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者小蕾”——這是她新的手機屏保。她反复看這個句子,在心裡玩味,覺得充滿了快感,她要做他的final fantasy。
她的小汽車樣子很普通,四個輪子,一個方向盤,車廂裡還有一大堆的煙味,並混淆著香水味。她坐在狹小的空間裡,聽著放在唱機裡的門德爾松。
其實她根本不懂古典,一直想入門,可後來回憶,她區別古典,不過就是通過不同的交歡場景來判斷。比如這個教授,就是門德爾松。
這之前她還放過搖滾。她是喜歡收音機頭的,還喜歡REM。
門德爾松越來越讓她興奮。
而她力量的源泉更來自於馮教授的柔情蜜意。她愛上了他。就像小王子愛上那束玫瑰花。
教授在她記憶中的形像被一再回憶,也被一再表揚。比如她表揚他的頭髮,四十幾歲竟然沒有要枯萎的意思,生機勃勃,雖被理了一個平頭,可是還有自來卷,頭髮很濃密;又比如她表揚他的牙齒,四十幾歲竟然沒有被煙油熏黑過一點兒,亮白如新;又比如她表揚他教授的身材,帶著無限氣派,內力令人折服。
那個瘦而長的教授,給了她無盡美感。讓她在回來的高速公路上,沒有一刻停止過她的幸福和激動。她頓時覺得這麼久的尋找終於要結束了。也算得圓滿,叫人稱心如意。
她想著回到F城要好好逛逛商場,要在這個冬天已經退卻的春天,打扮得體面而不失風情,才可以配他。
天氣是暖了,不知不覺間,光著小腿穿著蘇格蘭裙的女孩子竟也奮然出現於街市。
蕾絲邊泊了車,坐在醫院附近的一處高台階上,抽了一支煙。給丈夫發了一條短信。回復得很快,說是沒有手術,正準備從醫院回家。他們約定一起吃午飯。
丈夫人很好,只是不善於表達。有的人認為,不善於表達的男人更浪漫,而蕾絲邊的體會卻恰恰相反,她覺得太過溫吞也就太過忽略。
她覺得自己美妙的情緒被他溫吞的性格浪費掉了,尤其是她的激情。
什麼樣的女人,都需要男人寵。不管是不是真心疼愛,寵愛才是最討巧的。不是麼?
蕾絲邊知道自己要的是婚姻中的激情,雖然“婚姻”和“激情”,這兩個詞聽起來不搭調,甚至有些互為反義的意味,可是她還是決定義無返顧。
鼓勵她的就是那封如今時刻帶在身邊的信件,還有那些充滿美好的回憶畫面。
坐在餐廳裡等丈夫的時候,蕾絲邊回憶了他們在一起的細枝末節。在她那裡,他不是一個熟悉的人,那種氣息很舊很舊,像兒時才會刮起的那種風,溫婉、熨貼卻不會時時都有。
他的皮膚很白,一看就是長期在醫院工作悶出來的那種有些不真實的白。冬天愛穿風衣,是雙排扣的卡其色呢子。他很挑剔,有些潔癖。吃飯口味比較淡,喜歡喝牛奶。他的衣服都很貴,卻穿很久,好像總也不會過時。
他的手總是很涼,單眼皮,小眼睛,鼻樑很像歐洲人的,又高又鼓。他還是很年輕的,才二十七歲。
他們在一起時,很少親熱,即使剛剛成婚的那段日子。他們很少談論性的問題。
兩個人遇見了,感覺合適,就決定結婚,結婚之前,彼此也沒做過多的了解。
幾頓便飯,幾場電影,幾次接吻。
能夠結婚,其實並不意外。他是注重家庭的人,希望有妻有兒,憧憬晚年美景,不再有開不完的刀,和滿身的來蘇水味道。而蕾絲邊則浪漫得一塌糊塗。結婚在她那裡只是戀愛的一種方式。既然要得到這個男人的全部需要婚姻這個方式,那結婚就是走過場的一個環節。
男人的慾求很少,有時她會懷疑他在外面有了女人。而每次撥他醫院的電話,他都確確實實是在工作。她曾經托艾成歌在醫院幫她調查過,他們那個科室裡所有的病人,尤其是慢性病人中,有沒有可能和他勾搭上的女人。
她的高中同學艾成歌是她丈夫的同事,又和她是最好的朋友,在這樣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他是不會欺瞞她的。
據艾成歌觀察,蕾絲邊的丈夫方什子沒有任何問題。每天有人生,有人死,忙得不亦樂乎。對待病人,他是個愛說愛笑的好大夫。有很多女病人都愛上了他,還有護士什麼的,投怀送抱的那麼多,總得有個把條件不錯的吧,可是他竟然都巋然不動。
蕾絲邊認為男人就是由慾望組成的,她不相信有那麼清心寡欲的人。
他們的認識是有趣的,在她看來,是極浪漫的。
很久以前,她出過一本小說,那本小說對死亡後的魂靈的去向,做了無限多種的猜測,一一進行羅列,思維跳躍而不失條理。那本書嚴肅而有趣,可是絕對不是暢銷書。
方什子是她的讀者,甚至參加過她舉行的惟一的一次簽名售書。那天書城門口堆滿了人,因為旁邊音響櫃檯前,同時舉行一個流行歌手的簽售活動。
沒人光顧她這裡。她趴在桌子上,這樣的事情太讓人尷尬而無助。
心想閒著也是閒著,不如混進去看看旁邊簽售的女歌手。聽說那廝是誰和誰的小娉,根本五音不全,憑藉不凡的床上功夫,竟也在傳媒風風火火。
她的八卦精神無法再讓她死坐一角。她從桌子上立起身來,朝著那堆人走去。在她快成功看見那小娉時,有人從後面拍她的肩膀。回過頭一看,是艾成歌。
艾成歌身邊帶著一個小白臉,小白臉的眼神充滿溫存,平頭、襯衫、仔褲,無懈可擊。
艾成歌介紹說這是方什子,你的忠實讀者,也是我的同事,高級醫師啊,和我一個年紀,卻比我強出幾個世界……艾成歌是一話癆。
方什子從背包裡取出那本她寫的冷門書,雙手奉上讓她簽名。
蕾絲邊:“你來真的啊?!”
