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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三部最後的玫瑰(2)

玫瑰的故事 亦舒 14816 2018-03-13
門鈴一響,另外有客人來了。 黃太太為我們介紹,“你們其實已經見過,這位是溥家敏。” 溥家敏英俊得不知像哪個電影明星,風度翩翩。他皺著眉頭,帶著心事似走過來,目光似上次般逗留在太初身上便滯留不動。 太初不自在,別轉了臉。 黃家上下的親友一個個都像童話故事裡的人,我嘆口氣,上帝待他們未免太厚,既有財又有貌,更有內容,難怪我岳父成了外來的異客,受到排擠。 而太初,太初絕對是黃家的一分子,她從來沒去過歐洲,十多年來跟著一個寒酸的父親生活,但她的氣質不變,臉上一股倨傲純潔的顏色,使她身處這種場合而毫無怯容。 “玫瑰呢”?黃太太問,“還沒出來?” 黃振華說,“家敏,過來喝杯威士忌。” 黃太太又問:“快開飯了吧?這個廚師聽說是新請的,手藝如何呢?”

溥家敏心事重重,不出聲,喝著悶酒。 大家很快歸於沉默。 羅爵士跟太初說:“我知道你與你母親之間有點誤會,可否容她解釋?” 我們身後傳來一聲咳嗽,“叫各位久等了,對不起。” 我第一個轉過身子去,看見一個女子站在走廊盡頭娉婷地急步走過來,環珮玎璫地有點匆忙。 我呆住了。 她並沒有什麼儀態,也沒有怎麼打扮,神情還很緊張,握著雙手。 這女子年紀也斷不輕了,穿很普通樣式的一件黑衣服,唯一特色是一條配玉的腰帶。 但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臉簡直發出柔和晶瑩的光輝,一雙眼睛如黑玉般深奧,身材纖弱苗條,整個人如從工筆仕女圖中踏出來,她便是太初的母親? 我本來並不相信天下有美女這回事。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覺得和煦舒適,但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驚心動魄,不能自己的。我忽然有種恐懼,說不出話來。

可是她比我們還緊張,她並沒有如小說中與女兒失散的婦女般撲過來擁抱痛哭,她只是結結巴巴地問:“是太初嗎?是棠華嗎?”如一個稚齡少女般羞怯,聲音中卻一絲做作都沒有,最自然純真不過。 我看得出太初在過去十五年內建立起來的敵意在那一剎那完全融解了。 “是母親吧。”太初溫和地說。 “是,是。”她母親略為鎮定。 羅爵士過來說:“大家坐下慢慢談談。” 太初始終沒有過去擁抱她的母親。 她稱母親為“羅太太”。誠然,她不折不扣是羅太太,但自賈寶玉之後,鮮有人稱自己母親為“太太”的,太初如此別出心裁,倒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活了這麼大還第一次遭遇如此戲劇化的場合,不知如何,居然應付自如,想必是因為太初的緣故,而我同時也第一次發覺,太初有泰山崩於前而不動於色的本事。

我竟小覷了這小妞。 飯後我們喝茶閒談。 羅太太說:“你們說太初很像我……” 太初忙說,“我哪敢像太太!”好傢伙,由“羅太太”簡稱變“太太”了,“一半也及不上。” 黃振華說:“我看是母親不及女兒一半才真,你們看看,太初多麼冷靜智慧?才二十歲呢,你母親一輩子都像一團雲。” “太太”也不分辯,好性子地笑。 我簡直不相信我的眼睛,她是我岳母?她看上去直情不過如太初的大姐姐,她示意我走近長窗一角說話。 她輕輕跟我說:“你與太初明年就打算結婚了吧?”“是的。” “我並不贊成女孩子早婚,”她極其溫柔,“因為我本人早婚失敗,有個戒心,但我相信你們會幸福。棠華,因為你是一個出色的男子,我不會相人,但我大哥振華對你擊節稱讚,他錯不了。”她的語氣是那麼柔弱倚賴,我馬上發覺了。

女人的溫柔藝術在今時今日早已失傳,略為遷就,咱們做男人已應感激上帝,時代女性衝鋒陷陣的本事絕對比我們高超,她們與我們一般地硬繃繃,真刀真槍地上陣拼個你死我活,事實也不允。 我們這一代從來得不到這種享受,而在羅太太身上,我才明白一個女人,具有女人的韻味是多麼可愛動人。 她忽然悲哀起來,“可是我有什麼資格做太初的母親呢?我有什麼資格開口說話呢?我不配呢?” 我岳父把她形容成一個俗豔的、虛榮的、潑辣的女人,真是不實不盡。他與她是兩個世界裡的人,她應該得到目前的男人,一個全心全意、有能力有資格照顧她的男人。 我又不敢說岳父錯,這整件事是一個悲劇。 “你會好好照顧太初吧?”她問。 “我會。”我略為猶疑,“但是我們不能長期留在香港。”

“我可不敢要求你們陪我,”她很憂鬱,“但大哥說你最好留在香港。” 我點點頭,我明白,以我的專業,跟著長袖善舞的黃振華,憑羅爵士的關係,若干年後,不難成為第二個黃振華。 我轉頭,發覺溥家敏正與太初在談天,太初臉色慎重,因此可知談話必有內容。 我忍不住問:“那個英俊的男人是誰?” 她答:“呵,那是溥家敏,我們家的老朋友,將來,我告訴你。” 黃太太走過來,問道:“很緊張吧,岳母見女婿。”她笑了。 “真不敢相信,女兒已可以結婚了。”羅太太感喟地答。 “你這一生,玫瑰,傳奇過傳奇,應該有人寫篇小說,叫做玫瑰的傳奇吧。”黃太大笑道。 “我還算玫瑰呢,”她說,“老太婆還頂著個這樣的名字,死不要臉,太初才是攻瑰。”

但她仍然這麼美麗,精緻尖削的下巴一點不肯變形,眼角的細紋不外是種風情,四十歲的人了,她是夏天那朵最後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開出深黃的花蕊,她眼角多一顆閃動的眼淚痣。 那天回家,我不能成寐。 我與太初整夜坐在露台談論她的母親。 “她是那麼美麗,”太初嘆息說,“美得超乎我想像,而且她已經四十歲了,你能否想像她二十歲或三十歲的樣子?” “我自然知道。”我說,“顛倒眾生。” “說得很對,”她說,“她那種恐怖的美麗,真是……一個人怎麼會美到這種地步?本來我也以為舅母長得好,但比起她,簡直不是那回事。呵,太超乎我想像力了,我整個人暈眩。” “最令人吃不消的是她並不自覺她的美麗,嗚呼,於是她的美又添增三成,你有沒有發覺她走路都沒有信心,徬徨無依,常被地毯角絆著?”

