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京城十案

第10章 5.一萬米智擒“飛毛腿”

京城十案 萨苏 5107 2018-03-14
“飛毛腿”被抓的經過十分弔詭。話說北京通縣梨園有一個退伍軍人,那天家裡沒鹽了,去供銷社買鹽。供銷社這個玩意兒,年輕的朋友可能都沒印象了,想當年,它就是一個社區的經濟中心。百貨商店不能到處都開,每個社區裡頭總得有一個買東西的地方吧,這就是代銷店。它不但賣東西、訂奶訂報、居委會發通知,甚至法院槍斃人貼佈告,都圍繞著供銷社轉。這種商店沒有競爭對手,也無須打廣告,所以連個名都不需要。 題外話,那時候大夥兒錢少,東西更少,所以小時候供銷社售貨員的地位和今天外企白領相似。因為她們總能提前知道什麼時候有出口轉內銷的處理品賣,或者私分硌窩雞蛋——這不是我說的,柯雲路老師練功之前寫過一本,裡面有個土包子書記,給高乾子弟、縣長小蜜開的條件就是“幹得好明年調你去供銷社當售貨員”。

這種要買東西得走後門的現象,足以讓今天的商店老闆們羨慕到翻白眼。有趣的是,如今走在日本街頭,看見24小時營業的Lawson連鎖店,老覺得它像供銷社。供銷社的確有點兒像連鎖店,因為它裡面的東西從吃到用什麼都有,當然品種你不能計較,糖就是黃油球和話梅糖兩種,零食就是榆皮豆加杏話梅,肥皂是燈塔的,漱口缸子是紅星的,代銷店要多了一種貨,周圍居民有可能奔走相告。從這個角度說,供銷社又似乎脫胎於部隊的服務社。 退伍軍人是上午去供銷社的,這時候人都上班去了,那裡比較冷清。走到供銷社門口,正看見裡面出來一個人,見了他神色一滯,停了一下又往前走。 退伍軍人有點兒好奇,對這個人看了一眼,那人也還了一眼,兩人擦肩而過。

剛要進門,忽見供銷社的女營業員從門裡探出頭來,看到退伍軍人,馬上大聲喊:“他搶我錢!” 搶劫啊!退伍軍人回頭一看,剛才那人已經跟兔子一樣跑了起來。 退伍是退伍了,部隊受的教育可沒擱下,這退伍軍人一轉身,一邊喊“站住!”“抓住他!”一邊就追了出去。這邊他追出去,那邊女營業員扯開嗓子叫起來:“快來人啊,抓小偷啊!”聽到喊聲,周圍的路人也都注意到了這兩個一追一跑的。當時雖然沒有什麼見義勇為的獎勵,但碰上抓小偷,普遍十分踴躍——中國人喜歡湊熱鬧,當時小偷少,大夥兒看著新鮮。轉眼間,就有四五個人加入了追趕的行列,有人還抓了鐵鍁棍子,一邊追一邊喊:“抓小偷啊!” 這一喊不要緊,前面那人立即加速。

退伍軍人一邊追一邊暗挑大指:行啊,這速度,偵察兵的水平啊! 附近是個居民點,有些下夜班的工人正好回來,一看這個情形,也紛紛邊喊邊跟了上來,一時竟然湊了百十來人。一個跑,百十來人在後面追,在當時的京郊堪稱壯觀。這一場大賽跑,幾十年後老孫提起來還津津樂道,印像極為深刻。 追的人一邊追一邊在喊:“抓小偷!”“站住!”“狗X的還跑!”…… 眼看追出去五六百米,可能是嫌喊的話太單調,不知道誰喊了一嗓子:“抓流氓啊!”前面那主兒“噌”地一下,跟踩了油門似地,跑得更快了! 退伍軍人看得咋舌,也顧不上細琢磨,只能繼續跟著追吧。跑的那個躥小道、跳矮牆、進樹林,哪兒難走往哪兒走。架不住這退伍軍人也是本地人,寸步不讓。可是,跑了有兩三千米,退伍軍人忽然覺得自己這邊喊聲弱了。回頭一看:好麼,剛才那一百多人,稀稀拉拉地在後面拖著,拉長了足有一里多地,自己身後也就剩下四五個年輕後生,跑得呼哧帶喘,也都顧不上喊了。

