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邪惡催眠師3·夢醒大結局

第6章 第五章近在咫尺的兇手

九月十二日,晚上六點三十二分。祥馨苑小區。 夏末的傍晚,天色將黑未黑。羅飛來到一幢居民樓前,他看了看樓體側面的銘牌:十二幢。 沒錯,就是這裡了。 目的地是三單元406。羅飛並沒有急著上樓,他走向了不遠處的一塊空地。這裡是整個小區的中心位置,也是居民們的活動廣場。 祥馨苑是一片拆遷安置小區,這裡的住戶大部分都是原東郊方湖村的村民,彼此間知根知底。當羅飛這個外人進入廣場之後,立刻就引起了幾個好事者的關注。他們紛紛把視線聚焦過來,開始揣摩這個不速之客的來意。 羅飛倒不介意,他停下腳步,目光來迴轉了兩圈,似乎想找人聊幾句。這時已有人主動問道:“你找誰呀?”說話者是個六十歲上下的女人,她正坐在花圃邊的一張長條石凳上,優哉游哉地休息納涼。

羅飛走過去坐在長凳的另一端,打了個招呼道:“大媽,您在這小區裡住了有年頭了吧?” “那可不,”大媽盯著羅飛上下打量一番,眼神中透出身為主人的自豪感,然後她又用警惕的口吻問道,“你不是小區裡的吧?” 羅飛掏出警官證遞到大媽面前,介紹自己說:“我叫羅飛,是個警察。” “警察?”大媽愣了一下,表情變得嚴肅起來,“咱們小區出啥事了?” “您別緊張,沒啥事。”羅飛笑了笑,問道,“大媽您怎麼稱呼?” “我姓王。” “哦,王大媽……”羅飛的目光看向廣場左前方的那幢樓宇,“我過來呢,是想了解以前的一件事。就在這個小區裡發生的,很久以前了。” “什麼事啊,你問吧。”王大媽挺著腰板,一副自信滿滿的樣子,“只要是這個小區裡的事,我肯定記得。你別看我年紀大了,腦子可好著呢!”

羅飛抬起手來指了指:“十六年前,就在前面那幢樓裡……” “十二幢?”大媽的臉色驀然一變,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麼,“你要說的是那兩個孩子?” “是啊,那兩個孩子……”說到“孩子”這兩個字,羅飛喟然一嘆,心情也變得沉重起來。 “怎麼又說起這事了呢?太慘了,太慘了啊。”大媽搖著頭連連感慨,似乎並不願意回憶那段往事。 “確實是慘。”羅飛沉默了片刻,轉過臉來問道,“您見過那兩個孩子嗎?” 王大媽默嘆道:“見過的。” 羅飛點點頭,他打開隨身攜帶的公文包,從裡面翻出了一張照片:“您看看,這孩子就是老大吧?” 王大媽把照片接在手裡,湊著路燈端詳。照片上是個眉清目秀的女孩,大約三四歲的樣子。看了一會兒之後,王大媽猶猶豫豫地說道:“有點像,但是也說不准啊。一個是時間太久了,第二個呢,照片上這個小姑娘清清爽爽的,我看到那孩子的時候,根本沒個人樣啊。所以真是不太好認。”

“沒個人樣?”羅飛猜測道,“是那孩子最後被救出來的時候嗎?” 王大媽搖搖頭:“那次我可沒看到,我說的是之前一次。” “之前還有一次?”這事在羅飛的了解之外。 “是啊。之前這倆孩子就被關過一次了。那次是老大自己把房門打開跑了出來,就在小區裡瞎溜達。多好一個小姑娘,穿得像個乞丐。那會兒天氣還涼,我們都穿毛衣呢,小姑娘就光著膀子,只穿了一條棉毛褲,褲子上糊滿了屎啊尿的,頭髮也亂得不得了。”王大媽描述一番之後,又道,“我們看著可憐啊,都湊過去問:'喲,這誰家孩子呀?怎麼沒人管呢?'小姑娘說媽媽不在家,然後只喊肚子餓。大夥就把她領到保安那裡,又買來幾個肉包子給她吃。那狼吞虎咽的呀,就像一輩子都沒吃過飽飯。”

羅飛皺起眉頭問道:“那次被關了幾天?” “聽說有兩三天吧,再長孩子就頂不住了。” 羅飛“嗯”了一聲,又問:“後來呢?” 王大媽說:“後來十二幢的鄧姐到了保安室,認出這孩子和她住一個單元的,樓上樓下。鄧姐說那家應該還有一個小的呢。大家一听就慌了,趕緊去了十二幢。結果發現門鎖著呢,老大出門的時候順手給關上的。於是又打電話報警,警察帶了鎖匠把門打開。我們進屋一看,果然還有一個小寶寶,臉朝下趴在馬桶上,一動不動的,渾身都是屎尿。開始還以為孩子死了,但是一喊,小傢伙倒抬頭看了一眼。鄧姐趕緊回家衝了碗奶粉端過來。小寶寶一聞到奶香,嘴巴一拱一拱地要喝。等一碗奶喝完,才開始哇哇哇地大哭。大夥這才鬆了口氣,知道這孩子算是救過來了。”

“那次你見到孩子媽媽了嗎?” “沒有,後來警察把兩個孩子帶到醫院治療,我就沒跟著了。聽說那天晚上孩子媽媽也去了醫院,但我沒見著。”王大媽頓了頓,又道,“其實我還挺想見見那個女人的,到底是什麼樣的媽,能把自己孩子禍害成那樣。可惜啊,我從來沒在小區裡遇到過她,只是後來在電視裡看過。” 羅飛本來還想和王大媽聊聊這個女人的事,一聽這話知道是沒戲了。於是他換了個目標問道:“你剛才說到的那個鄧姐,她還在這裡住嗎?” “在啊,你想跟她聊呀?”王大媽“嘿”地一樂,“你都不用找她,我告訴你,七點半之前,她准上廣場這來。” “哦,你這麼有把握?” “當然了。每天晚上一幫老姐妹都在這跳廣場舞,鄧姐可痴迷了,那絕對是風雨無阻!”

