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丁陳反黨集團冤案始末

第27章 5、李之璉與林默涵

從這時開始,中宣部秘書長、機關黨委書記李之璉,作為中宣部審查丁玲歷史五人小組的成員,正式介入了“丁、陳反黨集團”一案的審查工作,他漸漸成為這場悲壯大戲中的一個重要角色。介入越深,他對內中原委是非看得越清楚,對丁玲便產生了越多的同情,與周揚等人便產生了越大的分歧。在1958年丁玲被劃為右派之後,他同黎辛、張海、崔毅一起,也因“偏袒”丁玲,被打為“反黨集團”,成為“丁、陳”悲劇的尾聲。 本來,李之璉只負責審查丁玲的歷史問題。但是他和張海找丁玲談話時,丁玲卻提出,要求談她的“反黨”錯誤,說1955年中國作協黨組擴大會上對她的批判,很多問題都不是事實,並表示她對周揚有很多意見。李之璉多年在組織部門工作,辦事認真謹慎,他表示,1955年的會議我沒有參加,情況不了解,我們只是和你談歷史問題,沒有和你談“反黨集團”錯誤的任務,你有意見,可以找陸定一、張際春部長去談。丁玲表示,他們很不容易找,想不到向上級部門反映意見也這麼難,說著她就哭了起來。李之璉說:“如果你覺得找領導同志談話有困難,就把意見寫出來,我們可以替你轉交。”

投訴無門的丁玲,見到認真公正、對她表示同情和幫助的李之璉,自然產生了好感。他是機關黨委書記,又是15人“研究組”的主要成員,介入此事名正言順。所以,從1956年6月開始,丁玲的許多信件和申訴材料,便都直接寄給了李之璉。在接觸中,她逐漸加深了對李之璉的信任,認為他是值得信賴、可以真心相託的同志,到了12月看到自己的歷史結論以後,在要不要提出保留意見問題上,丁玲甚至要李之璉來幫她拿主意。 李之璉同丁玲原本不熟悉,在延安,他們只有一面之交。那是1940年李之璉從晉察冀前線回到延安後,在八路軍軍政學院學習,他寫了一首詩《打掃戰場》,投到《解放日報》,被刊登出來。後來文藝版主編丁玲召集一些投稿人開座談會時,還對這首詩給以鼓勵。

1954年12月,李之璉由中組部調來中宣部,先是做副秘書長兼機關黨委書記,不久升任秘書長兼機關黨委書記。 以後,李之璉、張海、崔毅隨著對丁、陳一案越來越深的介入,與中國作協黨組的分歧越來越大。郭小川在“文革”中的一份檢討書中說,1956年8月以後,他同劉、林談及丁陳問題,劉、林在私下一再表示不滿意中宣部黨委,認為李之璉態度'曖昧',經常與丁陳談話,實際上是支持偏袒丁陳。 “劉”是劉白羽,“林”是林默涵。 “6,28”會議之後,除了李之璉,中宣部另一個介入丁陳案的重要人物是林默涵,他是站在周揚、劉白羽一邊的。 林默涵是中宣部文藝處長,是周揚所器重的干部。四十年代初,在延安的“文抗”時,劉白羽是支部書記,林默涵是支部委員。劉白羽在長篇回憶錄《心靈的歷程》中,回憶那時的林默涵說,“林默涵是一個英俊的典型的福建人,他當時叫林檳,這名字就帶有一點熱帶風味。他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較深,作為艾思奇的助手,編輯《中國文化》。毛主席的《新民主主義論》發表在創刊號上,為此,《中國文化》在延安人心目中有一種特殊的威望。林擯是一個精心入微、認真負責的人,他仔細地校閱《新民主主義論》三遍之多,這種作風,幾十年間成為他的風格。”全國解放後,大約在1951年底或1952年初,林默涵與丁玲腳前腳後,由胡喬木調入中宣部,任文藝處副處長,後來又接替丁玲做了處長,1959年升任中宣部副部長。

從這時起,直到1957年5月,林默涵一直參加了對“丁、陳反黨小集團”的審理工作。九十年代末,他寫了《十七年文藝戰線的一些大事》,對批判《武訓傳》、批判研究中的唯心主義、批判胡風等,都單立一題,有較多說明,但講到丁、陳事件,卻只有短短幾句,並且是放在《1955年對胡風的批判》一節的末尾:“在批判胡風的時候,提出了丁玲的問題,因為丁玲同胡風關係密切。解放後丁玲、陳企霞兩個人在一起活動較多。作協黨組開會對丁、陳進行批判和審查。1955年對丁、陳批判後,中宣部給中央寫了一個報告,稱他們是反黨小集團,沒有給處分。現在看來,丁、陳當時雖有錯誤,但定為反黨小集團是不對的。1956年底,1957年初,人們對丁、陳問題的看法有所轉變,認為1955年的批判過重,便著手複查,並打算摘掉反黨集團的帽子。1957年初以來,丁、陳自己也多次申訴。這種申訴後來被看作是翻案活動。記得1957年7月初,我從南寧回到北京時,丁、陳已被定為右派分子,問題就更加嚴重了。”

1956年九月召開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李之璉是代表,在討論中央委員候選名單時,他給候補中央委員候選人周揚提了意見,其中說到周揚在處理丁陳問題上可能錯了。 後來在1958年整風反右補課中,李之璉被定為“極右分子”,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其罪惡活動是:“以陰謀手段推翻中央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對作協黨組關於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報告的批示,策動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向黨進攻,以及否定肅反運動,執行保護壞人、打擊積極分子的惡毒政策”。李之璉自己說,他的“兩大罪狀”是:“在審查丁玲歷史問題時,在結論草稿第一稿上我加寫了:丁玲被捕後,同敵人作了種種鬥爭,終於回到黨的懷抱等話,被說成是'美化叛徒';又由於在審查丁玲'反黨'問題時,丁玲寫給黨委的申訴沒有提交審查小組討論,而她提出的申辯又和調查的結果相一致,就被認定這是我同丁玲'合謀翻案'。”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