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青春都市 Channel A Ⅰ 那年的夢想

第13章 第十一章

徐啟津從外面回來。他脫掉外衣,鑽到床上,把臉深深的埋在李思洛的頭髮裡。 “回來啦?”李思洛迷迷糊糊的轉過身來摟著他。 徐啟津的臉愈埋愈深,彷彿要鑽到她的頭髮底下。 “怎麼啦?”她睜開惺忪的睡眼問他。 “思洛,我們結婚吧。” “嗯。”她輕輕的應了一聲。 第二天醒來,她記不起昨夜聽到的是自己的夢囈還是徐啟津真的向她求婚。無數次,當她和他的身體糾纏在一起的時候,他總會激動地問她: “你會不會嫁給我?” 男人對女人的身體有著激情的依戀時,總會許下很多承諾。她從來都沒當是真的。可這一次,他是認真的。 房子是徐啟津去年買的,她每個星期總有幾天在這裡過夜。要結婚的話,她只要明天回家把行李搬過來就行了。

這天,她和徐啟津去百貨公司購買一些新婚用品。他有他看東西,她也看她的。 當兩個人在文具部相遇的時候,李思洛發覺徐啟津買了以下這些東西: 兩個枕頭套,兩條床單、一部新款的萬能攪拌機和一部蛋奶餅烘爐。他近來愛上在早餐時吃蛋奶餅。另外,還有一套音響,是放在書房的。他手上還拿著一雙新的拖鞋和一些男裝內衣褲。 她自己買的,是一台天文望遠鏡和一袋牛角包。 “你買望遠鏡幹甚麼?”徐啟津問她。 “用來看天空。”她答得很理所當然。 剛才看到這台望遠鏡的時候,她就這麼想。 “你會看天文嗎?”他問。 “還不會。”她微笑著說。 “這個呢?”他指著她抱在懷裡的牛角麵包。 “因為我想吃。”

他看著她,有些奇怪。她看看自己,也覺得有些奇怪。 她買的兩樣東西,跟結婚一點關係也沒有。沒有了天文里遠鏡和牛角包,她的新生活還是要開始的。 徐啟津送她回家的時候,她問他: “你為甚麼要結婚?” “我想要一個老婆。”徐啟津拿著那袋內衣褲說。 那—刻,她滿懷失落。她想听到的是: “思洛,我想與你共度餘生。” 夜裡,她在自己的房間收拾要搬過去新居的東西。因為常常在徐啟津家裡過夜,她早已經把大部分東西放在他家裡。只有一個小小的鐵罐子,她一直沒有帶過去。 她小心翼翼的打開這個本來用來放巧克力的小小的圓罐子,把潛水錶拿出來。潛水錶老早已經壞了,時間停留在十一點三十七分。這個白色塑膠潛水錶,在水底會發光。手錶是她十五歲那一年,姜言中送給她的。他把一個月的零用錢省下來,送她這個潛水錶,鼓勵她學游泳。那年暑假,姜言中差不多天天帶她去海灘。

這麼多年了,她還是常常想起他。 天亮了,她仍然在收拾。不知道是收拾東西,還是在收拾一些回憶。 這天晚上,她約了羅曼麗在酒吧見面。 “能夠在三十歲之前出嫁,太令人羨慕了。”羅曼麗取笑她。 “你有沒有姜言中的消息?” “都快要結婚了,為甚麼還想起初戀情人來?” “只是想知道他現在變成怎樣?” “你也不知道他在哪裡,我又怎會知道?” “你不是有一個舊同事跟他哥哥是好朋友的嗎?” “那個舊同事幾年前已經移民了,我們早就沒聯絡。你不是有姜言中以前的地址和電話的嗎?” “很久以前打過電話去,說是沒有這個人。也許他已經搬了,電話號碼也改了。” “你為甚麼要找他?”

李思洛托著頭,微笑著問: “如果我們還在—起,你猜我的故事會不會不同?” “這是永遠不會有答案的。你不愛徐啟津嗎?” “我愛他,他對我很好。但是,思念,有時候是另一回事,我很想再見姜言中一次。” “你到底是懷念初戀還是懷念初戀情人?” “也許兩樣都懷念吧,都十五年了,無論現在生活得多麼快樂,總是放不下他。” “部分開這麼久了。萬一給你找到他,他卻已經忘記了你,你怎麼辦?” “他忘了我也好,那麼,我也可以忘記他。” 徐啟津到加拿大溫哥華開會。他要在那邊逗留五天。他回來的第二天,就是他們註冊結婚的日子,那天是周末。 李思洛送走了徐啟津,一個人來到姜言中以前住的房子。她想,也許只是電話號碼改了,他還住在這裡。她戰戰兢兢的按下四樓B座的門鈐。不知道他現在變成怎樣?

