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日本的黑霧

第32章 第八節

日本的黑霧 松本清张 6575 2018-03-14
下山雖然沒有見到“他”,卻遇上一個可以代表“他”的人——比方說,聯絡員一類的人。於是他倆就一起走去(參看三越店員的證詞),大概沒有乘地道車,而是從三井銀行總行那邊的地下鐵道口走出去的。那與大西司視在等著的三越正門的方向正相反,拐了個彎,大西司機是看不見的。從佈置陰謀的人們來說,在這段時間內,附近連一個認識下山的人也不能有。 下山從地下鐵道另一個方向的出口走上去時,有一輛小轎車已經在等著他了,那人讓下山坐上去。這時,下山發覺了陰謀嗎?我認為大概還沒有發覺。當然,為了防備下山發覺自己陷入了圈套,策劃陰謀的人一定毫不疏忽地做下了萬全的安排。 讀者大概會記起鹿地亙先生被綁架的情況。但是下山的事情是白天發生的,況且下山又是日本的高級官員,總不能連踢帶打地把他推進車去。如果下山發覺了,也許對方會從左右兩邊用手槍對准他的側腹——這個假想是不無現實根據的。然而幸乎不幸乎,並沒有發生這樣的事。為了去跟“他”見面,下山坐上了車子。那個人大概告訴下山目的地很近,三五分鐘就可以到。

在這種時刻,照例以綁架者所乘的車子為中心,前後都有其他車子掩護。車子毫不顯眼,旁人根本看不出是在掩護。綁架下山達一次,三越和三井銀行總行之問的窄路上大概也有四輛不引人注目的車子在掩護,但是下山卻沒有註意到。後文還要提到這一點。 車開動了。這輛車子從三越出發時恐怕用的是日本的白牌照。車子朝某處開去,掩護的車子也尾隨著它。半路上一定換乘了車子。這次大概是一輛黃牌照的車子。當時黃牌照標誌著外國人使用的車子,日本警察是完全無權查問的。 大體上可以推想得到,下山是在什麼地方被迫換乘這輛車子的。大概就是當時美國“反間諜隊”總部所在地的郵船公司大廈一帶。情報部在這裡有專用房間。下山大概半路上方才發覺自己落入了圈套,但為時已經太遲了。一旦進了美軍的大樓,就不可能向外界呼救了。

那以後,黃牌照的車子朝哪兒開去了呢? 加賀山之雄寫下了大意是這樣的話: “有人親眼看見下山搭乘的車子,說它是從國會大廈朝狸穴那邊開去的。這是與下山面熟的人說的,看來至少比一次也沒見過他的其他目擊者的話要準確一些。” 當時的副總裁加賀山確實替我們寫下了一篇出色的“推理小說”。我的推測和他的也差不多。為什麼呢?因為按他們慣用的手段來說,是不會直接朝目的地開去的。一個原因是需要給下山和綁架他的人一段時間在車裡談話,另一個原因自然是為了避免目擊者推測出他們到哪兒去。 綁架下山的車子多半是蜿蜒曲折而行,結果是從南到北,橫跨甲州公路、青梅公路,穿過川越公路。 那末下山被綁架到哪兒去了呢?沾在他內衣上的粘糊糊的發黑的“油”和美麗的“色粉”就可以說明了吧。

但是按照行文的順序,關於下山被殺害的第一現場的推測我預備留到下面再談。 在現場上下山是以什麼方式被殺害的呢?請讀者追憶一下本文開頭所提到的下山屍體裡血液稀少這一點。警視廳說:“由於當天下著雨,血被沖走了。”但是最初發現時,齋藤站長抱起下山的屍體,看到下面的小石子是乾的。如果流過血,下面的石子上當然應該沾著血。如果血被雨水沖走了,下面的小石子也應該被雨淋濕才成。然而小石子既沒被雨淋濕,也沒被血染污,似乎可以證明下山被軋時沒有下雨,並且下山的屍體裡從一開始血液就非常少。 偵查員們一定把現場的土深深地挖過。但是檢查的結果,土裡卻沒有血滲透進去。考慮到血液稀少以及下山屍體的位置,這就使我們猜測到一種殺害的方法。

