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民國就是這么生猛03:激戰北洋

第61章 第3節天下人皆曰可殺

1912年2月27日,陳炯明命令軍隊出動,直奔革命軍石錦泉部,將石部2000多人重重圍困,喝令石錦泉出來,石錦泉詫異地探出頭來,問:啥子事呀?陳炯明叫道:再看,我讓你看個清楚。石錦泉飛也似的衝出來,準備看個清楚,迎面正撞上瓢潑般的彈雨,登時喪命。 然後陳炯明正式宣布石錦泉的罪狀:民軍首領石錦泉,所率部眾2000餘人,搶劫商店,私運軍火,綁有錢人的肉票,還企圖搶劫外國船隻,為免友邦驚詫,先槍斃了再說……所有石字營兵,皆為煸惑,蹈茲不義,罪坐錦泉,餘可不論。投槍繳彈,便當恩給為農,無許負隅,致煩重戮。 石錦泉被殺,駭得十萬革命軍魂飛魄散,立即有15支部隊總計兩萬人,宣布革命成功,從此解甲歸田。

十餘萬的革命軍,一下子就消滅了兩萬人。陳炯明心下大慰,然後將目光移向下一個目標:王和順! 王和順又是何許人也? 說起這王和順,那可是大名鼎鼎,他曾在防城與黃興並肩作戰,他曾在鎮南關向廣西清兵開火,他曾在欽廉、河口兩次戰役中被孫文奉為國士——孫文總計搞過十次起義,王和順就負責執行了四次,由此可知其人在革命軍中的分量。總而言之,王和順是革命黨的元老重臣,無論是其軍事才幹,還是其人的武裝實力,都不可小瞥。 不可小瞥也沒得法子,也得乾掉。 不干掉你王和順,那就得拿你當國寶養起來,可是粵軍政府和南京政府那邊面臨的處境是同樣的,沒錢,養不起這麼多的革命活寶,只能幹掉。 事過多年,廣州革命黨自相殘殺的戰事詳情,已經不是太清楚了。從雙方那無數次往來的電報中看,好像是陳炯明派出了一支巡查隊,向著王和順方向移動。王和順那邊立即友好地開了槍,砰砰砰,砰砰砰,這支巡查隊死活不知,但更多的巡查隊紛紛趕來了。雙方一場激烈的交火,王和順部這邊的傷亡情況不詳,但陳炯明報稱己部一名排長被打死,三名士兵送了命,另有十餘人負傷。

此後戰事愈發地迷離錯亂,王和順、陳炯明雙方一面激烈交火,一面不停地打電報給孫文,相互告對方的黑狀。大致情形是陳炯明閉關開砲,衝著王和順的大營猛烈轟擊,終致王和順部全軍潰散,陳炯明愉快地搜捕追殺,並發布王和順十大罪狀:縱兵搶掠、佔據厘廠、據虎門砲台、大肆招兵買馬、私購軍械,包藏禍心、煽兵肇亂、希圖推翻政府,破壞安寧……諸如此類。 殺石錦泉,也就算了,現在陳炯明追殺革命元老王和順,同盟會中人驚詫莫名,紛紛跳出來質難:(陳炯明)此等革命黨人,人人都是金錢主義,既有王和順罪狀,何不正式公佈?包藏禍心四字,實不可解,且此四字乃舊日亡虜時羅織人罪之普通語,若研究法理,則絕對不承認。 革命黨人大聲疾呼:今日之亂象,不是王和順的罪過。

不是王和順的罪過,那是誰的呢? 陳炯明琢磨過這個問題之後,遂派部將吳祥達,率所部2500人,乘英國軍艦抵達汕頭,殺民軍首領、光復會成員許雪秋——此人曾負責執行過孫文的起義,當起義時代過去,也該退場了。 陳炯明先殺同盟會王和順,再殺光復會許雪秋,就算是把革命黨統統得罪光了。偏偏這時候,那個調皮的記者陳聽香又跳了出來,撰文替王和順鳴不平。陳炯明立即關閉報館,槍斃記者陳聽香。 時駐廣州美領事館報告陳炯明治粵政績,曰: 他(陳炯明)有兩萬可靠的正規軍隊,在廣州現有的兩萬至三萬民軍,解散的民軍約二萬人。民軍的真正數目,政府亦不清楚,這些匪首虛報其人數,以多得兵餉,譬如向政府呈報五千人,而實為一千五百人。試想陳都督手中有限的材料,他本人又從未當過管理的官職,廣州得到平靜度日,可以說是一個奇蹟。

然而美國佬不知道的是,陳炯明治理廣州的代價是,他已經身敗名裂。開罪了同盟會,開罪了光復會,開罪了報界——這天底下,還少得了要殺他的人嗎? 1912年4月25日,革命大領袖孫文抵達廣州,受到熱烈歡迎。 是日,陳炯明逃往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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