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屍案調查科2·重案捕手

第87章 第十二章

得到具體的地址,我們一行人在第一時間趕到了地點,通過調查租賃協議和公司大廳的監控視頻,我們查實了這名租車人的真實身份。 “龐星華,男,三十五歲,福建人。跟龐向藍一姓,而且還是同一個地方人?看來這件事情不簡單啊!”我看了一眼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在心裡推測道。 得到此人的信息後,刑警隊經過多方查證,發現這個龐星華跟老鴇龐向藍為情人關係。原來,他是老鴇包養的男人。 很快,兩人被全部抓獲歸案,龐星華的DNA跟現場提取的完全吻合,而且其果真患有十分嚴重的糖尿病。根據他的交代,這起案件龐向藍也參與其中。 “龐向藍,不得不說你的演技真的很好!”明哥上下打量了一眼坐在審訊椅上的她說。 “嗚嗚嗚……”龐向藍沒有說話,只顧得低頭痛哭。

“你滿口的仁義道德,到頭來還是露出了狐狸尾巴,你比那些逼良為娼的老鴇更可恥!”不光是明哥相當氣憤,就連我也控制不住,罵起了人。想想幾天前她說的那些讓我動容的話,我真想一巴掌扇在她的臉上。 “嗚嗚嗚……”她的哭聲越來越大。 明哥憤怒地一拳砸在了桌子之上,審訊室裡發出巨大的響聲:“別哭了,哭得再多我也看不出你有什麼後悔之心!” 龐向藍的哭聲戛然而止。 “把事情的前因後果給我說一遍!”明哥已經懶得再糾纏下去。 像她這種煙花場所的女子,最善於察言觀色,她看明哥是真的動了怒,忙戰戰兢兢地點頭說道:“我跟詹秋嫚是老鄉,她從十幾歲時就開始跟我在一起了。” “以前的事情不用說了,直接說你和龐星華的作案經過!”明哥直接打斷了她的話說道。

龐向藍點了點頭:“我和龐星華是同鄉,我倆是五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的。因為我常年在外帶姑娘,經常會接觸一些夜場裡面的小混混,當時星華在家裡也沒有事幹,就提出跟我一起出去,幫我壓場子。我看他怪壯實,就答應了他。” 龐向藍說到這裡,低頭沉吟了一會兒:“我是一個單身女人,他也剛離婚,我們兩個人在一起時間長了,就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情。和他在一起,讓我嚐到了久別的愛情味道。為了能讓這段感情維持下去,我對他是百依百順。 “星華剛跟我出來的第一年,還知道收斂,可到了後來,他基本上就是靠我賺的錢過日子。每到一個城市,我晚上帶姑娘去夜場坐檯,他就在外面跟人家打牌、賭錢。 “在你們雲汐市的這兩年,他欠下了十幾萬的高利貸,雖然我帶姑娘每月也有一萬多收入,但這利滾利,實在是還不上。”

龐向藍咽了一口唾沫,表情呆滯地接著說道:“小嫚是我手裡腦子最為活絡的一個丫頭,她知道自己長得好看,當陪酒'小姐'賺不了多少錢,就打起了那些小老闆的主意。她每次跟那些小老闆搞完之後,都能賺到不少的錢,有的大款,玩一次都給萬把塊小費。我想這是個不錯的賺錢路子,我就提出讓她不要在夜場混了,沒事就去陪陪那些老闆。 “她起初還有些不願意,我就告訴她,在夜場一天拿酒水提成加小費,最多也就四百塊,如果把那些老闆伺候好了,最低也是一千起步。我跟她商定三七開,另外我再給她重新租一個單間。這個條件已經是我的極限,她心裡也明白,所以沒有拒絕。 “我害怕小嫚使詐,就讓星華去盯著她,結果果然跟我想的一樣,這個詹秋嫚背著我在銀行里多次存錢,這些賬都沒有分給我一毛。我一直忍著,就想看看她能幹得多過分。

