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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鐵皮房”都在樓頂?

晚來香港一百年 长江 3162 2018-03-14
沒有研究過香港的窮人,過去我完全不清楚香港有一種“出租公屋”的政府行為,這種行為是政府考慮“真正有需要但又無力負擔私人樓宇的家庭”,為他們提供的廉價出租房。截止到2003年年底,全香港大約有210萬人居住在由“香港房屋委員會”以及“香港房屋協會”管理的簡易的“公屋”之內。那些成片的“公屋”叫“屋邨”。 2005年上半年,我把香港的東西南北剛剛大致搞了個明白,就開始琢磨著找朋友,請當地人帶我去看看“公屋”,可是香港的“富人區”,那是美國的“比弗利山莊”,即使不開放,對遊客也有吸引力;但“窮人區”就不一樣了,怎麼說也是香港的“家醜”,誰會願意給我做這樣的“嚮導”? 沒辦法,我只有去求前文我已經提到了的那位好心的“碧姐”,“碧姐”聽了我的請求,先是一愣,說:沒事你到香港去看窮人幹嗎呀?但是想了一下很快就露出同情,知道我不是“嫉人有、笑人無”的輕薄之輩,知道我要去看窮人,是作為一個內地的記者想了解一下真實的香港,就同意,答應帶我去。這樣有一天她陪著我先來到了九龍“牛頭角下飾”二區,這個小區有7棟“公屋”,1967年建造,是一片標準的“屋邨”。

我走進“屋邨”,發現一座座“公屋”從外表上看起來很像封閉的大廠房,只是比廠房更高,一般都有小二十層。再進“公屋”,感覺就是北京的“筒子樓”了,只是走廊更長、更寬,幹乾淨淨的,兩側不知道為什麼連一扇窗戶都沒有。好心的“碧姐”為了能讓我進到“公屋”的住家裡去看一看,在我們到來之前就已經幫我找到了一位她認識的老人,這位老人從“公屋”建成到今天一直都住在16層的一套“中號”房間內,而“公屋”因為由政府統一建造,一般只分大、中、小三種號型:大號的有20平方米出頭;中號的有16.5平方米;小號的只有10平方米左右。據老人回憶,當年香港的人口急速膨脹,好多人都缺房子住,像他家那樣,妻子,三對兒女,兩代人已是“8口之家”,才有資格向政府申請租用“中號”的房間,租金大約是每個月480元。

“中號?一家8口?就住在16.5平方米的房子裡?那怎麼住?床都放不下?”我不是故意裝出來的吃驚。 老人說:“啊,搭上下舖唄,那就不錯了。當年好多人排隊還要等很長的時間!” 我隨老人進了屋,他的家基本上還是當年的老樣子,屋裡絕對沒有雙人床,只有一排靠牆摞起來的雙層床,更沒有沙發,一個吃飯的小飯桌,兩把已經很舊了的小椅子,兒童化氣息十足,黑黃黑黃的牆壁上還掛著他們一家人當年的“全家福”,兒女圍在父母身邊有一大堆。老人很樂觀,雖然看得出他們家過去的日子很苦,但是到如今他也沒有抱怨,只是見我進了屋連個正經的坐的地方都沒有,一個勁兒地說不好意思。我急忙感謝:“不用坐,不用坐,能讓我進來看看就很好了。”他也就不客氣,又把我帶到了陽台,自豪地說:“看,這個陽台只有不到3平方米,是我自己改造的,左邊是廁所,當然,裡面一個人轉身都費勁;右邊是廚房,當年我們一家人,洗菜、做飯、曬衣服都擠在這麼一小塊窄窄的空間……”

離開“牛頭角下邨”,那天我感慨唏噓,問“碧姐”:“這地方是不是就是香港人住的最差的房子了?”“碧姐”搖搖頭,拉長了聲音說“不——是”,“公屋”應該還是比較好的,除了“公屋”,你沒聽說過香港還有“木屋”、“鐵皮屋”甚至“籠屋”?要是你還想看,我就再帶你去。說著就拉我鑽進了一輛出租車,再下車,我們已經來到了深水埗的南昌區。 “碧姐”說:“行了,這下你可到了香港最窮的地方了,就是這一片:長沙灣、鴨寮街、桂林街、基隆街,自己看吧,看看香港的窮人到底住的什麼樣兒!”說完又補充:“不過你要是還想進樓,我們可得再找人,不然不受歡迎。香港窮人別看住的寒酸,但人人都有隱私權,也有尊嚴。” 那一天我記得很清楚,我們後來找到了南昌區居民商戶聯會的一位年輕小伙子,由他帶路,走進的第一座大廈是基隆街?菖號5字樓A座。那座大廈也是火柴盒形狀的高樓,與整條街上的樓房面貌都差不多,外表斑駁,樓頂上亂七八糟、犬牙交錯,整個地區看上去都很陳舊。這些樓,小伙子告訴我,就不是您剛才看到的政府“公屋”了,很多都屬於私人開發的商品房。過去幾十年,香港人只能買得起這樣的房子。但是現在這些房子基本上都被房主用來出租,裡面每一家的面積比“公屋”略大,但也就三四十平方米吧,可就是這樣,房主為了開源節流,還是有人把家裡再分隔成幾個更小的房間,這樣的房間名稱很形象,叫“床房”,“床房”理解吧?顧名思義,房間的大小也就真的只能放下一張床。

