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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二章愛隨謊言消逝了

麵包樹出走了 张小娴 19806 2018-03-13
“你會不會愛上葛米兒?”我問林方文。 他望著我,沒好氣的說:“我為什麼會愛上她?” “她可愛呀!”我說。 “你更可愛!”他用手拍拍我的頭。 “像土著一樣的女人,不是有一種特別的吸引力嗎?”我說。 “你也是土著!” “什麼土著?” “香港土著!”他說。 這樣問,是因為林方文告訴我,他要去學潛水。 “是跟葛米兒學嗎?” “是參加潛水店的課程,學會理論之後,還要在泳池實習,然後才可以出海。那個時候,葛米兒便可以教我了。” “會不會很危險?”我擔心。 “每一年,溺斃的人比潛水意外死亡的人多很多。”他說。 “那是因為游泳的人比潛水的人多很多呀!”我說。

“放心吧!不會有事的。” 我沒有問他為什麼要去學潛水,他這個人,可以因為興之所至而去做任何事情。只是,這一刻,我不知道他是為了興趣還是因為葛米兒的緣故。如果威威沒有離開,那該有多好? 我為什麼會擔心和懷疑呢?是我對他沒有信心,還是這種想法根本是很正常的?對於出現在自己所愛的男人身邊的任何一個稍微有條件的女人,我們總是有許多聯想的。他會被她吸引嗎?他會愛上她嗎?一生之中,我們重複著多少次這樣的憂慮?這些微小的妒忌,本來就是愛情的本質;可以是毫無根據,也毫無理由的。 沈光蕙終於和比她小三歲的餘平志開始交往了。她自己大概也想不到吧?還是一名中學生的時候,她愛上了比她大三十六年的體育老師老文康;許多年後,她卻愛上了一個比她年輕的男人。命運真愛開她的玩笑。

她說:“很久沒有被人追求了,有一個也是好的。” 沈光蕙好像從來不會很愛一個人。這些年來,我也從來沒有見過她痴痴地愛著一個男人。每一次談戀愛,她也是有所保留的。後來,我終於了解她。當一個人曾經被愛情出賣和玩弄,懷抱著恨;那麼,她唯一最愛的,只有自己了。 餘平誌有一位很愛下廚,也很會做菜的媽媽。她沒有一刻可以閒下來,心血來潮的時候,她會做許多美食拿去給朋友品嚐,沈光蕙也吃了不少,而且贊不絕口。那天晚上,沈光蕙就捧著一大盤餘平志媽媽做的醉雞,約了朱迪之一起來我家。 那是我吃過的,最美味的雞。 “味道怎麼樣?”沈光蕙問我們。 朱迪之豎起大拇指說:“為了我們的幸福,你千萬不要跟餘平志分手。你跟他分手了,我們便再吃不到這麼美味的菜。”

“她做的咖哩鴨比這個更好吃呢,那種味道,是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的!”沈光蕙說得眉飛色舞,“我懷疑我不是愛上餘平志,而是愛上他媽媽做的菜!” 從前的人不是說,女人想要攻陷男人的心,要首先攻陷他的胃的嗎?然而,這些也許過時了。我記得我看過一段新聞,一個女孩子常常被她的廚師男朋友打得臉青鼻腫,終於有一次,她熬不住了,打電話報警,救護車來到,把她送去醫院。 記者問她: “他這樣打你,你為什麼還要跟他一起?” 那個兩隻眼睛腫得睜不開的女孩子微笑著說:“他做的菜很好吃,每次打完我之後,他也會做一道美味的菜給我吃,求我原諒他。” 這就是她愛他的理由。她也許是天底下最會欣賞美食的人。為了吃到最好的,她甚至甘心捱打。肚子的寂寞,比心靈的寂寞更需要撫慰。愛慾和食慾,是可以結合得如此淒美的。

沈光蕙說:“他媽媽是烹飪神童,她很小的時候已經會做蛋糕。” “說起神童,你們記得我們小時候有個神童名叫李希明的嗎?”朱迪之問。 我怎會不記得呢?他的年紀和我們差不多。我在電視上看過他表演。他是心算神童,他心算的速度比計算機還要快,幾個成年人全都敗在他手上。那個時候,我不知道有多麼羨慕他。為什麼我不是神童呢?我真的希望自己是神童,那麼,我的人生便會很不平凡。 “他現在在我們律師行里當信差!”朱迪之說。 “不可能吧!他是神童來的!”我說。 “真的是他!他並沒有變成一個不平凡的人。而且,他計算的速度也跟我差不多。”朱迪之沾沾自喜的說。 “難道他的天賦忽然消失了?怎會這樣的?”沈光蕙問。

一個曾經光芒四射的神童,結果成為一個平凡的人,甚至考不上高中,這個故事不是很傳奇嗎?我問朱迪之: “我可以跟他做訪問嗎?” “我試試看吧。他人很好的,應該沒問題。” 李希明爽快的答應了我的要求,我們相約在律師行附近的咖啡室見面。他來了,神情很羞澀。我對他的容貌,開始有點記憶了。這位當年我既仰慕又妒忌的神童,已經長大了,就坐在我面前。我以為他會痛苦,然而,對於往事,他似乎並不留戀。 除了數學,李希明在其他方面的成績並不好。他的天才,好像是在十一歲那年,不知道什麼原因,突然消失的。 “我爸爸當時帶我去看了很多醫生,他認為我是生病了。他不能夠接受我不再是神童。”李希明告訴我。 “那你自己呢?會不會很難受?”

