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奇案十三卷

第16章 第十五章

奇案十三卷 蓝玛 1584 2018-03-15
床動過,平整的床單被掀開,弄得很皺。可能被來人抓了一下。 歐光慈回憶昨天自己的大馬搜查的情景,想不起床上有什麼東西。他的目光從床前移向床對面的大衣櫃。問題不在衣櫃,在衣櫃前的一隻塑料貼面的小凳子上。他堅信,來人是踩在小凳子上,去拿大衣櫃頂上的什麼東西。 他重新找了把凳子,登上去踮腳往衣櫃上看。映入他眼簾的是一層塵灰,還有塵灰上的一些印跡,新鮮的印跡。 不用問,來人把櫃子上的什麼東西取走了。完全證實了自己的猜測,來人乾了三件事: 一鏟掉了陽台沿儿上的油漆。二、拿走了大衣櫃頂上的東西。三、拎走了那隻油漆桶。 至少干了這三件事!他喊人來繼續尋找,自己快步下了樓,他要去楊亞非家。剛才之所以先派大馬去楊家,目的是看住那夫婦倆,讓他們沒有“做手腳”的機會。因為漆點子已經是兇手關注的重要線索了,如果兇手與那夫婦中的任何一位有關,都可能引起他們的高度注意。加上昨天對每隻鞋子的仔細觀察,兇手完全可以舉一反三,考慮到油漆與那個客廳的關係。假如是楊、袁二者之一所為,他們那個大客廳首先應該是徹底搜查的地方。派大馬去,是為了防止沙發角落裡那個“漆斑”被做手腳。至少在大馬進門以後這個時間段他們做不了手腳。

車子開得很快,歐光慈的思緒比車輪子轉得還快。他以此分析了自己的全部分析過程。首先懷疑誰要害蘇小雅,隨後發現袁枚更可能是被害的對象,今天上午許蘭提出了有人要害楊亞非,整個思路像繞了個大彎子。錯了嗎?沒錯。正常的思維過程就是這樣。如今一大圈兒轉了下來,故事似乎又回到了起點——袁、楊夫婦。 袁枚、楊亞非——他們原本應該是案件的核心,因為畢竟是個袁枚過生日!沒有這生日,後邊的一切便不會那樣發生了。那麼,最有可能從容地“做文章”的人是誰呢?是袁枚! 因為楊亞非是那天下午才回來的,他沒有足夠的時間做準備。 這時車子已停在了楊家門前,歐光慈下車靠在車門上給民航公安處的朋友老安撥了個電話。他讓老安幫他查查,9月18日下午從三亞飛本市的航班中有沒有一個叫楊亞非的旅客。

老安說太晚了,明天吧。歐光慈說反正越快越好。 他不能放過任何一種可能。 不管是誰。是袁,是楊,還是其他任何一個人,場所是不變的,場所中的線索(漆斑)是鐵定不變的。而今有人去蘇小雅家取走了和“漆”有關的物證,楊家客廳裡的漆還會存在嗎? 不在了! 進屋後歐光慈很快便落實了這一點。沙發角落裡那塊東西沒了。 做手腳的關鍵就是那漆點子! 那夫婦倆正在書房裡爭執什麼事,袁枚高一聲低一聲的,好像還在哭。大馬見他來了,告訴他袁枚在咒楊亞非,說的是風流債,誰勸也不聽。 “演給你看的。”歐光慈示意沙發角落裡的漆不在了。大馬很聰明,問他漆的問題是不是有變。歐光慈貼近他的耳朵小聲道:“對,有變!很有意思!”

正嘀咕著,楊亞非被袁枚狠狠的搡了出來,那女人哭罵道:“我知道你巴不得我死!” 楊亞非氣得臉煞白,嘴唇哆嗦著,要不是大馬抱住他,袁枚肯定倒霉了。歐光慈低沉地喝了一聲:“楊總!” 屋裡這才安靜下來。 歐光慈心裡嘆道,“情”字真他媽可怕!情是無法偽裝的,不是一個生日蛋糕就說明一對夫婦多麼恩愛;也不是隱忍不發就說明沒有問題。忍九十九天,還有個一百天不是麼?袁枚分明什麼都知道,什麼都一清二楚,僅僅是沒有大鬧。如今死人了,她也無所謂了。那麼,許蘭恐怕說是真有道理,“有人”想害楊亞非! 這個“人”恐怕只能是袁枚了吧! 正這麼想的時候,口袋裡的手機響了。歐光慈讓大馬勸勸二位反目的夫妻,別讓他們再打了,然後快步離開了房間。電話是小郝打來的,他說蘇小雅所在的那個小區找到了目擊證人,證明有一輛出租車在前一棟樓的道口停了一陣子。因為車子始終沒有熄滅,所以目擊證人覺得奇怪,他記下了那車子的出租公司是“藍天出租車公司”,只可惜車子的牌號沒記全,只記得後兩位是“……47”。

“他沒看見什麼人上下車,是麼?” “對,沒有!”小郝很沮喪的感覺。 歐光慈卻很滿意,他說:“小郝,撤吧,幹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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