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希臘棺材之謎

第35章 第三十四章推原論始

希臘棺材之謎 埃勒里·奎因 18247 2018-03-15
“這不成問題,切奈先生,”埃勒里說道,“完全可以給你講個明白——你,當然,還有——”但這時門鈴響了,埃勒里住了口,迪居那朝大門跑去。瓊·布萊特小姐在起居室的門口出現了。 看來,瓊·布萊特小姐見到阿崙·切奈先生,就像阿崙·切奈先生見到瓊·布萊特小姐一樣的驚奇。阿崙站了起來,緊緊抓住了奎因家那張精雕細刻的細骨靠椅上的翹曲胡桃木扶手;瓊呢,一把拉住門柱,好像是突然之間需要有什麼東西來支撐一下。 埃勒里·奎因從他躺著的沙發上站起身子,左臂裹在繃帶中,心想這是——這是很好的收場……他略微顯得蒼白些,但幾個星期以來,他第一次露出開朗的神情。跟他一塊兒站起來的,還有一組三人合唱團——一位是他父親,顯出局促不安的樣子;一位是檢察官,從他目光中可以看出,他昨夜出乎意料之外的大吃一驚,到現在還不曾恢復過來;還有一位就是憔悴消瘦而敢作敢為的大財主,詹姆士·諾克斯先生,看來他並沒因為坐了一次班房而有什麼改變——這幾位紳士都欠身為禮,可是卻得不到門口這位淑女用笑容回敬,因為這位淑女看來已被和她同樣發楞的那位緊抓靠椅的小伙子所怔住了。

後來,她的藍眼珠轉了轉,碰上了埃勒里含笑的目光:“我以為……你請我——” 埃勒里走到她身旁,一把攙住了她的胳膊,把她攙到一張太師椅旁邊,她十分不好意思的坐了下去:“你以為——我請你來……幹嘛呢,布萊特小姐?” 她瞧見了他的左肩:“你受傷啦!”她驚呼起來。 “這個嘛,”埃勒里說道,“我不妨套用一句英雄好漢的現成話,'算不了啥。擦破一點皮。'坐下吧,切奈先生!” 切奈先生坐下了。 “來吧!”辛普森性急地說道,“別人怎樣,不管我事;反正對我,你必須講解一遍,埃勒里。” 埃勒里再次躺倒在沙發上,用一隻手點燃香煙:“現在咱們可輕鬆了,”他說道。他接觸到了詹姆士·諾克斯的目光,兩人共同發出會心的微笑,“講解一遍……當然嘍。”

埃勒里開始講了。他一口氣象爆炒玉米花似的講了半個鐘頭,阿崙和瓊全都交叉雙手坐著,不曾相互望過一眼。 “這是第四個結論——一共有過四次結論,這你們都知道的嘍,”埃勒里這樣開的頭,“當初卡吉士結論上,我是被佩珀先生牽著鼻子走的;在史洛安結論上,不妨稱之為佩珀跟我之間相持不下,因為我自始至終從來也沒有相信過,儘管我一直到蘇伊查來報告之後才確知這一結論之不可置信;後來在諾克斯結論上,是我牽著佩珀先生鼻子走的——你們看吧,這是打成了平局;到於這次佩珀結論,這才是正確的結論——我認為,這第四個也就是最後一個結論使在座各位全都大吃一驚,其實它像強烈的陽光那樣彰明昭著,可憐的老佩珀是再也看不到這種陽光啦……”他沉默了一會兒,“不在話下,把年輕有為、受人尊敬的副檢察官揪出來,作為老謀深算、放肆大膽地犯下一系列罪行的真兇,必定使你們大惑不解,如果你們不明白他何以和為何如此。實際上,擒獲佩珀先生的,乃是我那鐵面無私的老戰友,邏輯,希臘原文是logos,並且,我相信它將是一切陰謀詭計的剋星。”

埃勒里把煙灰彈在迪居那收拾得纖塵不染的地毯上:“現在,我可以坦率講,在事態發展到河濱大道諾克斯先生的高宅大院之前——恐嚇信以及油畫失竊——在發生這些事件以前,我一絲一毫也搞不清罪犯在哪兒。換句話說,要是佩珀在殺害史洛安之後,就此洗手不干的話,他就滑過去了。然而,這件案子也跟其它不那麼出風頭的案子一樣,罪犯總是被其自身那永遠填不滿的慾壑引向絕路。而且,他總是親手編織出自己終於陷落其中的那張羅網。 “好在河濱大道諾克斯府發生的一系列事件都已歷歷在目,我就由此談起吧。 “你們總還記得,昨天上午我曾總結出兇手的主要條件吧;現在有必要把這些條件重複一遍。一:他必須是能夠製造陷害卡吉士和史洛安的假線索的。二:他必須是恐嚇信的作者。三:他必須是在諾克斯的房子裡,才得以用打安機打出第二封恐嚇信。”

埃勒里笑笑:“現在可以講清楚了,這最後一個條件,我昨天上午大加發揮,是故佈疑陣——我為什麼故意這樣做,你們且聽下文自會明白的。我在警察總部講了那一大套娓娓動聽的搪塞之辭後,我那精明的父親大人曾私下向我指出'毛病何在'。我故意使用這樣幾個字眼:'在諾克斯的房子裡',顯然有著廣泛得多的涵義。因為,'在諾克斯的房子裡'可以泛指任何一個人,不論其是否屬於諾克斯家裡的人。換句話說,打出第二封信的人,不必一定是房子裡的常住人員;他可能只不過是一個有機會進入諾克斯房子裡的外界人士。請諸位記住這一點。 “因此,咱們就從這樣一點來立論吧:第二封信,根據當時的條件來看,必定出於某個在寫信之時正好是在那座房子裡的人之手;而這個人,也就是兇犯。

“然而,我那明智的父親大人卻指出,未必一定是這樣的情況吧;他反駁說,何以見得寫信的人不是兇手的同謀,不是受僱於兇手,在兇手本人不在諾克斯房子裡的情況下寫成這封信的呢?這當然意味著兇手無法冠冕堂皇地進入諾克斯的房子,否則他就可以親自打出這封信了……這個問題問得好啊,確是擊中要害的——我昨天上午煞費苦心避免觸及這個問題,觸及這個問題就會壞了我的事,因為我目的在於讓佩珀進入圈套。 “好極啦!現在,我們只要能夠證明兇手不可能有個同謀在諾克斯的房子裡,那就意味著兇手是親自打出第二封信的,也就意味著在打信的時候兇手是在諾克斯先生的書齋中。 “然而,要想證明這個案件中並沒有同謀犯,我們首先必須確證諾克斯先生本人是清白無辜的,否則的話,在邏輯上就難以自圓其說了。”

