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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中國大案Ⅱ

解密中國大案Ⅱ

丁一鹤

  • 紀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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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0-01-01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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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藥監迷局裡的小人物

解密中國大案Ⅱ 丁一鹤 27955 2018-03-14
2007年7月10日,國家藥監局窩案中的焦點人物鄭筱萸被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而同時引起普遍關注的是在此前的7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同時宣判了藥監局窩案中涉案的曹文莊、盧愛英、王國榮、李智勇、馬騰等5人的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加上此前落馬並被判刑的器械司司長郝和平,藥監局窩案的主要案犯均被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老百姓之所以普遍關注藥監局窩案,並痛恨鄭筱萸、曹文莊、郝和平等貪官,是因為這些貪官的貪墨行為直接危及13億老百姓的用藥和生命安全。尤其是2006年以來,“齊二藥”、“奧美定”、“欣弗”等重大醫療事件接連發生,藥品和醫療器械審批、註冊等環節的諸多問題隨之顯山露水。億萬老百姓人心惶惶,萬千受害者義憤填膺。但是,善良的老百姓卻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有些假藥的出籠,竟然是藥監局官員和製藥企業的老總們聯手炮製的!而一個幫忙的小人物,手中根本沒有什麼審批權力,憑什麼僅僅編排幾個文號就拿到30萬元的賄賂?憑什麼這30萬元他拿得心安理得?

鄭筱萸、曹文莊等官員的貪腐行為,把國家藥監局攪成一個亂局、迷局。我們只能撥開藥品審批的層層迷霧,把一切晾曬在陽光之下,才能看到事件的真相。 幫忙的馬騰,過河的卒子擋住財路 撥開藥監局迷霧,需要從一個小卒子開始。 在2007年7月5日同時被法院宣判的5人中,馬騰涉案金額和被判處的刑期都是最低的,而且他是涉案人員中唯一的“小卒子”。馬騰只不過是從河北神威藥業借調到國家藥監局幫忙的工作人員,只是一個負責編排文號的最不起眼的小人物,甚至連個官員都算不上,僅僅因為幫一家製藥企業提前編排了一下文號,就得到了30萬元的“小意思”。當然,最後把馬騰供出來的就是給他送錢的那個“鐵哥們”魏威。而曹文莊、王國榮等人,也都是被這個在中國醫藥行業號稱“拿號王”的魏威拉下馬的。對於大名鼎鼎的魏威而言,馬騰不過是藥監局那些“壞掉的蘿蔔”上的一塊“小小泥巴”而已。

改變馬騰命運的人首先應該是鄭筱萸,儘管鄭筱萸也許根本不知道有馬騰這個小人物的存在。 1998年鄭筱萸就任第一任藥監局局長後,陸續推行了三項改革:一是整頓醫藥市場;二是推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認證;三是把藥品的地方標準統一為藥品國家標準,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地標升國標”。 按照當時“地標升國標”的程序,醫藥廠家先把材料交給省級藥監局;經省級藥監局核實簽字蓋章,再送到國家藥監局“統一藥品使用說明書及批准文號專項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專項辦);專項辦處理完畢,送到國家藥典委員會,進行專家論證,經由秘書長等人簽字後送到藥監局註冊司的化學藥品處或中藥處;經過檢驗合格,再送到藥監局註冊司司長處簽字。此時,批文正式出爐,廠家就可以按照批文投產了。

鄭筱萸、曹文莊等人之所以“出事”,正由於他們所在的位置“很要害”,因為他們掌握著批文的“生殺大權”。但是,誰也沒想到連借調來幫助工作的“小卒子”也會在過河的時候掉進了“楚河漢界”。 鄭筱萸推行的這三項改革,最需要人手的主要是“地標升國標”工作。這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僅僅靠國家藥監局編制內的工作人員是不可能完成的,所以鄭筱萸批准同意專項辦臨時從藥監系統的各單位抽調人員。於是,國家藥監局從本系統的各單位抽調了大量人員來幫忙。在向河北藥監局借調人員時,因為河北藥監局人手不夠,便向國家藥監局推薦了河北神威藥業的工作人員馬騰。 2002年3月,28歲的馬騰從河北神威藥業被借調到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專項辦工作。專項辦分為三個組,馬騰所在的組叫受理組。受理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將地方各省藥監局上報的藥品資料進行接收和核對,匯總製作已通過審查的藥品報批目錄,將報批目錄送交專項辦各級領導簽字,再將專項辦審核通過的報批目錄報送到國家藥監局註冊司進行審批。

馬騰具體的工作之一,是把註冊司審查通過的藥品在電腦裡匯總整理,製作出批准文號的報批目錄;然後將報批目錄送到受理組長處簽字,再經中國藥典會綜合處副處長李智勇審核,之後再經中國藥典會秘書長王國榮簽發;經專家審核後,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行文上報換發藥品文號。經註冊司層層審批,最後經註冊司司長曹文莊簽批後換發國家統一標准文號。但是,走完這些程序需要的時間是漫長的,製藥企業早一點拿到批號就意味著早一天佔領市場,也就意味著巨大的經濟利益。所以,製藥企業不遺餘力地進行攻關,力爭早一天拿到國家統一標准文號。 在這個層層審批的程序中,除了曹文莊、王國榮等有關領導的審核和簽字至關重要外,馬騰所從事的編排藥品文號工作,其實是一個鮮為人知的重要環節,他的作用猶如棋局中過河的小卒一樣不可忽視。因為當時換發文號的廠家非常多,比如同時批下來一種藥品,有多家企業可以生產,如果馬騰把哪個廠家的文號優先編排了,這個廠家的藥品就可以早上市銷售,企業不但能提前賺取利潤,而且會佔有市場的大部分份額。當時,全國很多廠家和吉林威威藥業公司一起上報了一種叫“心血通”的藥,威威藥業的董事長魏威在等待文號的過程中發現,其他廠家的文號大部分已經發下來了,“心血通”的藥品名稱統一改為“肌氨肽苷注射液”,而且醫藥市場上這個品種銷售很好。由於肌氨肽苷注射液是國字號的,上市後吉林威威藥業生產的地方批號的“心血通”就滯銷了。魏威猶如熱鍋上的螞蟻,批文要是再晚下來,市場份額就讓別的企業佔有了。