王大媽說得沒錯,七點鐘一過,各路大媽開始陸續往廣場這邊集合,羅飛想找的“鄧姐”亦在其中。 鄧姐今年六十五了,身形微胖,慈眉善目的,一看就是個熱心人。得知羅飛的身份之後,她非常痛快地答應了對方的請求。兩人便找了個相對安靜的地方開聊。 “沒錯,那家人就住在我樓上,這事的前前後後,我最了解了。唉,用老一輩的話來講,那真是作孽啊!”不管誰回憶起那段往事,都會伴隨著一聲重重的嘆息。 羅飛直接切入正題:“所以對那家的男主人,你應該也很熟悉吧?” “熟悉啊。以前都是一個村的嘛,大名叫李軍,我們都喊他小軍子。” “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那孩子本質不壞,就是結交了一些亂七八糟的朋友,可惜了。”

“具體說說,都是些什麼樣的朋友?” “就是社會上的那些混混唄。小軍子從小學習不靈,初中沒念完就去汽車修理廠當學徒,從那時候開始慢慢和社會上的人混在了一起。後來跟這些人一塊兒出去偷東西,被抓住關了一年的監獄。” “那時候你們還沒搬到這個小區來吧?” “沒有,那會兒還在村里呢。拆遷安置是小軍子出獄之後的事了。當時他們家分了兩套房,不過轉手就賣了一套。因為他爸爸當時得了癌症嘛,要治病,另外房子裝修什麼的也得花錢。” “癌症?那不容易治好吧。” “就是沒治好嘛。他們家也不知道是風水不順啊還是怎麼地,小軍子的爸媽都得了癌症,撐了一兩年,錢也花了,人也沒救過來。落得小軍子孤身一人的。因為他蹲過監獄,街坊鄰居的也不愛搭理他,你想他整天這麼孤單,心情能好嗎?於是又和那些社會上的朋友混在一起。不光偷東西,還吸毒。唉,毒品這東西咱都知道,不能碰的啊,碰了一輩子就毀了。”鄧姐一邊說一邊搖頭,頗有痛惜之意。

李軍的情況了解得差不多了,羅飛開始轉換角度:“說說那個女人吧,她叫秦燕對吧。她和李軍是怎麼認識的?” “也是在外面認識的,具體過程我也不知道,反正就這麼帶回來了。我第一次見她的時候是冬天,衣服穿得挺厚的,但那個肚子向外挺著,一看就知道懷著孩子呢。兩個人也沒辦什麼手續,一塊過日子唄。現在的年輕人嘛,也不講究這些。來年夏天,孩子生出來了,是個小姑娘,長得可漂亮了。小軍子給起了個名字,叫李夢楠。看他那歡喜勁兒,就跟親生的一樣。” 羅飛打斷問道:“怎麼,這孩子不是親生的?” “不是啊,他倆認識的時候,秦燕已經懷著啦。” “那這孩子是誰的啊?” 鄧姐非常麻溜地說了三個字:“不知道。”從她的語氣判斷,她並不是說自己不知道,而是表達“沒人知道”的意思。

羅飛“啊”了一聲,對這樣的回答頗感詫異。 鄧姐解釋道:“秦燕以前在歌廳上班的,和不少男人有過關係。後來肚子大了上不了班,這才跟小軍子回家。那個孩子到底是誰的,她自己也說不清楚。” “這事你聽誰說的?” “小軍子自己說的啊。”鄧姐知道羅飛有些將信將疑,語氣便愈發確鑿起來,“這事肯定錯不了!你想想,一個大男人,無緣無故地誰會給自己扣這麼大個綠帽子。” 如果是李軍自己說的,還真是錯不了。羅飛無可奈何地搖了搖頭,他也算見多識廣的人了,對於這樣的生存狀態還是難免感慨。然後他又問道:“後來那個老二,應該是李軍親生的吧?” “還能個個都不是親生的呀?”鄧姐白了羅飛一眼,似乎在說:你也太狠了吧。

羅飛自嘲般笑了笑。卻聽鄧姐又繼續說道:“小軍子心善,喜歡孩子。不過老大不是他自己生的,他還是有點不甘心,所以隔了兩年,又要了個小二子。這次還是女孩,長得比老大還好看呢。名字還是小軍子給起的,叫李夢嬌。” “家裡有了兩個孩子,他們怎麼養活呀?” “小軍子在外面當保安,當時一個月千把塊的工資,就這麼緊巴巴地過著吧。好在還有個房子,勉強能撐下去。” “秦燕不去上班嗎?” “唉!”鄧姐重重嘆了口氣,用恨鐵不成鋼的口吻反問道,“她能幹什麼呀?都兩個娃的媽了,總不能還去歌廳當小姐吧?” “也是啊,既然找不到合適的工作,還不如在家把孩子照顧好。” 鄧姐卻愈發搖頭:“你還指望她照顧孩子?她要是能照顧孩子,後來也不會發生那樣的事了。” “那孩子誰來照顧呢?” “小軍子啊,又當爹又當媽的。不光要去單位上班,回來還要給娘仨做飯。”鄧姐略一停頓,又用下論斷的口吻說道,“如果沒有他撐著,這個家早就毀了。” 羅飛默默嘆息。其實早在十六年前,現實便已用最殘酷的方式印證了鄧姐的判斷。 當年一家人的生活在李軍的維持下勉力支撐,但隨後發生的一件事打破了這份脆弱的平衡。 大約在李夢嬌出生的兩個月前,李軍的一個朋友帶了另外一個人來李軍家借住,他們連續三天在李軍家吸食毒品。 後來這兩人吸毒後在酒吧里鬧事,被警察給抓了。兩人供出是在李軍家吸的毒。於是警察上門來帶走了李軍。由於秦燕正處於臨盆待產的狀態,李軍隨後被取保候審。 回到家里以後,李軍還以為這事就這麼算了。沒想到一年之後,他卻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喚。事情確實也不大,可以通過繳納罰金判拘役或者管制,但李軍沒有錢。最終法院當庭判了他六個月有期徒刑,罪名是容留他人吸毒。 羅飛來之前已經查閱了相關案卷,對李軍入獄的過程就不再追問。他所關心的是另外一些事情。 “講講李軍入獄之後的事吧。”羅飛的聲音變得低沉起來,“我剛剛聽說,李夢楠曾經有一天自己從屋子裡跑出來過?” “是啊,那次如果沒跑出來,兩個孩子怕是早就死了。” “這種事既然已經發生過一次了,怎麼還能發生第二次呢?” “唉,有什麼辦法呢?當爹的去坐牢,當媽的對孩子不管不顧,能不發生嗎?”鄧姐的話語中透出無可奈何的語氣。 羅飛搖了搖頭,其實他想問你們怎麼不幫幫這倆孩子呢?不過這話似乎有點質問的意思,他得想法找個較為溫和的措辭。 鄧姐看出了羅飛的心思,主動開口道:“其實我也幫過她們的。” “哦?”羅飛露出願聞其詳的表情。 鄧姐道:“第一次出事之後,我主動找過秦燕,我建議她下次出去的時候不要把門鎖住,這樣我們鄰居也可以幫著照看照看孩子。結果秦燕說乾脆我留一把鑰匙給你吧。我想想也行,就從她那兒拿了一把鑰匙。下午秦燕要出去,走的時候對我說:'我出去一下,晚上六點前回來。'到了五點多我端了碗飯想送給孩子吃,用鑰匙開門一看,秦燕已經回來了。我當時還挺欣慰的,心想這總算有點當媽的樣子了。可是好景不長啊。第二次她出門的時候,也是說一會兒就回來的,結果好幾天都沒回來。那幾天我天天給孩子送飯,累點倒沒什麼,只是心裡的壓力太大了,每天晚上都睡不著。” 羅飛點點頭表示理解。 