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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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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

  • 青春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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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0-01-01發表
  • 50851

    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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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瑟瑟和桃之妖妖

最熟悉的陌生人 饶雪漫 4953 2018-03-13
桃之妖妖是我在網上遇到的第一個好朋友。 換句話來說,她是我第一個固定的聊友。 在遇到她之前,我已經在網上飄蕩了不算短的時間。有過無數的ID,俗氣一點的諸如“甜蜜小仙女,可愛寶貝,芭比娃娃”,高雅一些的比如“斷弦誰聽,流水樣的青春,夢的點滴”等等。 最後我決定叫自己瑟瑟。 這是個不錯的名字。 我坐在秋天的窗前對著我的電腦想到。 桃之妖妖跟我說的第一句話是:“給你一床小棉被好麼?你就不會冷了。” 比起那些動不動就說想要抱抱我的居心不良的人來說,桃之妖妖的建議顯得溫暖而又實在,於是我回了她一個笑容:^_*。 “笑得像星星。”她說。 “因為暖和了一些。”我答。 “是小碎花布面的那種棉被。”桃之妖妖又補充說:“像媽媽的懷抱一樣柔軟。”

我在電腦面前怔了怔,然後我說:“謝謝你妖妖,真的很不錯。” “為什麼冷呢?”她問我:“秋天還沒完全到來呢。” “一個代號而已,”我說:“離春天還那麼遠,你不也桃之妖妖起來了?” “呵呵。瑟瑟很聰明。”她評判我。 “你也不笨。”我跟她互相吹捧。 “喜歡桃花嗎?”她問我。 “喜歡。” “我也喜歡,喜歡一切鮮豔的有生命力的東西呢。”說完她就在網上給我送過來一枝花,真的是桃花,還在一點一點地點頭,很是可愛。 這個桃之妖妖看來有些抒情,竟忘了鮮花的生命本來很短暫。不過她真的跟我網上遇到的很多人說話不太一樣,至少不俗氣,我喜歡上她,跟她要QQ號,把她列為好友。 說再見後偷偷地查看她的個人資料。上面寫著:女,十九歲,中學生,廣東人。愛好唱歌和拉小提琴。

呵,廣東人。我喜歡聽廣東歌。 不過聽不懂小提琴。 當然這沒有什麼關係。 誰知道她也在查我,沒一會兒發來信息給我說:“原來我們一樣大呃,QQ裡好友太多了,我全刪掉了,就留了瑟瑟。” “三生有幸。” “Me too。我喜歡江蘇女孩,我們明天見。” 網絡中認識一個人太容易。換一個ID一切都可以重來。但桃之妖妖給我的感覺就是有那麼一點點不一樣。直覺告訴我她可以成為我的朋友。從聊天室出來,在社區裡還看到她的一首小詩,叫做: 不能小看這個桃之妖妖,蠻有才的哩。 詩我不太懂,但我懂回貼,回了兩個字:厲害! 後來和她也有緣,聊天室裡進進出出總是能遇到。有一次看到兩個男生欺負她,我義不容辭地衝上去,把他們殺了個片甲不留。妖妖嘻嘻地笑,由衷地說:“瑟瑟你好厲害哩。”

“沒事。”我說,“以後我罩著你。” 就這樣聊過幾次後,我們惺惺相惜,後來差不多天天見面,她叫我瑟瑟,有時叫我阿瑟。我叫她妖妖,有時叫她小桃。 我們每天平均要聊一小時的天。多半是在晚上,夜風在空氣裡穿行,手指在鍵盤上跳躍。妖妖的話題很多,也很新鮮。對於網絡她比我要更熟練一些,還常常介紹我去一些很酷的網站或是很搞笑的網站。 我樂不可支的時候,也學會了送花。 選來選去,挑的是玫瑰,妖妖在那邊“呸”我。 “關於上網,”她說:“我的口號是一切和愛情無關。” “死樣。”我罵她,卻心有戚戚焉。 “愛情真無聊,網戀更無知。所以我不和男生聊天。真高興碰到瑟瑟。”她老三老四地說。語氣裡明顯有拍我馬屁的嫌疑。