魏威提著“豬頭”把所有的“廟門”都拜完了,層層過關之後卻被馬騰這個“小卒子”擋了財路。神通廣大的魏威坐不住了,連“油鹽不進”的曹文莊都能擺平,魏威不相信自己拿不下這個借調來幫忙的馬騰。 於是,魏威找到了他的哥們儿——中國藥學會諮詢部主任劉玉輝,請他出山擺平馬騰。 聯手拿號,賣家、掮客與買家的黑金交易 這裡需要對吉林威威藥業的實際掌控人魏威和中國藥學會諮詢部主任劉玉輝作一下介紹。因為在藥監局窩案中,正是這兩人扮演的主要行賄者的角色把曹文莊、王國榮、盧愛英等人拉下馬的;也正是這兩個人,最後“出賣”了曹文莊、王國榮、盧愛英和馬騰。 先說魏威。 魏威是中國醫藥系統神龍見首不見尾的神秘人物、赫赫有名的“拿號王”,也是吉林威威藥業的實際掌控人,他在業內廣為人知的名字則是他的化名“魏濤”。魏威的吉林威威藥業在幾年的時間里數易其名,分別用過吉林全威、詹姆斯安迪、威威潤生等名字,之後分化為諾氏製藥、巴里莫爾製藥。與此同時,魏威還在吉林通化成立了太平洋藥業有限公司,後更名為菲爾斯杜克,之後再度更名為阿爾貝拉醫藥公司,主要業務為藥品銷售。

拋開這些讓我們眼花繚亂的名字,為了便於記憶,我們僅僅以“威威藥業董事長”的身份來講述魏威。魏威三十多歲,河南人。據熟悉魏威的人描述,他身材瘦小,其貌不揚。早年在河南漯河從事藥品批發,獲得原始積累之後轉戰東北。 2000年魏威收購了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家藥廠,在此基礎上註冊成立了吉林威威製藥有限公司。威威藥業是由自然人股東組成的股份制企業,魏威的母親張女士也是這個公司的股東之一。 在企業發展之初,威威藥業對外公佈的法定代表人並不是魏威,而是一個叫劉振中的神秘人物。但是,在一些媒體的報導中,魏威卻經常“變成”威威藥業的“董事長”。比如2003年非典時期,威威藥業向所在地吉林省梅河口市捐贈了價值100萬元的抗病毒藥品,媒體的報導中就稱魏威為威威藥業的董事長。

值得提醒讀者註意的是,魏威的威威藥業以及後來分解開來的製藥公司和藥業公司,所在地點都是隸屬於吉林通化市的縣級城市梅河口市。醫藥產業是通化的支柱產業,當地製藥工業的總量佔吉林省的30%,效益則佔吉林省的70%。 此前名不見經傳的魏威開始在醫藥界顯山露水還是在2002年到2005年的三年時間裡,魏威迅速在吉林醫藥界崛起並成為業界赫赫有名的“拿號王”,在不到三年的時間裡拿到了200多個“國字號”的產品文號,令業內人士錯愕不已。 實際掌控威威藥業的魏威平時並不在梅河口,他在當地的企業都交給一些親友管理,包括他持有威威製藥股份的母親。魏威自己則在北京的集團總部遙控指揮,並開展至關重要的“業務活動”。

魏威的“業務”其實很簡單,主要是在2002年以後的“地標換國標”過程中,他作為“買家”,與“掮客”劉玉輝聯手向“賣家”曹文莊、王國榮等人行賄,拿到全國各省市上報藥品的質量標準及生產工藝;然後以這些資料為模板,先後選擇了200餘種生產廠家較少、以注射劑為主的藥品,通過行賄吉林省藥監局的一些官員,補回1996年前這些產品的文號;再將地方文號上報至國家藥監局專項辦,“地標”於是順利地換成了“國標”。 掌握瞭如此眾多的“國標”,以此牟利應是易如反掌。短短兩年多的時間裡,魏威即擁有200多個藥品批文,堪稱“奇蹟”。表面上看,這200多個藥品批文屬於魏威並不擔任法人的威威藥業,但其實都歸魏威所有。

如此迅速地“拿號”,採取常規手段當然不可能完成,賄賂藥監局官員成為魏威的殺手鐧。被魏威最早拉下馬的是吉林省藥監局的兩名官員。 2004年吉林省藥監局副局長於慶香、註冊處副處長陶立軍相繼因受賄而被捕。 2005年5月,陶立軍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之後,於慶香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而從2005年開始,魏威掌控的三家企業相繼改頭換面,成了外商獨資企業。自此,魏威的名字淡出醫藥行業,但隱身幕後的魏威還是企業的實際控制人。 2005年年底到2006年年初,是中國醫藥行業“黑金交易”的蓋子被集中掀開的關鍵時期。 2005年11月,中國藥學會諮詢部主任劉玉輝被公安機關逮捕;2006年1月,魏威因涉嫌行賄藥監局官員被抓獲,兩人共同供出了曹文莊、王國榮等人。於是,一場反腐風暴在藥監系統深入展開。 2006年1月12日,曹文莊、盧愛英等人在參加北京寬溝的全國藥監局會議上被檢察人員帶走。由此引發了國家藥監局腐敗窩案。

2006年8月25日,在國家藥監局緊急叫停的6種假藥中,魏威操控的製藥企業就佔了5種,其中包括諾氏製藥的人參多醣注射液、丹參酮ⅡA磺酸鈉注射液、腫節風注射液、射干抗病毒注射液,以及巴里莫爾製藥生產的天麻素注射液。 自2006年3月起,諾氏製藥和巴里莫爾製藥兩家製藥企業相繼停工。據有關媒體報導,在2002年到2005年短短三年內,威威藥業銷售收入達50億元,無論這個數字是否準確,其中的獲利都是極其驚人的。 除了“買家”魏威,還有一個在藥監局窩案中“濃妝上場”的重要角色劉玉輝。 劉玉輝對外的公開身份是中國藥學會諮詢部主任,但他同時在白雲山醫藥科技的400萬元註冊資本中有49%的股權,持有資產高達200萬元。這200萬元資金是劉玉輝擔任中國藥學會諮詢部主任期間,以學會名義召開各類培訓所得。 2005年11月,劉玉輝涉嫌挪用中國藥學會資金200萬元被捕。 在中國藥學會,劉玉輝是出名的呼風喚雨的“能人”,他是藥學會中有20多年會齡的元老級人物,但他除了開會之外,很少在藥學會辦公。中國藥學會裡更多的是一些醫藥專家,他們除了研究新藥之外,很少和外界打交道,也很少有人涉足批文的事情,而且藥學會裡也似乎沒人能約束住“能人”劉玉輝,以至於有些專家聽說劉玉輝涉嫌挪用藥學會的資金時都感到非常吃驚,更想不到他會在製藥企業和藥監局之間充當“掮客”。 但是,無論在中國藥學會還是在國家藥監局,眾所周知的是,劉玉輝跟曹文莊是私交甚深的哥們儿。劉玉輝不但經常利用周末和節假日與曹文莊開車到河北廊坊等地打高爾夫,甚至為了曹文莊晉升藥監局副局長,劉玉輝慷慨解囊提供了40萬元“活動經費”。至於劉玉輝利用與曹文莊的密切關係,幫助一些製藥企業報批新藥並從中獲益,幾乎成為一個公開的秘密。而以謹慎著稱的曹文莊經常在劉玉輝拿來的新藥批文上批示“這個材料是劉玉輝同志拿來,請中藥處研處”,或者“請某某同志閱處(劉玉輝同志拿來)”,如此明確批示,足見劉玉輝與曹文莊的關係之密切。顯然,曹文莊這種明目張膽的批示就是讓手下“快審快批”。 如此一來,凡是註冊司的批文只要與劉玉輝名字沾邊,也就意味著“馬到成功”。當然,劉玉輝是曹文莊受賄鏈條上爛得最厲害的關鍵一環。後來也正是劉玉輝“出賣”了他的“哥們儿”曹文莊。 這是後話。 面授機宜,30萬元搞定過河小卒 理清了魏威、劉玉輝、曹文莊這三人之間的關係後,魏威讓劉玉輝出面擺平馬騰,便成了順理成章和理所當然的事情。 於是,2003年5月,劉玉輝帶著魏威來到了專項辦。