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案藏殺機:清代四大奇案卷宗

第25章 上北京告御狀

楊乃武無辜蒙冤後,其家人一刻也沒有放棄營救的希望。其妻詹彩鳳剛剛分娩產下長子,行動不便,其姐楊菊貞不顧舊時女人不便拋頭露面的習俗,外出多方打探,還親自跑到倉前鎮找到“錢記愛仁堂”藥舖,經詢問錢坦的母親姚氏和愛仁堂的伙計後,得知他們藥舖從來沒有賣過砒霜。楊菊貞知道弟弟冤枉,發誓拼死也要挽救弟弟性命。 不過能不能成功翻案,楊菊貞心裡也沒底。她特意到杭州城隍山城隍廟求籤,占卜命運。結果求到一支簽說:“荷花開處事方明,春葉春花最有情。觀人觀我觀自在,金風到處桂邊生。”測字先生解解釋說,到荷花開時,冤情可以洗刷,桂花開時,人就可以平安歸來了。她又去扶乩,批了兩句詩說:“若問歸期在何日,待到孤山梅綻時。”都是說楊乃武還有救,這給了楊菊貞莫大的鼓舞和信心。

而獄中的楊乃武得知案情已經上報朝廷後,知道刑部批復一旦下來,那就是鐵板釘釘,再無翻案可能,自己的人頭就此落地不說,還永久地背上惡名,連累家人。一想到莫名其妙地遭此大難,他又不甘心起來,便在獄中寫了一張申訴狀,說自己是遭小白菜攀誣在先,被審判官屈打成招在後。在申訴狀中,楊乃武列舉了八大疑問:如為何不讓他本人與“錢寶生”當面對質;如果他與小白菜有姦情,他又怎麼會有意提高房租迫使她搬家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楊乃武還在申述中大力攻擊了小白菜,甚至編造了許多並不存在的謊言:如說小白菜與餘杭糧胥何春芳有不軌行為,楊乃武發現後告訴了葛品連,葛品連為此打了小白菜,小白菜從此對楊乃武懷恨在心,所以才攀誣與其通奸謀毒;又說知縣劉錫彤之子劉子翰與捕役阮德曾經向楊乃武敲詐勒索錢財,因未能得手,一直尋機報復,於是就誣陷楊乃武與小白菜偷姦。這些故事都是楊乃武臨時捏造出來的,一是可以報復小白菜對他的誣陷指證,二來可以證明小白菜與自己早有嫌隙,有誣陷的動機,翻案更加順利。但後來的事實證明,他將為這些謊言付出慘痛的代價。

這張申訴狀寫好後被楊乃武的家人分抄送到杭州各級衙門,包括浙江巡撫和浙江按察使司,但基本上石沉大海,毫無動靜。楊菊貞見地方官員根本不重視,終於決定去北京告御狀。同治十三年(1874)四月,楊菊貞帶著弟弟楊乃武在獄中寫就的申訴材料,踏上了赴北京的漫漫長路。同行的還有楊乃武岳父家的長工王廷南和王阿木。三人先從杭州到上海,再從上海乘輪船到天津,再從天津走陸路,歷時二十余天,這才到達北京。 因為女子不能出面,楊菊貞不得不委託長工王廷南到都察院遞交申訴材料。遞交之前,需要先將遞交人情況報告給都察院。不料王廷南走到都察院門口時,突然害怕起來,無論如何都不敢進去。王阿木只好冒稱自己就是王廷南,代他遞交申訴狀。