“床房”?那人除了睡覺,白天在哪活動? 我們邊走邊說,已經來到5字樓A座。 這座樓果然不是出自政府之手,樓道比“公屋”要窄得多,不像樓道,倒像梯子,兩個成年人在樓裡若想不側身兒就能並排地上下根本不可能,雖然功能更被強化,但第一次見到,總讓人覺得很滑稽。 我們三個人就高高低低地排著隊往上爬,到了第三層,我說,行了,別走了,反正樓梯的樣子我也已經知道,下面能不能幫我敲開一戶人家,讓我進去看看“床房”? 小伙子就照我的話去做,有一戶人家開門了,顯然是租客,不是房主。我進到裡面,見到了“床房”,而且“床房”果然名不虛傳,一間房子只見床面,不見地面。我問:“像這樣的一套'床房'一般月租要多少錢?”後面緊跟著就笑開了自己:眼前這種微型“小家”,哪裡還能經得住我用“套”來形容?小伙子就也笑,但沒忘了回答我,說:“800,您剛才進樓時沒看到外面掛著的小廣告?”我說:“800?就這樣的'床房'一個月還要800?”小伙子看到我吃驚的樣子一定認為我太誇張了,在香港,隨便什麼人要租一套功能齊全的住房,一個月怎麼也得好幾千!接著就在隨後的解釋中摻進去了一些評論和感慨:“'床房'至少還是正經的房子,只是小。你們內地人其實很不懂我們香港,香港社會直到今天,好多人的生活,起碼住房吧,還是很差。”

離開A座,小伙子問我:您累不累?要是不累,還想不想再到天台上去看看“鐵皮房”?我說當然想,儘管當時我人已經很累,同時更擔心身旁的“碧姐”,人家那麼大歲數了,讓她再跟著我爬那一層層一人寬的黑樓道?然而“碧姐”此時立刻在我身旁出聲:“嗨,爬樓算什麼?香港人不是天天在爬,現在住在'鐵皮房'裡的還都是些香港的老人呢,他們住在天台,不爬樓怎麼回家?”我聽了“碧姐”的話,差點掉淚,說不清心裡有幾分感謝,還是突然捲進來了幾分難過。於是呼哧帶喘地我們又爬上了一座大廈的樓頂。 “樓頂”在香港的說法裡就是“天台”。 過去有些地產商,售樓時如果買家肯多花一些錢,就會將大廈最高一層的房子連同“天台”一同出售,這樣買了“天台”的人往往就會在上面用木頭、水泥板或者厚鐵皮自己再蓋簡易房,這樣的房子合法不合法我不知道,後來都被稱為“鐵皮房”,而且不是存在了一天兩天,即使不合法,我想出現在香港,老天爺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難怪剛才剛到深水埗,我抬頭看見一座座大廈的樓頂怎麼都是亂七八糟、犬牙交錯的,原來那上面都是住家。

2005年我在深水埗南昌區的第一次“訪貧問苦”,見到了“床房”,也見到了“鐵皮房”。雖然天台的“鐵皮房”並不是我曾經在畫冊上看到的舊香港那種一排排依山而建的“鐵皮屋飾”,但是這類“鐵皮房”條件也很差——高矮不同,形狀各異,相同的只是夏天裡面一律潮濕、悶熱,冬天潮濕依舊,裡面卻一律冰冷——長期住在裡面的老年人如果犯了腰腿疼痛,可想而知,那時光該有多麼難捱。 香港歷來被人稱作“動感之都”、“活力之都”,這座現代化的國際大都市,商業區有數不盡的燈紅酒綠、紙醉金迷,但是深水埗,很多“鐵皮房”至今還依然有人在居住。這些人他們雖然身在香港,不少人也有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證,但是“家”卻只能在“天台”。儘管條件好一點的可以把空調、電視機都裝進“鐵皮房”,但是第一次見識的我,真的鑽到裡面,人進去了,一腳在天,一腳在地,身子好像要被自己拆成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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