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異邦人

第20章 第八節

異邦人 西泽保彦 2843 2018-03-15
八月九日,早上七點,我到達了外處市。 高樓林立,有如迷你東京,那是二〇〇〇年時的印象。與后宮町相比當然是城市級的水準,但在未來人的眼中,這裡還有許多未開發之處,依舊充滿鄉下的恬靜自得。我記得小時候光是去外處市玩就興奮得不得了,現在看來,那顯然是個太悠閒的時代。 首先,我要調查這裡是否有“真籠莊”,若確定沒有,再去荷田野町。不過,實行這個計劃估計會相當困難吧。光把外處市整個兒找一遍就夠辛苦了,而且不知找到何種程度才算不用找了。要是判斷錯了,調查永遠都結束不了,不多花點時間找又不行。按照一般人的想法,要躲著家人,比起鄉下,這種城市地區才更適合。 如前所述,即使月鎮家在外處市,距離大學也就五公里左右的距離。姐姐為了家教的工作,從荷田野町坐路面電車或巴士去也很正常。不過,比起荷田野町,外處市的可能性更高。

我不由自主地這樣覺得。結果,我確實猜對了。 開始搜索前,我稍微補充睡眠,因為實在精疲力竭了。肚子又餓,只吃了兩個麵包,遠遠不夠。當時要是只買一個,現在就有一百一十四日元,說不定能買點什麼像樣的食物。我像發牢騷似的,一面在心裡批判半天前的判斷,一面走進作為高樓之間間隔地帶的公園。 數年後,這裡將易名“外處中央公園”並開始改造工程,變成寬闊的散步場所,而現在還是個被櫻花樹包圍的普通公園。一群鴿子正在我的腳邊啄食撒在地上的餌料。我選了一張長椅躺下,這個位置今後會變成高大的噴泉。 我迷迷糊糊地打了兩小時的盹,本還想再睡一會兒,但心裡急躁,就算強迫自己躺著也睡不著。我放棄了,站起身。 想去最近的派出所,本該在公園出入口的派出所卻不見了。派出所是在這個公園改建完才搬來的吧,那原址是哪裡?小時候明明經常來外處市玩,現在卻一下想不起來。

我環視四周,發現有位頭戴鴨舌帽、手持拐杖的老人坐在長椅上,一臉希望有人找他聊天的表情。我朝他走過去。 “不好意思,可以打擾一下嗎?” “嗯?”反問,還是同意?老人獨特的聲調令我難以判斷。我面對直起身的老人,不禁有點退縮了。 “那個,請問派出所在哪兒?” “派出所?在街角,有電子顯示屏的銀行的正對面。” “這樣啊,謝謝……”後半句“您”還沒出口,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我從公文包裡拿出圓珠筆。這是年會上玩賓戈遊戲的安慰獎,它嶄新而奇怪的設計絕不存在於這個時代。 “不好意思,我想把這個作為謝禮送給您。” “嗯?”老人再次直起身,目不轉睛地盯著筆,伸手去拿的瞬間—— 事先雖然猜到了,可果真發生在眼前時,我還是大吃一驚。消失了,難以置信,真的消失了。剛剛還在我手中的圓珠筆,瞬間像一縷煙般消失得無影無踪。

老人愣了一下,笑出聲來,上半身輕輕地搖晃著。 “什麼啊,原來是魔術。真厲害,哎呀哎呀。”所幸老人如此善意地替我解釋道。 我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轉身離去。果真是這樣,我確信了。 果真是這樣。 貨幣之類流通至外部後危險性很高的東西,以及電話卡那種無法使用的東西,一開始就帶不進這個時代。即便是能帶進來的東西,比如衣服和剛才的圓珠筆,一旦被這個時代的人碰到就會消失。 “嗯?”我再次一驚。 離開老人走了一會兒,手上傳來奇怪的觸感。低頭一看,掌中竟是剛才消失的圓珠筆。我真覺得自己有點像魔術師了。看來,身上的此類物品並不會徹底消失。 我突然來了興趣,走進公園裡的電話亭,翻開裡面的電話簿,試著在角落裡寫上“我來自二〇〇〇年”,結果寫不了。準確地說,是寫完後馬上就消失得無影無踪。

