,用的是黑鉛筆。 第三封沒有寫收信人,卻有小笛和條太郎兩人的落款,而且,落完款又補了幾句。其具體內容如下: 第三封用的是稿紙,此外,中間約三分之一,是用紅鉛筆寫的,前後各三分之一是用黑鉛筆寫的。 “條太郎”名下蓋著“廣川”的印章,這一點很有意思。當然,文中“你就把千歲殺了吧”這句話,也會引起我們極大的興趣。更值得注意的是,這句話是簽名蓋章以後,再寫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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