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流血的仕途:李斯與秦帝國(下冊)

第78章 第七節韓非入獄

且說姚賈要報韓非的一譖之仇,事先很是下過一番調查研究的功夫。韓非入秦以來的所作所為,無不知悉,這才面見嬴政,道,“臣才短智薄,精力日衰,恐不堪為大王驅使,願賜骸骨歸封邑,終養天年。” 嬴政一驚。姚賈想撂擔子了?四十歲就退休,太早了吧?這也不是姚賈一貫的風格啊。嬴政知道其中必有緣由,於是道,“秦以天下為志,正用卿之時,亦卿用之時。翦滅六國,歸一四海,乃萬世不朽之盛事,卿寧無意乎?” 姚賈道,“臣若再度出使,隻身孤懸在外,而猜忌不絕於內,臣恐不得善終。不敢復行,請辭歸。” 嬴政道,“卿何出此言?” 姚賈道,“臣之出使,數年不能歸,朝中有人中傷於臣,而臣遠在異國,不能辯白,將安所歸?” 嬴政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寡人既已授卿外事,卿自可放心而行。”

姚賈道,“如此則臣之幸也。臣自思,一旦臣見黜,得利者誰?東方諸國也。凡讒臣者,必為秦之害,而為六國利也。朝中有大臣如此,吾王不可不察。” 嬴政道,“譖卿者,非朝中大臣,實韓非也。” 姚賈正等著嬴政主動“供”出韓非,於是順勢說道,“韓非其人,臣素知之。韓非入秦以來,每與大臣辯論,無不力陳存韓,巧言惑眾,亂人視聽。韓非先請殺鄭國,再請用宗室,前後兩策,皆包藏禍心,意在亂秦。大王明見高遠,不為所動,而也竟不加罪。韓非不知自省,再讒臣以售其奸。事可一可二,不可三。韓非志在弱秦存韓,明也。” 嬴政沉吟不語。姚賈再道,“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常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

對於韓非,嬴政本來抱有極高的期望,打算在滅亡韓國之後,特加重用。然而,回想起韓非入秦以來的表現,嬴政不得不承認姚賈所言確有道理。如今看來,助秦國開疆闢土、統一天下,固非韓非所長,同樣也非韓非所願。 然而,真要誅殺韓非,嬴政還是下不了決心。姚賈必欲置韓非於死地,再道,“韓非上不臣於吾王,下有間於大臣,不為物用,無益於今。昔日太公誅華士,孔子戮少正卯,以其負才亂群惑眾也。今不誅韓非,無以清潔王道,安定群臣。” 嬴政嘆道,“韓非名動於世,不可不慎。如卿所言,韓非志在弱秦存韓,終究只是猜度而已,驟加極刑,恐不能服天下。” 姚賈道,“此有何難?韓非之姦,一下吏便知。” 嬴政點點頭,輕輕說道,“可。”

關於韓非以後的遭遇,《史記》只用了短短的四個字:“下吏治非”。然而,一個小小的“治”字,其背後的痛苦和血腥,除了當事人之外,又有幾人能真的體會? 人或多或少都犯有罪孽。釋氏之懺悔,道家之首過,基督教之告解,都是讓人自願說出自己的罪孽來。而監獄則是以暴力刑罰等強製手段,讓人被迫承認罪孽。 韓非被關押在雲陽獄中。獄吏們接到的命令是,“治韓非,以俱得其弱秦存韓之情實。”既然如此,那量刑就沒個固定標準了。於是乎,韓非的命運,或者乾脆說,韓非的性命,便完全操於這些獄吏的手中。 閻王好見,小鬼難纏。秦法歷來酷烈無情,執法的獄吏更是虎狼之性。監獄原本是執行法律的地方,卻往往又是法律最為不到的地方。對獄吏來說,上有毫髮之意,下有邱山之取,持雞毛為令箭,改小罰用大刑,固是常事。以嫪毐之貴,入獄數日,便已被獄吏拷打得不成人形,可為一證。

漢承秦制,漢開國功臣周勃,封絳侯,位至丞相,功高當世,尊貴無二。一旦下獄,為獄吏侵辱,也幾乎性命不保。漢文帝使使持節前往赦之,這才能夠救他出來。居然要皇帝派人持節才能搭救,可見監獄幾為一獨立王國,進來容易,出去卻難上加難。周勃出獄之後,也不得不感嘆道,“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 高牆之內,暗室之中,韓非承受著肉體的折磨和侮辱,感受著法律的威力和疼痛。此時此刻,不知道他會不會突然想起商鞅,那個和他一樣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 當年,商鞅被誣告謀反,逃亡至關下,想寄住客舍躲避一晚。客舍老闆不認識商鞅,只知道眼前這人來路不明,於是拒絕了他,道:“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鞅躲避不成,喟然嘆道:“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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