“有。”太初低下頭來。 “你眼角原本那顆痣,跟你母親的痣長得一模一樣吧?”我問。 “我現在明白了,父親讓我到醫院去把痣除掉,是不想看到我太像母親。”太初摸摸眼角。 “你那可憐的父親。”我說。 “今後叫我怎麼安慰他呢,我再也不能幫著他憎恨羅太太。” “那個叫溥家敏的人,他跟你說什麼?” “他說我長得像羅太太。” “不止這麼多吧。” “他告訴我,羅太太拋下我不理的原因。” “他是外人,他怎麼知道?” “因為羅太太為他的哥哥而放棄我。” “他哥哥是誰?” “去世了。” “我沒聽懂。” “很簡單的故事:兩夫妻鬧婚變,因孩子的撫養權而僵持著,女方與一個患癌症的律師發生了感情,為了那剩餘的三個月時光,她放棄女兒,離婚去跟那個垂死的人。”

“那女方是羅太太?”我震驚問,“男方是溥家敏的哥哥?” “以前的羅太太。”太初點點頭。 “呵,這麼蕩氣迴腸?”我說,“現在還有這種故事?” “是。父親一直沒告訴我。”太初說,“溥家敏告訴我,後來父親居然報復,說什麼都不肯讓羅太太見我,本可告到法庭,但羅太太又怕孩子受刺激。這些話,原本我都不會相信,但不知為什麼,一見了羅太太,我全無保留地相信了。” “你可生你父親的氣?” “不會不會,我原諒他,得到過又失去羅太太那樣的女人,一輩子也就完了。” 一個人的一輩子,其實是多麼脆弱短暫。 我問:“溥家敏還跟你說什麼?” “他說他有六個孩子。”太初微笑,“四男兩女。” “我的天!”我也笑,“這麼多孩子。”

“是呀,現在都不流行生那麼多了。他說其中一對女兒是雙胞胎,失去預算,可見原本他打算生五個,那也實在是大家庭,但他說他們兩夫妻原本打算生九個呢,醫生勸阻,這才停止。溥先生說,他大哥生前的願望是希望多子侄。” 我啞然,過一陣子說:“那溥先生的兄長,想必是位超然的人物了。” “溥先生說他大哥真是十全十美的一個人哪。” 我不悅,“你相信羅太太也就罷了,怎麼連陌生人也相信起來?” 太初訕訕地,“我沒有想到羅太太有那麼多的男朋友。” “你要學她嗎?” “我幾時那麼說過?”太初瞪起眼睛。 我立刻投降。 “鳥兒都出來了,”她說,“天亮了。” “鬧市中什麼鳥?那是隔壁養的兩隻八哥。”我說。

“棠哥哥,我還是覺得聖荷西好,那邊的生活,多麼安逸平靜,這邊這樣複雜,我應付不了。” “是,我也喜歡平實的生活,我們很快就回去。” “男兒志在四方,你不是不知道,回聖荷西找工作,一生也不過比我父親略好一點,你會滿足?要不就乾脆現時開始在香港打天下,三五載之後煩膩了,回聖荷西休息。” 我有一絲絲懼意,太初把我心底的意思完全看出來。 “棠哥哥,我是很了解你的,你是一個有野心的人,不比父親,倘若你要留下來,不必為我浪費時間,我回去繼續讀書,陪著爸過日子。” 我說:“我不要聽這種話,我不要聽。” 太初笑。 “我陪你回去再說吧。” “隨便你吧,我要睡了,跟媽媽說,我今天不去市場。”這個太初,她叫我媽為“媽媽”,自己的媽媽是“羅太太”,我真正服貼了。 媽媽安排早餐出來,只我一人吃。 我告訴她太初在床上。她老人家深深疼愛太初,並不會見怪。 但是太初堅決要回美國。 她予我自由,但如果我生命中少了她,那種自由,是什麼樣的自由呢? 可怕。 之後黃家約我們的一連串宴會,都被太初推掉了。她依然故我,做著她的方太初——一個來港度假的女學生。她對於升官發財這一些事,絲毫不感興趣,真是正牌藝術家。 太初對她舅母是青眼有加的,她肯跟舅母去喫茶。 黃太太並不是黃振華的說客。 她只是簡潔地說:“香港的人,不論男女,都想往上爬,難得你們兩人出污泥而不染。” 我喝一口茶,笑說:“往上爬?爬到什麼地方去?人們並不見得那麼上進,他們的向上不外是弄錢。舅母,原諒我的口氣。” 黃太太說:“你說得很對。” 太初說:“我要錢來無用,我什麼都有。”她看我一眼,“不知他對榮華富貴的看法如何?” 我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的看法與你一樣。” 太初白我一眼,“真無恥,舅母別信他這八個字,這是他慣伎,一點誠意也無,說了等於白說。” 我恐嚇她:“你少在舅母面前詆毀我,回家家法伺候你。” “舅母你聽聽這是什麼話。” 黃太太嘆口氣,“這是打情罵俏話。” 太初的面孔忽然就紅了。 她舅母微笑說道:“你們倆,很好呀,真是一對,我很替你們高興。” 太初說:“跟這種人白頭到老,未必得了什麼好處去。”她瞟我,“不過沒他呢,日子又悶,不知怎麼過。” “彼此彼此。” “你們結婚時要回來。”舅母說。 “知道。” “幾時結婚?” “明年,”我說,“我打算這時回去找工作,半年後略有積蓄,便可以結婚,起碼要找一間公寓,買套西裝,跑一次歐洲。”我向太初擠擠眼。 黃太太微微點著頭。 “我窮,”我聳聳肩,“太初是有得苦了,將來生了孩子,她得趁餵奶粉的空檔畫畫。” 太初說:“你再說這種話,我就逼你回香港來謀生。” “怕怕,”我立刻舉手投降,“千萬不要呀。” 我與太初最愛混日子過。 “你們決定回去了?”她舅母問。 太初說:“是,棠哥哥也贊成。” 黃太太笑道:“你舅舅恐怕會失望呢。” 黃振華誠然失望了。他發了許多牢騷,說我在浪費時間——年輕的時候不為事業打好基礎,老了就後悔。 “你以為你是專業人士又如何?”他說,“什麼人都分九等。到美國去做工,十年也積蓄不到一隻手錶。”他嘆氣。 黃太太碰碰他手肘,“人各有志,振華。” 我不作聲,黃振華說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這是我十載難逢的機會,我只是捨不得太初。 “當年溥家敏何嘗不以為可以往加拿大隱姓埋名的過活?三年之後,悶出鳥來,還不是搬回香港住了。我告訴你,香港這地方,往住是要上癮的,自然有它的好處,否則這麼多人擠在這里幹嗎?” “去去就回來。”黃太太說。 黃振華說:“棠華,我不會虧侍你,你說服太初回來,我給你準備一張合同,起薪三十萬一年,借錢給你買房子成家。”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們還是登上了飛機。旅程上我很沉默,我在思考黃振華給我的條件。 如果不是為了太初,他可不會待我這麼好——剛畢業,什麼功夫都沒有把握,人才不見得出眾,說話也不怎麼玲瓏,值三十萬? 太初說:“你有心事。” 我不否認。 她輕輕說:“我知道你在想什麼?” 我緊緊握住她的手。 “我們不要靠別人,”她說,“我們靠自己,沒有必要去沾別人的光。” “是。”我說。 方老先生在機場等我們,他特地剃了頭,換上新襯衫,那件襯衫剛剛拆開穿上,還有摺痕,也不先熨一熨平,看上去難為情相,但他已經盡了他的力了。 太初對她父親的愛是無限量的,她上前去擁抱他。 方老憨憨地笑,“你們回來了。” 我也與他擁抱。 他端洋太初,“你更漂亮了,怎麼,見到你母親了吧?” 太初愕然,看著我。 “是的。”我代答,“見到了。” 方老說:“我早知他們有法子,真神通廣大,”他問太初,“你覺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說,“爸爸,我們到什麼地方吃頓晚飯?”她不願多說。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來,他的背彎著,頭髮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挽扶著他。 我們吃了一頓頗為豐富的晚餐,然後太初說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進他的公寓小坐,我覺得疲倦,但還是應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飲。我知道他想與我說幾句話。 方老問我:“太初的母親,她好吧?” 我說:“很好。”這可憐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麼美?”他囁嚅地問。 “是。”我說。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掛一個微笑,想是記起從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飛到老遠。這個可憐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別想大多。” 他跟我說:“棠華,我實在不應恨她,她給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麼。”我有說不出的難過。 “她憑什麼跟我一輩子?你說,她有什麼理由跟我一輩子?她與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襯衫褲子給我熨得筆挺,連口袋中的雜物都替我騰出來放在替換的干淨衣服內。錢不夠用,她以私蓄搭夠,屋子一塵不染,飯菜煮得香嘖嘖,小玫瑰她親手帶大。我沒有福氣,棠華,是我沒有福氣。” 我輕輕拍著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個半月,我過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適意生活,只有那三千個日子我是真正活著的。現在我想通了,黃振華說得對,我還想怎麼樣?許多人連一日也未曾活過,”他乾笑數聲,“我是個平庸的人,二十年來我盡心盡力地工作,但我並沒有獲得更好的機會升職,人們不喜歡我,他們嫌棄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還有太初,你還有我。” “是呵。”他臉上泛起一陣紅光,“是,我還有你們。”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該睡了。” “好,好。”他還不肯放開我。 我知道為什麼大家都不喜歡方老先生。他從來不顧及別人的需要,從來不替別人著想。妻子跟著他的時候,他也沒有什麼圖報的打算,渾渾噩噩地享福,而妻子離開他之後,他也不做什麼,糊里糊塗地過了。就像今夜,我已經坐了十多小時飛機,累得不亦樂乎,他卻沒想到這一點,巴不得我陪他談個通宵。 人倦了脾氣就急躁,我匆匆向他告別,駕車回家。 洗了澡倒在床上,馬上呼呼入睡。 清晨我聽得電話鈴響了又響,卻沒有力氣去取過話簡。 電話鈴聲終於停了。 我翻一個身繼續睡。 過了沒一會兒,門鈴大作,夾著大力急促的敲門。 我無法不起床去開門。門外站著驚惶的太初,一額頭的汗,她拉著我尖聲問:“你為什麼不聽電話?爸爸在醫院裡!” 我頓時嚇醒了。 “醫院?”我忙抓起牛仔褲套上,“怎麼會?我昨夜與他分手時還好端端的。” “他心髒病發作,倒在地上,房東發覺,把他送進醫院,我已去看過他,醫生把他當作急症處理,不准探訪,棠哥哥——棠哥哥——”她大哭起來。 我一語不發,與她趕到醫院去。 這是太初最需要我的時刻。 她父親於當天下午心髒病逝世,享年四十九歲。 