都察院接到申訴狀後,認為楊菊貞、王廷南等人違反律制越級上告,不予受理不說,還派人將三人押解回鄉,嚴厲警告三人不准再告。不過,都察院作為最高監察機關,也不是全無作為,還是下了一紙公文給浙江巡撫楊昌浚,要他重新復審此案。楊乃武、小白菜案在當時看來是大傷風雅的事情,楊昌浚不願意理會這等案件,也不覺得案情有什麼可疑之處,便將案情轉交給杭州知府陳魯複審。陳魯裝模作樣地又傳訊了地保王林、房東王心培等證人,結果跟原審無異。楊昌浚按照原審判決上報都察院。都察院見複審沒有發現什麼疑問,便同意結案。 在這期間,楊菊貞多次到倉前鎮“錢記愛仁堂”藥舖找關鍵證人錢坦,也就是所謂的“錢寶生”,聲淚俱下地請求他能站出來說實話。錢坦不敢招惹知縣劉錫彤,為了避免楊菊貞糾纏,乾脆躲了起來玩失踪。楊乃武家人還多次去找原告葛品連的母親喻氏,請求她撤訴,並願意以黃金地產酬謝。但喻氏一是想為兒子報仇,二是畏懼官府勢力,沒有答應。分娩不久的楊乃武妻子詹彩鳳多次帶著襁褓中的孩子到衙門哭訴冤情,均無結果。

本來這件案子看起來已經毫無扳回的希望,但卻意外因為媒體的介入而有了轉機。案情發生後的第二個月,新創刊不久的《申報》(由安納斯脫美查等英國商人創辦於同治十一年,是中國最早的報紙之一)便對案件作了報導,開始還是作為地方上的桃色刑事案件來寫,不過是要娛樂一下大眾。但後來隨著案情反複審理,甚至都察院都介入了,《申報》開始作大版面的跟踪報導,一時之間,浙江和北京兩地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並且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此事,這其中就有著名的紅頂商人胡雪巖。 胡雪巖,名光墉,字雪巖。他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徽商,其人生經歷跌宕起伏,充滿了傳奇色彩:他本貧窮出身,幼年幫人放牛為生,長成後從錢莊學徒開始做起,通過結交朝中權貴顯要王有齡、左宗棠等人,納粟助賑,為朝廷效力,一躍成為顯赫一時的紅頂商人。其勢力最盛時,整個江浙商業都在其操縱下,資金達兩千萬兩以上,田地在萬畝以上。

楊乃武案發生時,胡雪巖正在杭州籌辦胡慶餘堂中藥店。他有一個幕友名叫吳以同,剛好與楊乃武是同科舉人。吳以同與楊乃武相交頗深,知其為人正派,此案必有蹊蹺。他將楊乃武的情況告訴了胡雪巖。尤其當胡雪巖得知楊乃武姐楊菊貞正準備二次進京、冒死上告時,深為感動。他派人將楊菊貞接到自己的住處,表示願盡綿薄之力,資助她上京的全部費用。 正在這個時候,浙江籍官員翰林院編修夏同善因丁憂期滿,準備起程回京。胡雪巖為其餞行時,有意讓吳以同作陪,席間趁機說了楊乃武一案的經過。夏同善深為震驚,當即答應要鼎力相助。 同治十三年(1874)七月,楊乃武妻子詹彩鳳帶著母家幫工姚士法再次進京告狀。到達北京後,二人先去找了夏同善,夏同善暗中指點二人不要再將申訴狀交給都察院,而是轉交給步軍統領衙門。申訴狀遞進去後,更是被《申報》以《浙江餘杭楊氏二次叩閽原呈底稿》為題全文刊登出來。尤其《申報》還進一步地比較中國與西方國家的法律現狀,對於中國司法中的秘密審訊、濫用刑罰和官官相護等弊端給予了強烈的抨擊。一時間,朝野上下都在談論楊乃武一案。步軍統領衙門倍感壓力,便將申訴狀上奏慈禧太后和同治皇帝。不久,諭旨下達,要求浙江巡撫與浙江按察使重新復查此案。