方什子:“是喜歡你的書來著。看了好多遍。”
蕾絲邊臉紅:“噢?那你看出什麼特別的來嗎?”
方什子:“你該是個充滿無限可能性的人,而且你很積極,把死亡都寫得讓人充滿期待。”
蕾絲邊:“謝謝你!”
方什子:“簽名吧。”
蕾絲邊將方什子遞過來的書抱在自己的懷裡,親了一口,然後又遞到他面前:“喏,簽名無聊的,還是送你這個吧!”
在一旁的艾成歌一度要昏眩而死,心想:作家就是作家,處處奇形怪狀,不走常路啊。
而方什子就是方什子,並沒有大驚小怪,更沒有不爭氣地昏眩而死。而是收起她遞來的書,嘴裡嘟囔著:“死亡真的越來越值得期待了。”
蕾絲邊:“你是醫生,還是不要期待死亡的好。”
方什子:“那我改去期待其他的吧!”
蕾絲邊:“比如?”
方什子:“比如期待共進午餐。”
艾成歌看著事態發展得出人意料,忙放箭:“餵,你們不能不仁義嘛,我是月老,今天這頓不帶著我有些說不過去,等以後你們單獨活動,撇下我,我就當沒有這事兒了。”
三人笑,一起吃了午餐。
那日的飯菜格外香。
後來他們很快就結婚了,卻並沒有出乎任何別人的意料。比如艾成歌就覺得這齣奇正常。只是他也擔心他們的婚姻質量。畢竟他們工作很忙,而蕾絲邊又是大閒人一個。
艾成歌的顧慮雖然沒有徵集過當事人方什子的意見,不過事實證明,他是無比正確的。
因為繁忙,一個星期蕾絲邊和方什子可以有兩次同床的機會就不錯。
而他們的性愛癖好又十分不同,這都是結婚後才發現的。
她喜歡激烈,太過冗長的前戲讓她幾近氣急敗壞。
方什子喜歡撫摸,用手臂的小肘輕輕遊走在她的全身,從上到下,從左到右。慢慢他才能興奮起來。剛在一起的時候蕾絲邊還肯等待。可每次都相隔那麼久,她如此飢渴,簡直受夠了他的慢熱。
於是為了氣他,她就在他撫摸時,裝睡。她閉著眼睛聽著方什子的動靜。他會低下頭藉著微弱的光看看她,然後輕輕推她一下。發現真的睡著之後,他會下地倒一杯水潤喉,然後拿一條乾淨的底褲換上,最後爬上床,將她的手臂放在自己的肚皮上,不一會兒就能安然入睡。
所以她知道,他不喜歡性。或者是他的性愛方式和她完全不同。
私奔剛開始,她是愧疚的。
可是她見過的男人越來越多,聽過的甜言蜜語就越來越多。她漸漸迷失在那些甜言蜜語中。雖然她清楚地知道,那些男人又壞又賤,可是她還是想當公主,想當女皇。
被男人寵,沒有女人不想。
一連消失幾天,方什子早已察覺出她的問題。他心裡暗自覺得,他對她照顧得不夠好,工作繁忙冷落了她,所以她才出去找男人。他不怕的,他可以等,等到她玩兒厭煩為止。
可是這個情況愈演愈厲,她不著家的時間越來越多。方什子也是男人,也會有忍無可忍的時候。首先就是在身體上排斥她,不願意再同她親熱。其次就是在精神上,覺得這個作家老婆已經回歸到了作家的本性上去。在他看來,作家就是對紅塵特別眷戀的人。
其實方什子才是奇人。難道不是麼?
他是愛蕾絲邊的,也可以說,他是一個懷舊的人,他愛上的是簽售那天的蕾絲邊,就為了那次的相遇,而結婚,而期待她回心轉意。
現在方什子在等待,浪子回頭或者……
勞燕分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