我拿出自己二〇〇〇年版的記事本,翻到在羽田機場寫下“月鎮季裡子”的那頁,試著在旁邊寫上“永廣美保”。沒有消失,確實可以寫,這樣說來…… 一如電話卡和電話機的關係,圓珠筆無法單獨使用,需要紙。不過,就像要用電話卡就得有配套的電話機一樣,紙和圓珠筆必須是同一個時代的東西。所以電話簿上寫不了,記事本上卻能寫。記事本和圓珠筆若缺少一方,另一方會消失;而正因為兩件物品是一套才能帶進來。沒有記事本,圓珠筆就寫不了;沒有圓珠筆,記事本也用不了,就算在文具店買了鉛筆也寫不上去。 衣服和鞋子亦然。正因為有穿著的人,它們才得以存在,外套和毛衣自己無法回到過去。反之,若我的身體和該穿的衣服不配套,可能也會消失。錢包和硬幣的關係也能用同樣的道理解釋。可為什麼非要配套才能回到過去?根本的問題先放一邊吧。

等等。在我差點就認定這個道理時,突然有一點想不通。若真是這種設定,月鎮季裡子的《茴香果實之酒》應該也能帶進來。書籍單獨存在無任何意義,要有讀的人才行。那樣的話,我讀不就好了。過去世界的人,比如剛才的老人想碰文庫本,它就會消失,然後現在回到我手裡,這樣不就得了。為什麼《茴香果實之酒》會消失?當然,同樣是未來的東西,圓珠筆和文庫本有什麼根本性的不同也說不定,可我想破頭大概也解釋不了。既然如此,那就乾脆下結論吧。 現在搞清楚一點:即使沒錢,我也沒法賣掉隨身物品,雖說帶的東西也值不了幾個錢。 認定這點後,我翻開電話亭裡的電話簿,想找找有沒有“真籠莊”的號碼。打電話問地址是最簡單的,可惜沒找到。是因為沒記錄,還是這本電話簿太舊?也許那間公寓根本不在外處市?

我勉強打起精神,朝街上的派出所走去,說不定“真籠莊”就在這附近。一問,執勤的警察連地圖都沒看,就告訴我這是附近新建的房子。我原本做好了在外處市內至少搜索一天的打算,因此不免有點洩氣。當然,即使名稱相同,那裡也未必是姐姐住的公寓。 我請警察畫了簡單的地圖,趕緊朝“真籠莊”走去。警察說就在附近,其實那條住宅街離派出所有約三十分鐘的步行距離。難道警察是因為巡邏的關係,才將它算進“附近”的範疇?還是那位警察偶然知曉而已?不管怎樣,這對我而言有點意料之外。 我從商店街路過。跟未來隨著大賣場的建成而日漸衰敗的景像不同,肉店和鮮魚店一大早就充滿活力。中華料理店和烤肉店的看闆對現在的我而言簡直是酷刑,我忙不迭甩開它們,奔進住宅街。

兩層樓的公寓很快就找到了,樓層嶄新而乾淨。我看了看信箱,沒找到永廣這個姓氏,但有三家沒寫名字,也許其中一個就是姐姐的房間。 接下來怎麼辦呢?正面進攻法,一間一間地找。沒寫名字的全是二樓的房間,我正要上樓,就在那時—— 我停下腳步,呆住了。樓梯中央站著一位凝視著我的女性,不,應該說是少女。 她一頭齊肩的頭髮,牛仔褲打扮,小男孩般的纖細身體,明顯只有十幾歲,可她一動不動注視著我的瞳孔卻如成人般深邃。我的內心好像全被看穿了。 “你是……”不知不覺說出了口,“你難道是……月鎮?” 《茴香果實之酒》上的作者近照更像大人,但毫無疑問,眼前的少女就是她。 “你是月鎮季裡子……吧?” 她面無表情,緩緩從樓梯上走下來,同時做出像是捲起上衣袖子的動作。她穿的是短袖T卹,看起來像在撫摸露出的手臂。

“呃……”我有些迷惑了,“怎、怎麼了?” “手錶……”少女開口了。沉著的女低音絲絲滲入心頭,難以想像那屬於十四歲的少女,“能把手錶借我看一下嗎?” “手錶?”我不明白情況,唯有伸出左手,“這樣?” “謝謝。”少女點點頭,露出慈母般的微笑——至少在現在的我眼中是如此。 “初次見面,我是月鎮季裡子。您是永廣影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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