他聳聳肩膀說:“做神童一點也不開心!其他小孩子會妒忌你,而成年人卻只會出題目考你。神童是沒有朋友的。” 他又說:“另外一位神童,不知道現在變成怎樣呢?” “還有另一位神童的嗎?”我奇怪。 他點了點頭:“我們比試過的,他贏了我。因為我們是在一位數學教授那裡比試,而不是在電視台表演,所以,知道的人並不多。” “他叫什麼名字?” “韓星宇。”李希明說。 “他現在在什麼地方?” “這個我倒不知道了。” “你記不記得那位教授的名字?” “是莫教授,他家裡有許多很美味的巧克力曲奇。”他微笑著回憶。 另一個神童的人生又會是怎樣的呢?當時的我,只是想把他找出來,跟李希明的訪問放在一起。我沒有想到,那同時也是我的另一個故事。

我去拜訪了莫教授,那個時候,他已經退休了,滿頭白髮。提起韓星宇,他還是記憶猶新。 “那是二十一年前的事了,他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小孩子。”莫教授戴上老花眼鏡在書架上找資料。 “找到了!”他拿出一本已經發黃的記事簿,翻到其中的一頁。 “我把當天的情況記錄了下來。”莫教授說:“他在一分鐘之內可以算出3,869,893的立方根是157。他更能夠心算出3,404,825,447的八次方根是23!當時他只有八歲。他的智商絕對不會少於二百。” “你知道他現在在什麼地方嗎?” “他十一歲時跟家人移民到美國了,聽說他十四歲已經考上麻省理工學院。以後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難道要到美國去找他嗎?我不禁洩氣。

我問莫教授:“神童有什麼特徵?” 莫教授摘下老花眼鏡,說:“他們通常也擁有驚人的記憶力,而且回憶的速度極快。他們的世界是我們沒法理解的。” “那麼,一個神童又為什麼會突然失去神奇的力量,變成一個普通人呢?” “這個我也不知道。也許,當一個人長大了,思想複雜了,心思不再澄明了,也就沒辦法像小時那樣專注。小時候,他們是一面放大鏡,看什麼都比別人清晰,長大了,這面放大鏡也壓平了,再沒有什麼特別。”莫教授說。 然而,韓星宇畢竟比李希明幸運。他十四歲便考上大學,證明他的人生將會很不平凡,上帝特別眷顧他。 “原來在這裡!我當天跟他們兩個拍了一張照片。”莫教授在一堆舊資料中找到一個發黃了的木相架。

相片中,站在莫教授左邊的是李希明,右邊的那個,便是韓星宇。他長得比李希明高一點,同樣有著羞澀的神情,眼睛很大,頭髮有點天然鬈曲。 他究竟在哪裡呢? 我打電話到美國那邊調查,結果發現,韓星宇的確是十四歲考上大學的。在博士班畢業時,他是班上最年輕的博士,而且一直也是拿獎學金的。 然而,更驚人的發現是,他在兩年前已經回來香港了。 他就在香港嗎? 我翻查電話簿,找不到用他名字登記的用戶。他在哪裡呢?難道我要登報尋找這位神童的下落嗎? 那天,在律師行附近的咖啡室跟朱迪之見面時,她想到一個找韓星宇的方法。 “說不定他在這兩年內有買賣過房子,我可以回去律師行查一查的。”她說。 “你也想知道他變成怎樣嗎?”我問。

“是為了幫你寫好那篇神童故事呀!當然,我也想知道另一個神童的遭遇。” “如果讓你選擇,你會寧願自己是韓星宇還是李希明?” “那還用說?當然是韓星宇了。” “但是,從這個角度去寫的話,對李希明是不公平的。他現在很快樂,也很滿足。” 朱迪之用手支著頭,一邊幻想一邊說:“對呀!韓星宇現在也許很不快樂!” “其實,你也是神童!”我說。 她興奮的跳了起來:“是嗎?是嗎?這個我自己也是知道的。” “你當年只有十四歲,已經開始談戀愛,等於現在的十歲。對於性愛,你尤其有天分,你不是性愛神童又是什麼?”我戲弄她。 她撅著嘴巴說:“你說得太誇張了吧!你千萬別在陳祺正面前說我十四歲便開始談戀愛。” “你是怎樣跟他說的?” “我告訴他,他是我第二個男人。” “說是第一個已經不可能了吧?”我說。 “就是呀!其實,我也沒有說謊,他是我第一個愛的男人。遇上了他,我才知道從前那些根本不是愛,不值得再去提起。愛一個人,你是會自愛的。讀書很吃力,我曾經想過放棄,然而,我知道我要上進。他讓我活得有尊嚴。” 她終於找到了圓滿的愛情。只是,後來又有些不一樣了。愛,總是有遺憾的。陰晴圓缺的,並不單單是月色。 “你猜你會不會找到韓星宇?”朱迪之問我。 “我會找到他的!”我不知道是哪裡來的感覺,我相信我早晚會找到他。 “當你終於找到這個神童,他也許已經變成一個花甲老翁了。” 最好不要這樣吧? 等消息的那段日子,我看了一些研究天才兒童的書,還有幾本以天才兒童作為主角的小說。天才兒童似乎都是不快樂的。可是,常人不是也會不快樂嗎?我想起了莫札特,不是那隻可憐的鵝,而是天才橫溢的莫札特。他死於三十五歲,也許是好的。他永遠沒有機會看到自己的天賦忽然有一天消失得無影無踪。到死的那一天,他還沒有被貶下凡塵。上帝是厚愛他了。 朱迪之那邊一直找不到頭緒。 韓星宇不是念電腦的嗎?既然他回來香港,應該也是做著電腦有關的工作吧?神童本來就是一部有人性的電腦,有比電腦更適合他們的行業嗎?我怎麼沒想到? 我翻查了所有電腦公司的資料,目標集中在有規模的電腦公司裡。終於,我找到他了。當電話接線生說:“我們這裡是有一位韓星宇先生。”那一刻,我簡直興奮得跳上了半空。 他的秘書卻說: “韓先生去了遊樂場。” 難道他的心理年齡仍然停留在十歲? 我留下了我的聯絡方法。第二天,我接到韓星宇打來的電話,他的聲音爽朗而愉快。 我直截了當的說: “我想跟你做一個訪問。” “是關於什麼的?”他問。 “神童的故事。”我說。 他在電話那一頭笑了起來,爽快地答應了。我當天就來到他的辦公室。 我以為神童長大了會比同年齡的人蒼老。然而,站在我面前的韓星宇,一臉孩子氣,謙謙有禮。就跟照片上的一樣,他有一雙大眼睛,只是那頭天然鬈曲的頭髮不見了,也許是剪掉了。他現在是這家背景雄厚的電腦公司的總裁。我發現他是個左撇子,李希明卻不是。