秦燕這一走,等於把照顧孩子的責任全都甩給了對方。兩個孩子那麼小,這要是有個三長兩短的,鄧姐確實承受不起。 “所以你後來也沒堅持下去吧?” “是啊,等秦燕回來以後,我就把鑰匙還給她了。這孩子我不是不想管,真的是管不起啊。” 羅飛的目光看向遠處的十二幢,想像著曾經發生在那裡的悲慘場景。對於那兩個孩子來說,最大的不幸就是攤上了一對不靠譜的爹媽。而外人再怎麼努力,也難以改變她們的淒慘人生。 片刻之後,羅飛再次開口,他把最重要的問題留在了最後:“你知道黑娃嗎?” “黑娃?”鄧姐怔了一下,並沒有立刻想起答案。 “對。我聽說李夢楠很害怕黑娃,但我不知道黑娃是什麼。” “哦——”鄧姐拖了個長音,“我想起來了!黑娃呀,是他們家養的那條小黑狗!” 二十年前的老樓了,樓道裡的照明燈好些已亮不起來。好在樓外有亮光從換氣窗裡透進來,狹窄的樓道還不至於黑暗一片。 潮濕的空氣,霉味直刺鼻腔。羅飛忽然覺得這樣的感覺似曾相識,他凝眉略略想了一會兒,便明白這感覺從何而來——前幾天去拜訪陸風平的時候,那傢伙的住所也是這般老舊破敗的環境。 一個經濟上並不拮据的人,為什麼要選擇如此逼仄的居所呢? 應該是那住所裡有些令人無法捨棄的東西吧? 一路走一路想,不知不覺已來到四樓。羅飛在左手邊停下。 面前是一道鐵質的入戶門。門上的油漆早已斑駁,門楣上的銘牌也落滿了灰塵,不過還能依稀辨出“406”三個數字。 就是這扇門,曾經把屋里屋外隔絕成兩個世界。區區十厘米的距離,卻橫跨生死。 羅飛在門外站了一會兒,試圖去捕捉某種遊蕩在過去與現實之間的情緒。片刻之後,他抬起右手,在門板上拍了兩下。 屋中有人應答:“來了。”聽聲音那人應該就在不遠處。果然,屋門很快就被打開,一個男子出現在門後,他看到羅飛先是一愣,隨後又微笑道:“喲,你怎麼來了?” 這人正是楊興春。 羅飛也報以淡淡一笑,卻沒有回答對方的問題。 楊興春的眼神閃動了一下,他把身體往側後方讓了讓,招呼羅飛道:“進來坐吧。” 羅飛走進屋內。 這是一套老式格局的兩居室,進了門就是客廳。屋裡的裝修和家具都是很老式的風格,一種多年的陳舊感撲面而來。 客廳東首和廚房相連,貼牆處靠著一張四人飯桌。飯桌上擺了三個碗碟:一盤炒土豆絲,一大碗湯,還有一小碗米飯。 羅飛轉過頭來寒暄:“正吃飯呢?” “是啊。”楊興春關了門,接著話頭反問,“你吃了麼?” 羅飛搖搖頭:“沒呢。” “那正好啊,一塊吃。”楊興春搶到餐桌前,拉開另一張折在桌肚下的椅子,“來來來,你先坐,我再弄兩個菜。” 羅飛勸道:“不用麻煩了。” 楊興春堅持:“哎,你到我這兒,還能讓你餓著?不過我這裡比較簡陋,你別嫌棄。” 對方既然這麼說了,羅飛便坐了下來。那邊楊興春從冰箱裡拾掇出一些食材,到廚房操弄了一番。也確實沒什麼好東西,就是一盤炸花生米,一盤西紅柿炒雞蛋,還有一碟子香腸。 楊興春給羅飛添了碗筷餐具,轉身又提了一瓶白酒過來。他坐在羅飛對面,一邊起開酒瓶蓋子一邊說道:“沒什麼好酒,湊合喝點。” “不,今天不能喝酒。”羅飛伸手擋住了面前的玻璃杯。 酒瓶停滯在空中,楊興春的目光從那邊穿過來,凝視著羅飛。 “確實不能喝。”羅飛態度堅決,“喝了就是違反紀律。” 楊興春似乎明白了什麼,他“哦”了一聲:“有公事?那是不能喝酒。” “隨便來點茶水吧。” “好,我也陪你喝茶。”楊興春再次起身,去廚房泡了一壺熱茶。回來時他右手提著茶壺,左手則拿了個黑色的手包。他先給羅飛斟茶,同時隨手把那個黑包放在餐桌貼牆的邊緣。 羅飛把那杯茶接在手裡,帶著三分感慨說道:“我們認識這麼多年了,還是第一次來你家裡。” “家?”楊興春卻搖著頭,“不,這不是我的家。”說話間他給自己也倒了一杯茶。 羅飛不解地“嗯”了一聲。他確信此處早已是楊興春的房產,只不知對方為何要否認此事? 楊興春的目光向四周環視了一圈,表情黯然。隨後他的視線重新聚焦在羅飛身上,解釋道:“這只是我的房子。光有房子不叫家,房子裡有了女人和小孩,那才叫家。” 羅飛愣了一下,露出同病相憐般的苦笑。暗想:原來自己也是個沒有家的人。 楊興春端著茶喝了一口,又問羅飛:“你知道這話是誰說的嗎?” 羅飛反問:“不是你的原創?” “不是。”楊興春把茶杯放下來,看著羅飛道,“說這話的,是這間房子原來的主人。” “李軍?” “對,李軍。他曾是個有家的人,他也知道家的好,所以才說得出這樣的話。”楊興春微微一頓,口氣忽又變得遺憾起來,“可惜啊,他不懂得珍惜。” 羅飛瞇起眼睛看著楊興春,突然問道:“所以你打死了他?” 楊興春被羅飛的話杵到了,他的臉緊繃著,面無表情。半晌之後,他用力擠出絲笑容,以主人的姿態招呼羅飛:“怎麼光說話不吃菜?來,嚐嚐我的手藝。” 羅飛拿起筷子,夾了顆花生米送到嘴裡,若有所思地嚼著。他的目光一直死死地盯住對方。 獵犬一旦咬住了獵物,就絕不會輕易鬆口。 楊興春卻不再和羅飛對視,他的注意力都被桌上的那幾盤菜餚吸引住了,只顧揮著筷子大快朵頤。土豆絲、花生米、炒雞蛋、香腸……每個菜都嚐了好幾圈,一邊吃還一邊自我評價。 “這土豆絲就得切得細,切得細,吃起來就脆。” “花生米是我自己炸的,火候正好。你知道吧,這玩意炸嫩了不香,炸老了吧,那就焦了。” “一吃就知道,這可是正宗的土雞蛋,洋雞蛋絕對做不出這個味。” “香腸是我特意到城東公道鎮上買的,這是龍州最好吃的香腸。關鍵在哪儿知道嗎?用料精到。你嚐嚐,這嚼口,越嚼越香!” 羅飛終於忍不住了,開口道:“沒想到你對做菜這麼有研究。”這話說得不冷不熱的,也不知道是在真心誇讚對方呢,還是要刻意打斷對方的話頭。 楊興春抬頭看看羅飛,說了句:“會做飯的男人,往往都很顧家。” 羅飛“嘿”地干笑了一聲,沒接對方的話茬。 “我知道你笑什麼。”楊興春癟了癟嘴,“你肯定在想:你連家都沒有,還談什麼顧家?其實吧,我也不是自賣自誇,顧家這話,是未婚妻給我的評價呢。” “你有未婚妻?” “有啊,好多年前的事了,所以你不知道。”楊興春把身體靠向椅背,嘴角微微翹起,“那姑娘真的很好,人長得漂亮,性格也隨和。最重要的,她對我的工作很支持。那會兒我經常值夜班,她呢,每天都送夜宵給我吃。有時候是白米粥,有時候是餛飩,有時候是麵條。不管多冷的天,那夜宵送過來都是熱的。當年的保溫杯隔熱並不好,她會把杯子藏在懷裡捂著,然後騎自行車來派出所找我。呵呵,那熱乎乎的夜宵吃到嘴裡,真叫一個香啊!” 聽對方這麼一說,羅飛也覺得這姑娘確實不錯。於是另一個疑惑便隨之而來:“這麼好的姑娘,後來怎麼……” “差點就結婚啦。