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青春都市 蝴蝶來過這世界

第2章 第二部分

蝴蝶來過這世界 饶雪漫 10702 2018-03-13
第二部分 這是蘇替我租的房子,裡面最值錢的東西是一台電腦,因為甦的生活不能沒有電腦,不過他很少來這裡了,最近是七八天才來一次,我總以為他是在忙,沒想到他是在別的女人身邊忙。想起五年前我和蘇初識的時候,我們都還是大學生,他省下午飯的錢買很貴的冰淇淋給我吃,陪著我逃課到南京看齊秦的演唱會,他不是沒有疼過我愛過我成全過我的任性。我們有過很深很深的感情,而且,我一隻是個招人喜愛的女孩,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捨得離開我。 第14節:春天是愛情流行的時候(1) 春天是愛情流行的時候我失戀了。我其實早就失戀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當我在人潮擁擠的街頭看到蘇拉著別的女孩的手一晃而過的時候,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真的已經失戀了。這時正是春天。春風漸入迷人眼。我剛失業,繼而失戀,世事殘酷得讓人覺得滑稽。我以為我會大哭一場,或者,衝上前去扭住蘇問個究竟。但奇怪的是我沒有,我花了很多的錢,到美容院剪了一個亂七八糟的髮型,化了一個亂七八糟的妝,當我再亂七八糟地回到大街上的時候,蘇和那女孩早就不見了踪影。我毫無選擇地回了自己的小屋。這是蘇替我租的房子,裡面最值錢的東西是一台電腦,因為甦的生活不能沒有電腦,不過他很少來這裡了,最近是七八天才來一次,我總以為他是在忙,沒想到他是在別的女人身邊忙。想起五年前我和蘇初識的時候,我們都還是大學生,他省下午飯的錢買很貴的冰淇淋給我吃,陪著我逃課到南京看齊秦的演唱會,他不是沒有疼過我愛過我成全過我的任性。我們有過很深很深的感情,而且,我一隻是個招人喜愛的女孩,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捨得離開我。我端起水杯,用力地往牆上一擲,到處都是水漬。我有一種莫名的快感。蘇有潔癖,每天我都把家裡打掃得乾乾淨淨地等著他來,不過現在不用了,我又胡亂地摔了一通東西,當我覺得自己像個無聊的怨婦的時候,我決定上網chat.我是失業後才學會上網聊天的,以前都是看蘇聊,看他在聊天室里左右逢源春風得意。看漂亮妹妹給她寄妖豔的照片。我曾問過蘇,你不會網戀吧。蘇抱著我,吻著我的鼻尖說:“傻瑟瑟,誰會有你真實呢?”但是現在,真實的我也成為他愛的過去式。我在網上碰到小丹尼,小丹尼是我唯一親密的網友。我開始以為他是女的,他很驚訝地問我難道你沒有玩過“大富翁”,小丹尼可是個徹徹底底的男性。我說沒有,我不會玩電腦遊戲。我頂多就是看蘇玩,在很熱的夏天替他擦汗,在很冷的冬天替他泡茶。哦,蘇。你竟然捨得離開我。我對小丹尼說:“我失戀了。”“好啊。”死沒良心的小丹尼說:“這下你可以體會愛情最美妙的感覺了。”“我想跳樓。”“我在你樓下接著,你跳到我懷裡?”

