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大明王朝的七張面孔2·終結篇

第85章 第三十八節一千七百雙手掌

張獻忠控制區內的各地城民剿滅淨盡,他又從郊區強迫村民們入城。畢竟,城裡還需要有人為軍隊服務。 雖然花瞭如許兵力人力來剿城遷人,四川各地也不見平定。在清軍、明軍、各地再起義軍的攻勢下,張獻忠屢戰屢敗,接連幾個月沒有打過一個勝仗。張獻忠挺不住了,他無比懷念當日的流寇生涯。放棄四川,到他處重新開始,念頭越來越強烈。 然而,又不甘心這樣走,因為實在是太恨四川人了。好,你們不是反對我嗎?把你們都消滅了,變成一片赤土。張獻忠決定屠蜀,理由是“自我得之,自我滅之,無使他人得”。在撤離四川前盡量把四川人殺光,留給敵人一個空殼。 這是古往今來最宏偉的屠殺計劃,執行得也相當堅決。 距剿滅城民不久,張獻忠又發出了“除城盡剿”令,令軍隊出城,消滅農村人口。深入窮山大嶺,一個也不放過。 “立搜山、望煙等頭目,踪跡高山大谷有匿崖洞者,舉火薰之。”

從榮縣、洪雅等縣縣誌所引資料看,張獻忠在四川許多地方無可爭辯地實行了“除城盡剿”的政策。他認為:“居山野者俱叛逆,將悉行剿滅;城內俱良民,乃免死。”具體做法是: 凡剿一處,先令地方官清四至界,併鄉導人送領兵官。前一日照四至界址布兵環圍,次日開剿,四下齊向中央搜殺,如圍場合龍口之狀。 結果是:“不論男女老幼,逢人則殺。”“剿畢,复扒草尋穴,細搜數日乃復命。”要這樣仔細是因為:“倘有漏網者,或於別處發覺,罪其領兵官。”前面提到的小秀才歐陽直,他在為張獻忠部服務時,“嘗見郫縣解來一個逃民,審訊之後,發現系峨眉人,於是負責查剿峨眉的官員洪都督被剝皮。” 在這樣嚴厲的政策下,各地官兵當然不敢不盡職。僅川中各縣,就有十四萬多人死在屠刀之下。

作為一項軍事命令,當然要有驗功標準。那就是手掌。歐陽直辦理文案時,曾經見到以用手掌記功的記載。他說: 每官兵回營以所剁手掌驗功,掌一雙準一功。凡有軍官衙門所在,手掌如山積。而成都城內人掌,則更幾於假山之萬疊千峰矣。嘗見一札付,自副將升總兵。其札頭空白處,用朱筆細字備註功級,算手掌一千七百有零。 傅迪吉被擄入張軍之後不久,尋找一個機會,開了小差,逃回家鄉。然而,他的家鄉也逃不過“除城盡剿”之令。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正月,傅迪吉聽說有兵來殺人,只好上山逃命。 “正月十六,半夜時,聞村後林子邊有許多人說話。我馬上起床去問怎麼回事。原來他們是早先躲在附近大山里的人,也有自山外逃來者,約數千人,他們說:'將黑時,流賊突至殺人,我們走脫,不知後面。'”

“我速叫家人,收拾造飯。天剛亮,還沒做好飯,那些逃來的人又逃到別處去了,我只得罷飯而行。我逃到郭家溝山上,即聽到有人傳信說:'張軍到內官寺了,將傅某人房子燒起。'原來我家已經被燒了。這個時候,幸有此班傳信之人,他在山頂一呼,接連相傳,登(頓)時可聞數十里。賊在東,即走西;在西,即走東。賴此以全活者,不可計數。” “是夜,暫宿楊梅河。見號火連天,相績(續)不斷,數十里之遙,數十營之多,都是張軍,所過之地,全無生路。我不敢少留,在此一飯即行,至老龍場寺上。天明,流賊即趕到。我岳母、小姨俱被害,傷哉,傷哉……相依住了二十餘日,賊退方回。” “及回至地方,蕩然一空,止見屍橫遍野,河下不見一人。灣中止有一兩手俱剁者,(因沒有手,無法砍去驗功,故)流賊不殺,這個人說:'大營去了好幾日。前日又有四個馬兵來,問我過大河之路,我指去了。'至家,房屋盡燒,和尚盡殺,吾家眾人即在寺廬共居矣。”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