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各種網絡上介紹、關心、評論我作品的小朋友:
自從一年多之前成為“網中人”之後,一直在流覽各種有關我作品的網絡,很出乎意料之外,中港台三地,竟然有很多,可知近四十年來我的作品“流毒”甚廣,很是高興。
在眾多網絡之中,香港和台灣的小朋友,由於在文明社會成長,所以知道有“知識產權”這回事,所以他們設立的網絡,儘管熱心介紹作品、熱烈討論作品,卻沒有把作品上網。而中國大陸的網站上,卻未經任何認可,把我作品全部上網,“共”享他人財“產”的作風,鮮明之至,令人駭然。
這種情形和中國大陸上把我的作品大量翻版相應成趣。
事實上我對這種情形並不十分介意,可是必須指出一點,尤其要對小朋友們說明。
我的作品,十多年之前,在中國大陸就被官方明文禁止,屬於禁書。當然書是禁止不了的,自從有禁書這種愚蠢的行為以來,從來也沒有成功過,而失敗的原因很簡單:
官禁,民傳。
官禁越嚴,民傳越廣,自古已然,於今尤烈。
“深夜閉門讀禁書”,其樂無窮;可是“白日上網傳禁書”只怕會有可能惹上麻煩。看小說本來是為了找樂子,若是為看小說而惹麻煩,未免不值,請熱情傳播我作品的小朋友,多考慮環境因素,小心行事。至於盜版商,他們既然在盜版行為中獲利,若是因為犯禁而惹麻煩,至少並不冤枉。
很感謝各位小朋友對我作品所發表的各種意見,我每一條都看過,帶給我很大樂趣,像是和各位小朋友面對面交談一樣,所以真心感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