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人命關天·關於醫療事故的報告

第18章 第五章非法行醫:危險的遊戲

林偉鋒,1996年6月自費取得石家莊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畢業證書,1996年7月便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曲江縣沙溪鎮擅自開了“杏林堂”門診非法行醫。據《南方日報》報導,1998年5月10日9時許,林偉鋒為患者張英靜脈點滴了一瓶10%葡萄糖500毫升、一瓶5%葡萄糖鹽水2500毫升和一瓶500毫升的氨基酸。期間,林錯將兩支2毫升的肌肉注射人參液加入到10%的葡萄糖500毫升中進行靜脈點滴。當日下午4時許,患者即出現昏迷、呼吸困難等症狀。林見狀要求患者轉院治療,患者在被送往縣人民醫院途中死亡。 根據法醫臨床解剖,醫院病理檢驗報告以及醫療事故鑑定小組出示的報告,確定患者張英的死亡是由林偉鋒用藥不當造成的。經曲江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曲江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將涉嫌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林偉鋒依法執行逮捕。

安徽省亳州市是我國醫聖華佗的故鄉。也許是沾了華佗的仙氣,此地行醫的人也特別多,他們或者是“子承父業”,或者是“自學成才”,經過正規培訓的卻不多。不久前這裡發生的一些醫療事故,就足以給華佗的後代們一個警告:行醫看病是人命關天的大事,祖宗的飯也不是誰都能亂吃的。 毫州市華佗鎮邢閣行政村的張殿堂未經批准擅自在家里辦了一個“骨科醫院”,號稱“張接骨”,在當地非法行醫。 據《檢察日報》記者報導,1998年1月7日午飯後3時許,劉偉琴由其兒子扶著走到張殿堂診所求治,張殿堂接診時,病人面色青紫,顏面浮腫,呼吸急促。張檢查病人心率快(未計數)、心率不齊,即給予低右一瓶加丹參6支靜脈輸液。輸液約5分鐘後,病人渾身發冷,張殿堂讓病人的兒子回家拿被子,繼之又給付腎素2支肌注,同時撥打市醫院“120急救”。市醫院120急救車於20至30分鐘後到來,給病人吸氧,發現病人心跳、呼吸驟停,做人工呼吸、肌注“呼吸三聯”針,搶救無效死亡。

據專家鑑定,死者劉偉琴患有慢性氣管炎、輕度肺氣腫、肺源性心髒病,在就診時有心率失常,心功能不全,個體醫生張殿堂對於此病診斷不清,在治療中用的藥(低右、丹參、付腎素)都是很不妥當的。低右屬於心髒病禁用藥,它的藥理功能是加速心跳,用於心率過快的病人身上自然是不妥當的。為此,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根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定為一級醫療事故。 1999年1月26日,65歲的馬占林因感冒前往西寧市城西區紅十字會中西醫結合門診部複診。自稱“華佗轉世”的成愛光用所謂的“妙方”治療後,馬占林老人驟然辭世。西寧城西區衛生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為:此案屬一級醫療責任事故。 1999年2月19日的《中國青年報》發表了該報記者唐鈺關於此案的詳細報導:1月25日,馬占林因傷風感冒、胸部不適,經人介紹到城西區紅十字會中西醫結合門診成愛光處看病。據當時陪同其就診的老伴馬香蘭介紹,成愛光在沒有作出診斷結果的情況下,直接進行靜脈注射。馬占林說,他有些頭暈、口乾。第二天,他們又到這裡複診。成愛光在沒有開具任何處方的情況下,又給馬占林注射靜脈針劑。當第三針劑還剩1/3注射液時,馬占林說,他心里特別難受。

