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那時漢朝2 漢初平亂·呂后篡權

第21章 四、彭越:下一個就是你

回頭看看,沒人知道,好好的梁王為何稱病。身為諸侯,聽命天子,理所當然。稱病,往輕處想就是偷懶,往深處想則是意味著對抗和撕裂。對劉邦來說,彭越偷懶是沒理由的,對抗則是自掘墳墓。 於是,劉邦回到洛陽後,再次認真揣摩彭越的病理報告。結果發現,彭越造反的概率遠遠高於真病的概率。 的確沒錯。彭越對外詐病,打的就是造反的主意。然而,彭越造反不是趕集,圖個熱鬧,更不是為了沒事拿命來玩,而是保命自守。 之前,劉邦屢屢徵調彭越,彭越已經害怕,本想親自去長安謝罪。然而,其手下一名叫扈輒的將軍卻將他攔住,理由是:彭王你開始不去,現在已經激起劉邦生氣,一去肯定被擒治罪。不要說遠,淮陰侯韓信就是例子,壞事做到底,不如真反算了。

彭越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去,怕被捉;不去,造反也是高風險低收入,得不償失。怎麼辦?被捉,死路一條;造反,辛苦是辛苦一點,可是只要能存命,也不在乎那點辛苦費了。 於是,梁王乾脆將裝病進行到底,等待時機,準備造反。 然天不助韓信,亦不助彭越。彭越兵車未動,陰謀先洩。告他謀反的人,正是常跟領導出入的司機大人(太僕)。梁國這個太僕,不知何故犯罪,便逃亡洛陽告密,以功贖罪。劉邦一聽,跳將起來:好你個彭越,果然不出我所料,你要造反,先拿命來。 劉邦果斷決議:立即擒拿彭越前來治罪。 要捉拿彭越何其容易。劉邦對付韓信的那招肯定是不管用的了,不過,他立即想到了一招,即派人秘密潛入梁國綁架彭越。

美國大片告訴我們,綁架國家公敵,這事中情局幹得最拿手。那時,劉邦沒有中情局,也沒有前蘇聯的克格勃,亦沒有以色列的摩薩德,更沒有錦衣衛。然而,劉邦還是迅速組成一支由使者帶頭的武裝小分隊,悄然出動,前往梁國。 漢朝的特警隊沒有辜負劉邦的厚望,他們一潛入梁國,就成功綁架了彭越,囚往洛陽城。這簡直太不可思議了!彭越,中國游擊戰爭的創始人,習慣於聲東擊西,竟然渾然不覺地被使者成功偷襲? 彭越反形已露,證據確鑿,夷滅三族,勢在必行。但是,彭越卻驚人地撿回一條命。因為,劉邦沒有殺彭越,而是赦免死罪,徒其蜀地青衣(四川省名山縣北)。 彭越這一回,就好像剛走到地獄門口,牛頭馬臉鬼抹了抹脖子準備砍殺時,突然發現行刑日子不對,不得不再次推回人間,緩刑不殺。

這種感覺就叫,死而復生,不勝悲哀。 劉邦之所以不殺,不是鬼使神差,而是深刻地觀察到,彭越未必是真反。道理是顯然的,如果彭越是真反,劉邦遠征陳豨時,那是最佳時機。 彭越不是傻子,他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時間空當,什麼是真正的擦邊球。但是他按兵不動,不是時機未到,而只有一個原因:防範劉邦,以求自保。正所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是也。 彭越這種防範心理,就叫畏懼。 畏懼是對的,生死面前,誰不畏懼死神。兩個韓信的悲劇,其實早為彭越敲響了悲劇的喪鐘。此種悲劇,吾竊以為,它不在劉邦,也不在彭越等人,其罪惡根源就在於漢初的封國製度。 在這裡,我們不得不對漢朝的政治制度做一下回顧。不然,我們就無法得知劉邦為何如此瘋狂,把異姓諸侯王一個接一個地踢下懸崖。