埃勒里懶洋洋地噴出了一大口煙:“要確證諾克斯先生的清白,是再簡單不過的了。你們感到奇怪嗎?但這卻是明顯到了可笑的地步。要確證這一點,有賴於一個事實,而這個事實,世界上只有三個人知道:諾克斯先生、布萊特小姐和我。而那位佩珀——你們將能看到——由於對這個基本要點一無所知,就造成了他在勾心鬥角中的第一個失著。 “這個事實就是:正當一般人都把吉爾伯·史洛安看作是兇手的時候,諾克斯先生卻自動——注意這一點——告訴我,當著布萊特小姐的面,說他跟格林肖拜訪卡吉士的那個夜晚,卡吉士曾向他——諾克斯——借過一張一千塊錢的票子,交給格林肖,算是繳納一筆敲詐勒索的款子;而且他,諾克斯,目睹了格林肖把票子摺起來,塞進錶殼的背面,格林肖離開房子的時候,這張票子一直在他的表內。我和諾克斯先生立刻就到總部去,查明票子仍在原處——是原來的票子,因為我立刻進行核對,發現諾克斯先生說得不錯,那正是他所說的日期從銀行領出的。由此可見,這張一千塊錢的票子是條牽連到諾克斯先生的線索,對這個事實,他比誰都清楚,那麼,如果格林肖是諾克斯先生殺害的話,他就應該暍盡一切可能不讓那張票子落到警察之手。他既然知道格林肖有這張票子,也知道票子放在哪兒,那麼,如果格林肖是他勒死的話,他當場就可把格林肖表內的票子拿掉,這應當是輕而易舉的事吧。即使他並不直接就是兇手——而只是個同謀——他也會想到把票子從錶殼後面拿掉,反正有一個相當長的時期表是在兇手的手裡。

“然而,當我們在警察總部打開錶殼看時,票子仍在裡面!瞧,我剛才己經講過,如果諾克斯先生是兇手的話,他為什麼不把票子拿掉呢?事實上,他不僅不把票子拿掉,而且還出於自己的意思,向我講了票子的事——當時我跟所有的辦案人員一樣,根本做夢也役有想到有票子的事——他何必這樣做呢?請看,他的行動,完全不同於兇手或者同謀犯所可能會釆取的行動,所以我當時不得不認定:'好吧,不論罪犯是誰,反正決不可能是詹姆士·諾克斯。'” “謝天謝地!”諾克斯嘎聲說道。 “還不妨看一看,”埃勒里接著說道,“這樣一個逆推而得的結論,在當時看起來好像無關緊要,卻產生了什麼後果。我們知道,只有凶手或者他的同謀(假定他有同謀的話),才可能寫這兩封恐嚇信——因為兩封信都是打在半張期票上面。那麼,既然諾克斯先生不是兇手,也不是同謀,兩封信也就不可能是他所作,儘管信是從他的那架自有特色的打字機上打出來的。關於信是出於他的打字機這一點,我昨天已根據英鎊符號作過推論。由此可見——而這是相當驚人的——打出第二封信的那個人,是故意使用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的!目的何在呢?無非為了要讓'3'字失誤,並且露出英鎊符號——這當然是存心失誤和存心露出的——從而構成一條線索,我認為,他打算通過這條線索引向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製造一種假象:信出於諾克斯先生之手,因此諾克斯先生就是殺人兇犯。這樣,也就是另一次陷害——這是第三次了,前兩次構陷喬治·卡吉士和吉爾伯·史洛安,都沒有成功。”

埃勒里若有所思地皺起了眉頭:“現在我們要上升一步,進行更加縝密的推理了。請注意!有一點是非常明顯的:真正的罪犯在把詹姆士·諾克斯構陷為殺人兇手和潛在竊賊的時候,必然會考慮到詹姆士·諾克斯在警方心目中是否認為有此可能!如果真正的罪犯明知警察當局不可能認為詹姆士·諾克斯是罪犯,而還硬要製造詹姆士·諾克斯是罪犯的假象,那未免太蠢了。因此,真兇決不可能知道一千塊錢的票子的事。他要是知道的話,就一定不會構陷諾克斯先生了。於是,單憑這一點,就可以不折不扣地把一個人排除在可疑對象之外了,更何況此人還是維多利亞博物館所委派的密探呢——當然,身為密探這樣一個事實,並不能必然地使其免受懷疑,只能據此振振有詞地推測她是清白的罷了。這個人就是在座的一位漂亮姑娘,我注意到她的臉越來越紅了——她就是布萊特小姐;因為,當諾克斯先生告訴我一千塊錢票子的事的時候,她也在座,如果她是兇手,或者甚至只是兇手的同謀,她就不會去構陷諾克斯先生,也許不會准許兇手去構陷諾克斯先生的。”

聽到這兒,瓊挺直了身子;接著又微微一笑,再向後靠了下去。阿崙·切奈霎霎眼。他一直注視著腳下的地毯,就好像那地毯是什麼珍奇貴重的織物,引起了一位年輕考古學家的細心研究。 “因此——我已經使用了太多的因此吧,”埃勒里繼續說道,“在可能打出第二封信的人中,我把諾克斯先生和布萊特小姐都排除在外,這兩位既非兇手,也非同謀。 “這麼一來,住在諾克斯家的人員中,只剩另一批人了——那些傭僕——這些人中會不會有凶手其人呢?不會,因為傭僕中沒有一個曾經能夠進入卡吉士家,製造針對卡吉士和史洛安的假線索——我們精心保存著一份進出卡吉士家的全部名單中,沒有一個是諾克斯先生的佣僕。那麼,諾克斯先生的佣僕中,會不會有人是外面兇手的同謀,由同謀來偷用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呢?”

