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京城十案

第3章 2.神奇的“縮骨功”與“指紋”

京城十案 萨苏 4402 2018-03-14
原來,此人回國前夜,曾與幾個中國同事在家中喝酒告別。告別之後大家拍了合影留念。這合影上不但可以看到波斯地毯,還可以看到蘇格蘭茶具呢! 有照片為證,德國專家很快開列了靠譜的被盜物品清單。 現在,輪到警方坐蠟了。 老侯是第一批到達現場的警方人員,分隊長,至今他依然能回憶起案件的細節。 德國專家所住的是對大學校門主路西南邊第三排樓,發案地點在這座六層樓的三層,里外套間,基本搬空了,門窗鎖都完好,屋內也沒有發現有價值的可疑痕跡。 案子發在單元樓,讓老侯很是不爽。 有位當警察的朋友曾對我講笑話,說有些影視劇描寫不夠真實。電視裡面只要報案的電話鈴聲一響,警察們就會“像打了雞血一樣瘋狂”。其實真正的警察對於報案電話是很煩的,恨不得一輩子也不要聽到。但是,真要那個樣子,警察們也會面臨失業的威脅。所以,只能祈禱發案的地方好一點,讓案子好破一點。

什麼地方的案子好破呢?最好是傳統的居民院,那裡鄰里之間近乎透明,有沒有來過生人,誰家的日子過得好不好,很容易得到信息,如果能發現一兩個喜歡說道東家長李家短的“八婆”,那就該稱之為“破案寶貝”了。 像德國專家所住的單元樓就沒有這樣的好條件了,單元樓的居民大多關係冷淡,很少相互交往,這一點無論在中國外國都是如此。日本艷星飯島愛就是死在單元樓中,多日無人知曉。 尤其是大學,鄰居們都是知識分子,更加有些自掃門前雪的傾向,讓警察叔叔十分懊惱。 向左鄰右捨了解情況如預期的一樣無功而返,大多數鄰居只知道這家是個外國專家,連這人是哪國的都不知道。 由於門窗完好,偵破方向一度指向內賊,但所有可能是內賊的懷疑對象又很快都被證明沒有作案時間。

百思不得其解的老侯走出樓門,神差鬼使地回頭看了看,忽然若有所悟。 他問陪同的保衛幹事:“能不能了解一下,最近有沒有人在這附近看到過一個瘦子?” “很瘦的人?”陪同的保衛處的工作人員一愣:“瘦到什麼程度?” 還沒等老侯回答,一位“教授”忽然搭腔了:“瘦子?有啊,有個像弄堂裡竹竿一樣的傢伙,前些天老在這裡轉來轉去的,現在可有辰光沒看到了。” “哦?有多久沒看到他了?” “33天。” 一個月以前,恰好是偵查員們推斷的作案時間! “教授”馬上被請到辦公室,專門說說他所見過的這個瘦子。 問題是,這位“教授”何以記得如此清晰,準確判斷出那個瘦子在33天前消失呢?何止如此,老爺子甚至能描述出瘦子腳踝骨粗大,上身比下身長一類非常詳細的特徵來。

可他又完全記不得那瘦子的長相! 你要是去問老侯對知識分子、特別是“教授”們的看法,他一定表示特尊敬,恨不得自己兒子當“教授”。 哎,把“教授”比成兒子,這算怎麼個尊重法? 這一點兒也不奇怪,老侯的文化程度有限,估摸著自己當“教授”的機會不多了,但是他真心尊重有學問的人,希望自己兒子多念點兒書將來當“教授”,這不是屬於很正常的理想麼? 當年出國熱的時候,每每有拿不著簽證或者綠卡的兄弟咬牙切齒決心生個美國或者法國兒子,從此不用再看簽證官的臉色,所謂“我不當美國人,我當美國人他爹”,思路和老侯頗為相似。 不過,要感受老侯私下的想法呢,尊重之外只怕還頗有微詞——這“教授”一流人物啊,多半屬於智商不低、情商很低的傢伙,要不怎麼連對門鄰居是男是女都分不清呢?假如想挑起“教授”家的內戰十分容易,只要當著“教授”夫人問問他丈母娘的生日是哪天就行,或者支支吾吾,或者胡說八道,多半“教授”家門口賣雞毛撣子的會開張。