第15節:春天是愛情流行的時候(2) 我無心理會小丹尼的暖味,其實我滿心滿腦都還是蘇。於是我又下線來給蘇打電話。我裝做若無其事地問他在哪裡,他裝做若無其事地答我說忙著呢。我說忙著泡妞吧,他沉默了一下說瑟瑟啊你真是的,對了,我朋友那裡聽說可以謀到一個職位,你準備一下我過兩天來帶你去面試。 “好的。”我說:“蘇,我愛你。”然後我淚流滿面地掛了電話。掛了電話我又再上了網,我對小丹尼說:“我又回來了。”“我知道,”他刻薄我:“失戀的女人無處可去。”“討厭的小丹尼,”我罵他說:“你往我傷口上灑鹽。”“呵呵,別這麼說,痛在你身上還不是痛在我心裡?”“想知道我長什麼樣嗎,我給你MAIL照片吧。”我說。於是我就真的MAIL了,那是我和甦的一張經典的合影,我放在電腦上做屏保的。蘇摟著我的肩,我抱著他的腰,傻傻兩個人,笑得多甜。小丹尼驚嘆說:“好漂亮的瑟瑟!”“金童玉女也是分手,”我嘆息:“小丹尼你說這世上還有什麼天長地久的愛情?”“不全對,”小丹尼說:“玉女還勉強算得上,金童就欠點火候啦。”我知道小丹尼是在哄我,不過我愛聽這樣的話,讓我有稍微的安慰。春寒料峭,春天的黃昏還是讓人瑟瑟發抖,我有些憂傷地對小丹尼說:“抱抱我吧。我冷。”“基本上是這樣的,”小丹尼回我:“我只抱笑著的瑟瑟。”“^_^”“口水都滴下來了,不過我喜歡。愛一個?”“不。小丹尼。”我說:“我不愛你。我只愛蘇。”“討厭的瑟瑟,”他罵我說:“往我傷口上撒鹽。”我哈哈大笑,我不明白,事到如今,我竟然還能這樣哈哈大笑。兩天后蘇果然來接我去面試,他看到我嚇了一大跳說:“頭髮怎麼這樣了?快去弄清爽一點,不然怎麼面試?”“我不夠清爽嗎?”我說:“是你不夠清爽吧?”“說什麼呢?我是特意請假來的,時間不多。”“你跟你的新女朋友請假,告訴她要為舊女朋友找工作?”我惡作劇地說:“這場子你趕得過來嗎?”“瑟瑟,”他拉下臉來:“你去還是不去?”“不去。”我說:“沒事你可以走了。”他鐵青著臉摔門而去。等我追出去的時候,他早已不知去向何方。我回到小屋裡嚎啕大哭。這不是我想像中的結局,我的本意不是要這樣的,我還是希望蘇回到我身邊,我可以乖乖地做她的女朋友,我可以當做什麼也沒有發生過。 “笨!”小丹尼罵我說:“你會有新的戀情,然後把他忘得一干二淨。”

第16節:春天是愛情流行的時候(3) “怎麼可能?”“怎麼不可能,春天是愛情流行的時候。”“你胡說八道。”“小丹尼就就算是極說八道,也是極有道理的。”“呸!”呸完小丹尼我下線,我又過了幾天黑白顛倒的日子,然後我恢復乖乖女的模樣,決定去找蘇。蘇在單位,他真的很忙,走路如風,手機響個不停。見了我,蘇說:“瑟瑟你瘦了。”“誰讓你不要我。”我半天玩笑半認真。我笑笑地等他的答案,其實我很緊張,我希望蘇回答我:“誰說我不要的,我要。”然而他沒有,彷彿過了一個世紀,我聽到他說:“對不起。瑟瑟。”呵呵,對不起。五年的愛就是一聲對不起。我頭也不回的走掉。他追上來,遞給我一張小紙片說:“我朋友公司的地址,你去試試?我給他打過電話了。應該沒問題的。”“蘇。”我說:“這算什麼?”他不答,我還是接下紙片,在回家的路上,一點一點地將它撕得粉碎。在我走過的地方,春風揚起,碎紙如蝶。我以為我會死,但是我沒有。也許是老天可憐我,我很快找到了一份適合我的工作,到一家公司做文員。我很漂亮,一分鐘可以打很多很多的中文和英文,我年輕的老闆一下子就看中了我,還給我宿舍住,並常常請我吃晚飯。