太初哭得雙眼紅腫,傷心欲絕。 我把消息報告香港那邊。黃家電報電話絡繹不絕地來催我攜太初回港。 但是太初悲傷得根本連說都不會說,天天抱著她父親的遺物傷神。 對於黃家的勢利,我亦十分反感,現在太初返港已成定局,何必逼人急在一時間動身?她爸的屍骨未寒。 太初整個人消瘦下來,晚上睡得壞,白天吃得少。 她內疚在她父親有生之年沒有抽更多的時間出來陪他。 四十九歲。無論如何,誰都得承認這人是英年而逝,但方老先生活著的時候不論外表與內心,都已像一個五十九歲的老人。 他早就死了。 在他妻子離開他的那一日,他就死了。 黃家派來的第一個說客是溥家敏。 溥家敏與黃家有莫大的淵緣,這我知道。 我對溥沒有反感,他溫文有禮,英俊風流,而且他的態度好。 來到我們這裡,他說明來意,便坐在客廳中出任說客。顯然他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只不過忠人之託,只好跑了來坐著。 他跟我說,“羅太太叫我來的……她叫太初別太難過。” 太初問:“她自己為什麼不來?” “她……不方便來。” “我知道,”太初含淚說,“她看不起他,她看不起他!可是他已經死了呀。” “不不不,”溥家敏分辯,“沒有這樣的事,太初,她並不是這樣的人,你們誤會了,她要來,又怕你們不歡迎,她天天等你們的消息,你們又沒有喚她一聲。” 傅家敏說:“羅太太的脾氣是這樣的,過去的事便過去了,並不是薄情寡義,對方協文,對溥家明,她都是一貫的態度,你不能誤解她。太初,尤其是你不能。” 我嘆口氣。 這溥家敏一表人才,說起話來有時卻夾纏不清,像個戀愛中的女郎。 太初打發他,“你請回吧,我可以動身時自然會動身。” 他凝視太初,“我在這裡陪你。”聲音很輕。我不由得生氣了,“這裡有我。” “多個人也好,葬禮還沒舉行,多個人幫手也好。”他說。 太初猶豫了,她終於點點頭。 我感覺到溥家敏對太初有特殊的感情,也許是為了她母親的緣故,愛屋及烏。但是,他太目中無我,可惡。 “我住在喜來頓酒店。”他說,“你們可以隨時找我。” 我說:“反正你每天早上九點總會來這里報到。” 溥家敏沒有理會我語氣中的諷刺,他溫柔地對太初說:“我明白你的心情,當我大哥去世的時候,我也只有一種感覺:我巴不得跟了他去。” 大初聽到這話,如遇到知己,抬頭看著他。 他嘲弄地說下去,“能夠跟去倒也好,這就少了數十年的煩惱。” 我愕然,像他那樣的人也有煩惱,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該買條繩子來自我了斷。 “但我還是活下來了,”溥家敏說。 溥家敏說:“活得健康,活得高興,也就是報答了你父親的養育之恩。你想想看,如果他知道你這麼傷心、消極、精神不振,他會怎麼樣?” 他真會說話,那張嘴,樹上的鳥兒都騙得下來? 果然,太初精神一振,全神貫注地聆聽。 “我會每天來看你,”他說,“你要當心身體。” “是是是。”太初感激說。 他拍拍她的手。 我有種不祥的預感。 我問溥家敏:“溥太太沒有來嗎?” 他微笑,“她要照顧孩子。” 太初問:“溥先生有幾個孩子。” 有心思管閒事了,由此可知心情是好點了,這溥家敏幾句浮滑的場面話生了奇效。 他答:“目前六個孩子,四男二女。” 太初睜大眼睛,“這麼多!” “多嗎?並不多,咱們上一代都有五六個孩子,孩子們有生存的權利,不必擔心他們的將來,如今的父母為了自己自由,逃避責任,只肯生一兩個……” “人口太擠了。”太初說。 我沒有插嘴,因我覺得給太初一個輕鬆的談話機會,也是好的。 “當然,我只是說:有資格生養的父母,可以多多生養,”他欠欠身,“我不是指每個人,世上總能為聰明人騰出空間。”太狂妄了。 太初問:“溥先生認為自己是聰明人嗎?”問得好。 溥家敏微笑,“我為聰明誤一生。” 太初困惑了。 我咳嗽一聲,“喝杯咖啡好嗎?” 太初沒答,他先答:“我要一杯黑咖啡。” 豈有此理,他當我是侍役?是後生? 太初說:“我來做。”我與她擠到小廚房去做蒸餾咖啡。 太初教訓我:“你怎麼對他不客氣?” “他是老幾?我幹嗎要對他客氣?” “話不是這麼說。” 我冷笑一聲,“我現在才知道岳父的心情,但我比他堅強,我會鬥爭到底。” “你這說的是什麼話?神經病!”太初白我一眼。 溥家敏探頭進來,“我能幫忙嗎?” “這兒沒你的事!”我忽然露出不滿。 他一怔,太初白我一眼。她端出咖啡。 “改天我想替小玫瑰拍一點照片,”溥家敏說,“羅太太老想要小玫瑰的照片。我第一次見你,你才那麼半丁點兒大。”他看著太初,“可是那天我在飯店外碰見你,真是弄糊塗了,我還以為你是羅太太,可是羅太太有什麼理由這麼年輕?”他聲音確實有點迷茫。 太初問:“真那麼像?” “如果你眼角下多顆痣,更像。” 太初摸一摸眼角的小疤痕。 他們約定了星期六去拍照。 我知道我應當跟著去看他們照相,但基於一種驕傲,我沒有那麼做。男女之間最重要是一個“信”字,如果我不相信太初,咱們這一段就不樂觀。只有千年做賊的,哪有千年防賊的。話雖然說得如此漂亮,心中卻不是滋味,這個溫文儒雅的中年男人令我倒翻了五味架,真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光他一個人已經夠麻煩了,沒到一星期,太初她舅母也到了。 黃太太為人再可愛,我也沒好氣。 我說:“太初,早知你娘家人多兼煩氣,咱們兩個人的事又作別論。” 說了出口又害怕她會隨口應我一句:現在作別論也還來得及,於是心驚肉跳地看著她。 太初自然知道我心中想什麼,她豈有不知道之理,這個聰明玲瓏的女孩子!