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大明王朝的七張面孔2·終結篇

第87章 第四十節五重災難

張獻忠的死,並不意味著四川人災難的結束。甚至可以說,川人的災難不過剛剛演完第一幕。 三百多年以來,四川一直流傳著這樣的說法:“張獻忠剿四川,殺得雞犬不留。”“八大王(即張獻忠)血洗四川,在劫者難逃。”清朝多種史書更是說,張獻忠把四川土著幾乎殺光。 後來,新一代史學家對於張獻忠濫殺無辜的說法深感憤怒。通過深入考證,他們有力地推翻了這一說法。據他們辛勤搜羅,《張獻忠屠蜀考辨》等文章證明: 第一,在張獻忠走後,四川起碼還生存著和張獻忠作戰的軍隊數十萬。 其中至少楊展有數万,曾英也還有兵二十餘萬。 “其他逃匿山區、結砦依險者更多。如通江縣地主朱應先,'家號素封',張獻忠在蜀時,他'散財招士,結砦依崖','活者百家,撫流亡者千數'。”

第二,還有一些人(大多是地主),在張獻忠起義軍佔領期間,逃離家鄉,以後又陸續返回故里的。 第三,在四川境內留下的傳說中,一般也說經張獻忠起義之後,每個縣都還留了一些人。如灌縣的賈、苟、皮、王等姓,鄲縣的孫、唐、苟、範、徐、馬、劉等姓。至今有些地名,如邛崍縣石頭公社的逃命溝、火升公社的躲兵岩、大邑縣服江公社的逃亡壩(唐王壩),均與明末地主逃匿有關。 新一代史學家通過這些有力的證據,證明了“張獻忠濫殺無辜”是地主階級惡毒的反動宣傳,張獻忠不但留下了一些人不殺,而且這些人還不在少數。 可惜的是,這些倖存下來的人,大多也沒有逃過以後連續不斷的災難。 正應了智慧的中國人的老話:“大難將至,善人先死。”蓋後死者的使命,只是承受更多的災難。

第一重災難是飢荒。 張獻忠據蜀期間,破壞了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絕大多數耕地都被撂荒,積存的糧食則被搜掠淨盡。所以張獻忠部走後,四川遇到了嚴重的飢荒,糧價大漲。清人費密撰《荒書》記載: 蓋自甲申為亂以來,已三年矣。州縣民皆殺戮,一二孑遺皆逃竄,而兵專務戰,田失耕種,糧又廢棄,故兇飢至。此時米皆出土司,米一斗銀十餘兩,嘉定州三十兩,成都、重慶四五十兩。 家有錢財的人畢竟不多了,於是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吃人的現象。 《五馬先生紀年》載,清兵入四川之後,地方秩序恢復,傅迪吉因事由簡州赴成都,親眼看到吃人。他記載,一路都是飢荒景象。 “宿譚家場,這裡還有人家。見到有七八個人,餓得將死,睡在板上,時而張(手),時而睜目。明日,翻山到了毛家坡,見溝下有煙,我於是令人到那裡討火,正撞住殺人吃,我的僕人將吃人強盜鎖綁來,問他們肉從哪來,他們說從賀家場弄的。讓他們帶路到賀家場,見有七八人,搜出一大袋人肉包。將一少婦打起,問:'你們何故殺人吃?'她說:'我們有何本事殺得人!是公婆將死,去與申從天、申從文弟兄買來。'餘問:'怎麼買來?'答以:'一兩銀五斤。'”

吃人之事,在彼時的史料中記載甚多。再引歐陽直的親身經歷: “我在軍營中聽說外面有吃人的事,我還不信。不久,隨撫軍馬公駐內江,鄉紳範文英的弟弟帶著他母親來求糧食,馬公給了他幾升米,不料回家的當夜就被鄰居把糧食搶走,又把範的弟弟殺了吃了。” 及到後來,歐陽直自己也免不了吃人: “後來我路過威遠的時候,遇到十數個飢人。他們叫我們過去和他們同路走,我們不敢過去。他們大聲喊叫說:'你們走也走不遠,不如留下兩個給我們當糧食吧!'我們繼續前行來到一個村子,見一家屋裡有冷肉一鍋,大家爭吃一空。等進廚房看時,才看見烹熟一個無發小兒,人頭及人皮和內臟都在一邊,原來我們所吃的,是人肉。”

平民如此,軍人們何嘗不是如此。順治四年(公元1647年)十二月,清總兵馬化豹在報給上級的塘報中說,他帶領的清兵: 戰守敘府(宜賓)已八個月,敘屬府縣止催稻穀四十八石、粗米八石,何以聊生? ……凡捉獲賊徒,未奉上級命令正法,三軍即爭剮相食。 地方土豪武裝更是如此。歐陽直《蜀亂》記:“又,合陽土豪李調燮,曾對我說過,他們集合士兵扎寨時沒有糧食,每發兵捕人,謂之人糧。凡拏到人口,選肥少者付廚下,餘者係瘦,乃給兵士,烹宰時都按殺豬殺羊的辦法。” 而四川本地的起義軍中,甚至有純以人為糧者。 《五馬先生紀年》載: 栽秧完,突又遭搖黃賊自河東來。其賊馬步兵俱有男婦俱有因無糧,全殺人以為食。痛哉,此番之慘較百倍於前矣!