不過,這等人物畢竟智力很高,而且好奇心重,用老侯的話說有點兒像大孩子,別人該記住的他記不住,別人很容易忽略的地方,他倒常常能提供出意想不到的線索。比如老侯提到的這個瘦子吧,別人沒注意,偏偏此“教授”記住了,而且能夠把瘦子的各種特徵說得如此清晰。 問話完畢,老侯說這人嫌疑很大,“教授”您這幾天最好隨時在家,我們抓著人還要請您認一認。 “教授”搖頭,說不大可能耶,我要工作,要出差呀。 “要出差?您去哪裡?” “四川,綿陽有個瘦肉良種豬培育基地,阿拉在那裡有個項目……” 記下了培育基地的電話,等“教授”出門半晌,老侯他們才恍然大悟,發瘋般狂笑起來。理由,就不用說了。 笑過之後才有人問隊長:“您怎麼會想到此案中有個瘦子呢?”

老侯說我也是一時心血來潮,待會兒咱們還得取證。他拉著大家到宿舍樓外面,指了指德國專家公寓廁所的窗子,眾人忽然明白了他的想法。 德國專家公寓所有的門窗都是閉鎖的,唯獨廁所上方的通風口,蓋子沒有合上,大約是為了沒人的時候保持公寓內空氣清新。這個通風口是正方形的,邊長只有30厘米。從樓下,可以清楚地看到這個通風口的開閉。偵查員能看到,賊,也肯定能看到。 30厘米,也就是一張半光盤的寬度,正常人無論如何不會想到這裡會是一個賊可以出入的地方,可是老侯想到了。 因為他看過解放前老賊們的案卷,其中有一份“飛賊”的供述提到,一些有技術的慣竊,能夠把自己的身體變形,從很小的窗口入室盜竊。這種事就是傳說中的所謂“縮骨功”。

其實骨頭是不能縮的,縮骨功也並不神秘,只不過是要懂得怎樣拉伸韌帶和肌肉改變自己的形體而已。 2007年12月,鳳凰衛視曾有一個報導,談到中印兩軍多年隔閡後第一次開始交流的情景:參加交流的中國官兵當場表演了單掌開碑、頭頂碎磚等剛猛的項目,技驚四座。 不甘示弱的印軍隨即也表演出了絕技:印度士兵在桿上表演出蓮花、鐵軌、廟宇等多種造型,還有高難度的噴火,讓人看得眼花繚亂。 看過這段報導和印軍錶演的圖片,當時我軍一名基層指揮員頭暈眼花,私下對薩說:“服了,要是肉搏的時候碰上這樣的主兒,我都不知道該從哪兒下手……” 不戰而屈人之兵者,印度兵否? 且不論戰爭問題,從偵查員的角度,這印度兵繼續練下去,基本就是縮骨功的範疇。不過,縮骨功也有局限,那就是有些東西是縮不了的。比如腦袋,能把腦袋變小的倒是有,秘魯的印加人據說就有這個本事,不過只能變死人不能變活人。這案子只能是活人幹的,所以這個技巧就不必考慮了。

縮骨功的極限,就是只要腦袋能過得去的地方,人就能過去。 30厘米見方的通風孔,腦袋可以過去,人,從邏輯上說,肯定也能過去的。不過,做這個案子的,肯定不能是個胖子。您讓英達來來這個,他功夫再高也不成。 崔永元……嗯,要鑽中央電視台的窗子大概差不多。算了,咱別一一過篩子了,人家小崔走門口實話實說就能進去,幹嘛鑽窗子呢? 縮骨功的賊,比較少見,但並不是沒有,老侯一直“奢望”自己能碰上一個瞧瞧。所以,老侯問大家有沒有人見過一個瘦子。 有人還亂琢磨呢:老侯啊,這賊就算能進去,他怎麼能從這麼小的窗口把電視、地毯、洗衣機都弄出來呢?說完自己給自己一大嘴巴:人家進去了不會開門嗎?還用從這兒鑽?這是智商問題。

推測歸推測,破案需要的是證據。 證據在哪兒呢?老侯不慌不忙地在樓下轉了半晌,終於轉回頭來,叫一個見習偵查員:“去,把銀粉和筆刷拿來。” 銀粉和筆刷是用來取指紋的,侯隊長準備這兩樣東西,想取哪兒的指紋呢? 報案以後,已經查過一次屋裡的指紋了,那次的結果證明:除了德國專家和來過的友人,偵察員們在屋中只發現了一個男性陌生人的指紋,而且數量很多。 正是這個陌生人的指紋,使偵察員們的思路趨向於外賊作案,因為這套公寓有誰能進出是很容易把握的,不大可能出現某人進去溜達半宿,留下一大堆指紋,德國專家還不知道的事情——推銷蒜臼子的小販肯定沒這個本事。 偵察員們判斷,這個留下指紋的,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