馬香蘭眼看著老伴馬占林身體癱軟下去。這時一位姓韓的婦女過來扶住了馬占林。馬香蘭說,當時自己驚恐失聲地大叫成大夫過來看看。那婦女一邊說不要緊,一邊拔下了針頭。一會兒,正在看病的成愛光才慢騰騰過來說:“不要緊,不要緊,過會兒馬上就好。”那婦女對成說:“你在患者背上拍幾下。”成便拍了幾下,見無任何反應,才開始人工呼吸。馬香蘭跑到街上找電話,給子女們通知了老伴病危的消息。等她再回到診所時,馬占林已經嘴角流血,一動不動了。醫生成愛光放棄搶救後,並沒有將患者死亡的消息告訴馬香蘭,繼續若無其事地看病、收錢。 死者馬占林的長子馬成說,1月26日上午,家人看到父親被擱在長條凳上,胸前的衣服被撩開,全部堆在脖子裡。大夫成愛光看上去好像沒有發生什麼事一樣,依舊忙著抓藥、收款。面對死者家屬的詢問,成愛光竟輕鬆地甩出一句話:“大不了給你們賠償。”

成愛光自稱是“轉世華佗,醫術高明,國際一流”。一些病急亂投醫的患者,對此人的話很迷信。有人責問起馬占林的死因,成愛光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也許是當時心髒病突發,也許是病人病人膏肓,但絕不是治療的問題。” 據知情人介紹,成愛光所謂的妙方就是:黃芪、板蘭根、柴胡、田基黃、菌成注射液等,不論是外感病、內科病、婦科病還是其他疑難雜症,一律都用這些針劑混合後直接靜脈推注。成愛光說,他的這種中西醫療法是有科學根據的,且有多篇學術論文證實,目前他正準備申請專利。 西寧市衛生局劉副局長否認了成愛光的說法。另據西寧城西區衛生局張局長證實,成愛光早在青海省湟中縣行醫時,曾因發生重大醫療事故致死人命,被勞教兩年。劉副局長介紹說,1993年,西寧市衛生局和個體醫療機構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就對當時在洪水橋附近無證行醫的成愛光進行過檢查。那時,成愛光診所無任何衛生許可證,西寧市衛生局對其提出警告,並勒令其不准行醫。雖警告三次,但成愛光依舊我行我素,採用游擊戰術,租用他人衛生許可證繼續開診。西寧市衛生局再次沒收了成愛光的部分藥品,並多次警告其不准行醫。

1994年,有關方面組成專家組對成愛光診所再次進行檢查,省市專家組對成愛光的治療方法提出質疑,並警告:若不取締成愛光診所,遲早會出人命。但是,成愛光再次換了地方,同時挂靠西寧城西區紅十字門診部下,行醫至今。劉副局長說,庸醫成愛光無證行醫多年,且今又釀成人命事故,有關衛生部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西寧城西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對此事件作出鑑定意見認為:成愛光在診治患者馬占林時,違章操作,在診療過程中對病人極不負責,沒有詳細詢問病史及索要必要的檢查資料,沒有作必要的四診檢查,進一步了解心臟功能,更沒有診斷、治療記錄,違反藥物的配伍禁忌,改靜脈滴注藥品為靜脈推注,在知道患者馬占林有肺心病、糖尿病的情況下,仍使用大劑量、高濃度未經稀釋的藥物快速靜脈推注,形成毒副作用,急性肺栓塞,急性心衰,導致DIC形成,造成病人死亡。當病人出現危重症狀時,成愛光沒有按照正規程序進行搶救,在沒有必需搶救藥品和搶救設備的情況下,沒有及時轉診到有條件的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因而延誤了搶救時機,導致患者馬占林死亡。因此,成愛光的違章操作以及失職行為,是導致馬占林突然死亡的直接原因。故此認定為一級醫療責任事故。

三年前住進迴龍觀醫院分院僅三天就不幸身亡的郭之中也可以稍稍安息了。 1999年元月6日上午,海淀法院對這起非法行醫、誤診誤治致人死亡的賠償案件作出公開判決。判令此案責任人北京迴龍觀醫院和趙瑩共同賠償受害人家屬經濟和精神損失費91620元。 據《北京青年報》1999年1月8日報導,1995年8月25日,已從海軍701廠退休的47歲的郭之中,因懷疑患有精神病被送進北京迴龍觀醫院分院。不想三天后郭的家屬接到院方通知說郭之中因患“急性痢疾”,不治身亡。後法院經審理查明,郭之中死因係該院“誤診誤治”所致,屬“一級醫療技術事故”。 