我卻是真的樂。 一天不見妖妖,會有些想,QQ一直開著等她,實在等不到了,寫一封MAIL,講一兩句肉麻的話。我要是哪天不上網,信箱裡也會躺著妖妖寫來的信,她比我要更肉麻一些,叫我“親愛的。”信的未尾還寫道:“吻你。” 我呼呼地傻笑。 這和我的預想稍稍有點不一樣,因為桃之妖妖是女生。 因為在現實中,我幾乎和所有的女生格格不入。 我記得上高中的第一天,同桌的女生當著眾人的面一定要老師替她換個位子。我想她是看不慣我染得有點黃的頭髮,要不,就是我很漂亮的那雙眼睛,塗了一些亮亮的眼影粉。 女生要是忌妒起誰來,是什麼都可以不顧的。 班主任姓楊,是個很年輕的女人。可是她也看不慣我。她把我拉到教室外面告訴我上學是不可以化妝的,再提醒我我的成績很差,如果不是交了贊助費,就進不了這所學校。

我譏笑著說這樣的破學校谁愿意來呢,谁愿意來都是給它面子。 她不再理我,將我安排在教室的最後一排。 理我的只有班上那幾個比我更沒出息的男生。 但我不想理他們。我只有一個好朋友,我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了他,他應該算是我的親戚,名叫林不凡。和他的名字一樣,是個很不凡的男生,在我們這裡最重點的中學念高二,比我高一個年級。曾有一段時間,我幾乎和誰都不想說話,但是我和林不凡說,我喜歡並且願意和他說話,在我心還情不好的時候,他很遷就我,無論說什麼他都會點頭,然後說:“對的呀,葉樊,是這樣子的。” 那段日子,我再也不想回味。記憶裡也是空缺的,回憶游移到那裡,就會硬生生的斷了,然後黑糊糊空落落的一大片。

鮮活的只有林不凡的笑臉。 我承認,我一度有些依賴他。 當然那也是曾經了。 自從我上了高中,學會上網後,我很少再煩林不凡。 不過週六林不凡照例來看我,我正和妖妖聊得歡,沒空理他,讓他自己到冰箱裡拿可樂喝。他打開可樂的時候“砰”的一聲巨響,我也沒空理他。 直到他用一雙大手擋住我的屏幕,憂心忡忡地看著我說:“葉樊,你是否打算在網上過一輩子?” “叫我瑟瑟。”我看著屏幕說:“我比較喜歡這個名字。” “瑟你個頭!”他很粗魯地沖我發火,全然不像重點中學的優等生。我脾氣很好地等著他把手從屏幕上拿開,可是他紋絲不動,問我說:“課程對付得過來麼?” 我給他一個白眼。 很久不說話。妖妖那邊急了。開始用QQ呼我,疑心我掉線。

我對林不凡說:“再擋著我就犯嫌了!” “我決心犯嫌到底。”他不冷不熱,皮厚到極點。 我只好讓步,匆匆和妖妖再見,告訴她家裡有客人。 “貴客?”妖妖哭訴說:“你居然丟下我不管!” “非也。”我用一隻手肘擋住林不凡的眼睛,單手打字說,“一隻叫個不停的狗。” 然後迅速地下線關了電腦。想著損了林不凡,心裡笑得厲害。嘴角也不知不覺地揚起來。 林不凡很生氣地看我:“什麼妖妖,人不人,鬼不鬼。” 想了想又說:“什麼瑟瑟,葉樊哪裡不好聽?” “你也上網吧。”我說,“就不會這麼看不慣我了。” “我會做homepagy,你會嗎?”他向我挑戰。 “不會。”我很老實地說。 “女生就知道聊天。”他認定我的膚淺。