要擱現在,這個判斷就得打個折扣了:第一,現代的賊也都現代化了,都知道指紋這個東西的厲害,入室行竊經常戴乳膠手套。這種行徑很給警察們添堵,老侯他們不大容易有運氣找到滿屋的指紋,可是,又不能因為這個把全中國賣乳膠手套的都抓起來吧;第二,來中國的外國人多了,而且越來越不規矩,天曉得他會帶什麼人回來,有哪種特別的取向。單單根據留下指紋不是異性一點,不足以認定來的是賊而不是有什麼曖昧在裡面。這種事兒還不能問,人家一句“隱私,與案件無關”,你就不大好辦。 好在當時的情況還沒有現在這樣複雜。 不過這個結論讓大家有點兒吃驚:這意味著整個搬家行動可能是一個人幹的,能一個人就把人家搬得連酒瓶子都不剩下,這主兒難道是個大力士?

老侯這次不查屋子裡頭了,他關心的是賊怎麼上的三樓。 老侯衝見習的小姑娘一指公寓樓外邊的排水管:“去,你爬上去,找。” 採個指紋這類事兒老侯是不干的,那是見習偵察員的事兒。 官大一級壓死人啊。老侯一聲令下,人家就得爬上去,大太陽底下一厘米一厘米地查。 不過別以為老侯輕鬆,真要有個殺人案,弄出個腐屍解剖之類的事情,老侯跟法醫作屍檢連口罩都不能戴。這在當時叫革命分工不同,現在叫命苦不能怨社會…… 為這個老侯開玩笑說警察是社會弱勢群體,大家認不認的就各有看法了。 苦心人天不負,小警察上去一通忙活,終於有了結論:排水管上也有指紋,與屋內陌生人的指紋相符! 嫌疑人有了著落,老侯一笑:這回不用擔心白吃人家的紅燒肉了。 在這裡發現指紋說明老侯的想法很對路,的確有人曾經順著排水管爬上去過。 大家會問:一個月前排水管上的指紋,風吹日曬的,還能保留下來嗎? 這有什麼奇怪的,指紋留下的是並不僅僅是壓痕,還有脂肪之類的殘留物,極端條件下考古學家甚至採集過數千年前的指紋呢。當然也要看載體和環境,比如大樓門把手,每天好幾百人進進出出、拉拉扯扯,採指紋基本就沒什麼意義了。 老侯破案,一向極重指紋。 有一個例子。 某天老侯病休,被一個電話叫到了某飯店:部下碰上麻煩事兒了,請侯隊長出面幫著說和說和。 怎麼回事兒?警察還管說和? 原來當地發生一起盜竊案,某外交官放在一個信封裡的若干現金被盜。 辦案的警官根據進出房間的記錄,很快有了判斷。應該說這位警官的業務水平還是不錯的,但此人作風有些簡單粗暴,對嫌疑人上了些手段,卻沒有拿到證據。 不幸這嫌疑人第一比較滾刀肉,生冷不忌,上手段不起作用;第二還有些特殊的家庭社會關係,案子沒拿下來卻不依不饒起來。雙方發生爭執以後,想到老侯在外事口工作時間長,社會關係豐富,故此請他來幫忙調停一下。 老侯來到飯店,很快解決問題。 調停他是沒有做的,因為一看這個案子,老侯就覺得其中還有沒做的工作。老侯指了那個外交官放錢的信封,告訴偵察員去做指紋鑑定。偵察員沒動地方,說侯爺,我們組長已經檢查過了,上面沒有指紋,估計是嫌疑人擦拭掉了。老侯沒抬眼皮,說用加強檢驗手段,再測。 結果,果然發現數枚模糊的指紋,在信封內側封口膠上的一枚雖然模糊但依然可以比對,正與嫌疑人相符,有了證據一訊而服。解決了到底誰是賊的主要矛盾,上手段的事兒作為次要矛盾,自然也就好解決了。 事後有人說老侯神,能猜到信封擦過了還有指紋存在。老侯自己倒不這樣認為,他說那個信封是歐洲某國政府的專用信封,質量很好,吸收力強,指紋殘存可能性大,而犯罪嫌疑人沒有前科,盜竊的時候心情緊張,可能導致手指浸汗,會留下較為深刻的痕跡。有這兩點,即便作案後擦拭了信封,依然可能有殘留指紋的存在。 “這只是一個邏輯問題加一個經驗問題。”老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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