她既好氣又好笑地睨著我,卻又放我一馬,不作答,呵,可愛的太初。 葬禮舉行的那天,太初的舅母穿了套黑衣服,手裡捧一束花,儀態端莊肅穆溥家敏站在她身邊。太初開頭抱怨她母親沒有出現,後來看見棺木就飲泣不止。 牧師以呆板和煦的職業語調讀詩篇第二十三篇:“耶和華是我的牧音,我心不致缺乏……” 溥家敏淘出手絹要遞給太初,我故意趨前一步,擠開他,把手搭在太初肩上。 “……我雖經過死蔭的幽谷,也不致害怕,你的杖你的竿,都領導我……” 禮成後我們撒上泥土與花,太初伏在我肩膀上哭。 黃太太什麼都不說,陪著我們回家。 晚上太初先睡,溥家敏回酒店,就剩我與黃太太,我做了咖啡與她一起對飲。 她說:“你不必擔心溥家敏。” 我臉馬上就紅了,這個明察秋毫的太太。 她說下去,“家敏神情是有點恍惚,他有點糊塗,”黃太太的聲調很感慨,“他跟我說:以為小玫瑰就是玫瑰。” “太初才不像她母親。”我抗議。 “你不喜歡羅太太?”黃太太說。 我不出聲。我倒不是不喜歡羅太太,那麼美麗的女人…… “你是嫌羅太太生命中的男人太多?” 我面孔又紅了。 “你這孩子,好一塊古老石山。”黃太太嘆息。 我輕輕說:“正經人從一而終。” “你瞧我可是一個正經人?”黃太太問。 “自然。”我由衷地說。 她微笑:“我也結過兩次婚。” “我不相信!”我下巴跌了出來。 “我還拿這種事來唬你不成?”她說,“棠華,事情不臨到你自己頭上,你不明白,因此就不諒解,你與太初都太年輕,只知道黑是黑,白是白,卻不知道這兩種顏色當中,還夾著許許多多深深淺淺的灰色,你們太武斷了。” “無論如何,黃太太,你最好對溥家敏說一聲,叫他別枉費心機,羅太太與她女兒是兩個人。” 黃太太點點頭,“誠然,太初是一個精明的女孩子,她不見得肯為感情付出偌大的代價,感謝上帝。”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太初很愛我。” “自然。” “我不明白你剛才那句話,愛情是免費的,根本不需要代價,愛情是愉快的——憑什麼人們認為要生要死的才是愛情?晚上睡不著也已經夠受罪了。” 黃太太微笑說,“這又是一個新的理論。” “當時機成熟的時候,太初自然會跟我回香港。” “太初已答應回香港。” “誰說的?”我跳起來。 “家敏說的。” 我心中如被利刀刺了一下,“他說的,他怎麼知道?”明知故問。 “自然是太初答應他的。” “幾時的事?”我雙手發冷,胃部絞痛,額角發汗,所有的血一下子湧到頭上。 “大概是這一兩天吧。” “可是……”我的聲音有點嗚咽,“可是她從來沒向我提過,可是……” “棠華,你們男人都有這個毛病,她有什麼事,她自己會得決定,遲些告訴你,你也不必氣成這樣。” 我不是氣,我只是仿徨,以往太初有什麼事都與我商量,芝麻綠豆到剪一寸頭髮,都要問過我,現在連這等大事她也當我沒到,由此可知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已經降到什麼程度了。 我自問一向信心十足,是個情緒穩定的人,現在也不得不承認亂了步驟。 我吸進一口新鮮空氣,盡量鎮靜。 他們要我亂,我就偏偏不亂,我不要步方老先生的後塵,我才不。 我知道黃太太可以覺察到我這種倔強。 “剛才是你說的,棠華,戀愛要愉快,不是打仗,應是娛樂。” 我苦笑,“但是我有點發覺真相了,不管它是什麼,決不是輕鬆事兒。” 黃太太拍打我背部,用力頗大,一下一下的安慰傳過來。黃太太是那種使人忍不住要擁抱她的女人。 第二天,我見到太初時閒閒問她什麼時候回香港,肚子裡的氣相當五百噸黃色炸藥,臉上還得作一派不在乎狀。 現在如有什麼人來訪問我,問及我有關戀愛,我就答以一個“苦”字。 太初沉吟著說:“本來我掛著父親在這裡一個人寂寞,現在他已經不在了,我何必留在這裡……” 我提醒她:“你還沒有畢業。” “舅舅說可以轉到香港的大學。” “第九流。” “咦,棠哥哥,你不是挺喜歡香港?” “我現在改變主意了。” “我也是為了你才答應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與他們處得來,而且舅舅說得對,男人做事業要把握機緣,做建築這一行,最好發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說現在還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動,我想到一舉數得,便答應下來。” 我的氣消了一半,“是嗎?是為我嗎?” “你怎麼了?”她說。 大勢已去,我幫著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捨得,大部分東西送的送,丟的丟,對她來說,唯一寶貴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畫。 我卻忽然婆婆媽媽起來,連當年咱們在佛羅里達沙灘撿的一大盒貝殼都要帶在身邊——如果太初變了心,那麼保留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為自己悲哀起來。 我快變成一個撿破爛的了,在雜物堆中徘徊,回憶。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發展到新的階段,大家都不再是從前那個人,轉變是好是歹,誰也不曉得。人類對未知數的恐懼最大,轉變也是一種未知,對太初來說,這項未知不會太壞。 