因為魏威跟馬騰並不熟悉,所以劉玉輝讓魏威在辦公室外面等著。劉玉輝到專項辦裡面沒一會兒就走了出來,他輕描淡寫地對魏威說:“人已經找好了,咱們回去等好消息吧。” 劉玉輝雖然是專項辦的常客,但很少正眼看馬騰這樣的小卒子一眼。馬騰早就听說劉玉輝手眼通天,是曹文莊司長的哥們儿,在馬騰這個小卒子眼裡,劉玉輝是高不可攀的人物。這次劉玉輝繞過別人直接來到馬騰面前,竟讓馬騰有些受寵若驚手足無措,彷彿感到一種莫大的榮耀。當聽完劉玉輝讓他盡快把威威藥業的藥品文號編排下發時,馬騰毫不猶豫地表示盡快辦理,並希望劉玉輝多多提攜關照自己。劉玉輝拍拍個頭比他高很多的馬騰的肩膀說:“放心吧小伙子,你一定會前途無量的。”一番話把馬騰忽悠得心花怒放。 馬騰編排下發批文畢竟需要一點時間,但是,魏威卻迫不及待地要拿到文號。幾天后,心急如焚的魏威問劉玉輝有沒有消息。這點“小事”還這麼為難,劉玉輝有些不耐煩地說:“你直接去專項辦找馬騰吧,他是管編排文號的,我已經跟他打過招呼,你去吧。” 魏威立即按照劉玉輝的指點到專項辦找到馬騰。此時的魏威還名不見經傳,馬騰聽說魏威只是一個沒名氣的製藥企業的老總,就愛答不理地擺起架子說:“劉玉輝已經跟我說了,現在還沒有編到威威廠的,你回去等著吧。” 平時牛氣沖天的魏威此時卻不得不在眼前這個小卒子麵前點頭哈腰說:“麻煩您幫幫忙吧,別的企業的藥品都已經上市了,批文再下不來我們就賠慘了!你放心,只要您肯幫忙,其他的事情包在我身上,我一定會按'規矩'辦好,包您滿意!” 馬騰見魏威說得如此懇切,也不好再刁難眼前這個低三下四的“財神爺”,隨即換了個口氣說:“我這兩天就找找你們威威的資料,只要專家評審過了,領導批過了,我就馬上把文號編出來。劉主任跟我說過了,你放心。” 見馬騰吐口了,魏威不再說什麼便起身告辭,臨走時他要了馬騰的手機號碼。之後,魏威一直用電話與馬騰聯繫,催問“心血通”換發文號的事情,並在言語間信誓旦旦地表明會報答馬騰。而馬騰也爽快地答應盡快幫魏威辦。 2003年6月,“心血通”和其他的藥品文號陸續地下發了,“心血通”在文號下發後,名稱也改成了統一的“肌氨肽苷注射液”。拿到文號後,魏威立即安排了批量生產。 在此後的2003年6月20日至2003年11月20日的5個月時間裡,吉林威威藥業向國家藥監局專項辦申報的換發藥品文號共有26種之多,這些批准文號在劉玉輝等人的幫助下,真正做到了“快報快批”。其中,馬騰功不可沒。 要知道,同類藥品只要搶占市場先機,那將是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的利益,這是魏威和馬騰所共知的。但是,直到2004年春節前這段時間裡,魏威沒拿出一分錢給馬騰,馬騰也絕不開口要錢,而是全心全意地為魏威“服務”著。兩人都互相抻著對方的神經,都希望對方主動提出來“感謝”的事情。 其實,深知行業“潛規則”的魏威考慮得很簡單,對他而言拿出一些錢來感謝一下馬騰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而且身價億萬的魏威並不在乎錢,他只是需要一個能夠讓馬騰和自己都覺得面子上過得去的“時機”而已。 而馬騰則考慮得更多更複雜。首先,馬騰不能不考慮魏威、曹文莊和劉玉輝之間的關係,以及對於自己命運的影響。在後來魏威從註冊司拿批文如同探囊取物般容易的時候,馬騰就自然會明白,半年時間魏威能從註冊司拿到26個批文,如果不是與曹文莊私交甚密是無論如何也做不到的,可見魏威的“能量”是巨大的。尤其是魏威“拿號王”的名頭越來越響,又身居威威藥業的董事長,是貨真價實的億萬富翁。而28歲的馬騰在魏威面前,只不過是一個供人驅使的小嘍囉而已。以馬騰的身份主動索要“好處”顯然是不明智的,甚至可能毀掉自己前途。因為專項辦大多是藉調來的人員,馬騰的人事檔案還在河北神威藥業,如果能夠得到曹文莊、劉玉輝這樣的領導賞識,最後能夠調入國家藥監局或者中國藥學會,進而成為一個北京人,那才是馬騰的終極目的。而得罪魏威就等於得罪了曹文莊和劉玉輝,這層關係馬騰還是想得清楚的。 就這樣,馬騰抱著複雜的心態全心全意被魏威驅策著,直到2004年春節的臨近。此時,魏威覺得該兌現自己的承諾,感謝一下馬騰這個小兄弟了。於是,打算回河南老家過年的魏威打電話問馬騰是否回河北老家過年。當得知馬騰也要回家過年時,魏威告訴馬騰說,我有車順路回去,你可以坐我的車一起走,我送你回去。過年回家搭順風車,馬騰當然求之不得。 2004年1月30日中午,這天是農曆臘月二十八,魏威從河南鄭州叫來一輛朋友的奧迪轎車,來到北京崇文門新世界商場附近。因為馬騰住在新世界商場東邊的西花市南里小區,而魏威住在新世界商場南邊的太華公寓,兩人相距不過1000米的距離。 兩人見面後,很快乘車離開北京向石家莊方向飛馳而去。 3小時後,魏威把馬騰送到了河北省石家莊市欒城縣馬騰居住的神威藥業宿舍附近。馬騰下車後,魏威隨後也下了車,他順手從轎車後備箱裡拿出一個裝酒用的紙箱子遞給馬騰說:“這是點年貨,你拿回去過年用吧。” 馬騰簡單推辭了一下,沒來得及打開看就收下了。與魏威分手後,馬騰把紙箱子拿回家打開一看,裡邊竟是一沓一沓百元面值的人民幣,馬騰顫抖著手數了數,整整30萬元。當時馬騰驚呆了,這個數字顯然超出了他所期望的範圍,他原以為魏威能給個三兩萬元就夠意思了,沒想到會這麼多。不知所措的他馬上拿起手機打給魏威,要把錢退給魏威。但魏威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不用了,這是我的一點小意思,你留著過年吧。”馬騰一聽,再也沒說什麼,心安理得地收下了這30萬元。因為馬騰覺得,自己幫魏威忙了,魏威給這30萬元好處費也是理所當然的。 而魏威之所以一下給30萬元,是因為他知道這顆重磅炸彈足以把馬騰炸暈,更知道馬騰此後會心甘情願地為他服務。 這30萬元來得容易花得也容易。後來,這30萬元就被馬騰請客、吃飯、娛樂時花光了。 黑金交易,審視權力與金錢的天平 2006年1月12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在對犯罪嫌疑人魏威進行訊問時,魏威交代了他向馬騰行賄人民幣30萬元的犯罪事實。之後,檢察機關在國家藥監局將馬騰抓獲,馬騰對受賄人民幣30萬元的事實供認不諱。此時的馬騰依然在專項辦工作,如果年輕勤勉的馬騰不是因為受賄而成為藥監局窩案中最小的一塊爛泥巴,他很有可能調入北京工作。 馬騰作為藥監局窩案中排名最後的一個被告人,享受了與鄭筱萸、曹文莊同等的待遇。身高1.80米的馬騰站在法院的被告席上,在對自己受賄事實供認不諱的同時,馬騰和他的辯護人極力辯解的是:馬騰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僅僅是從神威藥業公司借調到專項辦負責計算機信息錄入的一般工作人員,不具備藥品批准文號審批的職權,在主體及客觀方面與受賄罪的法定構成要件不相符。但是,法院認為,馬騰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專項辦從事藥品行政管理工作,屬於“刑法意義上的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馬騰在專項辦負責編排批准文號及報送審批工作,是代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履行管理職責,具有負責某項公共事務的職務、職權。