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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私吞“金庫”招致牢獄之災

大案追踪 吴元浩 5322 2018-03-14
在監察部2003年查處的重大案件中,中國銀行原副董事長劉金寶“利用職權影響違規發放貸款、牟取私利、涉嫌貪污受賄”的案件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據悉,2003年6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即開始對其問題進行調查,並於2004年1月將此案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同時,另5名涉嫌犯罪的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中高層管理人員中,有4名被逮捕、1名取保候審。此後,中紀委、監察部配合檢察機關對此案進行了深入調查。 2003年5月22日,天氣漸漸熱了起來。對於劉金寶來說,這一天是個不祥的星期四。於2003年3月21日接替劉明康的新任中國銀行行長肖鋼在上任兩個月後親自打電話給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中銀香港總裁劉金寶,急召他回京述職。

按慣例被安排住在中苑賓館的劉金寶,內心始終有些不安。位於西直門附近的中苑賓館其實相當於中國銀行的高級招待所,因為行內高官往來均棲息於此。最近常聽到一些對自己不利的傳言,想到這些,他的眼皮就禁不住打顫。 他在賓館里胡思亂想之時,幾位“不速之客”不請而至。這些人裡除了中國銀行的有關領導外,還有中央紀委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就在這個賓館,劉金寶被宣布實施“雙規”。聽到“雙規”這詞,劉金寶的心里頓時洩了氣,但他還是故作鎮定地緩和著臉色,並當著行領導和中央紀委領導的面表示要“認真協助調查”。自此,在中國金融界叱吒風雲的“阿寶哥”,就被帶到了一個神秘的去處,從公眾的視線中消失了。 劉金寶雖說只是個副部級幹部,但兼著中銀香港總裁的重要職務,除了代表中國銀行出任香港銀行公會主席外,還兼著港府委任的港交所公眾利益董事、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香港中企協會會長等一系列當地社會職務,他的一舉一動都為境外媒體所關注。特別是香港媒體,幾乎每天都把他當明星似的作跟踪報導。在劉金寶於5月22日上京述職後,當地媒體的各種揣測勢必影響到股市的波動。

香港各界沒能看到劉金寶回港,直到6天后的2003年5月28日,中國銀行行長兼中銀香港董事長肖鋼親臨香港,宣布免去劉金寶的中銀香港總裁職務的消息。接任人是中國銀行副行長和廣北。同時,中銀香港舉行了上市後的首次股東大會,但作為中銀香港上市的功臣之一的劉金寶,竟未能出席此次股東大會,讓人覺得很不尋常。肖鋼對香港各界重申:“本次人事變動是平常事情,CEO(行政總裁)調來調去是很正常的。劉金寶已在香港工作6年,調回去(北京)是工作需要。劉金寶會繼續擔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一職。”儘管肖鋼說“劉金寶會繼續擔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一職”,但劉的這一最高職務也只是繼續掛了半年時間而已。 2004年2月20日,中央決定免去劉金寶的中國銀行副董事長職務,中央紀委也完成了對他的“雙規”措施,宣布將其移交司法機關繼續審查。

劉金寶於1952年9月出生於上海,他有著上海男人特有的和善與精明,還有對金錢的偏愛。由於他的個性、能力、機遇,與好些個同年畢業的大學好友們一樣,經過一番奮鬥而逐漸出人頭地,走向人生的輝煌。這位長期和金錢打交道的上海“阿寶哥”,由於在中國金融界的特殊地位和貢獻,而被人戲稱為中國“金融之寶”。 劉金寶是幸運的。 1972年,他被保送到北京經貿大學學習,成為一名“工農兵學員”。他與他的同學王雪冰有著驚人相似的經歷,也有著驚人相似的輝煌與失落。 1976年8月,劉金寶與王雪冰等數十名工農兵學員一起,被分配到中國銀行總行工作。第二年,他們又一起被派到英國倫敦中銀分行學習,擔任外彙和黃金方面的見習交易員。和王雪冰一樣,劉金寶的業務能力也很強,通過外匯操盤為國家掙了很多錢,是傑出的交易員,從而引起了有關領導的注目。在這之後略有不同的是,一個繼續往外闖,一個則回到故鄉上海灘打天下。

1981年10月,劉金寶被調往中銀上海分行,任外事接待處翻譯;而王雪冰則作為骨幹分子被派往美國紐約籌建分行。 劉金寶剛回上海時曾任接待處翻譯,也是經濟研究所的一名科員。但信託業發展為劉金寶提供了機遇。當時信託業剛剛興起為“三來一補”開保函,逐漸發展出為引資提供擔保等業務。劉金寶從一開始就介入了信託,1984年7月,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單獨成立信託部門——上海信託諮詢公司,劉金寶擔任了副經理,後升任經理。 1987年和1988年是劉金寶和王雪冰之輩出人頭地的開始。 1987年王雪冰從美國紐約回到北京,出任中國銀行資金部的副總經理,1988年又重赴美國任中國銀行美國地區總經理。而劉金寶也不同凡響,1988年12月出任上海分行副行長,當年還獲得“上海市十大傑出青年”稱號。 1988年度的“上海市十大傑出青年”按得票數排名,著名體育運動員葉喬波名列榜首,時任中行上海分行副行長、高級經濟師的劉金寶則名列榜尾。