當時郭之中的兩個弟弟郭之文、郭之允即對該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上死者的死因心存異議。當年10月,北京市紅十字朝陽醫院會同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檢驗中心對郭之中的屍體進行了病理解剖後重新作出了診斷。北京迴龍觀醫院又據此作出結論:“患者郭之中患甲亢三度營養不良,入院第三天高熱、腹瀉,主管醫師雖然認識到感染,應用了抗菌素,但診斷為痢疾缺乏足夠依據。患者出現呼吸系統症狀後,不作進一步檢查和全面的病情分析,也未請上級醫師治療,仍按腸道感染治療,造成誤診誤治導致病人死亡。”該院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認定為“一級醫療技術事故”。

在事故發生後,北京市海淀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出據證明說,“經核實,北京市迴龍觀醫院分院系非法醫療機構”。海淀法院受理此案後也進一步查明,該院並未向有關部門申請登記註冊,而且也不可能申請登記註冊,因為在承包協議上簽字的趙瑩使用的公章是他自己私刻的。 對這起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醫療事故,海淀法院在判決中已明確認定北京迴龍觀醫院和趙瑩共同負有民事賠償責任。歷經三年艱辛,終於打贏了這場官司的郭家兄弟並不甘心。郭之文對記者說,他們要向有關部門舉報,追究趙瑩非法行醫的刑事責任。 新《刑法》中已經設定了一個非法行醫罪,不是醫務人員進行醫療活動的人,沒有正確治療造成病人死亡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他們決意要將非法行醫者送上法庭,繩之以法,以免他們繼續危害他人。

1998年1月23日上午,新婚不久的內蒙古臨河市24歲的女教師劉俊平到該市崔學坤開辦的診所做人流手術。崔收了300元,安排劉到一房間等候手術。晚上10點,崔通知:明天做手術。 第二天上午8點30分,劉進入手術室,9點手術結束。 10點50分劉死在了病床上。 劉俊平是在和她相戀五年的丈夫度蜜月回來後不久離去的。她的公公告訴記者,劉俊平真的太善良了——這也是這麼長時間大家總忍不住想她的原因。 當時和劉俊平在一起的親人只有丈夫馮亮,因為承受不了這巨大的打擊,馮亮離開了家。他父親在呼和浩特找到了他,發現兒子已經完全變了,整天喝酒,說話的時候又哭又笑。他對父親說,他無法再在臨河那個熟悉的環境中生活。

小兩口在做這個手術前也是很矛盾的。這是他們的第一個小生命,可是劉俊平想到夏天自己就要讀完函授本科,不忍因這個身孕耽誤了。商量後,小兩口決定不要這個孩子。想到父母可能會反對,他們便自己悄悄地來到了診所。當時離大年三十隻有六天。 事故的過程是這樣的:1998年1月23日上午11點,崔學坤收了300元手術費後,將劉俊平帶入手術室,七八分鐘後出來。馮亮問妻子:“怎麼這麼快?”劉回答:“沒怎麼檢查。”一直等到晚上10點,劉俊平被移到另一間病房住院,崔學坤說明天手術。第二天上午8點30分,劉俊平走進手術室,9點鐘劉俊平走出手術室到病床上休息。馮亮給她倒了一杯熱水,劉俊平喝了幾口。這時馮亮的呼機響了,是單位通知開會。馮亮說,開完會我來接你。

一個小時後,馮亮回到了診所,看到崔學坤和她的大兒媳婦正在搶救劉俊平。此時的劉俊平怎麼叫也沒有反應了。馮讓崔打120急救電話,並請求崔學坤把劉俊平送到離此不到300米的市醫院。崔說,這病我有能力處理,為贏得搶救時間,不用送醫院。崔開始給劉俊平做人工呼吸,但不見起色。開始慌亂的崔學坤叫來了盟醫院、市醫院、急救中心的三個大夫。大夫掰開劉俊平的眼睛告訴馮亮,人已經不行了。 噩耗傳來,劉俊平的母親當即休克。老父親帶著三個女兒來到崔的診所,看到的是新婚不久的女婿抱著劉俊平,哭聲撕心裂肺。 