下山屍體的姿勢是俯臥在鐵軌上的,左手彎著,右手伸到軌道外面。下山的右肩胛正好擺在鐵軌上。只要想一想這個事實就明白了:屍體儘管軋得七零八碎,但只有右臂是從肩胛處軋斷的,上臂以下的部分則仍是完整的。也就是說,由於軋斷了肩胛,通過右膈肢窩的動脈部分完全被軋爛了。 殺人的方法中,除了使用刀子和注射毒劑之外,還有抽血的辦法。日本人行凶時,一般是不會想到使用後一種辦法的。那是怎樣的方法呢?在外國,常有那麼一種抽去全身血液致人死命的方法。在下山的情形下,從肩胛被壓爛這一點來看,也許是從右膈肢窩的靜脈抽出血去,為了消滅痕跡才把注射過的地方放在鐵軌上讓火車軋的吧?古畑博士也做過這種推斷。 下山其實大概是在赤裸狀態中死的,這與那種殺害方法也不無關係。也就是說,是不是他身上只剩了件內衣,由暴徒按住被抽去血液的呢?也許是被踢中要害,昏迷不醒時被抽去血液的。 (陰莖和睾丸有內出血。)

不管第一現場是在哪裡,究竟是用什麼方法把下山運到第二現場——也就是被軋的地方去的呢? 第二現場是在鐵軌上,首先令人想到屍體是利用火車運去的,其次大概就是汽車。但是《白皮書》上寫著,用火車把屍體載運到現場上去是不可能的。 (這里首先要說明這一點。) 其次是汽車。但是看了現場就能明白,汽車開不到鐵軌那兒。汽車所能開過去的路,離輾軋的地方很遠,因而如果用汽車運,只能在那裡把屍體卸下來,然後用人力把它橫放在鐵軌上。 警視廳偵查一科起初假定下山是被謀殺的,因而做了個實驗。他們做了一個相當於下山體重(二十貫)的稻草人,由偵查員搬到現場上去。關於這事,《白皮書》上是這樣寫的: “假定是渡過常磐線荒川放水路鐵橋,從對岸的千住方面把屍體搬來的。但是偵查的結果,鐵橋上的過道只鋪著兩尺來寬的木板,板子也不完整,有些地方還破損了,因而白天空手走起來都感到困難。上行和下行電車最長相隔二十三分、最短相隔四分鐘就經過一次。單獨走大約需要十分鐘。夜裡不能通行。看起來由兩三個人搬運屍體走過去似乎也是不可能的。再說,從鐵橋沿著軌道旁邊走到現場約莫需要三十分鐘。如果搬運的話,想來列車、電車的乘務員是不可能看不見的。曾經假定屍體是從常磐線和東武線交叉處的陸橋下面搬運到現場來的二十貫重的沙袋沿著能夠通行的道路做了實驗,結果斷定,可能性雖然是有的,但是極為困難。”

這麼看來,不像是用汽車運的。 估計從汽車所能開到的地方走到現場需要三十分鐘,搬運屍體是不可能的。那末,除了利用火車以外,就絕對沒有旁的搬運辦法了。也就是說,只能是這樣:列車從現場經過時,從車裡把屍體扔到現場的鐵道上,先把它藏起來,再讓下一趟列車軋過去。 那末,現場的情況符不符合這個推測呢?前面已經提過,現場的枕木上沾有點點滴滴的血跡。不知道為什麼緣故,事後美國憲兵曾乘吉普車到現場,把沾在枕木上的這些血跡都刮掉了(據推測,美國憲兵是刑事偵查部派來的)。但是魯米諾爾反應(魯米諾爾反應(Luminol test)法醫學上用的顯證血痕的試驗方法。)試驗證明鐵軌上確實沾過血跡。從輾軋現場向上野那邊——即沿著火車開過來的方向——走二百米的地方有個信號燈,再從那裡往上野那邊走三十米就是個道口,血跡是在道口下行線的枕木上發現的。血蹟的魯米諾爾反應中斷了約莫一百米,但是接近現場時,血跡又出現了,一共發現了五十二處。