1993年,劉金寶升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行長,成為上海官場與商場的一大人物。不過,王雪冰的運氣似乎比他更好,這年4月,王雪冰回京擔任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常務董事,光大銀行副董事長,兼光大財務公司總經理等職。 1993年12月重返中國銀行,任行長、黨組副書記、副董事長(後任黨組書記、董事長)。 從1993年12月開始,劉金寶不折不扣地成為王雪冰的部下。他的命運與同學兼上司緊緊地連在了一起。 1997年8月,王雪冰將劉金寶調出上海,命他赴港工作,擔任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常務副主任(主持全面管理工作)兼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總經理。 1999年1月,王雪冰狠狠地提拔了同學劉金寶一番,升劉金寶為中銀副董事長兼中銀港澳管理處主任,使之進入了副部級高幹的行列。

然而,在王雪冰和劉金寶都進入人生的最高點之際,隨之而來的都是下滑和跌落。 2000年2月,王雪冰改任中國建設銀行黨組書記、行長,這並非一件好事。因為在他離開中國銀行不久,他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對他的調查也已經開始。 2002年1月11日,王雪冰被審查。 2003年12月10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王不服上訴,於2004年1月維持原判。 在王雪冰接受審查而未被判刑之際,劉金寶也隨之被中央紀委“雙規”。這兩起案件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許多媒體稱劉金寶事件為“王雪冰後遺症”。 2003年5月28日,劉金寶被免去中銀香港總裁職務,2004年2月22日,又被免去中銀副董事長職務。看來,劉金寶的政治生命也與王雪冰一樣徹底結束了。相信不久之後,他也將步王雪冰之後塵,區別可能只是刑期長短而已。

劉金寶有著上海人特有的精明,他並不像王雪冰那樣張揚,在公眾場合鋪張與尋歡。在內地及香港金融界人士看來,劉金寶的性格甚至有些內向,為人處世也較為謹慎。據稱,劉平素對自己的獎金、報銷之類小事均非常在意,於嚴謹之中給人以經濟並不寬裕的印象。上海男人向來“精”得出名(當然非指所有上海人),有時出手也“摳”得實在讓外地人“佩服”。身為堂堂中銀副董事長的劉金寶似乎是這類上海男人的傑出代表,以至於人們都認為他是清廉的化身,是廉政的模範。直到他被“雙規”和免職,許多人還不相信是事實,許多圈內人士大跌眼鏡。 關於劉金寶的經濟問題,中行行長肖鋼向外界透露是與中銀香港的三名高管一起“涉及挪用資金3000萬元”。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由此也導致了對劉金寶調查的開始。

據悉,在“雙規”之前,劉金寶每天怀揣兩份文件出門尋求幫助,一份是香港證監會對周正毅控制的香港上市公司上海地產收購另外一家上市公司建聯通的交易批准函,另一份則是香港金管局對中銀香港為上海地產此宗收購提供近20億港元過橋貸款的批准書。當時正是對這一過橋貸款的放行,引來了香港廉政公署的質詢,並將劉金寶推至漩渦之中。 自香港回歸後,香港廉政公署與大陸反貪機構的合作日益加深。因此,劉金寶等人的所作所為早已被香港廉政公署納入視野。 2003年4月29日香港廉政公署專員李少光率領多名處長級人員造訪香港中國企業協會,與該會會長劉金寶及十多位執董和會董會面。這次會面的名義是“交流推廣商業誠信的經驗與心得”,其實也是給劉金寶等人來個旁敲側擊。

不料,劉金寶在公眾場合也很會鼓吹廉潔與反貪。他向李少光錶示“中企協會將與廉署繼續加強合作”,並重申中資機構在香港依法辦事,如發現企業內有任何貪污犯罪活動,絕對不會姑息! 然而,僅僅在與香港廉署專員李少光會面大談廉潔與反貪的20天之後,劉金寶便被急召至北京,接受“雙規”,從此在公眾視野中消失。 就在有關部門調查劉參與瓜分“小金庫”的行為時,他舊時的兩位副手——中銀香港副總裁朱赤和丁燕生也露出了馬腳。 2004年8月3日凌晨,中行旗下的中銀香港發布緊急通告,宣布接獲中行通知,中國司法機關正在對該公司副總裁朱赤和丁燕生涉嫌未獲授權而將合併前成員行控股股東所擁有的某些資金分配作個人用途一事進行調查。該公司董事會亦獲通知,這些資金並非該公司及其附屬機構或其任何客戶的資產,而且是在2002年7月公司上市之前即已被分配的資金。朱赤和丁燕生兩人被拘留,他們的職務已暫由總裁和廣北、副總裁林炎南和運營總監李永鴻接替。

