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明朝那些事兒(柒)·大結局

第20章 第二十章沒有選擇

楊嗣昌死了,崇禎很悲痛,連他爺爺輩的親戚(襄王)死了,他都沒這麼悲痛,非但沒追究責任,還追認了一品頭銜,撫卹金養老金,一個都沒少。知己死了,沒法以死相報,以錢相報總是應該的。 其實和崇禎比起來,楊嗣昌是幸運的,死人雖說告別社會,但畢竟就此解脫,徹底拉倒。 而崇禎是不能拉倒的,因為他還要解決另一個問題,一個更麻煩的問題。 崇禎十三年(1640),崇禎正忙著收拾張獻忠的時候,皇太極出兵了。 雖然此前他曾多次出兵,但這一次很不尋常。 因為他的目標,是錦州。 自打幾次到關寧防線挖磚頭未果,皇太極就再也沒動過錦州的心思,估計是十幾年前被袁崇煥打得太狠,打出了恐x症,到錦州城下就打哆嗦。 所以每次他進攻的時候,都要不遠萬里,跑路、爬山、爬長城,實在太過辛苦,久而久之,搏命精神終於爆發,決定去打錦州。

但實踐證明,孫承宗確實舉世無雙,他設計的這條防線,歷經近二十年,他本人都死了,依然在孜孜不倦地折騰皇太極。 皇太極同志派兵打了幾次,毫無結果,最後終於怒了,決定全軍上陣。 同年四月,他發動所部兵力,包括多爾袞、多鐸、阿濟格,甚至連尚可喜、孔有德的漢奸部隊,都調了出來,同時,還專門造了上百門大砲,對錦州發動了總攻。 守錦州的,是祖大壽。 事情的發展告訴皇太極,當年他放走祖大壽,是比較不明智的。因為這位仁兄明顯沒有念他的舊情,還很能幹,被圍了近三個月,覺得勢頭危險,才向朝廷求援。 而且據說祖大壽的求援書,相當地強悍,非但沒喊救命,還說敵軍圍城,若援軍前來,要小心敵人陷阱,不要輕敵冒進,我還撐得住,七八月沒問題。

但崇禎實在夠意思,別說七八月,連七八天都沒想讓他等,他當即開會,商量對策。 開會的問題主要是兩個,一、要不要去,二、派誰去。 第一個問題很快解決,一定要去。 就軍事實力而言,清軍的戰鬥力,要強於明軍,遼東能撐二十多年,全靠關寧防線,如果丟了,就沒戲了。 第二個問題,也沒什麼疑問,盧像升死了,楊嗣昌快死了。 只有洪承疇。 問題解決了,辦事。 崇禎十三年(1640)五月,洪承疇出兵了。 得知他出兵後,皇太極就懵了。 打了這麼多年,按說皇太極同志是不會懵的,但這次實在例外,因為他雖然料定對方會來,卻沒有想到,會來得這麼多。 洪承疇的部隊,總計人數,大致在十三萬左右。屬下將領,包括吳三桂、白廣恩等,參與作戰部隊除本部洪兵外,還有關寧鐵騎一部,總之,最能打的,他基本都調來了。

本來是想玩玩,對方卻來玩命,實在太敞亮了。 考慮到對方的戰鬥能力和兵力,皇太極隨即下令,繼續圍困錦州,不得主動出戰,等待敵軍進攻。 但是接下來的事情,卻讓他很暈。 因為洪承疇來後,看上去沒有打仗的打算,安營、扎寨,每天按時吃飯,睡覺,再吃飯,再睡覺,再不就是朝城裡(錦州)喊喊話,兄弟挺住等等。 暈過之後,他才想明白,這是戰術。 洪承疇的打算很簡單,他判定,如果真刀真槍拼命,要打敗清軍,是很困難的,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守在這裡,慢慢地耗,把對方耗走了,完事大吉。 這是個老謀深算的計劃,也是最好的計劃。對這一招,皇太極也沒辦法,要走吧,人都拉來了,路費都沒著落,就這麼回去,太丟人。