枕木以外的地方也有血跡。走下鐵道路基,在現場——靠上野右邊的窪地上有一間細長的、搓麻繩用的小屋。往麻繩小屋上面澆魯米諾爾液的結果,小屋的門上也有相當強烈的反應。 東京大學法醫學研究室曾經化驗過枕木上的血跡(《朝日新聞》記者矢田發現了沒有刮掉的部分),看看它是否與下山總裁的血液同一個類型。血跡只剩下一點點,好容易才查明是AMQ型的——那正是下山總裁的血型,而且是一種稀有的血型。 這麼說來,似乎可以做這樣的推斷:按照血蹟的順序來看,屍體是在最初發現沾有血蹟的枕木那個地方從列車上撂下來,由什麼人運走的;在半路上,血液滴落在軌道上了。屍體由現場附近被運到麻繩小屋去,暫時藏在那裡。這時候是由高個子來搬運的。因此,門上沾的血跡很高,看來像是那些人把沾在手上的血抹上去的。

從列車上撂下來的屍體為什麼要先搬到人們看不見的麻繩小屋(當時這間孤零零的小屋裡沒有人)裡去呢?不用說,是為了等待下一趟列車來軋它。 那末是哪趟列車把屍體運到現場來撂在那裡的呢?只要看看在輾軋死屍的那趟列車以前開過去的列車就清楚了。 警視廳也曾作了這樣的假定,並且對軋下山的列車(第八六九次貨車)以前開過的第二九五次貨車做過調查。 《白皮書》上記述道: “七月五日下午十點五十三分從五反野現場經過的第二九五次貨車掛有空車皮六節、客車二十六節,連同機車和乘務員車,共計三十四節。經過實際偵查的結果,證明關於會利用該列車或所掛車皮(拖至金町車站)搬運屍體並在現場附近撂下來的推斷是不能成立的。”

這就是說,經過偵查,並沒有從列車往下撂屍體的痕跡。但是緊接著這一項,又有如下的記述: “這趟列車在五日下午七點五十八分到達東北上行線田端一號線,然後將貨車進行整編,九點五十九分由該站三號線發車,下午十點十三分到達北千住車站。停車約三十二分鐘,以後在綾瀨未停車,在金町車站停車時被第一二〇一次列車趕了過去。當時車上還載有打零工的。乘務員沼田是個模範乘務員。”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問題來了。在軋下山的第八六九次貨車前面駛過去的不僅是拖有客貨車的第二九五次貨車,還有第一二〇一次列車——這正是佔領軍的軍用列車。 “佔領軍的軍用列車是下午十一點十八分從現場開過的。在軋下山的列車馳過之前不久,第一二〇一次下行列車曾甶現場經過,車上有司機荒川九,助手二名,乘務員一名。該列車是佔領軍有關方面的,一般人當然不能搭乘,它還受時間以及其他方面的限制,所以不容對它懷疑。”(《白皮書》〕