據臨河檢察院介紹,崔學坤今年65歲,1993年開始辦這家診所,一直沒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崔學坤從劉俊平住院到手術前近一天時間,未給病人作量體溫、測血壓等常規的身體檢查;術後,劉俊平身邊無人值守,發現時,人已休克了過去;劉俊平危急時分,在自己沒有搶救能力、缺乏搶救設備的情況下崔學坤擅自處理,貽誤了搶救機會。 無需作過多的分析與推論,無證行醫的醫生,基本上也是無能力行醫的庸醫。把我們寶貴的身體交給他們處置,顯然是最不應該的錯誤。 在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裡,中國人雖然講究“多子多福”、“傳宗接代”,但接生一直沒有被納入醫療的範疇,而由接生婆來擔任這一重任。年長一點的人都一定記得,過去生孩子,與母雞生蛋並沒有太大的區別,許多人把這當作是“瓜熟蒂落”、“自然而然”的事。條件好的還請一個接生婆來幫幫忙,而窮苦人家則大多是婆婆給媳婦接生,姐姐給妹妹助產,更有人乾脆自己一口咬斷臍帶。即使接生婆接生,方法也是那樣原始:將孩子七拉八扯拽下來後,就用一把鏽跡斑斑的剪刀剪斷臍帶,然後用一根污穢不堪的布條進行結紮……解放前,產婦和嬰兒的死亡率高得驚人,農村地區甚至達到50%,以至中國的婦女把生育當作闖鬼門關,闖得過是命大,闖不過是天意。 解放後,我國即大力推行新法接生,各級政府出面組織培訓了一大批接生員擔任接生工作,孕產婦和嬰兒的死亡率隨即大幅度下降。以後,隨著醫療衛生條件逐漸改善,孕產婦的保健與分娩得到了極大的重視,成為醫院的一項重要工作。大部分人開始選擇在醫院進行孕期檢查和生產,生育死亡逐漸在中國人的記憶裡淡忘。 但是,由於一些邊遠農村地區醫療條件還很欠缺,加上受傳統思想的影響,許多人仍然沒有把接生當作一件大事,還是由接生婆進行接生。尤其是近年來,一些既沒有接生知識也沒有接生經驗的人受發財致富思想的影響,紛紛擠入“接生婆”的行列,把接生當作了一種賺錢的手段,結果釀成許多事故,產婦含冤死,嬰兒枉送命。 王秀榮,這位51歲的山東省聊城市沙王莊村的農家婦女,在當地可以說是家喻戶曉的接生婆。早在1971年,王秀榮在原聊城市城關醫院和婦幼保健站學習過接生,後來在道口舖鄉醫院乾了一年多臨時工。回鄉務農後,她開始了在村里村外做接生婆的生涯。儘管王秀榮“接娃娃”時日已久,但在1995年鄉計生辦組織的考核中,未獲得接生上崗証等資格證明,因此也就沒有衛生管理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1996年,道口舖鄉計生辦發出通知,禁止無證人員私自接生,王秀榮迫於形勢停止了接生的“行當”。轉眼就到了1997年9月,此時“接”一個娃娃的價格也已從幾年前的20元上漲到100元。看著這樣好的接生“行情”,王秀榮的手又癢起來:自己為什麼不把老手藝再拾起來,掙幾個錢手頭寬鬆寬鬆呢?她決定“出山”了。 同其他接生婆相比,王秀榮一“出山”便顯得更有生意頭腦。她憑著幾十年的老關係,多渠道尋找服務對象,想方設法從鄉計生辦了解誰家有生育指標,誰家媳婦已懷孕,哪個的老婆將臨產,然後便親自上門,積極給孕婦無償檢查身體,並自我宣揚一番:“我在大醫院裡都乾過好幾年,接了30年娃娃啦,鄉計生辦早批准了。” 1998年1月11日,王秀榮第二次來到本鄉王月河村宋學法家,給即將臨產的張安飛檢查身體。當她得知宋學法有送妻子去大醫院生產的念頭後,王秀榮即好言相勸:“我看安飛一切都挺正常,千萬別去大醫院,路又遠,錢又多,哪有我接生方便?保准沒事。” 在王秀榮的勸說下,宋學法打消了去大醫院的念頭,同意讓王秀榮接生。 1998年元月21日晚上8點,已到預產期的張安飛感覺腹內疼痛。婆婆知道兒媳即將臨產,忙叫宋學法去臨村接王秀榮。不多久,王秀榮便帶著“產包”(內有:口腔布、臍帶捲、一把鉗子、兩把剪刀、一支催產素)和聽診器等來接生了。 王秀榮用聽診器聽了產婦腹部,又檢查了一番後,說:“一切正常,快到時候了。”便像往常一樣,讓產婦家屬去大隊衛生室買來三支維生素C、一支維生素B6、一支地塞米松,為張安飛靜脈滴注,然後便開始等待。晚11時,胎兒終於露出頭,但是三圈臍帶緊緊繞著頸部,出現難產。王秀榮用鉗子夾住臍帶,用剪刀剪斷破開,讓產婦繼續用力。張安飛喊叫、掙扎,滿頭大汗,最後精疲力竭。仍未完全生出的胎兒臉部已是青紫。