老闆講話很風趣,他還沒有結婚,他很正兒八經地追我,在我生日的時候送我一大把粉色的玫瑰,告訴我他愛我。我說我還不想戀愛呢,他笑著說沒關係,我有足夠的耐心。我沒感動,但很安慰。有空的時候,我會在單位上網聊天,小丹尼告訴我他戀愛了,愛了上公司裡才來的一個女孩子,那女孩真像你,小丹尼說,我在她生日的時候給她送了玫瑰,我告訴她我愛她。我有足夠的耐心等到她愛我。這世上有無數的巧遇。我不敢相信童話會發生在我的身上。但是我相信了小丹尼的話:春天是愛情流行的時候。最起碼,我不會再活在回憶裡。

第17節:花雨夜(1) 花雨夜安然進了直播間,片頭音樂響起的時候,她悄悄地拿出了一小瓶紅酒,低低悄悄地啜了一口。然後,推上話筒,講話。其實安然以前滴酒不沾,她是一個稍有潔癖的女生,容不得一點點的污濁。但自從遇到莊棟後一切都改變了,記得莊棟和她第二次約會就喝得爛醉,差不多吐得她一身都是,不過莊棟清醒的時候風度翩翩,又會說話哄她,所以安然對他死心塌地。她常常想,一個人注定是為另一個人存在的。她,也許就是為莊棟而存在。二年了,毫無預兆的情況下,莊棟卻說要分手。他的理由很簡單:你太優秀了,不該找我這樣的凡人。每一個愛情分手時都需要藉口,莊棟的藉口無懈可擊。安然不是沒有哭過鬧過,披頭散發的時候,莊棟給她一面鏡子說:“你自己看看,城市裡最有名的主持人,像什麼樣?”莊棟的眼神近乎嘲弄,安然對愛情徹底絕望。愛也好,恨也好,一旦決心放手一切都成流水。流過之處,只映襯些舊日的影像,徒留一點歲月的殘渣。比如喝酒。以前是不喜歡莊棟喝,後來是陪他喝,到現在是自己想喝,上節目前,如不喝上兩口,彷彿就開不了嗓子一般。接進第一個熱線,是那個熟悉的男聲,不知從哪一天起他開始參與安然的節目,,總是執著地要點一首歌:《花雨夜。 》。 “今天還沒有我要點的歌嗎?”“沒有,報歉。”安然說:“聽首別的?”“那不要了。”他說:“等你放這首歌的時候我再點吧。”然後他就掛了電話。真傻!一定又是一個傷感的愛情故事吧。安然推上一首莫文蔚的《電臺情歌》。心裡浮上的卻是“花雨夜”的旋律:昨夜夢裡有個地方紅葉森林的牧場隱約聽見有人吹著一首歌叫雨夜花……山風溪水狗狗炊煙熱湯木桌別喝醉就算醉有了我你更陶醉……不過她的節目裡是再也不會放這首“花雨夜”了,有些過去能不觸碰就別去觸碰。記得和莊棟在愛里宿醉的日子,伴奏的多半是這首歌。不過少一首歌真的沒什麼關係,這個世上有無數傷感的情歌,像一貼貼失戀的解藥,往都市人的傷口上猛貼。而自己就是那個發藥的人,只是常常發到手酸,忘了留一貼藥給自己。少一個人也沒有什麼啊。早就不想莊棟了,不過是沒有快樂起來的理由而已。下班出了電台才發現下雨了,春雨濛蒙不傷人,但打在臉上冰冰涼的。安然一眼就看見了那輛紅夏利。車號是:91854。車主是安然的忠實聽眾,一個安靜而略顯蒼白的男孩……每到刮風下雨,他總是準時地來接安然下班。安然的原則是不和聽眾走得太近,但這個男孩話不多,安然只知道他是才畢業的大學生,還是學中文的,畢業後沒找到工作,就做了的哥。他很喜歡音樂,車里永遠放著電台的節目。還記得他對安然說,我的車號好記:“就要發五次的意思!其實哪要五次呀,一次我就夠了!”說完了有些羞澀地笑,挺可愛的樣子。而且從不拒收安然的車資,安然就樂得讓他服務了。那天臨下車的時候男孩遞給她一樣東西說:“給你一個小禮物,最近我發現你嗓子有點啞啊。”安然接過,竟是一盒綠色的“清嘴含片。”看車在細雨裡歡樂地絕塵而去。忍不住淡淡地笑了。不知是誰造的成語:禍不單行。造得真好。安然在直播間裡喝酒不慎被下來視查的局長看到。