浙江巡撫楊昌浚接到諭令後,為了表示不先入為主,秉公執法,不枉不濫,將案子委託給新到任的湖州知府錫光和紹興知府龔嘉俊、富陽知縣許嘉德、黃岩知縣陳寶善四人共同審理。此次復審,楊乃武見審訊官員換了一撥新人,料到事情有了轉機,便立即推翻原供,聲稱自己與此案根本沒有任何關係。小白菜見這次沒有動刑,也趁機翻供,堅決否認自己毒死了丈夫。 錫光雖然剛剛到任,卻是個老滑頭,一看情況不妙,審了一次後就托詞不再參與,審訊官就剩下了紹興知府龔嘉俊和知縣許嘉德、陳寶善。但審了幾次,兩名主犯就是不認罪,三名審訊官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正是尷尬之際,同治皇帝突然駕崩,全國舉哀,審案就此暫停。拖了一段時間後,三名審訊官也不管案件依然懸而未決,主動向楊昌浚遞了辭呈,請求另派大員來審理。

光緒元年(1875)正月二十日,光緒皇帝(帝名載湉,醇親王奕子)即位,年僅四歲,由慈禧太后垂簾聽政。本來新皇帝即位,照例要大赦天下,但楊乃武、小白菜一案因審而未結,且案情重大,悖逆人倫(古代妻子殺死丈夫是以下犯上,被視為“逆倫”),因而不在特赦之列。不過之前審案時楊乃武、小白菜雙雙翻供的消息已經被《申報》報導出來,由於案情反复,撲朔迷離,引來朝野矚目。朝中不少大臣尤其是一些浙江籍京官開始密切關注此事。本來一樁單純的刑事案件,終於因為有朝中官員的介入,而引入了錯綜複雜的黨爭背景。 光緒元年(1875)四月二十四日,刑部給事中王書瑞(浙江長興人)率先上疏彈劾浙江巡撫楊昌浚等人“複審重案,意存瞻徇”,指責浙江官員是有意拖延案情,目的就是要讓楊乃武、小白菜二犯和相關證人不堪折磨,瘐死在大牢中,從而可以草率結案,維持原判,以利考成(指官吏的升遷降貶)。王書瑞還進一步分析了造成這一現象的深層原因,說是楊昌浚明顯懷有私心,以致“明知事有冤抑,只以回護同官,礙難從實辦理,不承審此案,現俱設法脫身。以致日久未能昭雪”,並指出如果繼續拖延,只會給楊昌浚機會讓他暗中佈置殺楊乃武、小白菜等人滅口。

這一奏疏言辭非常尖銳,矛頭直指浙江巡撫楊昌浚。而且王書瑞奏疏上後,京官應者云集,紛紛緊跟著上書彈劾。楊昌浚一時間成為眾矢之的,不得不上書為自己辯護,說決非有意遷延案情,實在是因恰逢封篆,又遇上國卹,兼有本省科考;又指出楊乃武、小白菜雖然翻供,但藥舖老闆“錢寶生”供詞始終如一;楊乃武家人還多次到藥舖鬧事,脅迫“錢寶生”翻供。 儘管如此,由於此案鬧得朝野聳動、家喻戶曉,受到的關注度實在太高,慈禧太后還是決定不理睬楊昌浚的辯護,派剛簡放浙江學政的禮部侍郎胡瑞瀾(湖北武昌人)就近複審,並嚴命楊昌浚好生看管犯人和證人,一旦有瘐斃發生,將給予嚴懲。這里特別要強調一句,楊昌浚(湖南湘鄉人)是湘軍的重要將領。關於湘軍與中央朝廷的矛盾,《刺馬案》中已經有明述。實際上,從政治力量開始介入楊乃武和小白菜案後,更為複雜的暗中角力就已經開始了。案情開始籠罩上一片陰霾。