又追出去兩三千米,那小子連減速都沒有。退伍軍人再一回頭:這回身後一個人也沒有了。全讓那小子給跑趴下了!其實,路上不斷有人聽見“抓小偷”的喊聲,加入進來,但都跑不過這小子的兩條“飛毛腿”。這退伍軍人一琢磨,說不行啊,就剩我一個了,這麼追上去,他要是有刀呢?我不是要吃虧?當過兵的一般反應都不慢。想到這兒,退伍軍人慢慢收住腳步,開始左右踅摸:好,旁邊有個石頭矮牆,退伍軍人跑過去,從牆頭上卸下一塊大磚頭來。回頭一看,周圍一馬平川,那小子還沒跑太遠。 “你給我站住!” 退伍軍人一邊喊,一邊舉著這塊磚頭追上去了。這一追,就追到了一萬多米(老孫有“材料”,雙方確實追逐了一萬多米)。退伍軍人心中佩服,說這小子別是練過吧,跑一萬多米全程衝刺啊!

那小子終於跑不動了,回身擺個架子,好像要魚死網破。退伍軍人上去,一磚,就把這小子拍那兒了。 …… 然後,退伍軍人就在那兒喘,喘了半天以後追兵跟上來,一通拳打腳踢之後,這小子就被當作搶劫犯“扭送當地公安機關”。還真不錯,居然有二三十人是從梨園一直跟著追過來的。有個小伙子說了:“我就不信了,他還能跑到順義去?!” 到了當地公安機關一說,人家講這個案子我們處理不了。 “為什麼,他搶錢了啊,你們怎麼處理不了?” “他在北京搶的錢,我們得跟北京警方聯繫,讓他們處理。” “嗯?同志,這是哪兒啊?” “三河,同志,俺們這兒是河北,三河縣,我的同志……” …… 說到這兒,不用多講,這個被一磚拍倒的,就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里店“飛毛腿”——李寶城!全程衝刺一萬米,“飛毛腿”果然名不虛傳。

李寶城當即被移交北京市公安機關。 這跟公安局整黨有關係嗎? 您別急啊,聽老薩慢慢道來,要知道,他這次搶劫,一共才搶了90塊錢,如果是盜竊根本不夠刑事處理的。 不過,李寶城被抓時犯的案子是搶劫,搶劫不同於小偷小摸,只要你搶,就夠拘留的資格了。正因為這樣,老孫他們才會審他——要這90塊錢是偷的,估計也就是送派出所教育教育。另外,90多塊錢現金,在當時相當於一般工人兩個月的工資,和現在的90多塊還是不太一樣的。 然而,李寶城雖然被抓,而且是因為搶劫被抓的,所以並沒受到太大重視。李寶城進供銷社,連刀都沒帶(有性格啊),就是拿塊黑布把臉蒙上,手照著櫃檯上一拍,喝一聲:“老子缺錢花了,給我拿兩百塊菸錢出來!”

他是搶劫,不是持械搶劫,情節並不太嚴重。李寶城在作案過程中一直沒有傷過人,他主要靠的是威懾。到後來一聽他報自己是“老流氓”,受害人就多半嚇得哆嗦,根本不敢反抗。不斷作案成功助長了他的驕橫,所以什麼都不拿也敢搶供銷社。 供銷社的女營業員要是個孫二娘,那李寶城可就慘了。不過,這女服務員還真沒母夜叉的本事,真讓他嚇住了,乖乖地拿錢箱出來。拿是拿了,可往櫃檯上送的時候,手一哆嗦,“咣嘰”,又把錢箱掉櫃檯裡頭了,零錢毛票撒了一地。女營業員趕緊往起撿。這一來時間就給耽誤了。本來,李寶城作案前曾反復觀察,認定周圍沒人才進來下手的,這一耽誤,就耽誤進一個退伍軍人來,成了他的剋星。 威懾力太大,也是個問題。而且,這女營業員還不是純粹的窩囊人,等李寶城一出門,她就往外張望,她的想法是這強盜不能走大街上都蒙著臉吧,要能把他長什麼樣記下來也好。