為了便於讀者理解,現列表如下: 〈列車〉 〈經過現場時刻〉 二九五次貨車十點五十三分 一二〇一次列車(佔領軍專用) 十一點十八分 八六九次列車(乳下山的列車) 零點十九分 二四〇一M號電車(發現屍體) 零點二十五分 既然警視廳進行偵查的結果,第二九五次貨車沒有往下撂屍體的痕跡,那末該廳為什麼沒有對第一二〇一次列車(佔領軍軍用列車)做同樣的偵查呢?警視廳的記錄上寫著:“該列車是佔領軍有關方面的,所以不容對它懷疑。”這樣,根本就把它置之度外了。但是無論假定任何辦法,除了這趟軍用列車,再也做不出更合理的推測。 這裡就令人想起沙格農的話來了。他口口聲聲總是說“我的鐵道”,揚言日本的鐵道是聽任他擺佈的。就他掌握的權力來說,譬如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臨時讓這趟下行線第一二〇一次軍用列車發車,也是輕而易舉的事。運輸司令部是由他主管的,行車時間表在佔領軍的掌握之中。以當時日本警察的權限來說,也只能像記錄上所載的那樣,說一句“該列車是佔領軍有關方面的,所以不容對它懷疑”,不了了之。可悲的是即便嫌疑再重,除此以外再也沒有任何辦法來調查。 佔領軍軍用貨車是十一點十八分從現場經過的,而軋人的列車是零點十九分經過的,中間有約莫一小時的間隔。 根據這一點來推測,從第一二〇一次列車撂下屍體以後,還有充分的時間來做準備,把它先搬到麻繩小屋去,然後再把它擺在軌道上,讓一個鐘頭左右以後才經過的列車來軋。 軋下山的現場與當時美軍總司令部所使用的賓夕法尼亞鐵道公司日曆上的照片非常相似,因而成了話題。下山總裁擔任運輸省次官時,次官室裡就掛著這樣一幅日曆。 但是,也可以認為這是偶然的吻合。問題在於現場的彎道的情況。下山總裁就是在從彎道那裡靠近綾瀨車站五十來米的地方被軋的。 提起彎道來,“松川事件”和北海道的也同樣發生在彎道附近。 難道這都是偶然的嗎?三次都發生在彎道左近這樣一個共同點恐怕不是偶然的,而是有意安排的。也就是說,策劃這一陰謀的兇手一定有利用彎道的習慣或是善於使用這種手段。 如果把下山的屍體從火車上撂下來,火車開到彎道那兒時一定得放慢速度。關於怎樣利用彎道,兇手事先恐怕做過充分的研究。 但是,日本到處都是這樣的地形。不過兇手方面必須把彎道的情況和附近地區的情況都充分估計進去。 假若打算把屍體裝在第一二〇一次列車上,五日下午十一點十八分把它撂下去,在擬定計劃時需要有絕對的條件。那就是說:附近不能有一個人過路,也不能站著一個目擊者。兇手方面想必是為了這個目的,才在七月五日以前花費幾天工夫來調查現場在這個時刻的狀況。他們一定業已查明:從東武線與國營電車道(常磐線)交叉的地點沿著東武線的鐵道路基朝淺草方向倒著走,是絕對碰不到人的。這一點把握很大。還查清這一帶兩邊住戶的房屋都背朝著鐵道,儘管路基腳下兩邊都有小徑,但並沒有過路的人。也就是說,只要不使用引擎聲很響的汽車,誰都不會注意到兇手們在那里幹了些什麼。 兇手們大概是先在現場徵了周密的調查,然後才定下把下山的屍體遺棄在附近的計劃的。 那末,在那兒被撂下來的屍體怎樣了呢?一定有幾個人藏在鐵道路基腳下等待列車經過;屍體從列車上撂到現場之後,他們馬上就把它抬起來,暫且放進鐵道路基側面的麻繩小屋裡。這附近的鐵軌上發現有AMQ型的人血反應,那血大概就是從屍體膈肢窩裡被割斷了的動脈管中滴落下來的。 屍體就這樣暫時被抬到麻繩小屋裡去。這時抬屍的那些傢伙手上大概也沾了血跡,所以才抹在小屋門上的。在預定的列車開來之前,還有約莫一個小時的間隔。沒等第八六九次貨車開到,他們就把屍體從麻繩小屋抬到相距一百五十來米的綾瀨方面去——也就是說,抬到靠陸橋的那邊去。