但要留在這裡,對方又不跟你開仗,只能耗著。 耗著就耗著吧,總好過回家困覺。 局勢就此陷入僵持,清軍在祖大壽外面,洪承疇在清軍外面,雙方就隔幾十里地,就不打。 當然,清軍也沒完全閒著,硬攻不行,就開始挖地道,據說里三層、外三層,賽過搞網絡的,密密麻麻。 但事實告訴我們,祖大壽,那真是非一般的頑強,而且他還打了埋伏,之前跟朝廷說,他可以守八個月,實際滿打滿算,他守了兩年。 就這樣,從崇禎十三年(1640)五月到崇禎十四年(1641)五月,雙方對峙一年。 六月底,開戰了。 洪承疇突然打破平靜,出兵,向松山攻擊挺進。 這個舉動大大出乎清軍的意料,清軍總指揮多爾袞(皇太極回家)沒有提防,十萬人突然撲過來,被打了個措手不及,戰敗。

消息傳來,皇太極暈了,一年都沒動靜,忽然來這麼一下,你打雞血了不成? 多年的作戰經驗告訴他,決戰的時刻即將到來,於是他立即上馬,率領所有軍隊,前往松山。 但是,有個問題。 當時皇太極,正在流鼻血。 一般說來,流鼻血,不算是個問題,拿張手紙塞著,也還湊合。 但皇太極的這個鼻血,據說相當之詭異,流量大,還沒個停,連續流了好幾天,都沒辦法。 但軍情緊急,在家養著,估計是沒轍了,於是皇太極不顧流鼻血,帶病工作,騎著馬,一邊流鼻血,一邊就這麼去了。 讓人難以理解的是,他沒有找東西塞鼻孔,卻拿了個碗,就放在鼻子下面,一邊騎馬一邊接著,連續兩天兩夜趕到松山,據說到地方時,接了幾十碗。 反正我是到今天都沒想明白,拿這碗幹什麼用的。

會戰地點,松山,雙方亮出底牌。 清軍,總兵力(包括孔有德等雜牌)共計十二萬,洪承疇,總兵力共計十三萬,雙方大致相等。 清軍主將,包括多爾袞、多鐸、濟爾哈朗等精銳將領,除個把人外,都很能打。 洪承疇方面,八部總兵主將,除吳三桂外,基本都不能打。 至於戰鬥力,就不多說了,清軍的戰鬥力,大致和關寧鐵騎差不多,按照這個比率,自己去想。 換句話說,要攤開了打,洪承疇必敗無疑。 但洪承疇,就是洪承疇。 崇禎十四年(1641)七月二十八日,洪承疇突然發動攻擊,率明軍搶占制高點乳鋒山,奪得先機。 他十分得意,此時他的軍中的一個武官對他說了一件事: 佔據高地固然有利,但我軍糧少,要提防清軍抄襲後路。

然而洪承疇似乎興奮過度,把那個人訓了一頓,說: 我幹這行十幾年,還需要你提醒? 大多數歷史學者認為,這句話,就是他失敗的最終原因。 因為就戰略而言,固守是最好的方法,進攻是最差的選擇,而更麻煩的是,當時的洪承疇,在進攻之前,只帶了三天的糧食。 無論如何,只帶三天的糧食,是絕對不夠的。 所以結論是,一貫英明的洪承疇,犯了一個愚蠢的錯誤,最終導致了戰敗。 我原本認為,這個結論很對,洪承疇很蠢,起碼這次很蠢。 後來我想了想,才發現,洪承疇不蠢,起碼這次不蠢。在他看似荒謬的行動背後,隱藏著一個極為精明的打算。 其實洪承疇並不想進攻,他很清楚,進攻極為危險,但他沒有辦法。 因為有個人一直在催他,這個人的名字叫陳新甲,時任兵部尚書,而這位陳尚書的外號,叫小楊嗣昌。

楊嗣昌同志的特點,是風風火火,玩命了乾,能得這個外號,可見陳大人也不白給。 自打洪承疇打持久戰,他就不斷催促出戰,要洪督師趕緊解決問題,是打是不打,多少給個交代。 但洪承疇之所以出戰,不僅因為陳尚書嘮叨,像他這樣的老油條,是不會怕唐僧的。 他之所以決定出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兩個字——沒錢。 我查過資料,明末時期的軍餉,以十萬人計,吃喝拉撒外加工資、獎金,至少在三十萬兩白銀以上。 要在平時,這也是個大數,赶巧李自成、張獻忠都在鬧騰,要是洪承疇再耗個幾年,崇禎同志的褲子,估計都要當出去。 所以不打不行。 但洪承疇不愧為名將,所以在出發前,他想出了一個絕招:只帶三天糧食。 要還沒明白,我就解釋一遍:

帶上三天糧食出征,如果遇上好機會,就猛打一悶棍,打完就跑,也不怕對手斷後路。 如果沒有機會,看情形不妙,立馬就能跑,而且回來還能說,是糧食不夠了,才跑回來的,對上面有了個交代,又不怕追究政治責任,真是比猴還精。 精過頭,就是蠢。 如果換了別人,這個主意沒準也就成了,可惜,他的對手是皇太極。 皇太極不愧老牌軍事家,剛到松山,還在擦鼻血,看了幾眼,就發現了這個破綻。 八月二十日,就在洪承疇出發的第二天,他派遣將領突襲洪軍後路,佔領錦州筆架山糧道。 “欲戰,則力不支;欲守,則糧已竭。”洪承疇徹底休息了。 當然,當然,在徹底休息前,洪承疇還有一個選擇——突圍。 畢竟他手裡還有十幾萬人,要真玩命,還能試試。

於是他找來了手下的八大總兵,告訴他們事態緊急,必須通力合作,然後,他細緻分配了工作,從哪裡出發,到哪裡會合,一切安排妥當,散會。 我忘了說,在這八個總兵裡,有一個人,叫做王朴。 第二天,突圍開始。 按照洪承疇的計劃,突圍應該是很有秩序的,包括誰進攻,誰佯攻,誰殿後,大家排好隊,慢慢來。 可還沒等洪承疇同志喊一二三,兩個人就先跑了。 那兩個先跑的人,一個是王朴。 如果沒有重名,這位王朴兄,應該就是八年前,在黃河邊上收錢,放走諸位頭領的總兵同志。 照此看來,他還是有進步的,八年前,收錢讓別人跑,現在撒腿就跑,也沒想著找皇太極同志拿錢,實在難得。 而另一位帶頭逃跑的,史料記載有點爭議,但大多數人認為,是吳三桂。 無論如何,反正是散了,徹底散了,全軍潰敗,無法收拾,十餘萬人土崩瓦解,被人殺的,被踩死的,不計其數,損失五萬多人。 洪承疇還算是鎮定,關鍵時刻,找到了曹變蛟、丘民仰,還聚了上萬人,佔據松山城,準備伺機撤退。 可是皇太極很不識相,非要解決洪承疇,開始圍城,勸降。 洪承疇拒不投降,派使者向京城求救。 可他足足等了半年,也沒有等來救兵,他很納悶,為什麼呢? 因為他糊塗了,就算用腳趾頭想,也能明白,援兵是絕不會到的。 要知道,他老人家來,就是救援錦州的,能帶的部隊都帶了,可現在他也被人圍住,再去哪裡找人救他? 其實洪承疇同志不知道,皇帝陛下也在等,不過他等的,不救兵,而是洪承疇的死亡通知書。 按史料的說法,洪承疇同志被圍之後不久,京城這邊追悼會什麼的都準備好了,家屬慰問,發放撫卹,追認光榮,基本上程序都走了,就等著洪兄弟為國捐軀。 其實洪承疇原本也這麼盤算來著,死頂,沒法頂了,就捐軀。做夢都沒想到,他連捐軀都沒捐成。 崇禎十五年(1642)二月二十日,在這個值得紀念的日子,松山副將夏承德與清軍密約,打開了城門,洪承疇被俘。 幾個月後,無計可施的祖大壽終於投降,這次,他是真的投降了。 自崇禎十三年(1641)至崇禎十五年(1643),明朝和清朝在松山、錦州一帶會戰,以明軍失利告終,史稱“松錦大戰”。 除寧遠外,遼東全境陷落,從此,明朝在關外,已無可戰。 消息傳到北京,照例,崇禎很悲痛,雖然這幾年他經常悲痛,但這次,他尤其激動,連續幾天都淚流滿面,因為他又失去了一位好同志——洪承疇。 按目擊者的說法,洪承疇同志被抓之後,非常堅強,表示啥也別說了,給我一刀就行,後來英勇就義,眼睛都沒眨,很勇敢,很義氣。 所以崇禎很是感動,他親自主持了洪承疇同志的追悼會,還給他修了壇(明朝最高規格葬禮),以表彰他英勇就義的精神。 洪承疇沒有就義,他投降了。 當然,他剛被俘的時候,還是比較堅持原則的,沒有投降,結果過了幾天,由於平時沒有註意批評和自我批評,關鍵時刻沒能挺住,還是投降了。 至於他投降後的種種傳奇,就不說了,可以直接跳過,說說他的結局。 清朝統一中原時,洪承疇由於立下大功,乾了很多工作,有很大的貢獻,被委以重任,擔任要職。 清朝統一中原後,洪承疇由於立下大功,乾了很多工作,有很大的貢獻,被剝奪一切官職,光榮退休。 後來他死了,死後追封爵位,三等阿達哈哈番,這是滿語,漢語翻譯過來,是三等輕車都尉。 