王秀榮讓宋學法抱住妻子的腰,自己用力將胎兒拽出(女嬰),拍了拍嬰兒腳底,用聽診器聽聽心臟,然後把孩子放到床上,說:“小孩不行了,放這兒吧。” 王秀榮讓宋學法給張安飛沏上一碗紅糖水,自己褪下手套,開始清洗工具。這時,張安飛告訴王秀榮,自己下身全濕透了,感覺全身冰冷。王秀榮掀開被子看了看說:“生孩子哪有不流血的,一會就好了。”宋學法要求打止血針,王秀榮隨身沒帶。 宋學法要送妻子去醫院,王秀榮又說:“去醫院路又難走,路上顛簸更不好。”此時,張安飛已氣息奄奄,宋學法喊來村衛生員。衛生員見產婦失血過多,讓馬上撥打“120”急救電話。王秀榮此時方感情況不妙,謊稱去廁所,便溜之大吉。 張安飛母子死亡,在當地引起了群眾的強烈憤怒。 1998年6月19日,王秀榮被依法批准逮捕,11月12日被提起公訴。 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秀榮沒有取得醫生執業資格,卻貪圖錢財,非法行醫,在為張安飛接生時,由於採取措施不當,造成產婦和胎兒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構成非法行醫罪。法庭最後判決被告人王秀榮有期徒刑10年,賠償張安飛之夫宋學法經濟損失1萬元。 王秀榮鋃鐺入獄,但類似的悲劇卻沒有終止—— 1996年9月2日,來自河南開封在新疆打工的劉東明,帶著27歲的臨產妻子張艷紅,來到位於烏魯木齊鹼泉街張瑪麗開設的健民個體診所進行分娩。 1996年9月27日的《中華工商時報》報導:早在7月,劉東明就曾帶著妻子到醫院用B超作過胎位檢查,結論是:“雙胞胎,一個頭朝上,一個頭朝下,一切正常。”劉東明喜出望外,但聽人說生這雙胞胎,醫院要收幾千元的費用,此時他又一籌莫展,這錢從哪來?那天他路過“健民”診所,見一位年近60歲的女大夫坐診,便上去諮詢:“你這能接生雙胞胎嗎?” “能!300元一個。雙胞胎呢,加一位收你600吧。”答話人正是坐診的女大夫張瑪麗。 劉東明夫婦見張瑪麗是位老大夫,答話又是那麼信心十足,認為肯定是位婦科前輩,起碼也是婦科專家。於是9月2日下午2時許如約來到“健民”診所生產他們的下一代。 名為“診所”,實為張瑪麗的家,內間擺有床鋪家具,外間在西堵牆擺著一個醫藥用櫃,兩張單人床,用以給病人檢查治療。無需消毒,洗個手,連手套和口罩都沒戴,這就進入手術臨床狀態了。 第一個嬰兒於4點50分左右順利出生,男孩。張瑪麗為順利地接出第一個而興奮。她將嬰兒順手放在旁邊看病的桌上,繼續忙著接生第二個。折騰了一個多小時,也沒能接出。她指揮著劉東明又揉又推。直到6點多,終於看到了嬰兒的一隻手。 “橫位!”張瑪麗很熟練地解釋著。 於是繼續推、揉、拉。產床上的張艷紅大喊大叫,大汗淋漓,但終究沒能生出來。此刻張瑪麗讓她們租個“的”就近送到東風路去,那兒有一個體診所。司機將他們送到指定的地點。劉東明護理著妻子在車上,張瑪麗進去求醫。但她怏怏地出來了,說:“橫位,人家不收!”最後,張艷紅又被送回“健民”診所。張瑪麗決定為產婦做剖腹產。此刻已到晚上9點多鐘。據張艷紅回憶:消毒好像用的是一碗鹽水,打了兩針局部麻藥,然後在肚皮上開刀,嬰兒早已死亡。 張瑪麗取出死嬰,見體內有一圓圓亮亮的東西,對張艷紅說:“你體內有一個很大的腫瘤,我順便給你割掉。”說著,根本未等對方表態,一刀下去就將原本是子宮、卵巢、輸卵管、宮頸及其附件當作瘤子給全部割去了,然後對劉東明說:“你把這肉瘤埋到東邊垃圾場去吧!” 張瑪麗開始縫合刀口,但她只縫了表皮。 “好了,你們可以回家休息了。” “刀口還在直往外流血呢,怎麼敢走,在這留一夜看看吧。”說完,劉東明就將一直躺在桌子上的第一個男嬰抱回家中。 劉東明走了,躺在床上的張艷紅仍血流不止。到了零點,張艷紅疼痛得實在難以忍受,側了一下身,血水便從刀口裡咕咕地往外湧。此刻的張瑪麗才有點驚慌,趕快出去打電話,請來了某醫院的一副院長。這位老大夫一檢查,奇怪,怎麼也找不到產婦的子宮。聽劉東明說埋了一個肉瘤,立即吩咐找回來,老大夫震驚了:“天呀,這分明是子宮和胎盤!” 在這位大夫的督促下,張瑪麗與劉東明一道,才將張艷紅送往建工局醫院進行搶救。