難道善用右腦的左撇子真的比較聰明嗎? “你怎會知道我的事?”韓星宇好奇的問我。 “我見過莫教授。”我說。 “喔,莫教授他好嗎?” “他退休了,但是,他對你的印像很深呢。” “他那裡有最好吃的巧克力曲奇,是他太太做的。我是為了那些曲奇才去給他做實驗的。”韓星宇微笑著回憶。他最懷念的,不是八歲時已經能夠在一分鐘之內心算出一個七位數字的立方根和一個十位數字的八次方根,而是教授太太的巧克力曲奇。 “李希明也是最懷念那些曲奇。”我笑著說。 “你見過李希明嗎?他現在好嗎?” “他在我朋友工作的律師行當信差。十一歲那年,他的天賦突然消失了,變回一個平凡的人。” “你的故事是要把我們兩個放在一起比較嗎?這樣不是太好。”他關切的問。 我曾經以為他會是個怪人,他的智慧卻並沒有使他變得無情和驕傲。 “人是沒得比較的,我也不打算這樣做。”我說,“李希明現在活得很快樂,他並不懷念做神童的日子。我想寫的是兩個被認為是天才的孩子的成長和夢想。” “好吧!我接受你的訪問。”他說。 他又問我:“你是怎樣找到我的?” “那個過程很曲折。”我說。 我把尋找他的經過大致跟他說了一遍。 “兩年前,我還不是在這個行業裡。”他說。 “你在哪裡?” “在華爾街一家外資銀行當總裁。” “那時你只有二十六歲,你的下屬會聽命於一位這麼年輕的總裁嗎?” 他笑了:“當時我冒充三十歲。” “為什麼會跑去華爾街呢?你念的是電腦。” “我要去了解金錢。” “了解?” “了解資金的運作,將來才可以做好電腦這盤生意。找不到投資者的話,多麼棒的夢想也是沒法實現的。” “那麼,你的夢想是什麼?”我問。 “我們現在正努力發展一套資訊超級公路的軟件。” 所謂資訊超級公路,就是我們後來所知道的互聯網。在一九九四年,互聯網這個名詞還沒有流行起來。 “到時候,這個世界將會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世界上的距離將會縮小,而知識將會是免費的。” “那麼,你想做的是——” “網上大學。”他說,“每個人都可以在網上得到知識。”他躊躇滿志的說。 “你為什麼要回來香港呢?在美國發展不是更好嗎?” “我想為中國人做點事。將來,網上大學要在中國大陸發展。” 他滿懷憧憬,我卻覺得驚心動魄。這是一條多麼遙遠的超級公路?在香港這個細小的都市裡,理想是奢侈的,在我面前的這個人,卻為了理想而奮鬥。 “也許我會失敗。”他說。 “沒有理想的人生,不也是失敗嗎?”我說。 “你喜歡唐吉訶德嗎?”他問。 我本來想說,我上中一時讀過塞萬堤斯這本小說,那時我十一歲,誰知道他說: “我六歲時第一次讀,便愛上了他。他也許是個瘋子,但是,我喜歡他的精神,人有時候總要去夢想那不可實現的夢想。” 我們談了很多關於他的工作的事。末了,我問他:“神童的生涯快樂嗎?” “上大學時是最不快樂的。”他說。 “為什麼?” “我十四歲上大學,所有女同學都比我大四、五年。他們把我當做小孩子,不會和我約會。”他笑著說。 “你現在的心理年齡也是二十九歲嗎?”我問。 “為什麼這樣問?” “你秘書昨天說你去了遊樂場。” “是的,我去想事情。” “去遊樂場想事情?” “我童年時沒有去過遊樂場。”他說,“我跟其他小孩子合不來。為了證明自己與別不同,我硬說去遊樂場太幼稚了。長大之後,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些什麼。” “你喜歡玩哪種遊戲?” “迴轉木馬。”他帶著童稚的微笑說。 “我也是!”我興奮地說。 “最好玩的迴轉木馬是歐洲那些跟著流動遊樂場四處去的迴轉木馬。沒有固定的地址和開放時間,駕車時遇上一個迴轉木馬,便可以立刻把車子停在一旁去玩,有一種偶遇的驚喜。”整個訪問的過程裡,這是我見到他的最童真的一刻。 “你為什麼喜歡玩?”他問我。 “我喜歡那永遠不會停的感覺。”我說。 “但是,音樂會停。”他說。 “是的,那是我最失落的時候。不過,音樂一定會再響起來。”我說。 那是我為什麼喜歡迴轉木馬的原因。它是一片永不之地,永遠不會結束,永遠圓滿。人生要是這樣,那該有多好? 可是,人生總是要我們在遺憾中領略圓滿。不是嗎?我們從分離的思念中領略相聚的幸福。我們從被背叛的痛苦中領略忠誠的難能可貴。我們從失戀的悲傷中領略長相廝守的深情。 那一刻,我也沒有想到,在追尋韓星宇和與他相識的過程裡,我也同時偶遇了一片永不之地。 自從那次訪問之後,我沒有再見過韓星宇。後來有一天,我們又碰面了。 那天晚上,我和朱迪之一起去看電影。完場之後,我碰到也是剛剛看完電影出來的韓星宇。他身邊還有一位蓄短髮、戴眼鏡、個子小小,看上去很靈巧的女孩子,看來是他女朋友。 他主動走上來跟我說: “你那篇訪問寫得很好。” “謝謝你。”我說。 “很感性。”他說。 我們說過再見,他匆匆的走了。 “他就是那個韓星宇嗎?”朱迪之問我。 我點了點頭。 “他的外表和談吐跟普通人沒有分別呀!”朱迪之說。 “神童長大了,也是普通人,不會變成外星人。” “是的!雖然你說我是性愛神童,可是,我長大之後也不會有四個乳房。我還是跟其他女人一樣,也會失戀。” “他女朋友看上去也很聰明呀!”我說。 “她會不會也是神童呢?”朱迪之說。 “如果兩個人都那麼聰明,才不會談戀愛呢!聰明的人,會愛自己多一點,只有笨蛋才會愛對方比愛自己更多。” “那我們都是很笨的。” “難道我們三個人之中,沈光蕙是最聰明的?” “當然了!她從來不會太愛別人。” 朱迪之又問我:“為什麼最近總是你一個人,林方文呢?” “他很忙呀。葛米兒的新唱片正在錄音,所有的歌詞都是他寫的。有時間的話,他也會去潛水。” “跟誰潛水?” “跟葛米兒。” “他們天天在一起,你不怕嗎?” “那是工作呀!” 雖然我是這樣說,我可不是一點也不擔心的。 “葛米兒是聰明的呢還是笨的呢?”朱迪之問我。 “她不是太聰明。” “那就糟了!” “為什麼?” “那她會愛對方多一點,她會付出更多。” “擔她也不笨呀!” “那更糟了!” “為什麼?” “那就是難以捉摸了。