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屍案調查科3·無間行者

第97章 第七章

本以為死者老婆的口供會為案件帶來一絲轉機,可哪裡知道越來越複雜。死者這種到處炫耀的毛病最容易得罪人,從目前看來,這起案件的定性最少有兩種可能:仇殺或者搶劫出租車殺人。 搶劫出租車殺人是臨時起意案件,受害人和嫌疑人之間相互並不熟悉,基本上不會有什麼矛盾點在裡面,這種案件也是最難偵破的一類。仇殺則不一樣,嫌疑人和死者之間具有充足的仇恨時,就會導致兇殺案的發生。對於仇殺案,我們只需要摸清楚死者的關係網,案件便可以迎刃而解。之前我們對死者身份信息並不掌握,現在屍源已經查清楚,我們可以先從這兩個方向著手調查。明哥在第一時間把情況通報給了刑警隊,由他們負責整個的線索摸排工作。 就在案發後的第二天,胖磊那邊傳來捷報,他在梳理整個雲汐市所有的交警監控之後,找出了出租車行駛軌跡。根據監控視頻,死者的出租車最後一次懸掛牌照行駛,是在去往高新區的一段公路上,之後車的車牌照便被摘除,並直接駛向了焚屍現場。很顯然,嫌疑人的殺人現場,很有可能就在這段公路的某個角落。

確定好範圍之後,我們直奔目的地——芳泉路。 芳泉路是一條雙向四車道的柏油馬路,位於開發區的東側,呈南北走向,它北連環城高速,南通高新區,這兩個行政區域以工廠和汽車4S店為主,常住人口十分稀疏,所以這條路平時鮮有車輛行駛。 人口稀少其實只是其中一方面的原因,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由我們雲汐市的方言造成的。我們方言中“h”和“f”分不清楚,外地的承建商在給這條路取名時,根本沒有考慮這一塊,看似比較文雅的“芳泉路”在我們雲汐市民口中就變成了“黃泉路”。這不吉利的諧音,也是很多當地人不願意從這條路上行駛的重要原因。市區裡像這種城內互通的公路很多,駕駛員在有更多選擇的情況下,基本上不會考慮這裡。

果不其然,長達五公里的芳泉路上,只有我們一輛勘查車在路面行駛,這給我們的現場勘查工作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最起碼這種情況下可以保證原始現場的完整性。 勘查車在胖磊的操控下,緩慢地向前行駛,其他人全部探出頭去,觀察路邊的異常。 車行沒多久,胖磊忽然一腳踩住剎車,指著路東側的人行道:“你們看那裡,血泊。” “走,下去看看。”明哥第一個推開車門走了下去。 血液作為凶殺案件中最為常見的物證,在刑事技術的多個領域都有很深入的研究,尤其是法醫和痕跡檢驗兩個學科。我們把案發現場的血跡大致分為以下幾大類進行研究:血泊、滴落血跡、流柱狀血跡、濺血(動脈噴濺血跡,打擊濺血,滴落濺血,口鼻濺血)、拋甩血跡、擦拭血跡、轉移血跡、浸染血跡、稀釋血跡以及乾血和凝結血。從如此細緻的劃分不難看出血液對於現場分析的重要性。

那麼從現場血液中我們能獲得哪些信息呢?除了DNA以外,最為直接的就是可以分析案發大致時間以及致傷情況。 根據研究,一滴血的平均含血量約為0.08毫升,從不同的血源上滴落的血滴含血量在0.01~0.16毫升這個範圍之間變化。經過實驗,0.08毫升左右的一滴血,它自由落體的最終速度大約為每秒861.3厘米,含血量越小血滴速度越慢,越大則越快。我們在案發現場如果發現接近0.08毫升的血滴,就可以通過計算公式大致估算出血滴是從多高的地方滴落下來的,這樣有利於判斷傷口位置。假如血滴是從作案工具上滴落的,我們還可以根據結論判斷嫌疑人使用的是何種凶器。 當然,這只是一個大致的判斷,其實最為直接的還是對案發時間進行推斷。血液從人體離開以後,凝結時間一般需要3~15分鐘,凝結後的血液顏色會由鮮紅色依次變為暗紅色、黑褐色、黑色。如果現場存在血泊,那分析起來會更加簡單。

血液從人身體中大量流出,形成片狀血泊,血泊經過蒸發濃縮,一般30分鐘到3個小時內開始乾燥;4個小時後,乾燥由邊緣向中心發展;8到12小時,血泊大部分乾燥,僅中心部位會有濃縮黏稠的血跡;12到15個小時,除中心較小的部分沒有凝固乾燥以外,其餘部分完全乾燥變硬;36小時後,血泊會形成裂紋,邊緣與血液載體分離翹起。血泊的這種物理特性,對判斷受害人死亡時間有著極大的輔助作用。當然,這只是很淺顯的一些東西,有的刑偵專家甚至可以通過血跡來還原整個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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