經建工局醫政科馬科長介紹,像接生這樣的雙胞胎,在正規醫院也就需幾百元錢。馬科長還向記者介紹,在張艷紅的肚皮上,刀口呈“S”鋸齒狀不說,張瑪麗在割去張艷紅子宮的同時,還割斷了腹腔內一根大動脈。難以置信的是張艷紅具有罕見的凝血機能,在兩斷頭處已分別凝成了指頭肚大的血疙瘩,堵住了噴血,否則早命歸黃泉。據專家介紹,因此根動脈的切斷及其他原因,將造成張艷紅下肢癱瘓,終身徹底殘廢。 據查,張瑪麗,女,59歲,初中文化(她自己說,文化程度不符,曾在石河子醫學院學習過)。 1992年開辦“健民”診所,之前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一師機關門診部的護士,從未見過剖腹產手術,更未拿過手術刀做過任何手術。 正因為有許許多多這些沒有接過生的敢接生、沒有拿過手術刀的敢做手術的無證醫生紛紛出籠,中國的母親們又面臨著一場生死考驗。據《廣州日報》報導,該市的孕產婦死亡率一年時間就增加了七倍,令人不敢相信!據廣州市衛生局調查,該市1998年10月至1999年1月間的孕產婦死亡率是1996年至1997年同期的八倍。 在醫療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為什麼會出現如此駭人聽聞的大量孕產婦死亡?據廣州市衛生局調查表明,1998年流動人口的孕產婦死亡率是廣州本地戶口的孕產婦死亡率的九倍。其主要原因是有的外來人口沒有到醫院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大部分外來人口孕產婦因不願遠道回鄉辦理生育證明,同時為省錢而不到醫院作產前檢查,分娩時找無證醫生私人接生了事。由於地下接生婆沒有足夠的血源、必要的設備和技術,遇到子宮破裂等緊急情況,產婦只好等死。據統計,1997年廣州每10萬孕產婦的死亡率為42.02人。參加廣州地區孕產婦死亡評審專家會議的專家和市人大代表呼籲,加強流動人口生育管理,禁止地下接生婆非法接生,是降低正在攀升的孕產婦死亡率的關鍵之舉。 計劃生育是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計劃生育手術則是政策性強、技術性高的一種醫療措施。新《刑法》在“非法行醫罪”中明確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复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而現在有些人為了賺錢連事關基本國策的計劃生育手術也敢涉足,既破壞了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而且也釀成許多事故。 據《讀者周末報》第287期報導,深圳市布吉鎮某幼兒園老師陳女士到個體診所摘取避孕環,不料因個體診所醫生姬某某醫療技術太差勁,險些捅穿子宮,最後,陳女士不得不拖著探鉤前往深圳市婦兒醫院急救。 這位來自廣西的陳老師,36歲,這天下午1點鐘左右,她來到幼兒園附近一個個體診所做摘環手術。診所醫生是一個來自陝西的無證男性醫生,34歲,據他自己說曾經在家鄉縣級醫院當過婦科醫生,來深圳謀職未果,便私自開起了個體門診。可是當他用擴充器和取環鉤給陳老師施行手術時,竟然不知道避孕環的位置,用探鉤在陳老師的子宮內盲目戳捅,以致探鉤捅破子宮的內膜層和肌層,將子宮漿膜層高高頂起達到0.3厘米。探鉤由於子宮的吸縮性和韌性被牢牢裹住,進不得退不得。此時此刻,陳老師疼痛難忍,哀求醫生姬某某停止手術,姬某某一時也慌張起來。他連忙向附近一家個體醫院求助,並且以最快速度將陳老師運往那家個體醫院。誰知,這家個體醫院醫療技術也不怎麼樣,最後竟然說要給陳老師施行開刀手術,才能取出卡在裡面的探鉤。就在這時,陳老師的單位來人了,她的丈夫也來了,一致要求馬上送陳老師到市內大醫院,他們終於趕到了深圳市婦兒醫院。經過醫務人員B超檢查,探鉤被子宮壁裹住了,如果再把漿膜層捅破,必然損傷腹部臟器,導致腹膜炎和內出血,以致危及生命。其實,這時候只要在B超的引導下,徐徐將探鉤取出,病人不會有任何問題,根本用不著開刀。 