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流血的仕途:李斯與秦帝國(下冊)

第152章 第三節趙高的勝利

且說胡亥在甘泉宮玩懶了,玩厭了,這才回返咸陽宮,忽又想起李斯上書之事,於是傳來趙高,問道,“丞相以為趙君將要謀反,不利於朕,可有此事?” 趙高不答,只是匍匐在地,痛哭失聲。 趙高本來身材魁梧偉岸,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麼哭的,居然哭出了一個受到了委屈的孩子的效果。 胡亥經趙高這一哭,心裡也莫名一陣酸楚,道,“趙君有什麼話,盡說無妨。” 趙高慢慢擦乾眼淚,道,“非陛下問,臣也不敢言。前日博士正先刺我,正是丞相指使,欲置臣於死地。”說著解開衣襟,露出剛結疤不久的傷口。 胡亥伸手過去,撫摸傷疤,感嘆不已。 趙高道,“臣邀天之幸,保得賤命,能繼續為陛下效牛馬之勞。倘劍再偏得一分,恐怕臣便將與陛下永辭也。”

胡亥越發嗟嘆,道,“丞相欲殺趙君,趙君何不早言?” 趙高道,“丞相勢大權重,又得陛下寵幸,臣所以處處退讓,實不忍令陛下為難也。” 胡亥拂袖道,“丞相乃先帝之臣,自恃功高,素來輕朕,朕不樂之久也。” 見胡亥表明了他對李斯的態度,趙高於是順杆往上爬,道,“丞相所患者獨高。高已死,丞相即欲為田常所為,取陛下而代之。趙高死不足惜,只恨到時不能立於陛下左右,為陛下護駕盡忠也。” 《三國志·簡雍傳》記載了這樣一則逸事: 時天旱禁酒,釀者有刑。吏於人家索得釀具,論者欲令與作酒者同罰。簡雍與先主遊觀,見一男女行道,謂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縛?”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對曰:“彼有其具,與欲釀者同。”先主大笑,而釋欲釀者。

簡雍可謂談言而解紛,以歸謬法證明了持有釀具者未必一定會釀酒,至多只能算是一名釀酒嫌疑人而已。從邏輯上講,只有當某事件真的發生時,我們才可以說,該事件的發生為真。而在此之前,所有對該事件發生的預測,都只能是一種概率推算,不應作為呈堂罪證。 話再說回來,先主劉備可以放過一名釀酒嫌疑人,卻斷然不會放過一名謀反嫌疑人。皆因茲事體大,已顧不得邏輯合理,寧錯殺,勿枉縱。而縱觀中國歷史,誣告謀反,歷來是離間君王和重臣的最佳武器,屢試而不爽。無他,彼有其具,彼將行淫矣。 胡亥也正是這麼想的,於是召來宦官,命起草詔書,道,“其以李斯屬郎中令!” 趙高假意惶恐,道,“拘執丞相,此事非小,請陛下三思。”

胡亥哪裡經得起激將,厲聲道,“朕意已決,君勿複言。” 趙高一臉肅然,心中卻早已樂開了花,恭聲道,“臣謹領旨。” 胡亥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便對當朝丞相李斯逮捕審判,此舉是否違背了法律,且置諸不論。而單就司法程序而言,要審判李斯,也不應交給身為郎中令的趙高,而是應該交給主掌刑闢的廷尉才對。 杜預注《左傳》,其中有云:“法行則人從法,法敗則法從人。”可憐李斯一生篤守的以法治國,至此已是蕩然無存,而他即將面臨的這場審判,更是注定了毫無半點公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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