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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個玻璃杯子麥麗素

木頭公仔 吴虹飞 4514 2018-03-13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個玻璃杯子麥麗素(1) 你的女友呢,我問。 她去法國了,他說。 去了法國你就……我花容失色。 他有點尷尬,啊,你知道。他說,這個人啊,有時候,呃有時候…… 我趕緊說,我知道,我知道。 她和我感覺很像,其實你知道很難找到和自己感覺一致的人…… 恭喜恭喜,我迭聲說。 其實你蠻可愛的,K說。 豈止是可愛而已,我說,你可以娶了我。 我看見K瞪大了眼睛,很合作地做出一副很吃驚的樣子來,真的? 我很誠懇,很認真,一字一頓地說: 真的,我有旺——夫——相。 麥麗素並非某種“素”或者養料。它是一種糖,外邊包著薄薄一層巧克力,主要特徵是非常甜,甜得和它的價格很不相稱。四年前,它兩塊五毛一包,這是我見到的用最便宜的價格買回的最甜的糖。我愛吃巧克力,就姑且把它當巧克力吃。我對糖啊奶啊這種甜膩膩的東西需求量很大,吃麥麗素速度非常快,十分鐘就能解決一包。很長一段時間,我幾乎以為巧克力的味道其實就和麥麗素差不多。

四年前,我有一個吉他師傅,我和他以及他的女友住在一起。冬天他到酒吧去唱歌幹活,掙了四十元,晚上回來很興奮地一口氣地買了四包麥麗素,一包給他的女友,三包給我。他們誰也不愛吃這麼甜的東西,於是它們都歸我了。事實上,我師傅也只是給我一個人買的。我記得當時他臉紅紅的,不知道是興奮還是風太冷了。他不停地搓著手,咧嘴嘿嘿地笑。我說你怎麼不買手套,他說他從來不怕冷。那天晚上我嘀咕了大約三百遍:一下子買四包!最後他很不耐煩地說,買了就買了,這麼囉嗦幹什麼!事實上以後我們也沒有這麼奢侈過。 晚上,我們三個人睡一張床。他在最裡面,他的女友在中間,我在最外面。熄燈後總是聽見他一個人呵呵地憨笑,他的女友就低聲嘟囔,推推搡搡的。我卻毫無心肝地睡著了。

我師傅還沒有和他的女友住在一起時我就很懷疑他們有不軌行為。終於有一天,我猶豫了半天,支支吾吾地問,你們兩個,呃——是不是同居啊? 這下他可吃不消了,他憋了很久,才憋出一句話來:你,你怎麼可以,問這麼下流的問題? 我曾經有過一個男朋友。因為在公司上班,所以在我的那些朝不保夕的朋友的傳說中,他“很有錢”。我總是別有用心地帶他到超市,像蜜蜂一樣圍繞著各種各樣的巧克力轉。你知道嗎?我一直想要一大盒那種包在金紙裡的巧克力。這樣可以分給別人吃,可以向同屋女友炫耀,可以吃很久,大盒子還可以保留著,表明你擁有過這種巧克力。這種心理活動被我的男友知道了,他就要給我買了。可是在關鍵時刻,我總是很沒有出息,擔心他的錢會被用光。最後我的美德戰勝了私慾,就像五歲時拒絕母親給我買小提琴一樣,我也拒絕了男友給我買大盒的金裝巧克力。後來,他要跟我分手,我真的是很後悔很後悔。早知道這樣,我不但當時就要他買一大盒巧克力,而且還要他每天都買。而我也一定會省吃儉用,一點一點把它們存起來,這樣即使分手了我也不怕,因為我還有巧克力在以後的日子裡慢慢吃。我機關算盡,這種才智還是來得太慢——我應該及早做好儲備的打算。