胡瑞瀾是個典型的文官,其人以飽學聞名,所著傳世的作品有《讀史日抄館課詩賦》、《湘帆雜詠》、《越吟草》、《星軺雜紀》、《星軺續紀》、《海槎日記》、《海槎續記》、《訓士質言》、《教士申約》、《教士隅說》等。慈禧太后選中他,就是因為他在浙江當地很有些名望。這樣學富五車的人來審案,結果應該能令人心服口服。不過胡瑞瀾的名望完全是來自學術,他本人絲毫不諳刑名,所以當楊乃武得知新任審訊官是胡瑞瀾時,知道翻案無望,在獄中自挽一聯道:“舉人變犯人,斯文掃地;學台充刑台,乃武歸天。” 楊乃武小白菜已經成為舉國矚目的疑案,胡瑞瀾被欽命為主審官,受命於浪口峰尖,本人壓力也相當大。而他一到杭州,浙江巡撫楊昌浚就派人來告知說:“此案已經反複審問多次,無偏無枉,不宜輕易改動,不然引起士林不滿,地方官吏今後也難以辦事了。”這實際上是一種威脅,既是說給胡瑞瀾聽的,也是說給朝廷聽的。

胡瑞瀾看了幾天卷宗,也看不出個所以然來。他也知道自己從沒審理過案件,能耐實在有限,所以又臨時選了寧波知府邊葆誠,嘉興知縣羅子森,候補知縣顧德恒、龔世潼四人共同審理。特別要強調的是,這四人均由楊昌浚向胡瑞瀾推薦,其中邊葆誠和羅子森均是楊昌浚湖南同鄉,邊葆誠還是餘杭知縣劉錫彤的姻親。胡瑞瀾這位老夫子,辦事堪稱認真,但他一上來不是查看案件源頭,而是抓住了楊乃武寫的申訴狀不放,所以這次復審從一開始就偏離了方向。 經過緊鑼密鼓的調查後,胡瑞瀾發現楊乃武申訴狀中有許多捏造的事實,正是前面所提到的,如小白菜與糧胥何春芳有姦情等等。甚至連之前長工王阿木冒名王廷南到都察院遞交申訴材料都被胡瑞瀾窮追猛打地挖了出來。在這樣的情況下,胡瑞瀾認為楊乃武有意欺瞞,一心要掩蓋事實、銷證滅跡,因而提審犯人過堂時,胡瑞瀾命人對堅持翻供的楊乃武和小白菜動用了酷刑。楊乃武雙腿被當場夾斷,小白菜的十指也全部被拶脫,露出了白骨。二人受不了嚴刑拷打,再次照原供誣服。 得到了口供,胡瑞瀾還沒有就此高枕無憂。此案因為案情變幻反复,審理多次,其間犯人、證人供詞多有矛盾之處,為了讓案情盡快了結,成為定讞,他很是費了一番心思。比如有證人說同治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葛品連因醃菜遲誤毆打小白菜,小白菜自剪其發欲出家為尼,楊乃武聽聞後前往探問,走到王家門口見房內人多,沒有進去就返身而回;但又有證人說看見楊乃武在小白菜房中調情,被葛品連撞見後,楊乃武逃走,葛品連一怒之下毆打小白菜,鄰居前來勸解時,葛品連藉口說是因小白菜沒有醃菜。這兩種說法差別很大,胡瑞瀾經過考慮後,改成“該日雖為醃菜遲延爭鬧,實為與楊奸情引起”。又如葛品連母親喻氏懷疑兒子死因盤問小白菜一節,喻氏先是說小白菜拒不招認謀毒情節,後來又說從小白菜口中盤出與楊乃武勾結謀毒情形。前後說法不一,明顯矛盾,胡瑞瀾改為“葛畢氏初則言語支吾,繼稱楊乃武交給流火藥”。這樣,經過刻意的修飾後,整個結案報告的漏洞均被彌補,看起來天衣無縫。 光緒元年(1875)十月初三,胡瑞瀾將案情審結上報朝廷,稱此案無有冤濫,擬按原審判罰定罪:葛畢氏以因姦同謀殺夫罪,擬凌遲處死;楊乃武以姦夫起意殺死親夫罪,擬斬立決,又以作假呈詞京控,罪加一等;“錢寶生”擬以私賣砒霜致成人命罪,擬杖八十;王阿木以強令“錢寶生”遞交悔呈,又為葉楊氏作抱京控,與王廷南、姚士法等擬杖八十;楊恭治、吳玉琨等為楊乃武具呈作證,遞具公禀,因不知楊乃武因奸謀命情事,與並未通姦之何春芳,並未詐贓之阮德,均不予追究罪責。 