她有時會很愛對方,有時又會很愛自己。” “那我呢?我算不算是難以捉摸?”我問。 “你?你人這麼痴心,林方文只要用一根釘子就可以把你死死的釘在牆上。” “痴心已經不流行了。”我說。 “你從來也不是個流行人物。”她說。 “那現在流行些什麼?” “只是對自己的感覺負責任,只忠於自己。” “你跟陳祺正也是這樣嗎?你不是說自己很愛他的嗎?你也不流行。” “但是,我比你流行一點點。” “葛米兒是二十歲吧?”她問。 “嗯。” “但是,你已經二十六歲了。” “你想說我比她老,是不是?” “男人都喜歡年輕的女孩子。” “二十六歲也不老。” “總會有比我們年輕的女孩子出現。” “也總會有比我們年輕的男人出現。”我說。 “可是,那時我們也許已經太老去被他們所愛了。男人卻不一樣,他們永遠不會太老去被一個年輕的女孩子愛上。” 林方文會因為葛米兒比我年輕而愛上她嗎?我了解的林方文不是這樣的一個人。如果他會愛上別人,那是因為他太忠於自己的感覺了,他也是一個笨蛋。 那個晚上,跟朱迪之分手之後,我並沒有回家,我去了林方文那裡。 他還沒有回來,我趴在他的床上,抱著他的枕頭,深深地思念著他的體溫。愛一個人,不是應該信任他的嗎?不是說愛里面沒有懼怕的嗎?我為什麼要害怕? 午夜的時候,他回來了。 “你來了嗎?”他站在床邊,溫柔的問我。 我站起來,撲到他身上,用我的雙手和雙腳緊緊地鎖住他。 他給我突如其來的熱情嚇倒了,抱著我問:“你幹什麼?” “你是聰明人還是笨蛋?”我問。 他沒有回答我,我也沒有告訴他我為什麼要這樣問。他的身上,有著我徹夜思念的體溫。他的愛,從未缺席過。他怎會離開我呢? 有些女人會跟男朋友身邊所有的女人刻意發展友誼。一旦大家成為好朋友,那些女人便怎麼也不好意思愛上她們的男朋友。她們的男朋友的周圍布下這套紅外線保安系統。誰能說這不是一種深情呢?要很努力和很愛他才肯這樣做的。 我也可以跟葛米兒做朋友。可是,我壓根兒就不是那種人。況且,有哪個女人可以保證她的好朋友不會愛上她的男朋友呢? 沒有安全感的愛,是累人的。我會因此而看不起自己。 朱迪之問我,可不可以找葛米兒到陳祺正的學校裡唱歌。陳祺正任教的中學,是專門接收情緒和行為有問題的學生的。那些學生都是來自很複雜的家庭,少一點愛心,也無法在那裡教書。陳祺正卻是個很受歡迎的老師。對著這位老師,我怎能夠說不呢? 我打了一通電話給葛米兒,她很爽快的答應了。 “我看了你寫的那兩個神童的故事,很有意思呀!”她在電話那一頭說。 “謝謝你。” “我也愛吃巧克力曲奇,可是,我不是神童。威威做的巧克力曲奇也很好吃,自從他走了之後,我沒吃過什麼好東西。” 她仍然懷念著威威嗎?我的心忽然篤定了。 我找她,真的是為了陳祺正嗎?還是我也像那些女人一樣,想跟有機會成為情敵的女人做朋友?連我自己也無法確定。 葛米兒來學校唱歌的那天晚上,我和朱迪之也去了。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她,擁有其他女孩子沒有的吸引力。她能夠把林方文的歌用最完美的聲音和感情唱出來,這是我永遠無法為他做到的。 我坐在第一排。這天晚上,葛米兒穿了一條閃亮亮的短褲,左腳腳踝上那個萊納斯的刺青也隨著她的身體在跳動。 “她腳上有個刺青呢!是萊納斯。”坐在我身邊的朱迪之說。 “是的,是萊納斯。”我說。 葛米兒喜歡的,就是像萊納斯那樣的男孩子嗎?永遠長不大,充滿智慧卻又缺乏安全感。我忽然害怕起來,她的腳踝上為什麼不是史諾比或查理·布朗呢?林方文從來不是這兩個角色:他是萊納斯。 一個滿月掛在天空,表演結束之後,我坐葛米兒的車子回去。她探頭出窗外,望著月光說: “在斐濟,每逢月滿的晚上,人們會到海邊去捉螃蟹和比目魚,然後舉行豐盛的筵席。” “為什麼要在月滿的晚上?” “因為只有在月滿的晚上,螃蟹才會大批的爬到沙灘上,而比目魚也會游到淺水的地方。” “它們要在那里相會嗎?螃蟹和比目魚。” “沒有人知道呀!”她說。 也許,螃蟹和比目魚都約定了自己的情人,每逢月滿在沙灘上相會。它們卻不知道,月亮是死亡對它們的呼召。又或許,它們不是不知道的,然而,為了見心愛的人一面,即使會死,它們也願意冒險。 我和林方文再走在一起的那個晚上,是一九九二年的除夕。他約了我在蘭桂坊見面,我沒有去。結果,他來了我家。第二天,我才知道我們逃過了一場大難。除夕的晚上,那裡發生了人踏人的慘劇。許多年輕人在歡天喜地迎接新年的一瞬間,被死亡召喚了。其中一名男死者,用血肉之軀保護著懷裡的妻子。他伏在她背後,任由其他人踩在他身上。他死了,他的妻子倖存。他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她。在那個可怕的夜晚,他的摯愛深情,在血紅的地上開出了漫天的花。 我常常想,如果那個晚上我和林方文也在那裡,他會捨身救我嗎?有誰知道呢?每個女人也曾經在心裡問過,她所愛的男人會為她死嗎?不到那一刻,誰又能夠保證呢? 也許,我們不應該期待那一刻的降臨。我們寧願一輩子也平安幸福,一直相信自己所愛的人會為自己捨棄生命。這樣相信,已經足夠了,愛情的深度,還是不要去求證的好。 葛米兒忽然問我: “你見過麵包樹嗎?” “見過了。”我說。 她說:“在斐濟,到處都是麵包樹。我們把果實摘下來之後,會跟螃蟹、比目魚和海鮮,一起放進土穴裡烤。烤熟之後,很好吃的呢!真想吃麵包樹,香港是沒有的吧?” 我笑了笑:“這裡只有麵包和樹。” “太可惜了!”她臉上流露失望的神情。 麵包樹的果實真的有那麼好吃嗎?葛米兒思念的,也許不是麵包樹,而是她的第二個故鄉。威威不是說,他以後有了兩次鄉愁嗎? “如果回去斐濟的話,我帶一個麵包樹的果實回來給你吃!最大的果實,像一個西瓜那麼大呢!”她用手比劃著。 那一刻,我竟然想跟她說:“那你快點回去斐濟吧!最好不要再回來!” 我是多麼的懦弱?我沒膽量去求證愛情的深度。 葛米兒說:“威威有一個朋友,就是給麵包樹掉下來的果實砸死的!