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盜陵:康煕、咸豐、同治皇帝與慈安太后墓葬盜掘真相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盜陵案的最後審判

1951年3月21日。 在河北省遵化縣人民法院的莊嚴審判庭上,解放前囂張一時的慣匪、巨盜王紹義,雙手戴著鋼銬,低垂下他那顆被剃光了的腦袋,正在接受人民法官的審訊。 法官:王紹義,你在當土匪過程中,都犯下什麼罪行? 王紹義:我在民國14年與大土匪頭子楊二秘密勾結,楊二綁票,被綁戶找我“說票”,從中落得老百姓的錢財。共合現大洋500多元。除此以外,匪頭楊二還分給我錢1200多元,以後,我就在馬福田部下當小匪頭。在此時常去外邊綁票30多次,得錢2萬多元。將此錢交給馬福田,給我們均分。民國十六年5月,我妻弟徐滿生,興隆縣大泉人,與平谷縣東高村艾永有些私仇,我妻弟與我說了,當時我說:不要緊,我給你報仇。隔日我就拿著三號德槍,去東高村東等候。第二次遇見艾永,我用手槍打兩槍,打死了。以後我就沒有做事情,這是在馬福田部下當土匪時所做的罪惡。

法官:你由馬福田部下回來以後,你自己都做了哪些事情? 王紹義:在民國二十二年時,我曾買了一隻狗牌擼子當土匪。並聯絡20多人,進行綁票。共搶劫十餘次。所綁的錢,準確數字忘了,大約有一萬多元。同年,我們去頭撥子綁票,打死一條人命,是別人打的。我不知姓名。 法官:你再交代一下盜掘清東陵的前後經過。 王紹義:民國三十四年,日本投降後,有馬蘭峪黃金仲找我商量盜陵之事,我當時同意…… 1951年3月25日,河北省遵化縣公安局、人民法院的聯合判決書中,對清東陵特大盜掘案的首犯王紹義,作出瞭如下嚴正的判決: “被告王紹義充當慣匪、劫搶民財、殺害人命,主謀盜掘清陵。為維護治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第一條第一款、第四款規定,判處該犯死刑!

在對東陵特大盜案的首犯王紹義執行槍決以前,遵化縣公安局已經獲悉,1945年盜掘馬蘭峪清東陵的另一名罪大惡極的首犯黃金仲,早在國民黨北平市地方法院看守羈押期間,於1948年解放前夕因病死於獄中。 1951年3月30日,馬蘭峪碧空如洗。昌瑞山的起伏崗戀間,松濤如屏,一座座矗立在山壑間與幽谷裡的清代皇陵,在歷經歷史的滄桑巨變與戰火兵燹之後,變得更加雄渾壯觀。已經作為近代古建築群與國務院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清東陵——那經過修葺的十四座皇陵,如今顯得璀璨生輝! 在清東陵古建築群中,那座始建於清康熙二十年的景陵五孔橋前,在那座以巨大的底座、精心鏤刻著滿漢兩種文字的景陵聖德神功碑的前面,又響起了一聲足以震撼昌瑞山脈的清脆槍聲,撲倒在血泊裡的就是第二次清東陵特大盜案的主要謀劃者王紹義!

景陵聖德神功碑將永遠銘記住東陵巨盜們不容寬恕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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