“你管得了麼?”我也喝可樂,拼命晃了再開它,我喜歡聽那種響聲,喜歡看氣體濺得到處都是。 痛快。 “現在課程不抓緊,以後你就會很吃力。”他憂國憂民囉裡囉唆。 “林不凡。”我一仰脖子喝下一大口可樂說,“你真煩。” “真的?” “真的。” 他自尊心受損,背著大書包走人,走到門邊回過頭說:“你真沒良心。” 我別過頭去不看他。 沒留他。 其實我沒有忘記,在我學會上網以前。有很多寂寞的周末,都是林不凡在陪我。為了讓他晚些回去,我拿出早就會的數學題目來纏他,他很耐心地跟我講解,額頭上常常是細密的汗珠。如果媽媽他們一直沒回來,我就希望林不凡最好是睡在我家的沙發上,這樣我可以很安心地睡上一覺,不用擔心誰會闖進我的家門也不會做那些無休無止的噩夢。

雖然我是女生,林不凡是男生,但是我和他在一起不會有人擔心和浮想聯翩,我說過,他其實是我的親戚。 我們的關係有些複雜,用最簡單的話來說,我的媽媽和爸爸離婚以後嫁給了另外一個男人,林不凡就是那個男人的侄子。 小時候我叫過他哥哥,懂事了之後就一直連名帶姓地叫他林不凡。可我沒想到他真的走了,等我站起身來飛奔到陽台上的時候,就只能看到他騎車的背影了。我發現他其實已經長得很高,騎車的時候身子要狠狠地俯下來,有些像駝背。大書包在他的屁股後面一搭一搭的,一溜煙就出了我的視線。 走吧走吧,林不凡。 走吧走吧,反正我不會想你。 我把自己扔回沙發上,作業不想做,天快黑了,房間裡一點聲音也沒有,不知道他們會什麼時候回來。不知道晚上該吃什麼。

