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民國就是這么生猛01:辛亥前夜

第128章 第22節意外的勞資糾紛

金華會的會首徐買兒被官府下了大獄並殺害,徐錫麟這邊起義失敗,大通學堂的秋瑾已是陷入了極度危險之中。 隨著時間越來越緊迫,學堂中的會黨們坐不住了,他們召開會議,要求秋瑾提前宣布起義,但為秋瑾拒絕。兩天后,會黨再次提出要求,仍然為秋瑾所拒,十數人因此而憤然出走,離開了大通學堂。 那麼秋瑾何以拒絕行動呢? 很簡單,裘文高與徐買兒雙雙失敗,注定了這次起義已經失敗。此時沒有援軍,若是秋瑾發動,只能是讓更多的志士枉然送死。 縱然不起事,清廷也不會放過她——然而那隻是她一個人去死,卻不會拖累其他的志士們。 死則死矣,唯一人做事一人當,因此秋瑾說: 雖死猶生,犧牲盡我責任; 即此永別,風潮取彼頭顱。

這一天嵊縣的會黨首腦人物王金發經過長途跋涉,終於來到了大通學堂,向秋瑾匯報嵊縣裘文高的事情。秋瑾留下他吃飯,正吃之間,忽然有學生來報,說是杭州派來的清兵已到,秋瑾命再探,傳回來的消息說,清兵去了東浦。秋瑾這才定下心來,繼續招呼王金發吃飯,卻不料飯還沒有吃完,清兵已經衝進了門來。 秋瑾立刻取出手槍,與王金發分頭突圍,卻不料這時候突然有一個人湊到了秋瑾面前:應該發工資了吧? 這個突然跳出來的人,名叫蔣繼雲,此人混在大通學堂白吃白喝,卻總覺得自己為了革命吃了大虧,眼見清兵來襲,就跑來討要工資。 秋瑾被他纏著,脫不開身,蔣繼雲卻反過來揪住秋瑾的衣襟不放,等到秋瑾一腳踢開他,荷槍實彈的清軍已經將她團團包圍了。

秋瑾被收入監牢,並被用刑拷問,供詞如下: 秋瑾即王秋氏供:山陰縣人,年二十九歲。父母都故。丈夫王廷鈞。我於光緒二十九年與丈夫離別出洋,往日本遊歷,與徐錫麟、趙洪富會遇熟識。後我回國,在上海開設女報館。上年十二月間,始回紹興。由蔡姓邀我入大通學堂,充當大通附設體育會教員。與竺紹康、王金發均屬要好,時常到堂,已有月餘,也系熟識。今日聞有營兵前來拿捕,當即攜取手槍、皮包,就想逃走。不料堂內開槍,兵勇等亦開槍,並將我連槍拿獲。又論說稿數紙、日記手摺一個。此稿是我所做,手槍亦是我物。我已認了稿底。革命黨的事,不必多問了。皮包是臨拿時丟棄在堂。至趙洪富、竺紹康、王金發現逃何處,不知道是實。 (下有指模,註明:右手二指。)

志士秋瑾的供詞,讀來讓人哽咽,可是那怪人蔣繼雲的供詞,讀起來卻讓人忍不住發火: 監生蔣繼雲即子雨供:年三十三歲,金華人。父蔣賢選,曾任玉環守備,光緒三十年交卸。母陳氏,弟兄四人。娶陳氏,生一子。光緒三十二年,在杭州與縉雲人呂鳳樵遇面熟識。五月裡,呂鳳樵薦監生到上海秋先生處謀事,給我盤費洋十元。到上海客棧遇秋先生,投遞呂風樵薦函。 秋先生要叫監生到湖南勸捐,是監生不肯。因見客棧同寓的,都是西裝,陳墨峰亦在內,秋先生行為叵測,時露破壞主義,住了一夜,就回杭州了。聽說秋先生是叫竺紹康即酌仙(又叫牛大王),同到湖南募捐,捐到銀子不少。王金發初四這一天上午,到過大通學堂。秋先生告訴他風聲不好,催他逃走。他們各省均有大頭目,浙江的大頭目,要算秋先生了。他的黨羽不知多少,聞說已糾合五六千人。秋先生於無意中把人拉做朋友,他就把悖逆詩詞論說叫人抄寫,秋先生得了憑據,都不敢不依他了。金華人張伯謙,即張恭,是個內地的頭目。紹興人陳伯平即陳墨峰,是個大頭目,最熱心,不怕死,與秋先生最要好的。秋先生在上海開女報館,邀陳墨峰主筆。陳墨峰能製炸彈的。前年冬天,北京車站炸彈,是秋先生同謀的。秋先生送吳樾到北洋,吳樾願死,預先立下願書。張兆卿能製炸彈。孫文來往踪跡,他都知道的。所供是實。

志士秋瑾就義,監斬官是山陰知縣李鍾岳,幾天之後,李鍾岳自殺。 他無法承受殺害像秋瑾這樣千秋義烈的心理壓力。 事實上,秋瑾被害,引發了國人的極大憤怒,因為中國歷史上再也找不到如秋瑾這樣臻於完美的愛國志士,在她的身上寄託著國人不知幾許期望,幾多景仰,殺害秋瑾,清廷已無異於判決了自己的死刑。 秋瑾生前有詞云: 片帆高掛渡蒼溟,回首河山一發青,四壁波濤旋大地,一天星斗拱黃庭,千年劫燼灰全死,十載淘餘水尚腥。海外仙山渺何處,天涯涕淚一身零。 聞道當年鏖戰地,至今猶帶血痕流,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河山故國羞,領海無權歸索莫,磨刀有日快恩仇,天風吹面冷然過,十萬雲煙眼底收。 秋瑾的才情,傾動天下,她身死而後,國內各媒報不顧禁令,紛紛向朝廷發難。

上海《中外日報紀事》雲:“紹興官吏率兵搜捕大通學堂時,嵊縣匪首竺紹康、王金發正去府城內中,官吏縱之不問。而先捕學生與秋瑾,指為通匪,其命意何在?真令人百思不得矣。” 《時報》雲:“浙省官場,因外間人言噴噴,群為秋女士訟冤。大吏授意某某,求秋女士書函等件,仿其筆跡,造通匪等函件,以掩飾天下耳目。此說若真,官吏之用心,不可問矣。” 《文匯報》雲:“紹府貴守,無端殺一女士,竟無從證實其罪,是誠大誤。初指其與徐同黨,後因不能搜得實據,故出示稱女匪平陽黨首領雲。” 另有報評論《秋瑾有死法乎? 》略云:“浙吏之罪秋瑾也,實為不軌、為叛逆。試問其所謂口供者何若?所謂證據者何若?則不過一自衛之手槍也,一抒寫情性之文字也。果然,則僅得一違警罪而已。嫌其失實矣。烏得而殺之?如是而出於殺,則有以知政府之為此,非出於政治問題而出於種族問題。”

清廷殺害秋瑾,無異於開罪天下,一時之間,《浙紳之對於黨獄》、《責難浙紳篇》、《對於秋瑾被殺意見書》、《敬告當道諸君》、《敬告浙撫張公》、《敬告全浙士紳》等文章紛紛發表,強烈抗議並譴責清廷“殺我無罪之同胞”的罪行。 秋瑾一案,直接觸動了國人之心,為革命黨正了名,此後的歷史進程,在此時已經不復再有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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