第18節:花雨夜(2) 局長對台長發了很大的火:“你說你們這像什麼?電台是酒吧?!”台長對安然發了很大的火:“再這樣下去,節目主持得再好,你也給我下崗!”“下吧。”安然說:“我早就不想乾了。”台長倒是先消了氣:“好了,我放你半個月假,你出去散散心再回來。”“我不要放假,”安然近乎無理取鬧地說:“你讓我下崗。”台長嘆口氣說:“天天聽你在電波里替人解憂,自己有什麼事是過不去的呢,回家休息幾天,節目我找人替你代。”呆在家裡的幾天,雨總是不停地下,打在窗玻璃上,讓心煩的人更加地心煩意亂。郵遞員送來一封特快,信封上寫的是“安然”收,顯然是聽眾。拆開來,竟是一疊厚厚的零鈔和一封信。 “安然:你好。這些天聽不到你的聲音。日子真難過啊。呵呵~~打電話到電台,他們說你病了。其實做一個主持人也挺不容易的對麼?你以前常常放的那首”花雨夜“,我點了好多次你也不替我放,是不是有點不給面子呀。(電話裡沒聽出是我吧?哈哈)。當你收到我這封信的時候,我就要離開這座城市了,謝謝你曾坐過我的車,這一疊鈔票,都是你一張張親手交到我手裡的,我真捨不得把它們還給你。但我保存過,就足夠了。希望我走之前,還能聽你為我放一次那首叫”花雨夜“的歌。也許你不知道,一年前我失戀,正是你的節目和你的這首歌救了我。我還記得你對我說:”人生沒有過不去的痛苦,時間是最好的良藥。 “謝謝你啊安然,今後無論我走到哪裡,我都會永遠記得你的聲音,你的聲音讓我相信,這世界充滿了愛。以後有風有雨的日子,我不能再來接你下班了,願你為了你的聽眾,好好地珍重自己。落款是:91854。雨還在下,打在窗玻璃上,靜了心看上去,像一朵朵綻開的小花。安然想明天該回去上班了,希望還來得及,用一首叫”花雨夜“的歌,為一個不知名的朋友和自己的過去送行。

第19節:錯了又錯(1) 錯了又錯朱朱把小嫣帶回家的時候,我正在接一個美術作者的電話,本來說好明日交封面稿,他卻以出差為由硬要拖我一周,我火冒三丈,差點把手提電話扔上屋頂。回過頭,兩個女子看著我,一個是我女朋友朱朱,還有一個就是小嫣。朱朱指著我說:“羅明,編輯。”又指指小嫣說:“我好朋友小嫣。”朱朱熱情萬丈,層出不窮的新友出沒於她的四周,生活永遠不怕沒有裝點。可是這個小嫣有點與眾不同,她穿一條素白的布裙,臉上不施粉黛,但唇紅齒白,煞是好看。我目不轉睛看她近五秒,這才艱難地把視線移開。她並沒有不自在,手提包放到沙發上,自己坐了下來。朱朱這才說:“羅明,我和小嫣要來這裡住幾日。”“哦?”我揚揚眉毛:“美女雙雙離家出走?”“老土。”朱朱說,“我們只是想找個地方聊聊天。你這裡清靜,又可以不花錢。”“好的好的。”我把頭點得像小雞啄米。面對美女,除了好的,我還能說什麼?我跑到陽台上吸煙,朱朱一會兒溜了過來,小心翼翼地說:“羅明你不會生氣吧?”“看看我臉色呢?”我問她。她嘿嘿地笑:“我本來應該跟你先說一聲的,可是事情比較突然。所以……”“好了,好了。”我說,“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八婆?”“那我買菜去,”她喜滋滋地響亮地吻我,“晚上給你做糖醋魚。”吃喝對我現在均無味,我腦子裡全是封面的事,於是到客廳打電話轉求另一個老友:“書市迫在眉睫,書在印刷廠等著發排,你無論如何要救火。”“我在西藏采風。”他無可奈何地說,“回來的時候書市都該結束了。”“那就在西藏做,完了快遞給我。”我蠻橫地說。 “豬頭,我五年才放這一次假!”