埃勒里笑了笑:“不會,我能證明不會。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被用來作為陷害他的工具,這個事實表明:兇手使用那架打字機是處心積慮、蓄謀已久的;因為,兇手賴以陷害諾克斯先生的唯一具體證據,就是第二封信被查明是出自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這是整個陷害陰謀的核心。(請注意,即使他在設計陷害之初,無法預料用什麼特定的辦法使諾克斯先生變成罪犯,至少他是打算借用打字機上的某種特點的。)好,既然是用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來陷害他,那麼,如果兩封信都用那架打字機來打,對兇手顯然是有利的。然而,只有第二封信是用那架打字機打的——第一封是用諾克斯先生房子外面的某架'恩德伍德'牌打字機打的,而諾克斯先生的房子裡面僅有的一架打字機卻是'雷鳴頓'牌……所以,既然兇手並沒有用諾克斯先生的'雷鳴頓'牌來打第一封信,那就清楚表明:在打第一封信的時候他無從使用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可是,在打第一封信的時候,所有的佣僕都可以偷用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的——事實上,他們來到他家最短的也有五年了。因此,他們之中不可能有人是兇手的同謀,如果有的話,兇手就會指使他去用諾克斯的打字機打出第一封信了。 “這就把諾克斯先生、布萊特小姐以及這所房子內的所有傭僕全都撇清了乾系,既非兇手,也非同謀!但這又怎麼可能呢,既然第二封信確是出自諾克斯的房子?” 埃勒里把煙蒂丟進了爐火:“現在咱們知道,信的作者雖然是在諾克斯先生的書齋內寫出了第二封信,但在他寫第一封信的時候,卻並不是處身於諾克斯先生的書齋內——也不在那房子裡——否則的話,他就會用那架打字機來打第一封信了。我們又知道,自從收到第一封信之後,沒有外人曾被准許進入諾克斯的房子——也就是說,沒有任何外人,除了一個人之外。請聽好,事實明擺著:任何人都能在外面寫第一封信,而能寫第二封信的卻只有一個人——這個人就是在收到第二封信之前,能進入這所房子的唯一一個人。這樣一來,又澄清了另一點。 “因為,我一直在向自己提問:那第一封信究竟有什麼必要呢?盡耍嘴皮子,沒什麼具體目標。凡是寫恐嚇信的人,一般總是下筆就敲竹槓——沒有誰肯喋喋不休多費筆墨;誰也不會先寫一封信來明確自己敲詐者的身份,然後再發第二封信來勒索錢財。這就需要從心理上來作圓滿完整的解釋:第一封信對於兇手是必不可少的,自有他的目的。什麼目的呢?那就是,使他能以此進入諾克斯的房子呀!他為什麼要進入諾克斯的房子呢?為了要能夠用諾克斯的打字機來打第二封信呀!一切都講得通…… “現在再來看看,在收到第一封信和收到第二封信之間這段日子裡,能夠進入這所房子的唯一一個人是誰呢?無論這看來是如何奇怪,無論這是如何的令人難以置信、非同小可,但我無法迴避這個事實:這位客人就是咱們的同事,是咱們的勘查夥伴——簡單一句話,就是佩珀副檢察官,他曾在那兒呆過幾天(並且,我們應該還回憶得起,這是出於他的自告奮勇),其目的顯然就是等待第二封信! “手段高強!真是鬼到了極點。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很自然的——我無法使自己相信。這似乎是不可能的。不過,儘管我對於這樣一個情況感到震驚,也儘管這是我第一次想到佩珀竟然會有此可能,”埃勒里繼續說道,“事實卻是很清楚的。我無法排除可疑對象——現在也不再是可疑對象了,根據邏輯推理,罪犯就是他——我不能僅憑主觀願望,而對推理的結果視若無睹。我強迫自己進行複核。我把全案從頭到尾思考一番,從佩珀的表現來看看這個結論是否與實際相符。 “不錯,佩珀曾親口指認格林肖是他五年前為之辯護過的人,這是不在話下的,他作為罪犯,這樣做是很聰明的,免得日後萬一發現了他跟被害人之間以前有過交往,而他為什麼有機會指認時卻不指認。這個細節並不能確證什麼,卻是很有意思的。十之八九,這個交往的開始至少應在五年以前,乃是律師與委託人之間的關係。格林肖在從維多利亞博物館偷出畫來之後,就找上了佩珀,當他格林肖坐牢的時候,那幅畫已在卡吉士手中,款還未付,說不定他曾委託佩珀替他關心照料的。格林肖從監獄一出來,當然會去向卡吉士收取款子。毫無疑問,佩珀是幕後的人物,其後發生的一切,都有他插手,但他從不露面,一直是幕後指揮。格林肖和佩珀之間的交易,有可能會被佩珀過去的法律合夥人姚頓揭穿,儘管姚頓也許是完全清白的人。” “我們正在調查他,”辛普森說道,“他是位有聲望的律師。” “毫無疑問的,”埃勒里冷冷地說道,“佩珀決不會公開去跟一個歹徒合作的——不是佩珀這號人……但是這還有待核實。佩珀勒死格林肖的動機,又是怎樣的呢?…… “格林肖、諾克斯先生和卡吉士在那個星期五晚上會面之後,格林肖到手了一張'付給持票人'的期票,諾克斯先生跟格林肖一塊兒出來後就走掉了,而格林肖卻站在房子前面。為什麼呢?也許就是等他的同黨——這個結論倒並非純粹出於想像,格林肖自己也曾稱他還有個'唯一的搭檔'。所以,佩珀必定是在附近等著格林肖。他們必定一塊兒躲進黑影中去,格林肖把進房交涉的經過一長二短全都告訴了佩珀。佩珀覺得再也不需要格林肖了,格林肖對佩珀甚至還有危險,而且甩掉了格林肖之後,他就可以獨吞從卡吉士先生那兒敲來的竹槓,不必分贓——這時他必定對同黨起了殺心。那張期票不啻是一道催命符,因為,期票是'付給持票人'的,當時卡吉士還活著,請各位記住,誰持有期票誰就有了潛在的五十萬美金;另外,還有那位不出面的詹姆士·諾克斯先生,也是日後可以敲詐勒索的另一個對象。