我們知道,漢朝的紅旗是根據五德而得之的,學的正是周朝。周朝的製度是封建制度,此種模式從上往下為:天子——諸侯——大夫——平民。儒家根據此種政治理論,通過逆向思維萌發出一個偉大的夢想,那就是,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此話通俗地說就是:一個知識分子想要有所作為,就必須先做好自己,然後才去替大夫打理封邑,繼而替諸侯管理國家,再繼而替天子管理天下。所以又說,儒家不會教你一飛沖天,而是像爬樓梯一樣,腳踏實地,一步一步地爬到人生頂端。正所謂,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是也。 當然,理論是死的,人卻是活的。歷史現實中,一屋不掃,一樣可以掃天下的知識分子實在太多。 讓我們再回到製度本身。周朝實行封建制度,諸侯國猶如特區,有很大的自治權和自我發展權。這種制度發展的結果是,一旦地方做大,中央就會被架空。事實也是如此,周朝八百多年,發展到東周末,其封地不過幾個小縣大,就像一隻奄奄一息的溺水小雞。而其他諸侯個個如狼似虎,精神抖擻,不可一世。

後來,嬴政建立大秦帝國,為實現他的超人帝國,消滅諸侯制度,實行郡縣制度。然而,到了漢朝,劉邦不走回祖宗之路,也不學嬴政的絕對超人,而是決定走中間路線,這種路線,其特徵就是郡縣制與諸侯制並存。中央管郡縣,諸侯管特區,正所謂,一國兩制是也。 郡縣制無須多說,我們重點看看漢朝諸侯國這些大特區之特殊之處。漢初封國分王國和侯國兩種,與它相適應,也建立了兩種封國製。這就是諸侯王國製和列侯的侯國製。不要說政權,只統治面積,諸侯土地就佔漢朝半數以上,而其中齊國所佔封地最大。諸侯王國享受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諸侯王國屬於漢王朝一部分,但可擁有治理王國的行政司法權;可以允許建立百官機構,還有任免除太傅和丞相外的王國官使的權力。請注意,太傅和丞相只有中央有權任用,其他的可以自己商量。

與此同時,履行義務則是:諸侯王必須受皇帝約束;不許學用皇帝的儀制;每年進京朝請兩次,一次是冬十月行朝歲之禮,稱“春朝”。另外一次安排在秋天。當然,如果你感冒發燒,或是狀態不佳,此次完全可以不必親往,派代表履行公事也是可以的。還有,諸侯王國沒有立法權,一切法律都得由中央頒布。 第二,諸侯王國擁有支配封國賦稅的財政權,比如田租和口賦等。當然,有好處不能自己撈,得向皇帝和中央進貢一部分。至於多少,就得看你的心意啦。 第三,諸侯王國擁有組建、訓練地方軍隊的權力。看到了吧,這才是諸侯的厲害之處,正所謂,軍隊壓倒一切。儘管說組建軍隊也要受中央指揮,問題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哪裡有約束,哪裡就有反約束。反正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沒完沒了。

相對諸侯王國來說,列侯們的待遇就差遠了。歸納起來,列侯們享受的中央優惠政策只有兩條: 第一,侯國可以允許自置吏。列侯們統轄土地大者萬戶,諸如蕭何和張良,也就是幾個縣大;小者五六百戶,也就一鄉亭之大。別以為侯國小,中央就放任自流。錯,為了防範他們,漢朝要么不定期派人突查,要么就是通過鄰近的郡縣進行監視。 第二,列侯在封國內有食租稅。租稅是一種籠統的稱呼,實際上包括田租和賦稅兩種。當然,列侯們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一切得按中央文件辦事。反正就是,中央和諸侯王國可以大魚大肉,他們只能是小魚小蝦,加兩斤乾癟兔肉。 由以上可得知,列侯們差諸侯王,就差他們沒有軍隊。沒有軍隊,注定很難造反,韓信實屬個例。

到此一看,我們也總算明白了,劉邦為何總對異姓王忐忑不安。皇帝和異姓諸侯王的矛盾不是人為而成的,是客觀制度造成的。皇帝怕諸侯王造反,諸侯王怕皇帝奪權,一來二往,互相猜疑,終有爆發的一天。 所以,劉邦想到的低級辦法只有,搞掉異姓王,封劉氏子孫為王。只有這樣,漢朝才世世代代由劉氏掌握。劉邦錯也!諸侯不可靠,親情也不可靠。權力是魔鬼,只要附身纏心,殺起來一樣生猛無情。 事實亦是如此,後來的七國之亂,正是由此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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