如果當初結了婚,那我也會是個有家的人。”楊興春閉上眼睛,陷入某種美好的遐想。不過他的雙眼很快又睜開,神色亦黯淡起來,“可惜,後來一切都改變了。” 羅飛追問:“為什麼?” “因為這間房子。”楊興春抬起頭緩緩四顧,他的表情越來越沉重。最後他幽幽嘆息了一聲,看著羅飛說道:“你知道嗎,這裡其實是一座墳墓。” 對方說得如此認真,讓羅飛禁不住也有些陰森森的感覺。他知道在這間房子裡曾經發生過的可怕往事,但因此稱其為墳墓,是不是有點太誇張了呢? 楊興春略略沉默片刻,又補充了一句:“兩個家的墳墓。” 兩個家?一個指的是李軍,另一個應該是指楊興春自己吧。李軍的故事羅飛已經了解,可楊興春呢?他的家為什麼也被埋葬在這裡? 楊興春看出羅飛所想,主動說道:“我給你講個故事吧,我和這房子之間的故事。”他一邊說一邊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端起茶杯湊到嘴邊啜了一口。 “好啊。”羅飛擺出洗耳恭聽的姿勢。 楊興春用茶水慢慢滋潤著自己的口唇和咽喉,良久之後才吞入腹中。他要講的那個故事,多半漫長而又曲折。 “第一次和這房子打交道,應該是十六年前了。那會兒我剛剛從部隊退伍下來,分配到高嶺派出所當個小片警。我記得當時是三月底,剛剛開春,天氣還是挺冷的。那天中午我接到指揮中心的調度電話,說是轄區內有嬰兒被鎖在屋裡了,要我出個警。這種事以前也遇到過,通常就是家長臨時出門倒個垃圾什麼的,沒帶鑰匙結果門還反鎖上了。這也沒什麼麻煩的,叫個備案的鎖匠過去,三五分鐘就能解決。到了現場——”楊興春抬手往門口方向指了指,“就是這扇門外,才知道情況不一般。有兩個小女孩被關在房子裡,家長卻不知哪兒去了。後來老大,一個三歲多的女孩自己開門跑了出來,但她出來的時候把門又給鎖上了,而屋裡還有一個更小的嬰兒。” 羅飛若有所悟地點點頭。很顯然,楊興春所說的正是李夢楠第一次從家中跑出來的那件事。這事羅飛剛剛聽王大媽講述過,但他並不知道,那個到現場出警的警察原來就是楊興春。 楊興春繼續往下說:“那個大孩子當時就站在門邊。那麼冷的天,小姑娘還光著膀子,身上那件大外套一看就是好心人臨時找來給披上的。孩子滿身的屎尿,頭髮裡都生了蛆,沒個人樣。這得是多少天沒人管了呀? “當時也來不及多問,趕緊讓鎖匠先開門。那傢伙的技術倒不錯,三兩下就把鎖給弄開了。我們衝進屋找孩子啊,一開始還真沒找到。最後找到了,你知道在哪兒?在廁所裡!那小孩就趴在馬桶邊上,擺著要湊到馬桶裡喝水的姿勢。” 說到這兒,楊興春特意停下來看了羅飛一眼。後者情不自禁地咧了咧嘴——在馬桶裡喝水?這個細節先前王大媽並沒有講到,這驀然一聽,著實令人動容。 楊興春配合羅飛的情緒輕嘆了一聲,又繼續說道:“開始還以為那孩子死了,但過去一摸吧,還有一口氣呢!趕緊抱起來,先餵了點水喝,然後有鄰居阿姨端來一碗熱奶,孩子咕嘟嘟地把奶喝完,這才稍稍有了些生氣。我趕緊又叫了救護車,帶著孩子們去醫院檢查。這一路上都是我抱著那個嬰兒。按理說一歲多的孩子,正是認生的年紀,看見生人不得哇哇大哭嗎?可那孩子卻用小手緊緊地抓著我,一刻也不肯松。”說到這裡,楊興春微微瞇起眼睛,露出極為唏噓的神色,他感慨道,“那一天,我真正理解了什麼叫作救命稻草。那孩子抓著我,就像是抓住了生命中的最後一絲希望。我能強烈感覺到她求生的意願,那是所有生物最原始的本能。” 羅飛知道楊興春為何唏噓,因為那孩子最終還是未能逃脫可怕的劫難。而楊興春作為曾經的救難者,對這場悲劇肯定會有更深的感觸。 感慨過後,楊興春的思緒又切入回憶之中:“到醫院查下來,兩個孩子都嚴重的營養不良,尤其是老二,一歲多了,還只會爬,屁股只有巴掌大;老大也好不到哪去,小姑娘下身多處潰爛,都是長期不換尿不濕給捂出來的。 “我記得當時有個女護士給孩子們洗了澡,她是一邊洗一邊流眼淚。後來她偷偷告訴我,兩個孩子的嘴裡也有大便,估計實在是餓壞了,把大便當成了僅有的食物。咱是個大老爺們,不能像小姑娘一樣哭哭啼啼的,但心裡也一陣陣地發酸。說實話,我還從來沒見過這樣遭罪的孩子。我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父母能把孩子帶成這樣。 “後來向周圍的鄰居了解情況,得知稍大的小女孩叫李夢楠,另一個嬰兒叫李夢嬌。孩子的父親叫李軍,母親叫秦燕。當時李軍因為容留他人吸毒,被判了六個月徒刑,正在號子裡服刑。而秦燕則失去了聯繫,據說有兩三天沒在小區裡露面了。 “我把情況報到所裡,所裡組織人手打探秦燕的下落。到了傍晚時分,終於在秋雨路的一家網吧裡找到了。我同事把秦燕帶到了醫院。那個女人啊,怎麼說呢?看樣子倒不像是個壞人。穿著打扮都普普通通的,就是眼睛裡沒什麼神采,反應也稍有點遲鈍。當時我問秦燕,你怎麼能把孩子丟在家裡不顧呢?秦燕回我說:'我自己都顧不了,哪還顧得了孩子?'後來聽說,這個女人不會燒飯、不會洗衣服,什麼都不會。有一次,她向鄰居討了兩個雞蛋給孩子吃,折騰半天居然不會煮,最後還是把雞蛋拿回來,讓鄰居給幫忙做熟。” 羅飛在一旁暗自搖頭:一個連雞蛋都煮不熟的女人,如何有資格成為兩個孩子的母親? 楊興春也露出無奈的苦笑:“對這樣的女人,我也不知該說些什麼才好,只能先帶她去病房看孩子吧。見到兩個女兒之後,秦燕倒也哭了。她一手抱起老二,一手摟著老大,看起來也是挺傷心的。我在旁邊陪著,心想:怎麼說也是當媽的,終究還是心疼孩子,現在主要是生活不太穩定,自理能力又差,以後應該會好起來的。嘿嘿,後來證明,這純屬我一廂情願的臆測而已。 “醫院本來要留兩個孩子繼續治療的,但秦燕堅持要帶孩子回家。因為她是孩子的合法監護人,我們也沒有權利反對。不過這次孩子跑出來自救,事情也鬧得挺大。社區啊、派出所啊都開始關注了。那天晚上,大家一塊把母女三人送回家,居委會特意花錢請了四個老太太,把屋里屋外徹底打掃了一遍。那裡面全是屎啊尿啊,根本不像人待的地方。” “當然了,大家對母女三人的幫助可不只是打掃衛生這麼簡單。考慮到李軍尚在服刑期間,這個小家庭等於沒了經濟來源,居委會還決定對這家人實施經濟資助。當時確定的救濟款是每個月八百塊——”楊興春頓了頓,他抬頭意味深長地看了羅飛一眼,然後又拖著腔調說道,“而發放救濟款的任務呢,就交給了我。” “嗯——”羅飛心領神會地點點頭,道,“這可是個棘手的工作啊。” “沒錯。”