如果你不清楚清朝爵位制度,我可以解釋,高級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級,每個爵位,又分一到三等,一等為最高。 男爵再往下一等,就是輕車都尉,三等輕車都尉,是輕車都尉中的最低等。我查了一下,大致是個從三品級別。 我記得洪承疇活著給明朝打工時,就是從一品太子太保,死了變從三品,有性格。 後來又過了幾十年,乾隆發話,要編本書,叫做貳臣傳。 所謂貳臣,通俗點說,就是叛徒,洪承疇同志以其光輝業績,入選叛徒甲等。 在此之前,似乎就是乾隆同志,還曾發話,說抗清而死的黃道周,堪稱聖人,說史可法是英雄,要給他立碑塑像。 我又想起了陳佩斯那個經典小品裡的台詞: 叛徒,神氣什麼! 好像還是這個小品,另一句話是: 你說我當時要是咬咬牙,不就挺過來了嗎? 絮絮叨叨說這幾句,只是想說: 一、歷史證明,叛徒是沒有好下場的。同志瞧不起的人,敵人也瞧不起。 二、黃道周挺過來了,我敬佩,盧像升挺過來了,我景仰,洪承疇沒挺過來,我鄙視,但理解。 咬牙挺過來,是不容易的。 所以,我不接受,但我理解。 現在的崇禎,基本已經焦了,裡面打得一塌糊塗,外面打得糊塗一塌,沒法混了。 但他還是要撐下去,直到撐死,因為最能折騰他的那位仁兄還沒出場。 據說打崇禎十二年起,崇禎同志經常做夢,夢見有一個人,在他的手上,寫了一個字——有。 這是個很奇怪的夢,而且還不止一次,所以他把這個夢告訴文武大臣,讓他們幫忙解釋。 大家聽說,都說很好,說很吉利,我想了想,有道理,因為有,總比沒有好。 然而有一個人卻大驚失色,這個人叫王承恩,是崇禎的貼身太監。 散朝後,他找到了崇禎,對他說出了這個夢境的真實意義,可怕的寓意——大明將亡。 按照王承恩的解釋,這個有,實際上是兩個字。上面,是大字少一捺,下面,是明字少半邊。 所以這個字的意思,就是大明,要少一半。 崇禎不信,不敢信,大明江山,自打朱重八起,二百多年,難道要毀在自己手上? 個人認為,崇禎同志過於憂慮了,因為毀不毀,這事不由他。 但這個夢實在比較準,我查了一下,他做夢的時間,大致就是那個毀他江山的人,出現的時間。 崇禎十二年(1639),一個人從深山中走出。 他的隨從很少,很單薄,且很不起眼,無論是張獻忠,還是皇太極,他都望塵莫及。但命中註定,他才是最終改變一切的人,五年之後。 這人我不說,你也知道是李自成。 李自成在山里蹲了一年多,幹過什麼,沒人知道,只知道他出來之後,進步很快。 一年多時間,他又有了幾千人,佔了幾個縣城。 但就全國而言,他實在排不上,有時經濟困難,還得找張獻忠拉兄弟一把。 鑑於生計困難,崇禎十三年(1640)初,他率軍進入河南,新年新氣象,他準備到那裡碰碰運氣。 通常來講,這個想法沒啥搞頭,因為之前他經常全國到處出差,河南也是出差地之一,跑來跑去,沒什麼意外驚喜。 但這次不一樣。 崇禎十三年(1640),河南大旱。 這場大旱,史料上說,是兩百多年未遇之大旱,河南的景象,借用古人的話: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 大旱也好,沒有雞叫也罷,沒有牛,沒有豬都罷,有一樣東西,是終究不會罷的——徵稅。 不徵稅,就沒錢打張獻忠,沒錢防皇太極,必須徵。 這麼個環境,讓人不造反,真的很難。 至於結局,不用想也知道,勞苦大眾,固然勞苦,也是大眾,勞苦久了,大眾就要鬧事,就要不交稅,不納糧,於是接下來,就是那句著名的口號: 吃他娘,穿他娘,開了大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 之前我說什麼來著?氣數。 沒錯,就是氣數。 其實氣數這玩意,說穿了,就是個使用年限,好比餅乾,只能保質三天,你偏三年後吃,就只能拉肚子。 又好比房子,只能住三十年,你偏要住四十年,就只能住危房,沒準哪天上廁所的時候,被埋進去。 什麼東西,都有使用年限,比如大米,比如王朝,比如帝國。 