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劉秀的秀

第10章 第二節心醉

愛情乃閒人之忙事,然而有幸和不幸。起初之時,總是滿懷信心,以為一定有一個完美之人,在前方為自己而等。是的,起初總是這樣,直到有一天翻然醒悟:原來這種莫須有的信心,其實是對自己的一種殘忍。 我們並非公共汽車,怎能確信真的有人在等?我們能夠確信的,只能是我們在等待別人。一旦等紅了眼,華麗的青春,即將變成曲折的魚尾紋,而命定的人仍未出現,又有幾個人會堅持再等,以最好的年華作為代價?或許就從了吧,湊合了吧,愛誰誰了吧。不求滿分,甚至也不求及格,但至少也總比交白卷強吧。 然而,弱冠之年的劉秀,還正年輕,還有資格等,更重要的是,他寧願等,等那一生中的命定之人。在他這個歲數,許多人都已經做了父親,而他卻依舊孑然一身,並非沒有人前來說媒,也並非沒有人前來問訊,但他卻始終不肯應承。所謂千弩之弓,一擊不中,乃永息機鋒,是以射與不射之間,自然要分外慎重。

世間多有溫柔鄉,世間多有美嬌娘,然而,劉秀早已修煉到了無欲則剛,他堅信,有一個人在等待著他,正如他只等待著那個人。 眼前的小女孩,皮膚蒼白,身形消瘦,神態空靈而朦朧,她那介於兒童和少女之間的奇妙魅力,讓意在閒逛的劉秀猝不及防,而他那顆自以為無欲則剛的心臟,也在瞬間四分五裂、不成模樣。 劉秀苦笑著,他原本以為,他所等待的那個人,怎麼也得有幾甲子的功力,這才能夠將他的心震得粉碎,殊不知,眼前這位十歲女孩卻能輕易做到這些。而且,人家小女孩根本就沒有發功,她只是離開他兩步的間距,無辜地發射著她的固有頻率,然後,他的心便不由自主地隨之共振,直至碎為齏粉。 話說回來,今天倘若有人像劉秀這樣,對一名十歲的幼女產生異樣的感情,勢必會被視為變態,如果膽敢有進一步行動,更將是踏入了法律的禁區。關於這種對未成年少女的畸形情慾的描繪,首推納博科夫的名著,其描繪是如此的成功,以至於“洛麗塔”三字,如今已成了這種畸形情慾的代名詞。

納博科夫對這一時期的女孩作了這樣的定義:“在九歲和十四歲年齡限內的一些處女,能對一些著了魔的遊歷者——儘管比他們小兩倍甚或好幾倍,顯示出她們真實的本性,不是人性的,而是山林女神般的(也就是說,鬼性的);而這些被選中的小生命,我想命名她們為'小仙女'。” 一書中列舉了歷史上幾個有名的例子:但丁瘋狂地愛上了九歲的貝特麗絲;彼特拉克愛上他的勞琳時,勞琳也不過是個十二歲的金發耀眼的性感少女。類似這樣的例子,我們其實還可以繼續往下補充:愛倫坡娶了他十三歲的表妹弗吉尼亞;貓王迎娶普琳西拉時,小姑娘也才不滿十四歲…… 納博科夫沒到過中國,所以大驚小怪,一驚一乍,覺得自個兒挖著寶了。而在古代中國,早婚司空見慣,太不稀奇。以漢代來說,一般女孩十三到十六歲時便會出嫁。及至後世,婚齡仍是嚴重偏早。李白《長干行》有句:“十四為君婦,羞顏未嘗開。”而在娛樂場所,女孩在還是幼女的階段,便已經可以出來公開應酬客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自述雲:“十三學得琵琶成,名屬教坊第一部。”年十三而成頭牌,由此可見當時審美風氣之一斑。再比如中的寶玉、黛玉、寶釵,他們演繹的愛情故事,賺取了無數痴男怨女的眼淚,但考其年齡,也都只不過十歲剛冒尖而已。

當時代傾向於過早地將女孩變為婦人,女孩的角色也必須相應調整。男人們很早就開始在她們身上尋找女性特質,而她們所受的教育,也要求她們主動地迎合這樣的社會環境,過早地發掘出自己的女性特質。因此,劉秀失魂落魄地困在一個小女孩的羅網之中,當時也只道是尋常而已,並無道德上的禁忌。 小女孩繼續堅定地搖晃著手帕。劉秀大夢方醒,木然接過,只覺一陣清香,熏斷肝腸。待劉秀擦拭完唇須,攥著手帕,陷入絕望。還給人家吧,這麼臟,如何敢當?不還吧,豈不成了霸占人家小孩東西,又如何敢當? 小女孩見劉秀窘迫,於是笑道:“手帕歸你了,我不要了。”遠處傳來一個漂亮小男孩的叫喊,劉秀循聲望去,是鄧晨的小侄兒鄧奉。小女孩聽見鄧奉的叫喊,笑得更開心了,撇下劉秀,蹦跳著迎上鄧奉。

一對小兒女,牽手而去。小女孩像姐姐教訓弟弟,對鄧奉道:“你長大了可不許喝酒,不然我不理你了。”小鄧奉嗯了一聲,諂媚答道:“你喝酒我也理你的。”說完,聳肩而無良地笑。 孩子們離開了,將劉秀留在光線慢慢暗淡的花園。多年以後,他已經記不清這天風的方向,記不清這天雲的模樣,但他忘不了,曾經有一個小女孩,讓他的世界開始變得不再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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