無聊!於是又開機上網CHAT。 妖妖一見我就笑著說:“怎麼,狗不叫了?” “走了。”我說。 然後我就跟妖妖說起林不凡。 妖妖聽了大呼小叫地說:“瑟瑟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多想有個哥哥,天天管著我也不要緊呢。” “那就讓你爸爸和媽媽離婚吧。”我開玩笑說:“那樣沒准你就有哥哥了。” 桃之妖妖沉默了好久後才對我說:“早就離了。” 原來如此。 原來我們是相同的命運。 難怪我們如此合拍。 “沒什麼的,”她故作輕鬆地說;“大人們的事我們管不了,也不用去管。” “9494。” “跟我說說你和林不凡的故事吧,一定很有趣。”她很快轉了話題。 “好啊。我七歲的那年認識了他,我媽媽把我帶到一個陌生男人的家裡,讓我喊他爸爸。林不凡是那個男人的侄子,我在二樓生悶氣的時候他走過來對我說:'我叔叔是好人,你喊她爸爸不會吃虧的。'” “你聽了他的話?” “沒有。我把他從樓梯上一把推了下去。” “哎呀,瑟瑟你有暴力傾向?” “是有點。後來他不敢來我家,怕我打他。因為我總是想著辦法收拾他。比如在我媽媽給他下的麵條裡放一隻死蟑螂。比如用剪刀把他的書包帶子剪斷。” “哈哈……你夠狠!” “後來我上了小學,他比我高一個年級。在學校裡見了我,也繞著道走。直到有一次我和兩個男生打架,他拼了命地上來護我……那一次後我當他是朋友。” “酷,接著講!” “我媽媽跟了那男人後就天天和他在外面做生意和打牌。很多時候都是林不凡陪我。成績單見不得人了,他就冒充家長替我簽字。” “哇!青梅竹馬哦,感動死人了。”妖妖誇張,在那邊弄出個可愛的小人頭來,還在不停地擦眼淚。 “拉倒。”我說,“我對他沒感覺。” “我替林不凡不值啊。王菲有首歌叫《只愛陌生人》啊,瑟瑟你真的是沒良心啊。” “嗯。”我承認:“是有點。” “不過戀愛也沒意思。”妖妖嘆息。 “看來你戀愛過?” “算是吧,初二的時候我喜歡上了我的語文老師。” “拜託!這麼老套的故事你也講?” “呵呵,對不起啊,可這是事實。” “後來呢?” “有一次我從菜場經過,看到他也買菜,和小販斤斤計較,還差點跟人家吵起來,所有好形象就這樣蕩然無存。回家哭個半死。” “就這麼簡單?” “可不。不堪一擊呢!” “哈哈!” “笑什麼?瑟瑟你戀愛過麼?” “有。” “林不凡?” “當然不是。” “不想說嗎?” “是的。” “那就別說了。瑟瑟啊你最怕什麼?” “……寂寞?你呢?” “我怕冷。記得六歲那年的冬天他們鬧離婚,那時我家還在北方,我一個人蹲在陽台上哭。差點凍昏過去也沒人管,那以後我就好怕冷。所以盼春天。桃花開滿天的時候,就不會冷了。” 我擁抱桃之妖妖。 我趴在我肩上哭,像是動了真情。 我心裡百轉千迴,不知道還有多少回憶像我們這樣的黑暗和冰冷。 哭完了,桃之妖妖對我說:“瑟瑟,你是好孩子。我羨慕你。” “哪裡,你應該是比我更好的孩子。” “呵呵,只有你這麼說,他們都叫我'問題女孩'。因為我不喜歡唸書,總是寫古里古怪的詩和文章,他們不喜歡我呢。” “別介意,那是他們有問題。” “嘻嘻。嘻嘻我真高興。” 說完,她在網上拼命的擁抱我吻我。我打她一巴掌,然後下線。 我有很多話來不及跟桃之妖妖說,因為我餓了。反正天天見面,下次說也不遲。 我剛一下線電話就尖銳地響起來,是媽媽。在那邊很不滿地說:“葉葉你又在上網,我打了一個小時的電話都打不通!” “對,在上網。”我說,“你有意見回來沖我發火。” “稍晚一點。”媽媽氣短地說,“現在還走不開。” “我餓了。”我說,“冰箱裡什麼吃的也沒有。” “那我回來的時候給你帶肯德基?” 我嗒地一聲掛了電話。 肯德基? 她永遠當我十歲的小娃娃。 電話剛一摔下來又響了,我沒好氣地接起來,這回是林不凡。他說:“今天給你帶了數學試卷,卻忘了給你了。” “好在忘了。”我說。 “葉葉。”林不凡說,“你吃晚飯了沒有?” 我聽不得他那麼關心的聲音,我又嗒地一聲掛了電話。 萬籟俱靜。 我餓得兩眼發暈。好不容易在房間的角落裡找到一個蘋果。很不淑女地亂啃起來。我一邊啃一邊看著我的手指,它們修長而又白皙。那是完全屬於少女的優美的手指,我發現我很迷戀用它在鍵盤上敲擊的節奏,像音樂。像是有誰在不知不覺中拉扯著我,讓我不由自主地想游到網裡去。 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怎麼了。 其實有時想想,上網也挺沒有意思的。 可我就是管不住自己。 我又上了網,這個時候,桃之妖妖應該是不會在網上的,她應該有很豐盛的晚餐,不會像我這樣的倒霉。於是我只好找了個很無聊的人亂扯一氣,忍受著他對我無休無止的查戶口:哪里人?多大? boy or gril? 我有些痛快地撒著謊,沒有一點點的心理負擔。 夜色很美風很涼,我盼著桃之妖妖的出現,我不知道我該不該告訴她,其實我才是人人得而誅之的“問題女孩。” 我敢肯定,瑟瑟一定比桃之妖妖更讓人頭疼。 就像葉樊其實比瑟瑟還要寂寞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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