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民國就是這么生猛01:辛亥前夜

第96章 第16節秋瑾反出同盟會

同盟會爭執再起,秋女俠兩度拔刀。 說起來這個維持會也不是汪精衛和胡漢民的責任,怪只怪孫文那雙眼睛太厲害,一眼就瞧出來汪精衛這人天生就是搞維持會的料子,要不然,孫文何以不讓別人來幹這擦屁股的活兒? 先號召罷課回國,等大家行動起來了,又號召大家忍辱負重,橫豎都是同盟會的道理——可秋瑾也是同盟會的成員啊,她在這邊響應號召,鼓動大家回國,汪精衛和胡漢民卻搞出維持會來,跟她扭著勁來,這不是擺明了要在學生中孤立秋瑾嗎? 滿腔俠氣,一身烈性,秋瑾如何受得了這種窩囊氣? 一怒拔刀! 聚打算回國的留學生於俱樂部之內,秋瑾宣布:汪精衛、胡漢民這兩個傢伙是叛徒,是漢奸,我現在正式宣布,判決這兩個叛徒的死刑,他們要是聰明的話,最好不要讓我看到他們……

死刑算是判決了,但大勢已去,留學生們玩夠了鬧夠了,夾起書包匆匆去上課了,《規程》廢除之事再也無人理會了,這情景讓秋瑾失望之極。 她說:中國人辦事總是虎頭蛇尾,從此後,不與留學生共事了。 憤怒的秋瑾準備回國,而更憤怒的陳天華,卻選擇了投海。 說起志士陳天華,委實是一個苦命人,據《湖南歷史資料》載,陳天華幼年喪母,大哥是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二哥早夭,而陳天華自己的相貌又“面廣而多麻”,貧寒的家境與生理缺陷,養成了他過於敏感與自卑的性格,每談天下事,莫不是口沫交流,一座大驚……蓋自是憔悴憂傷,淚痕縈縈然不絕於目矣。 此次同盟會藉《規程》策動了針對於楊度的運動,陳天華始終沖在第一線,與秋瑾大聲疾呼,號召全體留學生打起鋪蓋卷兒回國,正鼓動得起勁之時,奉了孫文之命的汪精衛和胡漢民兩人跳了出來,悍然組織維持會,反過來勸學生們別聽陳天華胡說八道,大家快去上課……大家都去上課,陳天華愛回去,就讓他一個人回去好了……

陳天華天性敏感,如何忍受得了?當即就跟汪胡二人大吵大鬧起來,卻沒有什麼結果。 同盟會出爾反爾,他被出賣了! 自卑感極強的陳天華缺乏秋瑾女俠那種拔刀一決的氣概,他沒有判決出賣了他的汪精衛胡漢民死刑,而是判決了自己死刑。 1905年12月7日,志士陳天華於日本大森海,蹈海而死。 非一死,不足以表明他的清白。 關於陳天華蹈海,在宋教仁的《陳星台先生〈絕命書〉跋》一書中有詳盡的記載: 迄月之十一日,其同居者則見君握管作文字,至夜分不輟。其十二日晨起食畢,自友某君貸金二元出門去,同居者意其以所作付剞劂也。聽焉。入夜未歸,始懷疑。良久,有留學生會館閽者踵門語曰:“使署來電話稱,大森警吏發電至署,告有一支那男子死於海,陳其姓,名天華,居神田東新社者”雲。嗚呼,於是知君乃死矣,痛哉!天未明,(上強下刀)偕友人某氏某氏赴大森視之。大森町長乃語曰:“昨日六時,當地海岸東濱距離六十間處,發現一屍,即撈獲之。九時乃檢查身畔,得銅貨數枚語書留(寄信保險證),餘無他物,今既已殮矣。”則率我輩觀之。一淒然,倭式也,君則在焉。複審視書留,為以君氏名自芝區御前郵達中國留學生總會館幹事長者。當是時,君邑人已有往橫濱備棺衾,擬於華人墓地,乃倩二人送君屍於濱,(上強下刀)與某等乃返。抵會館,索其郵物,獲之,則萬言之長函,即此《絕命書》也。

在宋教仁的記述裡,他承認陳天華的遺書並非是給他的,而是留給“中國留學生總會館幹事長者”的,這個“幹事長者”就是導致了同盟會險些大火迸的楊度,如若是楊度這廝早舉白旗,歸順同盟會,事情也不至於弄到這一步,說不定陳天華也不會蹈海而死。 宋教仁恨透了楊度,連他的名字都不肯提起。 陳天華是華興會中人,他的遺書不留給黃興,不留給宋教仁,卻留給楊度,此事殊是耐人尋味。 此外,在由宋教仁發布的陳天華留給楊度的遺書中,卻無一字一句是寫給楊度本人的。 看來這宋教仁,多半也沒有把實話全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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