那是很罕有的意外呢!” “麵包樹的果實有那麼重嗎?”我嚇了一跳。 “那是千年難得一見的,最巨大的果實!”她說,“那天,他與女朋友在那株麵包樹下面談情,一個巨型的果實突然掉下來,不偏不倚的砸中了他的腦袋瓜。臨死之前,他剛剛跟她說:'我會永遠愛你。'沒想到他說完了,就死了,那是他在這個世界上說的最後一句話。” “死了,那便真的是永遠了。”我說。 “是的。他沒有機會愛別的女人了。” “我會永遠愛你!”到底是謊言,還是詛咒呢?我想起牛頓。一個月夜裡,牛頓坐在一株蘋果樹下沉思,被一個掉下來的蘋果砸中了,發現了地心吸力和萬有引力。如果牛頓當天是坐在一株麵包樹下,那會不會是另一個結局?上帝有多麼的不公平?坐在蘋果樹下的,成為了偉大的科學家。在麵包樹下面信誓旦旦的,卻成了孤魂野鬼。上帝是叫世間男女不要相信永遠的愛情嗎? “你喜歡萊納斯的嗎?”我問葛米兒。 “喔,是的!《花生漫畫》之中,我最喜歡他!” “你不會嫌棄他這個人太缺乏安全感嗎?” “也許是因為我太有安全感了,所以我不會怕。”她說。 愛情本來就是尋找自己失落了的一部分,重新結合,從而找到了完整和填滿。充滿安全感的人,愛上一個缺乏安全感的,就是與失落的部分重新結合嗎? 我和林方文是哪一個部分結合了? 葛米兒說:“我不是告訴過你斐濟土著有一種法術使男人永遠留在女人身邊的嗎?” “你說是騙我的。” “也不全是騙你的。” “真的有這種法術嗎?” “那不是法術,那是一種迷信。”她說,“很久很久以前,斐濟土著會為七歲以上的女童舉行成人禮。所謂成人禮,就是由一位世襲的女紋身師用削尖了的貝殼或木材在女童的屁股上紋上圖案。” “是什麼圖案?” “就像陶瓷上的花紋,都是斐濟人的日常生活,例如是捕魚和饗宴。” “那不是很痛嗎?” “是的!有些女童會徹夜慘叫,有些女童根本沒法忍受。完成了成人禮的女童,嘴角會紋上兩個圓點或一彎新月作為記號。斐濟土人相信,屁股上的刺青會令女童永遠漂亮和性感,將來能夠讓男人對她們傾心。” “要用屁股來交換男人的愛,那太可怕了!”我隔著褲子摸摸自己的屁股,幸好,它是嫩滑的。 葛米兒雙手抱著腳踝,說:“所有的法術,都是驚心動魄的。” 是的,所有俘虜情人的法術,無一不是玉石俱焚,相生相滅的。我們用愛去換愛,用感情去換感情,用幸福去換幸福;也許換到,也許換不到。螃蟹和比目魚在月夜裡爬上海灘,成為了人們鍋中的食物。如果它們沒有死掉,便能夠換到一個快樂的晚上。 分手的時候,葛米兒問我:“你覺得自己幸福嗎?” 我微笑著點點頭。 後來,我有點後悔了。幸福是不應該炫耀的。炫耀了,也許便會破滅。到時候,我又用什麼去換回我的幸福呢? 葛米兒的唱片推出了。整張唱片的歌詞都是林方文寫的。那些歌很受歡迎,電台天天在播。唱片的銷量也破了她自己的記錄。 在祝捷會上,葛米兒公開地說: “要感謝林方文,沒有他,也不會有我。謝謝他為我寫了那麼動人的歌詞,這是我的幸福。” 林方文沒有在那個祝捷會上出現,他幾乎從來不出席這種場合。他沒去也沒關係,大家都說他和葛米兒是金童玉女。 金童玉女,不是我和他嗎? 在報館裡看到這段娛樂新聞的那一刻,我心裡充滿了酸溜溜的感覺。我為他的成功而驕傲;可是,有哪個女孩子會喜歡自己的男朋友跟另一個女孩子成為金童玉女呢?這是很難接受的吧? 當我滿心酸溜溜的時候,林方文的電話打來了。 “你在哪裡?”他的聲音很愉快。 聽到他的聲音,我卻妒忌起來了。 “不是說今天去潛水的嗎?”我問。 “我在船上,一會兒就跳下去。”他說。 “那還不快點跳?”我冷冷的說。 “幹嗎這麼快?”他笑嘻嘻的問。 “海裡的鯊魚已經很餓了!”我說。 “你想我給鯊魚吃掉嗎?” “求之不得。” “你這麼恨我嗎?” “恨透了!” “為什麼?” “恨你也需要理由的嗎?” “那總要讓我死得瞑目!” “恨你就是因為你太可恨!” “你是從來沒有愛過我的吧?”他故意裝著很可憐的問我。 “誰愛過你?” “既然你從來沒有愛過我,你為什麼和我睡?” “你想知道理由嗎?” “嗯。” “難道你自己看不出來的嗎?你不過是我的洩慾工具!”我笑呵呵的說。 “做了你的洩慾工具那麼多年,你總會對我有點感情吧?” “有是有的,就是對於洩慾工具的感情。” “萬一我給鯊魚吃掉了,你便連個洩慾工具也沒有。” “那沒關係,反正我已經厭倦了你。”我說。 “你怎可以厭倦了我呢?我還沒有厭倦你呀!” “那可不關我的事!首先厭倦對方的,當然是佔上風的了。” “難道你不需要我嗎?” “我怎會需要你?我們又不是金童玉女!”我故意那樣說。 “那我們是什麼?是東邪西毒嗎?” “是南杏北杏!”我沒好氣的說。 “什麼南杏北杏?” “就是南杏仁和北杏仁。” “杏仁?就是兩個心呀!”他高興的說。 “吃多了便會中毒!根本我不是你什麼人!你也不是我什麼人!” “你真是沒良心!” “你現在才知道嗎?那你還不快點跳下去!” “那我跳了!也許你以後再也見不到我。” “但願如此!” “我跳了!”他悲傷的說。 電話真的掛斷了。我連續打了很多次,他沒有再接電話。 他真的跳了下去嗎?他當然知道我是跟他鬧著玩的。海裡的鯊魚卻不會鬧著玩。他會遇到鯊魚嗎?會有其他意外嗎?我很後悔那樣詛咒他。他不是我的洩慾工具。他是我的愛和慾,他不可以死。 那個時候,我不知道多麼後悔跟他開那樣的玩笑。他不回來了怎麼辦?直到黃昏,我才終於找到他。 “你在哪裡?”我問他。 “在船上,剛剛從水里上來的。你找我有事嗎?”他氣定神閒的說。 “看看你有沒有給鯊魚吃掉?” “你現在很失望吧?” “是的,失望極了。” “你對我真的是有欲無情嗎?” “那當然了。” “我可以來找你嗎?” “你找我幹什麼?我根本不想見到你。” “但是,我想見你。” “你為什麼要見我?” “就是要做你的洩慾工具。”他嬉皮笑臉的說。 “我不要你。”我說。 那天晚上,他來了,臉和脖子曬得紅通通的。我們並沒有分離;然而,那一刻,當他安然無恙的站在我面前,我竟然有著在茫茫人海中跟他重逢的感覺。也許,曾經有千分之一或者萬分之一的機會,他遇到了意外,我們便再也沒法相見。