楊興春伸出指尖,在桌面輕輕叩了兩下,“我的責任可不是把錢發下去這麼簡單;更重要的,我得監督秦燕,保證這筆錢確實用於母女們的日常生活,而不是被她自己亂花。” “那當然了。如果只是發錢,居委會那麼多大媽誰不能發,幹嗎要找你這個警察呢。” “羅隊長真是個明白人!”楊興春頓了頓,繼續說道,“為了完成好這個任務,我還特別想了一個發錢的辦法——把每個月的救濟款分成四次發放。也就是一周一次,每次給兩百。這樣我每週發錢的時候都會去秦燕家裡看看,保證孩子們的生活處於正常狀態。我以為這樣就可以控制住秦燕,督促她照顧好自己的孩子。” 羅飛表示贊同:“這方法不錯。” “可你知道的,這事最後還是被我搞砸了。”楊興春嘴角微微一挑,露出苦笑。這笑容中帶著三分自責,七分無奈。 羅飛“哦”了一聲,靜待下文。 “其實吧,一開始效果還是不錯的。”楊興春把身體靠在椅背上,向上翻著眼皮,擺出一副自我安慰的姿態,“從三月底到六月份,我一共發出了十一筆救濟款,總共兩千兩百塊。這期間母女三人的生活看起來還不錯啊。我每次去送錢的時候,兩個孩子都在,家裡也拾掇得挺好。然後我會帶秦燕去買點生活必需品,幫她送回家才走。” 羅飛插話道:“你去送錢,是每周有個固定的時間呢,還是看你什麼時候有空?” “主要還是看我什麼時候有空。因為我平時工作也挺忙,時間上確定不了,所以還是採取比較靈活的方法。我去之前呢,都會提前給秦燕打個電話,我們大概約好了,讓秦燕在家裡等著。” “如果這樣的話,”羅飛提醒對方,“你每次看到的情形,不一定是孩子們真正的生活狀態啊。” “你的意思是——”楊興春沉吟道,“因為我去之前都會通知秦燕,所以她能夠提前作好準備。刻意給我留個好印象,以便能順利拿到那筆救濟款?” “沒錯。而母女三人平時真正的生活狀態,多半你是看不到的。” “我的確忽略了這個問題。”楊興春嘆了口氣,又道,“現在回想起來,其實有些事情還是暴露出了一些苗頭,可惜我當時並沒有重視。” “哦,比如說呢?” “比如說秦燕的外婆曾經報過警,說秦燕又把孩子關在屋裡不管了。” “秦燕的外婆?”羅飛略顯詫異。 “對啊,怎麼了?” “她有親屬的啊,我還以為……” 楊興春明白羅飛的意思了:“你以為她是個沒人管的孤兒?不是的。不過呢,跟孤兒也差不多。” “哦?說說看。”羅飛對這個女人的身世產生了興趣。 “秦燕的母親未婚先孕,孩子的父親是誰怕是連她自己都不清楚。她把秦燕生下來之後,就跟著另外一個男人走了,現在已經在四川那邊結婚生子,幾乎不和家里人來往。秦燕從小跟著外公外婆長大,不知道親爹在哪裡,和親媽一輩子也沒見過幾面。你說說看,這和孤兒有多大區別呀。” 羅飛輕輕一嘆,說了聲:“難怪。”之前他一直不太理解,秦燕身為一個女人,怎會如此欠缺人倫之心?她從小就從未享受過母愛,又怎懂得用母愛來關懷自己的女兒。 這個困惑解開之後,羅飛又切回先前的話題:“好了,你繼續說吧,關於秦燕外婆報警那事。” “那老太太一共報過兩次警,不過第一次呢純粹是一場誤會。”楊興春喝了一口茶,又詳細說道,“我記得那是四月份的事,老太太有好幾天聯繫不上秦燕,不放心,就跑到祥馨苑小區來看孩子。結果敲了半天門,屋裡也沒人應聲。老太太就慌了,懷疑秦燕又自己跑出去了,兩個孩子被關在家裡這麼久,怕是已經出了事。於是就給派出所打了電話。我這邊接警以後也緊張啊,連忙叫了鎖匠,趕過來把門打開了,我們急匆匆進了屋,跑到臥室裡一看,卻見秦燕帶著兩個小孩在床上正睡著呢。這邊秦燕醒了之後,還一個勁兒罵那老太太,怪她吵了自己的覺。我們在旁邊聽著也挺不舒服的。你說這事鬧的,多尷尬呀。” “這樣啊……確實有點幫倒忙的感覺。”羅飛沉吟了一會兒,又建議道,“其實老太太可以配一把房門鑰匙嘛,這樣不就可以時常來看看孩子了嗎?以後再遇到類似的事情,也不至於鬧出這麼大的動靜。” 身為鄰居的鄧姐都曾拿鑰匙照料過那兩個孩子,外婆更是義不容辭才對。而且老太太和孩子有血緣之親,不該像鄧姐那樣有怕受牽連的後顧之憂。 楊興春攤攤手說:“我們也是這麼想的啊,但老太太不肯要。” “為什麼?” “之前老太太曾經配過一套鑰匙,但後來秦燕總說家裡少了這個,少了那個,都怪在老太太頭上。老太太受不了那個委屈,就把鑰匙還給對方了。這個結一直沒解開,秦燕對老太太的態度又那麼惡劣,老太太能拿這鑰匙嗎?” “這樣啊……那還真是……”羅飛話說了一半說不下去了,因為他也不知該如何評價。都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但這家人的經屬實是太難唸了。還是把話題切回到事件本身吧。 “因為第一次報警鬧出了誤會,所以老太太第二次報警的時候,你們就不再重視了,對嗎?”羅飛猜測著問道。 楊興春點了點頭。 “你出警了嗎?” “沒有。”楊興春沉默了一小會兒,又道,“不過我還是做了一些調查的。” 羅飛“嘿”地干笑了一聲:“都沒有出警,怎麼做調查?” “我問了老太太,有沒有聽見孩子在屋裡拍門,或者是哭喊的聲音。老太太說沒有。然後我又問了同一單元的幾個鄰居,她們也說那幾天沒聽見什麼異常的狀況。我就想:畢竟那孩子已經三四歲了,如果真是身臨絕境,總得在屋內鬧出點動靜來吧?” “所以屋裡沒有聲音,你就覺得孩子應該沒事?” “是啊。”楊興春解釋道,“之前秦燕把孩子鎖在家裡,鄰居們都會聽見李夢楠拍門和呼喊的聲音。所以我想,這次母女幾個或許又是在里屋睡覺呢,要不就是秦燕帶著孩子出去玩了。” “這麼判斷倒也符合邏輯,只不過……”羅飛搖著頭道,“這事關係到兩個孩子的性命,只從邏輯上來判斷未免有些草率。” “你說得沒錯。”楊興春下意識地低下頭,似乎在逃避著什麼。 羅飛捕捉到對方的自責情緒,便敏感地問道:“就是這次出的事?” “那倒不是。”楊興春抬起頭來,繼續回憶道,“其實老太太第二次報警之後,我多少還是有些不放心的,所以沒過兩天就約了秦燕去送救濟款。到了家裡一看,大人孩子都好好的。所以這第二次報警或許也是一場誤會吧。” “或許……”羅飛聳聳肩,對這樣的用詞不甚滿意,隨後他又強調說,“無論如何,既然你第二次沒有出警,那老太太就不會再報第三次警了。所以當孩子們最終出事的時候,她們早已失去了通過外祖母來求助的渠道。” “是啊……正是因為我的主觀臆斷,才造成這樣的惡果。”楊興春苦笑著坦承,片刻後,他進一步說道,“其實後來出事的那根導火索,也是被我給點燃的。” “哦?”羅飛瞇起眼睛,用審視般的目光緊盯著對方。 楊興春嘆了口氣,悠悠說道:“那是六月份了,再過一個月李軍就會刑滿釋放。