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女法醫手記之破窗

第67章 第十四章

女法醫手記之破窗 刘真 1492 2018-03-15
2015年2月7日。暴雪。 楚原市鐵東區法院。 案件偵破兩個月後,冼滌非故意殺人案在楚原市鐵東區法院公開審理。因遇害者沈冰冰是電視台的知名人士,嫌疑人冼滌非又是一名年輕有為的腦科醫生,於是坊間演繹出多種版本的流言,案情也受到廣泛關注。公審庭上坐滿聽眾,既有公安、電視台和醫院方面的有關人士,也有純粹抱著好奇和八卦心態來旁聽的社會閒散人員。 冼滌非聘請的律師是楚原城市大學法學院院長、楚原律師協會副會長、國內知名的刑法專家徐文昌。他和檢方公訴人肖劍在法庭上唇槍舌劍、你來我往,把《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款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狀態、精神狀態、犯罪動機,都掰開揉碎地辯駁和分析,引經據典又有理有節,旁聽的沈恕在案後大呼過癮,對徐文昌和公訴人肖劍在庭上的表現贊不絕口。

辯論到最後,焦點又集中到物證上面。徐文昌認為警方提供的物證只能證明冼滌非有虐貓行為,並曾向生活秀網站上傳虐殺黑貓的視頻,這兩種行為均不違反中國現行法律,請求法庭宣判冼滌非無罪,並當庭釋放。 肖劍向法庭提出,公訴方還有一位證人,請法庭允許市公安局法醫淑心出庭作證。 為了配合出庭,我特意穿了一套挺括的黑色西裝,襯一件潔白的雪紡襯衣,整個人都感覺板正,坐在聽眾席上渾身不自在。好不容易輪到我起身作證,就樂顛顛地站起來,竟像是得到了釋放的囚犯一樣。 我在證人席上向法庭出示了身份證明後,開始闡述證詞道:“現代法證學的開山大師埃德蒙·羅卡曾提出一個用他的名字命名的定律,簡單來說就是八個字——'凡有接觸,必留痕跡',相信庭上有許多人聽說過這句話。這八個字經羅卡反复例證後,被業內視為公理,並成為法庭科學特別是物證學的一塊基石。羅卡定律闡述的是,物質是由無數微粒組成的,當嫌疑人進出現場實施犯罪時,所接觸過的物體表面就會和他的身體之間發生微粒交換,從而留下痕跡,他的身體同時也從這些物體表面沾上一些痕跡。即使嫌疑人曾刻意清理過,也很難將這些痕跡徹底消除。”

法庭上一時鴉雀無聲,不知道我說這些話的用意何在。被告方律師徐文昌向法庭明確表示反對意見。 徐文昌咄咄逼人的樣子給了我很大壓力,我忙對法官說:“剛才的發言只是我將要出示物證的理論支持,接下來我將向法庭呈遞實質物證。” 以下就是我當庭出示的證據,繁雜而瑣碎,每一件都是經過大量細緻的工作才得以落實的。 我邊說邊向法庭展示了全部物證的實體和錄像資料,包括罪案現場的物證和在冼滌非活動場所提取的證據。 這些微量物證,單獨拿出來並不具有足夠的說服力。我每展示一樣物證,聽眾席上就響起一陣輕微的騷動。當所有物證呈現完畢後,聽眾席上響起稀稀落落的掌聲,然後被法官制止。 我最後陳詞說:“在這起惡性案件中,唯一的目擊證人已經失去記憶,而思慮周密的罪犯雖然在現場留下大量物證,卻細心地抹去了所有的個人信息。但他不知道,有些微量痕跡是不可能消除的,楚原警方具備專業技術和細緻耐心的工作態度,這是讓兇殘狡猾的罪犯伏法的利器。這樣多的微量證據結合在一起,絕不能用巧合來解釋。讓我們相信,'羅卡定律'無處不在,而物證永遠不會沉默、不會曲解、不會缺席,就和正義一樣。”

眉頭緊蹙的法官看上去有些困惑和迷茫,和陪審員商榷後,宣布休庭一小時。 重新開庭後,法官宣布合議庭的判決結果:冼滌非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因手段極其凶殘,情節特別惡劣,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犯罪嫌疑人李明梓另案處理。半個月後,法庭判決如下:李明梓在沈冰冰遇害案中係從犯,且有犯罪中止情節,主觀惡性較小,從輕判決有期徒刑三年。 再說句題外話,三個月後,市政法委書記周常健被省紀委雙規,並移送司法機關。因案情尚在審理中,我到現在也不確定他的倒台是否與沈冰冰遇害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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