在這個地點也查出了人血反應。從這裡到軋下山的現場有六十三米,在四個地方發現了同一個血型的血液反應。 在這種情形下,負責把屍體運來、在現場附近撂下來的任務,以及等著把屍體放在指定的地方好讓列車軋的任務,大概是由兩個不同的班擔負的。這兩個班之間沒有橫的聯繫,他們各自按照上級的命令單獨行事。 利用列車搬運的那個班大約是某地區的特工人員,而接受屍體把它放在鐵軌上的班又是另一個地區的特工人員。 有關“下山事件”的全部策劃,可以說都採取了這種辦法。按照他們的辦法,決不讓執行任務的各班相互之間有橫的聯繫,也不讓一個班去包辦全部過程。他們通常都是調集各地區的特工人員,讓各班分開來幹。 因而,在“下山事件”中也分為:綁架,負責在第一現場殺害,從第一現場(利用火車)搬運屍體,以及收下屍體並放在軌道上等等幾個班。他們都是單獨接受命令,絕不知道別的班在幹些什麼,也沒有人告訴他們。當然,遙遙指揮這一切的人是坐在某座樓房裡面的,他只消按按電鈕,使各方面的機能發動起來就成了。那個替身也是另一個地區的特工人員。 這裡就令人聯想到“下山事件”發生之前,田端機車庫裡發生過種種怪事。 就在事件發生的頭一天——七月四日上午十點半左右,有人給在上野廣小路的鐵道弘濟會總部社會福利部工作的宮崎清隆打了電話。 那人說:“有一句話要告訴你。不是今天就是明天,我要把或下山殺死。你要是吵吵鬧鬧,聲張起來,或是搗亂,你也別打算活命。” 宮崎問道:“你是誰?” 那人說:“別管我是誰。等革命的時期一到來,在戰場上見分曉吧。到那時候你就知道我是誰啦。”說完就把電話掛上了。 四日上午十點半,那正是下山總裁失踪的前一天。還有一件事是前面提過的:事件發生的那天(五日)下午七點到七點半之間,東京鐵道公司工會分會的一個會員走進分會的屋子裡,告訴正聚在那裡的許多會員說: “剛剛有人打電話來說,總裁因汽車出事死啦。”於是,大家都發出了喊叫聲。後來調查了打電話的地方,原來用的是部裡的鐵道專用電話,據接線員說: “七月五日下午七點到七點半之間,有個電話要六十七號(六十七號是國鐵工會東京分會),亮西是交換台左上方的指示燈,不是二二三八號(原為乘務員休息室)就是二二一八號(田端機車庫職工休息室)。” 於是,馬上就調查起這兩處的電話。前一處沒問題,可是田端的電話是五日快到晌午才安裝的,六日早晨,裝有這架電話的屋子的鎖被撬開了。顯然有什麼人在這間屋子裡用過剛裝上的電話,散佈了“總裁因汽車出事死了”的話。本文一開頭也提到過,對這件事雖然進行了偵查,卻未弄清楚究竟是誰打的電話。 前面已經說過,為了調查五日是誰值的夜班,偵查員把值勤簿調了來。一看,七月一日到五日的部分已被撕掉了。 打電話的恐怕也是特工班的骨幹,其任務大概只是打打“下山總裁因汽車出事死了”或是“我要把吉田或下山殺死”之類的電話。 此外,寫好“讓下山在黎明前祈禱”或“殺死下山”字樣的傳單,並貼在靠近新宿甲州公路的陸橋上,一定也是特工班幹的。這種傳單好像在下山總裁失踪的前兩三天就已經貼在那兒了。 也就是說,特工班一方面還預告了要殺人,充分製造了下山總裁會死於非命的氣氛。這令人想到:下山總裁的命運至少在失踪前兩三天就已經決定了。當然,貼傳單和打電話的傢伙們自己大概並不知道下山總裁真會被幹掉。也許還以為上級命令他們發出“預告”只不過是為了擾亂人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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