我整整一天惦念著他,牽腸掛肚,都是自己作的孽。女人要是詛咒自己所愛的人,最終受到懲罰的,原來還是她自己。 “你不想見我嗎?”他問。 “誰要見你?”我說。 “既然不想見我,那就合上眼睛吧。” “為什麼要合上眼睛?” “那就再見不到我了!快點!” 我唯有合上眼睛。他拉著我的兩條手腕,我的雙手突然感到一陳冰涼,他把一個小小的圓球放在我手裡。我張開眼睛,看到我手上的一顆風景水晶球。 “送給你的。”他說。 那不是我們童年時常常玩的東西嗎?不是已經絕跡了嗎? 水晶球裡面嵌著海底的風景。牛奶藍色的珊瑚礁、綠色的海藻和黃色的潛艇,在水波里飄浮。幾隻紙折的、彩色的魚兒輕盈地飛舞,緩慢而慵懶,在水色裡流轉。水晶球裡,空氣便是水,明淨而清澈。我小時候也擁有過一個風景玻璃球,水液流波里,是古堡和雪景,雪花紛飛飄落,永遠的重複著。那是童年時一個美好的回憶。玻璃球裡,一切景物都是永恆的,讓我們遺忘了變遷。 “這個水晶球,是可以許願的嗎?”我把它放在眼前。 “你想的話,為什麼不可以?”林方文說。 “為什麼要送這個給我?” “讓你也看看海底的風景。” “你看到的海底和我看到的海底是一樣的嗎?” “只是沒有潛艇。” “也沒有鯊魚?” “是的。” “那太好了。”我說。 “那潛水員呢?”我問。 “躲起來了。”他俏皮的說。 我把水晶球從左手掉到右手,又從右手掉到左手,它在我手裡流轉。如果真的可以許願,我要許一個什麼願呢?是永不永不說再見的願望嗎?終於,我知道,要永不永不說再見,那是不可能的。 後來有一天晚上,我在銅鑼灣鬧市裡碰到葛米兒,她在那兒拍音樂錄影帶。水銀燈的強光把漆黑的街道照亮了,工作人員利用一輛水車製造出滂沱大雨的場景。那裡圍了很多人,我走到人群前面,想跟她打招呼。她正低著頭用一條毛巾抹臉,當她抬頭看見了我,她遲疑了一會才走過來。 “很久不見了!”她熱情的說。她的熱情,卻好像是要掩飾剛才的猶豫。 “拍完了嗎?”我問。 “還沒有呢!看來要拍到半夜。”她說。 一陣沉默之後,導演把她叫了過去。 她在雨中高唱林方文的歌,水珠灑在我身上,我悄悄的穿過人群離開了。 回家的路上,見面的那一幕,在我腦海裡重演又重演。看到我的時候,葛米兒為什麼有片刻的遲疑呢?她好像是在心裡說:“喔,為什麼要碰到她呢?”從前每次見面,我們也有說不完的話題;這天晚上,我們之間,卻似乎相隔了一片雲海。是她太累了,還是她在迴避我? 睡覺的時候,我把那個風景水晶球抱在手裡;時光流水,雙掌之間,有著幸福的感覺。這一切是假的嗎?水深之處,是不是有我不知道的秘密?林方文說的,徹底的盲目,才有徹底的幸福。在那個漫長而痛苦的夜晚,我多麼討厭自己是一個太敏感的人? “請給我一杯草莓冰淇淋。”我跟年輕的女服務生說。 這個小眼睛、圓臉孔的女孩子,帶著燦爛的微笑問我: “在這裡吃,還是帶走的?” “在這裡吃的。”我說。 下班之後,我一個人跑到淺水灣這家麥當奴餐廳吃草莓冰淇淋。平常我是不會一個人跑到這麼遠的地方的,而且只是為了吃一杯草莓冰淇淋。可是,那天晚上,我就是想這樣。 從前,我是不太愛吃甜的;然而,那段日子,我忽然愛上了甜的東西。所有甜的味道,似乎總是能夠讓人感到幸福的吧?砒霜好像也是甜的。 童年時,我聽過一個關於砒霜的故事。聽說,有一個人吞砒霜自殺,臨死之前,他在牆上寫了一個字母S。這個S,到底是sweet還是sour呢?沒有人知道,砒霜是甜還是酸的,永遠是一個謎。也許,那個S並不是sweet或sour,而是smile或者stupid。那人是含笑飲砒霜。不管怎樣,我想,砒霜是甜的,否則怎會含笑而飲?所有毒藥都應該是甜的。 已經是冬天了,沙灘上只有幾個人,也許都是來看日落的。日已西沉,他們也留下來等待星星和月亮。 上大學時,最刺激的事便是跟林方文一起逃課來這裡吃漢堡包。懷著逃課的內疚,從香港大學老遠的跑到淺水灣來,不過是為了吃一個漢堡包。這裡賣的漢堡包跟市區的並沒有分別;不一樣的,是這裡的風景和心情。我們常常拿著漢堡包和汽水在沙灘上等待一個黃昏。那個時候,快樂是多麼的簡單? 夜已深了,餐廳裡,只是零零星星的坐著幾對親暱的情侶,格外顯得我的孤獨。偶爾抬頭的一刻,我發現一個女孩子跟我遙遙相對,也是一個人在吃草莓冰淇淋。她看到了我,微微的跟我點了點頭。 她不就是韓星宇的女朋友嗎?我們在電影院外面見過了。 她為什麼會一個人在這裡? 她身上穿著黑色的裙子,旁邊放著一件灰色的大衣和一個黑色的手提包,看來是剛剛下班的樣子。這一身莊重的打扮跟她手上那杯傻氣的冰淇淋毫不相配。那張聰穎的臉孔上,帶著苦澀的寂寞,跟那天在韓星宇身邊的一臉幸福,是完全兩樣。她為什麼來這裡呢?原來除了我之外,還有人是特地來淺水灣吃草莓冰淇淋的嗎?那是怎樣的心情? 我也微笑的跟她點了點頭。我們並不認識,也不知道彼此的心事,素昧平生。然而,在目光相遇的那一刻,卻有著相同的落寞。她是失戀了麼?還是依舊在情愛的困頓中打轉? 今夜,月是彎的。我看到的月光,跟林方文看到的還是一樣的嗎?從前的快樂和背叛總是千百次的在我心裡迴盪。他是我一直嚮往的人。他是不是又再一次欺騙我?人有想像是多麼的無奈?想像強化了痛苦,使痛苦無邊無涯,如同我這刻看不見海的對岸。 漫長的時光裡,跟我遙遠相對的那個女孩子,也和我一樣,低著頭沉默地吃著手裡那杯久已融掉了的冰淇淋。當我看不見她時,她是在看我嗎?我好像在她身上看到了我自己,她是不是也在我身上找到了一種同病相憐的慰藉?我們那麼年輕,在這樣的晚上,不是應該和心愛的人一起追尋快樂的嗎?為什麼竟要流浪到這個地方,落寞至此?我們由於某種因緣際會而在這里相逢,是命運的安排嗎? 最後,店裡只剩下我們兩個人,形影相吊。月是缺的,是要我們在遺憾裡懷緬圓滿的日子嗎? “請你給我一個漢堡包。”我跟那位年輕的女服務生說。 她依舊帶著燦爛的微笑問我:“在這裡吃,還是要帶走的?” “帶走的。”我說。 風很冷,我把那個溫熱的漢堡包抱在懷裡。我要帶去給林方文吃,給他一個驚喜。