佩珀無疑就把格林肖幹掉了,或者是在隔壁諾克斯空房子的地下室進口處的黑影中乾掉的,或者乾脆就在地下室幹掉的,地下室的鑰匙他必定早就配好了一枚。不管怎樣吧,格林肖死在了地下室之後,他就對屍體搜了一搜,得到了期票和格林肖的表(說不定當時就懷有想法,將來可以作為栽贓之用),還拿到了史洛安前夜為了要格林肖離開紐約而塞給他的五千塊錢。在他動手掐死格林肖的進候,他對於屍體如何處理必定是胸有成竹的;很可能他打算讓屍體永遠留在地下室。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卡吉士暴病身亡,佩珀必定立刻意識到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大可把格林肖放進卡吉士的棺材。也是合該他走運,在卡吉士下葬的那天,伍卓夫親自打電話到檢察公署報失,佩珀就開口要求——辛普森,這是你自己講起過的,有一次,你在責備佩珀對布萊特小姐太感興趣的時候,曾經提到這件事——他請求承辦這件搜查遺囑的案子。可見,這是另一個顯示佩珀先生心理的跡象。 “如今,他能自由自在出入卡吉士這座房子了,他發現事情是多麼好辦啊!下葬之後的星期三晚上,他把格林肖屍體從諾克斯空房子地下室取出,屍體原是塞在地下室的舊箱子內的,他拖著屍體經過黝黑的後院,進入了更暗的墓地,挖開了地下納骨所上面的泥土,打開了地下納骨所的臥式鐵門,跳了進去,打開卡吉士的棺材——立即發現了放著遺囑的鐵盒;在這之前,可能連他也不知道遺囑到哪兒去了。他想到,遺囑也許有朝一日可以派用處,用來對這齣悲劇中的另一角色,史洛安,進行敲詐勒索——史洛安是獨一無二的具備偷遺囑動機的人,並且只有他才會在下葬前把遺囑塞進棺材——佩珀於是就把遺囑收起,準備用來作為另一個敲詐勒索的工具。他把格林肖屍體塞進棺材,放上棺蓋,爬了出來,再把地下納骨所的門拉上,把淺坑填滿了土,收拾好所用的工具揣起了遺囑和鐵盒,離開了墓地。巧得很,這兒有著另一個關於佩珀是兇手的小小印證。因為,佩珀自己告訴我們,在這一天的夜裡——星期三夜裡,深更半夜的——他看見布萊特小姐到書房去進行翻查。這樣,佩珀就親口供認了那天夜裡他沒睡;我們不難設想,他是在布萊特小姐離開書房之後,去干那件埋屍的勾當的。 “這就跟弗里蘭太太反映的情況對得上號了,弗里蘭太太曾見史洛安在那天夜間到墓地去過。史洛安諒必是覺察出佩珀在這房子中形跡可疑,就暗中窺察,看到了佩珀的所作所為——包括埋藏屍體和攫得遺囑——從而知道佩珀是個殺人兇手……至於殺的是誰,那個時候墨漆烏黑,史洛安也許看不清楚。” 瓊不寒而栗:“那——那樣一個俊秀的青年。真是無法置信啊!” 埃勒里嚴肅地說道:“這給你上了一堂無情的課啦,布萊特小姐。對於確有把握、確鑿無疑的,那就一往直前、義無反顧吧……我講到了哪兒啦?對!到了這時,佩珀自以為萬無一失了;屍體已經埋掉了,誰也不會想到要去尋找這個人的。可是第二天,當我宣稱遺囑可能已塞進了棺材,建議掘墓開棺的時候,佩珀腦子裡必定頓時亂騰開了。他此時已無法阻止謀殺案子的敗露了,除非回到墓地去把屍體再取出來;在這種情況下,他就得把一切都整個兒推倒重來;這要冒很大的風險。另一方面,出現了一件謀殺案,未必對他沒有用處。所以,他既然可以在卡吉士家通行無阻,他就佈置了一些線索,讓那死人——我指的是卡吉士——來充當殺人兇手。他對我那套推理方法也有所掌握,就故弄玄虛地來對付我——他並不留下顯而易見的跡象,只造成一些蛛絲馬跡,他隱隱知道我對這些蛛絲馬跡是不會放過的。他之所以挑選卡吉士來充當'兇手',可能是出於兩個原因:第一,這樣一個結論,跟我的想法一拍即合;第二,卡吉士已死,隨便佩珀怎樣擺佈誣陷,他都不會否認的。還有,再講得完整些吧——如果這一結論被接受的話,不會使任何一個活人受到委屈;因為,請記住,佩珀並不是殺人成癖,硬要置人於死地。 “唔,正如我在一開始就已指出的,除非佩珀知道諾克斯先生由於藏有贓畫而必不肯招惹是非自認是那天晚上在場的第三者,他就不可能製造那些針對卡吉士的假線索——佩珀針對卡吉士所偽造的假象之一就是,那天晚上在書房會談的實際上只有兩個人。然而,要能知道諾克斯手中有那幅油畫,他就必須是格林肖的同黨,這一點我以前已多闡述多次了;因此,在那個訪客眾多的夜晚,隨同格林肖進入旅館房間的那個不知是誰的人,必然也就是他了。 “布萊特小姐無意之中拆穿了所謂卡吉士是兇手的西洋鏡,她回想起茶杯情況前後不符,並且向我們作了匯報,佩珀當時必定感到兜頭一盆冷水。但在那同時,他一定也會自我安慰,認為自己的安排佈置並無不周到的地方——在他找到機會在杯子上做手腳之前,總難免有什麼人曾把杯子的情況看在眼裡的。另一方面,當諾克斯先生出乎意料地來談親身的經歷,表明自己就是那第三個人的時候,佩珀意識到一切都成了泡影,而且他也意識到我這時已恍然大悟那些線索都是故意佈置在那兒供人發現的。可見佩珀的地位是很有利的,他隨時隨地都知道我知道了些什麼——當我沾沾自喜、誇誇其談、自鳴得意的時候,他該是多麼的暗暗好笑啊!——佩泊當機立斷地作出決定,充分利用他這種獨一無二的地位,把此後的事態,安排得符合我所已經表明的觀點。佩珀明白,卡吉士一死,他所持有的期票就一文不值了。還有什麼別的生財之道嗎?他不再能抓住諾克斯先生擁有臟畫這一把柄而進行訛詐了,因為諾克斯先生已把詳情細節攤給了警察當局,這就在無意之中擺脫了他,不錯,諾克斯先生曾說那幅畫是沒什麼多大價值的,是一幅複製品,但佩珀是不信這一套的,他認為這無非諾克斯先生巧施金蟬脫殼之計罷了——實際上你也確是如此,先生,佩珀精明狡猾,一猜便知你是在撒謊。” 諾克斯哼了哼,好像窘得說不出話來。 “無論如何,”埃勒里斯斯文文地往下說道,“佩珀只剩下僅有的一條財路,那就是把利奧納多從諾克斯先生手中偷過來;他認定諾克斯先生手中有著利奧納多真跡,不是什麼複製本。但在幹這事之前,他必須先免除後顧之憂;這時警察當局正在四出探查兇手呢。 “這就要講到史洛安了。