不同的是,大米的年限看得見,王朝的年限看不見。 看不見,卻依然存在。 對於氣數,崇禎是不信的,開始不信。 等到崇禎十四年,怕什麼來什麼,後院起火,前院也起火,盧像升死了,遼東敗了,中原亂了,信了。 在一次檢討會上,他緊繃了十四年的神經,終於崩潰了。 他嚎啕大哭,一邊哭,一邊說: 我登基十四年,飽經憂患,國家事情多,災荒多,沒有糧食,竟然人吃人,流寇四起,這都是我失德所致啊,這都是我的錯啊。 他不停地哭,不停地哭。 我同情他。 大臣們似乎也很同情,紛紛發言,說這不是您的錯。 但不是皇帝的錯,是誰的錯呢? 氣數。 幾乎所有的人,眾口一詞,說出了這兩字。 崇禎終於認了,他承認這是氣數。但他終究是不甘心的: “就算是氣數,人力也可補救,這麼多年了,補救何用?” 然後接著大哭。 崇禎大哭的時候,李自成正在前進,在屬於他的氣數上,大踏步地前進。 在河南,他毫不費力地招募了十幾萬人,只用了兩年時間,就佔領了河南全境,所向披靡,先後殺死陝西總督傅宗龍、汪喬年,以及我們的老熟人福王朱常洵。 鑑於崇禎同志的倒霉史,已經太長,鑑於他受的苦,實在太多,鑑於不想有人說我拿崇禎同志混事,還鑑於我比較樂觀,不太喜歡落井下石,所以,我決定簡單點,至少保證你不至於看得太過鬱悶。 李自成同志依然在前進,一年後,他進入陝西,擊敗了明朝的最後一位猛人孫傳庭,佔領西安。明軍就此再無還手之力。 崇禎十六年(1643),李自成在西安,集結所有兵力,準備向京城出發,他將終結這已延續二百七十多年的帝國。 在出發前,他發出了一道檄文,文中有八個字: 嗟爾明朝,氣數已盡。 對於上述八個字,崇禎應該是認賬的,因為不認賬不行。 上台以前,憋足了勁要幹掉那個死人妖,死人妖幹掉了,又出來黨爭,後金入侵,看準了袁崇煥,要他出來上崗,一頓折騰,後金沒能折騰回去,袁督師倒給折騰沒了,本想著臥薪嘗膽,忍幾年,搞好國內經濟建設,再去收復大好河山,結果出了天災,又出來若干人等造反。 調兵,幹掉若干人等,若干人等被幹掉,又出來了若干更狠的人(比如張獻忠、李自成),再調兵,把若干更狠的人,又打下去,投降的投降,跑的跑,正準備一鼓作氣…… 清軍打進來了。 好吧,那就去打清軍,全部主力調到遼東,打個一年半載,好不容易把人熬走,後院又起火了,投降的不投降,跑進去的又跑出來。 很巧,又是災荒,大荒,沒法活,於是大家跟著一起造反。 這種編劇思路,很類似於早些年的經典電視劇《渴望》,按當時編劇思路,就是找個弱女子,什麼壞事、孬事、噁心人到死的事,都讓她碰上,整體流程大致是,一棍子打過來,挺住,再一棍子打過來,繼續挺住,挺到最後,就好人一生平安了。 崇禎的故事就是這樣,他挨棍子的數量,估計比渴望女主角要多得多,抗擊打能力更強,但不同的是,他的故事沒有一個好的結局。 因為他的故事,是真實的,而真實的東西,往往都很殘酷。 崇禎並非一個溫和的人,他很急躁,很用力,用今天的話說,叫用力過猛,但那個爛攤子,不用力過猛,只能收攤。 崇禎很節儉,他的衣服、襪子,都打了補丁,請注意,打補丁的,並不一定很節儉,往往很浪費,比如後來清朝的道光同志,衣服破了,讓人去打了個補丁,五十兩白銀,這哥們全然是敗家的,還說特便宜。 而崇禎的補丁,是他找老婆打的,免費。 此外,崇禎還有個特點:走路慢,因為走得快,裡面的破衣服就會飄出來——節儉是節儉,臉面還是要的。 他工作很努力,每天白天上朝,晚上加班,據史料記載,大致要幹七八個時辰(十四到十六個小時),累得半死不活,第二天接著幹。 簡單地說,崇禎同志幹的,是這樣一份工作,沒有工作範圍,沒有工作界限,什麼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吵架(言官),就是看人吵架(黨爭),穿得破爛,吃得也少,跟老婆困覺較少,只睡五六小時,時不時還有噩耗傳來,什麼北邊打過來,西邊打過去,祖墳被人燒了,部將被人殺了,東西被人搶了等等。 這工作,誰幹? 