屋裡沒有人。她站在門外,捨不得走。 她怕走了之後,沒有勇氣再來。她就這樣從早上等到黃昏。這個時候,一個女人回來了。 “你要找誰?”女人一邊掏出鑰匙開門一邊問她。 “請問這裡是不是姓薑的?” “這裡沒有姓薑的。”女人把腳上的鞋子脫下來,放在門外。 “你知不知道他們搬到哪裡去了?” “沒聽過這裡有姓薑的住客。”女人搔搔頭,好奇地問:“你要找的是甚麼人?” “一個舊朋友。” “嗯,我能理解。我也有找一個很舊的朋友的經驗。”女人一隻手撐著門說。 “是嗎?”李思洛在門外站了一整天,雙腿也麻了,用一隻手撐著牆。 “我比你幸運。我終於找到他。” “真的?” “可是他不記得我是誰。”女人把手上的皮包拋到屋裡去。

“哦。”李思洛忽然覺得很沮喪。雖然這不是她的故事,但她害怕自己的故事也是這樣結局。 “謝謝你。”李思洛轉身離開。 “等—下——” 李思洛回頭,女人問她: “你有沒有電話號碼可以留下?我替你向業主打聽一下,這裡有些老街坊,也許可以向他們打聽。你朋友叫甚麼名字?” “姜言中。”李思洛把電話號碼寫在一張白紙上交給女人。 “小姐,你貴姓?”李思洛問。 “我姓夏。”女人說。 已經第三天了,一點消息也沒有。她想,她的故事也許就要這樣結局。見不到也是好的。見不到,她永遠不會知道姜言中有沒有忘記她。見不到的話,姜言中在她的回憶裹,依然是美好的。都十五年了,也許,有一天,當她在路上跟他擦肩而過,她也認不出他來。

她和姜言中一起的日子還不到一年。那時候,他們幾乎每次見面都吵架。明明是很愛對方,卻總是互不相讓。分手的時候,她躲起來哭了很多天,她以為自己會把眼睛哭盲呢。她知道他也在哭。後來長大了,她終於明白,她和姜言中都是很貪婪的人,都想佔有對方,卻又不能忍受被對方佔有,這兩個人,是不可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 分開之後,她常常想,假如她和姜言中上過床,故事會不會不一樣?他們會不會留戀對方多一點? 第四天的早上,她接到徐啟津從溫哥華打來的電話。 “我明天就回來。”徐敢津在電話那一頭說。 “明天見。”她說。 明天到了,她不會再去尋找她的舊夢。 電話鈴聲響起,是—個年輕女人的,動聽的聲音。 “是李小姐嗎?我姓夏的,住在你舊朋友的房子裡——”

“我記得。” “你朋友是不是跟爸爸媽媽和哥哥一起住的?” “對。” “有一位老街坊最近碰到他媽媽,所以有他的消息。” “真的?” “我把地址讀給你聽——” “你會去找他嗎?”姓夏的女人在電話那一頭問。 “我會的。” “那麼,祝你幸運。” 她以為要絕望了,他卻忽然出現。她很想立刻就去見他,卻又怕見到他。姜言中現在變成甚麼樣子了,,她在他心中又變成甚麼樣子了? 假如有一個帶著回憶的女人跑去見他,姜言中會吃驚嗎?他會不會已經有心愛的人了?也許,十五年前的佔有和貪婪,他已經不太記得了。 如果還有很多個明天,她會再考慮一下好不好去重尋舊夢。因為只有一個明天,她鼓起勇氣去看一看十五年來在她記憶裡徘徊不去的男人。

她拿著地址來到銅鑼灣加路連山道。她走上十三樓,鼓起勇氣扳下門鈴。 來開門的是姜言中,他見了她,微微的怔住。 “思洛。”是他首先叫她的。 她全身繃緊的神經在一剎那放鬆了。她的故事要比那個跟她萍水相逢的夏小姐美麗一些。她的初戀情人沒有忘記她。 姜言中長高了,由一個活潑的少年變成一個穩重的男人。 “你好嗎?”她問他。 十五年了,竟然就像昨天。 “你就住在這裡嗎?”她問。 “是的,請進來。” 房子看來是他一個人住的,總共有兩個房間,其中—個,堆滿了書。姜言中一向愛看書。他們一起的時候,他常常給她講書上的故事。 “地方很亂。”他尷尬地說。 “也不是,只是書比較多。我有沒有打擾你?”