據知情人士透露,朱赤、丁燕生實為已被免職的前總裁劉金寶的嫡系。 2001年10月,香港中銀集團完成重組,包括時任中銀港澳管理處主任劉金寶在內的5名高管成為日後上市的中銀香港首任管理團隊。另外4人分別為林炎南、柯文雅、朱赤及丁燕生。此前,因為周正毅事件,劉金寶和柯文雅相繼被解職。目前,在5人管理團隊中,只剩下林炎南。在最先的人事安排中,林炎南的排名在朱赤、丁燕生之前,但在劉金寶的安排下,林炎南被排在了朱、丁二人之後。目前,林炎南為中銀香港第三副總裁,主管零售銀行業務。 中銀香港是在8月2日中午左右接獲母公司通知的。隨後,中銀香港緊急召開董事會,商討應變策略。下午2時許,朱赤、丁燕生被通知至會議地點,董事會宣布從即刻起兩人停職接受調查。此前,朱赤、丁燕生二人均正常上班。朱赤的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在7月15日在香港舉行的“中銀企業網上銀行”服務儀式上。在被免職前,朱赤和丁燕生分別為中銀香港二三把手,是名副其實的實力派人物。 繼2004年8月3日中銀香港宣布朱赤和丁燕生因涉嫌挪用資金做私人用途而被停職以後,8月5日,中國銀行發言人王兆文證實,中銀香港行政總裁辦公室前總經理張德寶,於2004年4月時已被調回北京中國銀行工作,接受內地司法機關調查。張德寶是劉金寶當時的“總管”——前總裁辦公室總經理,也因同一理由牽涉在這一集體腐敗案中,接受內地司法機關調查。 2001年10月,在原中銀集團香港十二行中十家銀行的基礎上重組而成的中銀香港正式成立時,劉金寶就任總裁,而張德寶是總裁辦公室總經理,他是最接近劉金寶的人。 8月6日凌晨,中銀香港又一次發出通告。此份通告證實,前總裁劉金寶也正在接受內地司法機關調查,理由和朱、丁一樣,也是“涉嫌未經授權而將合併前成員行控股股東所擁有的某些資金分配作個人用途”,“有關事宜是在劉金寶於2003年5月調回中國銀行接受調查過程中被發現的”。 據說,劉金寶、朱赤和丁燕生涉嫌挪用的,可能是參與重組的十家成員行的不記在賬上的資金。重組前,中行香港地區的8200億資產由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廣東省銀行香港分行等12家銀行機構和若干專業公司組成的香港中銀集團管理和經營。這些分行名下都有一些資金可以自行支配,但並不記賬。這些資金類似於國內的“小金庫”,在香港則稱“福利金”、“福利會”、“康樂委員會”等。包括在全國統一社保體系未建立前各分行自留的職工養老保險金、退休金等,另外是來自買賣股票等非營業收入,數額從幾百萬到上千萬不等。在參與和指導處理這些資金期間,朱、丁均有職務上的便利。 現已被中央紀委證實,涉及的資金有3000萬元。當時劉金寶向朱赤、丁燕生、張德寶等人表示,不如私分這筆錢,當作獎金慰勞大家重組上市的辛苦。眾高層論資排輩分錢,多則數百萬元,少則幾十萬元。 除了在港的嫡系外,劉金寶在滬的“嫡係部隊”則早在一年前就已經紛紛落馬。 2003年7月2日,中國銀行行長肖鋼專程從北京飛抵上海,在中行上海分行處長辦公會議上宣布,免去劉金寶繼任者周路的中行上海分行行長一職;其時的中行上海分行副行長王政,也在差不多同一時間被免職並被要求協助調查。據悉,王政早在2003年7月就已經被“雙規”,然後被逮捕,而另外四名涉案人員嚴庭富、顧繼東、薛章能、張人模也相繼於2003年7月和2004年春節後不久,有了與王政一樣的“結局”。 據透露,自2003年6月起,公安部、財政部、中紀委等中央8部委在為期一年多的調查中發現,劉金寶以及王政等6人的經濟問題主要是:涉嫌貪污受賄、私設小金庫,以及1997年劉金寶從中行上海分行離職前突擊發錢等。 (文/高福) 2005年8月12日,原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裁劉金寶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原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副總裁朱赤、丁燕生、原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裁辦公室總經理張德寶貪污一案,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2日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劉金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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