黃家上下會來不及地照顧她呵護她,以便彌補過去十餘年來的不足。而對我—— 而對我來說,他們對太初的愛會分薄太初對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這麼壞,我又可以名正言順地不回去。事實上父母也想我同他們團聚,而且我學會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也太對不起合家上下。 於是我們離開了聖荷西。 太初將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內,她執意不肯搬進羅宅。黃家的人對她千依百順,便在山上的新建築內挑一層小公寓,替她裝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業主。 那層房子是溥家敏負責設計的。他是個中好手,白色與米色的裝修正是太初喜愛的。甚至連書桌上的筆架都準備好了,樓下兩個車位內泊著一輛小房車與一輛小跑車。 衣櫃一打開,裡面掛著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掛在衣架側,內盛於花瓣,傳出草藥的清香。 有錢的確好辦事,但黃家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錢那麼簡單,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們對太初的愛。 我浩歎,如今我勢孤力單,要應付黃家談何容易,當年羅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來?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還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間房間打通成曲尺型的寬大睡房,一架擅香木的古董屏風內隔開了小型書房。 太初見了這陣仗便連聲道謝,顯然她是被感動了。我也很感動,他們對太初,確確實實是下了功夫的。 我沒有進黃振華的寫字樓辦公。我打算考公務局的職位。 黃振華著意勸我,一番話把我說得俯首無言。 他說:“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業與妻子的娘家無關。誠然,氣節是重要的,男子漢大丈夫不得不避這種忌諱。但是棠華,請你記住,香港是一個走在時代尖端的商業社會,你若是不值三十萬年薪,任憑你是我黃振華老子,我也不會付你這個數字,我只認得才華,不認得人,你別以為三十萬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稅還是筆大數目,足夠你在小鎮舒適地生活。告訴你,在香港,這筆薪水約莫剛剛夠你一個人略為寬裕的開銷,養妻活兒還談不上。你當然希望家人過得舒服,這裡的生活程度就有那麼高,不信你去問問溥家敏一家八口連兩個女傭人的開銷是什麼價錢。我們生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裡,不得不顧及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單為親戚顏面便拉了你進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業。” 我有什麼理由不相信他?他騙我有什麼好處?於是我順理成章地進了黃氏建築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順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說:“原來不勞而獲是這麼快樂的一件事,舅母連鐘點女傭都替我傭好了,每星期來三次,我要什麼就有什麼,茶來伸手,飯來開口,而且他們又不來煩我,連太太都沒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麼的。嗚,我想這種日子過久了簡直大告不妙,人會變懶精的,”她笑,“舅母連香皂都買好了擱在那裡,都是狄奧的,我忽然變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來一個月都沒跑步,昨天下樓運動,才跑半個圈,肺都險點兒炸了。唉,這便是好食懶做的結果。”太初說道。 但是這個好環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機會施展她的才華,她幾乎天天作畫,作品改了作風,從寫實轉為抽象。她喜歡在露台上光線充足的地方畫,日日都練習好幾個小時。 在這兩個月中,我內心極其矛盾,一方面慶幸她終於找到了溫暖的巢窩,另一方面又擔心這種轉變會把我們之間的距離越拉越遠。 我看到的只是前車之轍,岳父臨終鬱鬱寡歡,他提到玫瑰的時候,那種蒼白茫然的微笑,惆悵舊歡如夢的無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裡,一身錦衣,仍然迷醉著每一個見過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槍才是最大的痛楚,沒有任何開脫藉口的痛苦,感情受創傷的不幸人,誰不情願爆發一場戰爭,有個扔炸彈的機會,殺與被殺,都落得痛痛快快,好過歷久受折磨。 