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內裝滿了人味、煙氣和酒氣。
二千來方尺的空間內,至少聚了七百多人,舞池上男男女女不住在扭動。
燈光忽明忽暗,激光在場內掃射。
我極少在這些地方流連,一進來立時頭暈腦袋,不辨東西,更不要說去把“心存殺意”的兇手認出來。
夢露把我拖著,硬擠到酒吧旁。積臣和巴比不知轉到那裡去了。現在要我把他兩人認出來已是難比登天了,遑論去找只是內心存有殺意的人。
夢露在我耳邊道:“快看!再遲便沒有機會了。”
我道:“兇徒會溜走嗎?”
夢露冷冷道:“不!是我們已被殺個乾淨了,快看!”
我嚇了一跳,一顆心卜卜跳動,真想棄錢而逃,又記起了積臣的威嚇,虛應故事的四周張望;七百多人談著、叫著、跳著,我真的從未曾有過這種認人經驗。
我猶豫地道:“會不會是你們弄錯了。”
夢露臉色一寒道:“不會,我們有很準確的情報,'快活教'的人準備好了在這次例行檢查向我們三人下手,當然,現在包括了你在內,你是新入行的警察,是嗎?”
我終於明白了自己的處境,不過已勢成騎虎,連忙收攝心神,把精神凝定。我在十二歲露營時曾受到一次雷殛,大難不死,居然還發覺自己擁有有了奇異的第六靈感,成為讀書不成的謀生工具。
精神凝聚。
眼光由近門處的座位開始巡視。
酒吧內的人失去了形象,變成一團一團的生命能。
我的眼光來到其中一個身形時,一股冰冷的寒意從背脊骨直爬上後腦。
我叫道:“找到了,是坐在大門左邊第三張台那人。”
夢露低罵一聲道:“蠢材,那是巴比。”
我尷尬萬分,但又興奮無比,我竟然真能把第六靈感運用在這情況裡,因為巴比正是心想殺人,只不過是想殺兇手吧了。
我看了忍不住臉帶焦惶的夢露一眼,眼光又開始巡梭。
不一會,我發現了五個人。
兩個是一對在舞池對舞的男女。
另三個分佈在酒吧的不同角落。
夢露道:“肯定嗎?”
這句話多麼愚蠢,我怎能肯定,這時亦只有硬著頭皮道:“肯定。”
夢露喃喃自語。
我不解地望向她,恍然她正在通過微型通訊器告知積臣和巴比。
我還想說話,夢露尖叫道:“伏下!”
跟著的事快到說也說不清楚。
“轟!轟!轟!”
一時空氣間充斥著火藥味,男女的尖叫混成一團,酒吧內所有人東倒西歪,也不知是誰中到槍。
積臣粗壯的聲音大喝道:“所有人都不要動,是警察。”
我睜開眼來,發覺自己傻兮兮站著。
夢露轉過頭來罵道:“叫你伏下,為什麼還要站著。”
巴比跳了過來,抹了額上的汗珠道:“大術士,幸好你早了一刻把他們認出來,使我們能在他們發難時早一步得手,好險!”
這時才看到先前我點出的五個人臥在血泊裡。
李察興奮地走了進來,大步走到我面前,叫道:“成功了!”
我呆呆道:“你的手下倒很能幹。”
積臣傲然道:“當然,我們是全國的精英,不過,你也不錯。”
我倒沒有他的傲氣,這種事,就算用槍迫我也不肯再試一次,伸手向李察道:“其餘那一半呢?”
李察道:“到我辦公室喝杯咖啡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