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那時漢朝1 劉邦崛起·楚漢爭霸

第8章 四、遇張良

攻城失敗後,豐邑成了劉邦心頭永遠的痛。對劉邦來說,他根本就不把豐邑放在眼裡。因為豐邑太小了,小得他閉上眼都可以從腳步聲聽得出哪個是張三,哪個是李四。可問題是,丟城事小,恥辱事大。就算豐邑讓秦軍奪去了他也覺得無所謂,可為什麼偏偏是被雍齒這個鄉黨奪了去,這口氣教人如何吞得下? 是的,雍齒像一顆毒牙,一天不把它拔掉劉邦心裡就不痛快。可恨啊可恨,可恨的只是手中無兵,如果再有幾千兵,我不進城踩死那個姓雍的下輩子決不做人。 兵兵兵,去哪裡找兵呢?突然,劉三腦袋裡閃過一道靈光,兵少就借兵呀。錢都可以藉,為什麼兵不可以藉呢? 對,我就找人借兵去。 秦末亂世,各路造反派除了打擊共同的敵人秦兵外,都是今天你搶我地盤,明天我抄你老家。在這種情勢下,找人借兵,無疑是要人老命。大家手裡都不富裕,臨時東拼西湊好不容易有那麼點家當,借給你了,明天再有誰來搶我地盤,我向誰要去呀。

不過,還是有人願意借的。這個人就是代理楚王景駒。陳勝王被車夫莊賈殺死後,沒人敢立楚王,偏偏景駒挺不謙虛,他在秦嘉等幾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擁立下當上了楚王。管他真楚王假楚王,有兵就是娘。於是劉邦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投奔景駒來了。 沒想到,劉邦在投奔路上竟然撿到了一個價值連城的寶貝。 馮小剛的電影中有一句經典的台詞:你知道二十一世紀什麼東西最貴嗎?人才。在那個烽火連天的亂世,決胜千裡的,不是天時地利兵多糧豐,恰恰是人才。劉邦撿到的這個寶貝就是個人才,他就是為漢朝立下了赫赫戰功的帝王之師張良。 張良,出生年月不詳,字子房,韓國貴族後裔。祖父兩代當過韓國五個國王的國相,可謂家世顯赫,門庭光耀。可惜這一切馬上就過去了。公元前230年,秦始皇出兵滅韓。在六國中,韓是第一個被秦吃掉的國家。

秦滅韓是張良父親死後二十年的事,當時張良因為年紀小還沒有當上韓國的公務員。按理說,秦始皇滅韓是順應歷史趨勢,而且又沒有殺父之罪,該留給你的還是留給了你,彼此之間也沒什麼深仇大恨。只要你張良不干涉國家統一,還可以高枕無憂地酒照喝,舞照跳,貴族地主,照當不誤。 然而,年紀輕輕的張良卻發出這樣一聲震天怒吼:不,我絕不做無恥的亡國奴。我寧願站著死,也不恥辱地跪著生。 張良是個讀書人。讀書人又怎麼了?有仇不報非君子。報仇之前,張公子家裡還有三百多個家僕,湊合起來至少有一個營的兵力。但如果僅把這三百多人拉成軍隊沖出去,無疑是飛蛾撲火自取滅亡。 於是張良想到了一個最簡單最原始的辦法:花錢找刺客行刺秦王。在敵我雙方力量絕對懸殊的情況下,要想報仇,只有這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

從此,張良踏上了尋找刺客的不歸路。 刺客,刺客,不管山高水遠,我一定要找到你。張良為了尋找傳說中的刺客,弟弟死後也顧不上埋葬,傾家蕩產浪跡天涯。時間一年一年地過去了,刺客依然沒有著落。然而功夫不負有心人,到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張良好不容易覓得了一個大力士。 在張良之前,曾有過荊軻刺秦失敗的故事。荊軻就是張良的偶像,但張良不是荊軻,他沒有任何企圖靠近秦王的機會。 機會永遠是屬於善於創造機會的人。秦始皇不是喜歡東巡嗎?那就在他東巡的路上襲擊他。在冷兵器時代,沒有炸藥,不能搞人體炸彈。沒有炸彈,我就搞錘彈。只要這個錘彈夠猛,一樣把你炸成肉餅。 經過論證,半路截擊秦始皇是一種萬全之策。不但能出奇制勝,還能保得長命百歲,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

