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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三部分蕭條時期的愛情士兵盧偉

木頭公仔 吴虹飞 2893 2018-03-13
第三部分蕭條時期的愛情士兵盧偉(1) 士兵盧偉 和士兵盧偉相遇的時候,我二十一歲,他十九歲。 他是北方人,到南方去當兵;我是南方人,到北方去唸書。 早春的空氣還是兀自冰涼,山上微微地開了一些零星的野花,單薄而倔強。盧偉拉著我的手,和我一起爬上山頂。他把一路上看到的花兒摘下來,交到我手中。我們手拉著手,看著山下罩著霧氣的湖水,什麼話也不說,只是你看著我我看著你傻笑。盧偉說我唱個歌給你聽,然後就唱了。居然是首情歌。他五音不全,還帶著北方口音,讓我又吃驚又好笑又羞澀,也就抿了嘴忍了笑聽著。現在回想起來,盧偉的那個年齡,是作詩的時候。而他的感覺來得簡單和蒙昧,就好像剽竊了一首平淡無奇的流行歌。我說,這首歌我沒聽過,你唱個別的給我聽。他卻赧然,說,我只會這個。

很久之後的一個晚上,我忽然在北京的出租車上又聽到這首歌。我才知道這首歌原來是黃安寫的:與你相逢,就像在夢中,明明知道不可以……這樣的歌琅琅上口、平淡無奇。我卻固執認為,是盧偉單獨為我而作。 盧偉是太行山人,初中尚未畢業,虛報年齡走了後門才當的兵。在部隊裡他年齡小,只好先當養豬、種菜、用大鍋做飯的炊事兵,後來被首長看上才當了小車兵。還被送到了黨校學習文化,說是培養幹部。若是複員,也不至於淪為出租車司機。盧偉心思簡單,也就懵懂地去做前程大好的美夢。而我那時已經準備拿到兩個學位,可能讀研,也可能出國。盧偉喟嘆,你要那麼多學位幹什麼。我說,是啊,還不如分一個給你。 我想當律師。盧偉說。 我說好,但我知道他當不了律師。

記得初遇當晚,在屋裡給好友寫信,說北上途中,偶遇一男孩,相貌清俊,眼睛狹長,彷彿有光和水波樣,笑起來,眼角溢出都是年輕和風情,雖說好看得讓人吃驚,卻也讓人惴惴然,怕是太過好看,反倒不像有福之人。 現在想起來,我暗中擔心盧偉,自己又何嘗有福。我初遇盧偉,臉如圓盤,圓潤豐滿,可是也保不住多年之後的瘦和憔悴。 剛開始時,總是賴在女生宿舍傳達室裡等盧偉長途。八百多號人用同一個分機,響一個接一個,卻都不是找我。一等就是兩個小時。 好不容易打了進來。他說,家裡在鄉下攢錢蓋房子,給他將來娶媳婦用的。 我就想和他並頭做了恩愛的夫妻,說,不知道你們家裡會不會喜歡我。 他就說,只要我喜歡的,他們就喜歡。

我說,我為你專門寫了一首歌,把你的名字寫在裡面了,叫《蘆葦船》。 他說,好聽嗎? 我說,好聽,我的朋友都說好聽得很。 兩個人說說笑笑地聊了四十分鐘,我終於忍不住吞吞吐吐地問:你說,我,嗯,算不算,你的呃——女朋友? 他在遠遠的那一頭,爽快地說:當然是了。 我便高興起來了,一心一意地織圍巾,要做他的女友。 在城市的公共汽車上看到窗外刺眼的陽光,飛揚的塵土和喧囂的人群,我總是由衷地想念我的男友盧偉。他1米78,高且瘦,空軍基地最英俊的小車司機。毋庸置疑我是他的女友,我們理應相愛。 那一年,我總是趁著假期或者逃課,坐一整夜的火車去找盧偉。我記得特快車的票價是一百五十元,對我而言,是異常昂貴。我總要想法去打一些零工,才有可能買到一張南下的車票。

我在他的部隊。他若開車去了,我就在女兵營房裡惡補言情小說,一天四本,看得一顆心怦怦亂跳。隔不久就要用免費的公家電話給他打傳呼:你阿姨讓你速回。看見他回來,就高興得一直笑。而他總要和所有人都敷衍過了,才肯過來和我說話。 我穿又寬又大的襯衫,還打著補丁,胡亂屐一雙大拖鞋。 他皺著眉:像丐幫幫主。 我大喜,說,像黃蓉不好嗎? 他說,我說的是洪七公。 他喜歡我散了長發穿短裙子。他喜歡坐在湖邊,把臉埋在我身上,有一搭沒一搭地和我說話,或者是索性什麼都不說。 他給我買花。我嗔道,給洪七公買花做什麼。他不吭聲,我知道,他要我要。 那時生病也是甜蜜的。他帶我到醫務室打針吃藥,苦口婆心,像哄小孩:你不打針怎麼會好呢?