佩珀為什麼挑選史洛安來作為他的第二個替身呢? “現在我們掌握了足夠的事實和推斷,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了。其實,不久之前,我曾跟你提到過的,爸爸——你還記得那天晚上的情況嗎?”老頭子默默無言地點了點頭,“因為,如果史洛安曾見佩珀到墓地去,他這時就明白了殺害格林肖的兇手是誰,也就是說史洛安掌握了佩珀的罪行。然而,佩珀又何以會知道自己已經落在史洛安眼中了呢?是這樣的:史洛安曾目睹佩珀從棺材內取出了遺囑,即使他當時並沒有看得真切,那麼,當掘墓開棺而遺囑和鐵盒已不翼而飛的時候,他心中也就雪亮了。史洛安要把遺囑和鐵盒銷毀,他勢必找上佩珀,抓住他殺人這個把柄,提出以遺囑作為閉口不講的代價。佩珀眼看自己的安全受到了嚴重威脅,勢必與史洛安展開談判:他把遺囑保存著,作為使史洛安閉口不講的一種武器。但在內心中,他必然會暗自盤算,如何干掉史洛安,這是個有害於他的唯一活見證。 “於是佩珀就佈置出史洛安'自殺'的場面,顯得彷彿史洛安就是殺害格林肖的兇手。按照推測,史洛安似乎理應有此動機;再加上,地下室燒剩的遺囑,史洛安房內查獲的地下室鑰匙,以及史洛安寫字間靠牆保險箱中藏有格林肖的表,這些都是佩珀對其犧牲品所作的巧妙栽贓。這兒我要附帶提一下,爸爸,你手下的李德並沒有過錯,並不是他'疏忽'而未察覺諾克斯空房子爐子中的遺囑殘片。 “因為,在李德搜查的時候,那兒還不曾有殘片呢。佩珀是後來才燒遺囑的,他特意不讓卡吉士親筆書寫的亞爾培·格林肖的名字被燒焦,把灰燼和殘片都放在爐子內,這是李德踏勘之後的事了……至於殺害史洛安所用的那管史洛安自己的左輪手槍,毫無疑問,是佩珀在把鑰匙放進保潤煙盒的時候,從卡吉士家的史洛安住處取得的。 “他為了滅口,就必須把史洛安干掉。同時,他明知警察當局必定會追問:'史洛安為什麼要自殺?'明擺著的理由就是:史洛安曉得這些線索已被發現,自己行將被捕。佩珀自問:警察當局必然要推敲史洛安怎麼會曉得的呢?喏,有人給他通風報信。你們懂吧,這一切都是佩珀所可能設想到的。那麼,怎樣製造一個假象,說明史洛安曾經接到信號呢?嗨,這是輕而易舉的!這就使我們聯想起史洛安'自殺'的那天晚上那隻神秘的電話,我們已查明那隻電話是從卡吉士家打去的。 “你們還記得這事嗎?——我們不就是根據這點才認為,有人已把我們的底,露給了史洛安嗎?佩珀曾經當著咱們的面撥電話,說是打給伍卓夫,要約請伍卓夫對燒剩的遺囑殘片鑑定一下,你們還記得這事嗎?一會兒的功夫,他就把電話掛斷了,說是電話中是佔線的忙音;過了一會兒,他再次撥號,這一次才真的跟伍卓夫的男僕交談了幾句。其實,第一次他撥動的原來是卡吉士收藏品總庫的電話號碼!他也知道電話是可以追查出來的,這一手幹得真是圓滿周到;當史洛安在那邊接電話時,佩珀只需要把電話筒一掛就行了,不必開一句口。史洛安當然是被弄得莫明其妙了。但是這就夠了,已經足以造成一個事實,就是有一隻電話是從卡吉士家打到收藏品總庫去的;尤其巧妙的是,這個手腳就在咱們眼皮子底下做的,他由拔號盤接通收藏品總庫,而不是口報電話號碼。佩珀這一手,還佔了心理因素上的便宜,因為沒有一個人,特別是那些最有理由給史洛安通風報信的人,會肯承認自己打過電話。 “佩珀立刻離開了卡吉士家,推說去找伍卓夫證實遺囑殘片。但他在去伍卓夫那兒之前,先到收藏品總庫彎一彎——也許是史洛安給他開的門——他把史洛安殺了,略略佈置一下,以便一望而知是自殺。最後,由於房門關上而使史洛安自殺之說不攻自破,但是這一個細節卻不是佩珀的失算;他並不知道子彈穿透了史洛安的腦殼而飛到了敞開著的房門以外;史洛安的臉是順著槍彈穿出的方向而傾倒的,佩珀即使曾經移動屍體的話,他也決不會在必不可少的觸碰之外再多費手腳。穿出到房間外邊的子彈,沒有發出任何聲響,因為它掉落在牆壁上厚厚的掛毯之中。就這樣,陰錯陽差,佩珀在離去之時又做了一個合乎邏輯的動作——幾乎是出於兇手的本能:他把門關上了。他萬萬想不到這一來竟枉費了自己全部心機。 “幾乎有兩星期之久,大家對史洛安是兇手的說法深信不疑——看起來,好像是兇手知道事已敗露,就一死了之。佩珀認為現在已無後顧之憂了,可以從諾克斯先生手中把畫偷過來了;由於這時警察當局已經圓滿地把兇殺案斷結了,所以他偷諾克斯先生藏畫的初衷,肯定不是想要藉此造成諾克斯先生是兇手的假象,而是旨在造成這樣一種假象:諾克斯先生為了不肯把利奧納多作品交還博物館而自我偷盜。卻不料跳出了蘇伊查,提供的證詞,把史洛安自殺之說推翻了,並且搞得人盡皆知,佩珀曉得警察當局仍在緝捕兇手。何不把諾克斯先生既當作自偷藏畫的竊賊,又當作兇害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兇手呢?佩珀失著之處——但這並非他算計錯了——就在於他滿以為諾克斯先生在推理上有成為凶手的可能。要是諾克斯先生不曾把一千塊錢票子的事兒告訴我的話,情況本來會如他所料雖然動機很難講得通——諾克斯先生來告訴我那件事時,我甚至投有想到要把這事向我父親匯報——因為那時史洛安自殺之說早己成為定論了。於是佩珀放心大膽地把諾克斯先生構陷為凶手和竊賊,沒有想到最終會被我看出破綻——雖然我起先並不知道就是他。然而,到了第二封信喑示是出於諾克斯先生之手的時候,我由於確知諾克斯先生是清清白白的,所以認定第二封信是設計陷害,並且通過洧繹推理,看出佩珀本人就是罪犯,對這一點我剛才己經講過了。” “餵,孩子,”警官第一次開口說話了,“喝口茶吧。潤潤嗓子。你肩膀感覺怎麼樣?” “還好……現在你們可以懂得為什麼第一封恐嚇信必須在外面寫,從而也就懂得這個答案何以會指向佩珀。佩珀當時無法冠冕堂皇地在諾克斯家居留足夠長的時間,來找出藏畫的所在並且寫出第二封信;但是他通過第一封信,使自己能以探員的身份進駐這所房子。辛昔森,請你回憶一下吧,這是出於他自己向你建議的;這又在佩珀犯罪的天平上,增添了一個小籌碼。 “用諾克斯先生自己的打字機打出第二封信,是佩珀虛構陷害的倒數第二個步驟。最後一個步驟,當然就是偷畫了。佩珀進駐那所房子的那段時間,他就搜索這幅畫。不消說得,他壓根兒就不知道有同樣的兩副畫並存著。他發現了陳列室牆壁上的活絡鑲板後,就把畫偷到手,私下夾帶出來,藏在第五十四大街的諾克斯空房子中——這是天造地設的秘密窟!接著,他就著手炮製出第二封恐嚇信。 “就他這方面來講,計劃已經完成了——從此以後,他只消袖手旁觀,萬一我不能發現出英鎊符號這一線索的話,那麼他作為辛普森先生屬下一名機警的法律捍衛者,也可以指出信是出於諾克斯先生之手,理直氣壯地給他定罪;再過一些日子,等到一切都風平浪靜之後,他就可以靠這幅畫發一筆財了,或者賣給一個不十分循規蹈矩的收藏家,或者經由'銷贓者'轉手。” “那麼,防盜報警器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詹姆士·諾克斯問道,“他倒底抱著什麼用意呀?” “哦,這個嘛!且聽我說下去吧,他在偷了畫之後,”埃勒里答道,“接著又寫好了信,他就把你的防盜報警裝置系統破壞了。他期望的是,我們會到時報大廈的約定地點去,然後又空手回來。按照他的計劃,我們這時已經明白自己中計了,信的目的原來是調虎離山,趁我們離開房子的時候下手偷畫。這,當然是明擺著的事;當我們給你,諾克斯先生,定罪的時候,我們就會這樣說:'瞧!諾克斯自己把防盜報警器搞壞,想使我們認為畫是今晚被外面人進來偷掉的。而實際上,畫根本從來也沒被偷掉。'這是一套機關算盡的陰謀詭計,必須高度集中地深思熟慮才能把它識破。但這也表明了,佩珀的思想方法是異乎尋常的細緻周到的。” “這都已經清楚了,我看,”檢察官突然說道;在埃勒里講解的時候,他一直聚精會神地聽著,“可是我還想問問,那兩幅畫是怎麼回事——你為什麼在這時把諾克斯先生逮捕——這一切我都不明白。” 諾克斯那張皺眉蹙額的臉上,第一次出現了笑容;而埃勒里卻哈哈大笑起來。 “咱們一直做諾克斯先生的工作,要他經得起、受得住;只要講清了他究竟能經受風雨到何種程度,也就解答了你的問題,辛普森。我早該告訴你了,關於那兩幅都屬於古董、只在皮膚色澤上有細微差別的油畫,這整個'典故'都是胡吹瞎扯——全都是編造出來以聳人聽聞的。接到第二封恐嚇信的當天下午,我通過演繹推理,一切都明白了——佩珀的計謀,他的罪行,他的意圖。但我所處的地位很特別:如果馬上把他逮捕法辦,我卻拿不出一星半點的真憑實據,可以讓你定他的罪;再說,那幅珍貴的古畫已被他藏匿在什麼地方。我們把他一揭穿,那幅畫說不定從此再也不會出現了;而我有責任使那幅利奧納多作品物歸原主,還到維多利亞博物館。另一方面,如果我設法把佩珀引進圈套,只要能把他跟他所偷竊的利奧納多作品人贓並獲,那麼,單憑他手中有此畫,就足以構成一項罪證,更何況這樣一來也可以使這幅畫成為完璧!” “你的意思是不是說,那套皮肝色澤上細微差別之類的諸般說法,全都是捏造出來的嗎?”辛普森問道。 “是的,辛普森——是我略施小計,我把佩珀耍了一下,就像他耍過我一樣。 “我把諾克斯先生拉到我這一邊,推心置腹地把一切都告訴了他——他正怎樣被人陷害,以及被誰陷害。他於是告訴我,在他從卡吉士手裡把利奧納多真跡買了下來之後,他又復制了一個副本,他坦率承認,原來的打算是,一旦官方施加的壓力太大的話,他就把這個複製本還給博物館,詭稱那就是他從卡吉士手裡買下的。這樣做法,那邊的專家當然立刻就會辨認出是件膺品——但諾克斯先生準備下的那套詭辯之辭卻是無瑕可擊的,所以有可能被他滑過去。換句話說,諾克斯先生把複製本藏在偽裝的散熱器管子內,而把原本藏在鑲板後面,佩珀偷走的乃是原本。這倒使我獲得啟發——何妨將計就計,給他來個三真七假、虛實難分。” 埃勒里回憶到這兒,禁不住眉開眼笑起來:“我告訴諾克斯先生,我打算逮捕他——純粹是為了讓佩珀感到稱心如意——我要控告他,給他羅織罪名,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佩珀深信其對諾克斯先生的陷害已經大功告成。現在我要說一句,諾克斯先生當時的反應很漂亮;他既恨佩珀企圖陷害他,他想要報復一下;他也內疚自己曾不懷好意,打算用複製品去搪塞博物館,他想要贖罪;所以他同意為我演出苦肉計。我們請來了托比·約翰士——這都發生在星期五下午——我們共同杜撰出一套故事,騙得佩珀提早攤牌。我們也預防到萬一佩珀不上鉤呢,所以在商量研究這套子虛烏有的典故時,把全部談話都錄了音……無非是用來證明:並不是真的要逮捕諾克斯,而是以此作為誘捕真兇的一種手段。 “現在,咱們來看一看,佩珀聽了專家講得天花亂墜的無稽之談後,他作何想法。專家的談話中,連篇累牘都是些耳熟能詳的歷史資料和當時意大利一些藝術大師的名字,還'津津樂道'兩幅畫的'微妙差別'——當然嘍,這一切全都是無中生有、憑空捏造出來的。這份古代油畫的珍品,從來就是獨一無二的——就是利奧納多的原本;根本沒有那一套傳聞;也壓根兒沒有什麼'當時的'複製本——諾克斯先生那幅複製品,是紐約出產的現代油畫,任何懂藝術的人一看就能鑑別出來的:所有那一切以騙攻騙的計謀,全應歸功於我的想入非非……當時,佩珀聽到這些話是出於約翰士這樣的權威人士之口,就相信:自己如要判斷出哪一幅是真利奧納多、哪一幅是'當時的複製本',唯一的辦法是將兩幅畫並列著對比!佩珀一定對他自己說我所要他講的話:'好吧,我無從知道我到手的是哪一幅;是真跡還是複製本。諾克斯的話是不能算數的。所以我必得把兩副畫並排放在一起——要趕快,因為現在這和查出的這幅,不久就會歸入檢察公署的檔案中去的,在我手上的時間是不會太長的。'他必然會想,只要他能把兩幅畫並列在一起,確定出哪一幅是利奧納多原件,他就把複製本歸檔,這是萬無一失的——連那位專家自己也承認,要不是兩副畫放在一起的話,他也識別不出來! “這一手可真是高明啊,”埃勒里喃喃自語地說道,“我為此深自慶幸。