馬騰原單位的性質及其是否具有乾部身份、正式借調還是臨時藉用、是否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均不影響依法認定馬騰系國家工作人員。 2007年7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馬騰有期徒刑13年,並繼續追繳馬騰犯罪所得人民幣30萬元,予以沒收。馬騰上訴後,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審批經濟”、“權力尋租”是行業腐敗在醫藥行業的一種體現。因為很多企業要靠這些所謂新藥過日子,所以魏威之流就想方設法去賄賂官員,包括賄賂馬騰這樣的小卒子。據國家藥典委員會2007年1月9日出具的《說明》證明:馬騰從2002年10月起開始在專項辦領取工資、加班費、補貼、過節費等各種費用,至2006年1月止,在3年多的時間里共領取112176元,但馬騰4年辛勤工作的收入,只有他受賄數額的三分之一。 30萬元擱在誰身上都不是個小數目,馬騰憑什麼收得心安理得?我們幾乎不需要推測就可以斷言,這種“權力尋租”下的“黑金交易”,早已被馬騰看在眼裡並深入內心。不然馬騰和魏威都不會用“輕描淡寫”的口氣提到這30萬元的。 也許是因為曹文莊牽出了馬騰,也許是魏威牽出了馬騰。但不管是誰牽出誰,重要的是他們都落入了法網,這是一件好事情。在以往的反腐敗案例中,通常是拔出“小蘿蔔”帶出“大泥巴”,往往是由小人物入手揪出大貪官。但是,在藥監局窩案中卻一反常規,這種大人物咬出小人物、“大蘿蔔”帶出“小泥巴”的案例很少見。正因如此,我們才應該審視這個也許鄭筱萸和曹文莊都不一定熟悉的小卒子馬騰。 拔出蘿蔔帶出泥。由此看來,拔“蘿蔔”似乎成了帶出“泥”的必然過程和有效手段。我們“遺憾”地看到,當初向貪官們行賄的魏威、劉玉輝們,一旦被雙規、被逮捕,進去之後誰也“扛”不住,為了活命,為了從寬,即便原先是貼身的嘍囉、同氣連枝的鐵哥們,都一一“咬”了出來。只要成了“蘿蔔”,都會帶出一大堆“泥巴”的。 鄭筱萸已經伏法,曹文莊提起上訴被駁回,郝和平正在服刑。很顯然,拔出藥監局窩案中的這些“大蘿蔔”很不容易,清理“大蘿蔔”帶出的“小泥巴”同樣不容易。馬騰很可悲,這個並沒有多少權力的小卒子一下子收下30萬元賄賂都能心安理得,不能不讓我們感到震驚,在震驚之餘我們不免展開豐富的聯想。 但是,我們相信,不管多大的“蘿蔔”帶出多少“泥巴”,都應該毫不留情地清洗乾淨,如果放過這些“小泥巴”,天知道他們會滋養出什麼樣更大更壞的“大蘿蔔”。 馬騰的標本意義在於,一個小卒子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受賄30萬元而心安理得。那麼,受賄240萬元的曹文莊在法庭上號稱自己是大大的“清官”,就不足為奇了。因為在曹文莊和馬騰的意識中,他們所處的位置是可以用金錢的數額來衡量的。曹司長受賄240萬元還是“清官”,借調人員馬騰受賄30萬元算得了什麼? 可怕就可怕在把自己的官位、權力和金錢的數額劃上等號,就像“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一樣。在今天,這已經不僅僅是馬騰這個小卒子的問題。 假藥出籠,藥企老總和官員聯手炮製 在藥監局窩案中,比馬騰地位更高的是李智勇和王國榮,他們也是被魏威和劉玉輝拉下馬的。他們落馬,與轟動全國的假藥案密切相關。 2006年8月25日,在“齊二藥”、“欣弗”事件之後,大到中國各大媒體和網站,小到全國各地晚報、電台、電視台,再次發布了一個令人心驚肉跳的消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全國藥監部門和各醫療機構緊急發出國食藥監市函[2006]219號《關於“人參多醣注射液”等品種按假藥論處的函》,在這份需要廣泛傳播給大眾和醫療機構的函件中提醒廣大國民:諾氏吉林公司生產的人參多醣注射液等6種注射藥未經批准擅自改變給藥途徑,按假藥論處! 假藥!又是害人的假藥!而這些假藥正緩緩輸入老百姓的血液之中! 溶解到我們血液中的救命藥怎麼會突然變成假藥了呢?拔下針頭,老百姓憤怒了! 我們普通老百姓的憤怒,只有靠上槽牙與下槽牙緊緊咬合時發出的刺耳的咯吱聲表達,我們除了通紅的、恐懼的眼睛和汩汩湧出的無助的、悲傷的淚水,還有什麼?我們老百姓的憤怒方式只有咬牙切齒地“以頭搶地”! 國家領導人也高度關注。 2007年1月2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監察部關於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調查情況匯報,參加這次會議的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國務院副總理吳儀、曾培炎、回良玉,國務委員周永康、唐家璇、華建敏、陳至立,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何勇。 如此高規格的會議研究討論“藥監局窩案”,是前所未有的。這次會議要求對鄭筱萸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徹底查清,依法嚴肅處理。在此之後的2月8日,國務院召開全國加強食品藥品整治和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副總理吳儀以她習慣性的強硬口吻說:“食品藥品安全人命關天,怎麼能如此草率?!必須明確,對這種傷天害理的行為,無論涉及到什麼人,當刑則刑,決不姑息!” 在這兩次會議之前,國家藥監局官員王國榮、李智勇先後被羈押,他們兩人正是因為受賄而喪失原則,最終導致了假藥的出籠。 監管者批出去的竟然是假藥,這是令人瞠目結舌的事情。 “致病害人”的假藥,把醫藥行業“治病救人”的宗旨大大地嘲弄了一把。 在2006年8月25日國家藥監局緊急叫停的6種假藥中,魏威操控的製藥企業生產的假藥就佔了5種。包括諾氏吉林製藥公司生產的人參多醣注射液、丹參酮ⅡA磺酸鈉注射液、腫節風注射液、射干抗病毒注射液,以及巴里莫爾製藥公司生產的天麻素注射液。在這6種假藥緊急叫停之前,諾氏製藥和巴里莫爾製藥兩家製藥企業相繼停工。而給這些假藥頒發“通行證”的國家藥監局官員王國榮、李智勇,也在中紀委和檢察院聯合成立的專案組裡,“如實供述”了這些假藥出籠的過程。 諾氏製藥、巴里莫爾製藥並不是非法的黑作坊,而是一個通過國家藥監局GMP認證的“正規企業”,擁有和生產200多種“國藥准字”號藥品的當地重點企業和納稅大戶。而這兩家企業的實際控制人魏威,在吉林省藥監局和國家藥監局幾乎是來去自如一路暢通!在藥監局窩案中,自局長鄭筱萸和註冊司司長曹文莊以下,盧愛英、王國榮、李智勇、馬騰等人,全部栽倒在這個神秘的魏威身上。 賄賂藥監局官員成為魏威的殺手鐧,完全與魏威沆瀣一氣炮製出假藥的,則是王國榮和李智勇。 