我的男友要和我分手的時候,開始我沒有哭。我說,你憑什麼跟我分手!說完之後又覺得好笑,他憑什麼不能跟我分手?我說,你要給我十萬美金,作為青春補償費。可是他不給,儘管他以前答應過的。不過他可能以為我在開玩笑,就像我以為他不會真的跟我分手一樣。後來我哭了,在菜市場旁邊。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抽抽搭搭的,引得很多民工看過來。我一邊哭一邊惦記著到圖書館趕時間查論文資料。他一邊看著我哭一邊惦記著吃完中午飯回公司上班。 我很忙的,雖然幾乎看不懂洋文,還要考GRE;我也聽不懂老外的鬼話,卻還要考托;身上只有兩毛錢的時候,還要藉錢買托福資料,這只能說明我們中國婦女自古以來是勇敢堅韌的。我的論文已經來不及做好,那個題目連我自己都覺得匪夷所思,關於新批評,我根本不知道它是什麼東東。已經為它頭疼了很久,險些就要神經衰弱,而我還要考據它在中國的傳播,而且還是三、四十年代的時候。中國的文學批評史上根本沒有提過新批評這個流派,也沒有人記得一個叫瑞恰茲的老頭。他1929年來到中國,可是當時沒有報紙報導,因特網也還沒有發明出來,沒有人在BBS上灌水,所以他有點生不逢時。最要命的是,根本沒有人寫過關於這方面的論文,好不容易有一個研究的專家,現在卻已經去了英國,而且,他的老婆是那個喜歡和歷史老師談戀愛的徐娘作家。所以,我根本沒有文章可抄。所以,我很有可能寫不出畢業論文來,很有可能拿不到學位,很有可能不能如我導師所希望的那樣,成為一名優秀的學者。

和別人一樣,我的男友以為女孩子都要把自己的男朋友寫到文章裡去,所以他要我答應他一件事,如果我和他分手,不許把他寫到我的文章裡去。可是他自己根本沒有什麼風流韻事,讓我怎麼寫?讓我想起我大一時候的男友,他總以為我在詩中影射他,氣得老是掐我的胳膊。後來他真的不要我的時候,我就寫了一篇奇爛無比的文章,署上他的名字在校報發表了。那篇文章是呼籲環保的,結果每一個認識他的人一見他就說,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環保了。像他這種自以為小資的人果然很生氣,五年了都不肯再見我。現在我又要用相同的辦法對付我的男友了。我屬於女子兼小人的那種,睚眥必報,令男生很失色。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個玻璃杯子麥麗素(2) 我們屋四個女生,個個都很美麗,一個沒有男朋友,一個單戀男生失敗,一個剛被男友甩掉,一個正在猶豫要不要甩男友。現在她們和我一樣冒充失意知識分子,聽音樂必聽杜普雷的大提琴,看小說必看茨威格的,看影碟必看《薇羅尼卡的雙重生活》,討論男生必說這是我喜歡的那一“款”(就好像談論手機型號)。週末的時候,我們要自不量力地饕餮三十九元的比薩自助,假模假式地逛宜家。

我不喜歡宜家。看到那麼多便宜的洋貨堆在一起,讓人又歡喜又絕望。裡面的家具無一例外都是粉粉的,薄薄的,像是新潮的年輕男女湊合住在一起,不像是過一輩子的樣子。我喜歡小時候我們家的櫃子,塗著暗紅的漆,陰沉地蹲在角落裡。因為長年潮濕,櫃子的邊沿總是爬滿了白色的蛀蟲。用濕布擦或是用火燒,小蟲子就跑了,可是過幾天,又和以前一樣:厚重的家具,白色的蛀蟲,害風濕的母親,瘦伶伶的小女孩。而在宜家我只看見明亮的色彩,活潑潑的,都是人為的。宜家告訴你可以多麼快捷多麼經濟地進入現代化的生活。 回到麥麗素這個主題上。在我認識我男友之前,我只吃麥麗素。和男友在一起,我就只吃巧克力。現在男友走了,週末的時候,我還是一個人到超市去買麥麗素。一邊吃麥麗素,一邊勸自己:

第一、麥麗素比巧克力便宜很多,而且越來越便宜,原先是兩塊五,後來變為兩塊三,現在已經降到兩塊錢了; 第二、麥麗素成分比巧克力豐富得多,不但有巧克力味,還有奶味、糖味、麥粉味; 第三、麥麗素比巧克力脆,比巧克力甜,比巧克力有嚼頭。 這樣想了之後,就自己高興起來,又跑到圖書館查新批評去了,從白天一直呆到晚上。這時候我又想到我的師傅,如果他知道我兜兜轉轉那麼久,還只是在吃麥麗素,一定會嘲笑我,他一定會發現他原來以為天資聰穎的徒弟原來是那麼笨。我的師傅是我最好的師傅,他換了無數的女友卻還要純潔地擔心我學不會彈吉他,學不會和男人談戀愛。 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就好像回到了青春期,老想著要去死,老想著放棄我想要的紅靴子、雙桅船、星空和大海,死得乾乾淨淨,什麼都不要什麼都不管了,單讓別人後悔去(其實根本不會有人為我後悔,當然我父母除外,但這不是我的目的)。可是,麥麗素,麥麗素是一個好東西,每當我口裡嚼著這種甜而速溶的糖,我就原諒了生活,原諒了自己,就變得姑息和苟且,繼續生猛活潑地活下去了。你知道,如果在自己的文章裡都不能夠任性,那麼在生活中最好也恰如其分一些。