“當然沒有。” “我到過你以前住的地方,聽說你搬來這裡了,我想來看看你變成甚麼樣子?你沒有怎麼改變。” “你也是。思洛,你要喝點甚麼嗎?” “一定有咖啡吧?你最愛喝咖啡的。”然後,她從皮包裡拿出一袋東西,說: “在Starbucks買的咖啡一豆。” “我們就喝這個吧。” 姜言中弄了兩杯咖啡出來。 “你現在做甚麼工作?” “在出版社。” “你們出些甚麼書?” “種類很多。你有看韓純憶的書嗎?” “有啊!我喜歡看愛情小說。” “你呢?你在哪里工作?” “剛剛把工作辭了,近來有些事情要忙。” “忙些甚麼?” “我要結婚了。” “喔,恭喜你。” “你呢?你還是一個人嗎?” “是的,看來我還是比較適合一個人生活。” “只是你還沒找到一個你願意和她一起生活的人罷了。” “也許是吧。” 她呷了一口咖啡,說:“十五年過得真快,好像是昨天的事。我還擔心你認不出我來呢!” “怎麼會不認得呢?” “我到你以前住的地方去過,新的房客是一位姓夏的小姐。她告訴我,她也去找過—位很舊的朋友,但是,對方認不出她來了。” “那個人也許是舊朋友,而不是舊情人吧。如果曾經一起,是不會忘記的。” “如果我不是來這裡找你,而是在街上碰到你,你也同樣會認得我嗎?” 姜言中望瞭望她,說:“我沒想過會不認得。” 她笑了:“我們竟然一直沒有再相遇。” “你還戴著這個潛水錶嗎?”姜言中看到她手腕上的潛水錶。 “嗯。” “十一點三十七分?現在已經這麼晚了?”他怔了一下。 “不。是手錶壞了。” “壞了的手錶,為甚麼還要戴著?” “怕你認不出我來。” “假如認不出你,也不會記得這個手錶。” “韓純憶長的甚麼樣子?” “哈哈,兇巴巴的。” “她寫過一個重逢的故事。” “我知道你說的是哪一個。” “一雙闊別多年的舊情人偶然相遇,大家也想過上床,最後卻打消了念頭,因為,對方已經變得像親人那樣了。” “那是她兩年前寫的故事。” “重逢的故事,放在任何一個年代,也是感人的。” “因為我們都渴望跟故人重逢。” “我們也會變成親人一樣嗎?” 姜言中望著她,沒法回答。 “我們是沒法成為親人的。”她說。 “是的,我們不會。”他說。 她望著他眼睛的深處。她來這裡,決不是要找一個親人。她要找的,是她十五年縈繞心頭的男人。她要尋覓的,不是親人的感覺,而是愛的回憶。她想相信,愛是永遠不會消逝的。 當他認出她腕上的手錶,她的身體已經迎向了他,迎向那十五年悠長的回憶。 她是個明天就要結婚的女人,這一刻的她,卻躺在舊情人的身體下面,承接著他每一次的搖盪。愛欲從未消逝,他們是成不了親人的。 晚上十點半鐘了,她坐在床邊穿上鞋子,說:“我要走了。” “我送你回去。”姜言中說。 經過他的書房時,她看到一本書,是米謝·勒繆的《星星還沒出來的夜晚》。 “這本書,可以藉給我看嗎?我的那一本丟了。” “你拿去吧。” “我看完了還給你。” 姜言中用計程車送她回去。天上有一輪明月,一直跟在他們的車子後面。 “你喜歡這本書嗎?”姜言中問。 “嗯。說是寫給小孩子看的,卻更適合成年人。書裡有一頁,說'如果我們可以任意更換這副皮囊,是否有人會看中我這一副呢?',我真的想過這個問題。” “你的那—副皮囊,怎會沒人要呢?我的這一副,就比較堪虞。” 那一輪滿月已經隔了一重山,車子停了下來,姜言中間她:“是這裡嗎?” “是的。我就住在這裡。” “再見。”她說。 “再見。”他微笑著說。 她從車上走下來。 “思洛——”他忽然叫住她。 她立刻回過頭來,問他:“甚麼事?” 他望著她。 十五年太短,而這—刻太長。 終於,他開口說: “祝你幸福。” “謝謝你。”她點了—下頭,微笑著。 他走了。曾經有那麼一刻,她以為他還愛著她。 他記得她腕上的手錶,這不是愛又是甚麼?她故意戴著手錶去找他。假如他忘記了這個手錶,她也會把他忘記。可是,他沒有忘記。她以為十五年的思念不是孤單的。 假如姜言中問她:“你可不可以不去結婚?”也許,她還是會去結婚的,但她會一輩子記著這一晚。她和他,是沒有明天的。即使如此,她仍然渴望他會說:“不要去結婚。”她是懷著這樣的希望去見他的。 她忽然明白了,這個想法是多麼的可笑?姜言中和她上床,是要完成十五年前沒有完成的事。他想進去她的身體,去那個他沒去過的地方,填補從前的遺憾,好像這樣才夠完美,才可以畫上一個句號。 她卻以為,他十五年來也愛著她。在肉體交纏的一刻,他們兩個人心裡想的東西,是有點不一樣的。 今天晚上,他不再有遺憾。她也不再有了。她知道她的思念或許是孤單的。所有重逢的故事,也都是各有懷抱的。 她打了一通電話給姓夏的女人,告訴她: “我找到我要找的人了。” “他認得你嗎?” “他認得我。” “那你真是太幸運了。” “是的。謝謝你。夏小姐,我覺得你的聲音很熟悉。” “是嗎?”她在電話那一頭笑了笑。 狀頭的時鐘指著十一點鐘,快要到明天了。她覺得,還是昨天比較好。昨天的夢,比較悠長。 她擰開了收音機,聽到一把熟悉的聲音說: “如果有—個機會讓你回到過去,你會回到哪一年?” 這不就是姓夏的女人的聲音嗎?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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