在介紹王國榮、李智勇和魏威聯手炮製假藥的過程之前,仍然需要介紹一下“地標升國標”的一些鮮為人知的流程。在“地標升國標”之前,全國各省市的地方標準藥品都是地方性和非公開的。在地標升國標過程中,全國各省市的地方標準藥品都連同生產工藝、質量標準報送至國家藥監局的藥典委員會。魏威通過一個專門從事這種中介的美女,買通了中國藥學會的劉玉輝等人,獲得相關資料或者獲得醫藥研發機構的品種後,選擇多種市場潛力大的以注射劑為主的品種,然後再買通吉林省藥監局分管註冊的有關人員,補回1996年以前的這些產品文號(1996年以後各省再無權批准藥品)。然後以吉林威威藥業等製藥企業的名義,將批來的文號及資料上報至國家藥監局,從而換回了200多個國家標準的藥品批准文號。 另外需要說明的一個專業知識是,藥品注射液有兩種給藥方式:一種是靜脈注射,也就是我們普通所說的掛吊針;另一種是肌肉注射,也就是小針管注射。有的注射液的給藥方式是肌肉注射,有的是靜脈注射,也有的是既可肌肉注射也可靜脈注射,而採取何種方式註射是靠嚴格的科學實驗和質量標準來限定的。比如,某個品種的注射液批文是肌肉注射,如果用於靜脈注射,對人體將造成極大危害,甚至置人於死地。這種擅自改變給藥方式的情況,將以假藥論處。 但是,如果某種注射液只被審批為單一的給藥方式,當然不如同時適用兩種給藥方式那樣被更多的醫療機構和患者接受。這也就意味著單一給藥方式的注射液的銷售量會比兩種給藥方式的注射液要低得多,同一種注射液所產生的效益就會大打折扣,甚至不如兩種給藥方式的藥品的一半。 也就是說,製藥企業在生產注射液時,都不遺餘力地力求獲得兩種給藥方式的批文。當然,這個前提是要有嚴格的臨床試驗並經過層層嚴格審批才可以。 當大家了解這些醫藥知識之後,我們所看到的就不僅僅是精彩的故事,而是活生生的“草菅人命”的假藥出籠過程。 索賄受賄,兩官員聯手“擠牙膏” 2004年初,已經在醫藥行業紮下腳跟的吉林威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準備大舉擴張。在魏威的操縱之下,吉林威威藥業分解為諾氏製藥公司、巴里莫爾製藥公司和太平洋藥業3家公司。此前魏威通過各種手段獲得的批文分散到了前兩家製藥公司中,諾氏製藥公司因此擁有吉林威威製藥的多種藥品,其中包括人參多醣注射液等3種注射液。 但是,人參多醣注射液等3種藥品在2002年由“地標升國標”時,批文上的給藥方式只有肌肉注射一種,並沒有靜脈注射。而這幾種藥品在市場上非常好銷,也就是說,不能靜脈注射等於阻斷了魏威一半以上的財路。 增加註射方式成為魏威廣開財源的必由之路。魏威開始以為,憑著與國家藥監局的“鐵關係”,僅僅增加一項注射方式不算難事。於是,2004年3月4日,魏威以吉林威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草率地向藥典委員會提出修訂相關注射液說明書的申請。 2004年4月,按照工作程序,經專家討論認為靜脈給藥應慎重,要求威威藥業提供相關安全性試驗和臨床試驗資料後再議。時任藥典會副秘書長的王國榮作出批示,同意專家意見,並要求向吉林省藥監局核實是否曾批准靜脈給藥。 第一次申請很快擱淺了。魏威沒想到藥典委員會的人這麼“不給面子”,於是,遭到阻力的魏威決定採取他的“金錢炸藥包”,炸平擋在前面的兩座重要“關口”。 第一個關口是國家藥典委員會業務綜合處副處長李智勇,他“以副代正”負責主持綜合處的工作。瘦瘦高高的李智勇雖然學歷偏低,但是能力卻很強。在人才濟濟的藥監局裡,高學歷者比比皆是,而像他這樣只有大專學歷的副處長卻鳳毛麟角。李智勇給人最深的印像是八面玲瓏,善於揣摩領導心思。 第二個關口是國家藥典委員會副秘書長王國榮。這位自詡為頗有“佛相”的年輕高官出生於山西太原,擁有研究生學歷,享受副廳級待遇。王國榮給人最深的印像是精於“算計”、城府深不可測。 王國榮和李智勇是魏威必須打通的兩個關口。因為在“地標升國標”的整頓工作中,國家藥監局要求藥典委員會在製定國家藥品標準的同時制定藥品說明書。如果已發布的藥品標準及說明書中有錯漏,藥典委員會可對藥品說明書進行製訂、修訂工作,但這種制訂、修訂僅限於對原批准過的內容進行保留或刪改,不能增加新的內容。如果嚴格按照國家藥監局的這個標準要求,魏威的路是行不通的。但是,魏威想到了一個變通的辦法:1996年之前的上述3種注射液是既可肌肉注射又可靜脈注射的,只是在“地標升國標”被核減了靜脈注射。現在只要修訂給藥標準,把肌肉注射的一種給藥方式改為肌肉注射和靜脈注射,就萬事大吉了。 魏威之所以把他攻克的第一個關口設定為李智勇,是因為製定國家藥品標準和製定藥品說明書的工作歸業務綜合處,而藥典委員會的業務專用章也歸業務綜合處管理,只有在綜合處說了算的李智勇可以在藥品說明書上蓋章。 於是,時隔一年之後的2005年3月,魏威不再以威威藥業,而是以諾氏製藥的名義再次上報了修訂相關注射液說明書申請。為了保險起見,這次魏威打著藥監局和註冊司有關領導的旗號來找李智勇,並請李智勇提供人參多醣注射液等3種藥品既有肌肉注射又有靜脈滴注的說明書。李智勇見是大名鼎鼎的“拿號王”魏威,毫不猶豫地同意了。不久,李智勇將蓋有藥典委員會印章的3種注射液的說明書交給魏威。 按照有關審批程序,製藥企業向所在省的藥監局提出申請,省藥監局審核後上報國家藥監局,經藥典委員會組織專家論證審核,上報給註冊司審批後,即可完成藥品標準和藥品說明書的修訂。魏威打通了李智勇的第一關,獲得藥品說明書,加上此前已經打通吉林省藥監局之後獲得的申請恢復人參多醣注射液等3種注射液靜脈滴注的材料,即可將材料報到藥典委員會秘書長王國榮那裡。而魏威早已通過各種關係,提前向王國榮打了招呼,希望王國榮能夠高抬貴手。 此時的王國榮正處在被“扶正”後的喜悅之中。王國榮從2002年7月開始擔任藥典委員會副秘書長,雖然是正處級,但一直主持藥典委員會工作。直到2005年2月才被任命為秘書長,此時,43歲的王國榮享受副廳級待遇,他的心情當然與一年之前不一樣了。 2005年6月,將各種材料準備妥當的魏威來到王國榮的辦公室,一番寒暄之後,魏威提出對人參多醣注射液等3種注射液修訂給藥標準的要求。王國榮打著官腔讓魏威把材料放下,答應“研究研究再說”。魏威沒說什麼,臨走時將申請材料留在了辦公桌上。 但是,魏威的所作所為瞞不過精明的王國榮,他並不想輕易給魏威“放行”,必須設置一些障礙才能讓魏威心甘情願地“出血”。在魏威第一次送來的材料中,王國榮發現其中3個藥品的說明書上蓋有藥典委員會的章,他擔心是魏威偽造的假章,就悄悄讓單位的員工將材料送到中國人民大學進行了鑑定,結果印章是真的。為此,王國榮還在單位悄悄進行了核查,卻沒有發現是誰加蓋的印章。王國榮沒有想到,瞞著他偷偷蓋章的竟然是自己的心腹李智勇,而李智勇不能也不敢承認這章是他蓋的。王國榮沒有再向魏威了解蓋章的情況,他想,這3種藥品馬上就要進行專家論證和研究,如果通過了,就不追究這件事情了。 但是,處事謹慎的王國榮還是不放心。 2005年8月,王國榮將魏威的申請批轉給綜合處,要求向吉林省藥監局發函核實人參多醣注射液等3個品種是否曾批准“靜脈使用”。李智勇於2005年8月9日向吉林省藥監局發文核實,很快,李智勇得到吉林省藥監局的複函確認。 