他掛了電話,我再打,關機了。我嘴裡不能控制地滑出一句髒話。就在這時,身後傳來一聲輕輕的咳嗽聲。我轉頭,是小嫣,她指指衛生間說:“不好意思,請你去看看水籠頭。”我三步並做兩步奔進衛生間,籠頭果然是又壞了,水四處漫射,銳不可擋。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把它控制住,渾身都濕透了,小嫣遞給我一張乾毛巾:“真是對不起,我只是想洗一下手……”話沒說完,她腳下一滑差點摔倒,幸虧我眼疾手快扶住了她。 “該我說對不起。”我說,“是我家的東西缺少教養,老欺生。”她並不理會我的幽默。輕笑一下走開了。朱朱大包小包的回來,一幅要大宴賓客的樣子。我躲到廚房悄聲問她:“這小嫣是何方神聖,勞你如此大駕?”“剛認識啊。”朱朱抱怨說,“這次泰國的旅遊團,我和她分到一個房間,我們一見鍾情。我在電話裡跟你提起過的,可見你當時根本沒聽我說話。浪費我的國際長途費!”哦,對。朱朱剛從泰國回來,瞧我,忙得什麼都忘了。她湊到我耳邊來說:“你講話的時候要注意些,她剛剛失戀。還不想回家,所以我帶她來這裡。”完了又說,“我和她甚是投機。”“晚上她睡客房?”“你睡。”朱朱說:“我和她在臥室聊天。”“是否過份?”我虎臉。朱朱埋頭刺魚,看也不看我:“不過份,兩三天而已,我們要講講知心話。”

第20節:錯了又錯(2) “三人講也無妨啊,”我說,“讓我來安慰你們的寂寞。”她把腥紅色的魚肚毫不客氣地摔到我身上。吃飯的時候,小嫣很客氣地稱讚朱朱的手藝,誇我有福氣。千穿萬穿,馬屁不穿,朱朱笑得像朵花,完了也誇我說:“羅明也很能幹啊,他正在做一本書,很有希望暢銷呢。”“莫提那本書。”我闆臉說:“從頭煩到尾。”“是封面的事?”小嫣忽然說:“或者我可以試試?”“你?”“對呀,對呀!”朱朱拍手說:“小嫣是學設計的呢,她的畫一流!”我將信將疑,在電腦裡將書稿調給她看,照樣騎著車出門去找別的工作室,磨破嘴皮跟人家定時間,砍價錢,再將要求重複數次。烈日炎炎,神經錯亂。回到家的時候是深夜。客廳裡的燈開著,不過沒有聲響。二女想必已躲在被窩裡呢呢喃喃。我剛走到浴室門口就和一個人撞個滿懷,嚇我老大一跳。定神一看,竟是小嫣,她換成了淡紫色的長裙,頭髮紮成鬆鬆的馬尾,用一雙大眼睛看著我。 “對……對不起。”一向伶牙利齒的羅明竟然結巴,只因沒見過那麼美麗的眼睛。 “朱朱有事出去了,我在做你的封面,你要不要來看一下?”我隨她到書房。一張美倫美奐的圖已出現在我面前,線條簡潔明快,顏色絢爛但一點也不顯俗氣,我要的就是這樣的封面!小嫣說:“明天中午可以交貨。但願你會滿意。”“滿意!”我搓著手,毫無原則地說:“傻瓜才會不滿意。”完了又加上一句說:“明晚慶功,我請你和朱朱吃飯。”“不必,天太熱。喝稀粥就可。”“那豈不是太便宜我?”“我只有一個要求,書上別署我的名。”“那署什麼?玫瑰?”我絞盡腦汁拍她馬屁,她卻做出趕我的手勢:“我要加班了。”我乖乖退出。朱朱回來,我把她拉到客房問小嫣到底是做什麼的。她搖搖頭一問三不知的樣子。我沒好氣地說:“不明底細的人就往我家帶,當心人家把你賣到東北!”“羅明你就是太俗氣!”朱硃批評我說:“交朋友只要感覺。”我攆她出門,被子蒙起來睡大覺。翻來覆去,腦子裡都是那雙美得要命的眼睛。美編和老總看了小嫣設計的封面後大為讚歎,我心情大好,打電話讓朱朱帶小嫣出來喝咖啡。朱朱說:“她回家了。”“啊?”我說,“不是說好住三天?”“你捨不得了?”朱朱說:“我可以替你致電告訴她你想念她。”“狗屁。”我說,“要打我會自己打。”她咯咯笑著掛了電話,之前沒忘記吩咐我替她買好張學友演唱會的票子。