我當然沒有到那個地步,可是有時候也在床上輾轉反側,為我與太初的前途擔心。 他們正在籌備太初的畫展,忙著在大會堂租場子,找廣告公司設計場刊,幾乎連花牌都要訂下了。 我覺得分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來越廣闊,一大班無聊的俊男釘在她的身邊,什麼牙醫生、大律師、建築師,鬧哄哄的金童玉女,每週未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著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與她之間的裂痕,跟著去呢,悶得要死。勸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沒這個勇氣。 憑什麼我剝奪太初自由的樂趣?我又不是那種鄉下女人,嫁了得體的丈夫,卻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場面,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準扯低來遷就她的無能。 不不,我還有這份自信與驕傲,我不會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環境裡,所以我痛苦了。 母親勸我,“她已經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結婚。” 我煩惱地說:“結婚有什麼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點都不忌諱,還不是如蜜蜂見了花似的圍住她,香港這個無法無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擇手段。他媽的!還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親是羅德慶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黃振華紳土,不要臉。” 母親說:“你想他們還懂得'君子不奪人之所好'?結了婚到底好些。” “媽媽,男子漢大丈夫,要以婚書來約束愛人的心……太悲哀了,現代的女人都不肯這麼低威呢。” “你若愛她,就不必爭這口氣,”母親,“我與你一起上門求婚去。” “向誰求婚?” “她母親呀。” 媽媽把家中爛銅鐵都撿了出來,研究如何重鑲過,變成套首飾送給太初做新娘時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來,“媽媽,謝謝你,別煩了,再搞也搞不過人家,人家鑽石翡翠一籮筐一籮筐的呢!” 媽媽聽了這話氣得眼睛紅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責娘親,狗不嫌家貧!” 我立刻懊悔,“媽媽,原諒我,媽——” “你糊塗了你!咱們幾時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歡的是你的人,咱們也不過略盡心意而已,你卻這樣的來損你母親!” 她老人家氣得走進臥室,半日不跟我說話。 我倒在沙發上。 沉吟半晌,我反复地思想,唉,命中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做人要豁達一點。 我與母親上羅家談論婚事,得到上賓的待遇,羅太太親自做了點心招待我們。 母親見了羅太太,一怔,坦白開朗地說:“羅太太,真不相信咱們是親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羅太太整個臉都漲紅,囁嚅地說:“我也不知道為老不尊是個什麼意思。” 母親連忙笑道:“羅太太,我豈敢是那個意思!” 平時並不見得精明的母親,比起羅太太,也顯得能說會道,由此可見羅太大的怯弱。據黃振華說: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撓,其餘世事一竅不通,是個大糊塗。 當日她穿一件白色開司米毛衣,一條黑綠絲絨長褲,戴一套翡翠首飾,皮膚是像牙白的,四十歲的女人還有這許多美麗……我呆視她。 母親說:“羅太太,我這次來拜訪你,是想談談咱們孩子的婚事。” “啊,他們幾時結婚?”羅太太問。 母親忍不住又笑,連她都呵護地說:“羅太太,就是這件事想請示你呀。” “我?”羅太太一怔,“本來我是不贊成太初這麼早結婚的,但棠華是這麼好的孩子……你們拿主意好了。” “當然要太初本人同意……太初自然是千情萬願……我是個不負責任的母親,我能說什麼呢?”她低下頭。 我激動地說:“羅太太,你口口聲聲說自己不負責任,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滿以為把孩子帶大便是立了汗馬功勞,於是諸多需索的那種母親是勝過多多了。” 羅太太仍沒有抬起頭來,“當初我為了自己的快樂,而沒有顧及太初的幸福……我並非後悔,但對太初我有太深的內疚。” 母親沒聽懂,五十歲的母親根本不知道在感情中翻筋斗的痛苦。 她說:“羅太太,那麼我們與太初商量婚期就是了。” 羅太太說:“有了日子,記得告訴我。” “那自然。”母親爽快地說:“羅太太,豈有不告訴之理。” 