怎麼——諸位都不拍手稱讚嗎?……當然啦,如果咱們的對手是個懂藝術的人,是個審美專家,是個畫家,或者哪怕是個附庸風雅的人,那我是絕不會冒著風險叫約翰士去講這個荒謬的故事的;但我知道佩珀是個道道地地的門外漢,他對這些話一竊不通,只好照單全收,尤其因為其它的一切都是逼真的——諾克斯被捕,收監,報紙上大吹大擂,還有倫敦警察廳的公文——嗨,妙極啦!我也知道,無論是你,辛普森,還是你,爸爸,全都不會聽出破綻來的,因為,儘管你們對於抓人辦案都是個中老手,但對於藝術,你們並不比在座的迪居那更懂多少。我有理由要擔心的,僅有一個人,那就是布萊特小姐——所以我在那天下午,把這套策略對她作了必要的透露,以便在諾克斯先生被'捕'的時候,她會顯出恰如其分的驚恐神態。附帶說一句吧,我還另有應對自己祝賀的方面呢——那就是我的表演;難道我算不上足智多謀、詭計多端嗎?”埃勒里咯咯咯笑了起來,“我知道沒人賞識我這套才能……不管怎樣吧,佩珀由於一無所失而大有所獲,禁不住要把兩幅畫並列在一起,哪怕是只作五分鐘的對比……這全不出我的所料。 “就在我在諾克斯先生家裡對他進行指控的時候,我早已派遣維利巡官——我應承認,這位巡官是極為勉強從命的,因為他對我父親是如此忠誠,他只要一想到是背著我父親行事,這位彪形大漢的整個身軀就會不寒而栗——去搜查佩珀的寓所和辦公室,懷著萬一的希望,也許他會把畫藏在這兩個地方的某處。當然,在這兩個地方,全都一無所獲,不過我總得查實。星期五晚上,我注意到,是由佩珀把畫帶到檢察公署去的,那對他講來是隨時都可取用的了。那天晚上,以及昨天一整天,他都潛伏不動,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現在大家都知道了,熬到昨天夜裡,他就從公事案卷內偷出那幅畫,夾帶到諾克斯空房子中他那秘密窟,被我們當場拿獲,兩畫並在——那個原本,以及不值錢的複製品。不消說得,維利巡官及其弟兄們一直象警犬似的尾隨著佩珀;我一直不斷地收到關於佩珀的行踪的報告,因為我們不知他把那幅利奧納多的作品藏匿在哪兒。 “至於他朝我當胸一槍”——埃勒里輕輕揉撫自己的肩膀——“總算僥開之幸,只不過傷了我的皮肉,我認為,這一事實表明,在那水落石出的痛苦的一剎那間,佩珀終於領悟到我已扭轉了全局。這樣,戲就收場了。” 眾人嘆服。就像事先安排好的一樣,迪居那端上了茶點。有一會兒的功夫,大家把那案子撇在了腦後,聊起天來——必須指出的是,瓊·布萊特小姐和阿崙·切奈先生兩位都不參加聊天——聊天之後,辛普森說道:“埃勒里,我還存在一些疑問,有待澄清。你曾圍繞著兩封恐嚇信,頗費周折地對一大堆現象進行分析,也提到了是否可能有同謀犯的問題。分析得好!但是——”他用典型的檢察官的派頭,旁若無人地用食指在空中點點戳戳——“你最初的分析是怎樣的呢?你曾說過,寫信者的第一個特徵就是:由於此人曾在卡吉士家佈置過陷害卡吉士的假線索,所以凶手必定就是此人;你還記得嗎?” “記得的。”埃勒里一面說,一面尋思地眨眼。 “但你一點也沒提到,佈置那些假線索的,也有可能是兇手的一個同謀呀!你怎第麼能一口咬定是兇手本人,而完全否定了有同謀的可能性呢?” “你別急,辛普森。這其實是不言而喻的。格林肖自稱只有一個同黨——對吧?我們又從另一些事,證實了這個同黨把格林肖殺害了——對吧?那麼,我就可以說,那個同黨殺了格林肖之後,他處心積慮要想移禍於人,最初就是想移到卡吉士頭上——所以,我認為,偽造線索的是兇手。你問我,在邏輯的可能性上,偽造線索的何以不是同謀呢?理由很簡單,兇手正是為了要甩掉同謀,才把格林肖殺死的。難道他會殺掉了一個同謀,卻為了製造假線索的目的而再去另找一個同謀嗎?況且,這個罪犯佈置陷害卡吉士的線索,在他這方面完全是信手拈來的。 “他可以隨心所欲地挑選一個'使人置信的'兇手。於是他就挑選了一個最方便趁手的。他剛剛甩掉一個同謀,卻再去搭上一個同謀,未免太蠢、太沒有道理了吧。因此,我在考慮了這個精明罪犯的精明程度之後,確知他是親自偽造線索的。” 辛普森高舉雙手,連稱:“好,好。” “埃勒里,弗里蘭太太是怎麼回事?”警官好奇地問道,“我原以為她跟史洛安是姘頭。但這又講不通,她為什麼把那天晚上看見史洛安到墓地去的事報告我們。” 埃勒里另外點起一枝煙:“這是個細節。根據史洛安太太所談的,她尾隨史洛安,一直跟進了比乃第旅館的情況來看,史洛安和弗里蘭太太之間顯然有曖昧關係。但我認為,你應該想到,史洛安一旦意識到自己繼承卡吉士收藏品總庫的唯一途徑就是通過自己的妻子,這時,他一定會下決心擺脫姘婦,從此專心一意博取妻子的歡喜。不消說得,象弗里蘭太太那號人——不甘心做一個被人拋棄的情婦——她的反應也在常理之中,就是千方百計想要給史洛安吃苦頭。” 阿崙·切奈忽然像大夢初醒。他突如其來地——誠惶誠恐地避眼不朝瓊看——問道:“奎因,那麼,這位沃茲醫生又是怎麼回事呢?他究竟到哪兒去啦?他為什麼逃跑?他跟這件案子如果有所牽連的話,究竟是些什麼牽連呢?” 瓊·布萊特正在津津有味地細看自己的雙手。 “我認為,”埃勒里聳了聳肩說道,“這個問題不妨由布萊特小姐講清楚。我一直抱有懷疑……怎麼,布萊特小姐?” 瓊抬起頭來,笑得很甜美——雖然她並不朝阿崙那個方向望去:“沃茲醫生是我的同夥。這是真的!他是倫敦警察廳最幹練的探員之一。” 不難覺察,這在阿崙·切奈先生聽來是大好消息;他用乾咳來掩飾驚奇,比剛才更加出神地凝視著地毯。 “請聽我說吧,”瓊依然甜笑著繼續說道,“我沒有對你講過他的任何情況,奎因先生,因為他親自對我下過禁令。他不露真面目,為的是避開官方的耳目和乾擾,一心追踪利奧納多的作品——他對過去的事態進展非常惱火。” “那麼,一定是你設法把他搞進卡吉士家的嘍?”埃勒里問道。 “是的。當我感到這事已經不是自己力所能及的時候,我就寫信,把自己無能為力的情況報告了博物館,於是他們就找上了倫敦警察廳,在此之前,倫敦警察廳對失竊的事毫無所知——幾位館長原來都非常渴望把這事情悄悄解決。