博浪沙。偉大的時刻就要來臨了。這一年,張良聞聽秦始皇東遊要經過博浪沙,他和大力士埋伏在其東遊必經的道旁。一切都準備好了。 錘彈:一百二十斤; 發射手:大力士。經過無數次試驗,準確率是沒有疑問的; 指揮官,張良,秦末漢初最高級別參謀長。 看來,亡秦帝者也,非張良莫可。 一切都在意料和準備中,秦始皇向既定路線東巡。好了,發射,給我砸死這個狗日的。當秦始皇馬車經過張良所埋伏的地點,張良一聲令下,大力士立即把錘彈甩出去,中了。 甩出錘彈後,兩人沒有忘記逃跑。張良身體孱弱,但跑功還是一流的。當他們驚魂未定地跑到安全之所時,前方卻傳來一個消息:他們擊中的是皇家的副車,而秦王當時正安然無恙地坐在主車內。

這是怎麼回事?張良半天回不過神來。他想起了荊軻的副手,那個秦舞陽,貌似神武,臨陣之時卻雙手顫抖。難道他傾家蕩產購來的這個所謂的大力士,又是一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蠻夫嗎?要不然,難道是天助秦王耶? 秦始皇遇刺未亡,天威大怒,地毯式搜索天下。秦王這個網管封殺太嚴,張良只好改名換姓換個馬甲跑到下邳躲了起來。 流亡下邳,張良遇到了兩個人,兩個男人。他們從此改變了張良的一生。 第一個人是一位老父。這天,張良終於躲過了秦王封殺的風聲,難得有清閒工夫出來呼吸口新鮮空氣,他無所事事,站在下邳橋上看風景。這時,有個穿著粗布衣裳的老人走到他跟前,故意把腳下的鞋丟下橋,對張良說道:小子,你下去給我把鞋撿上來。

呵,好大的口氣,沒事想找碴是吧。張良一時來氣了,自己傾家蕩產仗劍亡命天涯,從來沒被人這麼吆喝過,你算個什麼東西? 張良捲起褲腿就想揍那個不識好歹的,可是他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個風吹即倒的老頭子。這般老頭,我就不跟你計較了。打死你還得壞我名聲呢。張良只好下橋去幫他把鞋拿上來。 這老頭又沒道理地說道:幫我把鞋穿上。 張良一愣。今天是什麼日子,好不容易出來放風一趟,竟然碰上一個不要命還不講道理的。算我運氣背吧,張良就跪在地上幫他把鞋穿上。 老頭子穿上鞋後,昂頭長笑,然後像一陣清風飄去。 老人前後神情動作怪異,讓張良心裡暗覺奇怪,他若有所失地目送老頭子離開。然而,老頭子沒走多遠突然折身回來,走到張良面前說道:孺子可教也!五天后的早上你來這裡等我,我有好事告訴你。

老頭子的行為搞得張良如在雲裡霧裡,他浪跡天涯閱人無數,見過種種奇怪的人,但卻從沒見過如此怪人。莫非老頭子是隱居江湖的高人,要把什麼絕世武功傳於我身?如果是這樣,那刺秦的願望不是有望了嗎? 如果按一般武俠小說的套路,主人公想得到絕世武功,一般有以下幾種奇遇: 第一種:主人公表面上長得傻不拉嘰的,實際上有著過目不忘的慧根。某日某夜,主公人無意中遇上武林兩派決鬥,他無意中幫助了其中被打傷的怪人。怪人本來一掌就能讓他送命,一看這人挺厚道,就收之為徒,並且把絕世功夫傳給了他; 第二種:主人公被仇家追殺,將之打落掛在懸崖上,當他醒來的時候,發現半山崖的山洞裡藏著一本武功秘訣。主人公於是苦學苦練,終於練成了獨步江湖的絕世功夫;