除了結案報告外,胡瑞瀾還向朝廷上呈了《招冊》,即包括案犯楊乃武、小白菜的供詞和沈喻氏、王林、“錢寶生”等證詞在內的詳細記錄。本來按照慣例,總督巡撫審理的死刑案件只需呈報審結報告,不需要人犯供述和證人證詞。胡瑞瀾這樣做,自然是為了表示自己秉公執法,沒有徇私舞弊。 由於胡瑞瀾審理此案是以欽差的身份,案情審結後,原承審官員均如釋重負,彈冠相慶,還設宴賓客,都以為此案歷經七審,鐵證如山,不會再有反復了。然而,楊乃武案當時已經眾所矚目,成為輿論的熱門話題。而案情牽扯進來的兩方力量,一派是握有重權的浙江巡撫及湘軍勢力,一派是手無寸鐵的小民,在大多數人的心中,自然而然地同情弱者,不少人更是堅信這是一樁酷刑下造就的冤案。沒想到被寄予厚望的胡瑞瀾最後審理的結果,依舊是維持著小白菜凌遲處死、楊乃武斬立決的原判。 《申報》將胡瑞瀾的審結報告予以報導後,朝野一片嘩然,輿論洶洶,憤憤不平的人大有人在。 光緒元年(1875)十月十八日,戶部給事中邊寶泉率先發難,上奏揭發胡瑞瀾與浙江巡撫楊昌浚素來交好,胡瑞瀾辦理楊乃武案時“外示嚴厲,中存偏袒”,有官官相護的嫌疑。尤其在關鍵環節上,胡瑞瀾沒有詳加追究:一來是因為胡瑞瀾本職掌學政,沒有辦過刑事案件,抓不住要害;二來胡瑞瀾為楊昌浚的下屬,其考成決定於楊昌浚,他當然不敢翻案得罪楊昌浚。為了表示公正,邊寶泉建議該案應該交給刑部從頭審理。 這位邊寶泉倒跟前面那位刑部給事中王書瑞不同,並非浙江籍官員。他原籍奉天遼陽,其祖先隨清軍入關,屬鑲紅旗漢軍籍。在嚴厲防范漢人的清王朝,邊寶泉可謂是朝廷的親信一派了。甚至當年風雲人物直隸總督李鴻章獻瑞表,他也敢上書揭發李鴻章其人妄言妄為,不過是媚上取寵。 邊寶泉奏疏上後,不但得到百姓的一片叫好聲,還得到了許多官員的鼎力支持。當時懷疑楊乃武案案情可疑的除了浙江籍官員如夏同善外,還有大學士翁同龢(江蘇常熟人,光緒皇帝老師)、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獄的司官林拱樞(林則徐第五子)等官員,因而支持將楊乃武案交給刑部複審的官員勢力很大。但出人意料的是,慈禧太后卻沒有批准,理由是按照清朝慣例,刑部作為職掌全國刑獄的部門,事務極為繁忙,凡外省審理過的案件,不能再遞交到刑部重新審理。不過,慈禧太后雖然否定邊寶泉的提議,但卻同意將此案案卷交給刑部詳細審研,看是否有可疑之處,一一標出後,再交胡瑞瀾進一步查究明晰。顯然,這既是懾於朝野的輿論壓力,也有慈禧太后複雜的心理在裡面。 江浙是朝廷賦稅重地,也是慈禧太后心中最深的痛。自太平天國平定,江浙之地一直為湘軍所把握,成為朝廷的心腹大患。清廷曾經想努力改變湘軍坐大一方的局面,並為此採取了種種措施,然而隨著同治九年(1870)七月兩江總督馬新貽在南京遇刺,朝廷從湘軍手中奪回江浙的計劃徹底破產。儘管湘軍鼻祖曾國藩不久後去世,但江浙地方實權長期把握在湘軍一系手中,即使是中央政令,也經常有力所不能及的時候。楊乃武小白菜案為浙江封疆大吏親自審定的要案,如果輕易發到刑部複審,那些浙江地方官員如何能服氣?