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大明王朝的七張面孔·朱元璋

第103章 第十四節大屠殺的文化背景

經常有人把朱元璋的大屠殺與劉邦誅殺功臣相提並論,其實二者存在著本質上的不同。 劉邦所誅殺的開國功臣,主要是異姓王。漢初一共封了七個異姓王,他們有土地,有人民,有甲兵,是漢帝國內的半獨立王國。正如翦(jian)伯讚所說:“這種封拜,不過是對於同盟軍的佔領,予以承認而已。實際上,上述諸人,封亦王,不封亦王也。”(《秦漢史》)這七人當中,被誅者五,倖存者一,長沙王吳芮後降為侯。對他們的誅殺,實際上是漢高祖統一全國鬥爭的繼續。 漢初所封列侯,一共一百三十七位,以謀反而誅殺者僅二人,一是陽夏侯陳稀,一是淮陰侯韓信。陳稀於漢高祖十年九月公開反叛,自立為大王。 漢高祖十二年,為樊噲軍追斬於靈丘。可見誅陳稀是平叛戰爭,不能算入誅殺功臣之列。列侯在漢高祖死前被誅者,實際上僅有韓信一人。加上劉邦死後因罪失爵的五人,第一代列侯被處理的一共六人,佔漢高祖朝列侯總數的4.3%。即使加上被誅的異姓諸侯王,被誅和因罪失爵者也僅佔漢高祖朝所封功臣的7.7%。而《明史》功臣世表所載明太祖朝功臣共六十九人,被明太祖誅戮賜死者共三十二人。若加上得罪貶死於戍所的開國公常茂,受朱元璋之命被胡惟庸毒死的誠意伯劉基,因明太祖賜蒸鵝而速亡的魏國公徐達,則達三十五人,佔明初功臣的57.25%。

朱元璋的大屠殺,當然是野蠻、下作和卑鄙的。然而奇怪的是,在傳統正史中,對朱元璋此舉進行嚴厲批判者並不多。 這樣殘忍的大屠殺,在中國文化中自有其理路在。朱元璋興此大獄,下此殺手,完全是基於中國政治中“過度防禦”的策略傳統。 中國人是一個善於猜忌的民族。難於合作是中國人一個源遠流長的根性,中國從來沒有出現過自發成立的自治城邦,這被學者們作為中國人不習慣於平等合作的一個有力證據。外國觀察者一到中國,首先引起他們注意的就是分佈在全國各地的高高的城牆,他們認為這是中國人缺乏相互信任的表徵。在有文字記載之前,中國人一定已經經歷了無數代的相互欺騙、背叛、陷害和內爭,過早成熟的智力和過於豐富的歷史破壞了祖先們相互信任的能力,給他們留下了深刻的相互傷害的痛苦記憶。

一代代積存在血液中的受騙記憶,使我們祖先的猜疑能力發展到極端,在漢語中出現了“斬草除根”這一令人毛骨悚然的成語。一個王朝被滅掉之後,新皇帝的第一件事就是千方百計追索前朝皇帝的後代,務必干淨利落地全部殺掉。相互防範、相互猜疑的心理髮展到極端,幾乎已經成了這個民族的群體性心理障礙,因為總是用最壞的想法去推測對方心理,所以在心理上形成相互驚嚇的共振效應,迫使人們以妄想狂的心態採取種種極端措施來消除自己給自己製造的恐懼。 甚至在中國歷史上最有人情味、最為寬容理性、最有人緣的唐太宗李世民也是同樣的劊子手。在和自己的兄弟爭奪王位勝利之後,為了確保自己王位的安全,他把哥哥建成和弟弟元吉的那些無辜的孩子,一律殺掉。當然,這在中國歷史上幾乎是例行公事一般不值得大驚小怪。所以,幾千萬言的對這件事只用了這樣一句輕輕帶過:“建成子安陸王承道,河東王承德,武安王承訓,汝南王承明,鉅鹿王承義,元吉子梁郡王承業,漁陽王承鸞,普安王承獎,江夏王承裕,義陽王承度皆生誅,仍絕屬籍。”

從一定意義上說,中國歷史上強大的統一傳統,正是中國人不善合作的結果。中國人習慣於通過強力確立尊卑秩序,也就是說,要通過暴力在群體之內形成的是壓制與服從的關係。一個超大群體的構成,首要的條件是出現一個超級強硬的權威。而維持群體的穩定,則必須有效地消滅對權威的挑戰。所以,朱元璋的誅戮功臣,被認為是中國的權威型政治體係自我保護的一種反應,雖然血腥,雖然下作,但是並未受到傳統史觀的苛責,也不影響在傳統史家眼中朱元璋一代雄主的地位,甚至正相反,它成了朱元璋雄圖大略的一個組成部分——如果把穩定做為最高政治目標的話,這一舉動是達到這一目標的保險係數最大的手段。 因此面對這樣瘋狂的大屠殺,整個大明王朝如同一潭死水,只能逆來順受。面對朱元璋荒誕無稽不堪一擊的指控,被屠殺者們保持著令人難以理解的沉默。幾乎沒有人上書抗議,沒有人採取什麼激烈的反抗措施。被牽連進去的就安安分分地受死,僥倖逃脫的則暗自慶幸白撿了一條命。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