我一直都盼著,心想只要堅持到李軍出獄,我的責任就卸下了。可老天爺偏偏不遂人願!就在六月頭上,我們轄區內發生了一起搶劫殺人案。那案子影響非常惡劣,市委領導下了死命令,限期破案。這種無頭案子你知道的,案情分析基本沒用,只能以案發現場為中心展開排查。當時街頭也沒有那麼多監控探頭,查起來全靠人海戰術。我兩天內跑了三條街道,沿街商舖,過往行人,一個個地問,真是快把腿都跑斷了。這還不算完,回所裡還要把厚厚一沓的筆錄整理一遍……總之那幾天忙得昏天黑地的,真的沒精力去管其他事情。” 羅飛問道:“你是不是忘了給秦燕送救濟金了?” “那倒沒有。只是實在沒時間上門了,所以就打電話給秦燕,讓她自己到派出所來取。” 羅飛點點頭。這麼處理倒也無可厚非。 “秦燕來了之後,我還特意問她:'孩子怎麼樣?'她回答說:'都在家裡,好好的。'”楊興春沉默了片刻,然後又自嘲般冷笑一聲,道,“我居然就信了她的話。” “她在騙你?” “事實上她已經兩天沒回家了。” “是嗎?” 楊興春看看羅飛,苦笑道:“你剛才說的沒錯,前幾次我去送救濟金時看到的情景並不真實,都是秦燕刻意做給我看的。她還是會經常外出,把兩個孩子扔在家裡不管不顧。每次知道我要來了,她就會提前回家拾掇一番。” “這次你沒有去,所以她也不需要回家了?” “是的。”楊興春黯然道,“就是因為我的這一次失職,最終出了那件事。” 羅飛沉吟了一會兒,微微皺眉道:“我不是很理解……僅僅因為你一次不上門,就釀成了悲劇嗎?難道以前秦燕只有你上門的時候才回家?可你一周也只去一次而已。如果是這樣的話,兩個孩子早就挨不過去了吧?” “她也不是說一周才回一次家,大概兩三天回一次吧。每次出門之前,也會給孩子留一些飲水和食物甚麼的。關鍵是只要我每週都去,她心裡就有一種壓力,得時不時回家看看孩子,要不然沒法在我面前交代。而我一旦不上門了,在她看來那份壓力就突然間消失了。所以拿到錢的那天她就沒有回家,而是想出去好好放鬆一下。” 楊興春說到“放鬆”這兩個字的時候,特意加重了語氣,似乎要強調某些事情。羅飛注意到這個細節,立刻追問:“怎麼個放鬆法?” 楊興春“嘿”地干笑一聲,說道:“她去了一個地下迪廳,用剛剛領到的救濟金買了一份毒品……” 毒品?羅飛默然搖了搖頭。話到此處,已不需要再多問什麼,因為他已經清晰地看到了那兩個孩子即將面臨的悲慘命運。 楊興春也陷入了沉默。他拿過桌邊的那個黑包,從包裡掏出一盒香煙來,然後他用眼睛瞥著羅飛,抖了抖煙盒,示意:來一根嗎? 羅飛搖手道:“我不抽。”隨後他端起面前的茶杯,形式般地喝了一口。 楊興春便掏了根煙,自己給自己點上。他深深地吸了一大口,屏氣片刻,又將從肺部返上來的煙霧從鼻腔中噴出。伴隨那煙霧同時而出的,還有一聲悠長的嘆息。這口煙抽完,他又開始繼續講述。 “幾天之後,那起搶劫殺人案破了,我們終於能歇上口氣。這時我想起好多天沒見著倆孩子了,於是就給秦燕打電話,想約個時間去看看,但對方的手機卻一直打不通。我有點不放心,乾脆下班之後直接過去。在屋外敲了半天門,也還是沒人應聲。後來對門的鄰居正好回家,告訴我說有一個禮拜沒見著秦燕了。我一聽這話就知道不好。前幾天秦燕來取錢的時候說過倆孩子都在家,而她自己卻一個禮拜不見踪影,這意味著什麼?這下我也顧不上什麼誤會不誤會的,趕緊叫鎖匠來開鎖。 “門一打開,一股臭味撲面而來。我的心頓時就沉到了谷底。三月份那次進屋的時候,屋子裡也很臭,但那隻是屎尿的臭味。而這一次的臭味明顯不同。身為警察,我太清楚這種臭味意味著什麼了……” 楊興春把香煙湊到嘴邊,再次深深地吸了起來。他一口接一口地,煙霧吞吐不停。他想藉這煙霧沖淡在記憶中縈繞不去的那股惡臭,但一切努力都是徒勞,那氣息早已烙印在他的靈魂深處,永難消散。 真正有意義的,是要鼓足勇氣去直面那段回憶。 “我一步步走進屋內,很明顯那股臭味是從臥室里傳出來的。臥室的門也關著,但是從門板和門框的縫隙來看,門並沒有上鎖,只是虛掩而已。我伸手推了一下,卻沒有推動。我有些奇怪,仔細一看,才發現門縫裡塞著一大塊抹布。正是這抹布卡死了門板和門框之間的縫隙,使得臥室這扇門關得很緊。當我注意到這個細節的時候,我的心驀然一沉——我突然間明白了,為什麼這些天來秦燕經常外出不歸,可是卻沒人在屋外聽到過孩子的哭喊。” “因為秦燕用抹布把臥室門卡死了,所以兩個孩子無法離開臥室。她們只能在臥室裡哭喊拍門,而這些聲音無法穿過客廳傳到屋外。”當羅飛說出這個殘酷的真相時,他的心也痛得陣陣揪緊,他忍不住要追問,“可她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她不想讓孩子跑出來,也不想讓別人聽見孩子的哭喊。她覺得這些事會讓自己很沒有面子。” “她自己又不回家,這不是刻意把孩子往死路逼嗎?” “也許她出門的時候還是想著要回家的,但是真出去了又管不住自己,尤其是吸了毒品之後。” 羅飛搖搖頭,覺得無法理解,但他知道,這些就是曾經發生過的事實。他更進一步想到:自己現在正身處事件發生的現場!這讓他情不自禁地轉過頭,目光向著不遠處的臥室看去。 那扇門仍然虛掩著,依稀之間,羅飛似乎聽見了急促的拍門聲和淒厲的哭喊。他逃避般收回了目光,同時喃喃說了聲:“太慘了。” “是的,太慘了。”楊興春跟隨著羅飛的話語,在隨後的十多秒鐘裡,他保持著一動不動的姿勢,像是一具穿越了時空的雕塑。後來他終於緩緩轉頭,目光同樣看向了那道臥室之門,而他的記憶亦隨之走入那片最終的禁忌之地。 “我用力把那扇門推開,隨後便看到一副地獄般的慘狀。那個叫作嬌嬌的嬰兒,曾經多麼的乖巧可愛。此刻她卻以一種可怕的姿態橫屍在床,她那殘缺不全的身體已經開始腐爛,正散發出陣陣惡臭。”說到這裡,楊興春痛苦地閉上眼睛,似乎想從那段記憶中掙脫出來。 羅飛在沉默中等待了片刻,追問道:“李夢楠呢?” “李夢楠……”楊興春睜開眼睛看向羅飛,“你應該知道的,她僥倖活了下來。”略作停頓之後,他又補充道,“我進屋的時候,這孩子就躺在臥室門邊,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我猜她肯定是竭力想要打開臥室門,好逃出去。可是這門大人在外面推都費勁,她怎麼可能從裡面拉得開?” 李夢楠畢竟比李夢嬌大了三歲,已經具備相當的獨立行動能力。而秦燕離家時也在臥室裡多少留下些飲食,所以李夢楠才能在這場悲劇中倖存吧。 不過還有一個情節,楊興春為何始終不提?