第21節:錯了又錯(3) 那晚我獨自在酒吧宿醉,酒吧里放著一首老歌:“這神秘的女郎啊,你來自何方,你去向何處,獨留下我,惆悵舊歡如夢……”我罵自己說:“羅明你腦子發昏,死有餘辜。”惡毒地詛咒完自己,我付帳離去。生活和以前一模一樣地繼續。我拼命工作,常常加班,有時在排版公司呆到深夜,騎著我的破摩託在城市的夜色裡踽踽穿行。內心當然是有盼望的,至少,盼望我做的書可以暢銷,讓我可以在出版業混出點名堂。再或者,盼望一次重逢。老天有眼,沒想到的是,二週後的一次晚宴,我竟然又看到了小嫣。那是出版屆的一次盛會。各路相關人馬紛紛前來。我一眼認出小嫣,這一次她化了淡淡的妝,穿晚禮服。精緻而高貴的一張臉吸引了眾多的目光。我按住一顆狂跳的心上前與她打招呼。 “哦,羅明。”她記性還行,笑笑說:“朱朱可好?”“好。”我的眼光沒法從她身上移開。 “怎麼啦?”她笑著說:“你的書就快要出來了吧?”“就這幾天。”我說,“你看我,一直沒機會謝謝你。”“朱朱的事就是我的事。”她的措辭無懈可擊:“你這麼客氣到是見外了。”“朱朱就是你你就是朱朱那該有多好。”“你這張嘴啊。”她板起臉來,不再與我多話。轉頭找別的朋友去了。我甚是失落,看來我對她並無半點吸引力。同去的編姐湊到我耳邊問:“你居然認得於嫣兒。”誰?誰是於嫣兒?小嫣原來叫於嫣兒? “她和所有的名作家熟絡,讓她替你約兩部書稿,你很快就會做紅。”編姐激動地說。 “她到底是做什麼的?”編姐嘴裡輕聲吐出一個名字,那是我們業內的大紅人,不過至少也該過四十歲了吧。編姐說:“於嫣兒從十七歲時就死心塌地跟著他,今晚她應該就是代表他出席吧。這件事當時全城都鬧得沸沸揚揚,你會不知道?”我不知道。記得朱朱說小嫣和她同年,那麼於嫣兒十七歲的時候我也不過十八九歲吧,整日在球場上蹦達,渴望朱朱等年輕MM傾慕的目光,膚淺得至死,哪裡懂什麼是真正的愛情。我唏噓。誰讓我比人家晚熟數年,不然說不定也能來場對手戲,誰輸誰贏誰知道呢。席間我還是忍不住溜過去問她的聯繫方法,老著臉皮說等書出來了要給她開封面設計費。她低聲說:“不必了,算我那兩天住在你家給的房租。”“到底是有錢人,”我說,“我那破屋也讓你出手如此闊綽。”她的臉色微變,但盡量維持著風度。我自知自己說錯話,趕緊向她道歉。她轉開話題說:“你告訴朱朱我最近忙,有空的時候再約她聊天。”

第22節:錯了又錯(4) 我真疑心她們同性戀。吃完晚飯後到停車場取車,我那輛破摩托怎麼也發動不了,一個恬靜的聲音從身邊傳來:“不介意我送你一程?”我知道是她。我上了她的車,看了看牌照,是私家車。她將車開得極為平穩,我們一路上無話,車子快要經過立交橋的時候,有一個小廣場,她忽然將車停了下來,告訴我她想休息一下,然後開門下了車。我看到她灰敗的臉色。她顯然是喝多了。 “何苦呢?”我對她說:“不能喝就要少喝些。”“世事無常,焉能常常自己做主。”她嘆息:“別以為人人都可以像朱朱那麼甜蜜快樂。”“你和朱朱大不同。”我說。 “我那日匆匆出門,報了個旅行團,胡亂跟人就上了機。虧得朱朱對我細心照料,晚上的時候,她把她自己帶的真絲睡裙讓給我穿,自己穿一件大汗衫,也不問我到底是誰,單純得讓我妒忌。”“呵呵。”我笑。這個聰明的女子,我知道這是她給我的解釋,當然還有很多背後的她認為不必要對我解釋的東西,比如為什麼要匆忙離家,為什麼要不開心等等,相信她對朱朱也末曾說過,我當然也不會問。