其實,就在王國榮將魏威的申請批轉給李智勇的當天,李智勇為了向魏威邀功請賞,當即把全部情況告訴了魏威。同時,李智勇還煞有介事地說:“王秘書長將這事交給我辦,你放心,我一定會辦妥。但是,為了保險起見,你得給王秘書長意思意思,他對你這事很上心。” 魏威對此當然心領神會,不僅僅是王國榮想要錢,“具體辦事”的李智勇也正張著血盆大口呢。魏威隨即從匯豐銀行北京分行他個人的“行賄專用賬戶”中提取了20萬元港幣,加上家裡存放的5萬元港幣一起,分裝在兩個牛皮紙袋中,將其中一袋15萬元港幣悄悄送給了李智勇。而另一袋10萬元港幣,魏威送到了王國榮的辦公室。王國榮看都沒看,隨手扔到了自己的書架上,再也沒有動過,直到後來被警方從他的辦公室查出來。 但是,這25萬港幣實在滿足不了王國榮和李智勇的胃口。沒過一個月,李智勇再次找到魏威,告訴他申請材料已經審核完畢。但是,李智勇“關切”地對魏威說:“上次你送給王秘書長的錢少了點,你還是再表示表示吧,不然不好辦啊。”魏威當即心領神會,為了增加行賄的力度,這次他不再送港幣了,而是準備奉送點“硬通貨”,再次從匯豐銀行他個人的“行賄專用賬戶”中提取了6萬美元。魏威按照每1萬美元裝在一個匯豐銀行的黃色利市袋裡,拿錢直奔藥典委員會。魏威在李智勇辦公室對面的樓道裡,將1萬美元送給李智勇後,轉身拿著一個大牛皮紙袋來到王國榮的辦公室。 魏威的藉口是來送補充材料,寒暄幾句之後,魏威放下牛皮紙袋起身告辭。等魏威離開辦公室之後,王國榮急不可待地打開了那個牛皮紙袋,裡面有5個不起眼的小黃袋,黃袋裡面裝的是嶄新的美元。正當王國榮準備清點時,有人敲辦公室的門,王國榮顧不得清點,一把將裝美元的袋子塞到辦公桌的抽屜裡。此後,王國榮再也沒動這筆錢,直到案發後檢察人員起獲時,才發現那是整整5萬美元。 本來,魏威以為送出去這25萬港幣和6萬美元就可以過關了。但是,讓“仗義疏財”的魏威沒有想到的是,這遠遠沒有結束。 2006年元旦,李智勇告訴魏威,2006年1月5日藥典委員會要召開專家會研究討論他上報的申請材料,在這最後的關鍵時刻,需要再給王國榮表示一下。魏威雖然心裡很不爽,但是他什麼也沒說,一咬牙又從“行賄專用賬戶”中提取了8萬美元。 2006年1月4日,魏威將3萬美元送給李智勇,其餘5萬美元裝在一個郵政特快專遞的袋子裡,依然放在了王國榮的辦公桌上。 2006年1月5日,藥典委員會綜合處組織召開了人參多醣注射液等3種注射液增加靜脈注射的專家會,與會專家審核了諾氏製藥補充提供的3個品種的安全性評價及臨床研究資料,同意恢復了原兩種給藥方式。 2006年1月9日,經李智勇審核、王國榮簽發,藥典委員會向國家藥監局正式行文上報人參多醣注射液審核意見,同意恢復靜脈注射。接著,藥監局註冊司很快作出了同意的批复。 但是,3天之後王國榮就因此落馬了。 在製藥企業老總魏威、藥監官員王國榮、李智勇的聯手操作之下,人參多醣注射液等3種注射液就這麼出籠了,人參多醣注射液等藥品很快投入生產並投放市場。但是,2006年8月25日,國家藥監局緊急叫停了這次批准的3種假藥。加上魏威操控的製藥企業生產的其他2種注射液和另外一家企業生產的注射液,被緊急叫停並被認定為假藥的藥品共有6種,而魏威一人就佔了5種。 臨危轉贓,受賄扶貧難逃制裁 2006年1月12日,因涉嫌行賄被羈押的魏威首先毫不猶豫地供出了王國榮。 1月12日晚上,正在寬溝開會的王國榮與曹文莊等人一起被羈押。次日,檢察人員在王國榮的辦公室裡搜出了全部贓款。 1月27日王國榮被正式逮捕。 王國榮先後3次收受魏威的美元10萬元、港幣10萬元,共計折合人民幣91萬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而李智勇先後3次收受魏威的美元4萬元、港幣15萬元,共計折合人民幣47萬餘元。就在2006年1月12日晚上王國榮被檢察機關帶走之後,得到消息的李智勇頓時成了熱鍋上的螞蟻,他在家裡轉了半個晚上之後,決定找一個平時交往不錯的朋友出出主意。於是,他提著魏威送給他的美金和港幣,連夜找到那位朋友。 為了洗清罪責,李智勇對他的朋友說:“幾天前有個企業送給我一個信封,裡面有15萬港幣和4萬美元,等我發現之後已經無法退還了,那個送給我錢的人已經不知道哪裡去了,我聽說檢察機關或者中紀委有一個'反貪賬號',你能不能幫忙把這錢存在反貪賬號裡?不然我說不清楚啊。” 聽李智勇這樣說,那位朋友同意幫忙,收下了他的錢並給李智勇出具了收條。拿到收條的李智勇彷彿拿到一道救命符,小心翼翼地揣好之後回家了。 但是,他的那位朋友並沒有找到李智勇所說的“反貪賬號”,當朋友如實告訴他時,李智勇頓時手足無措。就在這電光火石的一瞬間,李智勇想到了關於湖南臨湘市副市長余斌“受賄扶貧”的報導,余斌受賄10萬元用來幫扶貧困和捐助給慈善機構,案發後僅僅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如果自己把受賄的這些錢“捐”出去,即使被魏威和王國榮“供出來”,那最後也可能被判緩刑。於是,他決定把全部受賄款捐給一些扶貧機構。 李智勇的朋友立即幫他上網查詢,在網絡上找到了中國扶貧基金會的賬號。李智勇連忙打電話向中國扶貧基金會諮詢捐贈事宜。但對方告訴李智勇,捐贈時銀行不收外幣,只能捐贈人民幣。事不宜遲,李智勇連忙讓朋友單位的會計將李智勇的全部美金和港幣換成47.961萬元人民幣,分別匯入中國扶貧基金會和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賬戶中。其中30萬元捐贈給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餘款捐贈給中國扶貧基金會。 “捐款”之後的李智勇忐忑不安地等待著壞消息的到來。正如李智勇所料,魏威很快供出了他。 2006年2月28日,李智勇被羈押。檢察機關的偵查人員將李智勇從中紀委辦案點帶回詢問時,李智勇將他向中紀委交待的收受魏威4萬美元、15萬港幣的事實,向偵查機關作瞭如實供述。 在法庭上,李智勇以為自己捐贈了贓款就會獲得緩刑甚至被判無罪,因此他和他的辯護人向法庭提供了將贓款全部捐贈的證據,以及李智勇2006年2月28日書寫的親筆交待材料,以證明李智勇在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前,已經如實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 但是,經過檢察機關的詳細查證,李智勇先後3次收受魏威給予的賄賂款,一直未予退還或上交,在有關部門調查藥監局系統有關人員涉嫌犯罪的問題後將受賄款捐贈的行為,屬於李智勇受賄後個人對贓款的處置,不影響受賄罪的認定。另外,李智勇在魏威先行到案,有關部門已經掌握其收受魏威給予的賄賂款的情況下,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實,其行為應認定為坦白,不屬自首。所以,李智勇的辯解和辯護意見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採信。 2007年7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李智勇有期徒刑15年。