這不是一般的漢堡包,這是淺水灣的漢堡包,帶著淺水灣的氣息和心情,也帶著我們從前的回憶。 下車之後,要走一小段路才到。我愉快地走在風中,也許,待會他會告訴我,一切都是我自己的幻想,根本從來沒有發生。 然而,我終於知道這一切不是我的幻想。 我在那座公寓外面見到葛米兒。她穿著鴨綠色的羊毛衣和牛仔褲,身上斜掛著一個小巧的皮包,從公寓裡神采飛揚的走出來,那張微紅的臉上帶著愉快的神色。那種姿態心情不像是來探訪一位朋友,而更像是探訪一位情人。由於心情太愉快了,嘴巴也不自覺的在微笑,回味著某個幸福的時刻,以至跟我擦肩而過也沒有來得及發現我的存在。那股在我身邊飄飛的味道,竟彷彿也帶著林方文的味道。 我多麼渴望眼前的一切只是幻覺?然而,當我發現葛米兒把身上那件鴨綠色的羊毛衣穿反了,牌子釘在外面,我沉痛地知道,一切都是真實的。 把羊毛衣穿反了,也許不代表什麼。我也有過這樣的經驗,在朋友家裡玩,因為覺得熱而把外衣脫下來,穿回去的時候,卻不小心穿反了。葛米兒也是這樣嗎?有誰知道呢?我想,應該是這樣的吧?那又不是內衣。我又沒看見他的內衣穿反了。 我打開門的時候,林方文正好站在那個小小的陽台上,他轉過頭來,看到我時,臉上閃過了一絲愕然的神色。他站在那里幹什麼?是要目送別人離去嗎? “你來了嗎?”他說。 我望著他眼睛的深處說:“我在樓下見到葛米兒。” “她來借唱片。” 說這句話時,他看來是多麼的稀鬆平常?然而,他的眼睛卻告訴了我,他在說謊。 “是嗎?”我說。 他若無其事的坐下來。 忽然之間,所有悲傷的感覺都湧上眼睛了。我以為林方文是我最熟知的人,結果,他卻是我從不相識的人。 我了解他麼?他深愛著我麼?這一切一切,彷彿多麼的遙遠。 他為什麼要騙我?葛米兒身上那個小皮包,根本放不下一張唱片,她的羊毛衣也沒有口袋,她手上並沒有拿著任何東西。 “你是不是愛上了她?”我問林方文。 “你的想像力太豐富了。”他還在否認。 “不是這麼簡單的吧?”我盯著他說。 而他,居然沉默了。 “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他還給我的,依然是一片沉默。 “你這個騙子!”我把漢堡包擲向他。 他走過來捉住我的胳膊,說:“你不要胡思亂想好嗎?” 我推開他,向他吼叫:“你可以傷害我,但請你不要再侮辱我的智慧!” 他站在那裡,一句話也不說。 “你是不會為我改變的吧?”我流著淚問他。 沒等他回答,我說:“如果是這樣,我們為什麼要重新開始呢?” 愛火,還是不應該重燃的。重燃了,從前那些美麗的回憶也會化為烏有。如果我們沒有重聚,也許,我會帶著對他深深的思念活著,直到肉體衰朽;可是,這一刻,我卻恨他。所有的美好的日子,已經遠遠一去不可回了。 我哭著罵他:“沒有人比你更會說謊!什麼為我寫一輩子的除夕之歌,根本是騙我的!林方文,你太卑鄙了!從今以後,我不想再見到你!” 他拉著我的手求我:“留下來好嗎?” 我告訴他我不可以,因為我不會說謊。 我從他家裡走出來,卑微地蹲在樓梯底下哀哀痛哭。為什麼我愛的男人是無法對女人忠心的?我只能夠接受他而無法改變他嗎? 家裡的電話不停的響,我坐在電話機旁邊,聽著這種悲傷的聲音一次又一次的落空了。我竟比我自己想像的堅強。也許,只有徹底的絕望,才能夠換到徹底的堅強。上帝有多麼的仁慈?同一個人,是沒法給你相同的痛苦的。當他重複地傷害你,那個傷口已經習慣了,感覺已經麻木了,無論在給他傷害多少次,也遠遠不如第一次愛的傷那麼痛了。 多少年來,我愛著的是回憶裡的林方文嗎?他是我在青澀歲月裡的初戀,他是我第一個男人。每一次,當他傷害我,我會用過去那些美好的回憶來原諒他。然而,再美的回憶也有用完的一天。到了最後,只剩下回憶的殘骸,一切都變成了折磨。 也許,我的確是從來不認識他的。 英文書店裡那些失戀手冊全都是印刷得非常精美的,許多還配上可愛的插圖。除了失戀手冊之外,還有一套五十二張失戀撲克,提供五十二個有效的方法,幫你度過失戀的日子。 失戀,原來也是一種商品。 為什麼世上只有性商店而沒有失戀商店呢?市場既然為大家提供了性愛的慰藉,也該同時提供失戀的慰藉,才是公平的。也許,商人們太知道了,失戀雖然是一種商品,卻沒有太多人會快樂地搶購。 只有我,抱著一大堆失戀手冊離開,用來慰藉自己。 我沒有失戀,可是,書店裡也沒有寫給被背叛者的手冊。我把書和撲克鋪在床上,徹夜擁抱著別人的失戀經驗。 這些書為失戀者提供了許多治療的方法。譬如說:淋浴治療。那就是穿著衣服洗澡。 我已經照做了。我穿著我最喜歡的一件黑色羊毛大衣洗澡,那是我花了大半個月的薪水買的,只穿過兩次。從此以後,這件只能乾洗的大衣不能再穿了。破壞,原來是非常痛快的。難怪有些人會帶著罪惡感去破壞別人對他的愛和信任。 然而,另一個方法卻不適合我,那是情歌治療。作者說,她會選一首悲傷的情歌跟著唱,然後放聲的痛哭。發洩了,也就會好過一點。這個方法,對我是不行的。最悲傷的歌,不就是林方文寫的歌嗎?他曾經撫慰了多少在愛情中受創的心靈?對我,卻是殘忍的折磨。更何況,那些歌是葛米兒唱的。 我發覺所有的失戀手冊也不約而同地提出一個治療方法,那就是:讓它過去吧! 誰不知道這是最好的方法,可是,這是不容易做到的吧? 最後,我找到了自己的方法,那就是甜點治療。 除了砒霜之外,我瘋狂地吃甜點。 吃到甜的味道時,的確有片刻幸福的感覺;反正,幸福也不過是虛幻的。 失戀手冊建議的治療方法,還包括友情治療和憑弔治療。 友情治療一向是最有用的,朱迪之和沈光蕙陪我度過了不少艱難的時刻,我也同樣陪過她們。女人之間的友情,往往是因為失戀而滋長的。 所謂憑弔治療卻悲情許多。為了一解思念的痛楚,唯有去憑弔已逝的愛。比方說:每次想起他,便在他的房子外面徘徊,回味和他一起的時光。又比如說:趁他不在的時候,再一次來到他的家,趴在他的床上,瞻仰愛情的遺容。 我把兩個治療一起用了,只是稍微改良了一下。我要朱迪之開了陳祺正的車子陪我去相思灣。 夜裡,朱迪之把車子停在路邊,我們在車上守候。 朱迪之一臉疑惑的問我:“你是不是走錯了地方?