李寶城出門就把蒙面的黑布摘了,一抬頭,正看見那個退伍軍人。接著看到有人進來的女營業員就開始叫…… 不過,對李寶城來說,隨後的事情很古怪。被河北的警察交給北京警察,一扔,擱拘留所裡就沒人理他了。每天是鹹菜窩頭,窩頭鹹菜……一直吃了20多天鹹菜窩頭,終於把李寶城吃毛了。跟專政機關打了多年的交道,李寶城在法律方面的知識比大學生還豐富。按照他自己的記憶,這公安局抓了人,怎麼也得在15天之內審問,哪兒有一扔20多天不理我的,這不正常啊! 李寶城理解得不錯,對這種情節不重,過程清楚的犯罪行為,既不需要取證,也不需要調查,公安機關把他一扔20多天不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發生了這樣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寶城的弱點就暴露了——他沒讓公安機關抓進去過。這就意味著他對抗審訊無論在技巧還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處,只能憑本能和警方積累上百年的審訊經驗對抗。結果,20多天不審不問,讓李寶城漸漸陷入了抓狂的境地。他開始懷疑:是不是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我的事兒啊,要不怎麼連問不問我呢?

其實他這種想法一點都不合理——如果真知道他是“老流氓”,不突審他才怪呢,哪能一放20多天呢?問題是關在裡頭,既不能上網(玩笑了,那個時代連電話都是新鮮東西呢),也不能看電視,也沒人理他,連數螞蟻都沒地兒數去。整天關在屋裡就琢磨這點兒事,帶著300多起案子,李寶城的心理不出問題那才怪呢!到了這個時候,巴不得警察叔叔趕緊跟我談話,就成了嫌疑人一種近乎病態的心理。可是,警察叔叔就是不理你,怎麼著吧? 不斷受到煎熬的李寶城終於出了昏招:為了換得警察叔叔早日提審,他主動供認了自己曾經在兩年前作過的一起盜竊案。結果,過了三天,終於有人審他了。審他的是老孫和另一個刑警,倆人來的時候,還真沒把這案子當回事兒。沒當回事兒怎麼把人擱那兒20多天不理啊?原因很簡單,公安機關當時接到上級命令要整黨。這整黨是政治任務,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暈頭轉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紕漏:李寶城這案子被歸錯了檔,造成20多天后才發現此人居然沒審的問題。