沃茲醫生確實是有行醫執照的,以前也曾經用醫生的身份辦過幾件案子。” “那天晚上,他的確到比乃第旅館去找過格林肖,是嗎?”檢察察問道。 “當然是的。那天晚上我不能親自跟踪格林肖;但我把情況通給沃茲醫生,他就去盯住那人,看見那人與一個認不出是何許樣的人會面……” “那肯定就是佩珀了,”埃勒里自言自語。 “……他一直盯到了旅館的前廊,眼看格林肖以及現在知道是佩珀的這個人上了電梯。他還看見史洛安上去了,還有史洛安太太,還有奧德爾——最後他本人也上去了,但他並沒有進入格林肖的房間,只是踏勘了一下。他目睹這些人一個個走掉,卻沒有看見第一人走掉。不消說得,他無法把這些事講給你聽,除非暴露出他的身份,而他是不願意暴露身份的……沃茲醫生沒有發現什麼,就回到了卡吉士家。第二天晚上,當格林肖和諾克斯先生來訪時——那時我們還不知道那人就是諾克斯先生——很不巧,沃茲醫生已經跟弗里蘭太太出去了,他跟她的交往總有點——嗯——嗯——我該怎麼說呢?——令人費解啊!” “如今他在哪兒呢?”阿崙·切奈眼望著地毯上的花紋,漫不經心地說道。 “我可以肯定,”瓊對著煙霧騰騰的空中說道,“沃茲醫生這時正在飄洋過海,打道回府。” “哦。”阿崙說道,似乎聽了這個答复而感到無上滿足。 等到諾克斯和辛普森走了之後,警官長噓了一口氣,像個老父親似的拉了拉瓊的手,拍拍阿崙的肩膀,告別而出,去幹自己的公務了——大概是要去應付一大幫如飢似渴的新聞記者,也許更為榮幸的是,他還要去見見位高高在上的上司,這些上司,隨著格林肖——史洛安——佩珀案件的曲曲折折的進程,也已被搞得精疲力竭。 只剩下埃勒里獨自一個來陪伴客人了,埃勒里卻開始全神貫注於自己肩膀傷口上的繃帶。他簡直是最怠慢的主人了;瓊和阿崙站了起來,相當尷尬地打算告辭。 “什麼!你們難道也打算走嗎?”埃勒里總算大發慈悲地開口了。他從沙發上爬了起來,朝著他們傻笑;瓊的潔白鼻子微微有點顫動;阿崙踮起一個腳趾,在那張吸引著他全部注意力達一小時之久的地毯上,沿著複雜的花紋轉動,“唉!你們且別走。再等一下。我要講一件事,你必定特別感興趣的,布萊特小姐。” 埃勒里匆匆忙忙走出了起居室,使人莫測高深。當他不在房間的時候,誰也不開口;他倆呆站在那兒,就像兩個互懷敵意的小娃娃,互相偷覷著。直到埃勒里從臥室出來的時候,兩人一起都舒了一口氣,埃勒里右臂抱著一大卷油畫。 “多少事端,”他莊重而嚴肅地對瓊說道,“都由此而起。我們不再需要這幅備受蹂躪的利奧納多了——佩珀已死,不會開庭審判了……” “你未必會——你未必會把這交給我——”瓊慢吞吞地開口了。阿崙·切奈乾瞪著兩眼。 “正是要交給你。你馬上要回倫敦去了,不是嗎?所以請准許我把你自己所贏得的榮譽,授予你吧,布萊特副官——你有權親手把這副利奧納多作品帶回博物館去。” “啊!”她半啟著櫻桃般的嘴,微微有點顫抖;但並不顯得十分殷切。她接過了那一卷油畫,從自己的右手交到自己的左手,再從左手傳到右手,很像是不知將它如何處置是好——為了這幅老掉了牙的油畫,有三個人送掉了性命。 埃勒里從餐具櫃中取出一個瓶子。那是個褐色的舊瓶子,閃閃發亮;他又低聲吩咐迪居那幾句,於是這位出色的小廝趕快到廚房去,一會兒的功夫就端來了虹吸管、蘇打水以及開懷暢飲的各種材料。 “布萊特小姐,喝杯威士忌蘇打嗎?”埃勒里興致勃勃地問道。 “唔,不喝了!” “那麼來杯雞尾酒,怎麼樣?” “多謝你的好意,可是我不喝酒,奎因先生。”一陣忙亂已經安定了下來;布萊特小姐重又恢復了冷若冰霜的常態,在不那麼敏銳的男性看來,簡直是不可思議、無法理解的。 阿崙·切奈何望著瓶子,饞涎欲滴。埃勒里忙著搗鼓杯子、瓶子。不多時,他在一隻高腳杯子內,炮製出了發泡沫的琥珀色液體;於是用一種深通世故的態度遞給了阿崙。 “的確是妙品啊,”埃勒里喃喃說道,“我知道你嗜好杯中物……什麼——你?”埃勒里裝得像是大吃一驚的樣子。 原因是:阿崙·切奈先生,在瓊·布萊特小姐的嚴峻目光注視之下——阿崙·切奈先生這樣一位積習難改的酒鬼——居然拒絕不喝這杯芳香撲鼻的混合酒! “不,”他口氣堅定地咕嚕道,“不,謝謝你,奎因,我戒酒了。再也不開戒了。” 瓊·布萊特小姐似乎通體都沐浴在一道溫暖的陽光之下;詞彙貧乏的人,或許會形容她神情煥發起來了;事實就是,冰霜如同著了魔似的消融了,又一次使人不可思議、無法理解,她臉紅了,低頭望著地板,她的腳尖也踮著劃了起來;而那幅價值百萬美金的利奧納多作品,竟從她胳膊下掉落在地,她也置之不理,完全把它當作是花花綠綠的月份牌一般。 “算了吧!”埃勒里說道,“我還以為——好吧!”他不以為然、大失所望地聳聳肩,“你聽我說,布萊特小姐,”他說道,“這很像是演員專任制劇團演出的舊式鬧劇。男主角大叫大嚷,從此不再喝酒了——到第三場結束時,他已開始了新生活,諸如此類的情節。的確,我聽說切奈先生已答應經營他母親的企業,他母親如今得到了相當大的一筆財產了——對嗎,切奈?”阿崙點點頭,一聲不吭,“等這場疾風暴雨的官司結束之後,他說不定還要主管卡吉士收藏品總庫呢。” 他滔滔不絕地嘮叨著。他突然住口了,因為,兩位客人誰也不在聽他。瓊激動萬分,朝著阿崙;兩人通過眉目傳情——或者不妨給它一個隨便什麼字眼——彌合了隔膜,於是瓊再次漲紅著臉,轉向埃勒里,埃勒里正用悲天憫人的目光打量著他倆。 “我想,”瓊說,“我不回倫敦去了。你——你真好……” 埃勒里等客去、門關之後,眼望著丟在地板上的那幅油畫——就是剛才從瓊·布萊特小姐的玉臂中滑到地上的——嘆了一口氣,把那杯威士忌蘇打,喝得一干二淨,迪居那在旁觀望,有點不以為然,他小小年紀卻認真地抱著絕對的戒酒主義呢……根據埃勒里那瘦削麵龐上怡然自得的神情來判斷,該不會是藉酒澆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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