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慈禧全傳·母子君臣

第34章 第三十四節

慈禧全傳·母子君臣 高阳 2162 2018-03-13
內務府大臣全堂被申飭的上諭,到第二天才由內閣明發,不經軍機而用“醇親王面奉懿旨”的字樣開端,提到內務府請“指款借撥”一節,準由海軍衙門存款內,借銀四十萬兩,分作五年歸還。 原來如此!翁同龢恍然大悟,同時心頭一塊石頭落地。他一直在擔心,內務府為修園子墊借的款子,如果奉旨由戶部籌撥,便是絕大的難題,不遵則抗旨,遵旨則有慚清議,而且愧對閻敬銘。如今指明由海軍衙門借撥,興此一例,戶部將可以不再為難。當然,修園的工款,大部分還是得由戶部來籌,只不過所籌者,是籌足定額的海防經費而已! 這是一套自欺欺人的障眼法,在翁同龢固然可以裝糊塗、逃責任,但卻不能為清流所容。新近由江蘇學政卸任回京的兵部左侍郎黃體芳,覺得忍無可忍,決定上奏糾劾。

所糾所劾的是誰?當然不會是慈禧太后,也不宜參醇王。黃體芳跟他的兒子黃紹箕細細商量,決定拿李鴻章作個題目。 擬好奏摺,尚未呈遞,來了個不速之客,是黃紹箕的同年楊崇伊,他們光緒六年一起點的翰林,此時都在當編修,楊崇伊也是翁同龢的小同鄉。江蘇籍的翰林大都看不起李鴻章,而李鴻章也常罵“吳兒無良”。唯獨楊崇伊是例外,一向跟北洋衙門走得很近。 因此,黃紹箕見他來訪,便存戒心,閒談了好一會,楊崇伊忍不住探問:“聽說老伯這幾日將有封奏?” “'背人焚諫草',父子也不例外。”黃紹箕答道,“家父有所建言,向來不讓我與聞的。” 這話就顯得不夠朋友了!楊崇伊心裡在想:誰不知道“翰林四諫”之一的黃體芳,諫草大都出於愛子之手?只是心中不滿,口頭卻無法指責,只好暗中規勸:“今天臘月十四了,急景凋年,何必還淘閒氣?害得一個年都過不痛快!”

黃紹箕微笑不答,打定主意不讓他有往深處探究的機會,楊崇伊話不投機,也就只好敗興而歸。 黃紹箕自然將楊崇伊的話,告訴了他父親,黃體芳笑笑說道:“反正這個年總歸有人不痛快,不是我,就是合肥。或者兩個人都不痛快。” 當天遞了折子,第二天一早“黃匣子”送到慈禧太后寢宮裡,讓她一起身就不痛快。 召見軍機的時候,首先就談黃體芳的奏摺。由於折子發下去時,並無指示,軍機大臣都不明她的意向所在,所以不敢胡亂回答,都沉默著要先聽了她的話,再作道理。 “黃體芳跟曾紀澤,是不是有交情啊?” 這樣問話,用意不難明白。黃體芳的奏摺中建議:開去李鴻章會辦海軍的差使,責成曾紀澤專司其事。慈禧太后是想明白,黃體芳到底是幫曾紀澤說話,還是跟李鴻章過不去。

慶王奕劻無從置答,回身低聲:“星叔,你回奏吧!” 署理兵部尚書許庚身,隨即高聲說道:“回皇太后的話,曾紀澤與黃體芳,並無淵源,不見得有什麼交情。” “照這樣說,完全是看不得李鴻章!”慈禧太后說,“我看也是!黃體芳的話好刻保李鴻章這幾年也辦了不少事,真正有目共睹。說他光是會用錢,'百弊叢生,毫無成效',這不是瞪著眼說瞎話嗎?” “是!”慶王附和著說,“黃體芳的話,說得太過分了!” “黃體芳是侍郎,也算朝廷的大臣,又不是梁鼎芬這些新進的翰林可比。他上這個折子,我實在不懂他是什麼意思?” 慈禧太后問道:“你們看怎麼辦?” 聽這一說,她的意思完全清楚了,把黃體芳跟因為參李鴻章而丟官的梁鼎芬相提並論,可以想見她的惱怒。慶王便即答道:“應該交部嚴議!”

“對了!交部嚴議。”慈禧太后說道:“大辦海軍,讓李鴻章會辦,是大家多少日子商量才定規下來的。難道就都不及黃體芳一個人的見識?何況大臣進退,權柄操在朝廷,他憑什麼說這個不該用,那個該用?你們擬一個批來我看。” 當時許庚身執筆,擬了一個交來,呈上御案,慈禧太后親自用朱筆謄在折尾上,發交吏部。批的是:“侍郎黃體芳奏,大臣會辦海軍,恐多貽誤,請電諭使臣,遄歸練師一折。本年創立海軍,事關重大,特派醇親王奕譞,總理一切事宜。李鴻章卓著戰功,閱歷已深,諭令會同辦理,又恐操練巡閱諸事,李鴻章一人未能兼顧,遴派曾紀澤幫辦。所有一切機宜,均由海軍衙門隨時奏聞,請旨辦理。朝廷於此事審思熟慮,業經全局通籌;況黜陟大權,操之自上,豈臣下所能意為進退?海軍開辦伊始,該侍郎輒請開去李鴻章會辦差使,並諭曾紀澤遄歸練師,妄議更張,跡近亂政。黃體芳著交部議處!”

其時吏部尚書崇綺因病請假,由禮部尚書烏拉喜崇阿署理,他是個謹飭平庸、沒有主張的人,另一位尚書徐桐,聽見“洋”字就會變色,平生最恨“洋務”,對李鴻章自然沒有好感,因而也就同情黃體芳。至於被黜復用,剛由署理吏部左侍郎補實為吏部右待郎的李鴻藻,是昔日的清流領袖,對黃體芳更要回護。所以避重就輕地引用了一條來處分。這條定例是:“官員妄行條奏者,降一級調用,公罪。”公罪是公事上有所不當,與個人品格有虧而獲咎的私罪不同,公罪照例准許抵銷,換句話說,只要得過“加級”的獎勵,就不必降級。 象黃體芳這種當到侍郎的大員,總有好幾次加級的紀錄,因此這樣的處分,對他來說,實在絲毫無損。 徐桐與李鴻藻如此主張,其餘的堂官覺得不甚妥當,“妄議更張,跡近亂政”與“妄行條奏”的過失,並不相同。然而因為上諭中最後一句是“交部議處”,不是“交部嚴加議處”,又因為黃體芳本人是兵部堂官,建議改派曾紀澤專司籌練海軍,亦可說是分內應盡的言責,似乎談不到“亂政”。這樣一轉念間,也就默然同意了。

復奏一上,慈禧太后大為不滿。認為“所議過輕”,朱筆親批:“黃體芳著降二級調用。”而“吏部堂官傳旨嚴行申飭”。包括告假的崇綺在內,這個年便都過得不甚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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