而李智勇捐贈出去的47萬餘元,因為是非法受賄的贓款,也被追繳並依法上繳國庫。 在李智勇被判決的當天,他的上司王國榮也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鐵娘子”盧愛英,藥監局裡的另類貪官 在馬騰、李智勇、王國榮的上游,是藥監局窩案落馬官員中唯一的女貪官盧愛英。 但是,這位手握醫藥審批大權的女官員卻只收“小錢”,她用10年的時間受賄36萬元,平均每天受賄100元,甚至收到的小錢一分也沒有揮霍掉,而是連同她和全家的積蓄存在銀行的保管箱裡,等待檢察機關的查抄以求保命。盧愛英這種匪夷所思的貪婪竟然源於這位女貪官的“不平衡”。 在藥監局窩案落馬的官員中,盧愛英是唯一的女性。此前所有媒體的報導對盧愛英都是僅僅提一下名字,最詳細的報導是在盧愛英的名字前面冠以她仕途上的最後職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原助理巡視員。 但是,很多人都不會想到,這位無論從面相還是處事作風都堪稱凌厲的“鐵娘子”,在眾多藥監局的貪官中的確是個另類。這位註冊司長曹文莊的得力助手,“另類”之處在於她的貪婪與占有欲與眾不同:她彷彿只對小錢感興趣,而且不厭其煩地、十年如一日地、上百次收受那些被人們稱之為“歲敬”的小錢。在被法院認定的盧愛英上百次受賄事實中,盧愛英每次的受賄數額大多是每筆2000元的“歲敬”,除去最高的一筆5萬元之外,其他受賄數額幾乎全部是萬元以下的小錢。而這上百次受賄累積起來,盧愛英的受賄額也只有區區36萬元。相對於她掌握的審批大權來說,這點小錢簡直是小菜一碟。 盧愛英總以為收點“小錢”是朋友間的禮尚往來,是給別人面子。但是,這種無休止的貪婪還是在她即將退休之際,為她換來了一副沉重的手銬。 2007年7月5日,盧愛英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在藥監局內部,盧愛英不過是註冊司的助理巡視員,比起曹文莊、郝和平這些司長們,盧愛英也只是一個小人物。 但是,這位級別不低的小人物的能量卻不可小覷。盧愛英的能量來自於她所在的位置,也就是註冊司化學藥品處,盧愛英的職務是處長,處長的權力是負責審批所有化學藥品的批文,所有批文必須經過盧愛英簽字之後到曹文莊那裡審核才能生效。所以,盧愛英是中國化學藥品批文的重重關口中至關重要的“娘子關”。 在擔任註冊司化學藥品處處長之前,盧愛英擔任過藥監局的前身國家醫藥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科研管理處副處長、調研員。也就是在這個位置上,盧愛英嚐到了權力帶來的好處。從1996年2月當上副處長開始,她的雙手就被“潛規則”拴住了。 1996年2月,盧愛英擔任國家醫藥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科研管理處副處長,主要負責國家醫藥管理局“局控”管理的科研項目化學藥品立項、申報形式審查、組織專家評審、合同簽訂、計劃實施檢查,以及對國家科技攻關項目化學藥品部分的計劃制訂、立項的形式審查、組織專家評審等工作。 盧愛英負責的這些項目,都是藥品生產企業和國家醫藥管理局所屬科研單位和直屬院校申報的,盧愛英的具體職責就是負責這些“局控”項目初步的篩选和歸納,形成初步意見,報司領導審批。也就是說,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如果想在國家醫藥管理局立項,必須經過盧愛英的審批。而這些項目的背後,隱藏著鮮為人知的巨大利益:如果立項成功,國家則撥付相關科研經費。而一些生產企業和科研機構如果拿不到或者拿到很少的項目,也就意味著科研人員沒事幹,全單位的人都要餓肚子。尤其是科研單位,很多都是靠項目生存的。 盧愛英卡住的恰恰是這些單位的咽喉。 幾乎就在盧愛英被任命為副處長的同時,她收到了來自下屬單位的第一份“歲敬”。 所謂“歲敬”,是指逢年過節時下屬官員向上級官員“供奉”的禮金,這種舊時代官場的潛規則,竟然被盧愛英這些官員繼承下來,並發揚光大。 2006年2月,盧愛英的任職命令下達時已經是春節之後。春節後剛剛履新的盧愛英接待了來自天津一家醫藥研究單位的朋友張先生。張先生曾經與盧愛英一起共事,之後調到天津一家醫藥研究單位工作,當張先生和他的領導得知盧愛英走馬上任之後,連忙趕赴北京專程看望盧愛英。 盧愛英當然知道,包括天津這家醫藥研究單位的很多下屬單位的新藥科研項目的立項、進展都需要向她匯報,他們來看望自己是為了搞好關係,在初審他們的科研項目立項時給予關照,以及在報批藥品時能夠盡快得到審批。 對於曾經的老同事,剛剛擔任領導職務的盧愛英非常熱情又有理有節,她謹慎而又熱情地在辦公室裡接待了張先生和他的領導。因為雙方彼此很熟悉,在聊了一些不咸不淡的話題之後,張先生和領導起身告辭。臨走時,張先生拿出了一個信封放在了盧愛英的辦公桌上。 盧愛英以為是什麼材料,打開信封一看,裡面是2000元現金。在當時,2000元差不多是盧愛英兩個月的工資收入了,她雙手像捧著一個刺猬一樣,忙不迭地拉住了張先生。但是,張先生說:“大姐,您別嫌少,我們知道您在國家機關收入低,這是我們的一份心意,貼補點家用吧。而且這錢也不止給您一個人有,別人也都有。” 當盧愛英聽說“別人也有”的時候,她幾乎毫不猶豫地把信封扔進了自己的抽屜。 如果說貪心是盧愛英等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的話,那麼,心理上的失衡便是促使盧愛英走向質變的催化劑。隨著自己的權力越來越大,她所掌握的公共資源也越來越多,而盧愛英直到46歲才從一個普通幹部突然成為掌握全國化學藥品科研項目的立項和審批大權的副處長,眼看著別的部門領導比自己年齡小、資歷淺,走到哪裡卻都風光無限前呼後擁,甚至聽說還有人撈到不少好處,她的心態其實早已不平衡。對金錢的慾望與心理不平衡互相交織,促使盧愛英見錢眼開,能收則收,能撈則撈,多多益善。 心理上的不平衡和權力的越來越大,也使盧愛英在下屬單位面前更加驕揚跋扈咄咄逼人。盧愛英認為,自己為中國化學藥品的科研工作立下了汗馬功勞,所以有資格在工作中表現出一些唯我獨尊的驕氣和霸氣。與此同時,她的貪婪也越來越膨脹。 比起本單位的其他官員,盧愛英默默無聞地在崗位上乾了20多年之後,這份遲到的權力才讓她真切感到,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不遺餘力地削尖腦袋往上爬了。 有權的感覺實在太美妙了! 但是,盧愛英畢竟還是個謹慎的女人,她不像其他貪官那樣動輒數十萬上百萬地索賄受賄,她的受賄帶有女性官員和國家機關普通官員受賄的普遍特點。因為膽小怕事,政府官員們很少因為某項具體的業務或者批文收受大筆財物,而是在日常工作中和在自己的職權內給予下屬單位一些關照,每次受賄都是在逢年過節收一點下屬單位送來的“散碎銀子”。這些政府官員在內心深處認為,下屬單位逢年過節時向上級單位領導供奉一點“歲敬”,已經是眾所周知的“顯規則”。而且每次收受兩三千元,即使被追究也不至於犯罪,頂多受到領導批評或者組織上的處分。 在這種心態的支配下,近年來的行賄方式大量翻新,最突出的行賄方式就是給領導送“購物卡”。