從一個小女孩開始,我名正言順地在這幢爬滿常青藤的圖書館里呆了很多年。我知道當我用我的紅色發卡別住書頁時,那個曾經愛我的少年一定不會前來呼喊我的名字。我知道總有一天我必須離開這裡。我卻不知道自己將來的容身之地。我不要顛沛流離,居無定所,我憎恨突發事件,憎恨在談戀愛的晚上美國襲擊阿富汗。經過圖書館門前平整得做作的大草坪,我有時會懷念卡夫卡,就像懷念一個遠行的弟兄。他是如此的落寞,和這個學校鮮亮明媚的青春格格不入。而我這個自以為是的愚笨女人,總要在那麼遲鈍那麼遲鈍之後,才可以突然理解他,為了我莫名其妙的文章而屈尊了他的名字。 在圖書館發呆時,我突然惡從膽邊生,想僱一個廉價殺手把我男友給殺了,讓他後悔都來不及。當警察來盤問的時候,卻發現我只是一個天天坐在圖書館的無辜女生,他們認為我沒有作案的時間和動機,就只好放過了我。而到男友墳上祭拜時我要掩面而泣,像哈姆雷特一樣和他的鬼魂說話。我說,對不起,我殺了你,但我從來沒有想過要背叛你。他很和藹地說,不,阿飛,我不怪你。我相信他一定會這麼說的,因為我相信他一定不會捨得讓我在這個世界沒完沒了地受苦。我就是因為太相信他會給我買一輩子吃不完的巧克力,所以,從來沒有跟他提過麥麗素。我總以為可以輕輕鬆鬆地忘記麥麗素過分的廉價和甜膩(麥麗素也有它的洋名:My Likes,看起來土氣、滑稽而悲愴)。

我的男友是一個很好的男孩,為人忠厚信誠。小時候不見了一隻貓,他哭了一個星期;我在體重上比那隻貓大出很多,所以我估計他會更加傷心。儘管很傷心,他還是不肯要我。你知道和一個有口皆碑的好男孩談戀愛會有什麼致命問題嗎?如果有一天他不要你,大家都會覺得是你的不是,你活該,而他一定會理直氣壯,仁至義盡,讓你一輩子內疚不已。所以我奉勸大家不要找戴眼鏡的、出身高知、喜歡文學的本科畢業的男朋友,因為他們通常會有堅強得不近情理的道德原則,他們一定不讀,也不看安徒生。他竟然開口跟我要“感情”。我平常沒有什麼幽默感,但還是覺得此事甚是滑稽。他跟一個只要有巧克力就可以忘記麥麗素的女人要感情,簡直就是與虎謀皮以卵擊石不自量力天方夜譚。我知道如果他看到我在這裡這麼編排他一定會火冒三丈,覺得我的良心大大地壞了。

對於感情,我的願望總是來得卑微,不過是挽了男孩子的胳膊,在學校的操場不緊不慢地散步,要么到龐大的超市去看滿眼的繁華。晚上,偶爾走過學校的體育館,發現角落裡並不像以前那樣到處是如狼似虎地擁抱接吻的學生。他們都到哪裡去了?也許是租了房子同居去了。我不由得感慨自己總也趕不上趟:同居挺好的,當年怎麼沒想到。 那人卻說,我不要同居。 我笑道,不同居可怎麼辦。 他輕描淡寫,說,結婚唄。 我看他一眼,不再說話。 還是結婚好,來得保守,也來得溫暖。 結婚吧結婚吧。仍然可以繼續幻想童年時忍痛放棄的小提琴。和一個陌生人結婚,和一個手指修長而白皙的陌生人締結某種長遠的關係(請原諒我如此惡俗的市儈情結吧)。這種願望過於強烈,幾乎使我哽咽難言。我有過無數次這種即興的想頭,比方說以前我想和我愛的人在農村的平房裡做白水煮麵,再比方說後來我想在昏暗的燈光下形變為任性、恣意地舞蹈和悲傷著的唱歌女子。然而我終於只是在臉上敷了薄薄的粉,矜持地端坐在陌生人的對面,在咖啡沒有完全變涼之前,款款舉杯。

於是,午夜十二時,看樓人開始吆喝,關門了——和往常一樣,提著裙子急匆匆地衝進宿舍樓。長長的裙擺還沒放下,就听到大門在身後轟然合上。我自始至終耿耿於懷的充滿物質和慾望的世界,最終又關在了外面。而樓道的燈早已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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