“過完清明到現在,三四個月的時間,我查到她銀行卡里竟然有二十萬,但是我從她身上拿到的提成才不到兩萬塊,可以說小嫚做事一點都不厚道。 “星華的那些高利貸債主天天來催賬,我們兩個實在拿不出一毛錢,星華就建議我去找小嫚把我們應得的錢給要回來。那些錢本來就有我們的份,因為那是我們唯一來錢的路子,所以我就沒反對。 “星華之前跟踪小嫚有很長的時間,對她的生活習慣摸得是一清二楚,我記得當天她剛從足療店出來,還沒到家就被星華給帶了過來。” “用什麼帶的?”明哥開始提問重點問題。 “星華之前從他朋友的租賃公司裡租了一輛轎車。” “什麼轎車?” “保時捷卡宴。” “租那麼貴……你先接著往下說!”明哥本來是想問第一個問題,可說了一半又改變了主意。

“小嫚被帶過來時,根本不承認自己黑了我的錢,那時候星華已經被高利貸給逼紅了眼,當晚就發狠話,要是晚上不給錢,就把她給弄死!小嫚被星華這句話一下子給嚇住了,最後在我們的威逼之下,說出了自己銀行卡的密碼。得到密碼後,星華提出他去取錢,讓我看著小嫚,我也沒多想就答應了。前後也就半個小時,星華兩手空空地回了家。 “我以為小嫚告訴我的是假密碼,就問星華是不是這麼回事。星華什麼話也沒說,直接把小嫚帶進了里屋,讓我在外面等著。打死我也沒想到,我電視機還沒打開,星華就把小嫚的屍體從里屋拖了出來。” 龐向藍說到這裡,泣不成聲,明哥耐心地叼著煙卷等著她平復心情,兩支煙抽完,她哽咽著張了口:“星華告訴我他把小嫚殺了,我當時真有種五雷轟頂的感覺,我問他為什麼這樣做,星華告訴我,我們這次逼小嫚要錢,這梁子已經結下,以後小嫚也不會再跟著我們幹。如果今天晚上把小嫚給放掉,那以後我們就不可能再從她身上賺到錢。

“我聽他這麼一說,覺得似乎有些道理,心情也稍微好了一些。小嫚的家庭情況我很了解,她家里人都認為小嫚是個'小姐',給家里人丟臉,所以就算是她死在外面,她家里人也不會管。而且星華也急等著這筆錢救命,那些放高利貸的可只認錢不認人。人反正都已經死了,與其擔驚受怕,還不如想想接下來怎麼辦。後來星華告訴我,他準備把小嫚的屍體扔到河裡,她一個外地人,在這裡無親無故,誰知道是我們幹的?既然他這麼說,我也就點頭答應了。” “這個龐星華是不是一開始就想著謀財害命?” 聽明哥這麼說,我立刻反應過來他剛才那個沒有問出口的問題到底是什麼意思。從龐向藍的筆錄中我們不難看出,這個龐星華有很多異常的舉動。

第一,他為什麼要租那麼貴的越野車?很顯然,他可能已經想到要拋尸泗水河,因為壩子上的路崎嶇不平,一般的小轎車開不過去,只有這種越野車才可以攀爬。 第二,他為什麼拿著銀行卡並沒有取錢?這說明他的目標不是老鴇龐向藍該得的那部分,而是卡里的所有二十萬元存款。一個銀行的ATM機,最多只能取兩萬元,這二十萬元要分十次才能取完,很顯然,這很耽誤時間,而且萬一銀行卡上有短信提醒,他把錢取掉,定會引起死者的懷疑,現場就只有龐向藍一個人在場,他擔心場面不能控制。 有了這兩點的考慮,他在嘗試密碼正確之後,便直接回到自己的住處把詹秋嫚掐死,這樣他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取走那二十萬元。所以,這一切全部都在龐星華的計劃之中。

聽了明哥的問題,龐向藍沉默不語,很顯然,明哥是一語中的。 “到底是還是不是?”明哥大聲問道。 “是!” “你們去哪裡拋的屍?” “是星華開的車,去的是泗水河那段平時沒人的土壩子。” “你有沒有去?” “我沒有去。” “你為什麼沒去?” “因為我在雲汐市也待了不短的時間,怕被別人認出來。” 有了龐向藍的口供,龐星華的審查自然很順利,一對落水鴛鴦,被送到了他們該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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