浙江巡撫楊昌浚為湘軍重要將領,在已經七審七決的情況下再懷疑他的審案結果,湘軍那些人會不會又認為朝廷是有意針對他們?就算楊乃武小白菜有冤情,考慮到種種不穩定的因素,慈禧太后也不願意輕易與地方失和。但另一方面,如果真的是冤案,也許反倒是向湘軍下手的一個機會。正是在這種矛盾的心態下,慈禧太后這才同意將案情發給刑部審查。 刑部接到案卷後不敢怠慢,抽調大量人手日夜閱覽材料,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找出疑點。很快,一些疑點被羅列出來:如楊乃武向“錢寶生”購買砒霜,“錢寶生”作為最重要證人,卻僅僅被餘杭知縣劉錫彤傳訊過一次,其後各次審訊均未提鞫,也從來沒有讓楊乃武與其當面對質,這豈不是太不合情理? 刑部提出的疑問被發給浙江學政胡瑞瀾,要求他如實答复。胡瑞瀾本來就是個學者,擅長文字上的功夫,立即上了一篇長奏,不但回答了刑部的疑問,還對所有疑問都作了細緻彌縫,整個案情看起來更加無懈可擊。 因為眾人心中已經認定楊乃武是冤案,而朝中大臣為了迎合慈禧太后想藉機對浙江官員下手的人大有人在,胡瑞瀾這種答復當然不能令人滿意,質問他的聲音此起彼伏。 就在這個時候,經手楊乃武案的重要人物浙江按察使蒯賀蓀突然於光緒元年(1875)十二月初二病死。不久前,蒯賀蓀之子也已經病死。街頭巷尾將其父子之死與楊乃武案聯繫起來,為此議論紛紛,滿城風雨。 紅頂商人胡雪巖也沒有停止對此案的關注。在他的努力下,翰林院編修夏同善召集了在京任職的浙江籍官員,發動大家要為家鄉做實事,當然,這實事就是要為楊乃武翻案。如果楊乃武冤情不得昭雪,整個浙江的讀書人都將沒有面子。在夏同善的號召下,浙江籍京官包括內閣中書汪樹屏、羅學成,翰林院編修許景澄,戶部主事潘自疆,吏部主事陳其璋,戶部主事張楨、何維杰、周福昌、吳昌祺、徐世昌、徐樹觀,刑部員外郎鄭訓承,刑部主事濮子潼,刑部員外郎汪樹堂(汪樹屏兄長),主事戚人銑,工部員外郎吳文諤、邵友濂,工部主事梁有常共十八人,聯名寫了一份呈詞,其中舉出了楊乃武一案中種種可疑之處,還增加了他們聽聞來自家鄉的消息,要求朝廷將此案交給刑部審理,並昭示天下,以釋群疑。又說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將無一人肯讀書上進矣。呈詞由二十八歲的浙江餘杭人李福泉呈遞到都察院。 十八名官員聯名呈控非同小可,都察院立即奏報給慈禧太后。慈禧太后尚在猶豫不決之時,與夏同善關係親密的刑部侍郎袁保恆(河南項城人,袁保慶堂弟,袁世凱叔父)與大學士翁同龢也上奏疏指出胡瑞瀾結案報告中疑點重重,如果再要胡瑞瀾重審,只能適得其反,他必然全力掩蓋案情中的漏洞和疑點,彌縫周圓,只有將此案發刑部重審,才能秉公論斷。慈禧太后見楊乃武案已經轟動天下,又有這麼多的浙江籍官員支持重審,疑慮被打消了,當即同意將此案發到刑部重審。刑部尚書皂保和桑春榮接奉諭旨後,不敢拖延,一面組織官吏閱覽此案的全部卷宗,一面通知浙江巡撫楊昌浚,將有關犯人和證人押解到北京刑部。此時,已經是光緒二年(1876)的正月。 然而,光緒二年(1876)正月十六,楊乃武一案中最重要的證人“錢寶生”突然在杭州大獄中暴斃身亡。