說起非法行醫者的無知,實在令人可怕。最近,海南爆發一條奇聞,海口市有一名姓李的婦女根本沒有懷孕,卻被個體醫生施行了人工流產手術,結果造成術後子宮穿孔、腸穿孔的重傷事故。 1998年10月,被害人李某到海口市海甸島鐘紫紅辦的個體診所就診。李向鍾說明近期有噁心、嘔吐等反應,可能懷了孕,要求鐘為其做人工流產。鍾某在沒有對患者進行檢查和化驗,在並未確定是否懷孕的情況下,就對李某施行吸宮人工流產術。在手術過程中,李某出現下腹劇痛,後送醫院經檢查診斷,發現李某並未懷孕。鐘紫紅的手術造成了李某的子宮穿孔、腸穿孔,經法醫鑑定屬重傷。事後,海口市振東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行醫罪對鍾紫紅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鐘紫紅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 “母親安全”,不僅是中國人的一個揪心的話題,也是全世界關注的難題。早在1987年在肯尼亞首都內羅畢召開的母親安全研討會上,就提出了“母親安全”的倡議,立即得到了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人口基金會、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的積極響應。 1990年兒童問題首腦會議提出到2000年孕產婦死亡率要下降一半的目標,190多個國家首腦簽字,作出了莊嚴的承諾。 1991年3月18日,當時的總理李鵬代表中國政府簽字,承諾到2000年我國的孕產婦死亡率在現有基礎上降低一半,所有孕產婦都能得到孕期保健。目前,各國政府對母親安全問題都給予了程度不同的重視,孕產婦死亡率有了明顯下降。 但是世界各國發展極不平衡,孕產婦的安全及健康問題仍然嚴重。在發達國家中孕產婦死亡率很低,婦女一生中死於妊娠並發症的危險在發達國家僅為1/1800,而在發展中國家高達1/48。也就是說,婦女一生中所面臨的孕產婦死亡危險,在發展中國家比發達國家高40倍。 全世界每年大約有2億婦女受孕,而至少有58.5萬名婦女死於妊娠分娩所導致的並發症,與之相伴隨的是每年有800萬名死胎和新生兒死亡發生,另有5000萬名婦女遭受妊娠分娩所致的損傷與疾病的折磨,直接影響到婦女的健康與心理。 妊娠與分娩雖然是一個自然的生理過程,但一些特定的危險因素與之緊密相連,這些危險因素如能得到排除,大部分死亡是可避免的,發達國家孕產婦死亡很低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而在發展中國家,婦女妊娠分娩被認為是天生的職責,應由她們自己去完成,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在發展中國家,只有65%的婦女得到產前保健,53%的分娩是在有經驗的接生人員的協助下進行的,每年有6000萬婦女分娩時僅得到一名家屬或未受過培訓的接生婆照料,或在無人照料情況下自己處理,僅有5%的婦女能得到產後保健。 我國政府一直重視婦女兒童健康,孕產婦死亡率近年大幅下降,嬰兒死亡率由1990年的50.19‰下降到1995年的36.4‰,但邊遠貧困地區的孕產婦死亡率仍是城市沿海地區的2至3倍,其中2/3是發生在家中和轉運途中,1/3是在垂危時轉到條件好的醫院,但因為時太晚而失去生還希望。這就是說,幾乎所有的孕產婦死亡都是由於沒有在正規的醫院進行臨產,其中絕大部分又是屬於無證醫生非法接生釀成的悲劇。 為實現我國政府的承諾,達到2000年孕產婦死亡率下降一半的目標,讓每一位婦女的妊娠分娩得到安全保障已是刻不容緩的大事,而關鍵之舉,就是要嚴格禁止無證接生現象,讓醫院或正式的助產人員承擔起幫助生命誕生的神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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