無心插柳,陰差陽錯啊! 要擱現在,李寶城是可以投訴的,公安機關肯定得道歉,還會有人受處分。 80年代初期法制建設還很不健全,雖然比“文革”時群眾組織就可以抓人打人強多了,對“壞人”的人權保障,還沒什麼概念,“嫌疑犯”改叫“犯罪嫌疑人”那還是十幾年以後的事情。當然,如果李寶城較死理和公安機關就此事進行堅決的鬥爭,也許可以促進我國法制建設的發展…… 問題是李寶城哪兒有那個心思啊!這裡面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案子是河北警察交過來的,案卷主要內容都是李寶城對搶供銷社的細節描述,記錄了抓住他的“革命群眾”姓甚名誰,家住哪裡,因為不是自己抓的人,印像不深刻,也就沒怎麼提他那個萬米大賽跑。 河北警察對雙橋“老流氓”沒概念,只是驚訝於這人比較能跑而已。 假如是北京的警察,一聽說追出一萬多米才抓住他,馬上就會跟十八里店“飛毛腿”聯繫起來。所以,老孫他們審李寶城,是後來才知道那個大賽跑的事,他們重點還是問搶供銷社的事兒。李寶城也好像覺出來警察審他並不像審“老流氓”,於是一口咬定自己當時是喝多了,不知道乾了什麼。這種小伎倆倒瞞不了老孫他們,聽這小子不說實話,兩個警察就開始跟他泡蘑菇。 審著審著,老孫的搭檔忽然看到這小子還交待了一件盜竊案:這盜竊案偷的是財務室,金額一千多,在當時算比較大的案子了,於是一五一十和李寶城核對起來。 估計這時候李寶城已經開始咧嘴:早知道這樣,自己供這個案子乾嗎啊?現在也沒辦法了,只好實話實說吧。說著說著,正記錄的老孫腦子裡靈光一閃:嗯?這個案子怎麼有點兒熟呢?他停下筆想了想,忽然想起什麼來了。老孫不動聲色地挪了挪位置,胳膊肘一撞他那搭檔,小聲問了一句: “哎,這個,不是'飛毛腿'那卷裡頭的案子嗎?” 那位正聽李寶城白話呢,聽了這話一愣,低頭去看案卷,臉上猛然一抽。 “靠,不會是天上掉餡餅砸我們倆腦袋上了吧?” 敢情這位對這案子也有點兒印象。但是,案卷不在手邊,吃不太準。倆人過去,把李寶城撥拉過來一看,又猶豫了。為什麼呢? 對十八里店“飛毛腿”,警察多次遭遇都在深夜,看不清的情況,所以說不准他的個頭。而受害者普遍反映此人是一彪形大漢,完全無法抵抗。現在看看這李寶城:形貌猥瑣,土里土氣,最要命的個頭才一米六幾——這小個兒,能涮肖毓敏……像嗎? 事後才想明白,這種受害者的描述為了表達自己確實無法反抗,往往誇張到離題萬里。倆人交換了一下眼色,那哥們儿衝外邊一努嘴兒,低聲說:“我跟他聊著,你給良基打個電話。” 隨後的事兒呢……用老孫自己的話說這次審訊是這樣的:“那天下午,上邊說通縣抓了幾個流氓,案卷放錯了,該審該放的得快定。我們趕緊就去了。到了縣局,兩點吃飯,三點審人,第一個打架傷人,放了。第二個,進入一個小賣部,搶劫。案子本身沒什麼,中間發現不對了,一個電話給良基打過去,沒半個鐘頭,七處來了十幾輛車,張良基親自帶隊,跟打狼似地就來了,當場就釘了死銬!” 三百多個案子,都歸納出來了,一個人幹的,他供的正是其中之一,不是他是誰?一看這個架勢,李寶城兩眼一翻白就過去了——他再不明白這意味著什麼,那就不是十八里店“飛毛腿”。 李寶城被抓後很配合,問哪個案子說哪個,看來,是早有思想準備。 這小子是想明白了,到這個時候,乾脆利落的,少給別人找麻煩,也就是少給自己找麻煩。就沖他作這些案子把警察們折騰的,想生吃了他的心都有。 剛把他銬起來的時候,老孫還有點兒猶豫,說不會歸納錯了吧?等後來一了解情況,說抓他的時候追了一萬多米,嘿,沒跑了,就是他!最後算起來,一共三百八十起案子。半年以後,李寶城被執行死刑。因為老孫的靈機一動,他在此案中榮獲三等功一次。不過,說起這個三等功來,老孫自己並不是特別高興。問其原因:第一個是這案子投入太大,卻並不很成功;第二個呢……“當時沒反應過來,反應過來我先給他一大耳貼子,犯紀律我也認了!”老孫對這事兒一直耿耿於懷。 其實,我覺得他倒是沒必要這樣想,無論如何,十八里店“飛毛腿”和雙橋“老流氓”的影子,終於從京東大地上徹底地消失了。這大概是北京百姓以手加額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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