事情發生在最關鍵的時刻,“錢寶生”之死自然引來多方猜測。浙江巡撫楊昌浚和浙江學政胡瑞瀾上報說“錢寶生”是在獄中病故。但有衙役說“錢寶生”是自縊身死。也有曾與“錢寶生”同獄的犯人出獄後說,“錢寶生”是餘杭知縣劉錫彤和杭州知府陳魯聯合買通獄吏殺死的,為的是殺人滅口。 《申報》的報導則說胡瑞瀾為答复刑部疑點,曾將“錢寶生”提杭州審訊,之後派差役押解其回餘杭縣,“錢寶生”回到家中,突然腹痛如絞,隨即病故。 不論事實的真相如何,直接證人“錢寶生”一死,給審案帶來極大的影響。無奈之下,只好由“錢寶生”的母親姚氏和藥舖店伙楊小橋作為替補證人。在臨出發前,楊乃武家人找到楊小橋,送上銀洋六百元,不求其他,只求他能說實話。 因為擔心路途上再出意外以及犯人、證人串供,押解分批進行。最先被押解上路的只有小白菜一人,她坐在囚車當中,枷鎖鐐銬加身,四周都是戒備森嚴的兵丁衙役。雖然是生平第一次踏上了遠途,但前方不知道什麼樣的命運在等待著她,心情之淒涼可想而知。當時輿論雖然支持翻案,但無論是官員還是百姓,同情的均是楊乃武,對攀誣楊乃武的小白菜則極盡辱罵鞭撻之能事。 《申報》更是公然報導她“本為土娼”,並不是葛品連明媒正娶的妻子,她一個人下毒謀害了丈夫葛品連,又誣陷素有仇隙的楊乃武,作為報復。相比於楊乃武備受憐憫關注的處境,她可謂千夫所指了。 第二批押解的是證人,包括喻氏(葛品連母)、沈體仁(葛品連繼父)、王氏(小白菜母)、王心培、何春芳、姚氏(“錢寶生”母)、店伙楊小橋等,一共數十人。浙江巡撫楊昌浚曾以姚氏患有癲癇病、王氏有年幼女兒為藉口,請求免提二人進京,只寫出證詞畫押即可。但被刑部斷然拒絕。 楊乃武被單獨安排在第三批。一路上,他和小白菜的刑傷都得到了治療,這是因為之前胡瑞瀾等人均上報說沒有動用酷刑。因為刑部的嚴密關注,沿途均由當地官府照顧,路上倒是沒有出什麼差錯。 光緒二年(1876)三月二十七日,第二批上路的證人抵達北京。在按照慣例搜身時,刑部人員從葛品連的母親喻氏身上搜出一張字條,寫著“刑部司員文起暨浙江糧道如山宅內居住之劉殿臣,餘杭縣署內姜位隆懇托”的字樣。因為字條中涉及刑部官員,刑部立即如臨大敵,審問喻氏字條從何而來。喻氏說是家鄉餘杭的遠親姜位隆所寫,擔心她來北京後無依無靠,讓她投靠文起和劉殿臣。調查後,發現刑部司員中並沒有一個叫文起的人,只有個叫文超的。因為楊乃武案情重大,刑部不敢疏忽任何一個細節,為了證實喻氏的話,竟然發告示在全國通緝劉殿臣和姜位隆。後來才知道,姜位隆本來要寫的是“文超”,粗心寫成了“文起”。此事弄得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不過最後只是虛驚了一場。經查,文超、劉殿臣和姜位隆均與案情無關。 有意思的是,這次檢查還查出了證人詹善政並不是真的詹善政,原來詹善政不願意進京作證,已經潛逃躲避起來,改由楊乃武岳母張氏家的幫工王順發頂替。經過一番折騰後,詹善政最終還是被緝捕,押解進京。 等到涉案人員全部抵京後,刑部舉行了一次大審,又叫三法司會審,指由刑部主審,都察院、大理寺會審。