我在天橋下跟她告別,自己打車回家。忘掉於嫣兒,我對自己說。可是有一日,朱朱卻苦著臉對我說:“小嫣手機號碼也換了,我怎麼也找不到她。”“忘恩負義之徒,”我說,“你想她做什麼!”朱朱說:“那日分別時她送我一枚鑽戒,說是給我玩玩,我今日才知價值近萬,說什麼也要還給她,怎麼可以收?”“我替你找她!”我惱怒地說。我也不知道惱怒從何而來,有錢了不起麼?有錢就可以隨便擺譜麼?去她媽的!我托編姐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查到她辦公室電話,本想打電話過去,可最終還是親自上了門。走到她辦公室的那一刻,我才驚悚地發現其實我是想見她。但是我已經來不及回頭了,我聽到她叫我的聲音:“羅明?”的確是她。她手裡拿著文件袋,一身黑衣,頭髮束起來了,露出頎長的脖子。與我上兩次見她有很大差異。我羅明一輩子沒見過這麼高貴的千變萬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過神來。 “我找你。”簡直是廢話。 “我知道。”她微笑替我開門,“請進。”我把一個信封遞給她:“這裡面是你的報酬和朱朱還你的戒指。”她收起微笑:“你們都太認真。”“這是原則。”我努力調節氣氛,“再說朱朱的鑽戒應該我送,你送像什麼話?”“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歡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歡,隨時扔掉就是。”她的臉變得比翻書還快:“羅先生我還忙,你還有事麼?”

第23節:錯了又錯(5) “有。”我說。她奇怪地看我。 “我想約會你。”我開門見山。 “呵呵,”她取笑地說,“你怎知不會被拒絕?”“因為你寂寞。”我說。她將我給她的文件袋掃到地上。我轉身離開,我賭她會看那袋子,裡面除了支票和鑽戒,還有兩張音樂會的門票。朱朱是不會喜歡看那樣的演出的,她喜歡聽張學友,和一幫小Fans一起尖叫,她連F4都會喜歡,她永遠十七歲,她和於嫣兒一點也不同。音樂會的那天,我有事耽誤了,去的時候已經開場。於嫣兒早就坐在那裡,這次是一身淡綠,也是很好看。輕聲抱怨我說:“你居然遲到。”“我在家換衣服。”我說,“揣測於嫣兒會喜歡哪種套裝。”她不再與我說話。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讓我恍惚,我對自己說:“羅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麼?羅明你怎麼可以毀在一個女人手裡?”可是這個世界上有一個詞叫身不由已。對,身不由已。多好的一個詞。羅明的靈魂早被一個叫於嫣兒的人偷走。散場的時候她問我:“你怎知我會來?”“噓!”我故作調皮狀,“秘密!”“噁心。”她笑,像個孩子,然後問我:“你怎麼來的?”“打車。”我說,“回去想搭你便車。”“我沒開車來,”她說,“今天心情不錯,所以一路走來。”“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說,“說說為何心情不錯?”“噓,秘密!”輪到她將我軍。 “不許笑!”我呵斥她。她不解地看我。 “你笑得我方寸大亂。”我老老實實地說。她果然收住笑,嘆息說:“羅明,你何時練就這一張嘴?”