羅飛只好又主動詢問:“那黑娃呢?” “黑娃?”楊興春好像不明白羅飛在說什麼。 “秦燕家養的一隻狗。你在現場難道沒有看見嗎?” “你說那隻小黑狗啊?”楊興春又吸了一口煙,說,“我知道。那是五月頭上秦燕從外面抱回來的,它的名字叫'黑娃'?其實我不太支持她們養狗。不過李夢楠好像特別喜歡,我看她和小狗一塊玩得挺開心的,也就默許了。現在回想,這又是個錯誤。如果沒有這隻狗的話,嬌嬌也不會那麼慘。” “怎麼了?” “有些細節我本來不想說的,不過既然你都問了……”楊興春猶豫了一會兒,終於說了出來,“我進到臥室的時候,那狗正在吃嬌嬌的屍體。” 原來如此,羅飛深吸了一口涼氣。難怪楊興春剛才用了“殘缺不全”這四個字來形容女嬰的身體,又難怪“黑娃”二字會成為李夢楠記憶中的夢魘! “現在你能理解我的心情了吧?當我第一次走進這間屋子的時候,嬌嬌曾用她的小手緊緊地抱住我的胳膊,好像我成了她的救世主,可我最終沒能救她。後來我把她的屍體抱走的時候,我記得那種感覺,輕飄飄的,沒有一絲分量。但曾經這也是一個生命啊!她在這個世界上真實地存在過。而她的一切,都已被這間屋子所埋葬。”楊興春神傷地訴說著,最後他抬手指向四周的空間,看著羅飛問道,“你說說,這是不是一座墳墓?” “對秦燕一家來說,是的。可是對你來說又為什麼呢?”羅飛和楊興春對視著,“你的故事,是不是只講了一半?” 楊興春把最後一截香煙抽完,他臉上的表情慢慢有了變化。先前的悲傷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種決絕和堅毅。最後他把煙屁股按在桌上,狠狠地掐滅。這時他突然又笑了,反問羅飛道:“其實你真正感興趣的,是另一半的故事,對嗎?” “那天我推開臥室門,走進了那間屋子。屋子裡有兩個孩子。李夢嬌死了,李夢楠活著。死了的那個固然很慘,而活下來的呢?嘿嘿,未必就會幸福。”楊興春端起面前的茶杯,咕嘟嘟地連喝了好幾口。那茶已經有些涼了,但他仍喝得酣暢淋漓。或許他本無意品味茶香,他只是話說得有些多,需要一點茶水來解渴。 羅飛明白對方的意思,他亦點頭道:“在幼年時期遭遇這樣的事情,肯定會給李夢楠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 “這種創傷的影響恐怕一輩子也難以消除。”楊興春頓了頓,又道,“在十六年前,正是我首先發現了這種影響的存在。” “哦?” 楊興春詳細說道:“那件事發生之後,警方很快就逮捕了秦燕,最後她以過失殺人罪被判了十年徒刑。秦燕被捕的時候李軍還沒出獄,於是照料李夢楠的任務就落在了我的頭上。你肯定有些奇怪,這種事怎麼會交給我呢?的確啊,李夢楠一個小姑娘,交給我照料確實不太合適。其實一開始社區上也是想找個女同志的,可李夢楠一定要跟著我。只要我一離開,她就大哭大叫的。考慮到她受到那麼大的刺激,情緒還很不穩定。所以大家也不敢勉強她。” 羅飛插話道:“李夢楠為什麼對你這麼依賴?” “因為她知道是我救了她吧。”楊興春瞇著眼睛,再次陷入回憶,“那天我來到現場,發現李夢楠還有氣,便趕緊叫了救護車。然後我抱著她下樓。當走到樓外的時候,可能是受到陽光的刺激,小姑娘突然甦醒了,她睜開眼睛看了我一眼。那種眼神我永遠也忘不了,充滿了恐懼,充滿了絕望。看著你的時候,就像用鋒利的鐵爪在你心口上抓了一把似的,痛得叫人受不了。我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這樣的眼神,我只能把她抱得緊緊的,盡量安慰說:'叔叔來了,一切都好了,一切都好了。'說來也神奇,雖然李夢楠還那麼小,又那麼虛弱,但她竟然聽懂了我的話。我看到她的表情明顯變了,她用小手抓住了我的衣服,然後慢慢閉上了眼睛。原來她的嘴角是緊繃著的,那會兒也鬆弛下來,總之就是很安全,很滿足的樣子。我相信就是這短短的幾秒鐘讓李夢楠記住了我。所以她才不願意和我分開。” 羅飛點點頭,對這樣的感情表示理解。不過他仍然心存疑慮:“不管怎麼樣,讓你一個單身小伙子照顧這麼個小女孩,終究是不太方便吧?” “我也不是完全單身啊。”楊興春用提醒的口吻說道,“你忘了嗎?我有個未婚妻。當時我們已經住在一起了。出了這個情況之後呢,我和未婚妻商量了一下,她也覺得小姑娘挺可憐的,答應幫我一塊照料。這不就方便了嗎?所以這個任務最終還是交給了我。” 楊興春再次提起自己的未婚妻。從語氣上來看,他對那個女人仍然保持著十足的好感。 羅飛很想知道這間房子究竟是如何毀掉了楊興春和愛人之間的生活,但他又不想打破交談中的邏輯線。所以羅飛暫時忍住這事沒問,而是重新切回到先前的話題:“剛才你說了,是你首先註意到李夢楠的心理創傷,那具體有什麼樣的表現呢?” 楊興春道:“她變得很沉默,幾乎不會主動與別人說話。她的性格也和其他孩子不太一樣,非常膽小、敏感。另外她還落下了一個怪脾氣——就是再也不敢一個人待在房間裡。” “幽閉恐懼症。”羅飛點著頭,緩緩說道,“那樣悲慘的經歷,肯定會成為她終生難忘的夢魘。” “這也難說。”楊興春看著羅飛,模棱兩可道,“其實這事吧,既難忘,也容易忘。” “哦?”羅飛皺起眉頭,顯得不太理解。 “那孩子被我救出來之後,在醫院裡昏迷了一天兩夜,直到第三天早晨才甦醒過來。而她醒過來之後呢,似乎已經忘掉了自己的經歷。” “是嗎?” “當時這件事已經刑事立案了嘛,所以等李夢楠身體恢復之後,刑警隊那邊便有人過來給她做筆錄。但是問起那幾天發生的事情時,小姑娘卻什麼都不記得了。”楊興春頓了頓,又補充道,“當時她的眼神是很迷茫的,確實是不記得,而不是說刻意要迴避什麼的。” “心因性失憶症。”羅飛再次拋出專業詞語,隨後他又驗證般問道,“這種失憶應該是有所選擇的吧?” “沒錯。她只是忘記了被鎖在屋子裡的那些事,其他的事倒還記得。另外有趣的是,她能記得爸爸媽媽,也記得鄰居阿姨,但她卻不記得自己的妹妹和一同被關在房間裡的那條小狗。” “那並不是真正的失憶,只是出於自我保護的本能,把一些極度恐怖的回憶隱藏了起來。那些記憶存在於她的潛意識裡,並未消失。所以她才會患上幽閉恐懼症。” “沒錯。”楊興春豎起一根手指,深表贊同,“我說的既難忘,也容易忘,就是這個意思。” 羅飛進一步分析道:“她隱藏了痛苦的記憶,唯獨對你印象深刻。是你把她從絕境中拯救出來的,在你身上寄託著小女孩所有的安全感。” “所以說,我就是最適合照顧她的那個人啊。” “嗯。