主審官是刑部尚書桑春榮和皂保,發話訊問的是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剛毅和另一位都察院刑科主事。當時趕到刑部署中觀審的官員不計其數,“觀者如堵”,後來者連插足的地方都沒有。然而在審訊過程中,大堂上下鴉雀無聲,眾人無不傾耳細聽案情經過。可見這一案件當時矚目的程度。 犯人一帶上來,就明顯有受過酷刑的痕跡,這一點與之前楊昌浚具題、胡瑞瀾上奏中所說的並無刑訊一節顯有不符。因為楊乃武的膝蓋受刑時受過傷,還沒有痊癒,無法下跪,審訊官破例允許他坐在地上回答。楊乃武知道這是他最後的機會,於是就推翻前面的口供,說出了自己案發時根本就不在餘杭,後來承認有罪,都是畏刑誣服。 到小白菜時,她開始尚不敢翻供。姿色出眾的她雖然一再受刑,很是憔悴,但依舊還是能見到當日風韻。審訊官見她畏懼,料到是怕上刑,便溫言安慰,鼓勵她照實直說。小白菜終於鼓足勇氣,說只以為丈夫病死,不知丈夫是服毒,毒藥從哪裡來的也不知道,楊乃武並沒有給她毒藥,二人也無姦情。 其他證人也均據實作證。 “錢寶生”母親姚氏和店伙楊小橋均說藥舖從來沒有進過砒霜,也沒有見過楊乃武。尤其是仵作沈祥供認,驗屍時並不能確認葛品連是中砒霜而死。形勢急轉直下,開始對楊乃武、小白菜有利。為了確認葛品連的死因到底如何,刑部緊急調運葛品連的屍棺到北京,準備重新勘驗。路途遙遠,為了防止屍棺被調包,刑部進行了嚴密的防範,派出兵丁押送,並在棺材上貼上封條。 光緒二年(1876)十二月初九,葛品連屍棺運抵京城,停放在朝陽門外的海會寺前。刑部尚書皂保率領刑部官員,偕同五城兵馬指揮等地方官,在海會寺前當眾開棺驗屍。犯人和所有證人也都被押到現場。楊乃武和小白菜身穿紅色囚衣,被關在一旁的木籠當中。由於影響巨大,前來觀看開棺驗屍的人山人海,甚至還有一名法國記者。 刑部選調的荀義、連順都是當時北京最有名望的老練仵作。二人打開棺材後,發現屍體皮肉已經腐爛殆盡,只剩下骨殖。如果是中毒,骨殖應呈青黑色。二人由上至下仔細詳驗,發現葛品連囟門骨、胸部龜子骨、牙齒、牙齦、手指、足趾骨尖及周身大小骨殖均呈黃白色,並無砒霜中毒的跡象,屍骨經過蒸煮也沒見異常,與《洗冤錄》所載正常病死符合。最後得出權威結論:葛品連確係因病而亡,並非中砒毒而死。 結果一經宣布,現場歡聲雷動。法國記者急忙跑到木籠邊,對楊乃武和小白菜喊道:“無毒!無毒!”據說後來這位法國記者還到浙江采訪過楊乃武,並在國外媒體上作了報導。 刑部官員又當眾詢問餘杭知縣劉錫彤、仵作沈祥當時勘驗情況。二人承認,原來勘驗時,試毒銀針並未按要求用皂角水反复擦洗,不符合朝廷規定的檢驗程序;沈祥向劉錫彤只報服毒而死,卻未報何毒致死。 至此,案情已經基本清晰。 光緒二年(1876)十二月十六日,刑部尚書皂保命將所有犯人、證人帶到大堂,環跪一圈,當面對質。在眾目睽睽之下,沒有人敢再說假話、作偽證。全案的來龍去脈,始末經過,至此全部水落石出。歷時三年,經過七審七次誤判的疑案,屢經曲折,柳暗花明,至此終於大白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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