最不幸的是,崇禎同志以上所有的不幸,都無法換來一個幸福的結局——他的努力,終究失敗。 但比最不幸更不幸的是(簡稱最最不幸),崇禎知道這點。 知道結局(注:悲劇),也無法改變,卻依然要繼續,這就是人生的最大悲哀。 史料告訴我們,崇禎同志應該知道自己的結局,他多次談到命數,氣數,經常對人哀嘆:大明天下,奈何亡於朕手! 然而他依然盡心盡力、全力以赴、日以繼夜、夜以繼日、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不到長城心不死,撞了南牆不回頭,往死了乾,直到最後結局到來,依然沒有放棄,直到兵臨城下的那一天,依然沒有放棄。 一個了不起的人。 結局到來的具體過程,就沒必要細說了,我說過,我是個有幽默感的人,很明顯,至少對於崇禎而言,這段並不幽默。 我還說過,我是個不喜歡寫廢話的人,同樣,對崇禎而言,這段是廢話。 當然,對李自成同志而言,這段很幽默,也不是廢話,他從陝西出發,只用了三個月時間,就到了北京。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的軍隊到達西直門(他從西邊來),開始攻城。 崇禎同誌有句名言,諸臣誤我,還有一句,是文臣人人可殺,三月十七日,事實證明,這兩句話很正確。 內閣大臣拿不出主意,連話都沒幾句,且不說了,守城的諸位親信,什麼兵部尚書、吏部侍郎,壓根就沒抵抗,全部打開城門投降。 當天,外城失陷,第二天,內城失陷。 崇禎住在紫禁城,就是今天的故宮,故宮有多大,去過的地球人都知道。 這裡,就是他的最後歸宿。 在這個夜晚,發生了很多事,都是後事。 其實後事處理起來,也很簡單,就幾句話,后妃上吊,兒子跑掉(對於後患,大多數人都不留),料理完了,身邊還有個女兒。 這個女兒,叫做長平公主,關於她的前世今生,金庸同誌已經說過了,雖然相關內容(包括後來跟韋小寶同志的際遇),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胡扯,但有一點是正確的,他確實砍斷了女兒的手臂。 這個舉動在歷史上非常有名,實際情況,卻比許多人想像中復雜得多,但無論如何,原因很簡單,他不希望這個女兒落入敵人的手中,遭受更大的侮辱。 不是殘忍,而是慈愛。 我知道,許多人永遠無法理解,那是因為,他們永遠無需去理解。 處理完一切後,崇禎決定,去做最後一件事——自盡。 自盡,是一件比較有勇氣的事,按照某位哲學家的說法,你敢死,還不敢活嗎?沒種。 但現實是殘酷的,而今這個世界,要活下去,比死需要更大的勇氣。 但崇禎的死,並非懦弱,而是一種態度,負責任的態度。 我說過,所謂王朝,跟公司單位差不多,單位出了事,領導要負責任,降級、扣工資、辭退,當然,也包括自盡。 崇禎決定自盡,他打算用這種方式,表達他的如下觀點: 一、絕不妥協。 二、絕不當俘虜。 三、尊嚴。 於是,在那天夜裡,崇禎登上了煤山(今天叫做景山),陪在他身邊的,還有一個叫做王承恩的太監。 就這樣嗎? 就這樣吧。 他留下了最後的遺言: 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屍,勿傷百姓一人。 所有的一切,都結束了。 他走向了那顆樹。 應該結束了。 按照慣例,每個人的講述結束時,會有一句結束語,而當這個王朝結束的時候,也會有一句話,最後一句話。 是的,這句話我已經寫過了,不是昨天,也不是前天,而是幾年以前,在我的第一本書裡,朱元璋登基那一段的最後,有一句話,就是那句,幾年前,我就寫好了。 還記得嗎? 所有的王朝,他的開始,正如他的結束,所以才有了這句結束語,沒錯,就是下面這句: 走上了這條路,就不能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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