後來,盧愛英喜歡上了購物卡,也大量收受了一些購物卡。 從1996年2月開始,盧愛英通過收受“歲敬”的方式,開始了她長達10年的受賄旅程。也就是從1996年開始,張先生和他的領導從1996年到2002年,每逢春節前後給盧愛英呈上“歲敬”2000元,而從2003年開始到2005年春節,“歲敬”增加到3000元,加上盧愛英和他的愛人住院期間,張先生兩次送給盧愛英“營養費”。張先生在10年的時間裡行賄12次,共給盧愛英28000元。 與天津這家醫藥研究機構相同的是,2002年2月至2004年1月,盧愛英為山東一家醫藥研究機構的藥品申報獲得批准及藥品註冊提供幫助,先後3次收受該醫藥研究機構負責人張女士給予的“歲敬”共計6000元。而這6000元竟然全部是張女士的個人獎金。 水漲船高,權越大受賄越多 主觀上的不平衡,使盧愛英越來越貪婪,而隨著權力越來越大,她受賄的數額也越來越高,但是,盧愛英給自己受賄定下的最高限度也只有5000元。 1998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與衛生部藥政司等機構合併,成立新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鄭筱萸出任首任局長。鄭筱萸的秘書曹文莊其後擔任藥品註冊司司長,而已經擔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學藥品處處長的盧愛英,順理成章地成為新成立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化學藥品處處長。 可以說,國家藥監局最要害的部門是藥品註冊司,而註冊司最要害的部門是化學藥品處,因為在鄭筱萸上任之後推行的“地標升國標”中,盧愛英負責的化學藥品處是工作最繁重也是權力最大的部門,所有化學藥品的“地標升國標”都要經過盧愛英這個“娘子關”。 此時的盧愛英被公認為“醫藥界女強人”,手中權力漸漸達到了她人生的頂峰,這些絕對權力也因此孳生了腐敗。盧愛英走上犯罪道路,固然是因為外部環境有各種各樣的掮客和行賄者,有著各種各樣的“歲敬”和“禮金”;但是,從主觀方面分析盧愛英落馬的原因,如貪婪、心理失衡等等,都是促使盧愛英蛻變的重要因素。還有一點是不容忽視的,那就是中央和國家部委辦局一些官員手中的權力過大,而且缺乏有效的製約監督,才使很多政府官員成為職務犯罪的一個又一個“典型”。 儘管盧愛英始終擔心自己因為受賄而出事,但她從來沒有縮回伸出去的那雙貪婪的手。對金錢充滿巨大佔有欲的盧愛英,成為一個奇特的貪官。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手中權力越來越大,盧愛英的胃口也越來越大,但是,盧愛英的胃口也只不過是從2000元增加到5000元,這是她受賄的底線。盧愛英自欺欺人地以為,每次收5000元算不上什麼大事,也算不上受賄。 利用審批職權“吃、拿、卡、要”是盧愛英受賄的一大特點。在盧愛英任職期間,盡力把自己的權力發揮到極致。為此,盧愛英把化學藥品的審批大權牢牢控制在自己手裡。在註冊司,盧愛英的獨斷專行使自己成為除了曹文莊之外最有審批實權的官員。當然,隨之而來的是賄金源源不斷地流進自己的腰包,國家賦予她的權力成為她隨心所欲地為自己服務的工具。 正是缺乏監督和監管的權力,最終把盧愛英推入了犯罪的深淵。 根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的指控,盧愛英為江蘇、海南、吉林等多家著名製藥企業和醫藥研究機構“在藥品的申報獲得批准及藥品註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了大量的錢物。在向盧愛英行賄的這些人員中,竟然大多是這些著名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 這時候,盧愛英的胃口是5000元到10000元。 2002年5月,某著名製藥企業為了某藥品盡快得到審批,這家企業的殷總經理打通前期所有關節之後,批文卻卡在盧愛英手裡遲遲沒有音訊。因為跟盧愛英不熟悉,殷總經理在盧愛英上班期間,直接來到盧愛英家找到盧愛英的丈夫,匆匆留下裝有5000元的一個信封就離開了。之後不久,殷總經理很快拿到了批文。有了這次未曾謀面的“交情”,殷總經理迅速與盧愛英建立起良好的關係,盧愛英專門給殷總經理打電話說:“再有藥品申報,你不用往北京跑了,直接給我打個電話,我給你辦了就行。以後你逢年過節來北京的時候,別忘了來家坐坐啊。” 殷總經理為此感激萬分,此後盧愛英果不食言,殷總經理所在企業的批文在盧愛英那裡幾乎是一路綠燈。 2004年春節之後,為了感謝盧愛英對報批的藥品順利放行批文,殷總經理在盧愛英住處附近,送給盧愛英1萬元,加上後來送給盧愛英的5000元,殷總經理3年共送給盧愛英2萬元,卻獲得了若干個批號。 如果按照那些所謂的“潛規則”,盧愛英收了這麼點錢卻為別人辦了那麼大的事情,的確把權力“賤賣”了。但是,盧愛英卻不這樣認為,她覺得自己給製藥企業上報的批文盡快審批,就是幫了製藥企業的忙,他們感謝一下自己是應該的,再說區區5000元也算不上受賄,所以她拿得心安理得。 更為可笑的是,很多企業得知盧愛英只收三五千元的這個“嗜好”之後,僅靠小小的好處就得到了盧愛英的批文,這包括海南一家赫赫有名的製藥企業董事長。這位董事長每次到盧愛英的辦公室,都扔下2000元“歲敬”或者“茶錢”,4次給了盧愛英8000元。對於這種小錢,後來成為巡視員的盧愛英照樣“笑納”。按照這個規格,多家製藥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如過江之鯽紛至沓來,幾乎每人每次都是留下幾千元的“歲敬”和“茶錢”。包括各種媒體在報導鄭筱萸案件中多次提到的海口康力元製藥有限公司董事長湯旭東在2000年5月公司成立後,負責藥品的生產研發、新藥的註冊報批工作。 2005年7月,為了公司申報、註冊的新藥能夠盡快獲得審批,湯旭東來到盧愛英的辦公室,甩給盧愛英1萬元,卻輕易拿到了數十個批號。 每次都收小錢的盧愛英後來不但收得心安理得,而且收得神經都麻痺了,甚至忘記了“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的古訓。 2005年9月,四川一家醫藥公司在申報的維生素B1和維生素E兩種藥品暫不採用國家標準管理的過程中,找到盧愛英幫忙。因為如果採用國家標準,就會造成成本的浪費,公司就會遭受損失。在申報過程中,藥品註冊司最終決定由化學藥品處負責。這家公司的負責人在找盧愛英提交資料時,盧愛英說,這是小菜一碟,你們回去等好消息吧。這個負責人一聽盧愛英如此爽快地答應幫助自己,他只留下回四川的車票錢,從隨身攜帶的差旅費中擠出1萬元交給盧愛英表示感謝,希望盧愛英能夠給予關照。但是,等他回四川過了好久之後,盧愛英才打電話告知他們公司的申請沒有獲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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