來這裡應該是找晦氣吧?怎會是憑弔?” 我是來憑弔的。我要讓自己死心,不再相信有復活的可能。 寒風凜冽,我們瑟縮在車上。 “不知道葛米兒什麼時候才回來?”朱迪之說。 我甚至不知道她會不會回來。也許,她已經住進林方文的家了。 “她回來的時候,你會怎樣?”朱迪之問我。 “我像是個會找晦氣的人嗎?”我說。 “所以我不明白你為什麼來這裡,你不會要她把男朋友還給你吧?” “放心,這一點尊嚴,我還是有的。況且,不是林方文不要我,是我不要他。” “複合還是不應該的,那就是等於讓對方再傷害自己。所以,我從來不吃回頭草;當然,那些回頭草也沒有來找過我。” 她又說:“我也可以寫一本失戀手冊。最有效的方法,是新歡治療。失戀之後,盡快再愛上別人,那才可以忘記從前的那一個。一個女人的情傷,是要由另一個男人來撫慰的。這是我持之有恆的方法。” 我苦笑:“讀了那麼多治療方法,我也快要成為專家了。” “她是不是回來了?”朱迪之指著反光鏡上的一點光線說。 那點光線愈來愈近,一輛車子緩緩的駛進來,我看見葛米兒坐在車上。那一刻,我突然很後悔自己來了,萬一給她發現了怎麼辦?她也許會認為我是個可憐的女人,是來求她離開林方文的。然而,要逃跑也已經太遲了。 葛米兒把車停在屋外。關掉引擎之後,她從車上走下來,到行李廂去拿東西。她口裡一直哼著歌,兩條手臂輕快地隨著身體搖擺。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時候,她還是在微笑的,在在告訴身邊的人,她是一個沐浴在愛河中的女人。 林方文並沒有因為我的離開而離開她吧? 本來我有點恨她;然而,這一刻,我不覺得她有什麼可恨。我能怪她麼?要怪的話,只能怪林方文。如果他對我的愛是足夠的,又怎會愛上別人? 也許,我連林方文也不應該怪責。把葛米兒從那個遙遠的島國召喚回來的,不是林方文,而是命運。第一次聽到葛米兒的歌聲時,林方文是和我一起聽的。那個時候,我們怎會想到這個結局?這一切的一切,難道不是命運的安排嗎?還有她腳踝上的萊納斯,不就是一個警號嗎?就像電影《凶兆》裡,再世投胎的魔鬼,身上不是有三個六字嗎? 葛米兒把行李廂的門合上,拿著一個大包包走進屋子裡。屋裡的燈亮起來,燈影落在紗簾上,我看見她放下了那個包包。把身上的大衣脫下來,又脫下了裙子,穿著內褲在屋裡走來走去。她和林方文已經上床了麼? 在她身上,我忽然看見了林方文的影子。也許,她是比我更適合林方文的。在林方文最低潮的時候,讓他重新有了鬥志的,並不是我,而是葛米兒。我已經不能夠為他做些什麼了。我們要走的路,也許已經不一樣。一起之後分開,分開了,又走在一起,然後又分開。這樣的離離合合,到底要重演多少次?也許,我們本來就是不適合的,我們一直也在勉強大家。 屋子裡的燈關掉了。朱迪之問我: “你在等什麼?” 我是來憑弔的,在情敵身上憑弔我的愛情;而我,的確因此死心了許多。 “我們可以走了。”我說。 車子緩緩的退後,離開了那條漆黑的小路,人卻不能回到過去。愛情是善良的,愛情裡的背叛,卻是多麼的殘忍? 最後的一個治療法是:不要瞻仰愛情的遺容。看著遺容,思念和痛苦只會更加無邊無涯。 我把那個風景水晶球收在抽屜裡。這並不是真的水晶球,我看不見未來,它也不能再給我幸福的感覺了。何況,送這個水晶球給我時,林方文也許已經背叛了我。 讀了那麼多的失戀手冊,似乎是沒有用的,每個人的失戀,都是不一樣的吧?痛苦也不一樣。電話的鈴聲已經很久沒有再響起了。我常常想,兩個曾經相愛,曾經沒有對方不行的人,一旦不再找對方,是不是就可以完了?直到老死也不相往來。誰說愛是癡頑愚昧的?愛,也可以是很脆弱的。 只是,漫長的夜裡,思念依然氾濫成災。他怎麼可能不來找我呢?就這樣永遠不相見嗎?終於,他來了。 我打開門看到他時,他一定也看到了我的脆弱吧? 沉默,像一片河山橫在我們中間。這是我熟悉的人麼?我們曾經相愛麼?那又為什麼會弄到這個境地? 終於,我說:“你來幹什麼?” 他沉默著。 “如果沒有話要跟我說,為什麼要來找我呢?不過,我其實也不會再相信你!”我流下了眼淚。 在一片模糊里,我看見他的眼睛也是濕的。然而,我太知道了,他擅於內疚,卻不擅於改過。這一次,我不會再給他騙倒。 他做完七日和尚之後,不是帶著一個故事回來的嗎?那個故事說得對,愛會隨謊言消逝。 “你走吧!我不想再見到你!”我哭著說。 他想過來摟著我,我連忙退後。 “根本我們就不應該再一起!”我抹掉眼淚說。 “你到底想怎樣?”他問我。 他還問我想怎樣? “林方文,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這種事是會不斷重演的。” 他可悲地沉默著。他來了,卻為什麼好像是我一個人在說話?是的,我在瞻仰愛情的遺容,遺容當然不會說話。我再不能愛他了。 “我求求你,你走吧!”我說。 他站在那裡,一動也不動。 “我但願我從來沒有愛過你!”我哀哭著說:“請你走吧!” 我把鑰匙從抽屜裡拿出來還給他:“這是你家的鑰匙,我不會再上去了。” “你用不著還給我的。”他說。 我從他臉上看到了痛苦;然而,這一切已經太遲了。 終於,他走了。他來這裡,是要給我一個懷抱的吧?我何嘗不思念那個懷抱?可是,我不會再那樣傷害自己了。我所有的愛,已經給他揮霍和耗盡了。耗盡之後,只剩下苦澀的記憶。他用完了我給他的愛,我也用完了他給我的快樂。我對他,再沒有任何的希望。一段沒有希望的愛情,也不值得永存。 “今晚很冷呢!”沈光蕙躲在被窩裡說。 我家裡只有兩張棉被,都拿到床上來了。朱迪之和沈光蕙是來陪我睡的。沈光蕙自己帶來了睡袍。朱迪之穿了我的睡衣和林方文留下來的一雙灰色羊毛厚襪子。 “你不可以穿別的襪子的嗎?”我說。 “你的抽屜裡,只有這雙襪子最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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