羅太太輕輕與我說:“棠華,你不放心太初?” 我臉紅。 羅太太又輕輕說:“有緣分的人,總能在一起,棠華,你別太擔心。”聽了這樣體己的話,我忽然哽咽起來。 我說:“以前我與太初天天見面,送她上學放學,現在簡直如陌路人一般,輪隊等她的時間,有時到她公寓坐著,也不得安寧,幾百個電話打了來找她,我很徬徨……” 羅太太默默地,在想安慰話兒叫我放心。 母親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閱雜誌。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時候難受得像要炸開來,巴不得娶個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結了婚算數,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點感情,生活得寧靜不一定是不幸福。” “這真是氣話……”羅太太輕輕笑,“太初怎能不愛你呢?她一切以你為重,你也太欠信心了。” 我說:“太太,你不必安慰我了。” “呵!你瞧我安慰過誰,你這孩子!” “我不是孩子,我早已大學畢業,我是個成年人。” “你這個口氣,像當年的溥家敏。”她莞爾。 “誰要像溥家敏!”我賭氣,“我不要像他。” “好,不像不像。”太太哄著我。 我覺得自己活脫脫地似個孩子,作不得聲。 “棠華,你別多心了,活活折磨自己,又是何苦來。”羅太太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手心的皮膚是滑膩的。 我在此刻也發覺太初並不像她母親,她們是兩個人,容貌上的相似並不代表什麼。 我說“我要送母親回家了。” “你時常來,這個家根本就是你們的家,你們老是對我見外,”她略帶抱怨地說,“下星期我生日,你倆又好藉故不來了。” “我們並不知道有這回事。”我意外。 “黃振華明明通知你們了,”她笑,“難道他忘了?” “我們一定來。”我說。 “記得振作一點。” “是。”我感激地說道。 回家途中,母親說:“你去敲定太初,快快結婚,省得夜長夢多了。” 我心中想,但願太初有她母親十份之一的溫柔就好了,這個女孩子的性格,擲地有金石之聲。 當夜,太初在我們家吃晚飯,母親說到我們的婚事,太初並沒有推辭,我心中略為好過。 “那麼現在可以著手辦事,”母親興致勃勃,“先找房子,置家具,訂酒席——” 我笑,“不必來全套吧?乾脆旅行結婚好了。” 父親問:“不請客?我怎麼向人交代?” 太初掩嘴笑。 “除非媳婦倌不愛見客,”母親悻悻然,“否則娶了這麼漂亮的一個人,不叫親友開開眼,豈非慘過錦衣夜行?棠華,這件事輪不到你開口。” “喂喂餵,”我心花怒放,“可是在這件事裡,我是新郎倌呀。” 父親問:“太初,介意嗎?” “呵,我不介意,高興還來不及呢,這樣熱鬧一番多好。” “那麼你們去旅行結婚,回來補請喜酒。”父親說。 “可是我沒錢。”我說。 “你老子我有就行%。”父親瞇起眼睛,呵呵呵笑。 我那顆懸在半空的心,又暫時納入胸膛內。 太初還是愛我的。 母親抽空白我一眼,彷彿在說:你多煩憂了。 父親問:“打算什麼時候去旅行?” 太初說:“春季吧,他們都說春季在歐洲是一流的美麗,現在就太冷了。” 母親說:“依我看,不妨再早一點。” 父樣打圓場道:“春天也不算遲,就這樣決定吧,春天棠華有假期。” 母親也只好點點頭。 我握緊太初的手。春天,多麼漫長的等待,還有一百零幾天。 我說:“我著手找房子。” 送太初回家,她做咖啡給我喝。 我問:“太太下星期生日請客,你知道了嗎?” “知道。” “誰跟你說的?” “溥家敏。” “為什麼不告訴我呢?” “我不想去,不見得你會一個人去。” “為什麼不去?我好久沒與你參加這種場合了。” “棠哥哥,你怎麼不替我想想,這場合多尷尬——自己的母親跟陌生男人雙雙出現主持大局……我受不了。” “你也太狷介了。” “是,我學了我父親小家子氣,好了吧?” “你怎麼跟我吵?” “棠哥哥,你根本不了解我,人家溥家敏反而很明白……” “溥家敏溥家敏,我看最近你心中除了溥家敏,再也沒有第二個人,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也可以替我設想一下,我聽你嘴裡老提著旁的男人名字,是什麼滋味?” 太初氣得跳起來,這時候門鈴一響,太初跑去應門,門外站著的正是溥家敏。 好小子!把這兒當他自己的家了,動不動上門來,連電話通知都沒有。 我頓時火遮了眼,豬油蒙了心,眼睛睜得銅鈴般大,對著他咆哮:“你敢纏住我老婆,你有完沒完?溥家敏,你失心瘋了!你追不到她的母親,你陰魂不散,想來追她?我告訴你,我周棠華活著一日,你休想!” 溥家敏不理我,他轉頭問太初,“小玫瑰,他喝醉了?” 太初臉色鐵青,她說:“週棠華,你給我走!” “你趕我走?”我嚎叫。 “你少出醜,回家清醒了,再說話。”太初如斬釘截鐵般乾脆。 我如萬箭穿心似淒涼,指著太初說:“你,你——” 太初涼薄地問我,“你到底算文瘋還是武瘋?” 我一步步退出門去,溥家敏想來替我開門,我出一記左鉤拳,把他打得撞在牆上,鼻子冒出鮮血,我惡毒地咒他:“殺掉你、我殺你的日子還有哩!” 我在太初的尖叫中衝下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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