“以前是為了生計。”我說,“不過現在我發現有更大的妙用。”“為何?”“為了討你歡心。”我單刀直入,目光炯炯看她。她的臉色突然菲紅。調過頭去。我自知有戲,窮追不捨:“請你夜宵?”她沒拒絕。我們到“名典咖啡屋”。很優雅的包間,我喝烏龍茶,她喝咖啡。喝到一半時我坐到她身邊,她往旁邊躲了躲,心裡一定在罵我豬頭。可是她畢竟沒有罵出口。我嘶啞著聲音問:“可不可以追求你?”她忽然落淚,弄得我手忙腳亂。然後我聽到她說:“羅明,我十七歲時怎麼沒遇到你這樣的男孩,不然,一輩子可以不是這樣的。”“還來得及後悔。”我說。 “來不及了,我連糖醋魚都不會做。”“我可以學。”我是真心話,我為她什麼都可以。 “為什麼喜歡我?”她問。

第24節:錯了又錯(6) “我也想知道。”我說。 “你是個傻瓜。”她以手撫額,“你比我還要傻。”她疲憊的樣子也是如此的優雅,我維持君子風度,差點撐到青筋爆烈才沒吻她。之後的很多天,她不肯再見我。我當然知道原因。於是我開始疏遠朱朱,她打來電話我不接,到我家我躲在房間不開門。她終於在單位逮到我,厲聲說:“羅明你找死,你在搞什麼鬼?”“我忙。”我蒼白地說。 “忙什麼忙?看你做的破書!”她把我桌上的書甩得啪啪作響:“要不是小嫣的封面漂亮,我看你一本都賣不出去!”“是是是。”我任由她罵。她奪門而出。晚上接到小嫣的電話,我欣喜若狂:“出來喝咖啡?”“羅明。”小嫣的聲音很沉靜:“朱朱在我這裡,她快要心碎。”“關我什麼事?”我硬著心腸。誰讓我遇上於嫣兒? “我會同她說。”小嫣說。 “說什麼?”我緊張。 “說你這樣的男人不值得留戀。扔掉也罷。”她惡狠狠地掛了電話。扔扔扔!此時的羅明,也就跟一張破抹布沒什麼兩樣。我自暴自棄,又獨自到酒吧喝酒,酒吧里的歌還是那一首:“呵,神秘的女郎啊,你來自何方,你去向何處……”惆悵舊歡如夢。酒醒了後,我躺在一個陌生的環境裡。一個人影立在窗前,我脫口叫出:“小嫣!”真的是她。她轉頭向我說:“朱朱說在那裡可以找到你,我去的時候,你已爛醉,正在和服務生吵嘴。”“為什麼吵?”我全不記得。 “你罵她趕走小嫣。”她呵呵地笑,“我只好帶你來這裡。”“這是哪裡?”我問她。 “我的家。”“我們可有……?”“狗嘴裡吐不出象牙!”她啐我:“七老八十了,還搞得像小孩子一樣深情。”我趁勢擁抱她,她的身子很軟,我將頭埋在她胸前說:“為了於嫣兒,赴湯蹈火。”我可以感覺到她的顫栗。我以為我會贏。我怎麼也沒想到我會輸得徹底。那是我最後一次見於嫣兒,她送我到家門口,搖開車窗在陽光下跟我揮手,我以為我們會有美好的將來,我沒想到她第二天就去了美國。美國。她留下兩樣禮物,一樣是給朱朱的,還是鑽戒。不過比上次給她的還要漂亮許多,盒子裡有張小卡,上面寫著:給朱朱和羅明的結婚禮物。還有一樣是她的書稿,圖文並茂。書的名字叫《錯了又錯》。她寫道:羅明,相信這會是本暢銷書。記得給作者署名叫“玫瑰”。我熬夜讀完她的小說,應該是於小嫣的自傳,於小嫣不輸於任何的作家。朱朱又回到我身邊。彷彿一切都沒有發生。聰明的女子就是這樣,可以將不快樂的事很快地拋於腦後不去想它。躺在我懷裡讀《錯了又錯》的時候,她說:“羅明,結尾處這個角色怎麼看怎麼像你?”我苦澀地笑。我終於事業有成,只是那個叫於嫣兒的女子,與我永遠地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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