第三種:主人公主持武林公道,在山崖上跟邪道決鬥,結果力不敵眾被擊落到山崖底下。沒想到醒來時,發現自己被一個武林前輩的怪老頭救活了。怪老頭為了報仇,強收他為徒弟學習功夫,結果陰差陽錯地成為了武林高手。 張良那個時代可能沒有什麼武俠小說,但是張良闖蕩江湖,多多少少聽說過些許江湖奇聞。隱隱約約中他感覺到肯定是遇上奇人了。所以,第五天的早上,張良還是如約來到了橋上。 當張良來到橋上時,發現老頭子已站在了橋上。老頭子很生氣,不過後果還不是很嚴重。他說:你一個年輕人,讓我這麼一個老頭子大老早地等著你,有意思嗎?五天后再來。 要傳授絕世功夫,沒有十足的誠心是不行的。又一個五天后的早上,張良剛聽到雞打鳴,就爬起床匆匆忙忙地趕到橋上。傻了,老頭子竟然又比他早到了。老頭子生氣了,說:怎麼老遲到!再給你一次機會,五天后再來此地等我。

這下張良學精明了,到下一個五天,他覺都沒睡,三更半夜就跑到橋上數星星。他等了好久,老頭子終於來了。老頭子一看到張良在橋上,就高興地說道:年輕人就應該如此。 老頭子說完,從懷裡掏出一本書對張良說道:你把這本書拿回去讀,十年之後肯定發跡,帝王之師非你莫屬。老頭子說完,一陣風似地頭也不回地走了。 等到天亮,張良才看清楚了這本書的名字:《太公兵法》。 還以為是什麼絕世武功秘訣,原來是本兵書。但是,張良之奇遇並非神話故事,事實上,中國古籍中還真有這麼一本《太公兵法》。所謂太公,是指姜子牙,《太公兵法》全文是以薑子牙與周文王及周武王的對話錄而寫成的,所以稱為《太公兵法》。 不管如何,書確確實實地落在了張良的手裡,《太公兵法》從此改變了張良,讓他從一個刺客走向了職業謀士的行列之中,從而也改變了劉邦及一個時代的命運!

張良遇上的第二個男人,是項伯。前面說過了,項伯曾經殺過人,很巧他是跟隨張良躲藏起來的。大家都是亡命之徒,張良很講義氣,於是把項伯收留了下來。 從此,項伯欠下了張良一個人情。做人情就像用餘錢投資,它終有一天會有用的,事實也是如此,後來的鴻門宴事件中,項伯不但救了張良一命,還把劉邦也救了過來。 那時,劉邦去留縣(江蘇省沛縣東南)投奔楚王景駒,張良恰好也帶著一百多名青年仔投奔景駒,於是他倆在半路上相遇了。 彼此三言兩語之後,知道原來都是為複仇而來的。張良向劉邦講《太公兵法》,劉邦聽得津津有味,還採用了張良的計策。頓時,張良對劉邦有了一種相識恨晚的感覺,他不無感嘆地對別人說道:我給很多人講過《太公兵法》,都沒人聽得懂,沒想到沛公真是天縱奇才啊。 因為沛公能聽得懂《太公兵法》,張良決定放棄追隨景駒而與劉邦為伍。劉邦也順便給張良封了一個小官:厩將。這是一個管理馬匹及騎兵的官名。如果你讀過那肯定對這個官名不會陌生,孫悟空就曾經在天宮中當過類似的官,只不過他的官名叫“弼馬溫”。 孫悟空因為這個芝麻小官遠遠配不上他,所以還發脾氣大鬧天宮。劉邦竟然好意思把這樣的官名賜給一代奇士,真虧他想得出來。若換成是別人,可能連衣袖都不想揮,直接拿棒槌就朝劉叔叔砸過去了。 但是,張良還是心平氣和地接受了。既來之,則安之,張良留在了劉邦的身邊。或許蒼天已作好了安排,劉邦,就是那個讓張良實現人生價值的偉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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