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史蒂夫·喬布斯傳

第74章 麗薩住了進來

在麗薩八年級上到一半的時候,她的老師給喬布斯打電話。有些問題很嚴重,校方說,可能的話,她最好從她媽媽家搬出來。喬布斯跟麗薩出去散步,詢問了當時的情況,請她搬來跟他住。她已經是個成熟的女孩了,剛滿14歲。她考慮了兩天,然後說好。她已經知道自己想住哪個房間了——緊挨著她爸爸臥室的那間。有一次她在那兒的時候,沒有人在家,她就躺在空蕩蕩的地板上找了找感覺。 那是一段艱難的時光。克里斯安·布倫南有時會從幾個街區外的住處趕過來,站在院子裡朝他們嚷嚷。當我問起她當時的行為以及導致麗薩從她家搬走的原因時,她說,她至今還是沒想清楚那段時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但是後來,她給我寫了一封很長的郵件,說有助於解釋當時的情況。郵件中,她說:

麗薩在帕洛奧圖高中的4年時間,都跟喬布斯和鮑威爾住在一起,也開始使用“麗薩·布倫南-喬布斯”這個名字。他試圖做個好父親,但有些時候又表現得冷漠和疏遠。當麗薩感覺必須逃開的時候,她會躲到附近一個朋友家去。鮑威爾盡量給予關照,麗薩的大多數學校活動也是她去出席的。 到高年級後,麗薩開始嶄露頭角。她加入了校刊《鐘樓》(The Campanile)的編輯部,成為聯合編輯。她的同學本·休利特(Ben Hewlett)是她爸爸第一個老闆的孫子,他們一起曝光了學校董事會給管理層秘密加薪的事件。到了上大學的時候,她知道自己想去東部。她申請了哈佛,並在申請表上模仿了她爸爸的簽字,因為他當時不在家。她被錄取,於1996年入學。

在哈佛,麗薩為校報《克里姆森報》(The Crimson)工作,後來又為文學刊物《代言人》(The Advocate)工作。跟男朋友分手後,她去倫敦的國王學院留學一年。她跟父親的關係在她的大學時代一直不太平靜。她就算回家,兩人也會為了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吵不休——晚飯吃什麼,她對她同父異母的弟妹們是否足夠關心,等等。他們會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不跟對方講話。有時爭吵太激烈了,喬布斯會停止她的經濟來源,她就跟安迪·赫茨菲爾德或其他人借錢。有一次,麗薩認為她父親不會給她付學費了,赫茨菲爾德借了她兩萬美元。 “他因此對我大發雷霆,”赫茨菲爾德回憶說,“但第二天一早他就給我打電話,讓他的會計把錢匯給了我。”喬布斯沒有參加2000年麗薩的哈佛畢業典禮。他說他沒有被邀請。

然而,這些年裡也有些美好的時光,例如有一年夏天麗薩回家的時候,參加了一場為電子前線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舉辦的慈善音樂會的演出,地點在舊金山有名的菲爾莫爾禮堂(Fillmore Auditorium)。這個禮堂因感恩而死樂隊、杰弗遜飛船樂隊和吉米·亨德里克斯等曾在此演出而聞名。她演唱了特雷西·查普曼的聖歌《說說革命》(Talkin' Bout a Revolution)——“窮人會站起來/得到他們應得的……”她父親當時就站在後排,抱著剛一歲的女兒埃琳。 在麗薩搬到曼哈頓成為自由作家之後,喬布斯跟她的關係繼續起伏不定。他們的問題隨著喬布斯對克里斯安的不滿而愈加惡化。他給她買了一座價值70萬美元的房子,記在了麗薩名下。但是克里斯安說服麗薩簽字轉到自己名下,然後把房子賣了,用這錢跟一個精神導師出去旅行,並在巴黎生活了一陣子。錢花完以後,她回到舊金山,成為一個藝術家,創作“光繪”(Light Painting)和佛教曼荼羅。 “我是個'通靈者',我對進化的人性和昇華的地球的未來作出富有遠見的貢獻,”她在她的網站上說(赫茨菲爾德幫她維護這個網站),“當我創作這些畫並和它們共處時,我體驗著神聖微振的形狀、顏色和音頻。”有一次她需要錢治療嚴重的鼻竇感染,喬布斯拒絕支付費用,這又導致麗薩好幾年沒跟他說話。這種情況還會不斷重演。

莫娜·辛普森把所有這些,加上她的想像,作為了她第三部小說《凡人》的藍本。該小說於1996年出版。這本書的主角是以喬布斯為原型,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事實:它描寫了喬布斯對一位骨病不斷惡化的朋友的低調慷慨,如何為對方購買一輛特製的汽車;它準確地描述了他和麗薩之間關係的諸多方面,包括他最初否認他們的血緣關係。但其他部分多為虛構:例如,雖然克里斯安在麗薩很小的時候就教她開車,但是書裡的“簡”5歲時開著輛卡車翻山越嶺去找她父親的情節當然是從未發生過。另外,小說裡還有些小細節,用新聞學術語來說,是過於精緻,無據可考,例如全書第一句就當頭一棒地如此描寫基於喬布斯的這個角色:“他是個忙得連馬桶都不衝的人。”

表面上,這部小說對喬布斯的虛構描述看起來很苛刻。辛普森描述她的主角,“不覺得有任何必要遷就其他人的希望或夢想”。他的衛生習慣也跟喬布斯本人一樣不靠譜。 “他不信任香體劑,經常說只要飲食習慣正確,用薄荷橄欖油皂,你既不會出汗也不會有體臭。”但是這部小說在很多層面上的描寫都是很抒情和微妙的,看到結尾,這個人的形象就更加飽滿了。他失去了對他創建的這家偉大公司的控制權,他嘗試著欣賞他曾遺棄的私生女。最後一個場景,是他和女兒一起跳舞。 喬布斯後來說,他從未讀過這本小說。 “我聽說是關於我的,”他告訴我,“如果它是關於我的,我真的會很憤怒,可是我不想對我妹妹發怒,所以我沒讀。”但是,這本書面世幾個月後,他告訴《紐約時報》他讀了這本書,並在主角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這個角色的25%左右完全是我,直指我那些怪癖,”他對記者史蒂夫·洛爾(Steve Lohr)說,“當然我不會告訴你是哪25%。”他妻子說,實際上喬布斯只瞟了這本書一眼,然後讓她替他讀,看看他應該如何理解。

這本書出版前,辛普森把書稿寄給了麗薩,但最初她只讀了開頭。 “在開始的幾頁裡,我看到了我的家庭、我的趣事、我的物品、我的想法,我在叫簡的角色中看到了我自己。”她說,“在事實之間夾雜著創作——對我來說那就是謊言,可是那又跟事實那麼接近。”麗薩很受傷,她為哈佛的《代言人》雜誌寫了一篇文章說明原因。她的第一稿語氣非常尖刻,後來在發表前她進行了一些修改。她感覺被辛普森的友誼所侵犯。 “我不知道,那6年以來,莫娜一直在收集素材,”她寫道,“我不知道當我尋求她的安慰、索取她的建議時,她同樣也在索取。”最終,麗薩和辛普森達成了和解。她們一起去咖啡廳討論這本書,麗薩告訴辛普森她沒能讀完它。辛普森說她會喜歡那個結局。多年來,麗薩跟辛普森的關係時好時壞,但是比跟她父親的關係更加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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