晚上他送我回營房。那間屋子原來是倉庫,燈早就壞了。他幫我噴清香劑,把窗戶關了。我把花插在一個喝水的搪瓷杯子裡。他看我上了床,蓋好毯子,又忍不住來抱我。我起身迎他。兩個人在黑暗中摩挲擁抱,難分難捨。 良久。我說,你該走了。 他方才放了我,轉身出去,輕輕帶上門。 當聽到樓下汽車的引擎聲,我從床上跳起來,光著腳跑到走廊上,使勁探出大半個身子,朝我年輕的心上人揮手——再怎麼戀戀不捨,他終是不能在夜裡留在我身邊。 第三部分蕭條時期的愛情士兵盧偉(2) 那時候,正值青春年少,情意有了,欲也有了,偏偏守了規矩和禁忌,都只怕輕浮了對方,不敢試那縱情恣意的一回。事過境遷,回想起來,只覺得生生難為了那一場萌動的春情。

而沒有消融過慾望的愛情,如何可以長久?若是有了變故,老天並不要來問我。 有一次午夜到了盧偉的城市,他沒有來接我。我呼他半日,他姍姍來遲。 當我看到他,就已經下定決心不責怪他。 忍不住去抱他。豁然間是非明了:他不愛我。 駑鈍如我,一定要來討一個結果。 為什麼不和我一起? 他期期艾艾地說,他們見我和你在一起,都笑話我。 不由得氣餒和心痛:別人怎麼看,對他竟然如此重要。 他們說,你怎麼會看得上當兵的,無非是騙人。 我拉起他的手,柔聲道:盧偉,我怎麼會騙你?他們無非是瞎說罷了,我們不去理會他們,好不好? 我把給他買的感冒藥和巧克力,往他手裡塞。又兀自歡喜地說了去:等我大學畢業,你也復員了,我不留北京了,來這里和你一起過。我到單位去當技術員,你還是開車,兩人一塊過日子,將來結婚,好不好?

他不說話。 我用手指勾勾,示意他附耳過來。 他低頭,我冷不防地親了一下他的唇。 他要抓住我,我就大笑著跑開了。 那一次,城市下雨。盧偉已經有了女友,和他一個單位的女兵。上次到武漢來看他,就看見那個女孩一邊吊在自個兒的男友身上,一邊用眼睛斜看盧偉,兩個人你來我往地說俏皮話,忒輕薄。 而我已經決定不去怪他。 這個男孩笑起來,是一派的天真而溫柔。當時兩個人蜜意濃情,我不由得調侃,你們太行山的男子,都像你這般好看的麼? 他掩不住地驕矜,說,不如我好看。 我怪他吹牛,卻也甘心去相信。倒不是真的愛他美貌,只是固執地相信他有不同於常人的天真和善良。不然,怎會愛我這般面容如水的平凡女子?

愛又如何?終於要散,要忘記。 我寫盧偉,並非無端。舊式的南方女人,對感情總是慎之又慎,後來規規矩矩地交了男友,也是要敦厚而殷勤的。說好了一生相守,家長都見過了,兩方無話,只等掙了錢結婚。好不容易在心裡騰出空地來容這個陌生的人,磕磕碰碰地在一起,最終還是免不了舍我而去。愛與不愛,都不肯來過問於我,一片經營的苦心也是白費。想起那時追著盧偉苦苦地問:當年究竟喜歡我不。大街上華燈彩繪,人來人往,盧偉驀然止步,反問我說,喜歡不喜歡,又能怎樣?我頓然而悟:白白上了那麼多年學,反不如沒念過幾本書的士兵盧偉來得智慧和明了。 於是捨了牽他衣襟的手,說,我走了,這次去了,斷然不再回來找你。 這種說法,無聊得像時尚雜誌裡的故事,而盧偉卑微的身分和際遇,我粗疏的文章筆法,總是不夠濃烈也不夠清雋,所以無論如何,都無法賺得那一筆豐厚的稿酬了。年輕的時候終歸只是年輕,能奢望換得些什麼呢?盧偉只是小小插曲,帶了點單薄的蕭瑟,連入夢流連的資格都不夠。深秋時節,穿了嫣紅的高領毛衣坐在屋中,就自以為溫暖,不肯去理會外面難得的陽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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