第二重災難是“搖黃”起義軍。 “搖黃十三家”原是四川本地的十數股農民起義軍,他們糾集在一起的目的,從其各部首領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來:“爭食王”“奪食王”“闖食王”……這不太像陝西大亂初起時,各農民軍首領模仿風格起的那些外號,倒頗有些中魔王們“獅駝王”之類稱號的風采,而其所作所為也頗似食人魔王。他們稱首領為“掌盤子”,內部有一套行話:稱殺人叫“折割”,鎖人叫“帶線”,埋伏叫“卡子”,與土匪似乎區別不大。 《南明史》說,他們“後來同當地官匪糾結,變成一種不倫不類的武裝”。他們有時與各地小股土匪結合,有時又受僱於官兵,為其打土匪。 雖然他們規模沒有張獻忠浩大,但所作所為酷烈過於張獻忠。歐陽直《蜀警錄》載:

搖黃賊攻破長壽、鄰水、大竹、廣安、岳池、西充、營山、定遠各州縣,城野俱焚掠,炮烙吊拷後,盡殺紳士及軍民老弱男婦,擄其少婦幼子女人入營,所獲壯丁用生濕牛皮條捆之,交其面背糧,無人得脫,積尸遍地,臭聞千里。 張獻忠敗亡後,他們聲勢大振,可惜此時四川財富已經淨盡,他們只好全軍以人為糧。歐陽直評論說: “張獻忠部軍紀嚴明,他們殺人,是在執行長官命令,至搖黃賊營內沒有軍紀可言,隨軍小孩子都可以擅自殺人,他們是逢人便殺。我後來被搖黃賊擄入營中,親眼見到他們每把小兒拋向空中,下面用長槍接住,使小兒穿在槍上,手腳抓刨如同飛翔。眾軍人哄然大笑。又見他們將人活綁在樹上,剖開肚子挑出腸子,纏在這個人身上,以為笑樂。又見將小兒提起來,用頭撞鐘,腦漿四濺,拍手稱快。如此慘虐,遠甚於張獻忠。”

第三重災難是官兵。不管是南明的“官兵”,還是清軍,到了這個軍糧匱乏的四川都得靠搶糧為生。明朝官兵在他省時即軍紀敗壞。 明朝末年,軍官的腐敗甚於地方官,他們吃空額,扣軍餉,明目張膽;軍人的殘酷暴虐,也往往甚於土匪,不但搶劫財物、姦淫婦女、濫殺無辜,甚至還有吃人的現象。 比如明軍大將劉澤清經常以殺人為樂,並取人心、人腦食用,而“顏色自若”。當時的明內閣大學士文震孟坦白承認,明軍的普遍情況是:“將無紀律,兵無行伍,淫污殺劫,慘不可言。尾賊而往,莫敢奮臂,所報之級,半是良民。” 崇禎十四年(公元1641年)上任的明鄖陽兵備道、按察使高鬥樞記敘他在張獻忠經常活動的鄖陽城的親身經歷時說: 左(良玉)兵二三萬,一湧入城,城中無一家無兵者,淫污之狀不可宮。數日啟行,复罄沒其家以擊。去十許日而予至,米菜俱無可覓。

士民相見,無不痛哭流涕。不恨賊而恨兵,真慘極矣! 明末軍隊軍紀之差,為多種史料所證實。許多史書說,他們所至一處,掘地拆堵,細細搜掠。凡民間埋藏之物,盡數獲之……班師回日,除主將車載……不計其數外,即一火頭軍,俱四五驢馱不等……萬耳萬目,共睹共聞……一家有銀錢,則擄殺一家,一村有富室,則擄殺一村。玉石俱焚,慘烈於賊。 亂兵殺掠淫擄,不忍見,不忍聞,亦不忍言。 在他省猶如此,何況到了乏糧的四川。而清軍雖然軍紀較為嚴整,然而從來不憚於殺戮漢人,搶奪糧食。在諸軍並進四川之時,僥倖活命的川人怎能安生。歐陽直記載: 賊去兵來,兵去賊來,循環旋轉於川北、川東,迄無寧日。賊固酷於殺擄焚劫,而瑣細不取,兵則不但多殺人,其劫擄吊拷悉同於賊。且並敝衣小物,莫不席捲,民不聊生矣。

第四重災難則是瘟疫。死人既多,瘟疫隨生。 《蜀碧》: 其時瘟疫流行,有大頭瘟,頭髮腫赤,大幾如斗;有馬眼瘟,雙眸黃大,森然挺露;有馬蹄瘟,自膝至脛,青腫如一,狀似馬蹄。三病,中者不救。 第五重災難是虎災。屍體遍地之際,野狗突然多了起來,數十成群,人不敢近。更讓人驚異的是,老虎的繁殖力似乎突然增長了百十倍。在四川各地,都出現了大批老虎。經常有成群的老虎,公然出入城市,在屋脊上閑庭信步。歐陽直說: “張獻忠走後,突然四川遍地皆虎,或者七八隻,或者一二十,爬樓上屋,渡水登船,真是古所未聞,讓人難以置信。我從內江逃出的那個夜晚,四次見到老虎。坐船在敘南行走時,看見沙洲上大虎成群。過瀘州,岸上虎數十,魚貫而行。”

這些虎吃人吃夠了之後,遇到活人,專以咬死為務,殺戮之後揚長而去。順治七年(公元1650年),四川巡撫張春向皇帝報告,他好不容易在南充縣招徠了五百零六人,不久,居然給老虎吃掉了二百二十八人。 五重災難,如同一層比一層細密的死亡之網,能夠活著從這個羅網中逃出去的人實在是異數。 對於蜀亂,清人劉景伯撰《蜀龜鑑》做了個粗略的總結,謂: 痛乎,明季屠川之慘也。四川南部死於張獻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於瘟疫、虎災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遺之民百不存一矣。 川北死於獻者十三四,死於搖黃者十四五,死於瘟虎者十一二,而遺民千不存一矣。 川東死於獻者十二三,死於搖黃者十四五,死於瘟虎者十二三,而遺民萬不遺一矣。 川西死於獻者十七八,死於瘟虎者十二三,而遺民十萬不存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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