你們當時相處得不錯?” “不是不錯,是很好。小姑娘對我非常依賴,就像你說的,我能給她安全感嘛。另外我的未婚妻是個很細心的人,在生活方面能做到無微不至的那種。”楊興春微微閉起眼睛,嘴角露出溫馨的微笑,似乎在享受某段愉快的回憶。片刻後,他又自信地說道,“我甚至可以說,和我們在一起的那兩個月,就是李夢楠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 “只可惜這幸福太過短暫。當李軍出獄之後,一切又發生了改變,對嗎?” “沒錯。”楊興春攤著手,神情無奈,“李軍是李夢楠的父親,我們肯定要把孩子交還給他的。” “我聽說李軍對孩子還不錯啊。” “這話得看怎麼說了。如果和秦燕比的話,那當然是好多了。最簡單的,如果李軍在家,兩個孩子至少能吃飽。但要和正常人家比的話,嘿嘿……”楊興春乾笑了兩聲,提醒羅飛道,“你得知道,李軍自己也吸毒的。” 羅飛嘆了口氣,他很清楚吸毒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意味著什麼:“說說後來的事吧。” 楊興春揀起桌上的那盒香煙,又抖出一根來叼在嘴上。他一邊點火一邊含糊不清地說道:“李軍領走了李夢楠,不過他們並沒有回家。”火點上之後深吸了一口,然後抬起頭四顧而言,“這屋子裡發生了這麼慘的事情,身為父親,確實是難以面對。” 羅飛推測道:“他們另外找了房子?” “嗯,租了一套平房,老城區,一個院子裡好幾戶的那種。便宜嘛。” “所以你就把這套房子給買下來了?” 楊興春吐出個煙圈,苦笑道:“我不買,誰買?” “那會兒李軍剛出獄,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手頭上肯定比較困難嘛。我一個是不放心,也想孩子,就經常過去看看。有一次李軍告訴我,他想把房子給賣了,有點現錢,日子能好過一些。可是託人打聽了一圈,那房子根本沒人敢買。” 羅飛默然點頭。房子裡發生過那樣悲慘的事情,就是座凶宅呀!誰會願意買這種房子。 卻聽楊興春又繼續說道:“當時我不是正要結婚嘛,手裡有筆錢,就是準備用來買房子的。看到這個情況,我就想:得了,乾脆我把這套房子買下來吧。” “這個……”羅飛蹙起眉頭,“你未婚妻能同意嗎?” 楊興春非常坦率:“當然是不同意啦。你想想,哪個女人願意買套凶宅當婚房?再懂事的女人她也接受不了啊。可是我這個人呢,脾氣倔得很,只要我認准了,誰也沒法改變我的主意。就因為這事,我們倆大吵了一架。” 羅飛猜測道:“你們也是因為這事分手的?”之前楊興春說過這間房子是兩個家的“墳墓”,故有此問。 楊興春卻搖頭:“那倒不至於。我未婚妻雖然不同意我買這套房子,但她也理解我的初心。還不是為了那個小姑娘?那會兒是八月底了,李軍手裡沒錢,李夢楠連幼兒園都上不了。她知道這事也著急呢。我很了解她,骨子裡是個善良的女人。我們倆吵架歸吵架,女人嘛,以後多哄哄就是了。要說她為了這房子就離開我?這事不太可能。” “那這房子價格上應該要便宜一些吧?” “沒便宜多少。”楊興春抖了抖煙灰,傲然道,“我可不想乘人之危。再說了,我們做警察的,本來也沒那麼多顧忌。當時給了十二萬——十六年前啊,一次付清。” “一次付清?”羅飛咂咂嘴,“這不太妥當啊。” 楊興春“嘿”的一聲:“我知道你想說什麼——還真被你說準了!我應該把這筆錢掌握在自己手裡,分批慢慢支付,就像當初通過救濟款來控制秦燕那樣。可惜啊,我當時太想改善他們父女倆的生活了。而且我覺得李軍畢竟是個男人,總該有點責任感的,就沒考慮太多。現在想想,一個吸毒人員,手裡一下子有了十二萬現金,這事得多不靠譜!” “那後來怎麼樣了?” “後來?後來我還真被他糊弄了一陣子。”楊興春用拇指尖在頭皮上蹭了蹭,帶著自嘲的口吻回憶道,“我記得那陣子每到週末,我都要去看看李夢楠,帶點零食玩具什麼的。開始那一陣吧,真沒發現什麼不對。那片平房是老舊一點,但家裡物件置得挺齊,感覺父女倆的生活是沒什麼問題。李軍說自己又找了工作,一切都挺好。李夢楠的情緒也不錯,有一次剛好李軍給買了新衣服,小姑娘穿得美美的,還表演了幼兒園裡學到的舞蹈——你看看,多好啊!” “實際是有問題的?” 楊興春夾著香煙在空中點了點,加重語氣說道:“有很大的問題!” 羅飛凝目以待。 楊興春吸了一口煙,繼續說道:“等我發現的時候已經快到冬天了。那個週末我照例去看孩子。進門之後看到李夢楠一個人坐在屋子最裡面的牆角,表情呆呆的。我喊了一聲,小姑娘身體一抖,好像受了很大的驚嚇。我就走過去問孩子你怎麼啦。小姑娘也不說話,只是流眼淚。我感覺不太對勁了,連忙去找李軍。李軍當時在屋外抽煙呢。我問這孩子怎麼回事啊,好像嚇著了似的。李軍就給我解釋,說他昨天晚上上夜班,走的時候把屋門給鎖上了。結果半夜李夢楠醒了,她自己打開窗戶從屋子裡爬出來,穿著單衣在院子里站了有兩個小時。 “我一听就急了,我說你不知道這孩子遭過什麼罪嗎?怎麼還把她一個人關在屋裡?李軍就開始訴苦,說:'我也沒辦法呀,我是蹲過號子的人,工作不好找,只能上夜班。你說我去上班了,深更半夜的孩子一個人在家,我不把門鎖上,能放心啊?' “這話貌似也沒什麼毛病。於是我又提出幫他找一份白天的工作。但李軍卻不太積極,說什麼那太麻煩你啦,又說這孩子也不能老這樣吧,總得慢慢鍛煉,多來幾次也就沒那麼膽小了。” 羅飛心中一凜,下意識地接了句:“這可不行。”他知道那孩子本已忘記了那段可怕的記憶,這種“鍛煉”豈不是要把她重新推入痛苦的深淵? “當然不行。”楊興春附和羅飛的說法,語調卻是冷冰冰的,隨後他又話鋒一轉,“不過這些倒不是事情的重點,重點在於一塊手錶。” “手錶?”羅飛有些摸不著頭腦——這話題也跳得太快了。 “我和李軍聊天的時候,看到他戴了一塊手錶。”楊興春一邊說一邊抬起左手,用右手食指在自己所戴的腕錶上示範般點了點,“就是這塊手錶讓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羅飛茫然地把手一攤道:“我沒明白。” 楊興春笑了笑,開始解釋此事:“我和李軍交談的時間是周六下午。而就在當天早上,我剛剛接到一個協查任務:在高嶺所轄區內發生了一起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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